挖陇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考核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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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掘进作业,提高煤矿掘进质量,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制定本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掘进作业,包括掘进工程、开拓工程和回采工程等。

第三条: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的目标是保证掘进作业的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应当制定相关的掘进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管和检查。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考核与激励机制,强化掘进质量的管理和保障。

第六条:煤矿应当组织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培训,提高掘进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二部分:掘进质量标准化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当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制定掘进质量标准,明确掘进作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指标。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掘进质量标准化档案,记录掘进作业的质量管理情况和质量检查记录。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掘进质量标准,制定掘进作业的质量控制措施和工艺流程,确保质量的可控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掘进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掘进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质量监督和检验机构,对掘进作业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和监控。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的处理和纠正机制,及时处理和整改掘进作业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

第三部分:掘进作业质量标准化要求第十三条:掘进作业的进尺标准化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掘进进尺标准。

第十四条:掘进作业的排水标准化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掘进排水标准。

第十五条:掘进作业的通风标准化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掘进通风标准。

第十六条:掘进作业的瓦斯抽放标准化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掘进瓦斯抽放标准。

第十七条:掘进作业的煤尘控制标准化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掘进煤尘控制标准。

第四部分:质量考核与激励机制第十八条:煤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掘进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并明确质量考核指标和权重。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第一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矿井采掘关系正常,四个煤量符合规定。

2.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计划。

3.采区设计、工作面布置、巷道断面设计合理,满足回采、运输、一通三防等要求。

第二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共7大项,满分100分。

第三条考核项目及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1.掘进考核实得分数=检查得分+加分。

工程质量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验收
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3.月度掘进考核得分=各掘进工作面得分之和/掘进工作面个数。

4.年度掘进考核得分=年度内各月掘进考核得分之和/12(个月)
5.考核评级过程中,上级部门抽查时,以抽查分数为准。

附表B3 锚杆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表B3 锚杆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表B4 可缩性支架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表B4 可缩性支架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表B5 刚性支架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表
附表B5 刚性支架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表
附表B6 料石砌碹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表B6 料石砌碹支护巷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安全管理考核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评估期内每起因安全管理责任事故造成的死亡1人,否决矿井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5分,实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矿井,取消当年评级资格。

第三条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方法(具体见附表):
1、以矿山为单位对安全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定。

2、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级:
一级:总分为90分数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80分数及以上。

3、考核评分采用扣分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4、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年度达标,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按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已达标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查,根据复审分数,确定矿井安全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90分(含8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80分(含70分),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和地面设施,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0分系数为0。

10;2、掘进:10分系数为0。

10;3、机电:10分系数为0。

10;4、运输:10分系数为0.10;5、通风:25分系数为0.25;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为0。

10;7、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

15;8、地面设施:10分系数为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且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瓦斯抽采关系正常.(三)矿井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四)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且一级矿井占60%及以上。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5。

3。

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有健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考核制度等,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局每半年进行一次,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范文

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范文

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提高矿井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益,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第三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是指根据煤矿生产管理的要求,对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开工前、中期和封割后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维护矿井的正常运转和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可信和准确。

第五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应当由煤矿生产管理部门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六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同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七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开工前准备情况,包括工作面的布置、通风系统的检查、灭火设备的配置等。

(二)采煤、掘进工作面的推进情况,包括推进速度、掘进进度、掘进工艺等。

(三)采煤、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情况,包括支架安装的质量、支架的稳定性等。

(四)采煤、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抽放情况,包括抽放设备的正常运行、抽放效果等。

(五)采煤、掘进工作面的煤层气体情况,包括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气体预警系统的有效性等。

(六)采煤、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情况,包括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通风管道的畅通性等。

第八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应当根据煤矿生产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九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应当包括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

第十条各等级的考核标准应当具体明确,包含相应的指标和要求。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第十一条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应当有明确的程序和方法。

括:(一)开展前评审,即对采煤、掘进工作面的开工前准备情况进行评审,确保满足要求。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
第一部分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
一、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系指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丢煤柱,留
煤顶和煤底及超过规定的浮煤量。

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即薄煤层≥97、中厚煤层≥ 95%、厚煤层≥93%。

2、“采煤工作面无一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是指违反“三大规程”所造的一次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

3、“检查资料齐全”主要指:
(1)工作面支护质量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分析报表;
(2)工程质量自检原始资料;
(3)班评估记录资料;
(4)月地质预报;
(5)作业规程及其复审、贯彻资料。

每个工作面“有每月检查记录”并保持真实性。

二、第二条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1、“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
分在70分及以上”中一级的90分、二级的80分、三级的70分系指矿井内采煤工作面的平均得分,即按第三条规定的计算公式所得,不是按某一个工作面的得分而定。

若矿井只有一个采煤工作面时,该采煤工作面的得分即为矿井采煤安全
质量标准化的得分。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方法第一条生产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必需具备以下条件: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四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2、巷道必需采纳不燃性支护材料(扩帮挑顶使用的少量垫板等帮助材料除外)。

3、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方案。

其次条生产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在确保全部保证项目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分为两个等级:一级:掘进专业平安质量标准化总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二级:掘进专业平安质量标准化总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上,优良品率5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检查评定内容1、工程质量。

2、文明生产。

第四条评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为60分,文明生产满分为4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方法:(1)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及附表一至八进行检查评级。

(2)每月末由矿井对全部掘进队当月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达到优良品得60分、合格品得50分,不合格不得分。

(3)保证项目一处(项)与标准要求不符,发生一次扣1分。

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方法:文明生产标准共10项。

各项按小项检查标准分别考核评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根据附表打分。

3、平安方面:开掘队所负责的区域内,因掘进责任事故每死亡1人,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

死亡2人取消季度评级资格。

死亡3人及以上取消当年评级资格。

4、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每个掘进工作面得分=工程质量得分 + 文明生产得分。

5、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旬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得分=各工作面得分之和/掘进工作面个数月度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得分=上、中、下各旬掘进专业得分之和/3 季度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得分=集团公司季度检查各掘进工作面综合考核加权平均得分年度矿井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季度掘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4。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奖惩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各掘进头面工程质量验收,实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牢固树立“要安全、先达标”的理念,切实抓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矿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实际生产情况,特编制我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及奖惩办法。

一、成立矿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二、组长:史安民三、副组长:邓亚羊、李龙瑞、刘小平、梅爱民、胡高峰、梁和平、帅峥嵘四、成员:、郭建安、黄福全、严金如、朱赛根、王想法、游荣根、及各区科技术管理验收人员五、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帅峥嵘任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主任。

六、职责:七、1、负责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具体管理考核办法。

八、2、负责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对各施工地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跟踪和整改。

九、3、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和创新及改进工作。

十、4、负责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和达标规划以及推进达标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

十一、5、负责在年初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工作计划和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工作。

十二、6、负责将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区队,并上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

十三、二、考核范围:十四、各掘进、开拓及维修队各作业地点。

十五、三、考核内容及办法第一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备条件: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第二条掘进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总分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无不合格工程;二级:总分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50%及以上,无不合格工程;三级:总分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40%及以上,无不合格工程。

第三条评分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70分,文明生产满分3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品得60分,合格品得50分,不合格不计分,具体标准和评分办法见附表。

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文明生产标准共5项,具体标准和评分办法见附表。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

2
不符合不得分 (以下同)
第二项“物的因素”得分=
3
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倾斜巷道必须有防止耙装机机身下滑的设 施;倾角大于20°上山巷道施工时,在耙装机司机的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
1
4、设备设
施(8)
紧固锚杆螺母必须选用静止扭矩不小于1000N·m的锚杆安装机(风炮、气扳机);掘进工作面安装锚 索必须配备电动或气动张拉机具,并配置锚杆拉力计。
2
巷道断面设计合理,掘进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底板和两帮的平整误差不超过50mm;施工巷道无拖根、 超欠挖等影响巷道观感;分台阶掘进的巷道下台阶施工滞后上台阶距离不超过8m。
4
矿井施工巷道支护符合上级技术规范体系要求。
2
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和操作方式等必须在作业规程 3、顶板管 、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矿井有负责掘进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掘进科长、掘进工程师;核定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的矿井设 专职的分管副总,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副总不得由分管安全的副总兼职。
20
人员配置
一、
(30)
每个掘进工区要有1名主管区(队)长、1名以上文化程度达中专及以上的掘进工程技术人员;副区(队) 长配置满足生产需要。
符合条件之一,掘 进头定为不合格 品;符合第5项专 业不达标。
专业 考核 项目
1、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2、按时完成集团公司要求的技术研究、技术 推广项目、作业规程报批、报表报送、阶段性重点工作。3、巷道遇特殊地质条件必须及时制定有针对 性的修改措施,并严格现场兑现。4、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季度综合进尺、开拓进尺计划。5、考核期 内杜绝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查出的严重“三违”;季度内无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检查责令停头。6、机 械运送物料距迎头距离不大于200m。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模版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模版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煤矿掘进作业质量,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掘进作业。

第三条煤矿掘进作业应按照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作业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煤矿掘进作业应遵循科学、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保证掘进质量的合格率和达标率。

第五条煤矿掘进作业质量评定应按照本规定中的要求进行。

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煤矿掘进作业质量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第七条煤矿掘进作业质量评定不合格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掘进质量标准第八条煤矿掘进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掘进道路的平整度和光洁度。

(二)锚杆的固定牢固度。

(三)巷道的水平度和垂直度。

(四)巷道的断面形状和尺寸。

(五)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通风系统的布局和效果。

(七)煤层的开拓方式和开采效果。

(八)瓦斯抽放和防爆措施的效果。

(九)掘进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煤矿掘进质量标准的制定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标准由煤矿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第十一条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

第三章质量控制措施第十二条煤矿掘进作业应根据掘进质量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了解煤矿掘进作业的实施细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二)监督煤矿掘进作业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巷道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保质量的合格率和达标率。

(四)对掘进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加强对瓦斯抽放和防爆措施的检查和测试,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六)定期组织对煤层开拓和开采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七)加强对通风系统的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煤矿掘进作业涉及的各项质量控制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并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矿井。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平均得分为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5分系数0.152、掘进:15分系数0.153、机电:15分系数0.154、运输:15分系数0.155、通风:30分系数0.306、地测防治水:10分系数0.10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度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个月)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第五条被核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现安全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一级:1.0以下;二级:1.3以下;三级:1.5以下。

凡是产量为10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评定为一级矿井,年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其百万吨死亡率可往前连续3年累计计算。

凡年度内发生过一次3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2、矿井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上级规划等级。

3、采掘接替关系正常,四个煤量符合要求。

4、资源利用:资源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5、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通风能力;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采煤专业技术管理1:采取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按设计施工同一个采取不允许布置两个以上的采煤工作面和4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必须采用壁式采煤方法,工作面必须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至少保证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即一个通到进风巷、另一个通到回风巷。

3:采煤工作面开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经审查批准后向作业人员提前贯彻,(作业中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的更改作业规程并贯彻人员)。

4:采煤工作面禁止使用木支柱和摩擦式金属支柱支护。

5:采用放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并完善通风、瓦斯、防火、防水、防煤尘、防坚硬顶板等专项的安全措施;并经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方可生产。

6: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或复杂的构造带,应报矿主管领导和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7:采煤工作面不得随意丢失顶底煤。

8:有冲击地压必须有防治措施。

顶板管理1:支护方式、支护强度,根据矿压观测及地质资料为依据。

2:液压支架(滑移支架)应按量程规程使用,上下端要布设端头支架(普、炮采设四对八梁)。

3:工作面不能有死柱、空载柱、泻液柱;应支柱良好。

4: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计算小于等于100mm/m,若大于100mm/m时要立即采取措施。

5:工作面顶板不出现顶板台阶下沉,支架顶梁接顶严实。

6:最大、最小控顶距应符合规程。

7:进、回风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

8:用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低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的,应加强支护,超过2×5m的要进行强制放顶。

9: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失效支柱,挡矸有效;特殊支护符合规程要求10:放顶煤工作面采空区顶板冒落不充分时,要采取顶板超前预裂措施,不得在采空区爆破处理顶板。

11:工作面上下顺槽应超前20m进行支护。

12:有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矿压系统),并有记录资料。

13:工作面有切眼、初次放顶、收尾等的专项措施工作面管理1:单体液压支柱初掌力:直径100mm,不得小于90KN,直径80mm,不得小于60KN,液压支架的初掌力应不低于规定的80%。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煤矿掘进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为仔细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把界沟矿建成“平安高效型,本质平安型”矿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掘进各单位仔细执行。

一、基本要求(一)、一巷,即从该巷道的开口拔门地点和矿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

要求:干净美观,洁净卫生,无巷道失修1、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及浮煤矸(粒度≯P50mm)2、架棚巷道:腰邦、背顶材料满意支护条件,符合质量要求,横平、竖直、严密,腰帮过顶的背板一侧外露的长度必需全都;无空帮、空顶、空肩窝现象;无淋肩、吊斜、喝风、亮牙现象。

U棚搭接符合质量要求。

3、煤锚巷道:墙直、底平、护帮严密,连网搭茬符合规定,初锚力,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

槽钢梁、钢带或梯子梁,横平竖直。

4、锚喷巷道:墙直、拱园、底平、喷层厚度、基础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初锚力,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

5、现场必需有锚杆(索)质量检测牌板。

6、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巷道编号管理、存档备查,锚索、锚杆安装挂牌留名。

(二)、两全:平安设施齐全,图牌板齐全1、平安设施:全部平安设施都必需有醒目的平安警示标志,并挂牌留名(牌板上应注明平安设施管理负责人,平安设施安装、修理人等)。

(1)前探梁:统一规范,等距离布置。

跨度≤3.4m 时采纳两根,跨度>3.4m时,采纳三根。

前探梁采纳18kg 道轨,并配齐护头板。

(2)点柱:每头不少于6根,直径180mm,长2m-2.4m的圆木,并配齐护头板。

(3)棚撑或拉杆:U棚支护工作面每棚不少于三道拉条,并紧跟迎头,拉条布置必需成线,紧固有力。

(4)采区内部斜巷运输:声光信号,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牢靠;行车平安间距、起坡点打点硐车及斜巷躲避硐室(高2.4m,宽2.4m,深2.0m)等设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各类挡车装置必需根据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铺设,并时刻处于常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5)通防设施:通防设施必需完好,使用正常;瓦斯监测探头和便携仪悬挂位置合理。

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细则

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综采质量标准化一、质量管理工作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没有开展动态监测和无记录资料罚款1000元,记录资料每缺少一份罚款50元。

2、坚持开展工作面质量、顶板、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班评估工作未开展质量、顶板、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班评估,每缺一份罚款50元。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并有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每缺一份地质预报罚款100元。

4、①、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政策和先进技术,并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凡未按要求编制规程罚款5000元,并责令其停止施工。

②、队每月贯彻一次作业规程,入井人员签名齐全,有考试成绩记录。

凡每缺少一项罚款500元,每缺少一人次罚款50元。

③、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专项措施。

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作业规程进行生产。

否则,每缺一项措施罚款20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有记录(去供应部门要相关资料),无支护器材基础台账罚款1000元;支护器材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无记录,罚款50元。

二、顶板管理6、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压力异常增大,安全阀自动开启另论)。

7、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不实,每处罚款50元。

8、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大于300mm每处罚款50元。

三、工作面支护9、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压力表损坏必须及时更换,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的80%、压力表损坏不及时更换,每架罚款50元。

10、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两点间距50米拉线,其偏差超过±50mm每架罚款50元。

《挖陇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考核执行标准》

《挖陇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考核执行标准》

《挖陇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考核执行标准》一、掘进(一)、敲帮问顶1.未严格执行“五前三后”敲帮问顶作业(作业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支护前、接班后、出矸后和放炮后),且在检查中发现悬矸大于5cm小于10cm扣0.2分/块,大于10cm及以上的扣1分/块。

2.未执行敲帮问顶作业,导致顶帮大面积垮落扣10分/次。

(二)、巷道成型、打眼1.打眼作业前未延中、腰线施工,扣5分。

2.周边眼间距超过400mm,扣1分/个。

3.初掘巷道欠挖,扣1分/处,超挖200mm以上300mm以下扣1分/处,超挖300mm以上扣2分/处。

4.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巷道,断面高度超过3m未执行搭架施工的扣1分/次。

(三)、顶板支护管理1.临时支护。

(1)未按作业规程要求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不可靠扣2分/次。

(2)软岩巷道、煤巷、半煤巷、地质构造带施工达到一个支护步距后,未执行先支后掘扣5分/次。

2.架棚支护。

(1)无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措施要求施工扣2分。

(2)架棚棚距超规定10%,扣1分/处。

(3)用架棚支护时,前三棚必须在外侧打锚桩加固梁和腿,并用8号铁丝(至少双股)或钢丝绳将梁腿绑牢于锚桩,未做到一次扣1分/处。

梁腿被放炮每打脱一次扣2分/处。

3.锚杆(索)支护。

(1)锚杆(索)角度超措施要求规定10%,扣0.5分/根。

(2)锚杆(索)外露长度超规程措施规定扣0.5分/根,锚杆(索)托盘不贴岩面达不到预紧力的考核2分/根,失效锚杆或锚杆螺栓松动每处扣1分。

(8)应回收的设备未回收或且摆放乱,每台扣0.5分。

(9)带电检修设备扣10分。

(10)设备、设施的粉尘未清理,扣0.5分/台。

2.供电管理(1)未办理停送电操作票擅自停送电,发现一次扣5分。

(2)井下供电系统上未注明三大保护整定值以及整定值现场与设计(资料)不符扣0.5分/处。

(3)矿井接地电阻无测试资料或测试资料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扣1分;接地极不合格或缺少接地极扣0.5分/处。

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最新版)

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最新版)第一条为了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实现文明作业和安全生产,参照《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成立采煤、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采煤专业分管矿长、总工程师、掘进专业分管矿长成员:生产科科长;生产科采煤、掘进专业负责人;生产科设计人员;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各业务负责人及生产科采掘专业日常管理人员。

矿设立采煤、掘进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生产科采掘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采掘质量标准化考核及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第三条考核对象:矿各采掘区队第四条考核办法:采用日常检查、旬检、月末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打分考核。

(一)日常动态检查1.日常动态检查以生产科工程技术人员检查为主。

生产科的《工程质量信息日报》、安检科的《安全检查信息日报》、矿各级管理人员检查到的工程质量问题等都将作为月末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的依据。

日常动态检查出来的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问题,由问题单位班长或以上级别的人员签字认可方为有效,对存在问题拒不认账的,检查人员升井后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并对拒不签字人员做出处理。

日常动态检查查出的问题按照《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表》、《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表》中的扣分标准化进行扣分,并分工作面进行建档汇总,所有日常检查扣除的总分,作为月末质量标准化综合考评得分的扣分项目。

2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 副本

2采掘运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 副本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采煤、掘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采煤专业第一部分考核评级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即采煤工作面不得随意留煤柱、留煤顶和煤底及超过规定的浮煤量。

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即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厚煤层≥93%。

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直接责任死亡事故取消评级资格。

3.检查资料齐全。

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面支护质量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分析报表;(2)工程质量自检原始资料;(3)班评估记录资料;(4)月地质报表;(5)作业规程及其贯彻资料。

每个采煤工作面有月检查记录,并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0分及以上,工作面内无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

第三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1、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2、年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12(个月)。

3、采煤工作面每死亡1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扣5分,实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计分办法:1、采煤共七项,满分100分。

缺项的按检查项目平均分计取。

折算方法如下:实得分数=检查得分×100/(100-缺项分)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第二部分评分办法一.技术管理1.第3项作业规程编制的内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作业规程经审查批准后向作业人员提前贯彻,作业规程要附审查意见并有审查人员、学习人员签字,每月贯彻不少于2次。

2.第7项留煤顶开采,必须有矿(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措施,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时该项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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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陇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细化考核执行标准一、掘进(一)、敲帮问顶1. 未严格执行“五前三后”敲帮问顶作业(作业前、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前、支护前、接班后、出矸后和放炮后),且在检查中发现悬矸大于5cm小于10cm扣 0.2分/块,大于10cm及以上的扣1分/块。

2.未执行敲帮问顶作业,导致顶帮大面积垮落扣 10分/次。

(二)、巷道成型、打眼1.打眼作业前未延中、腰线施工,扣5分。

2.周边眼间距超过400mm,扣1分/个。

3.初掘巷道欠挖,扣1分/处,超挖200mm以上300mm以下扣1分/处,超挖300mm 以上扣2分/处。

4.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巷道,断面高度超过3m未执行搭架施工的扣1分/次。

(三)、顶板支护管理1.临时支护。

(1)未按作业规程要求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不可靠扣2分/次。

(2)软岩巷道、煤巷、半煤巷、地质构造带施工达到一个支护步距后,未执行先支后掘扣5分/次。

2.架棚支护。

(1)无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或不按措施要求施工扣2分。

(2)架棚棚距超规定10%,扣1分/处。

(3)用架棚支护时,前三棚必须在外侧打锚桩加固梁和腿,并用 8 号铁丝(至少双股)或钢丝绳将梁腿绑牢于锚桩,未做到一次扣1分/处。

梁腿被放炮每打脱一次扣2分/处。

3.锚杆(索)支护。

(1)锚杆(索)角度超措施要求规定10%,扣0.5分/根。

(2)锚杆(索)外露长度超规程措施规定扣0.5分/根,锚杆(索)托盘不贴岩面达不到预紧力的考核2分/根,失效锚杆或锚杆螺栓松动每处扣1分。

1(8)应回收的设备未回收或且摆放乱,每台扣0.5分。

(9)带电检修设备扣10分。

(10)设备、设施的粉尘未清理,扣0.5分/台。

2. 供电管理(1)未办理停送电操作票擅自停送电,发现一次扣5分。

(2)井下供电系统上未注明三大保护整定值以及整定值现场与设计(资料)不符扣0.5分/处。

(3)矿井接地电阻无测试资料或测试资料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扣1分;接地极不合格或缺少接地极扣0.5分/处。

(4)掘进碛头需机械排水时,必须具备供电双回路和具有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设施,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5)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一处未安装或不灵敏可靠扣2分;无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扣1分。

(6)排瓦斯时,只有待该变电所(配电点)汇报了瓦斯不超限、各馈出开关已可靠断开时,才能将电从上一级送去,一处未做到扣5分。

3.管缆管理(1)风、水、泵管漏风漏水,每处扣0.5分。

(2)风、水管摆放不整齐每处扣0.5分;管子必须上墩上架,离地高度不小于200mm,不合符要求每处扣0.2分;管缆泡在水里每处扣0.5分。

(3)电缆悬挂间距为1.0m,电缆钩间距差正负超过100 mm每处扣 0.1分,不整齐(整齐标准:上下电缆净距≥30mm)、未排列每处扣0.2 分,电缆跨越巷道岔口高度小于2m每处扣0.2分,每有一处着地或影响行人扣0.5分。

(4)每条巷施工必须预留一个专用信号线、电话线挂钩(不允许施工单位任何电缆线使用专用挂钩),占用专用电缆钩扣0.1分/个。

(二)运输方面1.提升绞车未按要求安装就投入使用扣2分。

2.每有一根提升钢丝绳断丝超过规定扣1分,钢绳打结使用处扣1分/处,缠绕不整齐扣0.5分,无钢丝绳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善扣0.5分,绳扣内无桃形环31.井下用风水管钢编管必须用“U”型销进行连接,否则扣1分/处。

2.井下油桶未盖严(徒手能拧松即算)或抽油枪未包裹防尘每发现一次扣1分。

3.电焊机和氧气、乙炔瓶在井下不使用时必须运上地面库房或派专人看管否则扣3分/次。

4.电焊机外接线必须完好无裸露否则扣1分/处。

5.氧气、乙炔瓶未正立放置扣0.5分,间距不够扣0.5分,未进行固定或采取防倒措施扣0.5分,管路割枪有漏气扣0.5分/处。

6.机械设备未挂操作规程的扣1分/处。

7.机电设备开关未挂牌管理标明用途扣1分/处。

8.电缆线未按要求挂牌管理标明长度、用途、来去点等参数扣1分/根。

9.机械设备使用完后未将手把打到零位扣0.5分/次。

10.使用不完好机械设备的扣2分/次。

11.耙矸机钢丝绳断丝超规定扣1分/处,未按要求进行连接扣1分/处。

三、“一通三防”管理(一)瓦斯管理1.出现“空班、漏检、假检”三者之一,扣3分。

2.出现局部瓦斯积聚(包括高冒区和钻场硐室瓦斯浓度达2%,体积达到0.5m ³)未检查到,或检查到了未立即采取措施并马上报告调度室,扣2分。

3.煤和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未做到每班至少一次对该独头巷道进行沿途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最高浓度),每少1次扣1分。

4.掘进工作面进班时和放炮后有人超前于瓦斯检查和探头恢复到位进入工作面,每次扣1分/人。

5.瓦检员未对瓦斯检查情况进行汇报或现场告知施工作业人员的扣0.5分/次。

6.执行瓦检员填写履责表制度。

表格由矿按照瓦检员的职责编制,瓦检员在入井排班时领表,出井时交表,若瓦检员在填表中作假,按“假检”处理。

5(三)安全监测1.监控探头未按要求安设,每少安设一组扣1分。

2.喷浆、转矸时碛头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未挂扣1分;非放炮、喷浆、转矸时,掘进工作面探头距碛头大于5m,扣1分。

3.探头显示、报警、断电失灵或不能断独头巷道内的所有电源,扣 2分。

4.不能风电闭锁扣2分;当月未实行“两闭锁”的“三方确认”检查或检查了无记录扣2分,每缺一点扣0.5分。

5.集中供电地点或耙矸机等地点安设的探头未能风电闭锁扣2分。

6.探头卫生差不清理的扣1分/个,喷浆时未对探头进行有效保护的扣1分/个。

7.探头或便携仪效检日斯过期使用的扣1分/个。

8.探头等监控设备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小时。

(四)煤与瓦斯突出1.矿调度室设掘进工作面防突专用登记簿(记录每班每个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情况、防突孔实施情况,软分层煤巷头还必须填写软分层厚度),未安排生产的班次注明原因。

否则,未汇报或未填写,每缺一次0.5分。

2.半煤巷掘进时,每发现一次没有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扣5;半煤巷和煤巷正常掘进每个循环、遇地质及瓦斯异常时、石门揭煤时必须进行防突预测,每发现一次未做到扣5分;预测(检验)数据作假,每次扣10分;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扣30分。

3.突出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40m内、巷道中部和尾部各安一组压风自救袋(巷道≤40m 安一组;>40m≤100m时安2组),每组10个袋,每少一个袋扣0.5分。

压风自救袋无风、减压阀失效、风量达不到要求扣0.5分/袋。

4.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反向风门外,且距碛头不少于300m的进风流中放炮,否则扣2分/次。

5.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探眼作业或在施工炮眼时对有煤段未进行补探导致误揭煤的扣20分/次。

7表格按瓦检记录管理,安监部、通防部每月抽查,不合格一次扣0.5分。

7.每有一次排瓦斯时出现排出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大于0.8%时,扣2分。

8.各种巷道停风时,一是要立即(即电源在停风后5分钟内完成开关断开并锁住,轨、管在20分钟内断开)在全风压交汇点外落实“三断”(断开管、轨、缆线。

缆线可通过开关断开),每有一次未做到扣2分;二是在入口处一直有人看守,直到闭墙栅栏做好),未做到扣1分;三是在栅栏外必须挂禁入牌,未做到扣0.5分;四是栅栏要可靠(不破坏、人进不去),栅栏不可靠扣0.5分。

9.未按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进行瓦斯检查并填写牌板的扣0.5分/点。

10.每发现一处只有瓦斯超限记录而无处理结果记录扣1分。

11.煤(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每次放炮时不仅必须断开通往独头的电源,人员还要全部撤到防突风门外、距工作面距离不少于 300m 的进风流中,未做到每次扣2分。

采面放炮时,必须断开回风巷的所有电源,人员全部撤到距采面下出口不少于 50米的机巷中,未做到每次扣2分。

12.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每发生一次扣5分。

13.瓦检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扣1分/次。

14.瓦检员所携带光瓦“四大系统”不完好扣2分/次,瓦检员无高冒区检测导杆扣1分/次。

瓦检员现场检测数据错误或读数误差超过 0.3%一次扣0.5分。

15.瓦检员出现没有检查瓦斯而去干其它的事每次扣1分。

(二)井下爆破管理1.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发现一次未做到扣3分,并追查处理;警戒点设挂牌、拉绳,每有一处未设扣1分。

2.掘进碛头放炮作业未进行自动喷雾降尘的,扣1分。

3.放炮母线有条件却未敷设在无管、缆帮扣1分;两帮都有管缆时敷在管缆下至少相隔100mm,未做到时扣1分;放炮母线中间接头存在不绝缘每处扣1分。

4.放炮后排炮烟时间不够或炮烟未排散就进入碛头扣2分。

5.放炮作业后发现残爆炸药或雷管未处理的扣2分。

6.放炮前未向调度室汇报清楚撤人站岗情况、炸药及雷管消耗量就放炮的扣3分。

7.未认真填写炸药消耗卡的扣1分。

6(五)通风设施1.通风设施(包括风门、密闭)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每一处有杂物、积水或淤泥扣1分。

2.风门墙上的管缆通过孔未堵严,每孔扣0.5分;风门墙上的过风筒孔未设置风筒未鼓起时的防漏风装置,也未在过墙时用硬质风筒,每处扣1分。

3.风门未按要求进行掏槽施工扣2分/处;未抹面做裙边扣1分/处。

4.通风设施未申请验收投入使用扣1分;未进行挂牌管理扣1分。

5.临时通风设施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并报验扣1分/处。

(六)综合防尘1.井下巷道内的煤(岩)尘堆积,每发现一处厚度>5mm,连续长度>5m,或厚度>20mm,长度>1m 的情况,每次扣1分;厚度大于 50mm,面积>1m2,每次扣3分。

碛头200m范围为掘进队防尘区域,200m外及所有大巷为通防队防尘区域。

2.碛头喷浆、放炮作业不进行喷雾降尘扣1分/次。

3.运输大巷、车场、主要提升斜坡每月25日前最少冲尘1次(向调度室汇报,以记录为准),未完成扣1分/次。

4.应设而未设防尘设施的每处扣1分,防尘设施未正常使用每处次扣0.5分。

5.防尘水幕未能有效覆盖全断面扣0.2分/处,防尘水幕下方前、后5m未进行硬化并做一条100×100mm水沟扣0.5分/处。

6.井下作业不携带防尘口罩扣0.1分/人,喷浆等强尘环境下作业不使用防尘口罩扣0.5分/人。

(七)局部通风管理1.放炮摘风筒或风筒口距碛头超规定扣2分/次。

2.迎头风筒20m段破口超过5cm未处理扣0.1分/处,破口超过10cm未处理扣0.2分/处,其它地方风筒破口扣0.1分/处。

3.风筒拐死弯扣1分/处,风筒吊挂不平、不直扣0.1分/处。

4.风筒用铁丝进行吊挂扣0.2分/处,风筒延接未用铁丝进行绑扎或未双返边扣0.5分/处。

5.每天未进行风机切换试验扣1分/次,未对风机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记录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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