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农林用地性质的分类标准_唐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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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城乡发展的需要,将土地按照其不同的利用功能和规划要求进行分类,以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乡规划用地可以按照其利用功能进行分类。

在城市规划中,常见的用地功能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而在乡村规划中,用地功能则主要包括农业用地、生态用地、旅游用地等。

这些不同的用地功能对应着不同的土地利用要求和规划标准,因此需要进行分类管理。

其次,城乡规划用地还可以按照其在城市与乡村中的位置进行分类。

在城市规划中,常见的用地分类包括市中心用地、城市主干道用地、城市边缘用地等。

而在乡村规划中,则包括村庄建设用地、田园景观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

这些不同位置的用地在城乡规划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需要根据其位置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另外,城乡规划用地还可以按照其土地利用强度进行分类。

在城市规划中,土地利用强度高的用地主要包括商业中心、高密度居住区、工业园区等;而土地利用强度低的用地则包括绿地、水系、生态保护区等。

在乡村规划中,土地利用强度高的用地包括集镇建设用地、农业集约化用地等;而土地利用强度低的用地则包括田园景观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

这些不同土地利用强度的用地需要根据其不同的功能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用地的分类标准是多方面的,需要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细致的划分和管理。

只有合理分类和科学规划,才能更好地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统一,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乡空间的合理布局。

因此,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是指根据城市和乡村的不同特点和发展需求,将土地划分为不同
的用途,以便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乡用地应根据城市和乡村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

在城市中,应当
划分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水域等不同类型的用地。

而在乡村中,应当划分为农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公共设施用地等。

这样的划分能够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需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其次,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当科学合理。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根据城市的发展
定位和功能定位,科学确定各类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包括建筑密度、绿地率、容积率等指标。

在乡村规划中,应当根据村庄规模、土地资源条件、农业生产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农村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包括村庄建设控制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等。

此外,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
资源节约利用。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合理布局绿地和水域,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在乡村规划中,应当合理保护农田和水源地,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总的来说,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和乡
村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用地,制定规划建设标准,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规划用地是指在规划中用来建设居住、工业、商业、商铺等的用地,是城市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以规划地块的使用功能、投资、开发要求为根据,对规划用地进行功能区分的技术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对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它是城市规划的基础性工作。

一个城市的规划用地要根据国家规定,在城市规划中进行分类,以便确定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指导和规范发展活动,实现城市的高品质发展。

规划用地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综合土地利用标准、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居住用地利用标准、商业服务用地利用标准、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标准、工业用地利用标准、公共环境保护用地标准等。

综合土地利用标准是城市规划中最重要的一项标准,它反映了规划用地的规模和功能,也是城市化建设中最重要的基础。

综合土地利用标准首先要确定建设类型,尤其是住宅、公共建筑以及商业等。

同时,还要结合规划用地的功能、耐荷载、投资规模等因素,进行规划、组织和管理。

居住用地利用标准旨在控制居住用地的使用功能,确保居住用地的使用效益。

居住用地的分类标准包括住宅地及其配套设施的利用规模、形态特征等。

商业服务用地利用标准旨在控制商业服务用地的使用功能,确保其使用效益。

商业服务用地分类标准包括商业办公用地、商业活动用地、商业集中场所用地等,以及停车场、设施等。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标准旨在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在规划设计中的功能完备,提升城市形象。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标准包括交通枢纽、公共服务设施、绿化环境等,以及公共道路、河道、路基等配套设施。

工业用地利用标准旨在促进工业和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

工业用地分类标准包括工业用地利用规模、性质、类型,以及运输网络、配套设施等。

公共环境保护用地标准旨在保护和改善城市的环境和自然景观,以提升城市的形象。

公共环境保护用地标准包括环境保护用地的使用规模、形态特征、功能类型等,以及配套的监测和管理设施。

总之,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参考,必须结合当地城市发展的特点,根据规划用地的用途和功能,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乡用地分类是指根据城乡发展的需要和土地资源的特点,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以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对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城乡用地分类的意义、原则和标准以及规划建设用地的要求和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城乡用地分类的意义非常重大。

通过合理的用地分类,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保障城乡发展的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城乡用地分类也可以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和乡村的发展规划提供支持。

其次,城乡用地分类的原则主要包括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科学性是指用地分类应该基于科学的依据和数据进行,合理性是指用地分类应该符合土地资源的特点和城乡发展的需要,可操作性是指用地分类应该便于实施和管理,可持续性是指用地分类应该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乡用地分类的标准主要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等。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乡建设的土地,包括工矿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土地,包括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方面,首先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其次要求保护农用地和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扩张。

同时,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还要求注重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和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总之,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制定对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才能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发展的协调和健康。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标准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国家、地方政府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土地资源的特点和国家的政策,对土地利用进行合理布局和合理利用的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分类标准是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分类的依据,其分类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土地利用功能分类标准。

1. 农业用地。

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和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

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和水资源情况,可以进一步分为粮食作物种植区、经济作物种植区、牧草种植区和水产养殖区等。

2.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相关设施建设。

根据工业的性质和规模,可以分为重工业区、轻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工业园区等。

3. 商业用地。

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活动和市场建设。

根据商业的规模和功能,可以分为大型商业综合体、中型商业中心和小型便民商业区等。

4.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主要用于居民居住和相关公共设施建设。

根据居住区的规模和功能,可以分为高档住宅区、普通住宅区和经济适用住房区等。

5. 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

根据公共设施的性质和规模,可以分为政府机关用地、学校用地、医院用地和公园用地等。

6.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用于道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根据交通运输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可以分为高速公路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铁路用地和港口用地等。

7. 生态环境保护用地。

生态环境保护用地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

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和保护目标,可以分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

二、土地利用强度分类标准。

1. 高强度利用区。

高强度利用区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

土地利用强度高,建筑密集度大,土地利用效率高。

2. 中等强度利用区。

中等强度利用区主要用于商业和住宅建设。

土地利用强度适中,建筑密集度适中,适合居民居住和商业活动。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城乡发展的需要,对土地进行科学分类,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的标准和要求。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城乡规划用地分类的基本原则。

1. 综合性原则,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科学确定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

2. 可持续发展原则,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3. 差异性原则,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规模的差异性,确定相应的土地利用标准和政策。

4. 灵活性原则,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城乡发展的变化和需求的调整。

二、城乡规划用地分类的主要内容。

1.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居住用地要合理布局,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商业服务业用地要与城市规模和功能相适应,促进商业繁荣和城市发展;工业用地要与城市交通、环保等配套设施相协调,促进产业升级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公共设施用地要服务于城市居民的生活,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

2. 农村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产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用地等。

农村居住用地要合理规划,保障农民的住房需求和生活品质;农村产业用地要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公共设施用地要服务于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3. 生态保护用地,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地、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地等。

生态保护用地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

4. 特殊用地,主要包括历史文化遗产用地、风景名胜区、特殊用途地等。

特殊用地要根据其特殊性和重要性,加强保护和管理,保障其文化、历史和自然价值。

三、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的实施。

1. 健全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体系,明确各类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城乡规划农林用地性质的分类标准

城乡规划农林用地性质的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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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乡规划农林用地性质 的分类标准
■ 唐 雪娇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 出,要把城 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 决 “ 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全面确 立城 乡统筹重要战略 思想。此外 ,中央 1 号文件连续 1 2 年聚 焦农业 ,国家对农 业 的发 展 日趋 重 视 ,在 全 国 各地 广泛 开 展 各类 农 业 高 新 示
建设用地 、H 2 1 铁路用地 、H 2 2 公路用地 、H 9 1 生 态 型 旅 游 服 务 设 施 用 地 、H9 2 生态型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H 9 3 生
厅 为落 实 党 中央 的 重 大 决 策 ,于 2 0 1 3 年 在 湖 北 省 内 开 展 了全 省 示 范 乡镇城 乡 统 筹试 点 建 设活 动 ,并 于 全 省 选 择 了 2 1 个 乡镇 ( 街 道 )开 展 街 ( 镇 )全 域 规 划 示 范 试 点 ,其
范 区的 规 划 建 设 。 鉴 于 此 ,湖北 省委 办 公 厅 、省 政 府 办 公
用地 及E 非 建 设 用 地 :5 中 类 分 别 为 H1 城 乡 居 民点 建 设 用 地 、H 2 区域 交 通 设 施用 地 、 H 9 其 他 建 设 用地 、 E 1 水 域 及
E 2 农林用地。1 1 小类分别为H1 2 城镇建设用地 、H1 4 村 庄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编制 了 《 华中农业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 区 总体规划 》。以上规划工作的开展真正实现了农林 行业向
城 乡规 划 领 域 的渗 透 ,并 将 农 林 用 地 纳 入 到城 乡 规 划 的 范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土地类别划分是指根据土地的利用功能和生产力水平,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是指确定土地类别的依据和标准,是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土地类别划分标准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用地类别划分标准。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水田等。

农用地类别划分标准主要包括土壤肥力、地形地貌、水文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

根据土壤肥力,可以将农用地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不同等级,以便科学合理地进行农业生产和土地管理。

二、建设用地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镇建设和乡村建设的土地,包括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建设用地类别划分标准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强度、用地功能、环境影响等因素。

根据土地利用强度,可以将建设用地划分为高强度利用区、中强度利用区、低强度利用区等不同区域,以便科学合理地进行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

三、生态用地类别划分标准。

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保护和恢复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保护区等。

生态用地类别划分标准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景观等因素。

根据生物多样性,可以将生态用地划分为核心保护区、缓冲保护区、实验保护区等不同类型,以便科学合理地进行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

四、其他用地类别划分标准。

除了上述三类主要用地外,还有一些特殊用地,如水域、荒地、盐碱地等。

这些用地的类别划分标准也需要根据其特点和功能进行科学确定,以便更好地进行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综上所述,土地类别划分标准是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其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各地区应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土地类别划分标准,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城乡用地分类是指对土地进行分类划分,以便适应城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是指对土地分类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城乡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1.土地功能分类:根据土地的具体功能进行分类,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交通用地、农业用地、绿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等。

这些分类根据土地的用途和功能特点进行划分,以适应城市和农村发展的需要。

2.土地利用强度分类:根据土地的利用强度进行分类,包括高强度土地利用区、中强度土地利用区和低强度土地利用区。

高强度土地利用区适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强度土地利用区适用于城市扩展和农村工矿业发展,低强度土地利用区适用于农村和自然保护区的发展。

3.土地产权分类:根据土地的产权和使用方式进行分类,包括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和农民土地等。

国有土地主要由政府和公共机构拥有和使用,集体土地主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和使用,农民土地主要由农民个人拥有和使用。

这些分类反映了土地的产权制度和土地的归属关系。

4.土地规模分类:根据土地面积进行分类,包括大规模土地和小规模土地。

大规模土地适合于城市规划和大型企业的发展,小规模土地适合于农村建设和农民个体经济的发展。

这些分类与土地的规模和资源利用有关。

5.土地利用特征分类:根据土地的自然和人文特征进行分类,包括山地土地、丘陵土地、平原土地、沿海土地、河流土地和湖泊土地等。

这些分类反映了土地的地理特征和土地的利用条件,为土地利用的合理规划提供了依据。

城乡用地分类标准在城市和农村规划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对土地进行分类划分,能够合理规划土地的用途和功能,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因此,城乡用地分类标准的制定对于城乡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非常重要。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对用地进行分类划分,以方便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和土地利用。

在城市规划中,用地分类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我将从用地性质、用地功能和用地规模三个方面,对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用地性质根据用地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水域。

具体划分如下:1.住宅用地:用于居住建筑和相关设施的用地,包括宅基地、居民小区等。

2.商业用地:用于商业零售、购物中心、办公楼等商业用途的用地。

3.工业用地:用于工厂、厂房、仓库等工业用途的用地。

4.农业用地:用于农田、果园、蔬菜大棚等农业用途的用地。

5.交通用地:用于道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

7.绿地:用于公园、广场、游憩区等绿化用途的用地。

8.水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等水域用地。

二、用地功能根据用地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水域、特殊用地。

具体划分如下:1.居住用地:用于居住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2.商业用地:用于商业活动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3.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4.农业用地:用于农田、果园等农业生产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5.交通用地:用于交通设施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6.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7.绿地:用于绿化和休闲娱乐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8.水域:包括湖泊、河流等水域。

9.特殊用地:如风景名胜区、城市用地保护区等。

三、用地规模根据用地的规模大小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大型用地、中型用地、小型用地。

具体划分如下:1.大型用地:占地面积较大,用途范围广泛的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一、基本原则
(-)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对应表中土地用现状分类包括一级编码、二级编码、类别名称、含义四部分。

(二)依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GB 50137-2011 )》,对应表中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包括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和范围三部分。

(三)使用本对应表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对具体对应关系进行判断。

(四)本表对所有参与对应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不进行修改,只进行对应工作。

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到规划建设的细节,而且还影响着城乡的发展趋势。

因此,我们必须在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方面做出一定的规定,以保证城乡的发展过程中的秩序性。

首先,在城乡用地分类方面,要求将城乡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服务业用地、文化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公共管理用地、旅游休闲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其他用地等十二大类。

每个类别都有其特殊的功能,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划分,以确保城乡各类用地的合理分布。

其次,在城乡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比较合理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以保障城乡发展的正常进行。

比如,要求居住用地规划建设标准,以满足当地居住需求;要求工业用地规划建设标准,以满足当地工业发展的需要;要求文化教育用地规划建设标准,以满足当地精神文化需求;要求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建设标准,以满足当地健康需求,等等。

最后,在对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进行规定时,还要注意到保护文化遗产和环境保护,以保护当地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并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使城乡发展更加有序、健康、绿色。

总之,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设定,对城乡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应当得到重视与加强,以保证城乡发展的正常进行。

用地分类标准2014

用地分类标准2014

用地分类标准2014一、引言。

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的需要,将土地按照其用途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便于统一管理和合理利用。

2014年发布的《用地分类标准》是我国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依据,对土地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2014年用地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了解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内容。

二、用地分类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

农用地的划分主要根据土地的肥力、灌溉条件、地形地貌等因素进行分类,以便于合理安排农业生产布局,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的生产供应。

2. 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乡建设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建设用地的划分主要根据城市规划、产业布局、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分类,以便于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

3. 生态用地。

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湿地、水源涵养地等。

生态用地的划分主要根据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进行分类,以便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4. 旅游用地。

旅游用地是指用于旅游休闲和文化娱乐的土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文化遗产保护地等。

旅游用地的划分主要根据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交通便利等因素进行分类,以便于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5. 其他用地。

除了以上四类主要用地外,还有一些特殊用途的土地,如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这些用地的划分主要根据其特殊功能和使用要求进行分类,以便于满足特定领域的需求和要求。

三、用地分类标准的应用。

用地分类标准是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依据,对于土地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用地分类标准,可以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布局土地资源,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的生产供应,促进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的科学发展,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满足特定领域的需求和要求。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一、基本原则
(一)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对应表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包括一级编码、二级编码、类别名称、含义四部分。

(二)依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GB 50137-2011)》,对应表中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包括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和范围三部分。

(三)使用本对应表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对具体对应关系进行判断。

(四)本表对所有参与对应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不进行修改,只进行对应工作。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用地分类制图标准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
N—C 建设用地指用于城市建设及农业生产
设施的国有用地
A—N—C H-N-C
按照用地性质选
择相应的颜色,如
工业用地选用
251,耕地选64,
并将用地边界的
线框加粗,以示与
农村建设用地的
区别。

N—E 非建设用

指用于农林种植、环境绿化等
非城市建设的国有土地
A—N—E H-N-E
N-D 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
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
消防机构等用地
A-N-D H-N—D 145 图例颜色标准。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
H12
镇建设用地
镇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H14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的建设用地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和管道运输等区域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货运站以及港口客运码头
H21
铁路用地
铁路编组站、线路等用地
H3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为区域服务的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区域性能源设施、水工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殡葬设施、环卫设施、排水设施等用地
H4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H41
军事用地
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和军民共用设施等用地
H42
安保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设施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用地
H22
公路用地
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H23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用地
H24Βιβλιοθήκη 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H25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地下管道运输规定的地面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E12
水库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不小于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E13
坑塘沟渠
蓄水量小于10万m3的坑塘水面和人工修建用于引、排、灌的渠道
E2
农林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B32
康体用地
赛马场、高尔夫、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通用航空、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零售加油、加气以及液化石油气换瓶站用地
B49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信、邮政、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业余学校、民营培训机构、私人诊所、殡葬、宠物医院、汽车维修站等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辅助道路、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分类:
分类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
内容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U12
供电用地
变电站、开闭所、变配电所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高压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3
供燃气用地
分输站、门站、储气站、加气母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灌瓶站和地面输气管廊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制气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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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解析 (一)《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全域规划》 该规划由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 以整个街域范围为规划对象,总占地4743.33公顷。根据 规划成果中五里界街全域城乡远期规划用地构成表,用地 共分为2大类,5中类,11小类。其中两大类分别为H建设
用地及E非建设用地;5中类分别为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 地、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H9其他建设用地、E1水域及 E2农林用地。11小类分别为H12城镇建设用地、H14村庄 建设用地、H21铁路用地、H22公路用地、H91生态型旅 游服务设施用地、H92生态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H93生 态型研发用地、E21生态农业用地、E22观光农业用地、 E23山林保育用地及E24生态防护绿地。其中涉及到农林 用地的E21—E24对应中类E2下的小类划分。
81
探索
与研究
用地代码 H
E K
用地性质 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hm2)
现状
规划
541.7
1967.8
H1 城乡居民建设用地
523.3
1500.0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4.5
其中
H3 区域公共设施用地
3.9
267.9 0.0
H9
其他建设用地
非建设用地
其中
E1
E2
水域 农林用地
预留用地
城乡用地
0.0 6195.6 444.6 5751.0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指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
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
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
E25
设施农用地
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
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
用地等及其相应附属配套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
图2 城乡用地规划布局图
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GB50137—2011文件(以下简称GB50137—2011 文件),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其中 农林用地为第八中类E2,内含耕地、园地、林地、牧草 地、设施农用地、田坎、农村道路等用地,对其并未细 分至小类。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T210102007文件(以下简称GB T21010-2007文件),土地性 质分为3个大类、11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3大类分别 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农用地共包括7个一级 类,1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分别为01耕地、02园地、 03林地、04草地、10交通用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及12其他土地;二级类分别为011水田、012水浇地、 013旱地、021果园、022茶园、023其它园地、031有林 地、032灌木林地、033其它林地、041天然牧草地、042 人工牧草地、104农村道路、114坑塘水面、117沟渠、 122设施农用地及123田坎。与GB50137—2011文件相比 较,GB T21010-2007文件将农村道路划分至农用地中交 通用地范畴内,将坑塘水面积沟渠划分至到农用地中水域
图1 城乡用地规划布局图
80
探TANSUOYUYANJIU 索与研究
编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H
H1
H12
H14
H2
H21
1
H22
其中
H91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建设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生态型旅游服务设施用地
H92
H3
H93
其 中
巴登城生态
建设用地
生态型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生态型研发用地
137.15
3489.4 614.95 2847.45 1168.18 1130.80 269.39 279.08 4743.33
所占用 地比例 (%) 26.44 18.20 16.03
2.18 3.70 0.57 3.14 4.53
0.72
0.35 0.57
2.89
73.56 13.53 60.03 24.63 23.84 5.68 5.88 100
人均用地面积 (m2) 147.52 101.58 20.67 25.27
410.52 75.53 334.99
558.04
(二)《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 该规划由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编制,规划范围红线总面积为6733公顷。结合规划成果中城乡用地构成表,用地性质共 分为3大类、6中类。大类分别为H城乡建设用地;E非建设用地及K预留用地。中类分别为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H2区 域交通设施用地、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及H9其他建设用地;E分为E1水域及E2农林用地,其中涉及到农林用地该规划中 并未细分至小类。
0.0 6733.0
200 4459.6 232.7 4227.0 305.5 6733.0
表2 城乡规划用地构成表
占城乡用地比例(%)
现状
规划
8.0
29.2
7.8
22.3
0.2
4.0
0.1
0.0
0.0 92.0 6.6 85.4 0.0 100.0
3.0 66.2 3.5 62.8 4.5 100.0
耕地
园地
内容
水域、农林用地及其它非建设用地等
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 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 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 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 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 (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 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巴登城生态建设用地
E
非建设用地
E1
水域
农林用地
2
E21
其中 E2
E22 E23
其 中
E24
生态农业用地 观光农业用地 山林保育用地 生态防护绿地
3
合计
表1 城乡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面积
1253.93 863.36 760.06 103.30 175.72 26.86 148.86 214.86 33.98 16.77 26.86
二、结论 鉴于此,作者从国家战略“多规合一”的角度出发, 结合自身从事城乡规划及农业规划的经历,对城乡规划中 农林用地的分类标准给出建议。 作者提出两种方式,其一是不细分至小类,统一归纳 至中类E2;其二是细分至小类,但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 规划GB T21010-2007文件要求,作者认为将农林用地细 分为E21耕地、E22园地、E23林地、E24草地、E25设施 农用地、E26农村道路用地、E27农用水域及水利设施用 地7个小类比较合理,既包含了农林用地中所涉及的所有 土地类型,又与GB T21010-2007文件中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性质区分开来,避免了概念上的混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 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 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E23
E2 E24
林地 草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 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 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及水利设施用地范畴内,将设施农用地及田坎划分至农用 地中其他土地范畴内。作者认为对于农林用地性质的划分 GB T21010-2007文件相对更为系统,但同时也存在一定 问题,即在其划定的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 下,一级类土地均包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且农用地、建设用地下一级类土地均包括交通运输用地, 概念界定容易混淆。
通过两个文件的分析,作者对以上提到的两个案例的 规划用地性质的划分进行重新解读,其中案例(二)《华 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中未对农林用地进 行细分,统一划分为E2,符合GB50137—2011中用地性 质的分类标准;案例(一)《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全 域规划》对农林用地E2进行了细分,分别为E21生态农业 用地、E22观光农业用地、E23山林保育用地及E24生态 防护绿地,但其细分用地并不符合GB50137—2011文件 或GB T21010-2007文件中农林用地内的土地性质分类标 准,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探索
与研究
Cheng xiang gui hua nong lin yong di xing zhi de fen lei biao zhun
城乡规划农林用地性质 的分类标准
唐雪娇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 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全面确立城乡统筹重要战略 思想。此外,中央1号文件连续12年聚焦农业,国家对农 业的发展日趋重视,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各类农业高新示 范区的规划建设。鉴于此,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 厅为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于2013年在湖北省内开展 了全省示范乡镇城乡统筹试点建设活动,并于全省选择了 21个乡镇(街道)开展街(镇)全域规划示范试点,其 中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为其一,并邀请华中科技大学城 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其编制了《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全 域规划》;另外湖北省荆州市政府响应国家政策在太湖农 场选址进行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并邀请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编制了《华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总体规划》。以上规划工作的开展真正实现了农林行业向 城乡规划领域的渗透,并将农林用地纳入到城乡规划的范 畴之内。作者有幸以合作者的身份全程参与了两个项目的 规划编制工作,现结合案例解析就其城乡规划中涉及农林 用地性质的分类标准谈下自己的看法。
(作者单位:武汉现代都市农业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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