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交易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信息表
项目类型:指南代码:
项目类型: _____________ 指南代码:____________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范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依托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二00八年二月制申报企业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封面扉页)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填写说明:信息表内容要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并请主管部门审核。
1、计划类别、指南代码:按申报计划类别、对应项目指南代码填写。
2、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填写“学科领域”,其他计划填写“技术领域”3、“技术领域”填写时需进一步细分,具体分类可在网站查询4、高校申报项目,不用填写“承担单位技术基础与效益情况”5、有关代码可以在科技信息网查询,网址:填写说明《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含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是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栏目要求一一响应,客观、准确、全面填写。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要严格按规定由申报软件生成,申报书及其规定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西南交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试行)发布时间:2017-03-16 17:42浏览次数:1006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规范职务科技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南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西南交通大学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方便操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体(一)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科研院”)是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科技成果完成人(包括完成人团队,以下简称完成人),即科技成果的直接完成者。
(三)科技成果受让人(以下简称受让人),即科技成果的需求者、引入者、购买者。
(四)科技成果转化人(以下简称转化人),即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实际操作的个人(或团队、中介机构等)。
转化人由科研院与完成人共同认定。
第二章转化方式与流程第三条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方式主要包括: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
完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转化方式。
第四条科技成果定价方式科技成果定价方式包括: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
完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定价方式。
第五条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流程采取转让或许可方式转化的,由完成人向科研院提交转化申请,确定转化方式和定价方式,科研院对转化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一)采取协议定价进行转让或许可的,由完成人与受让人按照市场规则确定价格,填写《拟交易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公示信息表》报科研院,科研院审核后在科研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要求。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和校内各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校教职工承担国家、地方、企事业等单位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学校技术、人力及条件资源所完成的包括软科学成果在内的职务科技成果。
职务科技成果的权属归学校,成果完成人可以是学校教职工个人,也可以是研发团队。
第三条本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开发和应用,尤其是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学校和成果完成人共同对职务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第四条本办法中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一切现金收益和股权收益。
第五条学校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分配收益,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并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科技和产业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科学研究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处、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管理和处置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办法,讨论和决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事宜。
领导小组下设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转移中心(以下简称转移中心),挂靠科学研究处。
转移中心作为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转移中心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精通行业成果交易和运作流程的专业人员、法律、风投、产权评估和融资等人员组成,尤其注重具有熟悉国际行业运作流程的人才参与。
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信息表
附件5贵州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信息表备市场准入条件。
填写说明1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填写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对外公开负责。
2.所填科技成果应权属清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国家秘密,可对外进行公开。
3.论文、专著、报告、知识产权、标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其他成果应与本项目直接相关。
4.本表为填写式,标注*的为必填项,第三〜第十根据项目实际进行填写。
5.成果关键词:集中描述技术方案,数量不超过5个。
6.成果简述:以自评价报告第二、三部分为重点进行概述,字数应不少于500字,不超过2000字。
描述解决的主要问题(针对应用场景与产业痛点);与现有技术(包括工艺、材料、产品和服务等)相比,其性能参数、质量等的指标值/状态变化情况,以及生产成本、时间效率、寿命周期、应用环境、功能实现等方面的情况;技术标准(规程)或操作手册(工法)制定等情况。
7.成果所属领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第四级目录(小类)名称填写,并填写对应代码。
8.成果所属学科: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GB/T13745-2009)三级学科名称填写(无代码)。
没有三级学科名称的,填写二级学科名称。
9.技术成熟度:参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评价通则》中关于技术成熟度4-9级的相应表述。
10.成果类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条规定,成果形式主要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4类。
∏∙衍生科研项目: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或在本项目的研究基础上,获得立项的其他科研项目。
12.转化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对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实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服务,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近期可转化:指技术成熟度提升(开展后续实验、开发、应用、推广)或者可产业化,一般指1至2年内;勾选“已转化”选项的请填写成果实施单位名称(可以是多个单位)。
关于科技成果鉴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11
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才符合认定条件。
10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近3年每年总资产
1、第1年:指2008年;
第2年:指2009年;
第3年:指2010年。 2、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用 于计算成长性指标,各占指标中的10分。
11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指企业2010年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 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 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3、此项数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填写时必须与审 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15
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限400字)
1、科技成果转化:对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行综 合概述,主要侧重介绍企业有多少成果转化了?转化 成什么了?产生了什么效益?在国内或者行业中达到 什么水平等等。 2、研究开发管理情况:侧重介绍企业对研发的管理情 况,要体现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建立了研 发投入核算体系、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设 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建立了研发人 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概述;同时可 补充体现企业创新管理的情况等。
注:如企业已完成审计的2008、2009、2010三个年度财务报表,可不必 重新审计。
27
第三部分 人员情况说明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 的比例说明材料
28
第四部分 科研立项证明材料
4.1 政府立项科技项目立项批文及合同 4.2 企业科研立项报告证明材料 4.3 横向委托科研合同 注意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二、企业研究开发项 目情况表中对应
注: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
科技转化填写范例
项目类型:指南代码: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范式)项目名称申报企业(盖章)技术依托单位(盖章)县(市、区)科技局省辖市科技局申报日期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二O一二年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申报单位地址项目申报单位邮政编码(封面扉页)填写说明《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含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是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栏目要求,客观、准确、全面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直接由申报软件生成,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的内容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建议书及其附件应编制目录页码,并合订成册。
一、项目简介项目简介是可以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须按栏目要求作简明、扼要地撰写。
二、项目详细内容1、项目意义与必要性:综合阐述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2、项目技术基础:[1]成果来源类别(选择以下内容,可多选)A.中科院B.清华大学C.北京大学D.国防科工委系统E.中国科技大学F.浙江大学G.省外其它高校、研究院所H.省内高校I.省内研究院所J.国外或境外单位K.自主研发L.其它[2]成果来源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可填多个。
成果来源单位指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核心技术成果的提供单位。
[3]技术依托类别(选择以下内容,可多选)A.中科院B.清华大学C.北京大学D.国防科工委系统E.中国科技大学F.浙江大学G.省外其它高校、研究院所H.省内高校I.省内研究院所J.国外或境外单位K.其它[4]技术依托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不得超过2个。
技术依托单位指在项目下一步实施中与项目申报企业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关系,并提供项目关键技术支撑的单位,与核心技术成果来源单位可以不一致。
该单位必须与项目单位签定具体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合作经费不得与项目资助经费进行挂钩。
[5]协作单位类别(选择以下内容,可多选)A.中科院B.清华大学C.北京大学D.国防科工委系统E.中国科技大学F.浙江大学G.省外其它高校、研究院所H.省内高校I.省内研究院所J.国外或境外单位K.其它[6]协作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不得超过3个。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6年2月26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作出如下规定。
一、促进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技术转移(一)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有权依法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确认股权和出资比例,并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作价、折股数量或者出资比例等事项明确约定,明晰产权。
(二)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通过本单位负责技术转移工作的机构或者委托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
项目所属领域
.项目所属领域烟台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信息表成果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手机:邮箱:(公章)推荐单位:填报日期:烟台市科学技术局二零一六年制..申报单位声明、本单位自愿填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同意相关信息录入烟台1 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并进行推广宣传;、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2 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3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编制说明一、本推荐表适用范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烟台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符合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支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含非财政资金支持项目)。
二、填写要求、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向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相关部门科技处、行业协1 会等推荐单位申报,有关推荐单位审核后向科技局成果管理部门推荐。
、《烟台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信息表》分为项目《基本信息表》(必2填)、《科技成果转化后跟踪表》和《项目商业计划书》三部分,其中项目《基本《科技成果如需更新相关内容请及时修订信息表》的融资需求信息有效期为一年,转化后跟踪表》。
《项目商业计划书》为选填暂不做具体要求。
、成果名称:可按照科技成果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或拟(已)3 接受投资的转化项目的名称填写。
、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
4 、推荐单位指负责科技成果推荐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
5、组织机构代码: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
它是由全国6 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所属高新技术领域:单选。
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7号)中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不属于高新技术领172〕火〔2008 域的成果不填此项。
2011(GB/T4754—多选。
8、成果应用行业: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XX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化学院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和激发学院教职工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XX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办发〔2017〕4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成果是指学院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取得的学院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
具体是指执行学院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学院的物质技术条件,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以及通过对某种社会问题或现象进行观察、分析、研究、实验所获得的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意义的结论。
职务科技成果的持有权、使用权和转让权属于XX学院,成果完成人为学院教职工个人和研究团队。
第三条本办法中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和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以及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以及把潜在的、虚拟的、间接的精神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真正的、直接的物质生产力以取得经济效益的过程。
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并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成果转化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院合法权益。
第五条科技成果主要包括:(一)专利成果,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二)技术秘密,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未公开的技术等;(三)软件著作权等;(四)翻译作品与文学艺术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剧本、艺术设计、音乐作品等;(五)语言服务、语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六)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可作为生产要素的技术。
科技成果信息采集表
附件1编号: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信息表成果名称:单位名称:(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所在地区:省(市)市县(市、区)推荐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一二年制申报单位声明声明:1. 本单位已完全理解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项目申请的要求,并按要求进行填报;2.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4.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编制说明一、本推荐表适用范围符合《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填写要求1.《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项目信息表》实行网上填报,在线打印。
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其它材料一起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向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科技司(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部门(以下简称有关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有关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向科技成果信息管理机构推荐;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可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直接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填报。
2.《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科技成果信息表》分为项目基本信息表、科技成果转化后跟踪表和项目商业计划书三部分。
3.成果名称:可按照成果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或拟/已接受投资的转化项目的名称填写。
4.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
5.推荐单位指负责科技计划成果推荐的有关科技管理部门。
6.组织机构代码: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标识代码。
它是由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7.所属高新技术领域:单选。
参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中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不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成果不填此项。
科技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内容
科技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内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区别首先要明确一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定义:1.科技成果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活动中通过复杂的智力劳动所得出的具有某种被公认的学术或经济价值的知识产品。
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把科技成果的含义界定为:对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实验、研究试制或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意义的结果。
科技成果按其研究性质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和发展工作成果。
2.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者区别,知识产权以专利为典型代表说明:科技成果与专利虽然都是人类创造的无形资产,但在技术领域、技术成熟度、技术垄断性、技术规模、技术等级等方面存在着差异。
1、技术领域。
科技成果与专利虽然都涉及到技术的各个领域,但是二者不是完全重叠覆盖的。
总体而言,科技成果涉及的技术领域比专利涉及的技术领域宽。
从专利保护客体的内容看,它应当包括各个技术领域,但是各国政府为国家的安全利益和重大经济利益,有些领域的发明创造暂不授予专利权,如用原子核变换方法直接获得物质,目前在我国就不能授予专利权。
有些领域的发明创造,由于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以及这一领域的特殊性,不能满足授权技术所具有的可重复再现的稳定性,因而也不能授予专利权。
需要通过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如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申请专利,而只能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或者《动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进行保护。
还有些领域的发明创造由于受人类、动物类差异性的影响,同一种病对于不同的人或者同类动物中的不同动物,其症状表现可能不同,这种方法的稳定性受到影响,所以疾病的诊断方法不能申请专利。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9.28•【文号】财资〔2021〕127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1〕12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政部2021年9月28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各部门)的机关本级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形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予以处置∶(一)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二)涉及盘亏等非正常损失的;(三)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五)因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或者部分职能、业务调整等而移交的;(六)发生产权变动的;(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情形。
科技成果转让与许可管理流程
科技成果转让与许可管理流程一、拟转化科技成果的基本前提条件与流程图1.权属清晰,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2.成果发明人意见统一,不存在不同意见。
3.不存在放弃、终止或无效等情况。
二、申请材料要点及注意事项(一)中山大学技术转让申请表(纸质盖章件)1.确定科技成果类型以及转化的方式,包括转让与许可。
2.成果编号应录入完整,例如:ZL 2013 1 0040236.33.成果完成人应包括成果证书上所有发明人姓名。
4.成果来源项目应真实,且项目经费应大于转让或许可金额。
5.查询受让方企业相关信息,是否为独立法人,是否在存续期。
6.发明人需承诺知识产权权属清晰等事项,与受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对虚假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若有,则必须在表上勾选存在关联关系,且应由发明人提交关联关系情况说明(纸质版)。
经办人将在“启信宝”APP或者“天眼查”网页上搜索关联关系。
7.全体成果完成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由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审批后,加盖学院公章,送产学研合作处。
(二)专利证书(电子件)1.发明专利应在有效期内,且已交纳当年度相关知识产权维护费用。
查询网址!advSearch.action,注意:左侧目录应勾选中国发明申请和中国发明授权,即可将专利申请纳入查询范围。
(三)成本明细(电子件)1.通常采取成本法进行评估,表格内需注明各项设备采购、耗材、人力成本明细。
2.如采用收益法等,可由受让企业做研发产品的市场收益、份额分析、技术领域发展情况等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专利登记簿副本(电子件)由发明人团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约15个工作日可得到纸质件。
(五)缴费证明建议缴交当年度专利维护费,确保专利有效。
三、合同填写要点1、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受让方或被许可方必须是合法机构(企业)且具有法人资格,在存续期内。
2、各合同版本有区别,应根据成果的形式和转化方式选择合适的合同版本: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专利已经过授权,并进行转让。
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已申请了专利,但尚未授权的专利技术进行转让。
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服务规范
T/CAS XXX—2018
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成果挂牌交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服务主体、服务场所、内容、流 程及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供的科技成果挂牌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 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应具有较高成熟度,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涉及的知识产权应明确。 应经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产权所有人同意对项目涉及的信息予以披露及交易。 应符合国家相关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 所提交信息、材料及附件内容应齐全、真实,形式符合规范。
ICS 03.080.99 A 10
团
体
标准
T/CAS XXX—2019
科技成果挂牌交易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of service for listing transac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报批稿)
2019-XX-XX 发布
1
4 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T/CAS XXX—2019
4.1 合规、诚实、守信原则 参与各方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科技成果的挂牌交易。服务机构
应向委托人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全面履行承诺。 4.2 中立性原则
服务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一方。 4.3 透明度原则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