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公司二十五项反措补充措施[1]
二十五项反措
国家电力公司文件国电调[2002]138号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分公司、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电力公司:为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结合继电保护专业的特点,国家电力公司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贯彻《实施细则》,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2002年3月6日附件:《〝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二OO二年二月目录1.总则2.继电保护专业管理3.线路保护4.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5.变压器保护6.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7.二次回路与抗干扰8.运行与检修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文),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特制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1.2《实施细则》是在原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1.3《实施细则》强调了防止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措施在已颁发的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措施,本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程、规定和标准。
二十五项反措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措施为防止全厂停电事故,要严格执行《防止全厂停电措施》(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的维修,确保主机交直流润滑油泵供电可靠。
1.1、改建项目要求蓄电池采用免维护、质量可靠、有良好声誉厂家的产品。
1.2、要加强和规范对直流系统(蓄电池和充电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严格执行新疆电力公司颁布的直流电源运行维护技术导则。
对免维护蓄电池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放电容量根据设备技术资料要求进行。
1.3、保护、操作、动力、信号、事故照明靠直流供电的均应分开供电。
2、结合机组大、小修全面认真检查厂用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并做切换试验。
3、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后备保护可靠并有选择性的动作,严防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4、母差保护停用时尽量减少母线倒闸操作。
5、开关设备的失灵保护均必须投入运行,并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保护正确地动作。
6、根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的规定,完善主变压器零序电流电压保护,以用于跳开各侧断路器,在事故时能保证部分机组运行。
6.1、继电保护的正常可靠动作,是防止全厂停电事故的保证。
要加强对继电保护的专业管理,严格按电力部《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1987年)规定的期限、项目及部颁标准批准执行的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内容时行。
6.2、电气主设备、线路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
保护退出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认真执行,严禁主保护退出运行。
后备保护整定要通过系统统一核算,要防止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7、应优先采用正常的母线、厂用系统、热力公用系统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由生技科负责管理厂用电运行方式。
要结合本厂情况制定非正常运行方式,并对非正常运行方式的低电压保护定值要进行系统整定计算。
二十五项反措
二十五项反措防止全厂停电事故措施为防止全厂停电事故,要严格执行《防止全厂停电措施》(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的维修,确保主机交直流润滑油泵供电可靠。
1.1、改建项目要求蓄电池采用免维护、质量可靠、有良好声誉厂家的产品。
1.3、保护、操作、动力、信号、事故照明靠直流供电的均应分开供电。
2、结合机组大、小修全面认真检查厂用备用电源自投装置,并做切换试验。
3、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后备保护可靠并有选择性的动作,严防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4、母差保护停用时尽量减少母线倒闸操作。
5、开关设备的失灵保护均必须投入运行,并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保护正确地动作。
6、根据《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的规定,完善主变压器零序电流电压保护,以用于跳开各侧断路器,在事故时能保证部分机组运行。
6.1、继电保护的正常可靠动作,是防止全厂停电事故的保证。
要加强对继电保护的专业管理,严格按电力部《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1987年)规定的期限、项目及部颁标准批准执行的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内容时行。
6.2、电气主设备、线路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
保护退出要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并认真执行,严禁主保护退出运行。
后备保护整定要通过系统统一核算,要防止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7、应优先采用正常的母线、厂用系统、热力公用系统的运行方式,因故改为非正常运行方式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运行方式,由生技科负责管理厂用电运行方式。
要结合本厂情况制定非正常运行方式,并对非正常运行方式的低电压保护定值要进行系统整定计算。
8、厂房内重要辅机(如送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等)电动机事故按钮要加装保护罩,以防止误碰造成停机事故。
9、400V重要动力电缆采用阻燃型塑料电缆。
10、母线侧隔离开关和硬母线支柱绝缘子,应选用高强度支柱绝缘子,以防运行或操作时断裂,造成母线接地或短路。
防止电力系统重大事故25项反措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国电公司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力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发供电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能源部《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并于9月28日以国电发[2000]589号印发系统各单位。
国电发[2000]589号文说,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重点要求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要求和已下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中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分别是:1.防止火灾事故;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11.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3.防止断电保护事故;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7.防止接地网事故;18.防止污闪事故;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2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2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2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24.防止交通事故;2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十五项反措
前言我公司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于2001年1月份颁布实施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事故技术措施》,在这两年的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许多与我公司设备、系统不相适应的问题,另外,在此期间我公司两台机组的设备系统进行了较大的变更和改造,为了使我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事故技术措施》更加符合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真正起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发生的作用,特由生产技术人员重新修编制定国华盘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事故技术措施》,从而确保我公司两台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1. 防止火灾事故1.1电缆防火1.1.1电缆放置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防止踩踏电缆,造成电缆折断,发生火灾事故。
1.1.2对全公司的电缆孔洞,电缆夹层、电缆通道的防火门、防火墙进行完善、整改,以防止火源进入和火势蔓延。
1.1.3电缆构架上电缆槽盒内的杂物、易燃物应清理干净,并加装盖板,防止电焊和其它火种、火源掉入电缆槽盒内。
1.1.4对进出控制室、YKTC间、热控盘台柜的电缆孔洞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因检修工作需要打开电缆封堵,施工结束后应恢复原状。
1.1.5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与热源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0.5米,动力电缆1。
0米,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6对电缆中间接头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7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定期巡检制度,用红外线测温仪定期对电缆全面检查,对中间接头建立测温台帐,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8建立健全蓄电池、电缆沟等防火重点设备的防火责任制,对所辖设备区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
1.1.9对电缆责任区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制,执行定期检查清灰制度,保证电缆不积粉.1.1.10针对煤粉较大的锅炉、燃煤设备各电缆桥架,应定期清扫。
1.1.11检查就地盘柜的积粉情况,及时通知检修班清扫。
配电25项反措
延边供电公司落实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配电专业实施细则第一部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措施一、防止人身事故的组织措施1、布置作业前,必须核对图纸,勘察现场,彻底查明可能向作业地点反送电的所有电源,并断开其开关、刀闸。
2、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有关人员必须在施工前深入到现场,对现场周围的带电部位,大型施工器械的行走路线和工作位置,以及对施工构成障碍的物体等核查清楚。
以便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必须在工作前将缺陷发生的原因、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工作时对现场条件的要求,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核查清楚。
4、对大型作业,带电作业等较为复杂的施工项目,应按公司有关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需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认真学习。
5、对常规的一般维护性作业,班组长要在班前班后会上将人员的任务分工,危险点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交待。
6、选派的工作负责人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并熟练地掌握所承担工作的检修项目和质量标准。
7、选派的工作班成员需能在工作负责人指导下安全、保质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8、严格执行安全作业“六项纪律”,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做好“危险点控制”工作,杜绝习惯性违章。
(安全作业六项纪律:①执行工作票、监护制;②登高作业绑安全带、戴安全帽;③登木杆作业先检查杆根;④停电作业必须验电和挂地线;⑤带电作业要严格保持安全距离;⑥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车。
)二、防止人身触电措施1、严格执行“两票”和“工作监护”制度。
2、设备标志齐全正确,工作前严格执行“四对照”制度。
防止误触、误登、误操作事故。
3、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地线的安全技术措施。
线路停电必须严格执行挂“小地线”制度。
4、在邻近带电设备上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5、电气工作,严禁单人作业。
三、防止物体打击措施1、必须使用合格的工具。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防止火灾事故1.1防止电气电缆火灾事故措施1.1.1《反措》要求:1.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0m。
1.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1.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二十五项反措
二十五项反措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部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一、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落实省公司制定的《防止人身事故的二十一项重点要求》和我公司编制的《防止人身事故的重点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公司各级人员要按《电力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中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中要做到敢抓敢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规程制度,严肃劳动纪律。
按公司“到位标准”的要求,深入到作业现场,把好安全关。
三、对大型作业要按公司要求认真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省公司颁发的《供电企业工作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中有关要求。
四、每年公司不仅要组织开展“紧急救护法”、“工作票”、“安规”等基本培训工作,而且还要利用有线电视、互联网、安全教育展室等设备、设施,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防护水平。
五、每年年初,公司要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两县公司自行负责培训),并进行考试。
考试合格者经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有权担当“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人员名单,并在现场对其跟踪考核,使其充分胜任工作。
六、工程承发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辽源供电公司承发包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双方必须按省公司安环部(1996)283?号文件规定格式签订《承发包电力生产工程安全资质审查合同书》。
生技部、安监部共同按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对承包单位进行审查。
双方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七、提高安全工器具的科技含量,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公司将利用“安措”资金购买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可靠性高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如:绝缘地线、网状遮栏、漏电保安器、防坠器、屏蔽服等。
对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坚决报废,提高作业的安全水平。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2015
1 月-12 月
在 5 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 1.8 王有胜 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 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 可进行。 1 月-12 月
1.9
王有胜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1 月-12 月
电气设备必须装设保护接地(接零),不得将接地线接在金属管道上或其 2.7 王有胜 他金属构件上。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 缘靴。雷电时严禁进行就地倒闸操作。 1 月-12 月
2.8
王有胜
在地下敷设电缆附近开挖土方时,严禁使用机械开挖。
1 月-12 月
2.8
7.2
王有胜
进入粉尘较大的场所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 进入有害气体的场 所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罩。
1 月-12 月
二.防止火灾事故 1 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止火灾事故组织机构, 健全消防工作制度, 落实各级 1.1 王有胜 防火责任制,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 配备消防专责人员并建立 有效的消防组织网络和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队伍。 定期进行全员消防安 全培训、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疏散演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 月-12 月
1 月-12 月
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牢固并经验收 1.4 王有胜 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严禁超载,防止发生架体坍塌坠落,导致人员路 空或失稳坠落, 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 刚度和配重 及可固定措施。 1 月-12 月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 1.5 王有胜 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拄安全警示板,夜 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1 月-12 月
电力行业25项反措细则
氨区地坪应平整
4
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液氨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5
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6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其厂房的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性乙类建筑的有关规定。
制氨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时检查和试验。
进入氨区,要严格执行我厂《氨区出入管理规定》严禁携带手机、打火机,严禁穿带铁掌的鞋。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别是氨系统的动火作业管理;(氨区动火必须办理一类动火工作票),氨系统动火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
采取可靠措施,杜绝因电缆着火造成两台及以上机组停运。
加强电缆异动、运行管理和监视。
穿墙(或地板、铁板)等油管道应有套管,不允许在套管内有焊缝,加强对材质和焊缝的检查监督。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特别是加强油系统、氢气系统、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的动火作业管理;油系统动火前要吹扫;氢气系统动火前后应置换排放合格;制粉系统、输煤系统动火工作前,清理积煤积粉,动火结束后,及时清理火种。
油管道要保证机组在各种运行工况下自由膨胀。
机组油系统的设备及管道损坏发生漏油,凡不能与系统隔绝处理的或热力管道已渗入油的,应立即停机处理。
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量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是
2009.02.20
3
检修工作应使用标准工作票
是
2009.02.20
国电公司二十五项反措补充措施[1]要点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在原国电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基础上增加的三项补充措施)2003年9月23、防止直流系统事故23.1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23.1.1防止交流电源突然中断或严重波动,蓄电池组不能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
23.1.1.1严格控制浮充电方式和运行参数。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宜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如必须采用恒流方式,也应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电压,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
23.1.1.2单体电池浮充电压的上、下限,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来控制。
一般情况下单体电池的电压可控制在以下范围内。
固定型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GFD系列;2.23±0.02(V)一般铅酸蓄电池GF、GGF系列:2.15~2.17(V)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GFM、GFMD系列:2.23±0.02(V)高倍率镉镍蓄电池:1.36~1.39(V)23.1.1.3浮充电压基本上以环境温度20℃~25℃为基准。
若蓄电池室长期偏离基准温度,需按制造厂要求对浮充电压进行相应的调整。
23.1.1.4必须每日测记一次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和浮充电流值。
23.2及时进行补充充电,严格控制均衡充电。
23.2.1蓄电池由于各种原因.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20%以上时应立即按制造厂规定的正常充电方法进行补充电.充入容量按已放出容量的110%~120%掌握。
充电过程中注意监测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防止单体电池电压超限。
23.2.2下列情况.蓄电池需应进行均衡充电。
23.2.2.1防酸蓄电池;a)蓄电池在长期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出现硫化,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等情况,采用均衡充电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b)定期放电容量试验结束后。
c)由于全厂停电事故中,蓄电池组大电流长时间放电,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50%时。
23.2.2.2阀控蓄电池:蓄电池在浮充运行中端电压出现异常,如2V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平均值相差大于50mv.12V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平均值相差大于300mv.如果12V蓄电池组出现两只以上.2V电池组出现三只以上。
电力二十五项反措细则
电力二十五项反措细则1.增加电力供应能力:加大对发电设施和输电设备的投资,增加电力生产能力和输送能力。
通过引进先进的发电技术和设备,提高电力供应的效率和可靠性。
2.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制定严格的设备检修和维护计划,对发电厂、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监测和预警:利用现代化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对电力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和问题。
4.建立备用电力系统:建设备用电力系统,以备不时之需。
在电力供应中断或设备故障时,及时切换到备用系统,保障用户的用电需求。
5.加大电力系统的调度和运行管理力度:加强对电力系统运行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电力的平衡供应。
制定严格的电力调度和运行规程,合理安排电力生产和消费计划。
6.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提高可再生能源的装机容量和利用效率,为电力供应提供更多的选择。
7.推广节能和用电合理化:加强对用户的节能宣传和教育,鼓励用户采用节能措施和设备。
通过合理安排电器使用时间和功率,提高用电效率,减少电力需求。
8.加强对电力设备的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电力设备安全防护制度,对发电设施、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护。
加强对设备安全操作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9.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对电力供应中断、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进行快速反应。
组织专业队伍迅速修复故障设备,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
10.加强对电力系统的研究和创新:加大对电力系统的研究和创新投入,探索新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效率。
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企业进行合作,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11.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和完善电力供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电力供应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加大政府对电力行业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为电力系统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12.加强电力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电力系统运行和管理的全面监控。
电力二十五项反措细则
电力二十五项反措细则1.增加清洁能源产能: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大对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投资与建设。
2.提升供电效率:优化电力系统的调度和运行,减少能源的浪费和消耗,提高电力供应效能。
3.完善电网规划和建设:进行电网的规划和建设,确保电力的高效运输和分配。
4.加强用电峰谷差价机制:通过差别电价政策,鼓励用户在用电高峰期间减少用电,合理利用电力资源。
5.推广智能电表:普及使用智能电表,实现对用户用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调节,有效控制用电量。
6.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灵活的用电计划和控制,合理安排用电负荷,提高电力利用效率。
7.推动电网与储能技术相结合:积极推进电网与储能技术的结合,提高电力的储存能力,以应对电力需求的波动。
8.加强电力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对电力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用电安全。
9.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的电力市场体系,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电力的有效配置和优化。
10.加强电力消费者保护:加强对电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投诉和仲裁机制,解决用户与供电企业之间的纠纷。
11.推广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如生物质能、水能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12.提高电力系统调度能力:加强对电力系统调度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提高电力调度的准确性和灵活性。
13.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合理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使电力价格能够真实反映供需关系,推动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14.提升电力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加强对电力系统的抗干扰能力的研发和提升,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15.推进电力供应链管理:完善电力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电力的供给和投资回报。
16.加强电力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力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运行。
17.强化电力科技创新:加大对电力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电力技术的升级和改进。
18.加强电力设备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的电力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及时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十五项反措重点补充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
2003-2004年度重点补充反事故技术措施要求1汽机部分1.1防止汽轮机进水引起大轴弯曲和动静摩擦发生汽轮机正常停机时汽轮机进水造成动静部分摩擦从而无法正常投入盘车的情况时,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不应进行强制盘车或对汽轮机强行冲车,应进行闷缸处理。
重点要求如下:1.1.1闷缸处理的操作措施1.1.1.1真空到0kPa;1.1.1.2 关闭与缸体相连的所有疏水阀;1.1.1.3 停止轴封供汽、抽汽器停止工作;1.1.1.4 除非出现厂用电消失、油系统着火等情况,顶轴油泵和润滑油泵应尽量投入运行;1.1.1.5大轴不盘车(此时应注意上下缸温差,一般情况下无须处理,如果温差过大或温差增大过快,应怀疑是否有进水或进冷气的可能性,及时检查系统)。
以上情况可维持到缸温到150℃以下,再及时处理。
1.1.2 如果在闷缸处理过程中,情况好转,也可试投盘车,但必须达到如下条件:1.1.2.1 润滑油泵和顶轴油泵工作正常,最高瓦温不大于90℃;1.1.2.2 上下缸温差不大于50℃;1.1.2.3 能手动试投盘车,异音消失;1.1.2.4与盘车相关的设备运转正常,具备投盘车的条件。
1.1.3 防范措施汽轮机运行、停机过程中,严禁汽轮机内进入冷水或冷的蒸汽,为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1.3.1 要严密监视汽轮机缸体各部分的温度变化情况,尤其要注意上下缸温差的变化情况,遇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排除。
1.1.3.2高低压轴封要分别供汽,其供汽管应有良好的疏水措施,如果疏水系统存在问题,应择机进行改造,以消除隐患。
1.1.3.3 停机过程中,运行人员要按照规程要求确认疏水阀门已打开,一定要保证疏水畅通。
1.1.3.4 注意监视汽包、凝汽器、除氧器水位的变化,水位保护应能正常投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处理,严禁凝汽器满水等事故发生。
1.1.3.5 运行过程中要加强对高、低压加热器水位的监视及控制,确保各加热器水位保护正常投入,严防因加热器管子泄漏、运行操作不当等因素而造成的汽缸进水事故。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
2、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超速的概念: 机组的最高转速在汽轮机调节系统动态特性允许范围 内称正常转速飞升,超过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至 3600r/min 称事故超速,大于3600r/min 称严重超 速。(汽轮机各转动部件,一般按120%额定转速进 行强度校核) 超速的后果: 严重超速可以导致汽轮发电机组严重损坏,甚至毁坏 报废,是汽轮发电机组设备破坏性最大的事故。另外, 由于轴承失稳和轴系临界转速偏低等原因所造成的事 故超速,也往往会产生毁灭性的后果。
超速的破坏性:
汽轮机是高速转动的设备,转动部件的离
心力与转速的平方成正比,当汽轮机转速 超过额定转速的20%时,离心应力接近额 定转速下应力的1.5倍,此时转动部件将发
生松动,同时离心力将超过材料所允许的 强度极限使部件损坏,为此,汽轮机均设 置超速保护装置,它能在汽轮机转速超过 额定转速的10-12%时动作,迅速切断汽轮 机进汽停机。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 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二十五项反措》
汽轮机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 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 产”的要求,完善各项反事故措 施,更好地推动电力安全生产, 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 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国家电力 公司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 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 电„2000‟589号)
汽轮机弯轴的机理
汽轮机的大轴很粗,所以产生永久弯曲事故绝非由于外力加在 轴上所致。根据计算,这需要几十吨的外力才能使轴的中部产生几 毫米的变形,应力仍小于屈服极限,不会产生永久变形。 大轴在初加工后粗加工前,均经过“热跑”,即转子在稍高于最 高温度长时间转动,以消除由于锻打和粗加工时产生的内应力,故 正常转子亦不会由于内应力逐渐消失而产生变形,而且即使原来仍 稍有内应力,亦将因长期工作在工作温度下消失,且由此产生变形 也应是长期缓慢,不会产生突变。
电厂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
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1防止火灾事故1.1防止电气电缆火灾事故措施1.1.1《反措》要求:1.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
1.1.1.2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体管路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0m。
1.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1.1.1.4对于新建、扩建的火力发电机组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1.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1.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
1.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1.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1.1.1.9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1.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
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1.1.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
1.1.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
二十五项反措
反事故技术措施1.防止火灾事故1.1严格执行电缆沟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电缆沟及电缆夹层的检查,主厂房内架空电缆与热力管道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米,动力电缆不小于1米,低于上述规定,要采取措施,保证电缆的安全运行。
发现电缆温度高或电缆沟积水、积粉尘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1.2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多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阻燃材料封堵;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措施,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电缆沟内应有明显的走向标志,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有隔热措施,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
发现电缆孔洞及封堵不严的情况应及时联系进行封堵。
1.3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视检查;电缆防火巡视检查制度应包括:检查人员、时间要求、巡视路线、巡视项目、检查结果、签字等内容,对检查出的火险缺陷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消除缺陷隐患。
1.4加强氢气系统的检查,氢冷系统和制氢设备中的氢气纯度和含氧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严禁明火。
1.5在氢站或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明火作业的地点所测空气含氢量应在允许的范围内,并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明火作业。
1.6当发电机氢冷系统有渗漏现象又无法停机时,应加强对现场氢气含量的检查,附近禁止任何检修作业,保证设备安全。
1.7油区的各项设施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消防设施应完善,防火标志要鲜明。
1.8严禁将火种带进油区。
1.9油区的一切电气设备均应选用防爆型,电力线路的电缆必须是暗线,不准有架空线路。
油区周围必须有防火通道。
1.10卸油区及油罐区必须有避雷装臵。
油区、输卸油管道应有可靠的防静电安全接地装臵,并定期测试接地电阻值。
1.11加强油区的巡回检查,发现有渗漏点及时消除。
1.12加强巡回检查,发现油系统泄漏应及时填写缺陷单,并将漏油擦试干净,督促检修处理。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反措2015
6.2
王有胜
从事起吊作业及其安装维修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从事起吊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安装维修人员也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经县级以上医疗要机构体检合格,合格的(含矫正视力)双目视力不低于0.7,无色盲、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等疾病及生理缺陷)方可上岗。
1月-12月
1.5
王有胜
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拄安全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1月-12月
1.6
王有胜
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Im 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及地面的斜角度为600 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1月-12月
2.8
王有胜
为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触电,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停电:断路器在“分闸”位置时,方准拉开隔离开关。(2)验电:先检验验电器是否完好,并设监护人,方准进行验电操作。(3)装设地线:先挂接地端,再挂导体端。拆除时,则顺序相反。严禁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
1月-12月
2.8
1月-12月
6.6
王有胜
严禁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体。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
1月-12月
6.7
王有胜
起吊现场照明充足,视线清晰。
1月-12月
6.8
王有胜
带棱角、缺口的物体无防割措施不得起吊。
1月-12月
6.9
王有胜
二十五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
二十五项反措重点措施实施细则江苏省电力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实施细则(一)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落实省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1、领导层要做到:熟悉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制度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落实;亲自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全局性问题,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组织制定本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预案,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随时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
2、管理层要做到:掌握安全生产规程规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与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制订、完善有关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设备运行分析等工作,对事故隐患清楚,并采取应对措施;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工作,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
3、执行层要做到:熟知自己的安全职责,清楚工作任务和分工;清楚本职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工作标准,具备工作所要求的安全生产技能;熟知工作中的危险点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和工作质量。
4、公司系统各单位对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5、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时,各单位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在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时,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二)强化生产现场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试岗、离岗、内部待岗的规定》,各生产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安全规程的考试,要求参考率百分之百、考试合格率百分之百,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停岗脱产学习一个月再行补考,仍不合格者作下岗处理。
2、公司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对所属单位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考试成绩在公司系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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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在原国电公司二十五项反措基础上增加的三项补充措施)2003年9月23、防止直流系统事故23.1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23.1.1防止交流电源突然中断或严重波动,蓄电池组不能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
23.1.1.1严格控制浮充电方式和运行参数。
浮充电运行的蓄电池组,除制造厂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宜采用恒压方式进行浮充电;如必须采用恒流方式,也应严格控制单体电池电压,防止蓄电池因充电电压过高或过低而损坏。
23.1.1.2单体电池浮充电压的上、下限,必须按制造厂的要求来控制。
一般情况下单体电池的电压可控制在以下范围内。
固定型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GFD系列;2.23±0.02(V)一般铅酸蓄电池GF、GGF系列:2.15~2.17(V)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GFM、GFMD系列:2.23±0.02(V)高倍率镉镍蓄电池:1.36~1.39(V)23.1.1.3浮充电压基本上以环境温度20℃~25℃为基准。
若蓄电池室长期偏离基准温度,需按制造厂要求对浮充电压进行相应的调整。
23.1.1.4必须每日测记一次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和浮充电流值。
23.2及时进行补充充电,严格控制均衡充电。
23.2.1蓄电池由于各种原因.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20%以上时应立即按制造厂规定的正常充电方法进行补充电.充入容量按已放出容量的110%~120%掌握。
充电过程中注意监测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防止单体电池电压超限。
23.2.2下列情况.蓄电池需应进行均衡充电。
23.2.2.1防酸蓄电池;a)蓄电池在长期充电运行中.个别蓄电池出现硫化,电解液密度下降.电压偏低等情况,采用均衡充电方法.可使蓄电池消除硫化.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b)定期放电容量试验结束后。
c)由于全厂停电事故中,蓄电池组大电流长时间放电,放出容量超过额定容量的50%时。
23.2.2.2阀控蓄电池:蓄电池在浮充运行中端电压出现异常,如2V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平均值相差大于50mv.12V蓄电池组端电压和平均值相差大于300mv.如果12V蓄电池组出现两只以上.2V电池组出现三只以上。
应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23.2.3均衡充电的方法:a)防酸蓄电池应遵照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
如找不到说明书,可按下面方法进行。
先采用Ⅰ10电流对蓄电池组进行恒流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2.30~2.33)V×n,将自动或手动转为均衡充电.当充电电流减小到0.1Ⅰ10时,可认为蓄电池组已被充满容量,并自动或手动转为浮充电方式运行。
b)阀控蓄电池推荐采用恒压限流法。
充电电压控制在2.35V±O.01V(25℃)。
c)定期均衡充电一般不宜频繁进行.充电周期>6个月。
蓄电池组中存在个别异常电池时,应单独处理。
不宜采用对整组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的方法解决,以防止多数正常电池被过度充电。
23.3进行定期放电试验,确切掌握蓄电池的实际容量。
23.3.1新安装或大修中更换过电解液的防酸蓄电池组,第一年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运行一年后的防酸蓄电池组.1至2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23.3.2新安装的阀控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以后每隔2至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运行6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组,应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
23.4做好蓄电池的维护工作。
23.4.1对于防酸蓄电池,电厂一般应一到二周测一次蓄电池单体电压和比重。
23.4.2测量时,发现蓄电池组存在欠充或过充问题,应立即调整充电电压和浮充电流。
23.4.3必须保证蓄电池电压、比重测量的准确性,测量表计要满足要求。
23.4.4防酸蓄电池运行中电解液液位必须保持在高低位线之间,液位降低时应补充蒸馏水。
调解电解液的比重应在完全充电后进行。
23.4.5镉镍电池一般每3年更换一次电解液。
23.4.6对于爬碱严重的蓄电池,应进行不定期除碱,并在极柱和连接片上涂凡士林。
23.4.7注意蓄电池表面“硫酸化”问题23.4.8蓄电池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35℃之间,并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23.4.9初充电记录,必须由运行和维护人员长期保存。
23.5保证充电装臵的安全稳定运行。
23.5.1新建或扩建的发电厂,充电装臵选用设备必须满足稳定精度不超过0.5%、稳流精度不超过1%、输出电压纹波系数不大于1%的有关技术要求。
在用设备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需逐步进行更换。
23.5.2直流电源输出电压表计应选用精确度到小数点后一位的数字直流电压表,监视浮充电流的盘表,应先用双向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字直流电流表。
23.5.3仅有一台浮充用的充电装臵,自动稳压和自动稳流部分工作不正常时.须立即退出自动工作状态。
但需尽快恢复。
23.5.4直流系统的有关报警信号.必须引至主控室。
23.5.5充电装臵在出现冲击负荷掉闸时.应分别检查充电装臵过流保护定值及蓄电池是否有异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23.5.6充电装臵.必须实现双回路自投交流电源供电,双回路交流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的电源点。
23.5.7对充电装臵,各单位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稳压、稳流精度、纹波系数等功能。
23.5.8加强充电装臵上直流电压表,浮充电流表及有关直流互感器的校对工作。
23.6加强直流系统熔断器的管理,防止越级熔断,扩大直流系统停电范围。
23.6.1直流系统各级熔断器的整定,必须保证级差的合理配合。
上。
下级熔断体之间额定电流值,必须保证2~4级级差。
电源端选上限,网络末端选下限。
23.6.2定值整定计算.应以实际负荷为依据。
并考虑可能出现的最大负荷。
若下级为普通熔断器.上级为快速熔断器,级差应增大一级。
23.6.3发电厂、变电站应有直流系统熔断器配臵一览表。
内容包括:回路名称、负荷电流、熔断器型式、熔断器额定电流。
23.6.4运行值岗位.必须备有现场需用的各种熔断器,熔断器的参数应明显清晰.并分别存放。
23.7加强直流系统用直流断路器的管理。
23.7.1直流系统用的直流断略器必须具有自动脱扣功能,不能用普通交流开关代替。
23.7.2当直流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时.应考虑动作特性的不同.对级差做适当的调整。
尽量避免直流断路器下一级再接熔断器。
23.7.3直流断路的参数应齐全、清晰、明显可见。
23.8防止直流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不合理造成扩大交。
直流系统停电范围。
23.8.1发电厂及1lO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必须按控制母线与保护母线分开运行。
23.8.2防误操作闭锁装臵的直流操作电源必须单独设臵。
23.9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
23.9.1发电厂、变电站必须具备符合现场实际的直流系统图,控制、保护馈电系统图,直流保安供电网络图和高、低压配电装臵直流供电网络图。
23.9.2各种盘柜设臵的直流开关,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应有设备额定电流的标识牌。
23.9.3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不得长时间并列运行。
23.9.4发生直流接地应尽快处理。
需停用保护、自动装臵时.应经调度部门同意。
23.10加强直流系统的防火工作。
23.10.1开关柜内的直流小母线,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23.10.2直流系统的电缆需采用阻燃电缆。
23.19.3直流密封油泵和直流润滑泵电缆应更换成阻燃电缆。
28、防止风灾事故28.1防止强风引发变电站事故。
28.1.1对厂房屋顶定期检查清理无杂物,建筑物上的化妆板(皮)定期检查加固.防止脱落。
28.1.2保持变电站周围环境的清洁.不得堆放废品废料,尤其是铁(铝)皮等易被风刮动的物品。
28.1.3厂区内环境保持整洁,防止废弃物飞扬。
28.2根据季节特点,定期对设备保温、化妆板及厂房玻璃门窗进行检查处理,防止高空物体坠落伤人。
28.3防止燃料斗轮机损坏。
28.3.1斗轮机的平时维护工作中,应定期检查、调整大车行走夹轨器的松紧。
确保大车行走夹轨器的安全、可靠工作。
28.3.2斗轮机的大车行走制动器应定期检查、调整,防止制动器失灵造成斗轮机大车行走溜动。
28.3.3对斗轮机的整体钢结构件及焊口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钢结构件及焊口有裂纹或开焊时.应及时制定修复技术方案.进行修理。
28.3.4外部风力大于六级时,停止斗轮机作业.悬臂式斗轮机的悬臂、门式斗轮机和卸船机的抓斗应放在煤堆上或落地,增加稳定性。
28.3.5每次斗轮机用完后,应将斗轮机大车行走夹轨器放下.夹紧轨道并穿好铁鞋.将斗轮机悬臂头部取料斗放臵煤堆上.悬臂头部应低于悬臂后部配重块,防止大风将斗轮机悬臂刮转圈及大车刮出轨的事故发生。
29防止设备腐蚀事故为防止设备腐蚀,应严格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l2145-199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DL/T561-1995)。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81)生技字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进措施和要求》[(88)电生字81号、基火字75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并重点要求如下:29.1防止锅炉和汽机本体内部腐蚀。
29.1.1凝结水的精处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行。
在凝结水质劣化时(凝汽器泄漏、热网加热器泄漏)。
要及时查找、堵漏。
29.1.2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包括再生系统)因故障影响正常投运时.要及时进行抢修、消缺.尽快恢复精处理设备的水处理能力。
29.1.3做好凝结水处理树脂再生系统区域的通风、酸雾吸收、再生剂储罐防腐、密封措施。
并对该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防腐,防止酸泄漏和酸雾腐蚀发生。
29.1.4严格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检修工艺,特别要定期检查出水滤元和树脂捕捉器的缝隙.防止离子交换树脂漏入给水系统。
29.1。
5机组起动时.要严格进行各阶段的水汽品质控制.冷态锅炉冲洗不合格不得点火,蒸汽品质不合格不得并汽。
29.1.6严格控制给水、凝结水溶解氧指标.溶解氧含量超标时。
要及时调整除氧器或凝汽器运行参数.提高除氧效果,使溶解氧达到合格值.同时要及时调整联氨(化学除氧剂)加药量,防止发生氧腐蚀。
29.1.7水冷壁结垢超标时.要及时进行化学清洗.防止发生垢下腐蚀。
29.1.8锅炉给水、炉水加药设备要保持有100%备用.严格控制水汽pH值在合格范围内;加药泵要有事故备用电源.杜绝停药现象发生,避免发生水汽系统酸性腐蚀和金属氢脆。
29.1.9对不同的炉水pH值调控方式,要根据其特点和水质变化情况,重点调控加药量,防止因药剂过量发生碱性腐蚀或苛性脆化。
29.1.10严把给水、炉水加药药剂和凝结水处理树脂再生用酸碱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药剂进入汽水系统,严禁不合格的酸碱用于树脂再生。
29.1.11要按照《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SD223-87)进行锅炉停用保护,防止炉管发生停用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