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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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0110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相关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韩洪灵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事前审核,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将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任务;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汪炜、陈耿、高强
2021年7月2日。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时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相关事项,并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002138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002138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顺络汽车电子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符合《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有利于发挥员工积极性,提升顺络汽车电子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增强顺络汽车电子以及顺络电子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顺络汽车电子及顺络电子发展战略,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顺络电子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公司之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期核心员工持股方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古群
李潇
王天广
路晓燕
王展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董事反馈意见回复单

董事反馈意见回复单

董事反馈意见回复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主办券商”)会同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博人力”)、律师和会计师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说明一、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仿宋加粗:反馈意见所列问题仿宋: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楷体:对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一、公司特殊问题1、关于业务资质。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公司的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2)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规范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回复如下】主办券商的核查过程和依据:——查阅了慧博人力及子公司全部资质、许可、认证;——查阅了慧博人力及子公司全部工商资料;——查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人力资源行业法律法规;——实地调研公司业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公司对全体员工合法合规的培训现场;——查阅了公司资质管理规定及年检计划;——查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对其齐备性、相关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慧博人力公司主营业务为劳务外包、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人力资源服务,同时开展管理咨询、人才招聘、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必须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人员名单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人员名单

工艺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认证工程师 产品设计工程师 技术部经理 主管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主管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材料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市场部副总经理 市场部高级客户经理 市场部客户经理 市场部客户经理 市场部客户经理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助理工程师 销售助理工程师 海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 海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 海外市场部高级客户经理 海外市场部客户经理 海外市场部客户经理 海外市场部客户经理 海外市场部客户经理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销售助理工程师 绕线部总经理助理 绕线事业部副总工程师 产品经理、绕线事业部技术部经理 产品经理、绕线事业部质控部经理 产品工程师 开发工程师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绕线部-贵阳子公司 设备部 设备部 设备部 设备部 设备部 设备部 生产部 生产部 生产部 生产部 生产部 物流部 物流部 物流部 物流部 物流部 采购部 采购部 采购部 采购部 工业工程部 工业工程部 质管部 质管部 质管部 质控部 质控部 质控部 质控部 综合部 综合部 综合部 财务部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小计(万股) 本期回购注销数量小计(万股)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600549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00549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已经认真审阅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茂椿
叶小杰
倪龙腾
2020年10月19日。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07-02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1、交易的基本情况土地出让方: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功塑胶”)土地受让方: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协议签署时间:2007年11月20日地点:深圳·宝安区交易标的情况: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管理区总面积为50,4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为上述标的物颁发的证号为东府国用(1998)字第特15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顺络电子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于2007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门意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1、基本情况:名称: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公司注册地: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村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石潭浦村法定代表人:黄月桂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190078387714X号粤地税字44191878387714X号主要业务:生产、销售塑胶制品主要股东或可以实际控制交易对方经营管理的人:黄月桂、黄月添、江利强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未经营3、成功塑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系。

4、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资 产 负 债 表2006年12月31日会商01表 单位名称: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元资 产 行次年初数 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货币资金 1 35,216.71 76,581.95短期借款 46短期投资 2 应付票据 47应收票据 3 应付账款 48应收账款 4 预收账款 49减:坏账准备 5 其他应付款 50 417,189.91 540,128.35 应收账款净额 6 应付工资 51预付账款 7 应付福利费 52应收出口退税 8 未交税金 53应收补贴款 9 未付利润 54其他应收款 10 其他未付款 55存货 11 预提费用 56待转其他业务支出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57待摊费用 13 其他流动负债 58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14 流动负债合计 65417,189.91 540,128.3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15 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资产 16 长期借款 66 流动资产合计 20 35,216.71 76,581.95应付债券 67 长期投资: 长期应付款 68 长期投资 21 其他长期负债 69固定资产: 其中:住房周转金70固定资产原价 24 长期负债合计 76 减:累计折旧 25 递延税项:固定资产净值 26 递延税款贷项 77 固定资产清理 27 负债合计 80 在建工程 28 20,000,000.00 20,000,000.00所有者权益: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29 实收资本 8120,000,000.00 20,000,000.00固定资产合计 35 20,000,000.00 20,000,000.00资本公积 82无形及递延资产: 盈余公积 83无形资产 36 其中:公益金 84递延资产 37 未分配利润 85 -381,973.20 -463,546.40递延及无形资产合计40 外币汇率折算差额 88其他长期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41 股东权益合计 19,618,026.80 19,536,453.60递延税项:递延税款借项 42资产总计 45 20,035,216.71 20,076,581.95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9020,035,216.71 20,076,581.95损益表2006年12月会商02表 单位名称:东莞成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单位:元项 目 行 次 本 月数本 年 累 计一、商品销售收入 1减:销售折扣与转让 2商品销售收入净额 3减:商品销售成本 4经营费用 5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二、商品销售利润 7加:代购代销收入 8三、主营业务利润 9加:其他业务利润 10减:管理费用 11 6,513.21 81,247.89财务费用 12 -0.11 325.31 汇兑损失 13四、营业利润 14 -6,513.10 -81,573.20加:投资收益 15补贴收入 16营业外收入 17减:营业外支出 18加: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五、利润总额 20 -6,513.10 -81,573.20减:所得税 21六、净利润 22 -6,513.10 -81,573.20补充资料:企业自有外汇额度其中:留成外汇额度5、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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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益达”和“顺络电子”上市首日交易的风险提示
今日,“实益达”(股票代码:002137)和“顺络电子”(股票代码:002138)将在本所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的通知》的规定,本所将对上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以下措施:
1、当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本所发布风险提示公告。

2、当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50%或-5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首次达到90%或-90%时,本所对其实施临时停牌15分钟。

盘中涨幅是指盘中成交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开盘涨幅是指开盘价格较股票发行价格的涨幅。

14:50之后股票达到上述临时停牌条件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临时停牌。

股票临时停牌时间跨越收盘集合竞价开始时间14:57的,本所于14:57将其复牌,恢复收盘集合竞价。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本所对上述股票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

本所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及时关注本所有关风险提示或临时停牌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结束——。

顺络电子: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顺络电子: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2019年,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本年度,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内控测试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独立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顺络电子: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顺络电子: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11-035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股票回购注销的依据(一)公司于2009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并于2010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激励计划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二)2010年2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同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三)2010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0年3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因为公司实施了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两次利润分配方案,所以授予数量由569万份调整为739.7万份,授予价格由6.84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四)2010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人员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由于两位员工辞职放弃认购,授予人数由118人调整为116人,授予股份由739.7万股调整为735.15万股。

(五)公司于2010年4月1日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蔡敬侠) 2010-04-24

顺络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蔡敬侠) 2010-04-2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 蔡敬侠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蔡敬侠(正楷体)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蔡敬侠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目录页码一、专项说明 1二、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2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机密*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深南专审报字(2009)第ZA029号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公司)2008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8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09年2月26日签发了深南财审报字(2009)第CA0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顺络电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顺络电子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顺络电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顺络电子公司实施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顺络电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顺络电子公司200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顺络电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专项说明作为顺络电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2020-11-19顺络电子:关于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002138

2020-11-19顺络电子:关于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002138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20-09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分别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特定对象袁金钰、施红阳、李有云、李宇、郭海、高海明、徐佳、徐祖华、李家凯、杨亚冰、赵霆、戴正立、杨蓓、黄敬新、黄燕兵、贾广平、邹世奎、彭朝阳、李锦章、刘新平、李青、解士飞等22名自然人,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综合内外部因素,并与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审慎分析,决定终止上述协议。

2020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上述已签署的认购协议。

关联董事袁金钰先生、施红阳先生及李有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签订相关协议等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顺络电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0-11-17

顺络电子: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0-11-17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10-04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加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加军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且不在公司继续工作。

公司对加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加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加军先生的辞职报告将于改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002138顺络电子: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002138顺络电子: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编号:2020-090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部分股票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暨董事长袁金钰先生通知,获悉袁金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1、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注1:因存在场外质押的托管单元中,托管股份情况性质无法区分,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场内质押高管锁定股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除存在因场外质押导致无法区分股份性质的托管单元以外的其他托管单元之高管锁定股。

注2:袁金钰、施红阳等22名公司核心员工与恒顺通于2020年5与2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生效日期为自《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36个月。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生效之日为在双方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尚未生效。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1)袁金钰先生股份质押融资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袁金钰先生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含有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袁金钰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3)袁金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顺络电子:2020年4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顺络电子:2020年4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2019年年度公司业绩及目前经营总体近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07%,扣除非常性损益净利润3.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42%。第四季度,实现销售收入7.62亿元,与上年同期增长24.43%,环比本年度第三季度增长了6.76%;单季收入创造了公司成立以来历史新高。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因2019年研发项目投入加大、人员工资增加、汇兑损益减少以及相比去年的股权收益减少所致。
证券代码:002138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0-002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2020年4月8日:上海证券楼文才,任舍盛,东银资本陈裕龙,好派服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滨
三、参观公司展厅。
附件清单(如有)
不适用
日期
2020年4月8日
时间
2020年4月8日10:30-11:30
地点
公司D栋六楼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董事会秘书:徐祖华
证券事务专员:于萌萌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1、签署《调研来访承诺书》
2、公司董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2019年年度公司业绩及目前经营总体近况。
1、公司基本情况
顺络电子主要从事片式电感、片式敏感器件、LTCC器件、传感器等新型片式被动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通讯业务以及汽车电子属于重要的业务领域,2019年在市场应用、新产品应用以及大客户开拓上均取得较好的推进、陶瓷业务也取得了大客户的突破。2020年,随着广大消费者对电子产品的智能化、便捷化追求,使得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产业的不断创新将为全球电子产业持续注入发展动力,电子信息产业长期发展趋势不变,2019年开展了大量的新产品新技术研究,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后期可持续性发展打下良好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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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提交了2019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向海德门2019年度采购商品实际发生金额超出原预计金额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订单存在超预期增量;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原预计金额主要是系公司供应商中标项目因考虑供货风险,有划分供货百分比;公司与海德门其他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原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关联方虽订单放量产能充分释放,人员效率大幅度提升,固定成本稳定。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9年度已发生及2020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统计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施红阳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提供审计
服务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树阶
邱大梁
吴育辉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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