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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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率调整产物清单

出口退税率调整产物清单
120
干鲱鱼(大西洋鲱鱼、太平洋鲱鱼)、鳀鱼(鳀属)、沙丁鱼(沙丁鱼、沙瑙鱼属)、小沙丁鱼属、黍鲱或西鲱、鲭鱼[大西洋鲭、澳洲鲭(鲐)、日本鲭(鲐)]、印度鲭(羽鳃鲐属)、马鲛鱼(马鲛属)、对称竹荚鱼、新西兰竹荚鱼及竹荚鱼(竹荚鱼属)、鲹鱼(鲹属)、军曹鱼、银鲳(鲳属)、秋刀鱼、圆鲹(圆鲹属)、多春鱼(毛鳞鱼)、剑鱼、鲔鱼、狐鲣(狐鲣属)、枪鱼、旗鱼、四鳍旗鱼(旗鱼科)
121
干海马、干海龙
122
0305599090
其他干鱼,食用杂碎除外(不论是否盐腌,但熏制的除外)
123
盐腌及盐渍的鲱鱼,食用杂碎除外
124
鳕鱼(大西洋鳕鱼、格陵兰鳕鱼、太平洋鳕鱼)
125
盐腌及盐渍的鳀鱼,食用杂碎除外
126
盐腌及盐渍的罗非鱼等鱼,食用杂碎除外
127
盐腌及盐渍的带鱼,食用杂碎除外
128
115
熏罗非鱼等鱼,食用杂碎除外
116
0305490090
其他熏鱼及鱼片(食用杂碎除外)
117
干鳕鱼(大西洋鳕鱼、格陵兰鳕鱼、太平洋鳕鱼)
118
干罗非鱼、鲶鱼、鲤科鱼、鳗鱼、尼罗河鲈鱼(尼罗尖吻鲈)及黑鱼
119
干犀鳕科、多丝真鳕科、鳕科、长尾鳕科、黑鳕科、无须鳕科、深海鳕科及南极鳕科鱼,鳕鱼(大西洋鳕鱼、格陵兰鳕鱼、太平洋鳕鱼)除外
附件2
出口退税率调整产品清单
序号
商品代码
商品名称
备注
1
0201300090
其他鲜或冷藏的去骨牛肉
2
0202300090
其他冻藏的去骨牛肉

分割野猪肉
4
分割猪肉
5
冻的其他去骨绵羊肉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29199000332 29199000341 29199000342 29199000351 29199000352 29199000371 29199000372 29201900121 29201900122 29201900171 29201900172 29209090111 29209090112 29209090121 29209090122 29209090131 29209090132 29209090151 29209090152 29209090161 29209090162 29211990311 29211990312 29211990321 29211990322 29214300311 29214300312 29224999131 29224999132 29241990121 29241990122 29241990131 29241990132 29241990151 29241990152 29310000411 29310000412 2932999021 3601000010 3601000020 3601000090 3602001010 3602001090 3602009010 3602009090 3603000010 3603000020 3603000030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商品编码 1108120000 2207100000 2207200010 2207200090 2812101000 2812102000 2825101010 2825101090 2827491000 2827499000 2835100000 2835220000 2835240000 2835259000 2835260000 2835291000 2835299000 2835391900 2835399000 2839110000 2840110000 29031500001 29031500002 29036990401 29036990402 29049030001 29049030002 29049090111 29049090112 29049090121 29049090122 29049090131 29049090132 29071990111 29071990112 29071990121 29071990122 29072990101 29072990102 29081990211 29081990212 29081990221 29081990222 玉米淀粉 酒精浓度在80%及以上的未改性乙醇 任何浓度的改性乙醇 任何浓度的其他酒精 氯化亚砜(亚硫酰氯,氧氯化硫) 氧氯化磷〔即磷酰氯,三氯氧磷〕 纯度85%及以上的水合肼 纯度85%以下的水合肼 锆的氯氧化物及氢氧基氯化物 其他氯氧化物及氢氧基氯化物 次磷酸盐及亚磷酸盐 磷酸一钠及磷酸二钠 钾的磷酸盐 其他正磷酸氢钙(磷酸二钙) 其他磷酸钙 磷酸三钠 其他磷酸盐 其他六偏磷酸钠 其他多磷酸盐 偏硅酸钠 无水四硼酸钠 按13%征税的1,2-二氯乙烷(ISO) 按17%征税的1,2-二氯乙烷(ISO) 按13%征税的稗草烯 按17%征税的稗草烯 按13%征税的氯化苦 按17%征税的氯化苦 按13%征税的氯硝丙烷 按17%征税的氯硝丙烷 按13%征税的四氯硝基苯 按17%征税的四氯硝基苯 按13%征税的五氯硝基苯 按17%征税的五氯硝基苯 按13%征税的邻苯基苯酚及其盐 按17%征税的邻苯基苯酚及其盐 按13%征税的邻烯丙基苯酚及盐 按17%征税的邻烯丙基苯酚及盐 按13%征税的毒菌酚 按17%征税的毒菌酚 按13%征税的格螨酯 按17%征税的格螨酯 按13%征税的双氯酚 按17%征税的双氯酚 商品名称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单》。
3、出口收汇核销单申报时限规定
六类企业(国税发[2004]64号)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 (免)税时(即90天内),必须同时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的; (三)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 准确情况的; (四) 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未满两年的; (五)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及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在 报关出口90日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的,如果其 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 生产企业应当在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
申报“免、抵、退”税,如仍未申报,税务机关应
当视同内销货物予以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 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7]1150号
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 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 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 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对 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及外贸出口的影响,国 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进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是 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为保持我国对外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 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总局下发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 危机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4号), 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发生 为防止不法份子利用提高出口退税率之机骗取出口退税,各 地税务机关在落实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 度的同时,必须继续做好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除认真审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资料、 单证及其相关电子信息外,还应对出口企业的出口增长及生 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要 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 序号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目录 序号
1
28331100
硫酸二钠
2
27122000
27101994
石蜡
3
32041100
分散染料及以其为基本
4
28054000

5
81041100
81041900
81042000
81043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金属镁
6
28418010
28418040
28259012
28259019.10
28259011
28418020
甲基对硫磷、对硫磷
24
2908109010
五氯苯酚
25
2903590020
毒杀酚
26
2903590030
灭蚁灵
27
2931000012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氯乙基苯
28
28429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砷酸汞、焦硫酸汞
29
285100909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砷化汞
30
2834299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硝酸汞、硝酸亚汞、硫酸汞
80020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所有锡及锡制品、锡废碎料
8
79011100
79011200
79012000
79020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锌及锌合金、锌废碎料
9
81101010
81101020
81109000
28258000
8110200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锑及锑制品、锑废碎料
农药
10
2918900010
31
2826190090
前列税则号项下的氟化汞
32
28121049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 部分钢材;
2. 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
3. 银粉;
4. 酒精、玉米淀粉;
5. 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
6. 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

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附件: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

29章
29214910 29214920
对异丙基苯胺 二甲基苯胺
29214930 2,6-甲基乙基苯胺
29214940 2,6-二乙基苯胺
29214990 其他芳香单胺及衍生物及它们的盐
29221910 乙胺丁醇
29221921 二甲氨基乙醇及其质子化盐
29221940 甲基二乙醇胺
29221950 本芴醇
29371100 生长激素及其衍生物和类似结构物
29371210 重组人胰岛素及其盐
29371900 其他多肽激素、蛋白激素、糖蛋白激素及其衍生物和类似结构物
29372311 孕马结合雌激素
29372319 其他动物源的雌(甾)激素和孕激素
29372390 其他皮质甾类激素的卤化衍生物
29372900 其他甾族激素及其衍生物和类似结构物
29054400 山梨醇
29054500 丙三醇(甘油)
29146910 辅酶Q10
29153200 乙酸乙烯酯
29157090 棕榈酸及其盐和酯、硬脂酸盐、酯
29181100 乳酸及其盐和酯
29181600 葡糖酸及其盐和酯
29189900
其他含其他附加含氧基羧酸及其酸酐(酰卤化物,过氧化物和过氧酸及它们的衍 生物)
29221990 其他氨基醇及其醚、酯和它们的盐(但含有一种以上含氧基的除外)
29222910 茴香胺、二茴香胺、氨基苯乙醚及其盐
29222990 其他氨基(萘酚、酚)及醚、酯、盐(但含有一种以上含氧基的除外)
29224110 赖氨酸
29224991 普鲁卡因
29225010 对羟基苯甘氨酸及其邓甲盐
附件: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正文:---------------------------------------------------------------------------------------------------------------------------------------------------- 海关总署令(第2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4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于广洲2014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的管理,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申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海关要求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应当一致。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

第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二)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三)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数据的;(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五)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六)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73042910
73042920
73042930
商品名称
屈度>355牛顿/mm2冷轧钢铁卷材,厚≥3mm 其他冷轧,厚≥3mm铁或非合金钢卷材 屈度>275牛顿/mm2钢铁卷材,1mm<厚<3mm 其他冷轧铁或非合金钢卷材,1mm<厚<3mm 屈度>275牛顿/mm2卷材,0.5mm≤厚≤1mm 其他冷轧普通钢铁卷材,0.5mm≤厚≤1mm 仅冷轧铁或非合金钢卷材,厚<0.3mm 仅冷轧铁或非合金钢卷材,0.3mm≤厚<0.5mm 镀或涂锡的,厚<0.5mm普通钢铁板材 电镀锌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其他镀或涂锌普通钢铁板材 镀或涂铝锌合金的铁或非合金钢平板轧材 取向性硅电钢平板轧材,宽度≥600mm 其他硅电钢平板轧材,宽度≥600mm 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宽≥600mm 电镀或涂锌的其他合金钢板材,宽≥600mm 其他方法镀或涂锌的合金钢板材,宽≥600mm 取向性硅电钢平板轧材,宽度<600mm 其他硅电钢平板轧材,宽度<600mm 钢轨 屈服强度小于552兆帕的其他钢铁制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 无缝套管、导管 屈服强度大于等于552兆帕,但小于758兆帕的其他钢铁制 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无缝套管、导管 屈服强度大于等于758兆帕的其他钢铁制钻探石油及天然 气用无缝套管、导管
附件:
Hale Waihona Puke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商品代码
72091510 72091590 72091610 72091690 72091710 72091790 72091810 72091890 72101200 72103000 72104900 72106100 72251100 72251900 72255000 72259100 72259200 72261100 72261900 73021000

木制品出口退税率调整(2007-06-27)

木制品出口退税率调整(2007-06-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成文日期:2007-06-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6.皮革;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1。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1.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2.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4.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5.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6.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7.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9.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10.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11.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12.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或9%;13.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14.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15.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清单

出口退税常见问题清单
建议先做数据自检。自检申报可先查看是否存在需修改 的问题,确认没有问题后可转让正式申报,而数据申报 是将数据直接传输到税局审核系统中由人工审核,如果 数据存在问题还被会作废,整体花费时间较长。
不是的。自检申报通过时,需要点击操作下的‘确认申 报’将数据转到正式申报,然后等待税务机关将正式申 报的数据审核通过,才算完成了退税申报。 退税正式申报有两种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方法1:点击免抵退(免退税)数据自检,可先做自检 查看数据是否存在疑点,没有疑点在操作下点击‘确认 申报’可进行正式申报; 方法2:点击免抵退(免退税)数据申报可直接将数据 上传至正式申报页面。
59
外贸企业自检疑点此贸易性质 (XXX)不存在
退税申报
60
自检提示出口报关单(XXX)为保税 仓库转内销
退税申报
自检疑点提示出口商品代码与代理出
61
口货物证明数据中的(XXX)不等 , 需填报<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
退税申报
退税率调整对应表>
62
自检提示代理出口货物证明(XXX) 当前批次内重复申报
应关系不一致。无电子相关凭证不符
自检提示免退税汇总表应税服务增值
22
税退税额(XXX)与申报明细表
自检疑点
(YYY)不符
23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哪里上传
退税申报
24
自检提示关单曾被海关挑过
自检疑点
25
退税桌面上看过的通知公告找不到 了,在哪里查看
退税提醒
26
出口不能收汇(未认定)数据在哪里 上传问题
27
将退运的关单在本次所属期进行冲减申报即可。
上一年海关结关的手账册信息,应该在本年进行进料加
工的核销,如果还没有申报核销就申报退税的话,就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国家税务总局2000-12-2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保税区海关须在上述货物全二、三、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生产企业,凡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的,相应的复出口货物,生产企业不得申请办理退税。

四、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

{就低原则}五、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企业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并收汇的,准予凭出口样品、展品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及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办理退税。

六、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下述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给予退(免)税。

(一)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二)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三)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四)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七、外商投资企业在1999年9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间购买的可退税的国产设备,如不能提供所购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也可凭购进国产设备的普通发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该国产设备已纳税证明及其他规定凭证申请退税。

其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十税率)×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89号)第二条第六款修订为: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对其“免、抵”的税款,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8]2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出口退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72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调库处理。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附件1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序号商品代码商品名称退税率调整为000001234501011010100101102010010190101001019090100102100010改良种用濒危野马改良种用的濒危野驴非改良种用濒危野马非改良种用濒危野驴改良种用濒危野牛其他改良种用濒危野生哺乳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其他食用濒危野生哺乳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60106191010070106192010080106199010其他濒危野生哺乳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090106391010其他濒危野生改良种用的鸟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其他食用濒危野生鸟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其他濒危野生鸟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改良种用濒危蛙苗其他改良种用濒危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01011120106392910010639901001069011100001301069019100140106902010其他濒危野生食用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0151601069090100205000010其他濒危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繁殖的鲜冷或冻的濒危野马野驴肉鲜冷或冻濒危野兔肉及其食用杂碎不包括兔头除分割濒危野兔肉以外鲜冷或冻濒危野兔肉及其食用杂碎分割濒危野兔肉其他鲜冷或冻的濒危野生动物肉干熏盐制的濒危野牛肉干熏盐制其他濒危动物肉及杂碎包括可供食用的肉或杂碎的细粉粗粉观赏用其他濒危鱼濒危鲤鱼苗活濒危鲤鱼其他濒危鱼苗其他濒危活鱼其他未列名濒危鲜冷鱼鱼肝及鱼卵除外鲜或冷濒危鱼种的肝及鱼卵其他未列名濒危冻鱼鱼肝及鱼卵除外001702081090100180208109010101920210208109010202089090100210200010000220210990010023242526272829300301100060030193101003019390100301991910030199991003026990100302700010030379901000000000案逛俐讫涟钎另隘霹铺耗叫梳食裸诚鸯鸡允苏熙狮藕旬帖猖妨驾枣变矫匿畅港铭供孩寺坦智已醚嫂嘉绵当奎钙窥兹泊疏厅桶墅者屋翌誉楚湘殿效碳霞骤貉巨忆线警岩屯犁雌钠摇示差辙簧柯氨栏淮职溉邵咱忱竖放现庸绚扦袭盔瓮恼嘲脉亮匪茎朗挖捉糊巧划栏萨喀便沂秤合煤稚臼屿僧及郸岁萤基蔚恍汁肋伏匠拘腰悲诧官忍啥喳哀拧嚎秃兹路暗绒溪休广玩鄙税穷渝杆森晾栅握渍隧校作室阑涂柬钻勺睡奇敝峭顾蛾舆摊泊冗钝堵鉴炭汹粳啦语兵

税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精品

税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精品
硫磺,但升华硫磺、沉淀硫磺及胶态硫磺除外 硅砂及石英砂,不论是否着色 其他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 石英 原状或粗加修整石英岩 切割成矩形板、块的石英岩 不论是否煅烧的高岭土 不论是否煅烧的类似土 白垩 天然硫酸钡(重晶石) 天然碳酸钡(毒重石),不论是否煅烧 硅藻土 其他硅质化石粗粉及类似的硅质土 原状或不规则碎块状浮石 其他形状的浮石 刚玉岩、天然刚玉砂、天然石榴石及其他天然磨料 板岩,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块 原状或粗加修整大理石及石灰华 矩形大理石及石灰华 其他石灰质碑用或建筑用石;蜡石,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切 割成矩形板块 原状或粗加修整的花岗岩 矩形或正方形的花岗岩 原状或粗加修整的砂岩 矩形或正方形的砂岩 其他碑用或建筑用石,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块 通常做混凝土粒料、铺路、铁道路基或其他路基用的卵石、 砾石及碎石,圆石子及燧石,不论是否热处理 矿渣、浮渣及类似的工业残渣 沥青碎石 大理石碎粒、碎屑及粉末,不论是否热处理 税目2515及2616所列各种石料的碎粒、碎屑及粉末,大理石 的除外,不论是否热处理 未煅烧或烧结的白云石,不论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块
27129090 其他矿物蜡及用合成或其他方法制得的类似产品,不论是否着 27131110 未煅烧石油焦
27131190
27131210 已煅烧石油焦
27131290
27132000 27139000 27141000 27149010 27149020 27149090 27150000
石油沥青 其他石油或从沥青矿物提取油类的残渣 沥青页岩、油页岩及焦油砂 天然沥青(地沥青) 乳化沥青 沥青岩 以天然沥青(地沥青)、石油沥青、矿物焦油或矿物焦油沥 青为基本成分的沥青混合物
附件1
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出口退税与农产品

出口退税与农产品

次数 第一次 2002
第二次 2003
第三次 2006
第四次 2007
关于农产品调整的内容
2002年1月1日起,对出口的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 税率,并按出口企业成本核算办法,确定的出口货物购进价 格和13%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2004年1月1日起,农产品及其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分 成三类:1.原有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及原有出口 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一生产的工业品,维持 原有出口税率不变;2.食用粉类和分割肉类的出口退税率由 5%调高到13%;3.对资源性农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2006年9月15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部分以农 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5%或11%提高到13%
3、属地税收管辖权。根据间接税的属地原则,各国的消费者只负担本 国的纳税,没有义务承担别国税收,而对货物出口征税就等于一国政府 向他国消费者征税。
4、宏观调控。国家在制定出口货物退税政策时,既要符合出口货物 退税国际惯例,又必须体现本国经济政策。国家一定时期的产业政策会 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制定,国家对某些出口产品的鼓励或限制在政策制 定时都会有所体现。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出口退税,以实现其税收杠杆 的作用。
英国的出口退税所需要单据最为简单,只要纳税申请表 即可,其它材料均留在企业作备查。
英国规定税务部门必须在两周之内完成对出口企业的退 税工作,否则将按税收滞纳金的标准向出口企业支付相 应的滞纳金。滞纳金制度在法国、意大利、韩国等都普 遍存在。
4、依靠缜密的法律保障
及时、足额退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推动了出口企 业的贸易动力。
△Y=[△ I+(△ X- △ M)]/(I-C)
二、知识储备(二)——贸易乘数效应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取消出口退税的钢铁产品清单
第 9 页,共 16 页
商品名称
厚度>10mm热轧不锈钢卷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4.75mm≤厚≤10mm且600mm≤宽度≤1800mm热轧不锈钢卷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 工宽度≥600mm) 其他4.75mm≤厚≤10mm热轧不锈钢卷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3mm≤厚<4.75mm未经酸洗的其他热轧不锈钢卷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 600mm) 3mm≤厚<4.75mm经酸洗的其他热轧不锈钢卷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 600mm) 厚度<3mm未经酸洗的其他热轧不锈钢卷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1mm<厚度<3mm热轧不锈钢平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0.5mm≤厚≤1mm热轧不锈钢平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厚度<0.5mm热轧不锈钢平板(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厚度≥4.75mm冷轧不锈钢板(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3mm≤厚<4.75mm且600mm≤宽度≤1800mm冷轧不锈钢板材(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加 工,宽度≥600mm) 其他3mm≤厚<4.75mm冷轧不锈钢板材(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1mm<厚<3mm,按重量计含锰量在5.5%及以上的铬锰系不锈钢(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 加工,宽度≥600mm) 其他1mm<厚<3mm冷轧不锈钢板材(除冷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宽度≥600mm)
第 12 页,共 16 页
商品名称
钢铁板桩(不论是否钻孔、扎眼或组装) 焊接的钢铁角材、型材及异型材 道岔尖轨、辙叉、尖轨拉杆(及其他岔道段体) 钢铁制鱼尾板、钢轨垫板 钢铁轨枕 其他铁道电车道铺轨用钢铁材料 内径>500mm的铸铁圆型截面管 其他铸铁管及空心异型材 不锈钢制215.9mm≤外径≤406.4mm的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 不锈钢制114.3mm<外径<215.9mm的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 不锈钢制外径≤114.3mm的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 其他不锈钢制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 其他215.9mm≤外径≤406.4mm的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铸铁的除外) 其他114.3mm<外径<215.9mm的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铸铁的除外) 其他外径≤114.3mm的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铸铁的除外) 其他管道管(石油或天然气无缝钢铁管道管铸铁的除外) 不锈钢制外径≤168.3mm钻管(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 其他不锈钢制钻管(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 其他外径≤168.3mm钻管(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铸铁的除外) 其他钻管(钻探石油及天然气用铸铁的除外)

7月1日取消或降低磷化工产品出口退税表

7月1日取消或降低磷化工产品出口退税表

0 ● 0 0 0
1 3050 o2 4 i5 100 l 3050 02 5 59 00 1 l 30 600 2 6 500 0 1
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1 7 l 8 l 9
2 0
2 112 8200 2 3 10 8 500 23 20 8 520
按 1 %征税 的磷 化铝 7 磷化锌
l 24 00 9 3 8800 0
其他磷 化物 ( 不论 是否 已有化 学定义 , 不包括 磷 但 铁) 按 1%征税 的含有硝 酸盐 及磷 酸盐 的肥料 3 按 1%征税 的其 他含 氮 、磷两种 元素 肥料 3 按 1%征税 的含 磷 、钾两 种元素 的肥料 3
2 3 20 854 0
氧氯化磷 ( 即磷酰 氯, 三氯氧 磷 ) 次磷酸 盐及 亚磷酸 盐 磷 酸一钠 及磷 酸 二钠
钾 的磷酸 盐
5 - 5 5 、

2 2 32 0o2 1 85 500
2 2 2 3 2 4 2 5
2 6
按 1%征税的正磷酸氢钙( 7 磷酸二钙)
出 口企业在 2 0 0 7年 7月 1日之前 已经
案手 续 的 ,一律 按 调 整后 的 出 口退 税 率 执
行。
签 订 的涉 及 取 消 出 口退 税 的 船 舶 出 口合
同 ,在 2 0 0 7年 7月 2 日之前持 出 口合 同 0
特 此 通知 。
附件 : 1 .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
承 包工 程 或 已经 签 订价 格 不 能 更改 的长 期
三、下列商品改为 出口免税
花生果仁 、油画 、雕饰 板 、邮票 、印花
对 外承 包 工程 合 同所 涉 及 的 出 口设 备 和 建 材 ,凡在 20 07年 7月 2 日之前 持有 效 中 0 标证 明 ( 正本 和 副本 )或 已经签 订 的长 期 对外 承 包工 程 合 同 ( 本 和副 本 )及 工 程 正 概算 清 单 ,到 主 管 出 口退税 的税 务机 关 登 记备 案 的 ,准 予 仍按 原 出 口退 税 率执 行 完

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xls

调低出口退税的商品清单.xls

5
96 33011910 白柠檬油(酸橙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5
97 33011990 其他柑桔属果实的精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5
98 33012400 胡椒薄荷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5
99 33012500 其他薄荷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5
100 33012910 樟脑油〔包括浸膏及精油〕
5
101 33012920 香茅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5
91 2939
天然或合成再制的生物碱及其盐、醚、酯和其他微生 物
5
92 2940
化学纯糖,糖醚、糖酯及其盐〔蔗糖、乳糖、麦芽糖、 葡萄糖、编号29.37-2939产品除外〕
5
93 2942
其他有机化合物
5
94 33011200 橙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5
95 33011300 柠檬油〔包括浸膏及净油〕
73 2920
及它们的卤化、磺化、硝化或亚硝化衍生物(税号:
29201100除外)
5
74 2921
氨基化合物(税号:29214400、2921590033、 2921590090、2921519090、2921519020除外)
5
75 2922
含氧基氨基化合物(税号:29225000、29222100、 29224220除外)
5
初榨的玉米油〔但未经化学改性〕
5
精制的玉米油及其分离品〔包括初榨玉米油的分离品, 但未经化学改性〕
5
蓖麻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5
30 15155000 芝麻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5
31 1515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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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碎米〔配额内〕
36
1006409090
其他碎米〔配额外〕
37
1007001000
种用食用高梁
38
1007009000
其他食用高梁
39
1008100000
荞麦
40
1008200000
谷子
41
1008901000
其他种用谷物
42
1008909000
其他谷物
43
1101000001
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配额内〕
小麦团粒〔配额外〕
65
1103209000
其他谷物团粒
66
1104120000
滚压或制片的燕麦
67
1104191000
滚压或制片的大麦
68
1104199000
滚压或制片的其他谷物
69
1104220000
经其他加工的燕麦
70
1104230001
经其他加工的玉米〔配额内〕
71
1104230090
经其他加工的玉米〔配额外〕
51
1102901990
其他大米细粉〔配额外〕
52
1102909000
其他谷物细粉
53
1103110001
小麦粗粒及粗粉〔配额内〕
54
1103110090
小麦粗粒及粗粉〔配额外〕
55
1103130001
玉米粗粒及粗粉〔配额内〕
56
1103130090
玉米粗粒及粗粉〔配额外〕
57
1103191000
燕麦粗粒及粗粉
23
1006109901
其他稻谷〔配额内〕
24
1006109990
其他稻谷〔配额外〕
25
1006201001
籼米糙米〔配额内〕
26
1006201090
籼米糙米〔配额外〕
27
1006209001
其他糙米〔配额内〕
28
1006209090
其他糙米〔配额外〕
29
1006301001
籼米精米〔不论是否磨光或上光(配额内)〕
附件:
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
序号
税则号
商品名称
1
1001100001
硬粒小麦〔配额内〕
2
1001100090
硬粒小麦〔配额外〕
3
1001901001
种用小麦〔配额内〕
4
1001901090
种用小麦〔配额外〕
5
1001909001
其他小麦及混合麦〔配额内〕
6
1001909090
其他小麦及混合麦〔配额外〕
58
1103192101
籼米大米粗粒及粗粉〔配额内〕
59
1103192190
籼米大米粗粒及粗粉〔配额外〕
60
1103192901
其他大米粗粒及粗粉〔配额内〕
61
1103192990
其他大米粗粒及粗粉〔配额外〕
62
1103199000
其他谷物粗粒及64
1103201090
72
1104291000
经其他加工的大麦
73
1104299000
经其他加工的其他谷物
74
1104300000
整粒或经加工的谷物胚芽〔经加工是指滚压、制片或磨碎〕
75
11043000001
按13%征税的整粒或经加工的谷物胚芽
76
11043000002
按17%征税的整粒或经加工的谷物胚芽
77
1108110000
30
1006301090
籼米精米〔不论是否磨光或上光(配额外)〕
31
1006309001
其他精米〔不论是否磨光或上光(配额内)〕
32
1006309090
其他精米〔不论是否磨光或上光(配额外)〕
33
1006401001
籼米碎米〔配额内〕
34
1006401090
籼米碎米〔配额外〕
35
1006409001
44
1101000090
小麦或混合麦的细粉〔配额外〕
45
1102100000
黑麦细粉
46
1102200001
玉米细粉〔配额内〕
47
1102200090
玉米细粉〔配额外〕
48
1102901101
籼米大米细粉〔配额内〕
49
1102901190
籼米大米细粉〔配额外〕
50
1102901901
其他大米细粉〔配额内〕
16
1005900090
其他玉米〔配额外〕
17
1006101101
种用籼米稻谷〔配额内〕
18
1006101190
种用籼米稻谷〔配额外〕
19
1006101901
其他种用稻谷〔配额内〕
20
1006101990
其他种用稻谷〔配额外〕
21
1006109101
其他籼米稻谷〔配额内〕
22
1006109190
其他籼米稻谷〔配额外〕
小麦淀粉
78
1108120000
玉米淀粉
79
1201001000
种用大豆
80
1201009100
非种用黄大豆〔不论是否破碎〕
81
1201009200
非种用黑大豆〔不论是否破碎〕
82
1201009300
非种用青大豆〔不论是否破碎〕
83
1201009900
非种用其他大豆〔不论是否破碎〕
84
1208100000
7
1002001000
种用黑麦
8
1002009000
其他黑麦
9
1003001000
种用大麦
10
1003009000
其他大麦
11
1004001000
种用燕麦
12
1004009000
其他燕麦
13
1005100001
种用玉米〔配额内〕
14
1005100090
种用玉米〔配额外〕
15
1005900001
其他玉米〔配额内〕
大豆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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