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体总介绍
英国政治制度史
1696年威廉三世接受桑德兰伯爵建议,任命辉 格党人组成清一色的辉格党人内阁,1698年托利党 人在议会选举中获胜,成为议会多数党,威廉三世 就解散辉格党内阁,任命托利党人组阁。这样,威 廉三世开创了国王任命议会多数党人组阁的先河。
第二阶段责任内阁制原则初步形成。 1701年《王位继承法》中关于国王命令须经相
(2)现代英国资产阶级议会制度起源于封建等级议 会 现代资产阶级议会制度起源于英国,而英国的
议会制度又是从中世纪的封建等级议会演变而来 的。 (3)议会权力的扩大
“光荣革命” 后议会制定的《权利法案》和 《王 位继承法》奠定了英国资产防级议会制度的宪法基 础,明确规定议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标志英国 的封建等级议会制度已转变为资产阶级的议枢密院
内阁和内阁制首先出现在英国。 15世纪,亨利六世任命少数宠臣组成国王顾问 委员会,不久演变为枢密院,作为国家行政机构, 协助国王行使权力。 查理二世经常邀请9人外交委员会到王宫议事堂 内室秘密商议大政方针,当时就有内阁之称。
(2)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过程 英国资产阶级内阁制度的形成大体经历了 3个阶
效; 第三,接受首相的请求,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3、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1)英国国王是国家元首,按世袭原则产生。
(2)英国国王没有实权,是“虚位元首”。他发布 的行政命令须经有关的内阁部长副署才能生效;他 必须任命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领 袖为首相组成内阁政府。内阁权力很大,是国家行 政权力的核心,但内阁与议会互相牵制,议会有倒 阁权,内阁必须向议会负责,而且实行集体负责。 内阁须取得议会信任,否则,内阁须集体辞职或提 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由新选出的议会决 定内阁去向。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
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1. 中世纪:英国是一个封建主义的社会,政治权力掌握在国王手中,议会的作用很小。
2. 文艺复兴时期:国王的权力受到了限制,议会逐渐扩大了自己的权力,成为与国王并肩的一支政治力量。
3. 17世纪:议会与国王之间爆发了多次冲突,最终导致了清教徒革命和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4. 19世纪:议会的权力进一步扩大,成为英国政治的主导力量。
逐渐实现了普选制度和议会制衡。
5. 20世纪:由于工人运动和左翼思潮的影响,英国社会变得更为平等和民主,议会的权力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巩固。
总的来说,英国政体的演变趋势是由封建主义到议会制衡和君主立宪制,再到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深化。
在这个过程中,议会权力不断增强,成为英国政治的主导力量。
英国政治制度总结
英国政治制度总结
英国政治制度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度,也被称为议会制度。
其核心特点是国王/女王作为国家元首,但实际上没有实权,只是象征性地代表国家。
政治权力主要由议会和政府行使。
议会由两个部分组成:上议院和下议院。
上议院是由贵族和主教组成的,称为伦敦议会,拥有限制权力和建议权力,但不具有立法权。
下议院是由国会议员组成的,被视为代表人民的真正立法机构。
大部分政府政策和法律都是通过下议院的投票决定的。
政府由首相和内阁组成。
首相是下议院多数党的党魁,被国王/女王授权组建政府。
内阁是多个部长组成的,每个部长负责特定的政府部门。
政府负责行使行政权力并提出法律议案。
英国的司法系统独立于政府和议会,由法官和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权威,负责审理重大的宪法和法律案件。
此外,英国还有地方政府,负责处理本地事务。
英国采取的政治制度允许公民通过选举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作用,并享有一定的自由和权利保护。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英国的现行政体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完备的政体――议会代议制和责任内阁制。
从最初建国的绝对君主制,英国政体经历了长达7 个多世纪的演变与改革。
从而使英国以一个强国的身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大舞台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1. 英国政体的初步奠定――绝对君主制公元827 年,西塞克斯王爱格伯特(Egbert )统一了七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英格兰这一名称。
这时的英格兰,政治上有耆老会议(全国最有势力的贵族会议),国王的一切重大政务,都要经过耆老会议的批准,由此而形成了英国贵族制约国王的传统。
1066年诺曼人征服,在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1066-1154 ),随着征服分封了众多的追随者,并由国王的直接附庸组成大议会,负责决定重大事务,提出法令建议,确定赋税征收。
大议会每年召开三次,因过于庞大,开会有困难,于是又有一个较小的库里亚(御前会议),由宫廷大臣参加,也邀请贵族、骑士参加。
库里亚具有财政机关和最高法院职能。
同时,诺曼王朝开始在英国推行诺曼法。
诺曼法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法:它不是建立在国王的单方支配和臣民的单方服从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国王和受封者之间相对的权力义务上。
不管国王和受封哪一方,只要是单方面拒绝行使自己的义务,或者是寻求契约以外的权利,权益受害的一方都可以投诉于法庭获得救济。
如果法律解决不了,则受害者有权解除封建契约,国王可收回领地,附庸可放弃效忠义务。
显然,独立的司法,在这时已经有了苗头。
2•限制王权的里程碑一一《大宪章》这一时期,随着王权的强大,王权和法律的关系就成了英国人注目的重大问题。
1199 年登基的约翰王,仗着手中的权力,践踏封建契约,横征暴敛,残害民众,破坏了以往的封建传统,导致了国内封建领主的普遍不满。
在坎特伯利大主教的支持下,封建领主领导了反约翰王的起义。
值得庆幸的是,约翰王因为刚刚在对法作战中失利,没有力量同国内的封建领主抗衡,而是以契约的方式达成了与封建贵族的“和解”,并由此而产生了等级代表机构-- 国会。
英国政体介绍
• (2)、对首相权力的监督: • 英国首相的权力虽然很大,但仍要受到种种制约。 • 首相是议会多数党领袖,如果内阁和议会党团中的多数人认
为首相已经不能胜任,他就必须下台; • 议会有权监督内阁和首相; • 国王对首相有磋商权和警告权; • 舆论和反对党随时关注着首相的一举一动,制约其“过分”
的行为。
• (1)、首相的权限(了解):
•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首相的实际权力越来越大,可以说集党、 政、军大权于一身。 ◇首相掌握政府人事大权。 ◇首相领导内阁,对重大问题作出最终裁决。 ◇首相控制国家财政大权,掌握预算决策权。 ◇首相有权建议国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 ◇首相是武装部队的实际最高领导人,可宣布全国处于“紧 急状态”。
• 通常情况下,女王陛下最忠诚的反对党由下议院中第二大党充任,因为 第一大党将组建女王陛下政府。自2010年5月开始,女王陛下最忠诚的反 对党由英国工党充任。
• 执政党组建“女王陛下的政府”,反对党叫“女王陛下最忠诚的反对 党”,据此请思考,英国国王有什么作用?
• 对立的党派有共同的效忠对象,女王能凝聚共识,弥合分歧。
三、君主立宪制的实质:
(1)、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看,这一政体本质上 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2)英王和王室世代承袭,逐步演化为贵族和资产阶 级的代表。
(3)议会同样是“有钱人议事的场所”。从执政理念 和正常来看,议会的上院和下院没有本质区别,都为维 护资本主义制度效力。
(4)虽然两党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团和阶层,但在维护 资本主义制度方面,两党没有根本区别。两党关系是资 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竞争关系。
• 今日英国,国王主要起以下作用: • 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 • 承担国家元首的礼仪性职责; • 向首相和大臣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作用; • 成为联系英联邦成员国的纽带。
英国政体
英国政体概论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号:5400110009 班级:经济101 姓名:龚兴平英国的政体是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或称立宪君主制,又称有限君主制。
在实行此种制度的国家中,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执掌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光荣革命”后建立起来的。
大约在13世纪中期,贵族在同英王亨利三世的斗争中获胜,成立议会。
13世纪末以后,议会经常召开,议员由贵族、市民和骑士组成,由于各个阶层的利益不同,常常不在一起开会,14世纪以后,议会逐渐分成上下两院。
此后,下院的权力不断扩大,15世纪末,下院已经有提出财政议案和法律议案的权力。
但是,这一时期议会仍然是封建性质的等级代议机构。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议会成为资产阶级同代表封建势力的斯图亚特王朝斗争的政治中心。
光荣革命以后,议会相继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从法律上确认“议会主权”原则,进一步限制王权。
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并规定,国王必须信奉英国国教,天主教徒或同天主教徒结婚者不得继承王位。
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初步确立。
在这种政体下:1.国王(女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
国王(女王)必须根据国会意愿行使行政权力。
国王(女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联合王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袭领袖。
就法律地位而言,国王(女王)可以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属地的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和公布法律等。
实际上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与封建专制制度下拥有绝对权威的封建君主相比,立宪君主只能是依法而治的君主。
其存在主要作为国家的象征。
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英王(女王)是英国国家的人格化,提供了国民效忠的对象,成为民族团结的纽带和国家统一的象征;在日常政治生活中,英王(女王)具有被咨询权、支持权和敬告权;英王(女王)作为英联邦首脑,还起着维系英联邦纽带的作用。
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
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历史和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从英国政府的结构、议会的角色和职能以及选举和党派政治等方面来探讨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
一、英国政府的结构英国政府的结构包括国王/女王、内阁、国会和法院等组成部分。
国王/女王是英国政府的元首,代表王室和国家的象征。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国王/女王的权力是受到法律和宪制的限制的。
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机构,由首相和部长组成。
首相是内阁的领导者,由执政党在议会选举后任命。
内阁成员负责管理各自的部门,并制定和执行政府政策。
二、议会的角色和职能议会是英国政治决策的核心机构,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两个部分。
上议院是由贵族成员组成的,包括贵族和一些由王室任命的成员。
下议院是由选举产生的,是议会中最重要的机构,代表了英国人民的意愿。
议会的主要角色是立法、监督和辩论。
议会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修改法律,保障公民权利和责任。
议会还对政府进行监督,通过问询和辩论等方式,对政府的政策进行审查和评价。
三、选举和党派政治英国是一个多党制国家,选举是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
议会选举以普选制为基础,通过选举产生下议院的议员。
英国有一定的选区划分制度,保证不同地区的利益得到公平代表。
党派政治在英国具有重要的地位,主要有保守党和工党两大主要政党。
这两个党派在议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党鞭制度对议员的投票行为和党员纪律起着重要的影响。
党派政治也带来了一些争议和挑战,如政党内部的派系斗争、决策的政治化等。
同时,英国政治体系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多元化,出现了一些中间派和小党派的兴起。
总结: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是英国政治的核心和基石,保障了政府的稳定和民众的参与。
通过议会制度,不同政治力量可以辩论和协商,为国家的政策制定和管理提供了平台。
虽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但英国的体制和议会制度依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
英国的制度规定 (2)
英国的制度规定 (2)英国的制度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政治制度独特而完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本文将对英国的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1. 政体和政治制度1.1 君主立宪制英国采用君主立宪制,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目前是伊丽莎白二世。
女王是象征性的统治者,行使荣誉职能,实权由政府负责。
政府首脑是首相,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
1.2 议会制度英国的议会制度是民主政治的核心。
议会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上议院由贵族和一些终身任命的成员组成,下议院由选举产生。
议会行使立法、监督和代表职能。
2. 选举制度英国的选举制度是半比例代表制,即首相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下议院选举采用简单多数制,选举区按照地理划分,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
3. 法律体系3.1 普通法英国采用普通法体系,法律基于前例法和惯例法。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参考先前的判例和法律传统进行判断,以确保司法公正和一致性。
3.2 法律权威英国的法律权威来自于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司法界的独立性。
英国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和裁决国家法律的争议。
4. 政党制度4.1 多党制英国是多党制国家,主要政党包括保守党、工党和自由民主党。
这些政党在选举中角逐议员席位,形成政府或反对派。
4.2 政党组织及运作英国的政党拥有自己的组织结构和党派会议制度。
党内选举决定党首和其他高级职位。
政党通过政策制定和竞选活动来争取选民支持,并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
5. 行政体系5.1 中央政府英国的中央政府由各个政府部门组成,负责国家事务的规划、制定和执行。
5.2 地方政府英国的地方政府负责管理本地区的事务,包括教育、卫生、交通和社区发展等。
地方政府选举产生,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自治权。
6. 司法体系6.1 独立的司法机构英国的司法体系是独立的,司法机构由专业法官组成,负责审理刑事和民事案件,以维护法治和司法公正。
6.2 等级与审判程序英国的司法体系分为多个等级,从下级地方法院到最高法院。
英国政治制度
英国政治制度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君主立宪的民主国家,它的政府体系(即所谓西敏制)直接影响了许多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和牙买加等英联邦成员国。
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但宪法惯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具有宪法的作用;各种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组成了所谓的英国宪法。
英国的国家元首和理论上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英国君主.基本信息•中文名:英国政治制度•国家:英国•代表:宪法•机构设置:政府机构组成正在加载英国国徽英国是一个单一制、君主立宪的民主国家,它的政府体系(即所谓西敏制)直接影响了许多其他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和牙买加等英联邦成员国。
英国没有成文的宪法,但宪法惯例(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s)具有宪法的作用;各种成文法和普通法共同组成了所谓的英国宪法。
英国的国家元首和理论上最高权力的拥有者是英国君主,目前为伊丽莎白二世。
实际上,女王只拥有象征性的地位,其权力的形式受到惯例与民意的约束。
但是君主基本上还是可以行使三个重要的权利:被咨询的权利、提供意见的权利和警告的权利。
一个君主在位的时间越长,经验与学识越丰富,他的意见就越会受到内阁和首相本人的重视,而这种君主与内阁之间的交流是在每周例行的秘密会议中进行的。
事实上在英国,拥有最高政治权力的人是内阁首相(现任首相大卫·卡梅伦; zh-hant大卫·卡麦隆于2010年5月11日起执政),他必须得到下议院的支持。
'君临国会'(Crown in Parliament)代表了英国的国家主权。
机构设置政府英国政府正式名称为'女王陛下政府'或'国王陛下政府'(取决于在位君主),负责英国的行政功能。
首相为政府首脑,由英国君主任命,但是依惯例此人必须是下议院中最有可能获得下议院支持的议员。
首相获任命后再挑选其他部长和行政首脑,组成政府。
1.英国政体的特点:英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它是17世纪英国
1.英国政体的特点:英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它是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各阶级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
英国政体的第一个显著特点是存在君主。
但现在英国的国王只是“虚位君主”,一般只承担“礼仪性职责”,在英国政治生活中仅具有象征性地位。
那么我就用了下面的一个史料:19世纪英国宪法权威W.白芝浩特说:“上下两院如果做出决定,就是把女王本人的死刑判决送到她本人面前,她也不得不签字。
”英国政体第二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议会。
英国议会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下院的权力大于上院,被称为“至尊议会”。
在英国,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我们就可以用关于英国议会组成的一个材料: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
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
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
2003年2 月英政府提出的七项上院改革案均遭议会否决,改革上院计划暂时搁浅。
截至2003年2月,上院共有议员690名。
原上院议长由内阁成员、大法官欧文勋爵兼任。
2003年6月,布莱尔首相改组政府机构,改革上院议长推选制度,取消存在了1398年的大法官兼任上院议长的作法。
欧文勋爵退休,上院议长职责暂由宪法事务大臣福尔克纳勋爵代理。
下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
下院议员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
本届下院于2001年6月选出,目前在659个议席中,工党占410席、保守党163席、自民党53席、其他小党和无党派人士29席,下院议长迈克尔" 马丁和三位副议长(通常不投票)占4席。
英国政体第三个显著特点是内阁的权力,特别是首相的权力很大。
在英国,内阁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它是从议会中产生的,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对议会负责。
英语国家概况英国的政府体制
英语国家概况英国的政府体制看英国的征服体制,了解这个国家的概况情况。
下面是店铺带来英国的政府体制相关介绍,欢迎大家阅读!英语国家概况:英国的政府体制介绍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英国政府机构I.General knowledgeThe United Kingdom is a constitutional monarchy,the head of state is a king or a queen. The UnitedKingdom is governed, in the name of the Sovereignby His or Her Majesty's Government. The System ofparliamentary government is not based on a writtenconstitution, the British constitution is not set out in any single document. It is made up ofstatute law, common law and conventions. The Judiciary determines common law andinterprets statutes.联合王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的首脑是国王或女王。
联合王国以君的名义,由国王或女王陛下政府治理。
英国的议会制度并不是基于成文宪法,英国宪法不由单一文件构成,而由成文法,习惯法和惯例组成。
司法部门裁定习惯法或解释成文法。
英语国家概况:英国的政府体制(君主立宪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 君主立宪制The British monarchy is known as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It means the monarchy's powerare limited by law and Parliament. The monarchy actually has no ral power. Constitutionalmonarchy began after the Glorious Revolution in 1688.英国的君主体制是以君主立宪闻名的。
英国政体国体形成影响因素
英国的国体是资产阶级专政,英国现行的政体是议会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
英国自“光荣革命”以来便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国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但现实中只作为国家的象征,行使着礼仪性的角色,没有实权,真正的政治权力核心是以首相为首的内阁,而这种独特的政治制度是在英国的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的。
英国的政治制度史涉及从君主制、议会制到内阁制等许多方面,是“议会逐渐取代国王统治国家的历史,是内阁对议会负责制原则产生、发展直至确立的历史,是政党在其内部起源、成长的历史”,是英国社会不断进步的历史。
总的来说,形成这种政体和国体有多方面因素,包括历史、地理、经济、文化、政治传统等多重方面。
地理方面,这种政体有英国式的保守主义,从地理位置和组成看,英国位于欧洲大陆的西北海岸,隔着英吉利海峡与欧洲大陆隔海相望,组成部分主要有不列颠岛、爱尔兰东北部以及附近岛屿。
其独特的地理环境,独立而又舒适的自然条件使该国居民形成了稳健、审慎、害怕变革、崇尚改良的岛国心态。
特殊的地理环境塑造了人们安于现状,重视传统经验,不易受极端观念、理性主义和个人感情的支配,乐于遵循、服从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和规定的生活态度。
这种生活态度,久而久之,奠定了其保守主义的根基。
英国的这种保守主义可以从“光荣革命"中对改革的态度看出来。
伯克认为,英国的光荣革命虽然打破了保守的一成不变,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变革,因为它不是变革,是对传统的一种保护,是为了保护传统而稳重地改变。
英国人为了保护他们的传统,努力地做到历史的传承,所以在碰到需要变革的时候,保守主义者们是犹豫的,因为他们不知道变革的结果会是怎么样的,但是国家的情况却到了必须要改革的时候,所以保守主义对改革的步骤和进程是持非常稳重的态度,保守主义希望变革不能过于激烈。
所以说英国的保守主义并不是顽固不化的,他们对新事物的态度也不是盲目反对。
他们在政治制度上的态度表现为“旧瓶装新酒",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上新的改变,但原来的基本结构不改变,这种有保留的变革,英国的国王和贵族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证据。
英国政体
二、首相
(一)首相的权力
(1)内阁提交给下院讨论的所有重要议案对内阁会议内容、阁员意见和分歧,包括高级文官对政府决策的告诫均得保密,对外一致。
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
(2)首相决定内阁大臣的权力范围和各部职权划分,且利用内阁秘书处扩大其职权,绕过职能部门制定和贯彻政策。各部的一切重要事务,提交内阁前,须先报首相。首相决定高级文官任免,并通过财政常务次官、公务员首脑和内阁次官三人来控制整个公务员队伍的升迁。
(3)首相常兼任首席财政大臣,国家预算几乎是他和财臣大臣两人决定。通常财府部管预算编制,首相负责决策,其他内阁大臣不得过问。预算交内阁和下院讨论前,内阁和下院根本不了解情况,提交后,内阁和下院也很难对之进行大的变动。
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目前英国女王保佑的权利是接受磋商权、警告权和奖励权。
磋商权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务征询女王意见,但决顶权仍掌握载内阁和首相手中。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国的政体类型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它是一个以王权政府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坐落在英国君主身上。
这种政治体制在英国有着悠久的传统,早在五世纪就已经形成。
二、行政体系
英国的行政体系由国王/女王、英国议会及其派系、英国最高法院(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组成。
其中,国王/女王仅仅是头衔,实质上是议会主导了国家大事。
三、立法机构
英国的立法机构是议会,它在国家的立法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英国议会分为两大院:上议院和下议院,他们一同工作,制定和修改政策法规。
四、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主要分为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由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三方法院组成,它们分别受英格兰、威尔士及苏格兰立法机构的管辖,负责司法鉴定。
下级法院则有英国国内的高级法院、诉讼法院,以及地方法院。
五、选举制度
英国将君主立宪制中的民主制度以选举制度体现出来,实行一人一票的等级制。
在英国,每个常住公民都有投票权,他们可以投票选择他们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参加立法机构的公民。
六、宪法
英国并无统一的宪法文件,但它拥有一套古老的法律,即大约在12世纪产生的英国法体系,由律师和法官制定。
七、国际事务
英国是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推动力,也是联合国和英联邦组织的成员国。
英国仍是有影响力的政治、经济、军事及文化中心。
政治英国知识点总结
政治英国知识点总结1. 英国政体概况1.1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国家元首是国王或女王,目前的国王是查尔斯三世。
1.2 英国的立法机构是议会,由国会上下两院组成,分别是众议院和贵族院。
议会是英国的立法机关,承担着制定法律的职责。
1.3 英国政府的行政机关是内阁,内阁由首相和其他高级部长组成,负责国家的日常行政和决策。
2. 英国的选举制度2.1 英国的选举制度是通过普选产生议会和政府。
英国的选民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有英国国籍或者是英国居民。
2.2 英国的选举周期为五年一届,议会选举采用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代表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2.3 英国的政党体系包括保守党、工党、自由民主党等不同政治派别,通常由最多选票获得的政党组建政府。
3. 英国政治制度3.1 英国的司法体系是由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等组成,负责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3.2 英国的宪法是没有正式成文宪法,而是由传统、惯例、法律和权威文件等多种形式构成。
3.3 英国的政治发展具有历史悠久的特点,包括民主、宪政和权利保障等实质内容。
4. 英国政府机构4.1 英国政府的行政职能由内阁和各政府部门共同负责,包括外交、国防、财政、教育、卫生等多个领域。
4.2 英国的地方政府由议会、地方政府议员和地方政府首长组成,负责地方政务的管理和服务。
5. 英国的政治议题5.1 英国脱欧问题是当前英国政治的焦点,涉及英国退出欧盟后的经济、贸易、移民等多个方面。
5.2 英国的民生议题包括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问题,关系到英国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5.3 英国的外交政策涉及到与欧盟、美国、俄罗斯、中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关系,以及国际组织和跨国议题的合作和争端。
6. 英国的政治领导人6.1 英国首相是英国的政治领导人,负责领导政府和国家事务。
首相由议会选举产生,通常由执政党的领袖担任。
6.2 英国的其他政治领导人包括内阁成员、议会领袖、地方政府首长等,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和决策。
英国君主立宪政体运行流程
英国君主立宪政体运行流程引言英国君主立宪政体是一种政治制度,其中君主作为国家元首,但政府的实际权力由议会行使。
本文将探讨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运行流程,包括君主的角色、议会的组成和职责,以及政府的运作方式。
君主的角色1.国家元首:君主作为国家的象征,代表英国进行国内外事务。
2.宪法监督者:君主负责监督政府的行为,确保政府遵守宪法。
3.法律批准者:君主必须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以使其生效。
4.政府任命者:君主任命首相和其他政府官员,根据选举结果和政治形势作出决定。
议会的组成和职责上议院1.成员组成:上议院由贵族和一些教士组成。
贵族席位通常是通过继承或君主的任命获得的。
2.职责:上议院负责审查和修改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下议院1.成员组成:下议院由普通公民通过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
2.职责:下议院是立法机构的主要部分,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监督政府的工作,并代表选民的利益。
两院合作1.立法程序:法案必须在两院都通过,然后经过君主的批准才能成为法律。
2.互相制衡:两院互相监督,确保政府的决策得到适当的审查和平衡。
政府的运作方式内阁1.组成:内阁由首相和一些高级政府官员组成。
2.职责:内阁负责制定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并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首相1.任命方式:君主根据选举结果任命下议院多数党的领袖为首相。
2.职责:首相是政府的领导者,负责决策、领导内阁和代表政府。
决策过程1.内阁会议:内阁成员定期开会讨论政府事务,并作出决策。
2.决策实施:内阁决策后,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政策,并向内阁和议会报告进展情况。
国会监督1.质询时间:议会定期举行质询时间,议员可以向政府提问和质询。
2.立法监督:议会对政府的法案进行审查和修改,并确保政府的决策符合公众利益。
总结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运行流程包括君主的角色、议会的组成和职责,以及政府的运作方式。
君主作为国家元首和宪法监督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议会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互相制衡并负责立法和监督政府。
英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英国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英国是一个以权利政府为基础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是一个民主的、自由的、进步的、独立的、法治的和尊重人权的宪政共和国。
英国的政权组织制度,以国家最高权力产生机构——英国皇室为核心,其他机构由此而衍生出来。
这些机构有,议会、内阁、英国联邦、和审判系统等等。
英国皇室是英国国家政权的根本,它的君主主导了英国的历史发展,由于对英国的巨大影响,得到大多数公民的尊重和爱戴。
在英国国家政权体系中,王室在最高权力领域体现出拥有元首职权、任命政府领导人、行使法律权力、授予荣誉等职能。
其下设有议会、内阁、官方机构等,构成英国国家政权组织体系。
议会是英国立法机构,在英国政府体系中起重要作用,由参议院和下议院组成。
在参议院和下议院的审议和决策中英国的政治事务和财政事务得到解决。
参议院的角色主要是起监督和审议作用,提出新政策。
下议院则是立法机构,由保守党、劳动党、自由民主党和其他政党组成。
政党代表着不同的政治思潮,在英国的政治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内阁是英国的行政机构,由总理和各部长组成,由总理指挥,负责执行议会的法律、出台新政策、指挥和管理政府机构,在国家工作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内阁下设的政府部门,例如正式机构、财政部、内政部、外交部、军事部、司法部等等,在政府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英国联邦是英国最高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内政、国际事务、外交政策并维护国家安全。
英国联邦下设国家有关机构,例如,政府、英国外交部、内政部等,拥有自己的立法权和裁决等权力,为英国政治体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审判系统是英国政权制度中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行政司法部门,由最高法院、法院、地方法院和地方法庭等组成。
它们通过审查案件,判定法律案件的有效性,并维护公民的权利,确保依照法律清楚表达和实施,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力受到保护。
总之,英国是一个以权力政府为基础的宪政共和国,它的政权组织形式包括了英国皇室、议会、内阁、英国联邦、和审判系统,形成了一个完备的政权组织体系,为英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特点.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特点 1、如何看待英国君主立宪制? 2、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机构有:
2、英国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机构有:
四、英法政体的异同
异:历史背景、阶级力量对比、政治传 统不同
同: 1、从政体与国体的关系年看:都属于 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
2、从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看:两国执 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
3、从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看:两国权力 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议会权 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趋势。
五、联邦制国家的特点 总括 联邦政府 州政府 分享政治 宪法明确“列举的 保留的权力,州 权力”及引申出的 范围内的事务 权力 权力 各自的权 最高立法、行政、司 有立法、行政、 利范围内 法机关,统一宪法法 司法机关,宪 享有最高 律,国际交往主体。 法、法律。不 不能任命、监督、考 干涉联邦事务 权力
(1)国王: 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 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职能 (2)议会: 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立法与监督 (3)内阁: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 生,并对议会负责
二、君主立宪制的实质 本质上是资产阶级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权力的转移
三、法国政体的特点
1.半总统半议会制 2.“左右共治” 3.法国的多党制
政府
政党制度 结构形式
由总统组织,但 对议会负责
两党制
地方分权型的单一制
多党制
中央集权型的单一制
两党制
联邦制
(1)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 力分配 (2)三大国家权力机关相互扯皮导致效率底下 (3)三权分立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贯彻。
英国君主立宪政体运行流程
英国君主立宪政体运行流程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融合了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的特殊体制,具有稳定和长久的特点。
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运行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英国的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她的权力来源于君主制传统,但是她的权力是由英国议会控制的,她仅仅是一个象征性的存在。
英国的君主制是一种文化传统,具有崇高的象征意义,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权力和功能。
二、议会制度
英国议会是英国的立法机构,由众议院和上议院组成,它是英国政治的核心。
众议院是由普选产生的,代表全国百姓的利益,成员人数为650人。
上议院是由英国女王任命的成员组成,通常成员都是英国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中的代表人物。
三、君主在政治运作中的角色
英国女王在政治运作中的角色主要是象征性的代表国家,签署各种法律文件,以及发表政治演说。
除此之外,女王还有权力任命首相,解散议会,接受外国使节的信任书,颁布特赦令等。
四、首相的权力
首相是英国政府的首长,他的权力来自于所在政党的多数议会席位。
首相负责组阁、制定政策,并且领导政府工作。
他在政府运作中可以任免官员,制定政策,组织决策,主持政府会议,在议会中制定政策并递交法案。
五、制定法律和法规
英国议会和政府可以制定各种法律和法规,巩固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英国议会可以制定法案,由上下议院通过,并最终得到女王的签署。
英国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法规来实施这些法律和政策。
六、司法制度
英国的司法制度是由各级法院组成,其最高审判机构是英国最高法院。
英国法院的职责是审理各种法律纠纷,以及监管政府和各级行政机构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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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指南.英国的内政.英国的政体(1)君主政制女王拥有什么权力?王国政府代表英王(即宪法赋予其统治王国权力的人)及政府,也是最高行政机构的象征。
英女王拥有王国政府的统治权,但行使有关权力的,一般都是向国会负责的部长级官员,因此英国实际上是由英国政府代替女王管治的。
然而,大部分重要的政府议案仍须得到女王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国会女王有权召开、解散或下令国会休会。
新一年度国会在召开第一次会议前,女王均会发表一篇由政府官员撰写的演辞,内容主要简述政府新一年的工作大纲。
每项议案均须得到女王在国会两院宣布正式批准方能成为法律。
女王在部长的建议下有权特赦囚犯或宣布减刑。
根据法律规定,女王个人是不会犯法的——因为她获民事及刑事起诉的豁免权,法庭也不能起诉她。
然而,其他王室成员却不能享有该项豁免权。
勋衔及委任女王有权册封贵族、颁授爵位及其他勋衔。
受勋人士名单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某些勋衔则由女王自己决定。
许多重要的国家职位均由女王委任,人选则由首相或有关内阁大臣提名。
外交政策各国派驻伦敦的外交人员均须得到女王的同意,她有权缔结条约、发动战争或议和、确认海外国家及政府、吞并及割让领土。
枢密院女王负责主持枢密院的会议。
按君主特权所订立的枢密令,以及其他法令均是由枢密院通过的。
君主特权包括组织行政机关,而政府的权力则受制于宪法习惯(这些规则本身并非法律,但对政府的运作却异常重要)。
所有涉及君主特权的行为,均须由有关部长负责执行,他们须向国会负责,并就各项政策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
国会有权撤消或限制有关特权的行使。
除了听取各项报告外,女王也可随时就国民生活情况向其官员发表意见。
为什么英女王有两个生日呢?女王的出生日期是在4月21日。
但传统以来,英国人都习惯于夏天庆祝君王的寿辰。
由1805年起,英国人开始以举行军旗礼来庆祝君王的官方寿辰,日期通常是定于6月的第二个周末。
这个仪式的本来目的是让士兵熟识其所属兵团的旗帜式样,以便日后行军打仗时易于识别。
五个步兵团,包括近卫步兵第一团、Coldsteam步兵团、苏格兰、爱尔兰及威尔士步兵团,每年按编制负责于仪式上展示其军旗。
仪式开始时,女王会在王室骑兵军官的陪同下骑马离开白金汉宫,沿着林荫大道步往骑兵卫队的阅兵场,检阅五百名卫兵。
军旗礼展示的军旗依照卫兵的官阶高低排列,每队卫兵随着军旗带领,在步兵团的陪同下,分列式步操经过女王面前。
至于女王正式生日当天,并无特别仪式举行,只是各政府大楼会有升国旗及播放国歌,以示庆祝。
王位继承人的排列次序如下:1.威尔斯王储(1948年生)2.威廉王子(1982年生)3.亨利王子(1984年生)4.约克公爵(1960年生)5.比雅丝公主(1988年生)6.尤珍妮公主(1990年生)7.爱德华王子(1964年生)8.安妮公主(1950年生)9.安妮公主之子,彼德。
菲利普斯(1977年生)10.安妮公主之女,莎拉菲利普斯(1981年生)(2)宪法及政府①英国如何选举政府?国会是英国人民的立法机关,由君主、下议院及上议院三部分组成。
他们只在传统仪式如国会开幕时,才会聚首一堂。
虽然如此,任何议案也必须得到三者的同意方可成为法律。
下议院共有659位由选举产生的成员,称为国会议员。
其主要工作是通过国会法案制订法律,并就政治问题进行辩论。
下议院选举是英国民主体制的重要部分。
上议院共有约1,270位非选举产生成员(包括:世袭贵族、终身贵族、以及圣公会两位大主教及24位高级主教)。
其主要立法功能是审查及修改下议院通过的法案。
此外,上议院也担当着终审庭的角色。
对于获得下议院通过的议案,上议院在正常情况下都不得作出否决。
大选通常在国会会期届满(最长五年),或由英王宣布解散国会后举行,至于举行的时间则由首相决定。
英国共分多个选区,每个选区均会选出一位下议院国会议员。
英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采取相对多数制,或称“票数领先者当选”的原则。
所有英国公民、在英国居住的英联邦国家公民及爱尔兰共和国公民,只要年满二十一岁或以上,且没有法律限制其投票权的,都可在大选中投票。
不享有投票权的人士包括服刑中的囚犯、本身是上议院成员的贵族、以及那些受精神健康条例限制不可离开医院的病人。
投票以保密方式进行。
投票时,选民只能在选票上投票支持一位候选人,并在该名候选人名字旁的空格划上“X”。
选民在大选中投票属自愿性质。
英国大选的投票率平均约有75%。
所有英国公民、英联邦国家公民及爱尔兰共和国公民,只要是年满十八岁或以上,且合乎资格的,都可竞选国会议员。
不合乎竞选资格人士包括:破产、被判刑超过一年、神职人员、上议会成员以及所有公职人员。
候选人通常获政党提名,在其代表的选区参选,但政党支持并非参选的必要条件。
在大选中赢得最多议席(但不一定是赢得最多票数)的政党领袖,或是得到大部分下议院成员支持的政党领袖,通常会获英王邀请成立新政府。
②权力下放——苏格兰及威尔士英国政府设立苏格兰议会及威尔士议会,目的是让苏格兰及威尔士的人民可于更大程度上决定自己的内部事情。
这两项建议在1997年9月举行的全民投票中,均获得苏格兰及威尔士人民的支持。
苏格兰议会设在爱丁堡市,共有议员129名,其中的73名在各选区以直选产生;56名以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议员于1999年就任,任期为四年。
议会的权力与现时苏格兰事务处各部长所行陡的相同,并可制订法律,以及增加或减少薪俸税最多达3%。
苏格兰仍会继续选出国会议员于下议院中代表其利益。
威尔士议会设于卡迪夫市,将于1999年5月正式成立;共有议员60名。
每四年一次由直选产生。
议会主要是辩论关乎威尔士利益的事项,并负责管理现时威尔士事务处的预算。
威尔士将继续沿用英格兰的法律制度。
③主要政党的名称由来保守党及统一党皆源于十八世纪末的托利党。
该党代表乡绅、商人阶级及官方团体的利益。
当英国于1832年通过了(选举)改革议案后,部分旧托利党的成员便开始组织保守派团体。
18313年1月号的QuarterlyReview首次使用“保守党”来称呼这个致力维持传统价值观及运作模式的政党。
今天,保守党是主要的右翼政党。
现时仍有人以“托利”来形容一些持保守政见的人士。
工党原名为工人代表委员会。
故名思义,该党主要保障工业劳工阶层的利益。
1900年,贸易工会总会与独立工党(成立于1893年)合并而成工党代表委员会,由拉姆齐麦当奴出任第一秘书。
该党其后于1906年正式改名为工党。
自由党是继承历史政党——辉格党于十九世纪中崛起的政党。
“辉格”一词在苏格兰盖尔语中原本解作“骑马贼”。
于十八世纪末,辉格党主要由一群争取选举、议会及慈善事业改革的政客组成。
“辉格”一词至今已不复存在。
1832年后,主要由贵族组成的“辉格党”已有不少中产阶级成员加入。
自由党这名称直至1839年才开始有人使用,而首个自由党政府则于1868年由格莱斯顿领导成立。
1988年,自由党与社会民主党合并成为现时的自由民主党。
④如何选出下议院议长?下议院议长在议会里并无发言权,也不得参与辩论。
该职位由1377年起设立,早期的下议院议长主要职责是代表下议院与王室对话。
现时的下议院议长则只为一个礼仪职位,主要职能是维持辩论的秩序;除了于特别规定情况下,他(她)并没有投票权。
但即使是在该种情况下,他(她)也不能就辩论的议题发表意见,而且当投票时,也只能以职权身份投票。
下议院议长共有三位副手:除了以职权身份在特别情况下准予投票外,三人均无投票权。
下议院议长并非部长或任何政党的成员,但他(她)也是国会议员,并代表其选区及选民的利益。
下议院议长由国会议员以一人一票形式投票选出。
1992年庞碧婷击败前内阁成员布鲁克,当选下议院长一职。
在一般情况下,下议院议长都是在没有国会议员反对下当选的。
在国会中whip一词指的是什么?该词原指在狩猎大会中负责维持比赛规则的人士。
在国会中,该词则解作国会领袖,其职责主要为执行纪律及控制党内国会议员。
政府国会议员领袖则是指所有效忠王室的部长官员。
下议院国会议员领袖的最主要职责是处理下议院有关政府的事宜。
他(她)必须敦促国会能如期通过所有议案或于会期内完成各项既定工作。
两个主要政党的国会议员领袖则以议题或地区分工。
他们负责统筹党内议员的意见,并将之报告党领袖,以及维持各部长与支持他们的后座议员的联系,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whip一词也指每星期寄往各有关国会议员的一周议事日程表。
各议题会按政党的关注程度,分别在下方划上单线、双线或三线作表示,让党领袖留意。
当有议题是划上三条线的话,党领袖便会通知党内国会议员于辩论当日,务必出席有关会议,参与表决。
古代:根据早期罗马神学家----迦太基人特土良的记载:208年,不列颠岛上哈罗德城墙以北区域出现基督徒。
这一记载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这和罗马帝国西北边界的其他地方(瑞士和比利时)于公元200年出现“第一名基督徒”的时间是差不多的。
由于早期基督教主要是在城镇传播,罗马帝国的欧洲部分领土城镇人口比例极低,所以早期基督教主要是在小亚细亚和北非等较为发达地区占人口的较高比例,在欧洲,尤其是包括不列颠岛在内的阿尔卑斯山以北人口比例极低。
而且,当时大多数处于秘密传播下的基督教教义和习惯,和《尼西亚信经》(381年产生)后形成的公教和正教、以及近代欧洲出现的基督新教有很大的不同。
后者往往把《尼西亚信经》之前的早期基督教信仰视为“异端”。
这一点也是非常值得对欧洲和地中海地区古代史感兴趣的中国人值得留意的,因为原本更早出现高比例基督教人口比例的北非和小亚细亚后来成为伊斯兰教的天下,但在8世纪阿拉伯帝国扩张之前,北非和小亚细亚地区的基督教人口之比例一直都比包括不列颠岛在内的欧洲大部分区域高很多!不列颠群岛居民大规模接受并信仰基督教,是在5世纪开始直到8世纪最终完成,大体上遵循以下的先后次序:地理上是以爱尔兰岛为初始点,向东北方向进入苏格兰,再向东南方向影响英格兰地区,(标准地图上是形成了顺时针方向);民族上是凯尔特民族的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先,作为入侵者后裔并在后来成为不列颠岛民族大多数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后。
民间自发地接受在公元432年,年轻的苏格兰人圣帕克里特受罗马教廷指派,到爱尔兰去传教,到圣帕克里特去世的时候,爱尔兰已经全面成为罗马天主教信仰区域。
而后,以爱尔兰为基地,基督教开始在英伦三岛逐步传播。
在6世纪中后叶(563年)爱尔兰传教士航海抵达苏格兰并创立修道院,苏格兰人开始全面信奉基督教。
英格兰的日耳曼人由于当时长期处于著名的7国混战时代,文化发展相对缓慢,到了7世纪后期,英格兰人普遍性的接受洗礼,信奉基督教。
----596年罗马教宗格雷戈里一世派遣传教士在坎特伯雷(泰晤士河出口一带)定居并向附近居民施洗,肯特王国各阶层逐步信奉基督教;631年,英格兰七国时代的七国之一,东盎格鲁王国国王率全部臣民自上而下信奉基督教;诺森伯兰(635年),麦西亚(655年),威塞克斯(676),苏塞克斯(681年)也先后如此;而包括伦敦在内的埃塞克斯则经过一些波折:大约在604年,埃塞克斯国王塞伯特在他的叔父——肯特国王埃特尔伯特的影响下,接受了基督教,但他一死去,继起的国王就驱逐了伦敦主教梅利图斯,王国很快又恢复了日耳曼人的奥丁神的信仰,不过在653年,国王西格伯特又向诺森布里亚国王奥斯维提出派遣传教士到本国传教的请求,奥斯维向埃塞克斯派遣了塞德,塞德使埃塞克斯再次信奉了基督教,并在王国境内建立了教堂7世纪中期-9世纪,不列颠岛的各族基督教传教士开始向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老家----德意志和荷兰传播基督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