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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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

第三条食堂是指为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的场所。

第四条食品安全是指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存在任何有害物质及微生物,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状态。

第五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学校食堂管理部门。

第六条食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拥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设施、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食堂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分类、标识、保存、加工等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食品的采购、接收、储存、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第十一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是指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和评估的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食堂食品的采购、接收、储存、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管理情况的检查。

(三)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情况的检查。

(四)食堂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情况的检查。

(五)食堂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的情况的检查。

(六)食堂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情况的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步骤为:(一)定期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计划。

(二)食堂管理部门按照计划对食堂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检查和监督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四)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和监督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五)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

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

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

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广阔师生的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含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管理1.学校食堂应与合法、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建立长期供货关系,签订正式的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食品质量标准要求。

2.食品采购应依照合理的计划进行,杜绝非法采购行为。

采购人员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要求,选择质量可靠的供应商和产品。

3.所采购的食品必需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合法标签信息,不得购买过期、变质、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4.食品采购记录应详实完整,包含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妥当保管,备查。

二、食品储存管理1.学校食堂应建立合理的食品储存区域,确保食品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2.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温度适合,通风良好,并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消毒。

3.食品应依照规定的存放方式和条件进行分类存放,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食品混放或连续使用。

4.贮存食品应进行有效的标识和标记,包含品名、生产日期、有效期、存放位置等信息,以便管理和溯源。

三、食品加工管理1.学校食堂应配备符合相关资质和健康证明的厨师和食品加工人员,并加强对其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

2.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干净乾净,设施设备完好,符合卫生要求,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3.加工使用的食材必需经过洗净、消毒等处理,确保其卫生安全,严禁使用过期、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食材。

4.加工过程中,应加强食品环境、工具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形。

四、餐饮服务管理1.学校食堂应严格依照食品安全管理和营养标准,供应符合学生身体需求的合理饮食。

2.食堂应明码标价,遵守价格公示制度,保证食品价格真实、合理,不得进行不合理的抬价行为。

学校食堂整治工作发言稿(3篇)

学校食堂整治工作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关于学校食堂整治工作的发言。

近年来,我校食堂作为全校师生的“餐桌”,在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提升食堂服务质量,我校决定对食堂进行全面整治。

在此,我代表学校向大家汇报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整治背景1. 饮食安全事件频发。

近年来,我国各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食堂服务质量不高。

部分食堂存在卫生条件差、菜品质量不佳、价格不合理等问题,影响了师生的用餐体验。

3. 管理制度不健全。

食堂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导致食堂服务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目标1. 提高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确保食堂食品来源安全,加强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 提升食堂服务质量。

改善食堂环境卫生,提高菜品质量,合理调整价格,满足师生用餐需求。

3.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整治措施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食材采购。

加强对食材供应商的审核,确保食材来源安全、新鲜、优质。

(2)规范食品加工操作。

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3)加强食品储存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2. 提升服务质量(1)改善食堂环境卫生。

定期对食堂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卫生。

(2)提高菜品质量。

加强厨师队伍建设,提升菜品制作水平,满足师生口味需求。

(3)合理调整价格。

根据市场行情和成本核算,合理调整菜品价格,确保价格合理。

3. 完善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

制定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明确食堂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

(2)加强监督和考核。

设立食堂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食堂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引入第三方评估。

邀请专业机构对食堂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与监督,维护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员工在校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向师生员工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监督,合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集中用餐包括学校食堂供餐、从供餐单位订餐和外购预包装食品等学校集中向师生员工提供食品的方式。

第三条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属地管理、学校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学校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学校的食品安全教育,催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和督导考核内容;协调相关部门指导学校采取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监管档案,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牵头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理。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学校供餐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件人员救治;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培训;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范畴,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指导委员会,指导区域内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绝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订立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共享。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安危,大家肯定要认真重视,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吧!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原料子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料子,不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适时处置变质或超出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合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管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产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子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合及用餐场合。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任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子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同学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清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子、半产品、产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202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2024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

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

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制售凉荤凉菜有明显标志的留样专用冰箱,留样冰箱实行专人负责。

二、建立凉菜留样记录,包括日期、餐次、当餐经营凉菜名称、留样凉菜名称、留样数量、留样人等。

三、有专人负责凉菜留样,用已消毒过的用具取样,每种凉菜取样不少于250g样品,放入消毒过容器内盖好或用食品级包装袋密封后置于专用冰箱内冷藏。

四、凉菜留样冷藏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食品安全责任1.学校应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

2.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含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3.食堂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堂管理1.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2.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管理制度。

3.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5.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6.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9.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运输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10.食堂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废弃物处理制度,确保食品废弃物处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管1.食堂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隐患。

2.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食品安全事故。

五、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规范食品管理和食品供应流程,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与制度。

下面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的方面展开阐述。

一、食品采购管理1.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供应商具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 采购食品时,要查看食品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件。

3. 采购食品要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检查食品标签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4. 合理控制食品采购数量,避免食品过期或浪费。

二、食品贮存管理1. 设立食品贮存专门区域,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摆放。

2. 对食品进行有效包装和标识,以便辨认和管理。

3. 定期检查食品贮存区域,防止食品受潮、腐烂等问题。

4. 严禁将过期食品放入食品贮存区域,要及时清理过期食品。

三、食品加工与烹饪管理1. 加工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定期体检。

2. 加工人员必须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3. 加工设备必须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检修。

4. 严格控制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如煮沸温度、食材存储时间等。

四、食品配送管理1. 配送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运输途中要保持卫生。

2. 配送过程中要确保食品温度适宜,避免在高温环境下放置食品。

3. 配送员要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无损,避免污染和破坏。

五、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知识和操作规范。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2. 配备专门的食品安全事件处理人员,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减少不良影响。

3. 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记录和报告,以便查证和改进。

以上就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必须得到全体师生的共同遵守和执行,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失职追责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五)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六)其他应当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的事项。

第八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三、食品安全许可与审查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十条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发放和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审,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四、食品安全保障与措施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实行食品采购记录制度,保存采购凭证。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食品。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规定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规定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规定
一、总则
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
规定。

二、监管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分工负责,协同监管。

3. 公开透明,师生参与。

4. 严格标准,规范操作。

三、监管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堂、小卖部、咖啡厅、饮品店等。

四、监管内容
1. 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

3. 食品容器、餐具、设备的清洁和消毒。

4.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5. 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环境。

6. 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

7. 食品质量检测与追溯。

五、监管措施
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2.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

3. 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评估食品安全风险。

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应对能力。

5. 鼓励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设立食品安全举报渠道。

6. 对违反本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六、责任追究
1.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予以查处。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XXX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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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副校长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4)负责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监督管理;(5)定期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三、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食堂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 食堂必须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留样等环节的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4.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工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卫生。

5. 食堂应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质量。

6. 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四、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食堂,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3. 对因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害的,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4年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餐厨油脂回收企业或养殖户回收。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卫生管理1.食堂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2.食堂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厨房设施设备,包括炉灶、水池、操作台、冰箱、消毒柜等。

3.食堂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储藏室,食品应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分开。

4.食堂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消毒设施,定期对餐具进行消毒。

5.食堂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6.食堂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排水设施,确保污水排放畅通。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1.食堂应采购新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食堂应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食堂应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4.食堂应建立食品原料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原料在保质期内使用。

5.食堂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食堂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食堂应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8.食堂应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堂食品安全监督1.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2.学校应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师生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

4.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食堂食品安全责任1.食堂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

2.食堂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以及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条定义1.食品安全:指食品不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不会引起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件。

2.食堂:指学校内供应师生员工进餐的场合。

3.食堂食品:指食堂供应的各类菜肴、熟食、糕点、饮品等。

第二章食堂食品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许可1.食堂食品生产环节需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2.食堂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定期更新,过期未更新的,不得连续生产食品。

第五条食品原材料采购1.食品原材料采购应有固定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

2.供应商必需具备合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第六条食品原材料验收1.全部食品原材料必需经过验收,并有相应的验收记录。

2.验收标准包含: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过期、是否变质等。

第七条食品加工操作1.食品加工人员必需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2.加工操作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遵从食品卫生操作规程。

第八条食品留样管理1.每批次食品生产完成后,应按规定留取样品,保管肯定时间。

2.样品保管期限为食品保质期的两倍,保管期满后需销毁。

第三章食堂食品销售管理第九条食品陈设1.食堂食品陈设应依照规定的区域和温度要求进行。

2.陈设区域应保持乾净、无异味,食品应有明确的标识和有效期。

第十条食品销售许可食堂食品销售环节需持有有效的食品销售许可证。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记录1.食堂销售食品的记录应包含:销售日期、销售品种、销售量等信息。

2.销售记录应按规定保管肯定时间,以备查验。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检查频次和方式1.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实在频次由学校布置。

2.检查方式可包含现场检查、食品留样抽检、温度检测等。

第十三条检查内容1.检查内容包含食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饮食健康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食品生产、加工、存储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三、食品生产加工管理1.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的要求,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2.食品加工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食品卫生安全合格证书。

3.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合格、生产加工环节卫生安全、成品的卫生安全。

四、食品存储管理1.食品存储室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严禁存放腐烂变质的食品,避免出现异味、霉菌。

2.食品库房内各类食品应当分类存放,分类区分标注清晰,避免污染。

3.食品库房的存储温度应当符合食品的保鲜保质要求,可根据不同食品的需求进行调节。

五、食品销售管理1.食品销售应当与食品生产和加工隔离,在销售环节应当严格把关。

2.食品销售应当在规定环境下进行,摆放应当整齐干净,避免存放杂物。

3.食品销售前应当进行质量检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六、食品安全监测1.食堂应当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记录食品的进货、生产、销售等环节,确保对潜在风险有所掌握。

2.学校应当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

3.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应当及时通告学校师生,及时排除健康威胁。

七、处罚规定1.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得许可证后未按照要求生产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由保健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责令下架、停售、吊销销售资质,并处以罚款。

3.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学校应当立即组织处理,若涉及刑事责任,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不足和改进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动态优化,不断完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学校饮食健康安全水平。

九、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稿)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稿)

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止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统称学校食堂。

规模较小,且无就餐场所的简易食堂称为伙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伙房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学生统一订餐的管理。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的考核,并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日常管理。

按照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蒲城县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托幼机构。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通过推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内涵,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目的.第四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设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要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第五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合理规划设置食堂数量,就餐人数超过2000人的学校应分设若干个食堂。

原则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学校食堂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原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最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级责任

最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级责任

初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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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稿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陕西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防止危害师生身体健康的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统称学校食堂。

规模较小,且无就餐场所的简易食堂称为伙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伙房可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及学生统一订餐的管理。

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的考核,并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

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日常管理。

按照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日常自查,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学校、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学校食堂及学生供餐情况。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

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有清真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学校应按照满足学生用餐需求设立食堂,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控制食品安全经济而有效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

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等级公示牌”)等,严禁涂改或遮盖。

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八条学校食堂实行许可制度。

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九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校长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

配备专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十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外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按照要求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进行查验,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供餐单位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的要求,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学校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及统一订餐情况。

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三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

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三章食堂布局与设施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

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食堂应设分餐间(售饭间)并设有洗手池。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成品、使用后的餐饮具,或者将运送的成品加以无污染覆盖。

食品处理区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

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

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3.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4.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5.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其用途。

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四章从业人员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每年必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

学校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二十三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基本要求1.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2.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4.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5.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

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五章食品采购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严格把好采购供应关。

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七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

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宜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八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

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九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

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

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应建立评议供应商制度。

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六章食品加工第三十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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