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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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推荐五篇]

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推荐五篇]

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推荐五篇]第一篇: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环境监测站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二)、开展全旗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三)、开展全旗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对全旗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四)、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五)、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

(六)、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七)、根据企业委托组织开展有关的环境监测。

(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二篇:监测站工作职责监测站工作职责1、按照国家规定,按计划对本辖区内各种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收集、储存监测信息,分析整理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主管部门、上级站及有关单位报送有关数据,协助主管部门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2、完成上级下达我区的临时性监测任务。

3、完成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为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的监督性监测和例行监测。

4、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以及新、改、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监测。

5、为社会有关单位提供各种技术服务。

6、组织环境管理和监测业务技术培训、考核与交流,指导企业的环境监测工作。

7、负责辖区废气、噪声源及区属、区属以下污水排污申报监测和监督监测。

8、负责实施由区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

9、负责实施区政府批准的限期治理项目的验收监测或上级部门委托的验收监测。

10、负责污染事故发生地的环境污染事故的监测,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区环境监测站将报告市环保监测站,共同实施。

第三篇:环境监测站2014年工作交城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工作2014年我站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向,努力开拓环境监测工作新方向,确保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中的技术支持和监督作用,注重抓好监测技术人员的自身建设,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提高监测质量,顺利完成了局交给我站的各项监测工作和任务,具体情况如下:一、加强队伍素质训练,提高业务水平。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方案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方案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方案1. 引言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是指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对环境保护设施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的一系列活动。

其目的在于确认项目的环保设施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以及核实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的成果。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完整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方案,以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合规、合格,并为监测工作的实施提供指导和参考。

2. 目标与范围2.1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对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和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以确认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2.2 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竣工后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 竣工验收监测内容3.1 环保设施评估对竣工的环保设施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废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收集、预处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

评估废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安装和运行情况,确保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 大气污染物控制设施:包括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控制设备。

评估设施的性能和运行情况,核实其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 噪声与振动控制设施:评估噪声与振动控制设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确认其达到相关标准。

- 固体废物处理设施:评估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2 实施效果监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成果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水质监测:监测泄漏水、排污口周围水体等的水质情况,验证废水处理设施的工作效果。

- 大气质量监测:监测周围空气中的污染物含量,评估大气污染控制设施的运行效果。

- 噪声与振动监测:监测项目周边的噪声和振动水平,验证噪声与振动控制设施的效果。

- 固体废物监测:监测固体废物的产生与处理情况,核实废物处理设施的有效性。

- 生态影响评估:评估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植被状况、野生动物种群等。

4. 监测方法与频次4.1 监测方法根据监测内容的不同,采用相应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采样和分析:对废水、大气、噪声等进行定量化的采样和分析,以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具体实施。

四、责任与义务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实施竣工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接受竣工验收。

2.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保证环境数据真实可靠。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和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等。

五、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前向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3.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

4.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现场检查结果、技术资料审核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并向建设单位发出相应的通知。

5.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竣工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六、监督检查1. 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数据核实等。

2.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 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独立评估。

七、处罚措施1. 对于未按规定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申请并给予警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过程。

2. 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达到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污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第四条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所有者或经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资料。

第五条验收组织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验收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评估;2. 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3. 对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的检查和评估;4. 对污染物排放的抽查和监测。

第七条验收结果验收组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判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第八条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安装,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条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进行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十一条污染物排放抽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后,主管部门有权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抽查和监测,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监督主管部门有义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验收范围和要求第一节验收范围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的验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和工程结构的验收。

2. 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应当对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应当对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施工、投资、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核实。

4. 工程结构的验收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建筑、构筑物等工程结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施工、投资、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核实。

第二节验收要求1. 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应当着重评估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土壤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方面。

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需进行专项审查。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应当着重评估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能够有效防治污染物的排放并达到国家相应排放标准。

3. 工程结构的验收应当着重评估项目建设中的建筑、构筑物等工程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备安全稳定的特性。

第三章验收程序和办法第一节验收程序1.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和工程结构验收报告。

2.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节验收办法1. 环境影响评价的验收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办法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3. 工程结构的验收办法应当依据国家相关工程验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方案一、项目概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是为了评估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本方案旨在通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测,确保项目在竣工后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二、检测目标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的目标是评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和污染程度,检测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并提出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改进建议,以保护环境资源、生态平衡和人民健康。

三、检测内容1.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基线调查,包括土壤、水体、空气和生态系统的调查与监测。

2. 排放源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对项目所产生的大气、水体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进行检测。

3. 项目的环境标准达标评估,比对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评估项目是否达到相应的要求。

4. 对项目环境管理措施的评估和检测,包括对项目是否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估。

5.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估,包括对项目周边环境因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变化进行评估。

6. 对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测和评估,包括对建设项目中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

7. 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评估,包括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和有效进行评估。

四、检测方法1. 采取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

2. 现场调查使用专业设备和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和监测。

3. 实验室检测采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

4. 检测结果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五、检测标准1. 环境基线调查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

2. 排放源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

3. 环境标准达标评估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

4. 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测和评估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

5. 周边环境影响评估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_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_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 0 0 0〕38 号)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二、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和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负责。

四、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方案应经负责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的项目,应在进行现场监测后2 0个工作日内完成六、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试生产阶段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 5%以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对在规定的试生产期,生产负荷无法在短期内调整达到7 5%以上的,应分阶段开展验收检查或监测。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分期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对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进行验收监测。

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000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 5 3号),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质量,在多年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 9 9 5〕3 3 5号)的基础上,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本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概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环保部门的验收,检验建设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和标准,以确保项目的环保效果。

验收流程申请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建设资料和环评报告。

验收准备环保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的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背景和环境背景。

验收评估环保部门对申请的环保试验项目进行评估,主要针对影响环境的重要指标进行监测。

验收结果基于现场检查和各种试验数据,环保部门最终对建设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并对是否通过验收作出判断。

如果通过,颁发环保验收合格证明。

如果不通过,则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改善环保措施,再次接受环保部门的验收。

验收标准环评手续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完成环保审批手续,申请验收时应提供环评报告和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

环保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运营期间,按照环保法规的要求,建立环保设施,加强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污染源排放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科学的控制和管理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废弃物的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验收意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环境安全环保验收能够检验建设过程中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能够达到国家环保法规的标准,通过验收后能够保障环境的安全。

促进可持续发展环保验收能够鼓励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重视社会责任通过环保验收,建设单位能够更加重视社会责任,保障公众及自身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中的利益。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保障环保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过程中注重环保要求,积极开展环保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一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范,指导并监督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负责对其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七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对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其试生产申请,并将其审查决定报送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核设施建设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首次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行.第八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第九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十条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第十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第十二条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第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组织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成立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验收组或验收委员会应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检查和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应当参与验收.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是:一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二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三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四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六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七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第十七条对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对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核查后,可直接在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上签署验收意见,做出批准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或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十八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分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第十九条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其前半年完成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延期验收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在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以及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第十四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规定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
验收监测方案推荐内容
验收项目概况、验收依据、工程建设 情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执行标准、验 收监测内容、现场监测注意事项、其他环 保设施核查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 案等。
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验收项目概况、验收依据、工程建设情况、
验收自查(续)
2、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顺序,
逐项自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 批决定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况,如 废水处理设施类别、规模及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类别、处理能力、工艺及排气筒数量、主要噪声 源的防噪降噪设施、固体废物的储运场所及处置 设施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征求意见稿)解读
2017.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行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 范的建设项目;行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技术规范中未规定的内容按照本指南执 行。
主要内容
验收程序 自查内容 验收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验收程序
验收监测工作可分为启动、自查、编制 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和核查、编制监测 报告五个阶段
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报告书(表)中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防
治设施效果的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及要求、其他 在验收中需要考核的内容,包括变动环评报告的相关要求。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环评报告书(表)的批复意见,及变更环评批复的意见。
项目建成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文件,自查项目建
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 原辅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贮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情况。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2.22•【文号】环发[2000]38号•【施行日期】2000.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接受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和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负责。

四、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方案应经负责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的项目,应在进行现场监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试生产阶段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75%以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对在规定的试生产期,生产负荷无法在短期内调整达到75%以上的,应分阶段开展验收检查或监测。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分期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对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进行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和效率原则,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验收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的检查、监测和核实。

第五条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在竣工后均应依照本办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第三章验收内容与标准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状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的执行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应达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材料后,应进行形式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五章验收申请与受理第十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材料之日起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六章验收监测与调查第十二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现场监测和调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实际运行效果符合验收标准。

第十三条监测和调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章验收审查与决定第十四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现场监测和调查结果,结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机构
合肥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处承担我市范 围内除三大开发区、三县审批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竣 工环保验收工作。高新、经开、新站三大开发区环 保分局和三县环保局分别承担辖区内环评文件审批 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二)环保验收申报材料 房地产类: 1、申请报告(简述项目概况: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投资总额、环保投资、环评审 批情况等) 2、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 3、室外排水图(须标明雨污水管网走向 、化粪池或污水处理设施位置等)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 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 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 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 要求;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分类管理 1、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 告; 2、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填报环评登记表的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登记卡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工作机 构和申报材料
(二)“三同时”制度的由来
1、1972年6月,在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国家建 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 了“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的要求。 2、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和1989年的《环 境保护法》在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重申了“三同 时”制度的规定。
3、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 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环境保护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岗位职责

环境保护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岗位职责

环境保护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岗位职责在环境保护领域,环境监测管理岗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监测和管理各类环境指标,以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环境监测管理岗位的职责范围广泛,包括数据收集和分析、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报告编写和解释等等。

本文将介绍环境保护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岗位的职责,并探讨其在不同场景下的应用。

一、环境监测管理岗位职责环境监测管理岗位的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收集和分析:环境监测管理岗位的核心职责是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

他们负责定期进行环境数据采集,包括大气、水质、土壤等不同环境要素。

收集到的数据需要通过各种仪器和设备进行测量和分析,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环境监测管理岗位需要负责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工作。

这些设备包括传感器、仪器、仪表等,用于收集环境数据。

岗位人员需要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故障设备,并进行设备的校准,以保证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报告编写和解释:环境监测管理岗位需要编写和解释监测数据的报告。

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将被用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岗位人员需要将收集到的数据整理成报告,并对报告中的数据进行有效解释。

这些报告将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决策者,以支持环境保护决策和措施的制定。

4. 法律法规遵守:环境监测管理岗位需要确保监测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他们需要熟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确保监测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同时,岗位人员还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环保法规和标准,以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和适应性。

二、环境监测管理岗位的应用场景环境监测管理岗位的职责涉及许多不同的应用场景,下面将介绍其中几个常见的场景:1. 环境监测站点:环境监测管理岗位常常在各类环境监测站点工作。

这些站点通常设在城市、工业区、农田等不同环境背景下,用于监测环境指标。

岗位人员需要负责站点的运营和管理,包括数据收集、设备维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是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期工作和基础,是检验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

多年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技术支持,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

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技术,从而才能圆满的完成验收监测工作。

1收集资料项目负责人接受验收项目后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处行业的特点,着手收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委托处理废水、固体(液体)废物的相关文件、合同以及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其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等资料。

项目负责人对所收集的资料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了解项目的工程概况、主要工艺过程、产排污状况及环保设施状况,同时还应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对项目建设提出的各种意见和要求,从而确定现场勘查的范围、顺序、路线、重点调查的项目、环境质量的监测内容和环境管理检查的项目等,为进行现场踏勘做好充分的准备。

2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是验收监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踏勘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建设项目概况了解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情况、厂区周边居民分布及敏感点情况等。

2.2主要污染源按照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逐项勘查主要污染源,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源的产生情况、主要污染因子、排放量、处理情况、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口的规范化和相应指标、污染源在厂区平面布设中的具体位置及与相应敏感点的方位和距离等。

2.3环保设施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现场勘查主要是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逐一检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和措施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0前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环评中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落实;对周围生态影响的全面调查,以及对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验收监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环保竣工验收的前期工作和基础,是检验建设单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重要手段。

多年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了技术支持,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做出了贡献。

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技术,从而才能圆满的完成验收监测工作。

1收集资料项目负责人接受验收项目后应充分了解项目所处行业的特点,着手收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委托处理废水、固体(液体)废物的相关文件、合同以及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其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等资料。

项目负责人对所收集的资料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了解项目的工程概况、主要工艺过程、产排污状况及环保设施状况,同时还应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对项目建设提出的各种意见和要求,从而确定现场勘查的范围、顺序、路线、重点调查的项目、环境质量的监测内容和环境管理检查的项目等,为进行现场踏勘做好充分的准备。

2现场勘查现场踏勘是验收监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踏勘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建设项目概况了解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生产工艺、主要原辅材料、产品、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情况、厂区周边居民分布及敏感点情况等。

2.2主要污染源按照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逐项勘查主要污染源,内容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电磁辐射等污染源的产生情况、主要污染因子、排放量、处理情况、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口的规范化和相应指标、污染源在厂区平面布设中的具体位置及与相应敏感点的方位和距离等。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的作用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的作用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的作用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环保验收监测是指对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和监测,以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并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

环境监测是环保验收监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环境中各种污染物以及生态系统等指标进行定量、定性的分析,评估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为环保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的作用是对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对环境中水、大气、土壤、噪声等不同媒介的污染物进行采样和分析,可以确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

监测数据可以反映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废气废水排放情况、噪声扰动程度等,从而评估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改进提供依据。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的作用是验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采取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建设、废物处理方案的执行等。

环境监测可以对这些措施进行监测,评估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

如果监测结果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表明环境保护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如果监测结果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需要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改进或补充,以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

环境监测在环保验收监测中的作用是为环保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环保验收是对环保工程项目进行评价和审批的过程,需要根据科学的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做出决策。

环境监测可以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反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环保验收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评估项目效果和环保要求是否符合的依据,有利于科学地评估项目的环境风险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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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竣 工环 境保 护 验 收监 测 工作 的基 础上 , 一 步解 释 了环 保 验 收监 测工 作 的 意 义和 作 用 , 好地 为 环 进 更
境 管 理及 建设 项 目的 业 主服 务。 关 键词 : 建设 项 目; 环境 保 护验 收监 测 ; 务职 能 服 中图分 类 号 : 3 . 2 X 2 2 0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8 9 0 (0 8 1 - 0 0 0 1o - 50 2 0 ) 102 - 2
1 建设项 目环 境保 护验 收 监测 是 为 了服务 环保 行
政主管部 门
对 区域 环境将产 生影响 。新增污 染物对 环境 的影 响 是 否改变 了区域 的环境 质量 ,开 展 区域 新增污 染源
11 竣工验收监测是落 实“ . 三同时” 制度 的有效措施 环境 监 测 工作 即验 收 监 测 工作 就 是 要 说 明这 个 问 环保设 施与建设 项 目主体工程 “ 时设 计 、 同 同时 题 。竣工 验收监 测包括 建设项 目环境保 护设施 运行 施工、 同时投 产 ” 三 同时 ” 的“ 制度是 执行环 境保 护法 效率 测试 ; 污染物 ( 、 、 、 水 气 声 固体 废弃物 等 ) 标排 达 的基 本制度之 一 。 它有效 控制 了新 污染 , 确保 了新 增 放监 测 ; 国家规定( 评批复 要求 的) 量控制 污染 物 环 总 污染 源能严格 执行环 境保护 防治措施 。而 建设项 目 的排 放 总量 ;项 目建成运行 后排放 污染 物对环境 影 “ 同时 ” 收监 测 是 执行 “ 同 时” 三 验 三 制度 的重 要 环 响的检 测 ( 环评 批 复要 求或 造 成重 大扰 民或对环 境 节 , 三 同时 ” 为“ 验收提 供数据 支持 , “ 同时 ” 收 产生 不 良影 响的项 目) 这些都 反映 了新 污染源对 区 是 三 验 。 的主要依据 。 域环 境 的影 响 。 现行的 “ 三同时 ” 工验收 监测并 不是狭 义上 的 1 竣 工 验 收监 测 是对 环 境 影 响评 价 预 测 和环 评 竣 . 3 单纯 环保设 施 验收监测 ,它涉 及到建设 项 目环境 保 审 批 的 检 验 护规 章制度 的执行情 况 ,环保组 织机 构及管 理制 度 建设 项 目在 投 资建 设之 前进 行环 境 影 响评价 , 建立健 全 , 排污 口规范化 等环境 管理检 查 、 态环 境 其环境 影 响报 告书 中所包括 的建设项 目概 况 、建 设 生 恢 复 、 染物总量 控制 、以新带 老” 区域总量 削减 、 项 目周 围环境 现状 、建设项 目对环境 可能造 成 的影 污 “ 、 公众意见 调查 、清洁生产 考核等监 督检查 等 多方 面 响的分 析和预 测 、环境 保护措 施及其技 术经 济论证 内容 , 既是 “ 同时” 收的开 路 先锋 , 是 “ 同 等方 面是对新 建项 目从 环境保 护可行 性及 具体治 理 它 三 验 也 三 时” 收的基础保 障 。 验 验收监测 部 门在 接受 到建设项 措施上 进行 的分析预测 。环境 保护 主管部 门根据 环 目竣工验 收 申请 的同时 ,就开始扮 演着 环保行 政 主 评 报告 书的论证 ,审核 其是否 可 以在 特定 区域建 设
建 设项 目环境保护 验收监 测是监测 机构 在建 设 管部 门的先 头兵 的角 色 ,其 验收监测 工作 一方 面代 项 目竣 工 后 , 其 工程建 设 情况 及人 员 、 构 、 理 行着对 企业 的监管职 责 ,要求 企业严 格执 行环保 相 对 机 管 制度等进 行 的环境 管理 检查 ,并 对其环 保设施 进行 关制度 和环评批 复要求 ;另一 方面又 实际监 测建设 监测 。 它全 面反 映 了该 项 目运行 后新 污染 的产 生 、 治 项 目污染治理设 施 的排 污状况 ,用数据 反应 新污染 理及管 理情况 ,为环境 保护 主管部 门对 该项 目的环 源对环 境 的影 响 ,为环保行 政主管部 门管理 建设项 保验收 及 以后 的管理提供 了技 术支持 ,以防止建设 目提供 数据支持 。同时竣工验 收监测 还是对 建设 项 项 目产 生新的 污染 、 破坏 生态环境 。 而在社会 经济快 目执行 “ 同时 ” 三 制度 的检查 , 因环保 系 统进一 步 加 速发展 的情况下 , 政府又 把和谐社 会放人 了课题 , 强 大 了竣 工验 收的 管理力度 , 验 收监 测 有效地 保证 而 调经济 、 资源 、 环境 和社会 的协调统 一 。环境保 护工 了“ 同时” 三 制度 的实施 [。 2 3 作在此 发展条件 下则面 临着新 的挑战和 机遇 ,同样 1 竣工验 收监测 是对新 污染源 的首次监测 . 2 环保验 收监 测工 作也需 要重新认 识…。 建 设项 目竣 工验收 前要开始 试生产 工作 ,试 生 产 中污染 物 的排放 增 加 了区域 的污染 物排 放 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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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 保 护
Chn e o re mp e e sv i z t n i aR s u c s Co r h n ieUt iai l o
20 0 8年 1 1月
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监测 的服务职能
谢 飞
203) 1 0 6 ( 江苏 省 环境 监测 中心 , 南京
摘 要 : 目的 建设 在 带动 经济 发展 的 同 时 , 会 对环 境 质量 产 生影 响 , 样 去评 价 和捡 验 建设 项 目在 环境 项 也 怎
保 护 工作 方 面建设 的 合格 性 , 建设 项 目竣 工 环境 保 护 验收 监 测 即被提 到 了很 高 的位 置上 来 。在 剖析 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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