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破获一起涉案30余万元制售假酒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运城破获一起涉案30余万元制售假
酒案
利用民房做掩护,将低档白酒“换装”后假冒名牌白酒出售牟利。

山西省运城市警方近日破获一起涉案30余万元的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了生产假冒汾酒和贵州茅台酒的黑作坊。

据警方介绍,2014年底,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食药侦大队在工作摸排中发现,在当地岳坛村一出租房内隐藏着一个制售假冒伪劣高档白酒的窝点,食药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经过侦查,警方摸清了该造假窝点的具体位置和两名涉案嫌疑人员的活动规律。

今年3月23日12时许,盐湖公安分局组织警力将该制假售假窝点严密包围,并将正在生产假汾酒和茅台酒的王某(男,45岁,陕西人)、茹某(女,43岁,运城市盐湖区人)抓获,现场查扣灌装白酒的灌装机、封口机等设备,以及各种系列假酒共320余箱,价值30余万元。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利用低档白酒勾兑假冒伪劣高档名牌白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4年7月至今,他们从市场购买了低价白酒,经过勾兑灌装到从酒店和废品收购点收购的高档酒瓶中,冒充茅台、汾酒等高档白酒出售,从中牟取不义之
财。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茹某因在哺乳期已被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链接
成都新都:宣判一起特大制造假酒案
近日,由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大制造假酒案宣判。

新都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邓龙、黄贵林等5人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7月,邓龙、黄贵林先后在新都区和金堂县租得两处农用房作为制假窝点,采用将低档酒灌装进高档白酒瓶的方式制作假酒,并安排何先国等3人具体参与假酒制作。

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邓龙等5人采用上述方法,假冒宜宾五粮液公司、贵州茅台公司等知名酒企的注册商标,大量生产“五粮液”“茅台”等高档瓶装白酒,在成都地区销售,非法获利。

2014年1月8日和9日,公安机关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分别在两个假酒窝点现场查获假冒“五粮液”“茅台”等高档瓶装白酒共计2100余瓶,总价值达188万余元。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新都区检察院公诉部门仔细审查全案卷宗材料,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形成证据锁链。

庭审中,面对被告人邓龙及其辩护人提出其已将假酒生意转让给黄贵林,不应对
查获的假酒承担主要责任的辩解,公诉人当庭出示大量证据有力驳斥了辩方观点。

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意见,认定邓龙系主犯,并依法对5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