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育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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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育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

原康镇中心学校

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

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六批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教师〔2015〕34号)精神和《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件>的通知》林教体字〔2015〕56号精神,结合我镇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选拔推荐安阳市第四批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及第六批骨干教师和林州市中小学名师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认定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统领,以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面向一线,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并通过他们带动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二、评选认定的指标分配和原则

(一)指标分配:

本次评选实行总量控制(不含复评者)。其中:安阳市学科带头人2人,骨干教师3人;林州市名师3人。推荐名额按照辖区内专任教师的总数、深化课改与教学成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比例分配。各学区推荐2人、中学推荐3人。

(二)评选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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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事求是原则。保证能力与经历、工作业绩事迹真实,优中选优。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条件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3、老中青相结合原则。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所占比例不低于60%。

4、面向全体原则。名师、学科带头人兼顾区域、学科和学段。

三、评选认定范围

名师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国家级骨干教师、省级教育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中推荐;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从完成培训任务的省、市级骨干教师中推荐。社会声望特别高,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推荐。

安阳市第三批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第五批骨干教师长期在一线担任教学工作的参加本次复评。

凡现任学校校级领导,长期任课的可参加复评,不任课的不再参加本次安阳市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和复评工作。

四、评选工作

评选条件分为能力和经历、业绩条件两部分。能力和经历是在从教以来能够履行和达到的必要条件,由学校认可。业绩条件是评比审核的依据,要求依据提供的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比。

(一)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能力与经历:

1、师德修养

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2、知识素养

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语文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接受教师教育技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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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村、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另外,申报名师的中学教师应具有高级教师(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小学教师应具有一级教师(小高或中一)专业技术职务。

3、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

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4、教学经历

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5、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良好,成绩位于全镇前1/3。

6、学生管理

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承担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自觉渗透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远大理想、高尚品德、健康情操、健全人格和昂扬向上的精神,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教研员可不作要求)。

7、教科研工作

能够较好地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并在市级以上交流,独立整合课程资源,灵活使用学科教材,系统编写导学案等校本资料,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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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业绩条件:(所提供证书一律以有效检索页或文件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1、教学效果突出,担任一线教学工作,成绩位于同学科前列,或获得过市级以上辅导奖或组织奖。(申报名师需获得安阳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或荣获林州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该项积分按教学成绩计算:主要依据13年、14年(上半年、下半年)4次乡统考成绩前1/3积分(不在前1/3按0分计算),初中分两段:分别计50分、45分;小学分3段:分别计50分、45分、40分。

2、参加过林州市、安阳市及河南省优质课并获奖。但申报名师需获安阳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或安阳市级示范性观摩课(本人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县级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15分、12分、10分。

3、获得过市教研室的教案评比、作业评比、常态课评比优秀表彰1项以上,或者与教育教学紧密相联的市级以上单项奖1次。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级单项奖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10分、8分。

4、结合本人所授专业和课程,撰写了高质量的有关素质教育方面的经验材料或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材料;近5年来,有1篇(申报名师需2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申报名师获省级)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或有个人专著(合著须位列前三名)。该项积分按CN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且能在指定网站检索出来的一次积10分;其他获得省级、市级论文按一次积5分计算。

5、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参与安阳市级课题需位列前三名,省级课题须位列前六名。教研员主持的课题应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申报名师需近5年来主持(或参与)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如期结题。参与人须位列省级前三名,国家级前五名。教研员应主持省级以上课题,并获得省级成果一等奖以上。该项积分按获得省、市级课题最高级别积一次分,分别积:10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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