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西安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本市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固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重新公布,并说明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指同一土地级别内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区域性平均价格,是政府公布的土地市场指导性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企业改制的宗地地价评估按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采用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等技术方法,同时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三、在基准地价应用中,尤其是在新政建设用地的出让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国家当前土地宏观调控有关政策,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标准等。
合理确定供地价格。
四、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0年8月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五、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07)。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省、市、县、乡四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从事土地利用管理活动。
第四条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并对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执行情况负总责。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与同期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各地区、部门、行业编制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各类专项规划安排的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主导方向相一致。
第二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建设用地审批。
第八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审查。
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需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修改规划。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二)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的交通、水利、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全市登记在册文物点294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8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总占地面积187.47平方公里,其中位于西安市中心城区范围的文物保护面积近53.74平方公里,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在国内堪称之最。
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5、西安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6、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7、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8、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一章
一、规划目的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继续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向纵深发展战略决策,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的发展方略,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西安市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编制《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4安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4西安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5西安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6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7西安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8西安市各县区基本农田调整表9西安市各县区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分解表10西安市各县区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表附图1西安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西安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4西安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5西安市土地整治规划图6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7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8西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全面落实科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背景介绍西安市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也是陕西省的省会城市。
作为国家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科技、文化和交通中心,西安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对于城市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目标、原则和具体内容。
二、规划背景西安市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遗产和文化资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西安市制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规划目标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2.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充分考虑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实现保护与发展的有机结合。
3. 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通过科学规划,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4. 提高城市生活质量: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四、规划原则1. 综合平衡原则: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实现土地利用的平衡发展。
2. 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公众参预原则: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互动,形成广泛的共识,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五、规划内容1.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根据西安市的经济发展需求和土地资源条件,确定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
2.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确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和措施,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3.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4. 城市功能区划: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划分不同功能区,合理布局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
5. 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0.16•【字号】市政办发〔2015〕77号•【施行日期】2015.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16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4号),设立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下放的职责1.将土地储备征收、拆迁、整理职责下放城区国土部门。
2.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职责下放县政府。
3.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职责下放区县国土部门。
4.将违法用地查处职责下放城区国土部门。
5.将地质灾害危险性三级评估备案、地质灾害治理职责下放区县国土部门。
6.将资源开采违法行为查处职责下放城区国土部门。
(二)承接省政府下放的采矿权转让审批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的融合。
2.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职责。
3.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总体规划简介]西安,位于黄河流域关中平原中部,南依秦岭,北濒渭河,总面积9983平方公里,陕西省省会。
西安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又是国内外著名历史文化古都,中国有12个王朝在此建都,历时1200年。
西安曾是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国际大都会,以汉长安城为起点的“丝绸之路”,不但是中国与欧亚大陆的商贸通道,也是东西方文明和科学文化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唐以后,西安虽失去了京城地位,但仍作为西北重镇历经苍桑。
新中国成立后,西安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50年-1953年进行了第一次总体规划使西安用地扩展到100余平方公里,成为我国八大城市之一。
1979年-1982年的第二次总体规划,突出了西安作为我国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
为了适应国家对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城要,1992年-1995年初完成了第三次总体规划,提出了把西安建设成为外向型城市,进而实现建设现代化国际的宏伟目标。
一、城市性质西安是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科研、高等教育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北方中西部地区和陇海兰新地带中心城市之一,陕西省省会。
西安今后的发展要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同时,以科技、旅游、商贸为先导,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电子、机械、轻工等工业的改组改造,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逐步把西安建设成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具有自己历史文化特色和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外向型城市,成为世界一流的历史名城和旅游胜地,进而实现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宏伟目标。
二、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2000年中心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265万左右(其中非农业人口228.5万左右,农业人口37.5万左右),暂住人口从60万增加到90万左右;2005年中心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286.8万人左右(其中非农业人口249.5万左右,农业人口37.3万左右),暂住人口105万左右。
2010年中心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为310万左右(其中非农业人口273.6万左右,农业人口36.4万左右),暂住人口为120万左右。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示稿)
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前 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向纵深发展,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建设大西安、带动大关中、引领大西北的发展方略,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西安市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编制《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是西安市严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以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坚持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
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改善民生,着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
第二节规划基本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二、保障科学发展用地;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四、统筹各类规划用地;五、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三节规划范围全市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包括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阎良、临潼、长安等9区和蓝田、周至、户县、高陵等4县,土地总面积10108.02平方公里。
第四节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近期规划年:2010年;远期目标年: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10年、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02100公顷、287107公顷。
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农业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确保266000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二节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到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28133公顷、154180公顷。
西安土地级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国有土地
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安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西安市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本市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的优化利用,保障固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现将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重新公布,并说明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指同一土地级别内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区域性平均价格,是政府公布的土地市场指导性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及企业改制的宗地地价评估按国家《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采用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等技术方法,同时可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三、在基准地价应用中,尤其是在新政建设用地的出让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国家当前土地宏观调控有关政策,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新标准等。
合理确定供地价格。
四、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0年8月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执行的国有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五、本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西安市中心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2007)。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8•【字号】市政办发[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家有关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面推开我市市、区县、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市国土局拟定的《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依照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于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科学处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与建设生态的关系,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发展用地和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不断提高土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本次土地规划修编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质量要求高,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各级政府必须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的重要工作,立即成立修编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精心组织、严密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重大问题。
要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主,组织充实修编队伍。
修编经费由各级财政列支,并重点予以保证。
与土地规划修编相关的发展和改革、规划、城建、农业、林业、环保、交通、工业、旅游、统计等部门及“四区两基地”,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土地规划修编工作,积极提供相关资料、信息,积极参加修编工作的协调和论证。
要遵循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按照《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进度安排,扎实推进,保证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修编任务,达到报批条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施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为了搞好我市市、区县、乡镇(街办)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997-2010年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997-2010年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6.26•【字号】市政发[2000]77号•【施行日期】2000.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997-2010年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0]77号)《1997-2010年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顺利实施《规划》,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各业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广泛深入地宣传《规划》,充分认识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规划》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在保护耕地、协调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是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开发和整理的依据。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特别是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我市有限的土地资源,缓解人地矛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市各级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要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观点出发,认真研究,有计划、有组织地搞好《规划》的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
要让广大干部、群众以及用地单位,充分认识《规划》对发展西安经济的重要作用,认识《规划》的法律地位,从而提高实施《规划》的自觉性。
二、依法建立和严格执行实施《规划》的各项管理制度(一)要建立实施《规划》的领导责任制。
要把对《规划》的实施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政绩的一项指标。
(二)要实行《规划》公告制度。
乡镇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最重要的基础资料,在做好区县、乡镇规划批准后的宣传、发布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做好乡镇规划的公告工作。
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95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7月1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21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65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四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章乡村规划管理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保护生态资源,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4•【字号】市政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市政发〔2013〕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的决定,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土地资产的最大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等文件精神,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知如下:一、充分发挥规划计划的管控作用(一)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先导、调控和统筹作用。
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
按照我市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水平的要求,量化各类产业用地、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在各功能区用地的比例,引导、调控各类用地需求。
(二)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供地计划管理。
落实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体系,重点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鼓励开发利用未利用地。
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全市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用地需求。
二、建立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标准控制体系(一)完善用地控制指标,合理确定用地规模。
在国家和省级土地使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用地控制指标。
工业、教育、医疗卫生、体育设施、加油站、加气站项目用地,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详见附件)执行。
西安市整体规划(2008-2020)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2020年)概要一、基本情况(一)城市概况西安市南和东南与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相邻;西与宝鸡市接壤;北与咸阳市相连;东与渭南市相接。
东西最长约204千米,南北最宽约116千米,总面积10108平方千米,下辖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等9区4县。
到200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已达830.54 万人。
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保持13%的增长速度,2007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1737.1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125.33亿元。
(二)西安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必要性1.修编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的需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
西安作为我国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战略地位,是西部地区最具发展带动作用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对西安的发展日益重视。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西安已经并在更多地承担着国家的发展建设任务。
2.修编是落实区域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在陕西省域范围内,陕南地处秦岭山脉,是国家重要的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区,陕北有相当部分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必须严格控制发展,而关中地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资源,便利的交通,成为陕西省人口最重要的聚集地。
西安地处关中腹地,是陕西省唯一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的40%,拥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和比较完善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是落实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所在。
为此,陕西省委、省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家关于着力打造关中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提出西安市要率先建成现代功能完善的西部经济强市,切实承担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职能。
最新《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02
依托周、秦、汉文化资源及 沣河、汉昆明池等生态资源,建 设成为集生态、文化旅游、高新 产业、商贸、居住为一体的城市 西部新区,以生态建设带动相关 文化旅游、高新技术、商贸、居 住等产业的发展,推进西咸一体 化进程,从而带动西部区域的经 济发展。
3、通过规划控制,提高城市土地利 用率。
西安市政府
二、总体发展思路
保护山塬河湖,凸现生态文明; 塑造城市特色,复兴长安盛世; 打造四大新区,壮大板块经济; 完善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发展。
西安市政府
三、区域发展重点
(一)东部浐灞新区
由浐灞生态区、纺织城地 区、国际港务区组成。
1、浐灞生态区:是西安以 综合现代商贸、会展、休闲度 假产业的为主生态型滨水新区。 集中建设区89平方公里。浐、 灞河综合环境治理已初具规模, 今后将将重点建设欧亚国际贸 易区、浐灞金融商务区、世界 园艺博览园、欧亚论坛及生态 环保节能社区、浐灞河生态湿 地、广运潭等项目,建设大型 居住社区和休闲度假区拉动整 个区域发展。
电子工业园
商务发展带
西安市政府
结束语
谢谢大家聆听!!!
10
东部浐灞新区近期共需新 增建设用地7.8平方公里(其中 主城区范围内5.8平方公里), 中 期 新 增 建 设 用 地 17.4 平 方 公 里(其中主城区范围内14平方 公里),远期新增建设用地9.7 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范围内 7.7平方公里)。
西安国际港务区总体规划图
西安市政府
(二)西部沣滈新区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2008年— 2020年》02
一、发展战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兼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兼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3.19•【字号】市政办发〔2007〕65号•【施行日期】2007.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兼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领导职务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变动,现对市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领导职务调整如下:陈宝根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绿化委员会主任西安市电网发展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城市交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城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清洁能源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主任西安市规划委员会主任西安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陕西西安进出口加工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加强与东南亚经贸文化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董军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西安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主任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成品油(汽)价格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价格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西安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指导委员会主任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西安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筹建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深化畅通工程、整顿交通秩序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处理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浐灞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市级行政机关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洒金桥大街拓宽改造指挥部总指挥西安市处理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问题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乡村公路建设改造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打击车匪路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清理领导干部拖欠公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秋实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西安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安市创建文化先进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组长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欠款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主任西安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西安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劳动力市场建设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国有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流行性出血热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无偿献血委员会组长西安市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国家级西安交通大学科技园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西安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关爱女孩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接待处置小组组长张道宏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副组长西安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曲江国际会展商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组长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西安市国有流通企业减债脱困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清理整顿卷烟市场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国际港务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大汉上林苑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发展会展业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报废汽车回收及汽车更新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五个一条街”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早餐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粮食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杨广信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防空警报试鸣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地方、铁路联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行业规范化应用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大汉上林苑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保护铁路设施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高架快速干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西安市雕塑委员会主任西安市第五立面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绿化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朱智生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西安市人武系统承建小流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门牌整编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省身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西安市散装水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电网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岳华峰同志兼任以下机构的领导职务:西安市清理整顿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土地储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整顿房屋租赁市场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关中环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西安市规范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污染治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推广使用甲醇汽油柴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西安市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加强与东南亚经贸文化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郑州至西安客运专线工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外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整治超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城市交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城区旧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创休闲居住环境西部最佳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燃煤锅炉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清洁能源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县际公路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处理房屋拆迁安置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日合作西安废弃物处理项目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浐灞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科技兴贸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主任委员西安市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指导委员会主任西安市处理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乡村公路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西安市西汉高速公路户县段征地拆迁及建设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1•【字号】陕政办发[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1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土资源厅制定的《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一日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省国土资源厅为进一步落实科学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推进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土地利用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和各区域用地,妥善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总体目标。
根据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本次修编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得到优化,土地利用效益显著提高;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稳定提高;保障了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必要的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全面开展,宜农土地后备资源适度开发;土地退化趋势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西安城市总体规划全文
近日,备受关注的《西安市2004—2020城市总体规划》已基本完成。
为了适应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在建设中出现的新的规模、特色、交通、形态等问题,西安此次总体规划从宏观层面和战略发展角度出发,深入研究了如何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加强西安对区域的幅射和带动作用,提升西安的战略地位等问题后进行了修编。
在修编过程中,陕西省委、省政府,西安市委、市政府及各界专家和市民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西安市委书记袁纯清和市长孙清云多次亲临市规划局进行指导,规划局也多次组织各方面专家对规划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
根据总体规划,在未来16年内,西安的城市规模、城市形态、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人居环境等将会有较大的改变。
一、城市性质和城市特色本次规划分为近期(2004-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规划在充分研究西安的城市特色后对城市性质做了重新定位,即:西安是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都、旅游名城;中国重要的教育、科研、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交通枢纽城市;新欧亚大陆桥中国段和中西部的主城区;陕西省省会。
今后,西安将建设成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
二、城市规模人口规模:201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955万人;市区(碑林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以及户县),人口规模为695万人;主城区人口规模为525万人。
2020年市域总人口规模为1030万人;市区人口规模为765万人;主城区人口规模为600万人。
用地规模:2010年市区用地规模为695平方公里;主城区用地规模为525平方公里;2020年市区用地规模为788平方公里,主城区用地规模60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三、城市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7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590美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基本社会保障率达到85%,城市化水平达到80%,城市经济规模基本达到我国中等发达城市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0•【字号】陕政函[2012]198号•【施行日期】2012.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陕政函〔2012〕198号)西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西政字〔2012〕6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西安市长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0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2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330公顷以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898公顷。
二、在《规划》实施期内,你市要督促长安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科学配置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你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相关要求,指导长安区科学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尽快组织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四、你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严格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西安土地文档
西安土地引言西安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地理资源和文化遗产。
土地作为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在西安的发展和经济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西安土地的现状、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进行分析和展望。
1. 西安土地的现状1.1 土地面积和利用情况目前,西安市总土地面积约为X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林地、草地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设用地逐渐扩大,对土地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利用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科学管理。
1.2 土地利用结构在西安市的土地利用中,城市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部分比例。
根据X年的数据,城市建设用地占据了X%的土地面积,农用地占据了X%,林地和草地占据了X%。
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和公共设施区等。
1.3 土地利用效率西安市土地利用效率相对较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模式多以扩张型为主,导致城市功能分散,交通拥堵严重。
•农用地的使用方式较为传统,农田的科技含量不高,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
•林地和草地的保护和管理不到位,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2. 西安土地问题分析2.1 城市用地过度开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西安市土地资源供不应求,导致城市用地过度开发。
这种现象表现为城市总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功能的分散和交通问题的严重。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和管理,注重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2 农用地闲置和荒废西安农村地区存在着大量农用地闲置和荒废的问题。
部分农民土地利用意识不强,导致农田限度产品率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农民逐渐放弃耕地。
这不仅影响了农业发展,也带来了土地环境的恶化。
需要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用地的利用效率。
2.3 林地和草地资源保护不力西安市的林地和草地资源丰富,但在开发建设中受到了一定的破坏。
一些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充分的环境评估,导致林地和草地资源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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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最重要的资源和资产。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西安市是陕西省省会城市,是我国中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及教育基地、旅游胜地。
随着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土地需求日益增加。
土地破坏与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供需矛盾愈加尖锐。
因此,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资源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控制指标的落实,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迫切和非常必要的。
第三条我市曾于1996年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详尽研究和预测了我市土地利用问题,为本次规划修订奠定了基础。
但由于当时编制规划对切实保护耕地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在贯彻以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方针上尚有差距,故对原经批准实施的规划进行修订。
第四条规划期限。
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对重要的土地利用指标展望到2030年。
第二章基本情况第五条西安市位于渭河平原中部,现辖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阎良、临潼和蓝田、长安、户县、周至、高陵8区5县,全市有48个街道办事处,l83个乡镇。
土地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92%。
总人口654.8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8.5%,其中非农业人口261.28万人,农业人口393.59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39.9%和60.1%。
人口密度为648人/平方公里。
第六条主要河流有54条,除渭、径、石川河为过境河外,余皆属源于秦岭、北流入渭的境内河。
基本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流域面积占全市流域面积的98.46%,长江流域仅占1.54%。
水资源总量为31.46亿立方米.其中天然地表水资源总量24.87亿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总量16.95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3.16亿立方米。
第七条植被类型主要分为平原人工栽培植被和山区森林草甸植被两人类。
前者有种子植物121科,628属,1550种。
后者有野生植物132科,681属,2246种。
其中药用植物1000余种,素有“秦地无闲草”之誉。
第八条在各种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活动的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12个土类,24个亚类,50个土属,181个土种。
自然土壤为棕壤、褐土及在褐土上耕作熟化的楼土。
面积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32.2%,16.2%和18.9%。
其次有黄绵土、新积土和潮土等。
土壤分布规律明显,秦岭山区垂直分布,平原地区水平分布。
第九条市域已发现矿种47种,其中探明储量的有27种,大中型矿床及水源地26处,小型24处,可供分散开采的矿点77处,找矿线索58处。
金属矿主要有铁、锰、铬、金、铝、铀、铜、钨、铅、锌等。
非金属矿主要有石墨、大理石、蛇纹石化大理石(蓝田玉)、白云石、白垩土、钾长石、硫矿、石英石和水泥灰岩等。
金矿、建材和地热等具有较大的开发前景。
第十条自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1996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412.17亿元(当年价,下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6294 元。
工农业总产值207.8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6.46亿元。
居民消费水平3373元,其中非农业居民5930元。
农业居民1628。
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人4712元,农民纯收人1586元。
第十一条西安是我国西部交通枢细,交通运输四通八达,通过西安的公路干支线265条,其中国道有5条,省道9条。
1996年,全市公路总里程2877公里,密度为0.28公里/平方公里。
西安是西北地区客、货运吞吐量最大的车站,陇海铁路横贯市域。
新建的西安咸阳机场,是西北地区最大的空港,规模仅次于京、沪、穗,居全国第四位。
第十二条西安是我国中西部重要的商贸中心之一。
1996年,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12.8亿元,其中市区达189.2亿元。
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初步形成一批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出口商品300多种,市营进出口总额3.11亿美元。
第十三条西安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荟萃,是当今世界上少有的“大然历史博物馆”。
秦岭山区的太白山、终南山、翠华山、楼观台以及骊山等自然风光奇异多彩。
地面可见文物点2944处,其中被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6处,省级88处,市县级228处,秦陵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1996年,接待境外游客45.4万人次,旅游外汇人民币收人14.94亿元。
第三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第十四条根据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资料,全市土地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
按地貌类型分,山地占土地总面积48.60%,平原占37.50%,丘凌占7.50% ,黄土台塬占6.40%。
按土地适宜性分,宜农地占土地总面积40.80%,宜林地占47.70%,宜牧地占10.30%,不宜农用地占1.20%。
第十五条全市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为:1.农用地。
全市农用地面积81781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1%。
耕地:面积344519.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09%,主要分布在北半部的渭河平原地区。
其中灌溉水田10863.0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15%;水浇地211939.77公顷,占61.52%;旱地及望天田116500.55公顷,占33.82%;菜田5215.77公顷,占1.51%。
园地:面积2524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
其中以称猴桃、酥梨、石榴为主的果园面积为23373.37公顷,占园地的92.60% ;桑园90.93公顷,占0.36%;其他1777.94公顷,占7.04%。
林地:面积为4170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6%。
其中有林地307845.7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3.82% ;灌木林地98055.25公顷,占23.51%;疏林地7716.82公顷,占1.85%;其他3417.08公顷,占0.82%。
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0.45%。
牧草地:面积为1326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
其中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分别占草地面积的99.38%、0.46%和0.16%。
水面:面积为1775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
其中河流、水库、坑塘分别为14206.29公顷、1123.39公顷,2424.99公顷,占水面面积的80.O1%、6.33%、13.66%。
2.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共10941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89447.99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8.85%.其中城市14049.8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5.71%;建制镇4143.69公顷,占4.63%;农村居民点55411.07公顷,占61.95%;独立工矿12264.87公顷,占13.71%;特殊用地3578.56公顷(含1492.85公顷的坟墓占地),占4.00%。
交通用地:面积为12896.3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8%,其中铁路、公路和农村道路分别为877.16公顷,3193.53公顷和8825.67公顷,分别占交通用地的6.80% 、24.76%和68.44%。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707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0%。
其中沟渠、水工建筑面积分别为5674.87公顷和1396.01公顷,占水利设施用地的80.26%和19.74%。
3.未利用地。
全市未利用地面积为8356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
滩地、苇地:面积为7521.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
其中滩地947.11公顷,苇地6574.03公顷。
其他未利用地:面积为76046.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其中荒草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余地面积分别为65952.75公顷、1391.50公顷、4319.80公顷、3325.19公顷,1056.89公顷,占其他未利用地的86.73%、1.83%、 5.68%、 4.37%、 1.39%。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资源类型多样,开发利用前景广阔。
山地、丘陵、平原、台源、河谷等类型皆备,为农林牧渔各业综合发展及各类非农生产建设用地提供了广泛的选择余地。
南部秦岭山地,以林为主,可发展采矿、旅游业。
低山区可发展种植业。
北部渭河冲积平原,以农为主,城镇密集,交通方便,工业发达,旅游兴旺,土地利用效益较高。
骊山丘陵,以旱作、林、果、牧为主,旅游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发展条件优越。
黄土台源地区,以粮、果生产为主。
为土地深度开发与高效利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2.用地地域分异显著,用地结构各具特色:在自然、经济和社会等综合因素的长期影响下,形成地域上的显著差异。
城三区以城镇用地为主,工业、商贸、旅游、科教、交通十分发达。
郊区形成以菜田为主的城郊型农业格局。
郊县平原形成以农用地为主的粮、棉、油基地。
台源、丘陵,粮果间作。
山区以林为主。
在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上,林地、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构成主体,交通用地为脉络,形成多种功能的用地结构。
3.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具有明显城市特征。
西安是特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非农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高达10.82%,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6倍,耕地中菜田占1.51%,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面积达9700公顷,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面积达887公顷。
受市场机制的影响,土地资源配置不仅向非农生产建设用地方面转移,而且农用地的内部结构,也在市场导向下进行着不断调整,土地利用从传统型向城市型农业发展。
4,土地开发利用率较高。
全市已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1.73%,而未利用地仅为8.27%。
耕地复种指数为l46.20%,其中水田160.00%,水浇地157.90%,旱地110 .00%,菜田500.00%。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供需矛盾口趋突出。
首先,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据统计资料,1949年,全市人口227.58万人,人均土地面积0.44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17公顷。
1996年,全市人口发展到654.87万人,人均土地面积0.15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53公顷(0.79亩),比1949年下降厂65.91%和68.82%,其次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量大,1949一1996年的47年中,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96920公顷(145.38万亩),相当于户县和蓝田两县现有耕地面积之和。
再次,农业内部用地矛盾突出。
主要是经济作物,特别是林果与粮食争地现象日益严重。
1949一1996年,全市果园由427公顷(0.64万亩)发展到25242.25公顷(37.86万亩),且大部分向平原、川道优质耕地发展,势头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