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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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疗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777号)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11〕1098号)文件精神,充分整合和利用***区康复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康复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康复医疗需求,按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要求。2012年3月,***区卫生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区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启动会”,

拟定“原***区疗养院”整体改制,组建“***区康复医院”。从纳入大局、双向转诊、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总体工作部署。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残联与卫生部门紧密合作,在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康复机构功能定位、双向转诊制度、康复人才培养、社区康复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目标是要建立“防、治、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实现分层级医疗和分阶段康复。***区疗养院主要承担患者稳定期和恢复期的康复医疗服务。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将对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产生巨大和深远的影响,如何以此为契机,完善康复机构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加强资源整合和分工协作对于残疾人康复机构的发展尤为关键。

二、工作成效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残联、卫生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开创了全面合作、全员行动的良好局面。

(一)纳入大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卫生与残联等部门共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将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卫生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借助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等文件,制定有利于康复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由卫生局和残联就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联合下发了文件,召开了有关工作会议,明确了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

(二)资源共享,促进康复医疗机构发展。

按照逐步构建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借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的契机,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功能定位。目前,***区疗养院与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开展双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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