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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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三、责任1. 公司项目经理担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安全工作。

2. 施工单位应派出专职安全员,配合公司项目经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项目经理应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

2. 确认施工环境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建档存档,备案审批。

五、培训和教育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记录相关内容。

3. 施工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佩戴和使用。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计划,并报经公司项目经理审核批准。

2. 施工单位应确定安全专职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现场施工安全工作。

3.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警示线,进行明确标识。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避免杂物、垃圾堆积造成安全隐患。

5.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七、危险作业的管理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危险作业的组织和管理。

2. 危险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作业方案,并报经公司项目经理审核批准。

3. 危险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并做好现场监督。

八、应急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安装和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应保持畅通,并明确标识。

九、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杜绝质量隐患。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1. 引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为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安全和项目的正常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

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1 安全组织机构为保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安全主管、安全员等相关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2 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该制度应包括工作许可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3 安全检查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合规。

安全检查可以通过巡视、抽查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2.4 事故处理和报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事故处理和报告程序应明确,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责任追究等。

3. 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3.1 隐患挂牌督查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建立隐患挂牌督查制度。

通过挂牌督查,可以明确隐患的具体情况和整改要求,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2 隐患整改措施针对不同的安全隐患,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应具体明确,包括整改的时间节点、责任人等,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的有效性。

3.3 隐患挂牌督查记录和报告隐患挂牌督查过程中,应记录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及时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的整改情况、整改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

4. 总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及隐患挂牌督查整改制度对于施工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制度,提升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3篇)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3篇)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一)预警的分级定义(1)发生初步定性为重大安全事故的为一级预警:发生一级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集团指挥抢救,分析原因,配合调查,落实后续工作;(2)发生基坑坍塌或隧道破坏、工地发生死亡事件,事故初步定性为一般安全事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为二级预警:发生二级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配合集团指挥抢救,分析原因,配合调查,落实后续工作;(3)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一人,事故初步定性为一般安全事故的为三级预警:发生三级预警及以上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分析原因,配合调查,落实后续工作;(4)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一人为四级预警:发生四级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落实善后工作;(5)深基坑或区间施工发生管线或基坑变形报警、工地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治安滋事等情况的为五级预警:发生五级预警,项目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施工总承包管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必须及时到达现场,分析原因,制订对策。

(二)报告时间(1)轨道交通建设工地一旦突发防汛抢险及其他灾害性事故或事件,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2)事故发生后集团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及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要求,以最快方式(45分钟内)将事故简要情况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3)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内向市建交委和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三)报告程序(1)施工单位报告程序a.一旦突发防汛事故或事件,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方现场项目经理报告;如特别重大事故直接向项目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b.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须做好抢救人员和保护好现场工作,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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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 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 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 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 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中国建筑装饰集团(国内)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 管理,有效预防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建筑装饰集团(国内)(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执行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质[2009]87 号)(见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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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监管台帐,由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月底向项目管理部 报告当月监管情况。报告统一使用《中建装饰集团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台帐》(见附件二)
(二)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对其全部在建工程建立危险性较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台帐。
第十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执行 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各单位可依据本办 法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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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 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 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 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 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 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 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 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安〔2008〕2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五条公司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管理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总工程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最高领导者,负责建立和改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包括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并签名批准实施,对专项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科学性、规范性负责,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七条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参加并领导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公司级的审核,并对专项方案中涉及主管范围的内容负责。

第八条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质安及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对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公司级的审核,保证审核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编制原则第四章专项施工方案第四章施工过程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对工程建设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附件1、2、3)。

第五条危大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制定,各项目部必须落实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确保在施工中按规定支付、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项目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负责协调分包单位与工程建设其他参与各方关系,督促施工单位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论证和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参与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论证。

第七条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应对承包范围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安全风险。

第八条项目施工、技术、质量、设备、材料等专业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执行情况,开展验收和检查等工作,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督促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设部87号令)[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设部87号令)[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九年五月十三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从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实施、监督及验收全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1.2主要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4)《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建二通[2014]452号);5)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定义1.3.1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1.3.2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1.3.3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工程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管理职责2.1科技管理部门管理职责2.1.1局科技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管理办法。

对局属各公司上报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计划表》(附件4)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8)进行收集统计、建立管理台账,对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局科技部对局属各公司项目审批论证完成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归类整理,建立局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资源库。

2.1.2局属各公司科技部门根据局的实施管理办法,建立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台账,并每月分发工程(机械)、质量、安全、生产资源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等环节进行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措施: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公司各级领导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生产应被视为头等大事,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

3.安全技术应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应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

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也应齐全有效。

4.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

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设备也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

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应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以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

将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处理,未遂事故也要当成已遂事故来处理。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严格按照《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执行。

施工企业各级领导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2.建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建立严格的劳力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公司劳力管理制度,劳力由劳工科统一安排。

新入场的工人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操作。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安全管理制度1.规章制度(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活动在安全、有效的环境下进行。

(2)明确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规定施工现场的进出、堆存、排水、通风、临时设施等各种要求和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5)明确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

2.安全组织和管理(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划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

(2)明确项目的施工范围、工期、施工方法和施工时序,制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分析和应急预案等。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和材料的完好无损。

(4)建立健全现场安全教育管理制度,进行安全培训、演练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3.安全防护和措施(1)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通风、防火、防护栏杆、防护网、安全带等。

(2)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封闭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3)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要规定其储存、使用和处置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4)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4.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1)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疏散、救护和灭火等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应急设备和救援队伍。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3)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汇报和处理事故和隐患。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文档】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文档正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重大事故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承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执行。

第四条安全管理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责任划分:明确各方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安全责任,确保人员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2. 施工组织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组织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 安全技术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规范,包括运输、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消防等方面的特殊措施。

4. 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及责任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方案审核,不得委托他方审核。

审核不合格的,应指出具体问题并要求整改。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九条承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应自行购买安全生产保险,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够有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文档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细清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的经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4、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1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6、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集团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从事危大工程施工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一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第一条项目部在危大工程施工前应具有经审批或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分(子)公司技术科在工程开工后,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列出清单,并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清单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中心和科技质量中心。

专项方案的各级审核、审批应在施工前5个工作日完成,不得临时审批。

第二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所属分(子)公司技术副经理组织分(子)公司、项目相关人员进行编制,由集团公司科技质量中心进行审核,并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总工程师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监理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施工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施工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项目部: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编制、审核、审批、发布、实施、修改程序,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公布,请公司各单位、分公司、项目部根据项目特点、业主要求贯彻执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2、一般项目范围3、规模较大项目范围4、授控文件发文序号二○一二年九月十日主题词:危险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通知抄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抄送:公司办、安质部、市场开发部、技术开发部、工程管理部、项目人力中心、机械租赁中心、试验中心存档。

公司办公室2012年9月10日印发附件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和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原则a、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施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技术管理。

机电安装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智能工程爹可比照本办法执行。

b、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开工前,各单位/分公司总工程师、项目部总工程师应根据施工调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列出本工程需要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清单,组织工程室/工程技术部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组织措施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设质量安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的督导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保证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技术、安全、劳动卫生、宣传教育的综合水平,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安全优质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各部门、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关心安全生产.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安全教育本工程开工前及部分工程施工前,技术部门人员必须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保部门定期向职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讲解各类事故的危害,组织干部和工人学习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施工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检查外,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工程部每半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5.认真做到“五个”坚持(1)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比.(2)坚持周一安全学习活动。

(3)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今后的防范措施不放过.(4)坚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坚持“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要求对现场安全防护进行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档是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电力工程、化工工程等。

本文档旨在对工地及工程管理人员提供科学的管理方案,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和有序。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定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即可能对人身安全、环境安全和公共设施造成严重威胁的工程项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通常包括电气、机械、高空、有毒有害气体等工艺和设备,并且难度系数较高、风险较大,因此需要特别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

三、组织与管理1. 工程安全分析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应进行工程安全分析,确定高风险区域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各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并签署安全责任书;同时,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以确保各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细致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

四、施工安全措施1. 安全防护设施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警示标志、安全带、安全网等,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安全作业规程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并实施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具体的施工操作流程、作业人员必备的安全知识以及安全保障措施等,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 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安全防护知识、急救措施、设备操作规程等,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安全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常规进行安全检查,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

五、详细应对策略1. 电气工程针对电气工程,应加强对高压设施、高压线路、开关柜等设备的安全防范,并制定明确的用电管理规程;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应采取隔离、断电、降压等措施,确保电气施工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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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徽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建安〔2008〕2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的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装修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第五条公司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有效的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要求。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管理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总工程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最高领导者,负责建立和改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审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包括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并签名批准实施,对专项方案的合理性、适用性、科学性、规范性负责,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七条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协助总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参加并领导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公司级的审核,并对专项方案中涉及主管范围的内容负责。

第八条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质安及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对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公司级的审核,保证审核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上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初步审核,并参与公司级的审核;落实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的按要求修改,监督专项方案的实施,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第十条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管理负全责,支持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安全员对专项方案的编写和实施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确保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按经过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对没有按专项方案施工而引起的安全质量事故负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和领导项目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员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对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按要求进行修改,并负责组织实施经过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对专项方案的实施负责。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员参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和修改,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按分管范围进行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和反映施工过程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管理实施第十三条对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以文件形式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现任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签字笔迹以及任命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由我公司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如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幕墙安装、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安装、爆破及拆除、预应力、地下暗挖、顶管、水下作业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编制。

第十五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计算书、相关施工图及节点详图。

(六)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相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及联系电话)、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监测监控措施等。

(七)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

(八)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专项方案编制后,项目经理进行初步审核,将专项方案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上报公司工程质量部、工程安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司级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

公司级审核不通过的,在审核报审单中提出修改意见,交由项目经理落实修改后再进行公司级审核,直至通过为止。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第十七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项目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公司质安部及工管部有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本项目参建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八条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四)相关施工图是否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须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在论证报告上签字,并附上专家相关信息(单位、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经专家组论证通过的专项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方可组织实施。

其中对专家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方案,施工项目部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附上修改相关材料;专家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项目部要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组织专家论证,直至通过为止。

第二十条公司各级人员和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专家组的论证工作,如有保密需要时,应与专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要求专家组履行保密职责。

第二十一条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项目部应当在论证会召开前从工程所在地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本地区专家人员无法满足专家论证需要时,可从本省其他地区专家库中抽取。

施工项目部于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送达论证专家。

第二十二条施工项目部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还须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三条施工项目部应当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2)上报公司,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名称、不利因素、风险度、控制措施、负责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专职安全员等。

第二十四条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负责人、专职质安员负责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附件3)。

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四章罚则第二十七条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个人职责的,视情况扣减年度绩效考核分,并扣罚相应的绩效奖金或年终奖金。

第二十八条因个人失职,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没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因此使公司或项目部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罚的,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除执行本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外,扣除当月奖金,岗位工资下调一级;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除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经济处罚外,予以免职或开除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拒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专业分包单位,勒令撤换现场施工负责人,罚款3000-10000元/次,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专业分包单位除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还必须赔偿公司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工程项目在广州地区范围内还应执行穗建质[2012]9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有矛盾的,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第三十二条公司其他管理文件规定与本制度规定如有冲突的,以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工程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实施情况检查记录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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