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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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1. 背景简介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是为了评估研究生在研究过程中的学术能力和研究进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考核环节。

中期考核的目的是帮助研究生及时发现和解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实施和管理中期考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2. 实施管理机构中期考核的实施和管理任务由学校的研究生院负责。

研究生院是大学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培养工作,包括中期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3. 考核时间和流程3.1 考核时间中期考核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进行。

具体的考核时间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研究生。

3.2 考核流程中期考核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答辩申请:研究生完成中期工作后,需要提出答辩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如中期工作报告和论文摘要等。

2.答辩安排:研究生院根据答辩申请情况,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和评委组成。

3.中期答辩: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研究生按照安排进行中期答辩。

答辩过程包括研究生的中期工作汇报和评委的提问。

4.成绩评定:答辩结束后,评委对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成绩。

5.成绩通知:学校根据评委的评分,将中期考核成绩通知给研究生。

4. 中期考核内容和要求中期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期工作汇报:研究生需要撰写中期工作报告,并在答辩时进行详细的汇报。

中期工作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目标、方法、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2.研究进展和成果:研究生需要展示在中期阶段所取得的研究进展和成果,包括初步实验结果、数据分析和初步结论等。

3.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评委会根据研究生的中期工作汇报和答辩情况,评估其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包括对相关理论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4.答辩表达和交流能力:研究生需要能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研究内容,并与评委进行有效的交流和讨论。

5. 中期考核成绩评定中期考核的成绩评定根据评委对研究生的答辩情况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考核对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考核时间研究生完成学术硕士学位课程后,进入博士专业学习,自入学之日起,按学制规定进行,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第3-5个学期中,进行研究生中期考核。

三、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涉及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研究工作计划和进度、研究方案的合理性、研究成果及发表论文等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研究生的学术水平考核委员会将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水平、方法和技能、科研规划和研究方向等方面,对研究生的学术能力、科研素质、自主创新能力进行评估。

2. 研究工作计划和进度研究生需对其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工作方案、研究进度、执行情况、技术难点突破等方面,并应根据考核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完善和修正。

3. 研究方案的合理性研究生的研究方案应符合学术规范和研究方向的要求,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并有明确的研究意义和价值,考核委员会将对研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实施性进行评估。

4. 研究成果及发表论文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和任务完成一定量的研究成果,其中包括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对已经完成的研究工作进行总结,对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进行展望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同时,研究生还应至少在国内外一流的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或收录至少一篇论文。

四、考核方法1. 召开考核委员会会议考核委员会由导师和学院有关专家组成,组委会应在考核前召集全体委员进行研讨、评审和决策,明确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要求和标准。

2. 监督审核考核委员会经过评审后,研究生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导师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对研究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审核。

3. 现场答辩对于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考核委员会将组织研究生进行现场答辩。

研究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并对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考核标准根据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研究工作计划和进度、研究方案的合理性、研究成果及发表论文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考核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价:优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能够独立完成符合学术规范和研究方向要求的研究工作,取得创新性成果,能够在国内外一流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或收录至少一篇论文。

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为了健全研究生培养制度,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XX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及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培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培养方案为依据,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科研能力、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

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培养过程中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顺利地由以课程学习为主的阶段进入到论文工作阶段,从而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中期考核组织领导与要求1.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

2.各学院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有关学科负责人组成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有关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学院研究生秘书。

小组成员应由5-7人组成。

3.中期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能否进入下一阶段学位论文研究的依据,各考核小组要对被考核的研究生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进行:1.学术型和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两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开学初进行中期考核。

2.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

3.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

四、考核内容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能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课程学习:检查研究生入学以来执行培养计划情况,所修各门课程的成绩和完成学分情况,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补齐本专业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若有未完成的培养环节,需特别注明。

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根据《中国科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条例》和《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西安光机所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通过对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考察其是否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考核其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政治思想表现等综合素质,达到阶段性培养目标,为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奠定基础。

一.考核时间:
博士开题报告通过半年到一年内即博士入学一年半至两年内进行。

二.考核内容:
1.博士学位课学习情况。

2.博士生入学以来从事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工作情况。

3.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

三.考核办法:
1.按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组成5-7人考核小组,由博士
生导师和同行专家组成(研究员以上职称),考核小组由组
长主持并进行评议(导师不作为组长)。

2.博士生汇报入学一年半以来博士学位课学习成绩和学位
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交《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表》。

3.导师向考核小组汇报博士生入学一年半以来从事科研工
作的能力及政治思想表现,并签署指导教师意见。

4.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给出评议结果及中期考核成绩。

5.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继续从事博士学位科研工作;未
通过的,延期三个月重新考核;属学位课成绩较差的,限期进行重考,如仍未通过,将取消其博士生资格。

西安光机所研究生部
二○○四年三月十日。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07〕134号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加强研究生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的精神,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决定实行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并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研究生中期考核是根据“选拔优秀,促进多数,淘汰个别”的原则,对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评。

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等状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从而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通过考核筛选,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迅速成长;使绝大多数研究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标准;而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处理和安排。

二、组织工作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由学院院长、教研室主任和导师参加的5至7人考核小组(另设秘书一人),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做好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健康状况四个方面。

(一)政治思想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科学精神与学风、组织纪律、学习与工作态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行为表现等方面。

(二)课程学习包括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已修课程、考核成绩及学分等。

(三)科研能力包括阅读文献数量、文献综述报告能力、对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的程度、教学实践、临床实践、调研及实验室工作能力、选题及开题报告情况等。

(四)健康状况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

四、考核结论与标准(一)考核结论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跟踪培养与不合格三类。

(二)考核标准1.合格(1)政治思想:政治态度端正,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尊师爱友,团结协作等。

(2)课程学习: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已完成各门课程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一、考核主体: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由导师和考核评委组成。

导师是考核的组织者和指导者,负责对研究生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考核评委由相关专家学者和研究生专业课程老师组成,负责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评估。

二、考核内容:研究生中期考核主要包括学术报告和学术讨论两部分。

1.学术报告:研究生需就自己的研究进展、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的学术报告。

学术报告应包括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方法与实验设计、研究结果与分析、问题与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内容的介绍。

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之后还需进行10-20分钟的提问回答环节。

2.学术讨论:研究生需就自己的研究进行深入的学术讨论。

此环节由考核评委提问,研究生需对问题进行回答并进行合理的阐述和解释。

三、考核要求:研究生中期考核要求研究生全面了解并掌握所研究课题的基本情况,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学术报告:研究生需清晰地陈述研究目标和内容,准确描述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全面阐释研究结果和分析。

报告需要具有条理性、逻辑性和科学性,不出现明显的错误和疏漏。

2.学术讨论:研究生需对考核评委的提问迅速反应,并给出合理的回答和解释。

在面对问题时,研究生应具备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核结果与评价: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

通过的研究生可以继续进行研究工作,不通过的研究生需要进行改进和补充。

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学术水平:评估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科研成果,包括论文发表情况、科研项目参与情况等。

2.研究能力:评估研究生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能,考察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的独立操作和分析能力。

3.学术思维:评估研究生的学术思维和创新能力,包括对学术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方法等。

4.学术道德:评估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素养和科研诚信,考察研究生在学术研究中的诚信和专业态度。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号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博士生考核机制,加强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推广五个试点院系“引领计划”实施后的成效,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校建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对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生(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进行中期考核。

其中,普通博士生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完成中期考核,直接攻博研究生在第二学年结束时完成中期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入学时间的不同,在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或一年半时(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中期考核。

第三条博士生中期考核由各学院(系)组织实施,各学院(系)应制定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提前向广大博士生公布,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学院(系)应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至少有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系)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系)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接受博士生的申诉等。

各学院(系)可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人(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以上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该学科有关考核工作。

第四条博士生中期考核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

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者所占权重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

课程考试成绩以核心课程考试(门)为主;研究能力评估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特点,鼓励结合研究综述报告、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综合面试等多种办法,提出评估方案。

各学院(系)中期考核实施方案经所在学院(系)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或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

第五条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学院(系)确定。

考核合格等级以上的博士生,其课程考试与研究能力评估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标准。

学院(系)应于考核当年月将考核名单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考核结果存入博士生学业档案。

第六条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半年后至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研究生入学以来德、智、体、能所进行的一次全面综合考查评价。

实施中期考核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增强指导教师职责,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

按照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均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研究生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活动和身心健康状况等。

在职研究生还应考核其在职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时间及要求
在每年3-6月份对二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考核。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应基本完成课程的学习,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已通过公开论证,并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2、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3、大学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4、大学硕(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5、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自我评估表。

凡缺少以上材料之一或末按期完成规定必修环节者,不能参加考核,学院和指导教师应对其批评督促教育。

因故不能参加考核者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指导教师和学院、所、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考核小组的组成
各院、所、中心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生人数成立一个或多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所在院(系)学位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代表、负责研究生培养的领导、研究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代表等组成,院(系)学位委员会主席或主管研究生培养的领导或学
1。

2023年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2023年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管理方法,考核,讨论生,实施相关资讯是工作生活常常需要使用到的,其写作内容格式也少为人所了解,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高校讨论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方法,欢迎阅读,盼望大家能够喜爱。

篇1:高校讨论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方法校行发讨论生字【2022】11号湖南师范高校讨论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方法为加强讨论生培育过程管理,提高培育质量,依据《湖南师范高校讨论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法。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中期考核旨在通过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实行鼓舞与淘汰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加强对讨论生培育的过程管理,激励讨论生努力学习、乐观竞争,快速成才,以提高我校讨论生培育的整体质量。

二、中期考核的对象准时间科学学位硕士讨论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博士讨论生在第三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的内容1、思想品德及学习态度考核:对讨论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学习态度进行考核。

2、学科系统学问和课程学习与成果考核:考核讨论生把握学科系统学问状况。

依据个人培育方案,对讨论生的课程成果进行审核。

要求完成培育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3、科研进展状况及科研力量考核:对讨论生参加课题讨论、学术沟通、文献阅读等科研活动的状况进行考核。

考察讨论生从事科学讨论的力量以及把握的从事科学讨论的技能与方法。

四、中期考核的组织、方式、步骤与要求您正在扫瞄的文章由www.glwk8.om()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1、各学院成立讨论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

各学位点依据每年参与考核人数多少,成立一个或多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详细实施。

2、考核前,讨论生应在讨论生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评定表的自我总结、科研成果、奖惩状况等状况的录入。

3、考核小组对讨论生填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召开报告会逐个听取讨论生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与考核、科研进展等方面状况的口头汇报,并就上述考核内容向讨论生提问。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研究生中期考核是检验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研究生德、智、体、能所进行的一次全面综合考查评价。

实施中期考核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增强指导教师职责,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有利于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学校对在校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凡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者均须按期参加中期考核,未进行中期考核者不能毕业。

第二条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应在课程学习结束后,第四学期内完成。

第三条中期考核的领导和实施机构中期考核由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分别负责学校和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校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和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1—2人、研究生指导教师2—3人组成,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研究生秘书兼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秘书,负责考核中的日常工作。

(三)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各专业(领域)根据人数的多少,下设若干个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实施。

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为教授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副教授组成。

考核小组可设秘书一名,负责考核中的事务性工作,并列席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中期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身心健康状况等,具体包括:(一)是否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

(二)课程学习成绩,主要考核研究生的治学态度,审核其学位课程成绩和所修的总学分。

对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领域)录取的研究生还要检查其该专业(领域)本科主干课程的补修情况。

(三)科研能力与实践技能,考核研究生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资料查阅、预备实验、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开题报告以及科研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等情况。

泰山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泰山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泰山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 以下简称硕士生 ) 进行中期考核,并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中期考核,是在硕士生课程学习结束、科研训练起步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

其目的是激励硕士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学风;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迅速成长、脱颖而出;使硕士生毕业时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规定的要求,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二、组织和领导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以院、部、系、教学基地为单位组织进行。

(一)各院、部、系、教学基地应以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党总支书记或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主任为主,组织5 至7人的中期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本院、部、系、教学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

(二)各院、部、系、教学基地组成以导师为主的考核小组,指定1人为组长。

小组成员一般由副教授 ( 或相应职称) 以上的人员3至5人组成,成员名单由教研室 ( 或研究室 ) 提出,院、部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批准。

(三)各院、部、系、教学基地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要对各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着重对优秀和不合格的硕士生逐个进行认真审核,慎重地做出处理结论。

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签字后,按期报泰山医学院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

三、中期考核的内容、方式和成绩评定硕士生中期考核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定,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一)考核内容及方式1. 政治思想方面的考核,主要考核硕士生平时的政治学习、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性。

考核小组应参照硕士生的“操行评定”、政治课学习成绩,听取导师和政治辅导员对每个硕士生政治思想表现情况的介绍,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2. 综合水平考核以考核论文开题报告为主,并结合硕士生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平时课程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校行发研究生字〔2011〕11号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中期考核的目的中期考核旨在通过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实行鼓励与淘汰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竞争,迅速成才,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

二、中期考核的对象及时间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

三、中期考核的内容1.思想品德及学习态度考核: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学习态度进行考核。

2.学科系统知识和课程学习与成绩考核:考核研究生掌握学科系统知识情况。

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对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进行审核。

要求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3.科研进展情况及科研能力考核:对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文献阅读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

考察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掌握的从事科学研究的技能与方法。

四、中期考核的组织、方式、步骤与要求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

各学位点根据每年参加考核人数多少,成立一个或多个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考核前,研究生应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考核评定表的自我总结、科研成果、奖惩情况等情况的录入。

3.考核小组对研究生填报材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召开报告会逐个听取研究生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与考核、科研进展等方面情况的口头汇报,并就上述考核内容向研究生提问。

在此基础上,对研究生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考核评定等级。

考核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由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4.考核小组将中期考核评定表及相关材料报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5.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在管理系统中登录考核小组评定的等级,并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评定表存入研究生个人业务档案中。

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

中国石油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激励硕士研究生奋发进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淘汰个别质量较差的学生,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总结我校多年执行《中期分流试行办法》经验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情况和科研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性考核和评定。

考核应贯彻政治表现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与中期考核成绩相结合,掌握知识与运用知识的能力相结合的综合考察原则。

对参加考核的研究生逐个做出评价,最后实行分流。

中期考核每届进行一次,一般在课程学习阶段已经结束,论文开题报告完成时进行,由培养办公室统一安排。

各院(系)按考核标准初步推选的直攻博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参加考核硕士生人数的10%,论文匿名外送评审者为本院(系)参加考核硕士生人数的3~5%。

二、考核标准与结果处理(一)符合下列标准者可申请直攻博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学习刻苦,作风严谨,表现出较好的社会实践和组织能力。

. 2.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成绩全部优良,其中“优”占三分之二。

选修课成绩也都在“良”以上。

3.有献身科学的精神。

科研能力突出,思维敏锐,具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已公开发表论文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

5.个人志愿申请(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经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导师推荐,领导批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差,有明显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较差,有两门课考核不及格,或一门课考核不及格补考后仍不及格者;3.明显缺乏科研能力,开题报告通不过者;4.身体健康状况较差,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学籍,发给硕士肄业证书。

(三)凡中期考核成绩较差者,其论文须匿名外送评审。

(四)经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平均70分以上),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身体健康者进入论文阶段。

郑州大学科学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郑州大学科学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郑州大学科学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有效的激励竞争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思想品德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二)业务学习研究生的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学分完成情况,以及在实验技能、工程实践中的能力和表现等。

(三)科研能力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实际工作的能力,重点在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素质平时参加体育锻炼及身心健康状况。

二、考核时间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安排在开题报告之后、预答辩之前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1)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完成;(2)博士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六学期末完成;(3)申请提前毕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按相关文件要求适当提前,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

各培养单位应按照以上要求,根据院系的总体情况,确定具体的考核时间。

三、考核程序(一)培养单位成立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院系主管院长(主任)、书记及三至五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院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

(二)培养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原则上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实施。

(三)研究生就中期考核内容做全面的自我总结,并认真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

(四)导师要认真了解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并写出评语,提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

(五)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要逐个进行评议,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六)各院系召开考核工作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做出考核处理决定,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派督导团和巡视员进行督察和观摩。

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实施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开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重要环节.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整体培养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均必须按本办法参加中期考核及开题。

第二章中期考核第三条中期考核是指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考核目的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筛选分流制度.第四条考核内容(一)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二)课程学习考核。

主要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和完成学分的情况。

(三)科研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研究生查阅文献、参与课题的研究能力。

第五条考核标准与等级划分.中期考核按三级记分原则评定等级:90~100分为优秀, 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优秀:思想品德好,科研能力突出。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最低分不得低于80分,无重修记录。

考核合格:思想品德好,具备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学位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有以下情况之一,中期考核不合格:1。

政治思想差,道德品质恶劣;2。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低于75分或者重修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或者同一学期累计三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3.在科学研究、社会实践过程中不认真负责,草率从事,发生重大事故或者过失者;4。

在文献阅读和开题准备工作中,科研能力表现很差,不能完成阶段性任务者。

第六条考核结果处理(一)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处理1。

中期考核优秀者在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选拔时予以优先考虑.2.中期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学业。

3。

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应中止学习,作肄业处理。

(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处理1.中期考核优秀者在公派留学的选拔和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资助上予以优先考虑;2.中期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学业;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继续作为博士培养,应中止攻读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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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甘农大教字〔2006〕26号)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学校决定于2006年5月15-26日对2005年度批准立项的SRTP项目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时间
考核采取学院自查与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月15日-18日为学院自查阶段;5月25-26日为学校专家组集中考核时间。

二、考核围
学校批准立项的2005年度SRTP所有项目,共计162项。

三、考核容
主要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导师的指导情况和项目组成员工作情况等方面,详见《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表》。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认真组织本单位学生主持的SRTP项目自查,将自查意见填写在《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表》“学院审查意见”栏中,并于5月25前将自查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逾期不参加学院考核或学院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参加学校考核,同时终止其项目,责成指导教师追回已支出SRTP项目资助经费。

3.无故不参加学校考核者,将终止其项目,责成指导教师追回已支出SRTP 项目资助经费。

4.参加学校专家组考核时,项目主持人须提交填写并打印好的《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5.学校考核采用项目主持人汇报结合专家组质询的方式进行,项目主持人须事先准备3分钟的项目情况汇报,汇报容可参考《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表》及《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评价表》。

6.学院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自定,学校考核时间及地点附后。

附件1.2005年度SRTP项目考中期考核(校级)时间、地点安排表
2.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表
3.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评价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2005年度SRTP批准立项项目一览表
附件1
2005年度SRTP项目考中期考核(校级)时间、地点安排表
附件2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表
附件3农业大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考核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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