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款结息方式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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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强全行存贷款利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和《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文件要求,统一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贷款包括个人存贷款和单位存贷款。

第三条制定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贷款利率规定的原则;(二)以中国人民银行计结息规定为依据,遵循维护客户利益、统一规范的原则;(三)严禁出现违反计结息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第二章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标准第四条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五条我行存、贷款计息标准自ⅩⅩ年9月21日起,对所到期的存贷款,统一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第六条活期存款计息方式为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第七条定期存款计息方式为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三章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第八条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利率执行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

未到结息日销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销户前一日止。

第九条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实行分段计息。

第十条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0.08.24•【文号】银发[2000]267号•【施行日期】2000.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银发〔2000〕26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为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改革我国外币利率管理体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开外币贷款利率。

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计结息方式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

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300万(含300万)以上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其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管理,防止高利吸储。

今后,大额外币存款起存金额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调整。

三、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

对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其利率水平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对外公布。

各金融机构统一按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利率水平执行。

四、中国银行业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派观察员参加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外市利率的会议。

五、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以法人为单位制定本系统的外币利率管理办法,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六、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外币利率改革的指导和监管,维护利率秩序,定期监测分析放开外币利率对各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并将外币利率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90年3月)-银发[1990]6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90年3月)-银发[1990]6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90年3月)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1990〕65号1990年3月10日)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双紧方针不变,适当调整力度”的要求,结合当前生产、流通和市场物价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对现行存、贷款利率进行适当调整。

现通知如下:一、降低存款利率(一)城乡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八年期存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降低1.26个百分点。

(具体见附表一)城乡居民三年以上定期储蓄存款仍然实行保值。

(二)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和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也相应降低。

调整后的存款利率,从一九九0年四月十五日起执行。

对城乡居民定期储蓄存款、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两全”家庭财产保险金和返还性人寿保险金存款,在四月十四日以前(含四月十四日)存入的,仍按调整前的存款利率计息,直至存款到期。

对到期不取的上述存款,实行分段计息。

今年四月十五日以后的存款,一律按调整后的利率计息。

(三)一九九0年四月十五日以前对个人发行的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仍按原规定利率执行,直至存款到期。

四月十五日以后对个人发行的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利率是否需要向上浮动,由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决定,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

(四)一九九0年四月十五日以前经人民银行批准已经发行的一年、二年、三年期金融债券利率,仍按原规定利率执行,直至债券到期;四月十五日以后发行的一年、二年期金融债券,其利率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可再加一至二个百分点。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结息工作,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挂牌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市场化后,我行将按照市场供求来确定同期挂牌利率。

第二章计息基本规定和计息公式第三条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四条我行根据不同业务品种分别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金额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厘位,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分段计息时,各段利息应先保留到厘位,各段相加得出的利息总额后再将分位以下四舍五入.第五条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第六条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等额计息法贷款的计息公式为:(一)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本金=每月还款额—每月应付利息每月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二)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贷款月数(精确到人民币元小数点后两位)每月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第八条计息期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计息期算头不算尾是指:存入日(或起贷日)计息,取款日(或还贷日)不计息.第九条定期存款(或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造成客户不能按期存取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等问题的通知(银传[1999]45号199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重庆营业管理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建委(建设厅):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给予城镇购房居民更大的政策优惠,促进住房消费,带动经济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和建设部决定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期限和利率。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用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现行20年延长到30年。

二、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水平。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按在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改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4.14%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4.59%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

三、调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沉淀资金利率。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专户中的沉淀资金,比照结息日挂牌公告的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居民个人的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仍按结息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仍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号)规定,银行的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现通告如下:一、计结息规则: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可多次部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

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活期存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8.定期:对正常的整存整取存款,采用对年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利息=本金x年(月)数x年(月)利率9.贷款业务采用逐笔计息法。

二、计息方法:个人活期: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单位活期(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分段计算利息):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定活两便: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

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4,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7,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6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单位存款计结息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1年3月23日)鉴于目前物价比较平稳,为进一步促进生产稳定发展,搞活商品流通,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现行存、贷款利率进行适当调整。

现通知如下:一、降低存款利率。

各项存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调1个百分点(详见附表一)。

城乡居民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活期存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36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3个月、半年、1年、2年、3年、5年、8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调1.62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中的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和华侨人民币储蓄存款利率也相应下调。

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下调幅度,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和经济特区分行根据本地情况决定。

向社会发行的1至3年期的金融债券利率也相应下调,年利率1年期为8.5%,2年期为9.2%,3年期为10%。

企业发行的债券的利率水平,不能高于同期同档次储蓄存款利率水平的20%。

向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是否需要上浮,由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和经济特区分行决定;如需上浮,最高幅度不能超过同期存款利率的5%。

对城乡居民3年以上定期储蓄存款,仍实行保值。

二、降低贷款利率。

各项贷款年利率在现行基础上平均下调0.7个百分点(详见附表二)。

(一)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由现行的9.36%下调为8.64%;6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由现行的8.64%下调为8.10%。

取消3个月期利率档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和《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中有关计、结息条款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三)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5]129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人民银行按照利率改革和管理的要求对涉及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适当修改。现就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规定
(一)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邮政汇兑资金在人民银行贷方余额执行超额准备金利率,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具体规定的通知(90年8月)-银传[1990]3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具体规定的通知(90年8月)-银传[1990]38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具体规定的通知(90年8月)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具体规定的通知(银传〔1990〕38号1990年8月20日)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各专业银行总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197号文《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下发后,各地相继提出一些问题,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对固定资产贷款中的基本建设贷款,实行按年结息,不计复利;对技术改造贷款,仍然按季结息,对不能按季支付的利息,要计收复利。

人民银行专项贷款中的基本建设贷款,实行按年结息,不计复利;技术改造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对不能按季支付的利息,要计收复利。

二、对国家计委计资〔1989〕383号文《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基本建设银行贷款差别利率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工业等十三个行业及农业、盐业的基本建设银行贷款,继续实行差别利率,其利率水平详见附表。

对实行差别利率的贷款,也实行按年结息,不计复利;对已经挂帐的利息,不再计收复利。

三、粮棉油贷款(从收购贷款到库存贷款,不论平价、议价)一律执行同一的优惠贷款利率,即:年利率8.28%。

对粮食财务挂帐所占用的贷款,不加息(挤占挪用的除外)。

粮食贷款在合理库存期内不加息。

合理库存期由人民银行省分行会同粮食部门协商确定。

粮棉油贷款,由人民银行按年利率0.72%的利差,给予补贴,补贴办法不变。

补贴时间从一九九0年九月二十一日起执行(下同)。

四、外贸企业出口超亏挂帐所占用的贷款,按外贸出口产品收购贷款年利率8.28%执行,一律不加息。

我国金融机构的计息与结息规则

我国金融机构的计息与结息规则

我国金融机构的计息与结息规则计息是指利息的计算。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一般采用两种计息方法:一是对年、对月、对日计息法,即对一笔存款或贷款,先按整年、整月和整日分别计算利息,然后相加计算出整个存款期或贷款期的全部利息;二是日积数法,即以本金乘以天数算出日积数,再根据日积数乘以日利率得出全部利息。

1结息是指利息的实际给付。

金融机构对一笔存款或贷款,并不是每天支付或收取利息,而通常是集中在特定的日期,才实际收付利息。

对于实际收付的利息,因取息人有了支配权,又可以存入金融机构或进行其他投资而产生新的收益,因此,即使同样的年利率水平,因结息时间和频率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实际利率。

我国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仍实行比较严格的管制,存贷款利息的计算和结算规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我国金融机构的计息、结息规则曾经作过多次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并从1999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对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的计息、结息规则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存款的计息与结息规则根据我国现行利率政策,活期储蓄存款每年结息一次,结息日为每年六月三十日,利息并入本金起息,因而活期储蓄存款计息带有一定的复利性质。

活期储蓄存款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定期储蓄存款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逾期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的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1利率的表示方法有三种,即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亦称年息、月息和日息。

年利率以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分),月利率以本金的千分之几来表示(厘),日利率以本金的万分之几表示(毫)。

银行利率调整合同6篇

银行利率调整合同6篇

银行利率调整合同6篇篇1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调整其存贷款利率,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银行利率调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利率调整说明1. 甲方因应政策变化及金融市场环境调整,需对其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将对乙方在本行的贷款业务产生影响。

2. 利率调整的具体时间、幅度及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以甲方公告为准。

二、合同内容调整1. 贷款利率调整:对于乙方在甲方处的贷款业务,自利率调整之日起,贷款利率按照甲方调整后利率执行。

2. 计息方式:乙方贷款的计息方式、结息日等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3. 罚息及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还款,甲方有权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加收罚息及违约金。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政策规定及市场环境调整利率,并应及时通知乙方。

2. 乙方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利率调整,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履行还款义务。

3. 乙方应关注甲方公告,及时了解利率调整情况。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有权按照约定加收罚息及违约金。

2. 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补充条款:七、利率调整通知方式1. 甲方可以通过营业网点公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发布利率调整信息。

最新计结息规则

最新计结息规则

附件: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一、存贷款利率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计算过程中保留10位小数,10位之后四舍五入)日利率(‱)=年利率(%)÷360(计算过程中保留10位小数,10位之后四舍五入)二、存款业务存款业务计息方法:1、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2、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一)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1、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入账。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

2、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入账。

3、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1、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部分提前支取只允许一次,超过一次,未支取部分转为活期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转存次数不限。

(三)通知存款计结息规则1、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和日期方能支取的存款方式。

2、通知存款划分为1天和7天两个档次。

1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1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7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7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3、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4,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7,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6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单位存款计结息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 除提前支取外的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银行按原存期开具新的证实书,按原存款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单位为10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单位为50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协定存款协定存款是指客户按照与银行约定的存款额度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中超过存款额度的部分,银行将其转入协定账户,并以优惠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协定存款包括A户(结算户)和B户(协定户),A户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B户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协定存款按日对A户,B户进行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5,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专户内的沉淀资金存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专户内的沉淀资金存款,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同单位存款.7,其他住房存款其他住房存款,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同单位存款.8,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商业银行法人可对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事业法人办理协议存款,起存金额为5亿元(含)以上,存款期限为5年期(不含)以上,利率水平,存款期限,计结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期限在五年(含)以下的定期存款,按单位定期存款相应档次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改革试点的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存入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非试点地区养老保险基金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款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款,当年筹集的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的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三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按年结息,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三)金融机构同业存款计结息1,金融机构同业活期存款金融机构同业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2,金融机构同业定期存款金融机构同业定期存款按存入日双方约定的相应期限档次同业存款利率计息.计结息规则同单位定期存款.3,金融机构同业货币互存金融机构同业货币互存业务,按存入日双方约定的相应期限档次同业存款利率计息.计结息规则同单位定期存款.4,金融机构同业通知存款金融机构同业通知存款按存入日双方约定的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其他规则同单位通知存款. 5,金融机构同业协定存款金融机构同业协定存款按开户日双方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其他规则同单位协定存款. 6,金融机构同业协议存款金融机构协议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计结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四)保险公司存款计结息保险公司一般存款按单位存款利率计息,结息.适用计息方法同单位存款.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计结息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五)保证金存款个人保证金存款按储蓄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其他保证金存款按单位存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计息,结息.(六)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银行卡业务计结息1,准贷记卡(1)备用金存款个人卡备用金存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公司卡备用金存款每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保证金存款准贷记卡保证金存款分为1年,2年,3年三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到期转存日为结息日,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其中公司卡保证金存款计结息方式参照单位定期存款相关规定,个人卡保证金存款计结息方式参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相关规定.(3)透支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贷记卡(1)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当持卡人在免息期内还款金额大于等于结欠金额,透支部分不计息;还款金额小于结欠金额大于等于最低还款额,贷款利息=已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自透支记账日继续计息;当还款金额小于最低还款额或超过信用额度用卡时,则不仅有透支利息,还要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加收5%的滞纳金,超限费.(3)贷记卡中结余金额不计息.3,借记卡借记卡存款计结息规则同储蓄活期存款.四,贷款计结息(一)公司贷款计结息1,1年以下(含1年)公司贷款为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2,1年以上公司贷款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浮动利率贷款,其浮动频率可以为一年或半年,浮动基准是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起一年或半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或半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半年)度利率.3,公司贷款可以按季,按月结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法人账户透支计结息1,透支额度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含六个月),一般客户透支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客户,或等同于A级客户的(如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投资控股企业及总行极重点客户),可选择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六个月贷款利率执行.2,透支额度有效期在六个月至一年的(含一年),一般客户透支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信用评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客户,或等同于A级客户的(如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投资控股企业及总行极重点客户),可选择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3,透支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须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中选择.账户透支利息按日计算透支积数,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透支账户清户如遇非结息日,需一次偿还透支本金和全部应付未付利息.账户透支利率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结息日或清户日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三)贸易融资计结息1,贸易融资可按季,按月结息,到期利随本清或提前收取利息,按季结息的,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2,贴现类贸易融资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四)零售贷款计结息1,1年以下(含1年)零售贷款为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提前还款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2,1年以上零售贷款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以合同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浮动利率贷款,其浮动频率可以为一年或半年,浮动基准是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或半年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半年)度利率.2005年3月17日之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为一年一定,每年1月1日根据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1年以上零售贷款可以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灵活还款法等方式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灵活还款法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1年以上零售贷款可以按季,按月结息,具体结息方式和结息日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结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浮动基准是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的贷款利率计息,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五)罚息计结息规则1,公司贷款,零售贷款按以下罚息利率规定执行:(1)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3)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4)对公司贷款,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对零售贷款,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2,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各类保证项下垫款(包括保函赔付款,保兑垫支款以及信用证项下的各种垫支款等),从垫款之日起,按日息万分之五计收利息.3,上述罚息适用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本办法自9月21日起执行,由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原相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商业银行存贷款计结息办法

商业银行存贷款计结息办法

商业银行存贷款计结息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规范业务操作,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根据《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对年利率转化为日利率或月利率时保留小数后六位,对小数后第七位实行四舍五入;对涉及利率幂级中间运算的,利率运算过程中保留小数后十二位,利率运算终值保留小数后六位,对小数后第七位实行四舍五入。

第三条本行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帐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算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第一种计算方式: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实际零头天数×日利率。

第二种计算方式: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二章储蓄存款计结息第四条活期储蓄存款:实行积数计息法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到清户日前一日止。

第五条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实行逐笔计息法第一种方式计息。

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最高不超过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的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最高不超过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最高不超过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息。

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附件:XX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人民币利率巿场化改革进程,完善全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防范利率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息是按照确定的利率和计息规则计算某种利率产品一定期限内的利息;结息是根据计息结果结付利息。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各类人民币存款、贷款的计结息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总行计划财务部是全行计结息政策的牵头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有关计结息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全行计结息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第五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全行与计结息相关的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工作。

第六条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根据计结息管理办法变更的业务需求,对系统参数进行维护,满足业务需求。

第七条总行各条线产品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产品计结息政策的提出和起草工作,并确保产品合同条款中有关计结息的规定与全行计结息管理政策相一致。

第八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全行计结息管理办法的监督、审核工作。

第三章基本定义第九条利率换算公式及计息方法计息利率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原则上月利率和日利率通过年利率换算得出。

计息方法主要包括积数计息法、“对年对月对日”计息法和实际天数逐笔计息法。

具体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

第四章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定第十条活期储蓄存款釆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累计账户余额,根据结息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第十一条活期单位存款釆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累计账户余额,根据结息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我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

人民币存贷款业务计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业务计息规则

存贷款业务计息情况,现将我社人民币存贷款业务计结息规则通告如下:一、人民币存贷款业务利率换算公式及计息方法(一)存贷款业务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O)=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贷款业务计息方法分为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年利率÷360。

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计息期内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分为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和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在利息运算逻辑上,均采用“一步法”,即直接采用年利率来计算利息,无利率换算环节。

(1)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2)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人民币存款业务计结息规则(一)基本计结息规则1.各种存款采用“算头不算尾”的办法计算计息天数。

即从存款当天算至取款的前一天为止。

2.计息起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厘位,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3.活期存款按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4.各种定期存款除特别规定外,按逐笔计息法,采用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年数或月数,如有零头天数的,零头天数部分按照实际天数计息。

5.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存期利率计算利息,除特别规定外,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6.各种定期存款(除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外)一律利随本清。

7.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

存贷款结息规则

存贷款结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一、存款计结息规定(一)个人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二)整存整取储蓄: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实行自动转存,期限档次为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三)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公式。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四)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实行自动转存,期限档次为3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采用逐笔计息法,按存入日挂牌利率和实际天数(每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计算利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五)通知存款:按通知存款品种(一天通知或七天通知),采取每一天或七天自动结息,即将上一结息的本金和利息自动转入下一计息周期计算复利,采用逐笔计息法,实行“利滚利”。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单位为10万元。

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

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6、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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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款结息方式将调整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记者昨日从工商银行天津分行等多家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已经陆续由各家银行总行下达到本市各银行分行。

本市银行已经开始着手做调整银行计息系统的准备。

从2005年9月21日起,多家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活期存款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六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由银行自主选择,各银行结息将有差异。

据悉,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

9月21日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每年多了三次“利滚利”的机会,考虑利息税的因素,10000元活期存款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长0.12元。

此外,央行下放了6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的决定权。

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以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

除了按季度计结息使存款人收入有少许增长外,本市商业银行人士还补充介绍,其中的一些新规定使利息有增也有减。

对于每月有31天的月份来说,假设存款人在本月30日存款、下月1日取款,过去银行计息把每月30日、31日视为相同计息日,只按一日计息,而执行新规定后则多计算一天的利息。

但对于特殊的2月份来说,假设2月28日存款,3月1日取款时,过去会按3天的利息来支付,而新规定执行后,就只计算一天的利息。

尽管市民以后可通过利息差异来选择银行了,但银行人士透露,对于存款本金不大的市民来说,各银行之间利息差并不明显。

据了解,按近日下发到各商业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要求,从9月21日起,活期存款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部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基层机构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最迟是2006年1月21日);六种存款的计结息方式由银行自主选择。

活期存款按季结息与按年结息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简单总结———将会比以前多得一点利息;
计结息方式的权力下放给各商业银行,究竟又会对普通储户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也简单总结一下,就是:相同数额同期限存款,在不同银行实际产生的利息收益将有所差别。

这也就意味着您可以“利比三家”,选择利息给的高的银行存款。

影响一:活期存款将可“利滚利”
□政策改变:
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

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其中,个人存款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单位存款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此前不分段)。

□实际影响:
与原来的按年结息相比,调整后的按季度结息,实际上储户的活期存款多了三次“利滚利”的机会。

比如,活期存款的年利率为0.72%,10000元活期存款一年可得税后利息为10000×0.72%×(1-20%)=57.6元。

调整后按季度结息,储户每个季度所得的利息收入就是:10000×0.72%×(1-20%)/4=14.4元。

下一季度计息,可以把1万元本金和所得利息作为基数再度计息。

通过计算,1万元活期存款年利息由原来的57.6元增加到57.72元,储户可多得利息0.12元。

·点评:
虽然调整之后只比以前多得0.12元,对储户的影响可以用“微乎其微”来形容,但目前我国已进入加息通道中,如果以后利率提高,影响就会逐渐扩大,特别是对那些大额活期存款来说,增加的利息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影响二:不同银行利息可能不同
□政策改变:
按新规要求,从实施日起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将由各银行自己把握,央行仅提供了积数计息、逐笔计息两种计息方式可供选择。

□实际影响:
对于下放计结息方式决定权的6种存款,央行提供了两种计息方式供银行选择,一种是积数计息,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按存款实际发生的天数累积计息;另一种是逐笔计息,
按整年整月计息,如果遇到有零头,零头部分按日计息。

在采用积数计息法时,银行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是以每月30天,一年360天计算。

而实际每个月可能是28天、30天或31天,因此同样金额的存款采用“积数计息”和“逐笔计息”所产生的利息会有所不同。

以一笔10000元的定活两便存款计算,假定年利率为1.89%,2月28日存入,11月1日支取。

按积数计息法,所得利息应为108.03元;而逐笔计息法计算出的利息则是107.5元,两者相差0.53元。

·点评: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看出,计息方式权力下放给各银行也就意味着,不同银行如果采取不同的计息方式,储户同等金额的存款在不同银行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利息收入。

看来,新规实行后,您在存款前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询问银行的计息方式,然后“利比三家”,算算在哪家银行存款又方便,又能多“赚”钱。

虽然麻烦点,但也算是“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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