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结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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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强全行存贷款利率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和《ⅩⅩ省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文件要求,统一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现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贷款包括个人存贷款和单位存贷款。

第三条制定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一)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存、贷款利率规定的原则;(二)以中国人民银行计结息规定为依据,遵循维护客户利益、统一规范的原则;(三)严禁出现违反计结息规定,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

第二章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标准第四条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五条我行存、贷款计息标准自ⅩⅩ年9月21日起,对所到期的存贷款,统一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第六条活期存款计息方式为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第七条定期存款计息方式为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三章存、贷款计结息规定第八条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利率执行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

未到结息日销户的,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销户前一日止。

第九条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实行分段计息。

第十条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向客户发放贷款时,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算并收取相应的贷款利息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的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供参考。

一、总则为规范贷款业务的管理和运营,保障金融机构的资产安全,并确保借款人和银行的权益不受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执行分为指导性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方式。

其中,指导性利率以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标准,浮动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根据贷款客户的风险评估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贷款利率的计算和调整符合央行和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具体实施细则由该贷款机构的信贷管理部门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规定制定。

3.贷款利率调整的决定需由该贷款机构的信贷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形成三方会议决定,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执行,相关会议记录需存档备查。

三、贷款计息1贷款利息的计算日以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放款日为准。

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4,贷款的计息期间按照年、季、月、日来计算,计息日为每月的最后一天,年利率和日利率以贷款合同为准。

5.计息期间内的利息应该在贷款到期或提前还款时一次性结清。

4・对于提前还款的贷款,按照合同约定和央行及银监会有关规定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四、资产负债管理1•该贷款机构在贷款发布前,应该通过风险评估系统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贷款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正常运转。

2,贷款机构应该通过相关技术手段进行风险监控,及时发现并排查掉坏账风险。

3,使用资产负债表和绩效评估表等管理工具,做好贷款追回和风险准备金的相关工作。

五、追款管理1该贷款机构需采取相应的保密和安全措施,确保追款信息和客户隐私不会泄露。

2,追款业务由贷款机构的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制定相应的追款计划,并在限期内制定相应的追款进度计划。

3.在追款的过程中,该贷款机构需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障贷款权益得到补偿。

六、其他管理1•该贷款机构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质量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3.12.10•【文号】银发[2003]251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货币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

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

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XX银行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计结息工作,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挂牌利率是指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利率市场化后,我行将按照市场供求来确定同期挂牌利率。

第二章计息基本规定和计息公式第三条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四条我行根据不同业务品种分别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计息金额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厘位,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分段计息时,各段利息应先保留到厘位,各段相加得出的利息总额后再将分位以下四舍五入.第五条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第六条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等额计息法贷款的计息公式为:(一)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本金=每月还款额—每月应付利息每月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二)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贷款月数(精确到人民币元小数点后两位)每月应还利息=贷款余额×月利率第八条计息期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

计息期算头不算尾是指:存入日(或起贷日)计息,取款日(或还贷日)不计息.第九条定期存款(或贷款)到期日为节假日,造成客户不能按期存取款。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

银行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与特种转账传票使用暂行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号)规定,银行的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现通告如下:一、计结息规则:1、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2、到期支取: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3、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开户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可多次部提。

4、逾期支取:自到期日起按存单的原定存期自动转期。

在自动转期后,存单再存满一个存期(按存单的原定存期),到期时按原存单到期日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果未再存满一个存期支取存款,此时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5、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6、活期储蓄存款在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7.活期存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采用积数计息法,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8.定期:对正常的整存整取存款,采用对年对月对日逐笔计息法,利息=本金x年(月)数x年(月)利率9.贷款业务采用逐笔计息法。

二、计息方法:个人活期: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单位活期(存入期间遇有利率调整,分段计算利息):利息=累计计息积数x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定活两便:存期三个月以内的按活期计算,三个月以上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的六折计算。

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其公式:利息=本金×存期×利率×60%,因定活两便储蓄不固定存期,支取时极有可能出现零头天数,出现这种情况,适用于日利率来计算利息。

银发[1999]77号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银发[1999]77号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利率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强利率管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经营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部门,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经国务院授权的利率主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利率管理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是法定利率。

法定利率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

第二章利率的制定与管理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调整以下利率:(一)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二)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三)优惠贷款利率;(四)罚息利率;(五)同业存款利率;(六)利率浮动幅度;(七)其他。

第六条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以下利率:(一)浮动利率;(二)内部资金往来利率;(三)同业拆借利率;(四)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五)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确定的其他利率。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履行下列利率管理职责:(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政策要求,制定利率政策和利率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二)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利率管理工作;(三)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法规的情况;(四)协调、处理金融机构的利率纠纷和利率违规行为;(五)宣传、解释国家的利率政策及相关法规;(六)研究、制定、实施国家的利率改革规划;(七)监测、调控金融市场利率;(八)其他利率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的范围内履行下列利率管理职责:(一)实施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的利率管理,指导下级行的利率管理工作;(二)及时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有关文件,对有关利率调整等内容的重要文件,应在生效日之前传送到辖区内金融机构,并严守机密;(三)监督、检查辖区内金融机构执行利率政策的情况,处理利率违规行为,并及时向上级行报告本辖区内利率政策执行情况;(四)建立和完善利率违规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五)宣传、解释国家的利率政策及相关法规;(六)组织有关利率政策的调查研究;(七)完成上级行安排的其他利率管理工作。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管理办法为适应人民币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对我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办函〔2005〕3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计息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一)我行人民币存贷款业务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两种计息方法.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公式为:(1)计息期为整年(月)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2)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即按时间顺序先按月计算利息,零头天数再按实际天数计算存期;计息期为整月的,则视零头天数为零.(3)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的,实际天数1年为365天(闰年366天),1个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居民储蓄存款计结息1,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支取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逾期支取的,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如已办理约定自动转存业务,则为超过自动转存后存满新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期不足三个月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利率打六折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二种方法.4,通知存款通知存款是客户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无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存款人须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水平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期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于最低起存金额(个人为5万元)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单或凭证,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留存部分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转存其他存款,按清户日或转存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开户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方式.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凡按约定存期连续存满的零存整取存款,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零存整取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期支取的,按照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6,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利息,支取利息的期次可与银行商定为1个月或几个月一次,银行按本金和约定存期计算好分次应付利息,储户凭存单分期取息,到期支取本金的存款方式.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5年三个档次,按存单开户日利率执行,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如到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支取,不计复利.存本取息存款提前支取时,须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将已分期支取的利息一次性从本息中扣回;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7,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存款指开户时持存款人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并约定存期和固定金额,本金分次存入,到期时凭存折及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证明(必须是当年有效证明,且一份证明只能享受一次利率优惠,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存款方式.教育储蓄存款按期限分为1年,3年,6年三个档次,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各档次利率为:一年期按开户日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三年期按开户日三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到期支取时,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相应档次优惠利率计息,并免征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同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存期内每月必须以约定的固定金额存入,如出现漏存月份,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对违约后存入部分,支取时按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教育储蓄存款提前支取时,存款人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不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逾期支取时,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三种方法.(二)单位存款计结息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2,单位定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的第一种方法.。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时间:2009-12-3 17:15:23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作者: 编辑:刘建刚浏览次数: 2778一、计算方法和利率换算公式1 、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 日利率,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2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的方法,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

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日利率×实际天数(二)利率换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存款计结息(一)储蓄存款1 、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

适用计息方法为积数计息法。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期限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六个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一个存期内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转存后未满原定存期部分为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适用计息方法为逐笔计息法。

3、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定活两便储蓄存款在存入日不事先约定期限,客户可自行选择在任何时候支取,存款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1 年期以内(含1年)相应档次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折计息。

相应期限整存整取利率打折后小于支取日活期利率的,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在生产生活中,有许多需要大额资金来解决的问题,如企业扩张、房产置业、汽车购置等。

但是,许多人在这些需要资金的时候,往往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这时就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问题。

贷款计息是贷款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负责计算和收取贷款利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规范贷款计息过程,保证贷款利息的合理收取,维护银行和客户的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的贷款计结息管理工作。

三、计息的规定1、计息周期:计息周期以贷款发放时间为起算,以每个周期结束时的账户余额计息。

计息周期通常以月为单位。

2、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是指银行为贷款客户提供资金的一定费用,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行业状况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客户按贷款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费用。

3、整体利率调整:银行应当在合同中规定贷款利率调整的情况和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贷款利率调整,则整个贷款期间的利率都会相应调整。

4、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

四、计息工作流程1、银行应当设立贷款计息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贷款计息管理工作。

2、贷款申请:客户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通过调查核实后,根据客户的情况进行审批,然后发放贷款。

3、建立账户:银行向客户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发放到该账户中。

4、还款:贷款客户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进行按期还款,银行将收取的本息费用存入贷款账户中。

5、计息:按照合同规定的计息周期,银行通过系统自动计算贷款利息,并将计算结果保存在系统中。

6、结息:在贷款到期或部分还款时,银行应当根据计算结果对贷款账户进行结息。

结息过程通常是银行提供对账单,客户验对结果后确认无误,银行再通过系统进行结息操作。

五、责任分工1、银行:负责制定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设置贷款计息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执行计息工作的各项要求;2、贷款申请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时支付本金和利息费用;3、贷款客户: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按期还款,确保贷款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息费用。

计结息管理制度范文

计结息管理制度范文

计结息管理制度范文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的计息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计息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全面加强计息管理工作,确保计息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以及合法性。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计息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合法合规是首要原则。

第五条计息管理工作必须准确无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第六条计息管理工作必须规范有序,流程必须清晰明确。

第七条计息管理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责任意识必须强化。

第三章计息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计息管理工作,确保计息工作得到有效组织和监督。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计息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各经营部门负责自己业务范围内的计息工作,必须按照公司的计息管理流程进行操作,确保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计息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公司的计息管理流程包括计息审批、计息核对和计息生成三个环节。

第十二条计息审批环节是指各经营部门提交计息申请,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财务部门应当对计息申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计息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计息核对环节是指财务部门对经营部门的计息数据进行核对,核对结果应当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计息生成环节是指财务部门根据核对结果,生成最终的计息报表,并将报表保存备案。

第五章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第十五条计息数据的输入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篡改。

第十六条计息数据必须来源合法,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或采集。

第十七条计息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确保数据不被篡改、泄露或丢失。

第六章计息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在对计息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计息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计息工作进行自查,确保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计息工作进行第三方检查和评估,以确保计息工作的合规性和效果性。

xx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及利息计算方法

xx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及利息计算方法

XX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及利息计算方法为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社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要求,现进一步统一、规范本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及利息计算方法。

具体内容如下:一、人民币存款业务计结息规则(一)基本计结息规则1.活期存款按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2.各种定期存款除特别规定外,按逐笔计息法,采用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年数或月数,如有零头天数的,零头天数部分按照实际天数计息。

3.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存期利率计算利息,除特别规定外,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4.定期存款逢法定节假日到期,若遇本社营业网点不营业,造成客户不能按期支取时,客户可在网点节假日前一天办理支取存款,利息仍按到期支取计算,但应扣除到期日与支取日之间天数的利息。

5.各种存款采用“算头不算尾”的办法计算计息天数。

即从存款当天算至取款的前一天为止。

6.各种定期存款(除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外)一律利随本清。

7.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

如遇到期日为该月没有的日期,以月底为到期日,例:5月31日存入定期半年,到期日应为11月30日;8月31日、30日、29日存入的定期半年,到期日都是次年2月28日(闰年29日)。

(二)各类存款具体计结息规则1.活期存款:(1)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实际计付利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算到清户前一日止。

(2)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实际计付利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利率调整情况分段计息。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本金一次存入,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次数最多1次,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剩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仍按原利率计付利息;不足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最新计结息规则

最新计结息规则

附件: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一、存贷款利率换算公式月利率(‰)=年利率(%)÷12(计算过程中保留10位小数,10位之后四舍五入)日利率(‱)=年利率(%)÷360(计算过程中保留10位小数,10位之后四舍五入)二、存款业务存款业务计息方法:1、采用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

2、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一)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1、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

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入账。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

2、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入账。

3、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执行。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计结息规则1、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未到期,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提前支取部分按原存入日挂牌利率计息。

部分提前支取只允许一次,超过一次,未支取部分转为活期存款。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逾期支取的,逾期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转存次数不限。

(三)通知存款计结息规则1、通知存款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须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金额和日期方能支取的存款方式。

2、通知存款划分为1天和7天两个档次。

1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1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7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7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

3、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1)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3)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4)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不足或超过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5)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计结息规则(试行)

计结息规则(试行)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会员资金账户计结息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完善会员资金账户管理制度,规范计结息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本中心开立的所有合格资金账户。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合格资金账户是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与银行签约账户实名对应,符合本中心账户管理相关规定的资金账户。

第二章计息规则第四条本中心对会员资金账户采用积数计息法进行每日计息。

第五条积数计息法是指按前一日日初资金账户余额累计计息积数,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第六条资金账户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

利息金额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第三章结息规则第七条本中心对会员合格资金账户按季结息,计息截止日为每季度末月20日,按计息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期间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21日。

第八条本中心对会员资金账户进行结息时,如结息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例:二季度结息时,结息日6月21日为周六,则顺延至6月23日(周一)进行结息,在23日结息时,按3月21日---6月20日的计息数据为会员结息。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部门规定发生变化,本中心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计结息规则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本中心有权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计结息规则进行修订,但应提前公告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八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一、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计、结息规定(一)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邮政汇兑资金在人民银行贷方余额执行超额准备金利率,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金融机构存款的计、结息规定(一)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二)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三)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由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法人(农村信用社以县联社为单位),以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为原则,自行制定并提前告知客户。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日利率( )=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三)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四)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

人民币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则一、单位活期存款计、结息规定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存款均采用分段计息法。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提、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1日为结息日(21日日始入账)。

每日计息公式:利息=当日余额*当日挂牌日利率结息日利息:结息周期累计=利息第1日利息+第2日利息+……+第n日利息,n等于结息日前一日日利率计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2、单位保证金存款活期活期保证金存款计息方式同活期结算存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1日为结息日,以结息日对应的挂牌活期利率结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计息公式:利息=累计积数×结息日挂牌日利率例如:2014年8月3日开立担保保证金存款活期,金额4万元,利率0.385%,8月21日上调活期利率从0.385%上调为0.65%,8月31日又上调为0.75%,则9月21日结息为32.42元,计算如下:3、单位协定存款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协定金额,并约定违约时(即账户余额小于协定金额)所选利率类型(共9种利率类型可供选择);不违约时(账户余额大于等于协定金额)小于等于协定金额的利率类型(共9种利率类型可供选择)和大于协定金额的利率类型(共9种利率类型可供选择)。

系统做签约时,这三种情况的利率类型必须同时选择。

采用分段计息法,按日计提、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1日为结息日。

例如:2014年8月1日进行协定存款签约,保底额度50万元,违约利率类型选择“对公活期存款利率”,小于等于协定金额利率类型选择“同业存放活期存款利率”,大于协定金额利率类型选择“协定存款利率”。

该账户8月6日存入199998元,8月20日存入60万元,余额为799998元,则截止9月21日的利息700.52元。

(同业存放活期存款利率为0.72%,协定存款利率为1.265%,对公活期利率8月11日由0.385%上调为0.65%,8月31日又上调为0.75%,)则利息共计为:700.52元=363.19元+337.33元。

贷款计结息管理新版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新版制度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贷款计结息管理,推动业务规范运作,按照《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贷款计结息问题旳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换算公式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三条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合计帐户余额,以合计积数乘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算公式为:利息=合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合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逐笔计息法按预先拟定旳计算公式逐笔计算利息。

第一种计算方式:计息期为全年(月)旳,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全年(月)又有零头天数旳,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实际零头天数×日利率。

第二种计算方式:计息期所有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第二章贷款计结息第四条贷款按逐笔计息法、以实际天数计息,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拟定,方式有:按月结息、按季结息、按年结息,利随本清贷款还本时清息。

贷款按月结息旳,每月旳二十日为结息日;按季结息旳,每季度末月旳二十日为结息日;按年结息旳,年度末月旳二十日为结息日。

第五条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如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旳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法定利率调节,不分段计息。

第六条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拟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节,也可采用固定利率旳拟定方式。

根据贷款合同拟定旳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旳贷款利率计息。

实行按月、按季、按年调节利率旳,合同执行期间有利率调节旳,每满调节周期后,再按当时相应档次旳贷款利率拟定下一周期利率。

第七条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旳利息可按合同利率按月、按季、按年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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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银行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的公告
2005-09-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等有关规定,中国银行对存贷款计结息规则作了适当修订,现将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一)人民币存款
1、活期存款
(1)居民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

(2)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2、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六个期限档次(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

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3、其他存款
(1)除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外,其他各项存款的计结息规则维持原状,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存款利率上限执行。

(2)单位通知存款适用活期存款利率部分,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其他计结息规则不变。

(3)单位协定存款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其他计结息规则不变。

(二)人民币贷款
人民币贷款计结息规则维持不变。

二、执行时间
本规则自2005年9月2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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