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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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是指在电力市场中,各参与主体根据一定的交易规则进行电力现货交易的行为准则。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的建立和遵守,对于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电力现货市场交易中,各参与主体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垄断、操纵等不正当行为。

交易规则要求市场参与者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交易,确保各方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同时,交易规则还要求市场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及时获取并了解市场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交易决策。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市场的高效性和稳定性。

交易规则要求市场参与者按照一定的交易流程和程序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交易规则还要求市场参与者在交易中遵守约定的交易时间、交割方式、交易品种等,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交易规则还规定了交易中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交易的风险警示、交易的风险分担等,以保障市场的稳定运行。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还要求市场参与者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电力现货市场是一个受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监管的市场,市场参与者在交易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交易规则还规定了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责任和违约责任,以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应当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

电力现货市场是一个复杂的市场,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和修订交易规则时,应当广泛听取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交易规则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交易规则的制定和修订也应当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提高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交易规则的建立应当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市场的高效性和稳定性,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考虑市场参与者的意见和建议。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解读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解读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电力现货市场是指供应和需求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电力购销的市场。

以下是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解读:
1. 货源:电力现货市场的卖方是电力供应商,买方则是电力用户。

供应商是通过售电公司、发电企业、大型工业企业等进行电力供应的。

买方可以是工厂、企业、城市、居民等需求电力的单位或个体。

2. 交易方式: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边交易,即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和数量;另一种是集中竞价交易,即买卖双方通过竞价决定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的方式可以是线上交易平台,也可以是线下场外交易。

3. 交易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主体的准入规则、交易的时间和频率、交易品种和交易限制等。

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4. 价格形成机制:电力现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一般采用供需双方的价格意愿相匹配的方式确定。

一般情况下,卖方报出电力销售价格,买方报出电力采购价格,双方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最终的交易价格。

5. 交收方式: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收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实物交收,即由卖方提供实际的电力供应,买方通过输电线路接收电力;另一种是金融交收,即通过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交收。

具体的交收方式根据市场的设立和政策规定而定。

总的来说,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确保了市场的公平、公开和透明,为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交易平台,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供需的平衡。

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的实际案例

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的实际案例

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的实际案例在山东地区,电力现货交易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交易形式,具有广泛的应用。

下面将介绍一个关于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的实际案例。

该案例中的参与方包括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山东电力”)、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和能源服务商等。

在案例中,发电企业是一家具有一定规模的火电企业,该企业拥有一座装机容量为1000兆瓦的火电厂,每月可向电力市场供应约6000兆瓦时的电能。

而用电企业是一家大型工业企业,每月需购买约8000兆瓦时的电能。

该案例中的交易过程如下:1.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每日电力现货市场公告,公布当日成交需求、出清电价等信息,并征集用电企业的电力购买需求。

2. 发电企业根据自身发电能力和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当日供电计划,并向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报备供电计划。

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通过预测和调度模型,根据供需情况确定当日的出清电价,并将出清电价通知给发电企业。

4. 发电企业根据出清电价确定当日的售电价格,并向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报备售电价格。

5.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用电企业的报价和供电企业的报价,结合电力市场的供需情况,通过双边交易匹配,确定用电企业的购电价格,并将结果通知给参与方。

6. 用电企业根据结果支付购电款项,并提供购电的相关信息。

7. 发电企业根据用电企业的购电需求,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安排供电,并向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供供电信息。

8.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对交易进行监管,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通过电力现货交易,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进行灵活的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并降低电力交易成本。

同时,能源服务商可以参与交易过程,提供供需信息和交易咨询等服务。

总结起来,山东电力现货交易案例展示了电力市场的运作流程和参与方的角色。

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方式,可以实现供需的有效匹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山东电力现货 用电需求曲线允许偏差范围

山东电力现货 用电需求曲线允许偏差范围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是我国山东省的一个重要能源交易评台,为山东省及周边地区的用电需求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用电需求曲线是指一段时间内用电负荷随时间的变化规律,对于电力市场的运行和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对于用电需求曲线的偏差范围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一、用电需求曲线的偏差范围概述1. 用电需求曲线是指一段时间内用电负荷随时间的变化规律,包括日常的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等。

根据用电需求曲线的规律,电力市场可以进行合理的调度和管理。

2. 用电需求曲线的偏差范围指的是用电负荷与事先计划或调度的用电需求曲线之间的偏差范围。

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各种原因,用电负荷可能会与计划或调度的需求曲线有所偏离,为了保障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规定了偏差范围。

二、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对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的要求1. 在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对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要求参与市场的用电企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电负荷与计划或调度的用电需求曲线之间的偏差不得超过一定的范围。

2. 这一要求的制定旨在保障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防止因用电负荷偏差过大而引发的市场波动和供电不足等问题。

对于用电企业来说,合理控制和管理用电需求曲线的偏差范围,也有利于降低用电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合理控制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的重要性1. 合理控制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对于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和供需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过大的用电负荷偏差可能导致市场波动和供电不足等问题,对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甚至会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合理控制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也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对于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的要求,对于保障电力市场的稳定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积极意义。

四、如何合理控制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范围1. 用电企业可以通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用电,合理规划用电需求曲线,尽量减小用电负荷与计划需求曲线的偏差,避免因用电需求曲线偏差过大而引发的市场问题。

山东省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

山东省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鲁发〔2016〕33号)、国家《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018号)等文件规定,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输配电价改革目标和原则(一)改革目标转变政府监管电网企业方式,健全约束和激励电网企业制度,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形成保障电网安全运行、满足电力市场需要、促进电力用户合理负担、符合山东实际的输配电价机制。

(二)改革原则1.配套推进,强化监管。

输配电价改革应与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相互适应、配套推进,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则、机制建设为核心,通过转变政府价格监管方式,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2.促进发展,公平负担。

输配电价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引导电网企业合理投资,促进山东电网健康发展。

同时,应逐步反映各类用户、各电压等级输配电成本,积极利用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3.积极稳妥,切合实际。

输配电价改革应妥善化解各相关利益方的影响,既着眼长远,又符合山东实际,体现地方特色,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二、输配电价核定(一)核价范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网")为使用其经营范围内共用网络的用户提供输配电服务的价格。

(二)核价基础山东电网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

(三)核价内容根据国家《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规定,测算山东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其中:1.准许收入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价内税金2.输配电价(1)山东电网平均输配电价(含增值税)=通过输配电价回收的准许收入(含增值税)÷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量。

(2)在平均输配电价基础上,原则上按220千伏及以上、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不满1千伏五个电压等级制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相邻电压等级用户较少的,电压等级适当合并。

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
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6.16
•【字号】鲁发改能源〔2020〕786号
•【施行日期】2020.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关于印发《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华能山东发电公司、华电集团山东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公司、大唐山东发电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分公司、华润电力华东大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各市场主体: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关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电力市场建设决策部署,我们编制了《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山东电力现货交易规则

山东电力现货交易规则

山东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山东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简述1. 背景介绍山东电力现货交易是指在山东省范围内,以现货方式进行的电力交易活动。

这是一种市场化的电力交易方式,通过供求双方的自愿交易,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价值的体现。

2. 相关规则概述山东电力现货交易遵循一系列规则,以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以下是与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相关的几个规则的简要说明:交易主体•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为具备山东省电力现货交易资质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用户和电力交易服务机构。

交易方式•采用双边交易方式,即买方和卖方直接协商达成交易,也可以通过交易服务机构代理成交。

交易品种•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的品种主要包括日前市场、日市易、半小时市场等。

电力交易服务机构•电力交易服务机构是为交易双方提供撮合、结算、信息发布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其参与需要经过相关审批并获得许可。

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负责电力现货交易的日常管理、调度和结算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接受并处理交易双方的报价、撮合交易、计算结算结果等。

3. 举例说明下面通过一个示例来解释山东电力现货交易的具体运作:场景描述假设山东省内的一家发电企业A,希望以现货方式出售当日可用的电力,而一家用户公司B正好需要购买同日的电力。

交易流程(1)发电企业A通过电力交易服务机构向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提交卖方报价,包括出售电力的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2)用户公司B 通过电力交易服务机构向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提交买方报价,包括购买电力的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3)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根据报价情况进行撮合,若买方和卖方的报价满足交易条件,则成交。

(4)交易成功后,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将通知双方,并进行结算处理,包括计算交易金额、清算费用等。

(5)发电企业A向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提供相应数量的电力,而用户公司B向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支付相应金额的费用。

(6)电力调度与结算中心按约定时间向发电企业A 支付交易金额,同时将购买电力的信息通知用户公司B。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解读电力现货市场是指电力行业中,电力企业之间进行实物电力交易的市场。

其基本规则主要包括参与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规则等方面。

首先,电力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电力生产企业、电力消费企业以及和电力相关的第三方机构。

电力生产企业是指发电厂,可以进行电力的购买和销售;电力消费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居民用户等,可以进行电力的购买;第三方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交易所等,可以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和交易中介等。

其次,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双边交易和集中竞价两种方式。

双边交易是指电力生产企业和电力消费企业直接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电力交易;集中竞价是指电力企业通过交易所进行全市场的竞价,实现电力的供求平衡和价格的发现。

再次,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基础电量、峰谷电量和调峰电量。

基础电量是指每天24小时中除去峰谷时段的电量,一般用于满足基本的电力需求;峰谷电量是指每天24小时中高负荷时段和低负荷时段的电量,用于满足高峰和低谷时段的电力需求;调峰电量是指在峰谷电量之外的其他需求量,主要用于应对电力系统的调度和应急需求。

最后,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等方面。

交易时间一般按照每天24小时来划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参与方的议价能力进行确定,可以是固定价或浮动价;交易量根据电力企业的需求量和供应量来确定,可以是固定量或变动量。

总之,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对于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参与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和交易规则等方面的规定,可以促进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电力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为电力生产和消费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各参与方在电力现货市场中应本着公平、合作和诚信的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利益。

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电力用户直接与电力供应商进行电力交易,不经过电力交易市场的中介交易形式。

为规范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行为,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应当明确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交易场所、交易定价等内容。

一、交易主体二、交易方式1.双边交易:双边交易是指电力用户与电力供应商通过协商商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交易方式。

双边交易的原则是公平、公正、互利、自愿。

交易双方应当在交易前就电力价格、交易数量、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要素进行充分协商。

2.竞价交易:竞价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和电力供应商通过提交交易申报书,进行价格竞争,以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的交易方式。

山东省电力竞价交易可以分为定价和临时竞价两种方式。

定价竞价是指电力用户提前公告需求,由电力供应商根据供应能力和成本情况确定竞价底价,电力用户根据竞价底价进行竞价,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临时竞价是指电力用户在需求发生时,向电力供应商发出竞价邀请,供应商根据竞价邀请确定竞价底价,电力用户根据竞价底价进行竞价,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三、交易程序1.交易准备:交易准备包括交易需求确定和交易申报准备。

电力用户确定交易需求后,应当向电力供应商提交交易申报书,包括交易数量、交付时间、交易方式等要素。

2.交易订立:交易订立是指交易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协议的过程。

交易双方应当签订电力交易合同,明确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交易细则。

3.交割结算:交割结算是指交易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电力交割和款项结算的过程。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方式进行电力交割,并在完成交割后及时进行款项结算。

四、交易场所五、交易定价1.议标价:议标价是指交易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行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应当根据市场供需情况、交易条件等要素进行充分协商,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2.市场调出价:市场调出价是指电力供应商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成本情况调整交易价格的方式。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解读及报价策略精讲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解读及报价策略精讲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解读及报价策略精讲电力现货市场是一个由电力交易参与者在实时或近实时互相竞价和交易电力的市场。

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电力的市场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交易参与者可以根据市场规则和自身需求制定报价策略。

下面将对电力现货市场的规则进行解读,并介绍一些报价策略。

一、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解读1.市场参与者:电力现货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分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电力经营企业和市场运营商。

发电企业是市场的卖方,电力用户是市场的买方,电力经营企业是市场的中介,提供输电服务,市场运营商负责组织市场竞价、撮合交易等。

2.市场机制:电力现货市场主要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市场价格。

市场运营商发布市场规则和交易规则,参与者根据自身产能、需求以及市场价差等因素制定报价,市场运营商根据报价撮合交易,最终确定市场价格。

3.市场价格:电力现货市场的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环境因素、输电瓶颈等影响。

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供需关系的变化会导致市场价格的波动,市场参与者需要及时调整报价策略。

二、报价策略精讲1.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电力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市场参与者需要灵活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报价策略。

在市场供给过剩时,可以采取较低的报价策略吸引买方;在市场需求高峰时,可以采取较高的报价策略获取更高的收益。

2.考虑成本和利润:报价策略的制定需要考虑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情况。

企业在制定报价时,既要考虑到成本的覆盖,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同时也要兼顾盈利空间,获取更多的利润。

3.合理分析市场信息:市场价格的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市场参与者需要合理分析市场信息,把握市场动态。

通过分析市场供需关系、新闻政策等,调整报价策略,获取更好的交易结果。

4.参与市场竞价:参与市场竞价是获取更多交易机会的途径。

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自身电力产能和需求参与市场竞价,通过竞价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提高市场竞争力。

5.与其他参与者合作:在电力现货市场中,与其他参与者合作也是一种获取更多利润的途径。

山东电力现货场交易规则

山东电力现货场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2019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场成员 (3)第三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9)第一节市场准入 (9)第二节市场注册 (11)第三节代理关系建立与终止 (17)第四节市场主体停牌 (19)第五节市场退出 (20)第四章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 (23)第五章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 (26)第一节组织方式及交易时间 (26)第二节机组参数 (27)第三节日前机组运行边界条件准备 (30)第四节日前电网运行边界条件准备 (33)第五节事前信息发布和交易申报 (37)第六节市场力检测及缓解 (41)第七节日前电能量市场出清 (42)第八节特殊机组在日前电能量市场中的出清机制 (53)第九节日前电能量市场安全校核 (58)第十节交易结果发布 (58)第六章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组织 (59)第一节组织方式及时间 (59)第二节日内发电机组物理运行参数变化 (61)第三节日内机组运行边界条件准备 (62)第四节日内电网运行边界条件 (64)第五节日内机组组合调整出清与调度计划发布 (65)第七章实时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 (66)第一节组织方式及时间 (66)第二节实时市场运行边界条件 (66)第三节实时电能量市场出清 (69)第四节特殊机组在实时电能量市场中的出清机制 (70)第五节实时电能量市场安全校核与出清结果发布 (74)第八章市场偏差处理机制 (77)第一节发电侧市场偏差处理机制 (77)I第二节用户侧允许申报偏差外收益处理机制 (82)第九章辅助服务市场 (84)第一节辅助服务市场基本原则 (84)第二节调频市场要求 (86)第三节调频市场组织实施 (87)第四节调频服务考核 (91)第十章价格机制 (92)第十一章市场计量和抄表 (94)第十二章市场结算 (95)第一节结算原则 (95)第二节结算电价 (97)第三节结算流程 (97)第四节发电侧电能量批发市场结算 (101)第五节用户侧批发市场结算流程 (103)第六节辅助服务市场结算 (104)第七节综合结算 (106)第八节退补管理 (107)第九节平衡资金结算 (109)第十节电费收付 (112)第十一节其他结算事项 (112)第十三章信息披露 (115)第一节市场信息分类 (115)第二节信息披露管理 (117)第三节信息披露内容 (117)第四节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127)第十四章系统运行管理 (128)第一节技术支持系统 (128)第二节机组运行参数管理 (129)第三节机组调试管理 (130)第四节供热机组管理 (132)第十五章市场干预与管制 (134)第十六章市场争议处理 (138)第十七章信用管理 (139)第十八章附则 (140)附件1 术语定义 (141)II附件2 日前电能量市场申报信息表单 (148)附件3 电量数据拟合办法 (151)附件4 发电侧电量数据拟合办法 (153)附件5 AGC性能指标计算及补偿考核度量办法 (154)III第一章总则第1.1条[目的]为规范山东电力市场的运行和管理,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的稳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制订本规则。

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2019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 (4)第一节省间中长期交易 (4)第二节基数合约 (4)第三节中长期交易品种和周期 (5)第四节中长期合约要素 (7)第五节中长期合约分解曲线 (8)第三章双边协商交易 (10)第四章集中竞价交易 (11)第一节集中竞价交易要求 (11)第二节集合竞价交易组织 (13)第三节连续竞价交易组织 (14)第五章挂牌交易组织 (16)第六章基数合约转让交易 (17)第一节基数合约集中竞价交易 (18)第二节基数合约双边协商交易 (22)第七章中长期交易约束 (23)第一节交易价格约束 (23)第二节月度净合约量约束 (24)第三节月度累计交易量约束 (27)第四节交易电量约束 (28)第八章价格机制 (32)第九章计量结算 (33)第十章风险防控 (42)第一节市场履约风险 (42)第二节履约担保 (44)第三节强制措施 (49)第十一章附则 (50)附件1 术语定义 (51)附件2参考算例 (53)附件3中长期交易品种汇总表 (60)总则第1.1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依法维护电力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市场的开放、竞争、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17〕788号)以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1.2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相衔接的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

第1.3条[定义]本规则所称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年、月、周电能量市场交易。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不仅报道了电力市场的大量交易量,也由山东省发布了有关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细则。

首先,山东省电力市场必须依据《山东省电力销售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认真落实工作规定。

对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经营者要建立健全现货市场交易管理体系,严格管理,根据管理体系要求,定期审计,保障交易的公正、透明、稳定性。

其次,参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应完全接受市场交易规则所规定的交易办法,服从市场管理办法及电力销售特许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在市场上真实有效地办理交易手续,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最后,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要求参与交易者按照市场交易规则的规定进行交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交易秩序,不得具有不正当竞争、掠夺性定价行为。

此外,对涉及电力交易的有关细则,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开展及时的补充和完善,实施有效的监管。

总之,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定力求确保市场经营、交易安全,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精心制定的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山东省电力市场发展注入更多的积极力量。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

《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

附件3《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年6月为建设完善山东省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符合山东实际情况的电力现货市场,我们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个规则)。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鲁发〔2016〕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17〕788号)精神,制定两个规则。

二、《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共十八章,分别是:总则、市场成员、市场准入与退出、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组织、实时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市场偏差处理机制、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市场计量和抄表、市场结算、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市场干预与管制、市场争议处理、信用管理和附则。

主要内容概况如下:(一)总则明确了规则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市场架构、定义及实施主体等。

山东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包括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

现货市场采用“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架构。

现货电能量市场包括日前市场、日内机组组合和实时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目前仅开展日前调频服务市场。

(二)市场成员明确发电企业、用户、售电企业、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市场成员的权责。

市场的运营由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共同承担。

山东电力现货场交易规则

山东电力现货场交易规则

山东电力现货场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2019年6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市场成员 (3)第三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9)第一节市场准入 (9)第二节市场注册 (11)第三节代理关系建立与终止 (17)第四节市场主体停牌 (19)第五节市场退出 (20)第四章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 (23)第五章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 (26)第一节组织方式及交易时间 (26)第二节机组参数 (27)第三节日前机组运行边界条件准备 (30)第四节日前电网运行边界条件准备 (33)第五节事前信息发布和交易申报 (37)第六节市场力检测及缓解 (41)第七节日前电能量市场出清 (42)第八节特殊机组在日前电能量市场中的出清机制 (53) 第九节日前电能量市场安全校核 (58)第十节交易结果发布 (58)第六章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组织 (59)第一节组织方式及时间 (59)第二节日内发电机组物理运行参数变化 (61)第三节日内机组运行边界条件准备 (62)第四节日内电网运行边界条件 (64)第五节日内机组组合调整出清与调度计划发布 (65) 第七章实时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 (66)第一节组织方式及时间 (66)第二节实时市场运行边界条件 (66)第三节实时电能量市场出清 (69)第四节特殊机组在实时电能量市场中的出清机制 (70) 第五节实时电能量市场安全校核与出清结果发布 (74) 第八章市场偏差处理机制 (77)第一节发电侧市场偏差处理机制 (77)I第二节用户侧允许申报偏差外收益处理机制 (82)第九章辅助服务市场 (84)第一节辅助服务市场基本原则 (84)第二节调频市场要求 (86)第三节调频市场组织实施 (87)第四节调频服务考核 (91)第十章价格机制 (92)第十一章市场计量和抄表 (94)第十二章市场结算 (95)第一节结算原则 (95)第二节结算电价 (97)第三节结算流程 (97)第四节发电侧电能量批发市场结算 (101)第五节用户侧批发市场结算流程 (103)第六节辅助服务市场结算 (104)第七节综合结算 (106)第八节退补管理 (107)第九节平衡资金结算 (109)第十节电费收付 (112)第十一节其他结算事项 (112)第十三章信息披露 (115)第一节市场信息分类 (115)第二节信息披露管理 (117)第三节信息披露内容 (117)第四节信息披露监督管理 (127)第十四章系统运行管理 (128)第一节技术支持系统 (128)第二节机组运行参数管理 (129)第三节机组调试管理 (130)第四节供热机组管理 (132)第十五章市场干预与管制 (134)第十六章市场争议处理 (138)第十七章信用管理 (139)第十八章附则 (140)附件1 术语定义 (141)II附件2 日前电能量市场申报信息表单 (148)附件3 电量数据拟合办法 (151)附件4 发电侧电量数据拟合办法 (153)附件5 AGC性能指标计算及补偿考核度量办法 (154)III第一章总则第1.1条[目的]为规范山东电力市场的运行和管理,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市场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的稳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制订本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基 本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基 本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是指以电力作为交易品种的市场,是电力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是指在该市场中,交易各方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约定,以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透明和高效进行。

1. 市场准入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是市场准入规则。

该规则规定了哪些主体可以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一般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

市场准入规则的制定旨在保证市场的参与主体具备一定的电力生产、供应和交易能力,以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2. 交易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是市场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

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等内容。

交易时间指的是市场的开放时间,交易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双边交易等,交易品种则是指可交易的电力产品类型,交易价格形成机制规定了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一般包括市场供需关系、竞争程度等因素。

3. 交易合同规则交易合同规则是电力现货市场中另一个重要的基本规则。

交易合同规则规定了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易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交易合同规则的完善和执行,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 信息披露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是信息披露规则。

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市场参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包括电力供需情况、交易价格、交易量等。

信息披露规则的制定旨在提高市场透明度,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充分的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决策和交易。

5. 交易结算规则交易结算规则是电力现货市场中另一个重要的基本规则。

交易结算规则规定了交易双方在交易完成后的结算方式和流程,包括结算周期、结算方式、结算费用等。

交易结算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证交易款项的安全、交易结算的及时性具有重要作用。

6. 监管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是监管规则。

监管规则是指市场监管机构对电力现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规定,包括市场参与主体的准入、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市场秩序的维护等。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一、市场背景随着电力市场的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电力现货市场作为电力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电力市场的核心环节。

电力现货市场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市场目标电力现货市场的目标是为电力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一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交易平台,实现电力资源的有效配置,优化电力交易结构,提高电力市场运行效率,降低电力交易成本,促进电力供需平衡。

三、市场主体电力现货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和第三方交易机构。

其中,发电企业是市场的供应主体,用电企业是市场的需求主体,第三方交易机构则是市场的运营主体。

四、市场规则1. 交易方式:电力现货市场采用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即供需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竞价,最终以市场清算价成交。

2. 交易周期: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周期根据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确定,一般以日、周、月等为单位。

3. 交易品种: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基础电量、尖峰电量、谷电量等,以满足不同用电需求。

4. 交易价格: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供需紧张时价格上涨,供需宽松时价格下跌。

5. 交易规则: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方式、交易手续费等,以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6. 交易合同: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合同是供需双方达成交易意向的书面文件,包括交易量、交易价格、交割方式等内容。

7. 交易结算: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结算由第三方交易机构负责,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和及时到账。

8. 交易监管: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监管由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对市场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9. 交易风险管理: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风险管理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等,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降低交易风险。

10. 交易信息公开: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场参与主体公开,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参与度。

五、市场监管为保证电力现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包括:1. 市场准入:对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主体进行准入管理,确保市场参与主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用。

基于现货交易的直供电用户管理模式实践

基于现货交易的直供电用户管理模式实践

基于现货交易的直供电用户管理模式实践发布时间:2022-10-13T01:26:54.846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2年6月11期作者:龚学仲[导读] 电力现货模式下,直供电用户的用电模式改变,用户用电特性将直接影响月度结算电费,因此用电套餐的选择和用电特性的优化变得极为重要。

做为发电主体,火电厂深入研究现货规则,龚学仲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摘要:电力现货模式下,直供电用户的用电模式改变,用户用电特性将直接影响月度结算电费,因此用电套餐的选择和用电特性的优化变得极为重要。

做为发电主体,火电厂深入研究现货规则,不断优化机组电力现货交易管理模式;做为管理直供电用户的售电主体,借助中长期电量数据分析模型,火电厂在现货市场交易中探索出基于用电特性的直供电用户分层管理模式,实现了现货模式下电量管理与用户管理有机融合,不断扩大市场电量营销盈利空间。

关键词:电力现货;直供电用户;分层管理一、前言做为全国电力现货改革示范省份,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随着电改进程提速和双碳目标的下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不仅影响火电企业自身的经营策略,直供电用户的用电管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火电企业在做好机组电力现货交易的同时,应该深入研究中长期市场和零售市场,为直供电用户选择合理的套餐,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二、实施背景(一)现货交易改变直供电用户电费结算模式2021年10月22日,山东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有序推进销售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放开全部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相关机组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

同时取消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目录销售电价,相关用户不再执行政府定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

直供电用户用电费结算方式全部改变,由以往的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转变为市场电价。

(二)现货交易对用户用电特性提出更高要求开展电力现货交易之前,直供电用户执行电价根据电网峰谷电价上下浮动,谷段电价仅为平段电价的50%,部分直供电用户为降低生产成本仅在谷段用电,进入电力市场参与交易后,市场每日电价曲线与峰谷时段偏差较大,且谷段市场电价远高于之前的目录销售电价,导致谷段用户电费增加。

各地电力现货规则对比

各地电力现货规则对比

各地电力现货规则对比一、国内电力现货规则国内电力现货市场是指以电力发电企业为卖方,以用电企业为买方,通过现货市场交易的电力交易模式。

国内电力现货市场主要由中国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交中心)负责管理和运营。

国内电力现货市场的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品种以及交易规则等方面。

1. 交易方式:国内电力现货市场主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通过电交中心平台进行交易。

买方和卖方在电交中心平台上发布报价,系统根据报价进行撮合交易。

2. 交易时间:国内电力现货市场一般分为日前市场和日内市场。

日前市场交易主要是按照需求预测提前进行交易,而日内市场交易则是在实际用电需求出现后进行交易。

3. 交易品种:国内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基础电量和调峰电量。

基础电量是指按照需求预测交易的电量,而调峰电量则是指在实际用电需求超出预测范围时进行交易的电量。

4. 交易规则:国内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规模等方面。

交易对象主要是电力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交易价格则是由买卖双方通过竞价确定,交易方式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交易规模则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二、国际电力现货规则国际电力现货市场是指以国际间的电力交易为主体的市场。

国际电力现货市场的规则主要受各国电力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监管所影响。

国际电力现货市场的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时间、交易品种以及交易规则等方面。

1. 交易方式:国际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方式多样,包括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等。

场内交易是指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场外交易则是指通过私下协商进行交易。

2. 交易时间:国际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时间因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交易时间通常是在白天,即用电需求较大的时段进行交易。

3. 交易品种:国际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不同地区的电力产品,如风电、太阳能、水电等。

不同地区的电力产品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规模。

4. 交易规则:国际电力现货市场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规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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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年6月为建设完善山东省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符合山东实际情况的电力现货市场,我们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两个规则)。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鲁发〔2016〕3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17〕788号)精神,制定两个规则。

二、《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共十八章,分别是:总则、市场成员、市场准入与退出、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组织、实时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市场偏差处理机制、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市场计量和抄表、市场结算、信息披露、系统运行管理、市场干预与管制、市场争议处理、信用管理和附则。

主要内容概况如下:(一)总则明确了规则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市场架构、定义及实施主体等。

山东电力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包括电力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

现货市场采用“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架构。

现货电能量市场包括日前市场、日内机组组合和实时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目前仅开展日前调频服务市场。

(二)市场成员明确发电企业、用户、售电企业、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市场成员的权责。

市场的运营由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共同承担。

电力调度机构主要负责现货交易与电网运行密切相关的环节,负责现货交易组织、辅助服务交易组织、安全校核等工作。

电力交易机构主要负责与市场交易密切相关的环节,交易平台作为对市场主体服务的窗口,提供市场注册、交易申报、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等相关环节服务,并与其他技术支持系统实现对接。

(三)市场准入与退出明确市场准入、市场注册、代理关系建立与终止、市场停牌与退出等相关要求。

取得准入资格的市场主体均需在电力交易机构进行市场注册,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代理关系的确认。

市场主体违反交易规则及市场管理规定等,整改期间交易资格和交易权限全部或部分暂停。

暂停期间,该市场主体已签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所有市场义务仍需继续履行。

(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明确现货电能量市场与跨省区送电的衔接、与辅助服务市场的衔接,交易周期及方式,供热机组、核电机组、新能源场站、抽水蓄能电站、直调自备电厂等特殊机组参与市场的方式等内容。

现货电能量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模式,基于节点边际电价出清模式确定发用两侧现货电能量市场价格。

采用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方式,用户侧报量仅用于结算。

现阶段,跨省区输送电以政府间框架协议、国家跨省区分电计划以及省间市场化交易送电曲线等作为山东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的边界条件。

现货电能量市场与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分开运行,提供调频辅助服务的发电机组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设定的调频出力基值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出清,其发电出力作为市场价格接受者。

(五)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明确日前电能量市场交易方式、交易时间、机组参数管理、运行边界条件准备、交易申报、市场力检测及缓解、出清机制、安全校核和信息发布等交易组织实施内容。

日前电能量市场采用全电量申报、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开展。

在发电侧单边报价模式下,参与交易的发电企业申报量价曲线,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申报用电需求曲线即为其日前电能量市场的中标曲线,不申报价格。

按照调度机构的负荷预测,对发电企业的申报数据运用SCUC和SCED进行优化计算,出清形成日前发电计划和日前节点电价。

市场力防范主要采取以发电成本价格替代行使市场力机组报价措施。

(六)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组织明确日内机组组合调整交易的组织方式及时间、机组物理参数变化、机组运行边界条件准备、电网运行边界条件、机组组化调整与发布等内容。

日内机组组合采用基于日前封存的发电侧单边报价、全电量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

若电网运行边界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正常有序供应时,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最新的电网运行状态,在日前电能量市场确定的开机组合基础上,采用SCUC、SCED算法进行优化计算,对运行日或当日的发电调度计划进行调整,得到机组开机组合、分时发电出力曲线。

日前市场形成的交易出清结果(含价格)不进行调整。

(七)实时电能量市场交易组织明确实时电能量市场的组织方式及时间、市场运行边界条件、市场出清、特殊机组出清机制、安全校核与结果发布等内容。

实时市场采用基于日前封存的发电侧单边报价、全电量集中优化出清的方式。

根据最新的电网运行状态与超短期负荷预测信息,在日前电能量市场确定的开机组合基础上,以发电成本最小为优化目标,采用SCED算法进行优化计算,出清形成实时发电计划和实时节点电价。

(八)市场偏差处理机制发电机组发生实时运行时出现非停、发电计划执行偏差、降出力、提高最低技术出力、新能源场站功率预测准确率等情况,按照“两个细则”相关规定考核。

对供热机组供热流量偏差和电力负荷上下限偏差进行考核,对新能源场站发电计划允许偏差率外的收益和用户侧允许申报偏差外收益进行回收,费用纳入市场平衡资金。

(九)辅助服务市场明确辅助服务市场的参与成员、交易机制、考核补偿机制、费用分摊机制等内容。

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分开出清,参与调频市场的发电机组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

调频机组损失的市场机会成本由市场化用户承担,调频费用由所有发电企业(含省外来电)承担。

(十)价格机制现货电能量市场由调度机构实施集中优化,形成分时节点电价作为市场价格。

发电侧以其对应上网节点的节点电价作为现货电能量市场价格。

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的市场价格采用“发电侧加权平均电价”模式。

零售用户的市场价格按与售电公司签订的零售合同执行。

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边际出清方式形成,与电能量市场协调出清。

综合考虑发电企业运营、市场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设置市场申报价格上下限以及市场出清价格上下限。

(十一)市场计量和抄表明确对计量位置、计量装置、计量数据、抄表责任等的相关要求。

(十二)市场结算明确结算职责、结算单位时间、结算周期、结算模式、不平衡资金分摊、结算流程、电费退补等方面的内容。

对各类交易品种实行日清分、月结算、年清算,中长期交易合约按照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与日前市场、实时市场的偏差部分按照现货交易出清价格结算,日前市场发电侧按市场出清电量结算、用电侧按申报电量结算,实时市场电量发电侧按机组实际发电上网市场电量结算、用电侧按参与市场的用户的实际用电量结算。

建立市场运行费用平衡机制,不平衡资金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在市场主体间合理分摊,以月度为周期按比例分摊或返还。

不平衡资金主要包括:机组启动费、机组运行市场化考核费用、回收的用户侧市场化偏差超额收益、市场发用不平衡产生的损益、辅助服务费用等。

(十三)信息披露明确市场信息分类、信息披露责任、信息披露方式、信息披露内容等。

(十四)系统运行管理明确对技术支持系统、机组运行参数、机组调试和供热机组运行管理等相关要求。

(十五)市场干预与管制明确市场中止、市场管制的条件以及市场中止及管制情况、保供电时期下的处理原则以及事故及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控制原则。

(十六)市场争议处理明确市场主体之间、市场主体与市场运营机构之间争议的处理原则。

(十七)信用管理明确市场信用监管、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三、《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山东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共十一章,分别是:总则、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基本原则、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组织、基数合约交易、中长期交易约束、价格机制、计量结算、风险防控和附则。

主要内容概况如下:(一)总则明确了规则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定义及实施主体等。

山东电力中长期市场主要开展年度电量交易、月度电量交易和周电量交易,采用双边协商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方式。

交易曲线包括自定义曲线和常用曲线两类。

中长期电能量市场的交易标的包括年度优先发电量和政府基数合约以及市场合约电量。

交易的电能量合约作为结算依据。

(二)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方式明确与跨省区送电交易的衔接、基数合约、中长期交易品种和周期、中长期合约要素、中长期合约分解曲线等内容。

省间交易形成的交易结果和交易合约作为省内交易的边界。

政府部门下达年度基数合约电量年度总量,由电力交易机构分解作为发电企业的结算依据,优先发电量中的“以热定电”电量不得转让。

中长期合约要素至少应包括合约周期、合约电量、交易价格、分解曲线等要素。

常用曲线由交易机构发布,全省采用统一标准的分月、分日、分时曲线;自定义曲线由交易双方自主确定分月、分日、分时曲线。

双边协商交易是指市场主体之间自主协商交易合约周期、合约电量、交易价格、分解曲线要素。

交易标的为本年度次周开始的市场合约电量,以日历周为最小合约周期,采用自定义分解曲线。

集中竞价交易采用常用分解曲线,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两个阶段进行。

集合竞价阶段采用集中申报、集中撮合的交易机制,在连续竞价交易前完成。

连续竞价阶段采用连续申报、连续撮合的交易机制。

年度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标的为次年年度市场合约电量,包括三种常用分解曲线(Y+M+D1、Y+M+D2、Y+M+D3)形式;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后续12个月的分月市场合约电量,周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后续4周的分周市场合约电量,包括(M+D1、M+D2、M+D3)三种常用分解曲线形式。

挂牌交易采用挂牌摘牌的方式成交,交易电量按挂牌方的分解曲线形成分时电量。

交易标的为本年度次周至年底的市场合约电量,以日历周为最小合约周期,分解曲线采用自定义分解曲线。

基数合约转让交易在发电企业之间开展,无需进行曲线分解,可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交易标的为当年后续月份的分月基数合约电量。

(三)中长期电能量市场交易约束为控制市场价格风险,对市场交易价格设置上下限。

为控制交易风险,对中长期交易合同交易量、交易价格进行适当限制。

发电企业按照装机容量、参照历史发电利用小时数确定持有的市场电量上限,售电公司按照所代理用户的历史用电量确定持有的市场电量上限,参与批发交易的用户参照其历史用电量确定持有的市场电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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