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程序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流程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流程
首先,二审开庭前,法庭将通知被告和原告出庭,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庭,并携带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
同时,法庭也会通知辩护律师和公诉人到庭,确保双方在二审开庭时能够进行充分的辩论和质证。
其次,二审开庭开始后,法庭将首先宣布开庭程序,并介绍审判人员、书记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等相关人员。
随后,法庭将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一审判决有异议。
如果有异议,法庭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质证和辩论。
接着,法庭将对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进行审查,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法庭将依法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深入审理,核实证据、调查事实,并听取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意见。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将严格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确保审判公正、公开、公平。
最后,法庭将进行合议庭讨论,审判人员将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最终形成二审判决结果。
法庭将宣布二审判决结果,并
说明理由。
如果判决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法庭将依法作出改判。
二审判决结果为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刑事案件二审开庭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和再审过程,法庭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审判公正、公开、公平。
在二审开庭流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准备,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辩护材料,积极参与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法庭也将严格依法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形成公正的二审判决结果。
二审开庭有哪些流程呢
二审开庭有哪些流程呢二审开庭是指在一审判决后,当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的再审审理程序。
以下是二审开庭的一般流程:一、庭前准备阶段:1. 受理上诉材料:法院收到上诉请求后,会进行材料审核,确保符合上诉条件。
2. 通知双方当事人:法院会向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发出开庭通知,告知开庭日期、时间和法庭地点。
3. 备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会准备相关证据、辩护词等。
二、开庭准备阶段:1. 法庭组织:开庭前,法庭组织人员会做好庭审准备工作,包括核实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身份等。
2. 调解:法院开庭前会进行调解,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终止审理。
3. 庭前会议:在开庭前,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进行庭前会议,讨论争议焦点、证据的认定等。
三、开庭审理阶段:1. 司法警察开庭:法庭开庭前,司法警察会宣布法庭进入审理状态,要求参与人员遵守法庭规则。
2. 法庭宣读案情:法院会宣读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的双方、争议焦点、上诉理由等。
3. 当事人陈述意见: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争议焦点、证据等进行陈述和辩论。
4. 证人证言:法庭会传唤相关证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询。
5. 鉴定、勘验:如有需要,法庭可以组织鉴定人对涉案物品或场所进行鉴定、勘验,并将鉴定结论作为证据。
6. 辩论: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进行口头辩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7. 法庭质询:法官有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询,核实事实和证据。
8. 审理结束:当法庭认为已充分审理时,宣布审理结束。
四、定期审判阶段:1. 开庭长宣布中止审理:如有需要,法庭可因故、证人或鉴定人无法到庭等原因宣布中止审理,并约定下次开庭时间。
2. 补充证据:中止审理后,双方当事人有权提供额外证据。
3. 再审查:在中止审理后,法庭会再次审查案件,并进行辩论、质询等环节。
五、宣判阶段:1. 法官宣布休庭:法庭会通知双方当事人休庭时间,休庭期间法官进行案件审议。
2. 法庭宣判:法庭再次开庭,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并对判决进行解释。
第二十二章 第二审程序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诉讼案件 审判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一)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
案件所涉及的诉讼标的相同. 第一审程序是第二审程序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民事诉 讼法"第二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适用第一 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案件的审理方式上有差别. 在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一审案件的审理, 需要对案件作出判决的,都必须以开庭的方式进 行审理.而在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 理,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等实际情况, 决定是开庭审理还是径行判决. 所作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一审裁判在上诉期间为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上诉,一审的判决 在二审期间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裁判是发生 法律效力的裁判.
二,二审案件审理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 15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 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 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 判决,裁定. 由此可见: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庭. 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开庭审理为原则,不 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开庭审理为原则,不 开庭审理为例外.
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两者的职能有差别. 两者的审判组织不同. 案件的审理方式上有差别. 所作裁判的法律效力不同.
程序发生的基础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基于当事行使上诉权对一审裁 判不服提起上诉而发生,第一审程序则是基于当 事人行使起诉权实施了起诉行为而发生. 当事人提起诉讼程序的理由不同. 起诉的理由是当事权利或权益受到侵害或者 与他人发生争议;上诉的理由则是对一审法院的 裁判不服.因此,第二审程序的审理的范围与第 一审程序审理的范围也就有所差别,它不仅涉及 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进行认定,而且涉 及对原审法院裁判的评价.
刑事诉讼二审程序是如何的
刑事诉讼⼆审程序是如何的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审程序是怎么⼀回事呢?现在,店铺⼩编将在下⽂就第⼆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审判⽅式和审理结果等内容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刑事诉讼⼆审程序是怎么⼀回事?⼀、第⼆审程序的提起(⼀)抗诉地⽅各级⼈民检察院对同级⼈民法院第⼀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级⼈民检察院。
原审⼈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级⼈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
上级⼈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民检察院。
(⼆)上诉被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通过原审⼈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民法院应当在三⽇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级⼈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民检察院和对⽅当事⼈。
被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直接向第⼆审⼈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审⼈民法院应当在三⽇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民法院送交同级⼈民检察院和对⽅当事⼈。
注意:上诉的提起⽅式可以⽤书⾯⽅式或⼝头⽅式。
⼆、第⼆审程序的审判原则(⼀)全⾯审查原则第⼆审⼈民法院应当就第⼀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法律进⾏全⾯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审查,⼀并处理。
实体性审查是指第⼆审⼈民法院对于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审查下列主要内容:1、第⼀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证据之间有⽆⽭盾;2、第⼀审判决适⽤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3、在侦查、起诉、第⼀审程序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4、上诉、抗诉是否提出了新的事实和证据;5、被告⼈供述、辩解的情况;6、辩护⼈的意见以及采纳的情况;7、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裁定是否适当;8、第⼀审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意见。
(⼆)上诉不加刑原则第⼆审⼈民法院审判被告⼈或者他的法定代理⼈、辩护⼈、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的刑罚。
二审开庭流程
二审开庭流程二审开庭是指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移交二审法院进行再审的程序。
二审开庭是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重要环节,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二审开庭的流程。
一、开庭准备。
1. 审理法官准备,在开庭前,审理法官需要对案件材料进行认真研究,了解案情及相关法律条文,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 当事人准备,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与其律师进行充分沟通,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观点。
3. 法庭准备,法庭需要提前做好开庭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庭审时间、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律师、准备庭审记录等。
二、庭审程序。
1. 宣布庭审开始,庭审开始前,法官会宣布庭审开始,并介绍本次庭审的相关情况。
2. 当事人陈述,原告和被告可以依次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意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
3. 证人证言,如有证人需要出庭作证,法庭会安排证人进行证言,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可以对证人进行质询。
4. 质证和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可以就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对对方的辩护意见进行辩论。
5. 法庭质询,审理法官可以对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提出问题,进一步了解案情和相关事实。
6. 结案陈词,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可以进行结案陈词,总结自己的诉讼请求和辩护观点。
三、庭审结束。
1. 宣布庭审结束,庭审进行完毕后,法官会宣布庭审结束,并告知相关当事人和律师将在何时作出判决。
2. 判决结果,二审法院将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判决结果。
3. 法庭记录,法庭会对庭审过程进行记录,形成庭审笔录,作为判决依据。
以上就是二审开庭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二审开庭过程中,当事人和律师需要充分准备,严格遵守法庭规定,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和判决。
马工程《刑事诉讼法》15章刑事第二审程序
(二)提起抗诉期限为5日
(三)上诉能否撤回? 《刑诉法解释》第305条 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 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 上诉案件审理。
西方国家称之为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即当为被告人利益申请救 济程序时,经审理作出的裁判,不得变更为对被告人更为不利。
但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无论被告人方 是否上诉,都不适用。 具体含义(P303)
2、上诉不加刑的具体适用:
同一刑种,不得加重刑罚的数量; 不得改变刑罚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
(3)辩论终结后,上诉人(被告人)有权进行最后陈述。
注意:没有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可以不参加法庭辩论,但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三、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1.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
当的,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注意:民事诉讼用判 决)。 2.直接改判
第四节 第二审案件的审判
一、第二审案件的审判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 是指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或抗诉案件,应当对原判认定案
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抗诉范围的限制。 全面审理范围包括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上诉、抗诉涉及、
未涉及部分、事实部分、法律部分、实体法、程序法适用。 体现在:《刑诉法解释》第311条
足为由发回重申;依法必须改判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3、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意义
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保证两审终审制的实施; 有利于及时救济错误判决,保证审判公正; 有利于增强一审法院的责任心,提高一审案件的审判质量; 有利于促使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审民事开庭流程的规定
二审民事开庭流程的规定二审民事案件开庭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确认开庭时间地点和主审法官在二审民事案件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后,法院会发出传票通知诉讼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
在开庭前,需要确认主审法官以及其他相关审判人员的信息。
二、开庭前准备工作在开庭前,法院会准备好庭审记录、证据材料、法律依据等相关文件,确保庭审的进行顺利。
当事人和代理人也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辩护材料和证据,以应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庭审程序1.开庭宣告:法庭主审法官在开庭前宣布法庭开庭,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应起立。
2.询问当事人和代理人:法庭主审法官会确认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并询问是否有异议。
3.检查相关证据:法庭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检查,确认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当事人陈述事实和证据: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机会陈述事实并出示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5.质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法庭也可以提问质证。
6.辩论: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争取有利于自己的结果。
7.律师意见:双方律师也可以在适当时机提出意见,并对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8.法官质询:法庭主审法官可以就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向当事人和代理人提问,以澄清事实和问题。
9.结案陈述: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针对对方的陈述和辩论进行结案陈述,总结自己的主张。
10.结案陈词:法庭主审法官会宣布结案陈词,确认庭审结束。
四、庭审结束及判决流程1.撤庭:法庭主审法官会宣布庭审结束,并通知当事人和代理人撤庭。
2.记录准备:法院工作人员会将庭审记录整理并准备好。
3.裁判宣布:法庭主审法官会在庭审结束后,根据法律和事实情况做出裁判,并在法庭上宣布判决结果。
4.立即送达:法庭将裁判书立即送达各方当事人,并告知上诉程序。
以上是二审民事案件开庭流程的基本环节,具体操作可能根据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院和当事人应遵守程序规定,确保庭审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
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
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是指当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当事人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
以下是行政诉讼二审的流程:
一、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当事人应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决后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应包括上诉状正本和副本,副本份额与被诉讼人数相同,并应提供证据材料。
二、上级法院是否受理
上诉状递交后,上级法院会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上级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则会受理上诉状,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诉讼人提交答辩状和相关证据。
三、开庭审理
上级法院在接到答辩状后,会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当事人和证人到庭作证。
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并提交证据,进行辩论。
四、上级法院的判决
上级法院在庭审后会作出判决,如果认为一审判决有误,可以改判或者撤销一审判决,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新的判决。
判决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当事人。
五、判决的执行
上级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书的内
容履行义务。
如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二审程序及流程
二审程序及流程
二审程序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程序。
以下是二审程序的流程:
1. 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 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宣判。
3.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或咨询专业律师。
第12节 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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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诉的撤回 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后, 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依法提起上诉后,在 二审法院作出裁判前, 二审法院作出裁判前,要求撤回自己上诉的诉 讼制度. 讼制度.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上诉,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上诉, 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二审法 院裁定上诉人不准撤回上诉的,诉讼继续进行; 院裁定上诉人不准撤回上诉的,诉讼继续进行; 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 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同 时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五,上诉案件的裁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 为原判决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 为原判决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 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依法改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 2.依法改判.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对 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 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错 误的, 误的,二审法院在确认一审判决的认定的事实 的同时,依法改判, 的同时,依法改判,以纠正原判决在适用法律 上的错误.同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上的错误.同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 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在 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2.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郑某诉刘某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郑某不服提出上诉. 郑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 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 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二审法 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院采取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直接改判离婚, A.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 解决 直接改判离婚, B.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 判决 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 C.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解决离 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 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调解不成的, 发回重审 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 D.只对离婚事项作出判决,子女抚养和财产 分割问题发回重审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四、二审的审理程序★★★(表-106)
方式
(刑诉法第223条、《高法解释》第317、318条)
②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仍应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高法解释》第312条)★★
三、上诉不加刑原则★★★(表-105)(刑诉法第226条、《高法解释》第325条)
②附带民事诉讼的计算:一并审理的:按照刑诉计算——10天、5天;分开的审理:也按照刑诉计算——10天、5天。(刑诉法第219条、《高法解释》第301条)
撤回(《高法解释》第304、305、307、308条)
①上诉期限内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②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审查。如果认为原判正确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主要内容:上诉和抗诉;全面审查原则;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程序;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二审的审理结果;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核心考点:上诉和抗诉;上诉不加刑;二审的审理方式;二审的审理结果
一、上诉和抗诉★★★(表-103)
上诉
抗诉
主体
①独立的上诉主体: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13章 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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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申请出示、
宣读、播放第一审审理 期间已经移交给人民法院的证据,
由法警 交由申请人宣读; (3)法庭辩论阶段,上诉案件,应当先由上诉人、辩护人 发言,再由检察人员发言;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人员 发言,再由被告人、辩护人发言;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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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韩文、关飞爆炸一案依法开庭 审判,判决韩文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关飞犯爆炸罪, 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当庭宣告判决后,市中级法院将判 决书于送达了当事人以及支持公诉的某市人民检察院,被 告人关飞当庭表示不上诉,市中级法院于判决书送达后第 3 天将被告人关飞交付执行。被告人韩文的辩护人李凤未 与韩文交换意见,为了维护被告人韩文的合法权益,以量 刑过重为由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害人马云 以对被告人韩文量刑过轻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辩护人和被害人提出的上诉后,要求 市中级法院将与原审被告人韩文有关的诉讼材料予以移交, 同时将对被告人关飞的判决交付执行。省高级法院依法组 成合议庭,经过书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对上诉人韩文犯 罪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量刑过轻,遂做出 二审判决,上诉人韩文犯爆炸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执行。 问:本案二审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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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程序 1.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案件包括三种,一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
是事实不清、运用证据争议很大的案件;三是一审判处死刑立即 执行的二审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除参照第一审 程序的规定外,还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1)法庭调查阶
二审的程序流程
二审的程序流程二审是指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经过上诉程序转到二审法院进行再审的程序。
二审程序主要包括上诉受理、双方举证、辩论、判决等环节。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二审的程序流程。
一、上诉受理上诉受理是指二审法院受理上诉人提出的上诉书并进行审查确认。
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人必须向二审法院递交上诉书,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复审。
同时,上诉人必须缴纳上诉保证金,才能使上诉成立。
二审法院同时会通知被上诉人,让其提出答辩。
二、举证举证是指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以支持其主张。
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是,证据应当具有与案件有关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应当足以推翻相反的证据或观点。
在举证过程中,法院也会调取相关证据以加深对案情的了解。
三、辩论辩论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就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争执问题进行互相辩论、辩驳的过程。
在二审程序中,辩论的重点是对一审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的地方提出质疑,并就相应的依据进行辩论。
在辩论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尊重对方意见,避免过激争吵。
四、判决判决是二审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对案件认定、适用法律、裁定民事赔偿或刑罚等的决定。
在进行判决之前,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意见,并对当事人的诉求和辩论理由进行深入的审议。
判决无论是对上诉请求支持、驳回或改判,均应具有明确的法理依据和事实佐证。
综上所述,二审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双方当事人在程序规定的各环节中进行证据、意见等的表述与交流,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并在法律条款的保护下,实现公平正义。
这也正是二审程序的价值所在。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第十三章)第1页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第一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一、提起上诉的条件考点一 :上诉条件注意:1.有上诉权的人当事人,有独三,被判决承担责任的无独三,法定代理人,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经过同意的诉讼代表人2.上诉期间的计算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间为10日,从裁判送达之次日起计算。
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都届满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
共同诉讼人上诉期间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来计算上诉期;普通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则分别计算。
3.注意上诉期间内某些特殊情况的处理(1)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一审法院做裁定(2)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一审法院做裁定(3)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应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4)一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有错误4.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例题·单选题】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 市B 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 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3-41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 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B 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B 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答疑编号506066113101]【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审判监督程序。
选项A 错误。
人民法院无权收回其已经公示的判决书。
如果认为判决书有错误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选项B 错误,选项D 正确。
二审法院判决书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审法院判决书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嘿,宝子们!今天咱们来唠唠二审法院判决书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呀。
这可都是干货呢!**一、二审法院判决书的流程**1. 受理上诉哎呀呀,当一审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时候呢,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啦。
这时候,上诉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哦。
这个时间可是很重要的呢!一般来说,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来,错过了可就麻烦啦!哇,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呀,会进行审查。
如果符合上诉的条件呢,就会受理这个案子啦。
2. 组成合议庭受理之后呢,法院会组成合议庭来审理这个案子。
合议庭呀,可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哦。
一般是由三个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呢。
他们会对这个案子进行全面的审查呀,包括一审的证据、审理过程、适用的法律等等。
这一步可严谨啦!3. 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哇哦!接下来就有两种审理方式啦。
一种是开庭审理,就像一审那样,双方当事人都到法庭上,进行陈述、辩论,提供新的证据等等。
还有一种呢,是书面审理。
如果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呀,合议庭觉得不需要开庭就能审理清楚的话,就会采用书面审理啦。
不过呢,不管是哪种方式,都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地做出判决呢!4. 评议和宣判在审理结束后呀,合议庭的成员们就会进行评议啦。
他们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讨论这个案子该怎么判呢。
这个过程也是很严肃的哦!最后呢,就会做出二审判决,并且进行宣判啦。
宣判的时候呀,当事人就会知道二审的结果啦。
**二、二审法院判决书的注意事项**1. 上诉期限的注意哎呀,前面也提到了上诉期限呢。
这个真的很关键呀!如果因为自己的疏忽错过了上诉期限,那就只能接受一审判决的结果啦。
所以呢,当事人一定要清楚知道上诉期限是多久,并且要在这个期限内把上诉状提交上去呢!2. 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在二审过程中呢,新的证据有时候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哦。
所以呀,当事人如果有新的证据,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收集和提交呢。
而且呀,这些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呀!哇,要是提交了不符合要求的证据,可能就不会被采纳啦,那多可惜呀!3. 法律适用的关注二审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呢,会对一审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
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有哪些步骤
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有哪些步骤在民事诉讼中,当一审判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存在错误,就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程序是对一审程序的再次审查和纠正,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民事诉讼的二审程序究竟有哪些步骤呢?首先,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上诉的请求应当明确具体,例如要求撤销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
上诉的理由应当围绕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程序方面存在的错误进行阐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其次,受理上诉。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案件后,会对上诉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如果上诉符合法定条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上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超过上诉期限、上诉状内容不符合要求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然后,组成合议庭。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一般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合议庭的成员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判人员的工作安排确定。
接下来是审理前的准备。
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
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法庭程序对于二审开庭审理至关重要。
下面将简要介绍二审开庭审理的法庭程序。
1. 准备阶段在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对案件材料进行研究和整理,了解一审判决结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等。
2. 开庭准备在二审开庭审理的前一天或者当天,法庭方面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庭审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准备好必要的文书,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出庭。
3. 开庭审理二审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法庭宣布开庭:法庭在开庭时间宣布开庭,使所有在庭的人员做好准备。
法庭宣布开庭:法庭在开庭时间宣布开庭,使所有在庭的人员做好准备。
- 案件调查:法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案件调查:法官可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事实进行进一步调查。
- 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对方的诉辩意见进行反驳。
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人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对对方的诉辩意见进行反驳。
- 法庭询问:法官可能会向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询问。
法庭询问:法官可能会向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询问。
- 证据呈递与质证:双方当事人可以逐一呈递相关证据,并且进行证据的质证。
证据呈递与质证:双方当事人可以逐一呈递相关证据,并且进行证据的质证。
- 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以强化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 法庭作结:法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最终的裁决。
法庭作结:法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最终的裁决。
4. 法庭裁决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法庭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
二审判决结果可能会与一审判决结果一致,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上是二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的简要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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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诉与抗诉
一、上诉与抗诉的相同点 1、效力相同 二者均可引起人民法院的二审。 [注意] (1)对于检察院的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 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 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2)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和他们的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 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 2、审理的法院相同
[注意] (1)在民事诉讼中,第二审的审理应当围绕当 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第一审判 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 他人利益的,第二审的审理范围可以不受上诉请 求范围的限制。 (2)在行政诉讼中,第二审法院应当对原审法 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 审查。
抗诉案件的撤回
1、在抗诉期内撤回,一审法院不再向上一级法院移送案 件。 2、如果在抗诉期满后二审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 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准许。 3、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抗诉 案件,按撤回抗诉处理。 (三)撤回上诉、抗诉后一审裁判生效的问题 1、期满前撤回,一审裁判在上诉、撤诉期满后生效。 2、期满后撤回,二审法院准许的,一审裁判应当自二审 法院裁定书送达原上诉人或者抗诉的检察机关之日起生效。
2、上诉不加刑的刑包括三个内容:刑种、刑 期、刑罚的执行方法 上诉不加刑中的刑既包括主刑刑期,也包括附 加刑刑期。 上诉不加刑的刑还包括刑罚的执行方法,取消 考验期或延长考验期,都属加刑。
(二)上诉不加刑的具体规则
(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 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只对 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 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 下,可以改变罪名。
3、上诉、抗诉 的期限相同。 [注意] (1)刑事诉讼 中的上诉期限与 民事诉讼及行政 诉讼不同。
判决的 民诉判决上诉 上诉、 期限为15日, 抗诉期 裁定上诉期限 为10日。当事 限为10 人只能对不予 目;裁 受理、管辖权 定的上 异议、驳回起 诉、抗 诉三种特定的 诉期限 裁定上诉。对 为5日。 其他民事裁定
二、上诉与抗诉的不同 1、主体不同(上诉权人的范围) 享有上诉权的主体 1、在我国,有权对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人员有自诉 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 辩护人、近亲属。 2、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对判 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但不影响刑事 判决、裁定的效力。 3、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只享有向 人民检察院请求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的权利,但不 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2.二审抗诉的主体: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
撤诉:必须 经过审查
.
事实不清
不许
审查
上诉人撤诉 (只能是开庭前) 事实 清楚
定罪量刑 适当
准许
过重 定罪量刑 不当 过轻
不准许
可以 准许
上诉案件的撤回
1、期满前的撤回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2、期满后的撤回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二审法院 进行审查: (1)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 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 (2)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 罪判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 照上诉程序审理。
(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 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 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 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 刑考验期。 (五)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 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 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 人的刑罚。
(二)含义 “全面审查”包括: 1、事实和法律; 2、实体和程序; 3、共同犯罪; 4、刑事和附带民事诉讼。 “全面审查”主要针对三类案件: 一是普通刑事案件; 二是共同犯罪案件; 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1、对于第一类案件,第二审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 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的审查,不受上诉或者 抗诉范围的限制,即所谓的全面审查。 2、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 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对于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不论是对附带民 事诉讼部分的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还是对刑事部分 的判决、裁定提出的上诉,抗诉,二审法院都应当全案审 查。
明确并扩大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范围
(一)开庭审理 1、必须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 将第一百八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第 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 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 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2、将第一百八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修改 为:“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 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 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 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 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 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3、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和没有对其他判 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 可以参加法庭辩论,委托辩护人辩护。
避免发回重审“踢皮球”
将第一百八十九条改为第二百二十五条,增加 一款,作为第二款:“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 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 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 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理期限
将第一百九十六条改为第二百三十二条,修改为: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 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 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 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不准上诉。
行政诉 讼判决 上诉期 限为15 日,裁 定上诉 期限为 10日。
(2)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的确定 ____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裁定的上诉,抗诉期 限,应当按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 ____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 上诉期限应当近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 执行.
4、上诉与抗诉的对象一样 (1)上诉和抗诉都只能针对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一审未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2)对于决定、调解不能提出上诉、抗 诉。
二、审判地点 二审法院 原审法院 案发地法院都可
三、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1、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护原判 2、依法改判 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1)维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 (2)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或者 查明后改判 (3)法律适用不当:应当改判 (4)一审程序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将第一百九十八条改为第二百三十四条,修改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 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 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 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 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 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加刑原则 (一)含义 1、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仅有被告 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 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但如果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该原则的限制。 将第一百九十条改为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 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 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 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 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二审上诉路径
上诉 二审法院 当事人 3 天 并 副 本 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 3 天 报 送
3 天 报 送 上诉 当事人 一审法院
二审抗诉路径图
出庭 上级检察院 抄 送 抗 诉 书 抗诉 一审检察院 一审法院 上级法院
报 送 案 卷
5、期满前撤回与期满后撤诉
撤回:以最后一 次意思表示 为准; 上 诉 人 撤回:应当 准许 检 察 机 关 撤诉:可以准许
2、理由不同 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诉; 抗诉必须是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 3、提起方式不同 上诉的提起方式:书面或口头 抗诉的提起方式:不能用口头方式,应提交抗诉书。
4、上诉、抗诉途径不同 上诉的途径: 既可通过原审法院提出, 也可直接向二审法院提出。
抗诉的途径: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书, 并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不能直接向二 审法院提出。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原则
一、全面审查原则 1、全面审查原则是指二审法院需要对收到的上诉、 抗诉案件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对第一审判决所 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 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 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也应当对 全案进行审查。
第三节
.
抗 诉
第二审的审理方式及审理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