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关于对拟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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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

财政部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
正文:
---------------------------------------------------------------------------------------------------------------------------------------------------- 财政部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
你们《关于政府投资补助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请示》(二重发[2009]187号)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财政资金再拨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或作其他账务处理。

二、资金拨付前后,集团公司应当依法通过子、孙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权益”的原则,落实应当享有的股东权益,以确保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结束——。

富春环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富春环保: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20-00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2017年2月15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拟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上述担保将于2020年2月14日到期。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常安能源已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常安能源产能规模,保证园区下游企业的供热需求和项目扩建的资金需求,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合计为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本次为常安能源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2020年2月15日起三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南通常安能源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4年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1091491959G住所:海安市城东镇姚池路(东)18号法定代表人:钱剑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热电生产;蒸汽发电(凭许可证经营);煤渣、煤灰销售;污泥处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 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第五号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适用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的,适用本公告格式。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XXXX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履行的审议程序●特别风险提示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1.简述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各方当事人名称及资助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用途及担保措施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议案的表决情况,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有关部门批准等。

3.简述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是否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明确披露是否不属于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

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1.被资助对象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说明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例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2. 被资助对象为自然人的,披露其姓名、主要就职单位等基本情况,以及具有偿债能力的证明。

3. 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披露其失信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4.应当说明被资助对象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如存在,应当披露具体的情形。

5.为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披露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模板】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模板】
证券代码:002479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19-002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民生证券:杨任重
时间
2019年9月2日
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董事会秘书:胡斌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介绍
1、公司收购铂瑞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计85%股权是基于哪些因素考虑?
答:公司此次收购铂瑞能源主要是基于以下因素考虑。首先铂瑞能源是一家在电力行业建设具有丰富经验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废热以及废物综合利用等,这与公司的战略和主业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协同性;其次收购铂瑞能源将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丰富和完善公司产业链,夯实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最后对铂瑞能源的收购完成将使公司的产业规模将得到快速提升,有利于为公司循环经济固废处置业务的推广提供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开发园区公用储能项目和新能源项目提供广阔的平台。
4、请润1.25亿元,今年上半年已实现归母净利润1.34亿元。到目前为止,今年上半年的增长逻辑依然没有改变。
5、请介绍下**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
答: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是公司与光大国际合作项目,公司持股51%。本次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在**市**区渌诸镇阆坞村、政府规划的富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设一座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2台处理量为
2、公司本次8.5亿元收购铂瑞能源股权,请问资金来源是什么,公司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准备?

002479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2479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151,826.8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26,147.3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0.36%。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24,675.37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82.12%。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29,147.61万元。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37,593.2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22,087.2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2.70%。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61.6%。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较大幅度增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提高。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富春环保投资活动收回资金3,721.1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29,147.61万元。

2023年三季度富春环保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18,635.11万元,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所提供的资金满足了投融资活动对资金的需要。

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4,233.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060.05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2.51倍。

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47.6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6,755.2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3.96%。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报表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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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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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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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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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性生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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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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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或股本)
48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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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支出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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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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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27
3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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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
会小企03表
报送日期: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本月金额
本年累计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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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0.00
0.00
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
0.00
0.00
支付的职工薪酬
4
0.00
18
0.00
0.00
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号填列)
19
0.00
0.0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
0.00
0.00
加:营业外收入
22
0.00
0.00
其中:政府补助
23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富春环保: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暨关 2011-01-27

富春环保: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暨关 2011-01-27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11-015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2010年8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9号文核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32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48.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771.19万元。

超募资金为94,288.19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年9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5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8,6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本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充分利用富春环保自身在电力、蒸汽生产及供应等方面所具备的规模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完善公司产业链,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24,5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

该收购实施后剩余超募资金41,188.19万元。

002479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002479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5,059.2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820.91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21倍。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二、成本费用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成本为88,142.7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1,462.3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3.13%。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38.8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40.83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42.35%。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营业收入也有所下降,但企业的营业利润却不降反增,企业采取了紧缩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盈利水平的政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注意收入下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5,372.0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4,638.7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5.81%。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1%,与2022年三季度的3.96%相比有所提高,提高0.95个百分点。

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水平也在提高,管理费用增长比较合理。

2023年三季度财务费用为2,178.1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447.2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1%。

三、资产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存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出现不合理增长。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的同时收入却在下降,资产的盈利能力明显下降,与2022年三季度相比,资产结构偏差。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赖于短期债务融资活动的支持。

企业负债经营为正效应,增加负债有可能给企业创造利润。

五、盈利能力分析富春环保2023年三季度的营业利润率为11.74%,总资产报酬率为8.46%,净资产收益率为10.87%,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5.01%。

富春环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富春环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叶思思
200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拟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业务总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审计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含 A、B 股)
22 亿元 20 亿元 10 亿元 约 15,000 家 403 家
上市公司所在行业 是否具有相关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类型
2017 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
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类型
2017 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

自律监管措施

2018 年度 无 无 3次 无
2018 年度 无 无 无 无
2019 年度 无 无 5次 无
2019 年度 无 无 无 无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执业资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在以往年度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发表了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 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本次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也将起到积极作用。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浙富控股:关于申联环保集团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富控股:关于申联环保集团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公告编号:2020-059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联环保集团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将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100%股权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4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将申联环保集团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申联环保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叶标先生控制的广东自立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自立”)正在执行的交易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动而转变为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联环保集团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票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西自立根据实际经营所需,向广东自立采购原材料,预计该项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交易总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一)江西自立江西自立为申联环保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江西自立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二)广东自立1、广东自立基本情况2、广东自立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单位:万元3、关联关系广东自立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叶标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规定,广东自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浙江富阳最大纸业集团永正控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浙江富阳最大纸业集团永正控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浙江富阳最大纸业集团永正控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等,并走访相关厂区,办理新聘门卫与老门卫的交接手续。

因永正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历史悠久,体量庞大,目前管理人正在逐步清点,以便尽快全面接管企业。

据本刊记者了解,目前永正控股旗下所属的浙江正大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永利纸业有限公司、杭州国佳纸业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现已停产并由法院裁定破产,7月31日,管理人对这三家停产企业的职工进行了接待,并就相关职工安置补偿等问题进行了答复。

而永正控股的其它企业目前还在正常经营生产,但由于永正控股相关企业均已提交破产申请,预计后期可能也将面临逐步关停。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富阳区委规划,永正控股所在地的春江片区5年内将不再有造纸企业。

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是我国著名包装纸生产基地富阳地区最大的造纸企业,2015年3月由当时富阳最大的两家龙头造纸企业永泰纸业集团和正大控股集团联合组建而成,年产能约达150万吨。

据中国造纸协会和浙江造纸行业协会的统计报告显示,2016年,永正控股纸和纸板产量排名全国第21位,浙江第4位,主营业务收入近3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产值、上缴税金均位列浙江造纸企业前5强。

据浙江造纸行业协会的报告,2017年,永正控股总投资9亿多元建设的年产能50万吨的包装纸项目正在建设中,其中包括一条30万吨年产能的牛皮箱纸板生产线和一条20万吨年产能的牛皮纸生产线,原计划在2017年12月建成。

本刊讯(钟华 报道) 8月2日,微信公众号“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信息:《永正控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文章称:永正控股及其关联公司相继进入破产程序。

原文主要内容如下:2017年6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永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7月14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正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此外,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浙江永正控股有限公司及众多关联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在此,我们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向您公告一项重要的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计划进行减持的主体为_____(以下简称“减持股东”)。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减持股东出于自身的资金需求,决定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东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_____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_____%。

4、减持方式减持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_____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作出相关承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锁定承诺、减持意向承诺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的数量和价格。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亏损股东加资金通知

公司亏损股东加资金通知

公司亏损股东加资金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00万元到-32,000万元。

2、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1,600万元到-46,6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一)业绩预告期间202X年X月X日至202X年X月X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7,000万元到-32,00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0,177.27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257.97万元。

(二)每股收益:人民币1.36元/股(按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调整计算)。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一)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较上年同期增长40%左右,但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相应上升,公司产品涨价滞后,盈利能力受到影响。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公司结合房地产行业情况变化调增了客户应收账款坏账的信用损失率,同时对财务状况困难的地产客户也进行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本年预计将计提6.5-8.5亿坏账准备,从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四、风险提示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若2021年年报披露前地产客户债务偿付情况出现变化,将会影响公司本次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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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编号:2020-03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2020年5月24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拟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并购取得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昌汇金”)80%股权后为遂昌汇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按年化6%的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财务资助金额按月度结算,资助期限二年。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华棣
注册资本:8,572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3573993054X
成立日期:2011-05-1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锑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生产、销售电解铜、电解锡、精锡、焊锡、铅锑合金锭、黄镍、镍铁、贵金属和稀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遂昌汇金与公司的关系
遂昌汇金为公司拟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遂昌汇金80%股权。

(二)遂昌汇金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4653号审计报告,遂昌汇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遂昌汇金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正常。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遂昌汇金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遂昌汇金其他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拟控股子遂昌汇金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遂昌汇金现有项目的技术改造、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其与之相关的配套流动资金。

公司将根据遂昌汇金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

2、资金使用费率:按6.00%的年利率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根据实际财务资助金额按月度结算。

3、财务资助期限:二年。

4、审批程序:2020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拟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为拟控股子公司遂昌汇金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遂昌汇金目前经营稳定,且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遂昌汇金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为二年内对遂昌汇金累计财务资助的最高额度,具体资金提供将根据遂昌汇金的实际需要,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后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认为:遂昌汇金是公司拟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未来收入可期,具备较好的经营前景,为其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目前遂昌汇金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财务资助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遂昌汇金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更好的收益,有助于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同意在完成对遂昌汇金的收购后对其提供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向拟控股子公司遂昌汇金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进行的,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拟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和项目建设开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在完成对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的收购后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七、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内,公司累计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72,000万元,实际对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财务资助余额37,747.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对外财务资助,也无逾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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