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事故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故报告制度
1、事故报告
1.1、每起事故项目部领导必须在24小时内填报事故登记表,48小时内登记事故调查报告。
1.2、施工现场万一发生伤亡事故,项目部领导和安全员要组织人力对伤者进行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在4小时内上报业主和监理。
2、事故调查
2.1、成立调查组,报告事故后,由政府部门牵头组成调查组到现场进行勘察并确定具体内容,调查组查明事情经过、分析原因,确定主要责任者。对破坏性事故,由公安机关进行破案,依法处理。
2.2、调查组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提出责任意见。
2.3、调查组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处理意见、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人员签字后报批。
3、事故处理
3.1、轻伤事故由项目副经理组织调查处理,报公司备案。
3.2、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组织调查报上级部门备案。
3.3、死亡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3.4、伤亡事故的登记由项目部主职安全员签报。
3.5、事故调查报告,须经有关机关审批后方报案,结案批文和有关资料及时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