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中国粉尘防爆标准(1)
中国粉尘防爆规范标准介绍张小良博士副教授yyyzxl@ 135********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通风、除尘及爆炸防护实验室2014,10,150 防爆规程:1)行业分类粉尘防爆规程(6):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9081-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200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8425-2000 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918-1999 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9881-2005 亚麻纤维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2GB/T 17919-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 15605-2008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 12476.1(2)(3)(4)-2010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 GBT 25445-2010 抑制爆炸系统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防爆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AQ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GBT 18154-2000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上海应用术学院测试标准GB/T 16426 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和最大压力上升速率测定方法。
GB/T 16425-1996 粉尘云爆炸下限浓度测定方法。
GB/T 16428 1996 粉尘云最小着火能量测定方法。
GB/T 16430-1996 粉尘层最低着火温度测定方法。
GB/T 16429-1996 粉尘云最低着火温度测定方法。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一、总则
本安全规程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即包括饲料研磨、散装粉尘研发等涉及粉尘生产操作的环境中的所有火灾、爆炸危险现象。
二、定义
1.火灾与爆炸危险指的是生产现场中油、气两种易燃性介质以及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现象。
2.粉尘爆炸指的是由于粉尘的存在,在固定的低温、某一范围的有害气体中存在,引发火灾或爆炸的危险现象。
三、安全防护措施
1.使用防爆电器,应在每一个生产区域内安装检测设备,定时检查,发现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应及时关闭电源。
2.除限制个体权利的外,任何未经认证的设备不得安装在粉尘生产现场,任何影响环境安全的活动应提前申请有关部门的认可,安装设备前应全面检查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3.设立明确的管理程序,定期检查粉尘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的危险源,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4.做好应急处理,当发现可燃性气体或者粉尘爆炸,应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把人员疏散,关闭油气气源,将火势扑灭,使现场恢复正常。
四、责任范围
1. 生产经理:全权负责管理粉尘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及时性管理措施,保证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2.生产技术人员:负责检查粉尘气体等可燃因素,如发现有问题立即报告,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技术负责人: 负责监督技术人员的工作,定期检查设备,核实现场措施是否执行,及时发现和处理及时发现的危险源;
4.职工:遵守《安全规程》,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现安全风险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管理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违规处理
当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火灾爆炸危险,责任人应马上发现和处理,否则按照《关于给予有关职工处分的规定》按规定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饲料生产过程中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饲料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包括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包装、运输等。
三、职责1.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本制度。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粉尘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组织制定和实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督促、检查公司粉尘防爆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粉尘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安全事故。
(6)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粉尘防爆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开展粉尘防爆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负责粉尘防爆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组织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负责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四、粉尘防爆措施1. 饲料储存:原料仓库应采用封闭式设计,确保粉尘不外泄。
储存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库内湿度,避免粉尘吸湿结块。
2. 饲料加工:加工设备应选用防爆型,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浓度。
3. 粉尘清理:加工车间应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及时清理粉尘。
粉尘清理时应采取湿式作业,避免粉尘飞扬。
4. 点火源控制: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等,防止引发粉尘爆炸。
5. 静电防护:加工设备应接地,防止静电产生。
员工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减少静电积累。
6. 应急预案:制定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500-23 饲料厂饲料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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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是饲料加工行业极易发生的、具有相当严重破坏能力的事故。
由于粉尘的比面积很大,粉尘漂游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时与空气中的氧气具有极大的接触表面,一旦发生燃烧,蔓延非常迅速。
由于强烈燃烧而产生的气体和热量不易散开,局部压力急剧增加而发生瀑炸。
粉尘爆炸的条件:尘源+空气+火源。
当 1 立方米的空气中悬浮有机粉尘15-20 克时,最易爆炸。
特别是10 微米左右的粒子,当浓度为20 克/米3 时危险性最大。
原料清理输送设备的粉尘矿物质多不易燃烧,但是粉尘的浓度达到 40 克/米 3 时也会发生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除具有一定的含尘浓度外,还必需有足够的温度和热量的火种存在。
谷物和面粉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约 300-500℃。
因此,粉尘爆炸的预防:一要防止粉尘的浓度超过 10 克/米 3;二要消除火种,并防止产生温度高于 250℃的灼热物体。
根据《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规定,饲料加工厂必须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和生产管理方面消除和杜绝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饲料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粉尘爆炸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饲料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组织的职责:1. 负责公司粉尘防爆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制定和完善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 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定期组织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演练。
5. 及时消除粉尘安全隐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防爆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八条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各部门或车间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第九条公司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电气设备等。
第十二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配备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严禁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包括非防爆型的机动车辆。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划分不同危险区域,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gb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GB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目次前言 (II)1范围………………………………………………………………………………………l2规范性引用文件…………………………………………………………………………l3术语和定义………………………………………………………………………………l4粮食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和范围 (2)5工艺设备 (3)6电气 (4)7建筑与结构 (6)8粉尘控制 (7)9积尘的清扫 (8)10气力输送 (8)11辐射设备使用的安全措施 (9)12超声波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措施 (9)13作业安全管理 (9)附录A(资料性附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装置设置一览表...................................................................................................ll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粮食粉尘特性表 (12)附录C(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条文的说明 (13)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近年总结我国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GB l7440—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替代GB l7440—1998《粮食储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本标准与GB l7440—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范围中增加了“不适用于粮食干燥装备”;——增加了粉尘释放源、爆炸性粉尘环境术语;——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分类变为20区、21区和22区;——增加了植物油厂的有关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分为A型设备和B型设备;——对建(构)筑物的要求根据相关防火规范进行了修改;——通风和除尘的有关内容改为“粉尘控制”一章;——增加了“气力输送”一章;——增加对辐射设备和超声波设备的要求;——原管理一章更改为“作业安全管理”;——原附录A“粮食粉尘特性表”改为附录B“粮食粉尘特性表”;——原附录B“其它引用标准及参考文献”改为附录A“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监控设置一览表”;——增加了附录C。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粮食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
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2 粮食加工gra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3.3 粮食储运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3.4 粮食粉尘grain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3.5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 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4.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4.1.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分区:a)10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的密闭环境。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1998新思备科技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粮食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
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2 粮食加工gra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3.3 粮食储运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3.4 粮食粉尘grain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3.5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 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4.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4.1.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分区:a)10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的密闭环境。
饲料粉尘防爆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饲料粉尘爆炸事故,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4. 饲料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饲料生产、加工、储存等环节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
四、事故风险分析1. 饲料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饲料粉尘、助燃性气体、点火源、扩散和密闭空间等条件同时满足。
2. 饲料粉尘爆炸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饲料粉尘防爆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疏散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
3. 各组成员职责:(1)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
(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物资供应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医疗救护工作。
(4)疏散组:负责组织现场及周边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供应和维护,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6)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2. 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疏散组等开展救援工作。
3. 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确保人员安全。
4. 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必要时进行转运。
5.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7. 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响应等级及处置措施1. I级响应: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处置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启动I级响应,全力组织救援,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饲料厂粉尘防控技术与防爆措施全套
饲料厂粉尘防控技术与防爆措施全套一.粉尘爆炸的条件与特点。
饲料粉尘爆炸指的是在未燃烧的尘云中快速燃烧可燃饲料(或原材料)的过程,它迅速释放能量并导致压力急剧增加。
其本质是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或氧气的快速氧化反应,属于化学爆炸。
粉尘爆炸包括5个条件:可燃性粉尘、助燃性气体(一般称为氧气)■点火源.扩散(形成尘云)和密闭空间。
前3个条件一般被称为〃燃烧三要素〃。
可燃性粉尘云的燃烧速度要比积聚的粉尘快得多,现在它会产生大量的燃烧热。
气体的温度迅速上升,体积急剧膨胀。
如果在有限的空间内,它就会爆炸。
粉尘爆炸强度比气体爆炸要小,但燃烧时间长,能量大,破坏大,同时有可能发生二次爆炸。
粉尘爆炸过程中存在不完全燃烧现象,燃烧后的气体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这些气体会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
二、饲料粉尘爆炸的来源。
在饲料粉尘爆炸5个条件中,饲料企业生产过程能够采取措施控制粉尘爆炸的方面集中在点火源、可燃性粉尘(粉尘云)这两个条件。
1、点火源饲料生产过程中点火源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1)金属异物落入运转设备中引发火花,如原料中掺杂的金属碎屑,设备金属零件脱落;(2)饲料生产设备运行时各部位的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如提升机畚斗与机壳摩擦,旋转电机皮带打滑与防护罩摩擦;(3)高浓度粉尘聚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如在粉碎机机房、卸粮坑内使用非防爆电机、开关等;(4)提升机、混合机、料仓、除尘设备等粉尘高度聚集区域的设备未良好接地,产生静电;(5)清扫粉尘及生产过程中使用铁质工具,如原料投料区使用铁质清理工具等;(6)设备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的气割、焊接、磨光等工作产生火花;(7)员工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及穿带铁钉的鞋、服等。
2、可燃性粉尘饲料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在很多工艺环节都会产生饲料粉尘,如物料传输、粉碎、酉己料、混合、破碎、过筛、包装等生产环节。
一般来说,饲料行业中有两种粉尘来源,一是纯粹的饲料粉尘,是由饲料加工中产生,粉尘的数量与加工方式、工艺等相关。
饲料厂粉尘防爆专项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饲料厂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厂所有饲料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粉尘的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饲料厂粉尘防爆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处理和日常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粉尘防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粉尘防爆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粉尘防爆措施1. 设备设施管理(1)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在设备易产生粉尘的部位设置收集装置,防止粉尘扩散。
(3)对输送设备进行密封处理,减少粉尘泄漏。
2. 生产过程管理(1)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粉尘产生量,降低粉尘浓度。
(2)加强生产现场通风,确保空气流通。
(3)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进行接地处理,防止静电引发爆炸。
3. 人员管理(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禁止在粉尘作业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4. 应急管理(1)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流程。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预案1. 事故报告(1)发现粉尘爆炸事故后,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救援处置(1)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采取灭火、隔离、通风等措施,降低事故危害。
(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修订。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1998新思备科技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1 粮食 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
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 2 粮食加工 gra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3. 3 粮食储运 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3. 4粮食粉尘grain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3.5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4.1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4.1.1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分区:a)10 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的密闭环境。
GB19081-2003《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6.3.2 饲料加工车间和筒仓四周应设环形消防通道。
6.3.3 厂区附近设水泵接合器和地上消防栓,室外消防栓间距不超过120m。
6.4 室内防火和消防饲料加工车间、筒仓进粮房、筒仓底层、成品库、原料库、副料库应设置消防栓。
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GBJ16-1987中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6.5 窗口作为泄爆口时应采用向外开启式。
7电气设计7.1饲料粉尘危险场所及部位的划分饲料粉尘危险场所及部位的划分如表1所示。
表1 饲料车间粉尘危险场所及部位的划分7.2一般要求7.2.1 电气设备及线路宜在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设置和敷设;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应符合GB50058-2000第三章第四节的有关规定。
7.2.2 饲料加工的生产作业应设置符合工艺作业要求、保障安全生产的电气联锁,电气联锁包括:——生产作业线之间的电气联锁;——生产作业中各用电设备间的电气联锁;——生产作业线的紧急停车。
7.2.3 所有用电设备都应安装短路、过负载保护。
7.2.4 控制室应对所有工艺作业进行控制,并应具有对现场运行设备工况实时监控的功能。
7.2.5 总控室与各楼层应设有信号联络。
7.3电气设备7.3.1 照明灯具应根据危险场所的划分选型,饲料加工车间照明宜采用分楼层集中控制。
7.3.2 20区、21区的设备、设施在检查时应分别采用尘密型和防尘型的粉尘防爆灯。
7.3.3 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如插座、照明配电箱等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区域以外。
7.3.4 20区、21区内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其线路使用的电缆应符合GB50058-1992的要求。
7.3.5 配电柜和控制柜宜集中在控制室内,控制室用墙体和弹簧门与生产车间隔开。
7.3.6 在20区和21区安装的电气设备,温度组别见表2。
表2 筒仓、饲料加工车间安装电气设备的温度组别7.3.7 20区、21区的电气设备应按表3选用。
表3 电气设备选用7.4电气线路7.4.1 电气线路应符合 GB17440-1998中6.3规定。
饲料厂防尘防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饲料厂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饲料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防尘防爆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饲料厂的生产过程中,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是首要任务,同时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2.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在防尘防爆工作中,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3. 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防尘防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 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防尘防爆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防尘防爆组织机构及职责1. 饲料厂成立防尘防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防尘防爆工作。
2. 防尘防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尘防爆工作。
四、防尘防爆措施1. 粉尘控制(1)加强通风。
在生产过程中,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
(2)湿法作业。
在粉尘产生环节,采用湿法作业,减少粉尘飞扬。
(3)密闭作业。
对粉尘产生设备进行密闭,防止粉尘外溢。
(4)定期清理。
对生产设备和地面进行定期清理,防止粉尘积聚。
2. 防爆措施(1)选用防爆设备。
在易发生爆炸的场所,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
(2)消除静电。
在易产生静电的场所,采取接地、防静电等措施。
(3)限制火源。
在易发生爆炸的场所,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吸烟、动火作业。
(4)定期检测。
对防爆设备、防爆场所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完好、场所安全。
3. 人员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防尘防爆知识。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尘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应急处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2)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充足。
(3)发生粉尘爆炸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饲料生产粉尘防爆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饲料生产过程中的粉尘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饲料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饲料生产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饲料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领导小组成立饲料生产粉尘防爆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各班组开展应急工作。
指挥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指挥长: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3 应急小组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现场处置、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组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组长: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成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医务人员三、预防措施3.1 粉尘治理1. 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粉尘产生。
2. 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粉尘产生环节。
3. 安装除尘设备,对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除尘处理。
4. 加强对生产环境的通风,降低粉尘浓度。
3.2 点火源控制1.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带入生产区域。
2. 严格控制生产区域内的火源,如吸烟、明火作业等。
3.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漏电引发火灾。
3.3 安全培训1.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事故的能力。
四、应急响应4.1 事故报告1. 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4.2 现场处置1. 应急小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附件2:GB 19081-200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目次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一般规定5明火作业6建(构)筑物的要求7电气设计8工艺设计和设备9气力输送10通风除尘系统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与美国防火协会NFPA61C-1987《饲料加工防火防爆》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研设计院、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波、孔云生、侯雁、潘嘉亮、虞国忠、周豪、蒋蕴珍、曹康。
引言在饲料加工系统中,由饲料粉尘引起的爆炸事故在国内发生过多起,危及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饲料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将粉尘爆炸后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中提出了饲料粉尘防爆的经济、实用和先进的防护方法,从而保证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56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17440-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50057-2000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饲料feed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440—199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及范围、对加工工艺设备、电气、建筑结构、通风、除尘、积尘清扫、气力输送及管理的粉尘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装卸、运输、储藏和加工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粮食生产、储运和管理的全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加工、储运系统,不适用于浸出油车间。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SBJ 03—89 粮食房式仓设计标准SBJ 06—93 小麦制粉厂工程设计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粮食grain人类食用农产品的总称。
主要指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及其在制品、半成品和成品。
3.2 粮食加工grain processing通过特定的工艺将粮食原粮制成成品粮或半成品粮的过程。
3.3 粮食储运grain storage & transportation通过输送机械和交通工具将粮食按特定的工艺、方式和路线,运输和储存。
3.4 粮食粉尘grain dust能悬浮在空气中的粮食微小颗粒,是一种不导电的可燃性粉尘。
3.5 粮食粉尘防爆 the protection for grain dust expIoslon预防粮食粉尘燃烧、爆炸并使粉尘燃烧、爆炸发生时损失减少的技术。
4 粮食粉尘爆炸性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和范围4.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4.1.1 粮食粉尘爆炸性危险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列规定分区:a)10区:在正常作业时大量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粮食爆炸性粉尘,其浓度能达到爆炸极限的密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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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附件2:
GB 19081-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目次
前言
引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规定
5明火作业
6建(构)筑物的要求
7电气设计
8工艺设计和设备
9气力输送
10通风除尘系统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与美国防火协会NFPA61C-1987《饲料加工防火防爆》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科研设计院、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波、孔云生、侯雁、潘嘉亮、虞国忠、周豪、蒋蕴珍、曹康。
引言
在饲料加工系统中,由饲料粉尘引起的爆炸事故在国内发生过多起,危及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为了预防和减少饲料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将粉尘爆炸后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标准。
在本标准中提出了饲料粉尘防爆的经济、实用和先进的防护方法,从而保证了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15605-199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17440-1998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5005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19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J16-19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饲料 feed
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饲物质。
3.2
饲料加工 feed processing
经过特定的加工工艺和设备将饲料原料制成饲料成品或半成品的过程。
3.3
饲料加工系统 feed processing system
进行饲料加工作业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总称。
3.4
饲料粉尘 feed dust
在大气中依靠自身重量可沉降下来,但也可持续悬浮在空气中一段时间的固体饲料微小颗粒。
3.5
筒仓 silos
储存散装物料的立式筒形封闭构筑物。
3.6
饲料加工车间 feed processing workshops
用来将饲料原料加工成饲料产品的车间。
3.7
粉尘防爆 dust explosion prevention and protection
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和粉尘爆炸发生后减小爆炸危害程度的措施。
4一般规定
4.1 企业负责人应明确系统所包括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同时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规范。
4.2 系统作业人员应先接受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3 应定期检查防火、防爆等相关设施,确保工作状态良好。
4.4 通风除尘、泄爆、防爆设施,未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拆除、更改及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