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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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权益:从业人员是企事业单位的重要资源,保护和促进从业人员的健康是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

2.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建立健康管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并预防潜在的危害因素,减少工伤事故发生,降低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损失。

3.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通过健康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从业人员的健康问题,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能。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内容

1.制定健康管理政策和目标:明确企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的管理态度和目标,为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2.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包括健康体检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使用情况等。

3.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通过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

4.建立职业病防护机制:制定职业病防护规章制度,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6.建立职业康复体系:对工伤和职业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和职业重返服务,使其能够重返工作岗位。

7.建立健康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

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9.落实健康管理责任:明确健康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责任制,建立健

康管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机制。

三、提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效果

1.加强领导层的重视和支持:领导干部要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纳

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并确保从

业人员不会对患者或公众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制定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制度目的: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及时发现潜在疾病或健康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保障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与药品相关的职业,包括药店、医院、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的从业人员。

三、体检项目:药品从业人员的体检项目应根据其从业范围和工作性

质确定,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身体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和心肺功能等方面的检查,以评估从业人员的基本身体情况。

2.疾病筛查:包括常见传染病、肝炎、结核病等的筛查,以及乙肝、

丙肝病毒的检测,以确保从业人员没有携带或传播传染病。

3.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包括检测从业人员是否对一些药物存在过敏反

应或不良反应,以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安全性。

4.心理健康评估:通过心理问卷、评估和访谈等方式,了解从业人员

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心理问题。

5.其他项目:视从业范围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还可以有其他特定的体

检项目,例如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粉尘暴露等项目的检查。

四、体检周期:体检周期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一般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加频繁的体检。

五、体检结果处理:体检结果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由该机构的医生进行解读,并向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健康建议。对于体检异常或存在潜在风险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安排进一步的检查、治疗或调整工作岗位等。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体检范围

1.1 受体检范围的从业人员包括所有在本单位工作的员工,无论其职务或工种。

1.2 体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检查、血液检查、尿液检查、心电图、B超等项目。

第三章体检周期

2.1 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应当定期进行,具体周期以本单位制定的具体规定为准。

2.2 对于在特殊环境下工作的从业人员,体检周期可适当缩短。

第四章体检方法

3.1 体检应当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进行检查。

3.2 体检过程应当全程记录,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给从业人员。

3.3 体检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从业人员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体检费用

4.1 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不得向从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4.2 如从业人员因私自变更体检机构或项目导致费用增加的,由从业人员自行承担。

第六章体检结果处理

5.1 体检结果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等类别。

5.2 合格:体检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从业人员可以正常工作。

5.3 待复检:有轻微异常情况,需要进一步复检确认。

5.4 不合格:体检结果较为严重,需要进行治疗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七章体检记录

6.1 体检结果应当及时记录在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中,并定期更新。

6.2 体检记录应当保密,不得随意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第八章监督检查

7.1 上级主管单位有权对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八、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3.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禁止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经营无关的事情,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5. 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 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5-09-05 11:17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用械用化妆品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1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2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4、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管理制度3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23年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

2023年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

2023年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

2023年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1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学校食堂主管人员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2023年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2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广大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保证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诊断档案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服务,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1、1健康监护档案册。

1、2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报告。

1、3健康体检综合分析报告。

1、4职业健康体检复查人员名单及复查结果报告。

药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药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药品质量,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药剂从业人员,包括药剂师、药剂士、药师、药剂技术员等。

三、健康管理

1. 健康体检

(1)药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外科、

五官科、眼科、心电图、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

(2)新入职药剂从业人员须在试用期内完成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患有影响药品质量的疾病,如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慢性病等,应及时调

整工作岗位或停止工作。

2. 健康知识培训

(1)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其健康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个人卫生、心理健康、职业安全等。

3. 健康档案管理

(1)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其健康体检结果、疾病史、疫苗接种情况等。

(2)健康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信息安全。

四、疾病预防与控制

1. 传染病预防

(1)药剂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个人防护,防止疾病传播。

(2)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

2. 疾病报告

(1)药剂从业人员在发现自身或他人患有影响药品质量的疾病时,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报告。

(2)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疾病情况。

五、处罚与激励

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事故或疾病传播的药剂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 对积极预防疾病、保障药品质量、表现突出的药剂从业人员,医疗机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

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

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

健康体检管理管理制度1

一、体检时间

每两(逢双)安排一次体检,每一次妇科体检(逢双与二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每体检时间安排在__--__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

三、体检项目

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岁以上男性)。

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项、防癌涂片。

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公司工会安排组织,医务室参与。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体检报告属公司所有,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公司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天内休检完毕)。

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药品从业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药品从业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确保药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传染病传播。

二、体检范围和对象

1. 体检范围: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人、销售员、药剂师、药品检验员等。

2. 体检对象: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从业人员。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1. 体检项目:

(1)内科:血压、心率、呼吸、心脏、肺部、腹部等。

(2)眼科:视力、色觉、眼底检查等。

(3)皮肤科:皮肤、毛发、指甲等检查。

(4)精神科:精神状态、心理素质等评估。

(5)肝功能:ALT、AST、TBIL、ALP等指标。

(6)肾功能:BUN、Cr、UA等指标。

(7)血脂:TC、LDL-C、HDL-C、TG等指标。

(8)血糖:空腹血糖、餐后血糖等指标。

(9)心电图:心电图检查。

(10)胸部X光片:胸部X光检查。

(11)大便常规:检查肠道致病菌。

(12)肝功能病毒学检查:HBsAg、HBeAg、抗-HBc、抗-HCV等指标。

2. 体检标准:

(1)各项目检查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值范围。

(2)无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等传染病。

(3)无精神疾病、心理素质异常。

四、体检程序

1. 药品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 药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 体检过程中,发现疑似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按相关规定上报。

药品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药品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体检对象

1.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2. 药品检验、验收、养护等质量管理人员;

3. 药品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4. 其他与药品质量安全直接相关的从业人员。

三、体检周期

1. 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2. 质量管理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 其他从业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由单位另行规定体检周期。

四、体检项目

1. 普通体检:包括血压、心率、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

2. 特殊体检:包括胸部X光、心电图、B超、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

3. 传染病筛查: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五、体检实施

1. 单位应按照规定组织体检,确保体检对象全覆盖;

2. 体检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不得向体检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六、体检档案管理

1. 单位应建立药品人员体检档案,内容包括体检时间、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健康评价等;

2. 体检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更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体检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七、结果处理

1. 体检结果异常者,单位应要求其及时就医,并进行复检;

从业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体检管理制度

目标

该体检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适用范围

该体检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及机构的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员工。

体检内容

1. 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状况、视力、听力、

血液检测等。具体项目根据工作性质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

2. 体检频率: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体检,具体频率

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确定。

3. 体检安排:体检安排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统一组织,确保从

业人员按时进行体检。

4. 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公司或机构承担。

体检结果处理

1. 合格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适当的体检

合格标准。

2. 合格证明:体检合格的从业人员将获得合格证明,作为继续

从业的必要条件。

3. 不合格处理:对于体检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依照公司规定

的程序进行处理,可能包括进一步检查、隔离或调整工作。

体检记录管理

1. 体检记录保存:公司或机构应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的体检记录,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2. 体检记录查阅:从业人员或相关部门有权查阅自己或他人的

体检记录,但需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 体检隐私保护:公司或机构应保护从业人员的体检隐私,不

得随意泄露或滥用体检结果。

体检管理责任

1. 公司或机构负责人应制定和实施本体检管理制度,并向从业

人员宣传和解释相关规定。

2. 监督和检查:公司或机构负责人应定期监督和检查体检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计划评估和修改

公司或机构应定期进行体检管理制度的评估和修改,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在现代社会,健康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本文将详细介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 目的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适合范围

该制度适合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暂时工。

3. 检查内容

(1)健康体检:包括普通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等项目。

(2)职业病检查: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职业病检查,如噪声暴露岗位的听力检查、粉尘暴露岗位的肺功能检查等。

4. 检查周期

(1)入职前:新员工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检查。

(2)在职期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检查,具体周期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环境的要求确定。

(3)离职前:离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检查。

5. 检查结果处理

(1)体检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从业人员本人,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建议。

(2)对于存在健康问题或者职业病风险的从业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如调整工作岗位、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

1. 档案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2)健康检查记录:包括健康体检和职业病检查的结果和日期。

(3)健康指导和建议:包括健康问题和职业病风险的指导和建议。

(4)其他相关信息:如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

2. 档案管理责任

羽绒服含绒量标准

羽绒服含绒量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

第二条在每年的健康检查中、凡发现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三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第四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五条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做到:

(1)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

(2)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销售食品。

(4)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内吸烟。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2)

是一种企业或组织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并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的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明确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和预防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的发生,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合同工。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3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2)

是指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环境的卫生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健康体检:要求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健康体检,以确保他们身体健康,并及时发现潜在疾病或健康问题。

2. 健康管理培训:要求从业人员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和卫生培训,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学习预防职业病和保护自己、他人免受疾病侵害的方法。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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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房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房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篇一:药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在药房、库房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二、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健康检查,体检项目与在岗员工检查项目相同,合格者方能上岗。

三、凡患有精神病、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皮肤病及可能传染疾病的,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四、工作人员每年的体检由药剂科按期组织实施,并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

篇二:药店管理制度

XX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4、拆零药品管理制度

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

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8、质量服务管理规范

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3、质量负责人职责

14、营业员岗位职责

15、质量验收职责

16、养护检查职责

17、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药品进货和验收量质理管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业企购货。

二、门店禁止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送配中心统一配送药品时,应对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相关的项目对照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货票相符。

四、验收时发现有如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管量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退的通知后再作退货。

五、进口药品验收,应有加盖红色印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书告》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说明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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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度。

二、本单位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三、查出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岗位。

四、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工作人员体检汇总表,及时将健康检查资料归档,并填入汇总表。

五、本制度责任人为单位负责人,健康档案和体检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落实。

六、本制度每年考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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