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6.20•【文号】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令第37号•【施行日期】2006.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006年4月16日第26号令公布,根据2011年6月20日《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修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可采取团队旅游或个人旅游两种形式。
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须由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组织,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
旅游团成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可自行前往台湾地区,在台湾期间可自行活动。
第三条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除被指定的组团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第四条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后,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第五条大陆居民赴台团队旅游实行配额管理。
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第六条组团社在开展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前,须与接待社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
第七条组团社须为每个团队选派领队。
领队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地方旅游局向国家旅游局申领赴台旅游领队证。
组团社须要求接待社派人全程陪同。
第八条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不得从事或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文5篇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文5篇篇1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文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台湾接待旅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行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不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别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旅游费用1. 旅游者应按照旅行社指定的交费方式及时间交纳旅游费用,如违约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费用包含:飞机票、酒店住宿、旅游团队导游及交通费用等。
3. 费用不包含:个人消费及其他未列入费用包含的项目。
二、责任与义务1. 旅行社有义务为旅游者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行程顺利进行。
2. 旅游者在旅途中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文明礼仪,不得危害他人及公共利益。
3. 旅游者需对个人行为负责,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行程不能正常进行,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三、签约及解约1. 双方签署本合同即视为正式成交,旅游费用不可退还。
2. 如果旅游者违约解约,旅行社有权扣留已支付的费用,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行程时,应提前通知旅游者,并尽快安排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四、其他事宜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旅游行程结束后终止。
2020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2020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2020版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大陆地区指定的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赴台游旅行社”)与大陆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
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赴台游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大陆范围内推行使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赴台游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赴台游旅行社全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1、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2、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3、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赴台保证书
赴台保证书尊敬的国家有关部门:我,某某某,身份证号码:XXX,性别:XX,年龄:XX,籍贯:XX,现居住于XX。
在此,我郑重地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赴台湾地区进行交流学习,并保证在台湾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一、赴台目的我申请赴台湾地区的主要目的是进行学术交流、学习台湾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科技发展成果,以及了解台湾的风土人情。
在台湾期间,我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在台湾期间,我保证遵守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台湾同胞的风俗习惯,不违反台湾地区的社会秩序。
同时,我也将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形象和尊严。
三、维护国家利益我深知赴台交流学习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不从事任何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
在台湾期间,我将密切关注两岸关系发展,积极传播正能量,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贡献。
四、尊重台湾同胞在台湾期间,我将尊重台湾同胞的权益,不干涉台湾内政,不传播任何有损两岸关系的言论。
同时,我将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增进两岸同胞的了解和友谊,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搭建桥梁。
五、如期返回我保证在台湾地区的交流学习结束后,如期返回祖国,不逾期滞留。
在台湾期间,我将自觉遵守行程安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为我国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如有违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我在台湾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处罚。
综上所述,我郑重承诺在台湾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请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的赴台申请予以审批。
此致敬礼!申请人:某某某联系电话: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本3篇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本3篇篇1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本本合同由甲方(旅游者)与乙方(旅行社)共同签署,双方均同意遵守以下条款:一、旅游行程安排1.1 甲方同意参加乙方组织的台湾地区旅游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餐饮、景点参观等内容。
1.2 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安排完整的旅游行程,包括行程安排、交通工具、住宿等,确保甲方的安全和舒适。
1.3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乙方有权对行程进行调整,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尽力提供替代方案。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团费、签证费、机票费、酒店费等。
2.2 支付方式:甲方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或根据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2.3 如有特殊费用,乙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甲方有权选择支付或不支付。
2.4 若甲方违约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取消行程,并按照合同规定扣除相应费用。
三、签证和保险3.1 甲方需自行办理台湾地区入境签证,如因签证问题导致无法出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3.2 甲方应购买旅游保险,确保在旅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如产生意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责任及赔偿4.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行程受阻或无法继续,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4.2 若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行程受阻或无法继续,乙方不承担责任,且甲方不得要求退费。
4.3 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争议将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条款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旅游活动结束止。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本合同涉及的其他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内容为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本,希望甲方和乙方在签署合同时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上条款。
祝愿甲方有一个愉快的旅程!篇2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大陆居民)乙方:______________(旅行社)鉴于甲方欲前往台湾地区旅游,乙方愿意作为旅行社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行程安排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预算和时间安排适宜的台湾地区旅游行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住宿、景点门票、导游、餐饮等。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全文国家旅游局网站21日刊登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告。
公告公布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全文如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为保障大陆赴台湾(以下简称赴台)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赴台旅游市场秩序,保证赴台旅游"规范、有序、安全、健康"的发展,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注意事项。
一、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注意事项(一)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应当选择备案于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以下简称海旅会)的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签订合同并向海旅会备案。
不得与未备案于海旅会的台湾地区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
(二)组团社应当与接待社约定,按照合同安排完成旅游行程。
不得安排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和有损两岸关系的旅游活动。
接待社违反合同约定的,组团社及其领队须及时予以纠正。
(三)组团社不得以"赴台旅游"名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从事经济、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宗教、学术等领域的两岸交流活动及国际性活动。
接待社在行程中擅自安排相关交流活动的,组团社和领队应责其纠正。
(四)组团社应当与大陆赴台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
合同应包括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标准、交通工具、旅行保险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旅游合同由旅游者和组团社各持一份。
组团社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旅游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非合同约定的付费项目。
(五)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可靠的赴台旅游服务信息,不得做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赴台旅游市场秩序。
(六)组团社应当认真开好赴台旅游团队的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介绍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风俗习惯、文明旅游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跟台湾签合同范本
跟台湾签合同范本甲方(卖方/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代码]乙方(买方/服务接受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码]一、产品/服务描述及要求[详细描述产品/服务的内容、规格、型号、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此处明确说明][列出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如需要,可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二、价格及付款方式1. 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日期]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
3. 甲方完成产品/服务交付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具体日期]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即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小写:¥[具体金额]元)。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甲方账户名称]账号:[甲方账号]三、交付时间及地点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日期]个工作日内,将产品/服务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详细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交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完成交付。
四、验收1. 乙方应在收到产品/服务后的[具体日期]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如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具体日期]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更换。
3. 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产品/服务验收合格。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交付产品/服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08•【文号】旅办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新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4月28日,实施日期:2010年4月28日)修改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旅办发[2008]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将于2008年7月18日正式实施。
为维护大陆旅游者和两岸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游团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08-2603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示范文本是为落实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签署的《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安排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业相关法规而制定的文本。
示范文本明确了赴台旅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各地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要正确引导大陆旅游者和赴台旅游组团社使用和签订示范文本,充分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规范、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霸王条款,有效减少合同纠纷。
二、各地要结合行业管理,积极推行示范文本。
各地要把推行示范文本与加强出境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与诚信旅游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工作,把它作为加强赴台旅游市场管理、规范赴台旅游市场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以落实。
论赴台旅游大陆居民的旅游者权利保障——以两岸旅游合同范本比较为视角
20 0 8年 7月大 陆居 民赴 台 旅游 实施 以来 , 峡 海 两 岸旅 游交流 蓬勃 发 展 , 动 了两 岸 民众 之 间 的往 推 来 , 进 了相互 了解 和 同胞 情 谊 。大 陆 居 民赴 台旅 增 游不 断升 温 , 据海 峡 两 岸 旅游 交 流 协 会最 新 公 布 根
[ 者 简 介 】 健 雄 (9 4一) 男 , 建 永 春 人 , 教 授 , 士 作 黄 16 , 福 副 硕 研 究生 导 师 , 究 方 向 : 商 法 学 ; 荣 和 ( 9 1一) 男 , 研 民 韩 18 , 福 建 漳 州 人 , 士 研 究 生 , 究 方 向 : 商 法 学 , . i 博 研 民 Ema :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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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由相对 人决 定是 否接受 , 界称 为定 型化契 约 学 条款 。因此 , 可能存 在格 式合 同 的共 同弊病 , 即旅 游 业者 可 能利用 其优 越 的经济地 位 , 订定有 利 于 己、 不
益于 旅游 者 的条 款 , 例如 免责 条 款 、 权 条 款 、 院 失 法
的数 字显示 ,0 9年 大陆居 民赴 台旅 游 人 数 累计 已 20 达 6 . 1万 人 次 。从 2 0 06 0 9年 大 陆 居 民赴 台旅 游 形势 预测 , 数 字必将 处 于快 速 的增 长 中。单 2 1 该 00
[ 章 编 号 ]0 2— 0 6 2 1 )8—06 0 文 10 50 ( 00 0 0 5— 7
一
、
问题 的 提 出
游 合 同的基 本属 性 出发 , 游合 同是格 式合 同 , 台 旅 在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4月17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2014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是贯彻落实《旅游法》的重要举措。
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准确把握《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通过明确旅游活动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体现《旅游法》的普遍适用性。
通过规范示范文本引导行业自律,把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变成行业的自觉规范。
为此,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从去年《旅游法》颁布之时,就启动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
经过一年,日前已经完成了对2010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和2012年版《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等四个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保持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完整性、规范性、公平性、引导性的基础上,根据《旅游法》的要求,作出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
最突出的有以下三点:一是对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原则和方式上设定了约束性条款。
在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中,增加了旅游者的拒绝权和旅游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义务,明确了旅行社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在协议条款部分,突出表达双方就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要达成一致,另增加补充协议对具体行为进行约定。
二是根据《旅游法》全面修改了合同解除的内容。
将法律赋予旅游者的任意解除权和旅行社法定单方解除合同情形转化成了可操作的约定条款,对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费用的承担作出了约定,明确了《旅游法》规定的“必要的费用”的计算方法,增加了合同解除后旅行社的附随义务。
赴台旅游行前说明会
台湾旅游行前说明会一、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旅游签注,参团旅游,整团往返。
二、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由领队妥善保管旅游者个人证件原件,并将证件复印件备发给旅游者,一旦发生证件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当立即报警并报知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三、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应当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服从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随团活动,不得擅自脱团,不得滞留不归,不得在外留宿。
若与亲戚、好友等见面,请邀请对方到酒店来会谈。
自由活动时,应向领队人员说明去向,并征得领队人员的同意。
四、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期间应当做到个人举止文明,衣着得体,言行得当,要顾及到台胞的感受。
(台湾很注重环保,目前正在推广“将垃圾带回家”的活动,因此很多景点的垃圾桶数量都很少,游客应尽可能将垃圾带回车上,再扔到车上的垃圾桶内。
)五、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规范个人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得参加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1、不得参加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的活动。
对法轮功人员及活动,做到不接触、不参与、不接收传单。
2、带政治色彩的敏感场所不能去,如所谓的中央民意机构、“政府”机构、中正纪念堂、忠烈祠、慈湖等。
3、回避有伪旗、伪徽、伪歌、伪像的地方。
4、尽量避开岛内某些敏感日子,若避不开,不要围观、参与,更不能发表看法。
5、谈话中,应说我们中国、大陆、台湾、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不能出现我们中国、你们台湾、中台等字眼。
6、谨慎对待媒体,不要随意接受台湾记者采访。
若接受采访,要慎重稳妥,避开攻击性话题,多谈风景,亲情话题及大陆改革开放后的变化,但要把握分寸,不能说的太饱满。
7、遇到台风、地震和突发事件时,要冷静处理,听从现场指挥,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及时与领队人员取得联系,并与当地或大陆有关部门联系,寻求营救保护。
如遇到突发疾病时,应当及时采取就近就医等相关措施;如遇到交通或其他事故时,应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并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报告领队和当地警方;如遇到人身、财产安全等意外情况时,应当及时报警。
旅游合同电子版通用6篇
旅游合同电子版通用6篇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
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牛牛范文的小编为您带来的6篇旅游合同电子版,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牛牛范文给您的好友哦。
旅游电子合同最新版篇一甲方:乙方: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联系电话:乙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旅游时间旅游时间共晚天,旅游线路为、时间为年月日。
出发地点、至年月日,行程结束地点、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报价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千百拾元整。
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1、用餐标准:住宿标准:2、交通工具:3、游览景点:4、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赴台湾商务考察合作协议书范本
赴台湾商务考察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编号]甲方(大陆考察团):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台湾接待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计划于[考察时间]赴台湾进行商务考察,乙方同意提供接待与协助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考察目的甲方计划对台湾的[行业领域]进行深入了解,寻求合作机会,乙方将协助安排相关的参观、会谈等活动。
第二条考察行程1. 考察时间:[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
2. 考察地点:[地点列表]。
3. 行程安排:[详细行程]。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1. 甲方负责[费用项],乙方负责[费用项]。
2. 甲方应在[支付时间]前支付[金额]元作为预付款。
第四条双方义务1. 甲方应提供准确的考察人员名单和相关信息。
2. 乙方应确保考察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调。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对考察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协议适用[适用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指定仲裁机构/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考察活动结束并结清所有费用后终止。
第八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出入境游合同5篇
出入境游合同5篇篇1出入境游合同一、甲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二、乙方:旅行社名称(旅行社许可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经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拟前往(目的地)进行出入境游,并委托乙方代为安排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承诺:一、项目内容:乙方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出入境游行程安排、门票预订、交通住宿等相关服务。
二、费用明细:费用总额(大写):人民币(小写):1.签证费用:2.往返机票费用:3.住宿费用:4.导游费用:5.其它费用(请注明):合计(大写):人民币(小写):三、付款方式: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费用:1.预订金(大写):人民币(小写):支付时间:2.尾款(大写):人民币(小写):支付时间: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行程结束终止。
五、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费用,或者未按照行程安排进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六、协议变更:行程变更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事项:(另有约定的,以此为准)特此约定,并备役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篇2出入境游合同是指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一种旅游服务合同,其中规定了游客在出境旅游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责任。
这种合同在旅游市场中被广泛应用,是保障游客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文件。
一、合同签订1.1出入境游合同的签订应当是自愿的。
旅行社应当在合同中清晰地注明旅游产品的服务内容、价格、出行日期、旅游线路、住宿标准、旅游保险、退改签规定等重要信息,并向游客说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条款。
1.2游客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并如实向旅行社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必要资料。
游客需要仔细核对合同中的信息,确保相关条款符合自己的需求和意愿。
台湾切结书样本
台湾切结书样本第一篇:台湾切结书样本切结书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为大陆居民,现申请个人自由行入台证,计划从2018年07月19日抵达台湾,2018年07月24日离开台湾,本人不曾担任党、政、军、统战、公职等5种职务,并且本人目前亦不是公职人员。
本人保证停留期间仅观光旅游,无其他目的,并且将按预定行程,15天内如期离开。
本人多年前就一直在老家为务农,直自2010年起就居住于深圳,与本人女儿、女婿一起生活居住,因此根据相关规定,无法提供退休证件,请原谅。
此次办理入台证,因为本人女儿有可能会提前离台返回工作,因此机票是与女婿与外孙一起购买的,女儿的票单独购买。
因为与女婿的户口不在一起,为符合关于入台证随行人员的规定,因此办理入台证的时候就分开办理,请理解。
本人承诺本次入台旅游期间严格依照规定旅行观光,希望可以尽快拿到个人自由行入台证。
保证人:日期:****年**月**日第二篇:台湾观光目的切结书切结书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大陆居民,现申请个人自由行入台证,计划从2016年X月X日抵台,2016年X月X日离台,保证停留期间仅观光旅游,无其他目的,并且从到达次日起X天内会如期离开。
本人承诺本次入台旅游期间严格依照规定旅行观光,因出发日期临近,希望可以尽快拿到个人自由行入台证。
本人会履行上述保证。
保证人:xxx2016年X月X日第三篇:劳动合同切结书劳动合同切结书致:江西智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人身份证号码已入职上海日腾科技集团产线员工,自愿接受工厂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工厂相关制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下列事项:一、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用工当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但鉴于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校企合作的实际需要,用人单位与外出实习学生签订此劳动合同切结书,用于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即理解为已签订劳动合同。
二、学生在进入用工企业上岗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所享受的待遇也按企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执行:1、短期实习者,正常的薪资计算与产线长期工一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享受其他一切福利、津贴等;2、短期实习者,薪资正常计算(按劳动法规定执行),但实际发薪只给予当事人薪资总额的88%;3、吃饭、住宿等一切生活条件及实际工作分配与长期工人,同等对待;4、本人承诺自入职之日起,实习时间不低于二个月,如不能做满实习时间,提前一周辞职;5、短期实习者如需离职,离职手续办理完全按照工厂规定,未经厂方同意擅自离职,一律按自离处理,概不结算薪资,入职不满七天者,自愿放弃薪资。
入台委托书范本
入台委托书范本尊敬的台湾有关方面:我,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地、州、盟)XX县(市、区、旗)的居民,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现因工作、学习、探亲等原因,需要赴台湾地区停留一段时间。
为确保我在台湾期间的事务顺利进行,特此委托您作为我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一、委托事项1. 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住宿登记手续;2. 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临时入境手续(如需要);3. 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4. 代为处理我在台湾地区的紧急事务;5. 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离境手续。
二、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个月(或具体时间),至我在台湾地区事务处理完毕之日止。
若需延长委托期限,我将在有效期内提前通知您,并签署新的委托书。
三、代理人权限1. 您有权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住宿登记手续;2. 您有权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临时入境手续(如需要);3. 您有权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等相关手续;4. 您有权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处理我在台湾地区的紧急事务;5. 您有权在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代为办理我在台湾地区的离境手续。
四、法律责任1. 您在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2. 您在代为处理我在台湾地区的紧急事务时,应尽最大努力维护我的合法权益;3. 若因您的过错导致我在台湾地区的事务处理不当,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您和我各执一份;2. 本委托书的签订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地、州、盟)XX县(市、区、旗);3.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联系方式:日期:代理人:(签名)日期:注:本委托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在签订委托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全文,确认无误后签字。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7篇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7篇篇1甲方(旅游者):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乙方(旅游经营者):旅行社名称:[旅行社名称]工商注册号:[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旅行社联系电话]地址:[旅行社地址]鉴于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赴台湾地区旅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旅游服务内容篇2甲方(旅游者):[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方电话号码]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甲方紧急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乙方(旅行社):[乙方旅行社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旅行社法人姓名]注册地址:[乙方旅行社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旅行社联系电话]鉴于甲方计划在台湾地区进行旅游活动,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旅游合同:一、合同标的与行程安排(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赴台湾地区旅游活动,主要旅游服务内容如下:[具体行程安排]。
具体行程以乙方事先公布的行程为准。
(二)旅游服务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 月XX日止。
(三)旅游活动由组团旅行的方式提供。
在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乙方负责全程的交通安排和导游服务。
二、旅游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旅游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金额](¥[金额小写])。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给乙方。
除非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已收取的旅游费用不予退还。
(二)若发生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可协商解决旅游费用的退补问题。
三、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在旅行过程中遵守团队纪律,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旅行活动;2. 如实告知乙方自身健康状况及特殊需求;3. 按时支付旅游费用;4. 遵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2. 负责协调处理旅行过程中的问题;3. 提供合格的导游服务;4.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文3篇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范文3篇篇1甲方(旅游者):[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旅行社):[乙方旅行社名称]注册地点:[注册地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赴台湾地区旅游活动达成如下协议:一、旅游服务内容篇2甲方(旅游者):[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旅行社):[乙方旅行社名称]注册地点:[注册地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甲方计划在乙方报名参加赴台湾旅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此达成以下协议:一、旅游服务内容(一)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包括:全程导游服务、交通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巴士)、住宿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酒店标准间)、餐饮安排、景点门票等。
具体行程见附件一《旅游行程单》。
(二)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旅游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二《旅游费用明细及支付方式》。
二、旅游时间、地点及行程安排(一)旅游时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二)旅游地点:[具体目的地]。
(三)行程安排:按照附件一《旅游行程单》执行。
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按时支付旅游费用。
2. 甲方应遵守旅游行程安排,尊重导游及工作人员,配合完成旅游活动。
3. 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定。
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2. 乙方应根据旅游行程安排,合理安排车辆、住宿、餐饮等。
3. 乙方应提供具备从业资质的导游服务,保障甲方的旅游安全。
4.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部分行程安排,但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一)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问题、安排不当等)导致甲方权益受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台湾同胞协议书
台湾同胞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乙方居住于台湾地区,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合作、交流、投资等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的友好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作范围1. 双方同意在教育、文化、科技、经济等领域开展合作。
2. 双方可就具体项目进行协商,确定合作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
2.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3. 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
第四条投资与收益1. 双方可根据具体合作项目,协商确定投资比例、方式及收益分配。
2. 投资收益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五条知识产权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使用应事先明确约定。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
第六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 双方可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条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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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旅行社:;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词语定义
(一)赴台游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以下简称“赴台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
(二)旅游者,指与赴台游旅行社签订赴台旅游合同,参加赴台旅游活动的大陆居民或者团体。
(三)赴台旅游服务,指赴台游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四)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赴台游旅行社、用于购买赴台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赴台游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第一道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台湾地区导游服务费和赴台游旅行社、台湾地区接待旅行社(简称“地接社”)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
(2)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费用;
(3)合同未约定由赴台游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4)台湾地区小费;
(5)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用,
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
费用。
(五)购物场所,指行程中安排的、专门或者主要以购物为活动内容的场所。
(六)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七)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
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
期间。
(八)旅行社责任保险,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九)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游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
财产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
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十)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十一)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台湾地区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十二)转团,指赴台游旅行社将旅游者转至其他赴台游旅行社所组赴台旅游团队的行为(赴台旅游不得转团)。
(十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