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之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面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面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包括生产、采购、仓储、物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三、自查内容1. 企业资质:检查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是否齐全,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与证书一致,是否存在到期未续证或变更未办理等情况。
2.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是否存在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
3. 原料采购与管理: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索取相关证照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选择,是否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4.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是否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是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
5. 产品包装与标签:检查产品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使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是否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真实、完整的标签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成分、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等。
6. 储存与运输:检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变质、污染,是否对食品进行分区、分类储存,是否对运输工具进行清洗、消毒,是否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7. 销售与售后服务:检查食品销售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食品进行陈列、展示,是否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容器,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对消费者投诉、退货等进行记录和处理。
8. 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检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自查频率1. 定期自查: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重点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第三条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遵守食品安全法规,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组长由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质保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自查小组成员。
第五条食品安全自查小组的职责:1. 组织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2.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3. 审核自查报告;4.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第六条质量负责人职责:1.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2. 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3.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第七条质保部职责:1.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2. 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3. 依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4. 起草自查报告;5. 对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第八条自查小组成员职责:1. 依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2. 提交自查报告。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九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1.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2. 原辅料存放、库房卫生状况;3. 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4.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执行情况;5. 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的温度、湿度控制情况;6. 食品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8. 食品安全培训、宣传情况;9.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自查内容。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程序第十条食品安全自查周期为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十一条自查前,自查小组应制定食品安全自查方案,明确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要求等。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文(2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对本厂食品生产全过程实行全面检查、层层监管,由食品安全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岗位负责人配合。
三、自查内容(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落实情况。
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是否建立人员健康档案,是否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三)原料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
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是否实施“五专”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厂区环境、生产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是否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是否存在人流、物流及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五)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六)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安全食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并有记录。
(七)食品标识标注情况:生产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查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查表一、基本信息1. 企业名称:2. 法人代表:3. 经营地址:4.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5.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二、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1. 是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是否制定并实施以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食品追溯制度- 食品召回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四、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1. 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2. 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五、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运输工具是否清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食品加工过程控制1. 加工场所是否保持清洁、卫生。
2. 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七、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八、食品销售1. 是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可追溯。
2. 是否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 是否有记录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程序。
十、自查与改进1. 是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并记录自查结果。
2.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十一、附件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2. 供应商评价记录和合格供应商档案。
3.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及培训记录。
4.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
请在自查后,对以上各项内容进行勾选或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自查表应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定期更新。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图文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可编辑)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可编辑)精选资料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范文I. 概述食品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建立一套跟踪和自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旨在帮助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II.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 规定责任(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管理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自查职责。
(2) 设立食品安全自查部门或岗位,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相关工作。
(3) 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明确每个阶段的自查内容和目标。
2. 自查内容(1) 原材料采购环节- 验证供应商合格证和食品安全证书。
- 检查原材料的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及合格报告。
- 核实原材料是否标明生产厂家和有效日期。
(2) 生产工艺过程- 检查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 核对生产工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对关键工序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3) 产品质量检测- 进行产品的外观检查、口感检测等。
- 核对产品的标识符合相关标准。
- 对产品进行微生物及化学指标的抽检。
(4) 贮存和运输环节- 检查仓库的温度、湿度和储存条件。
- 核实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自查周期(1) 每天进行日常自查,确保每个环节的食品安全。
(2) 每周进行综合自查,对上周的自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
(3) 每月进行全面自查,对近期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评估。
4. 自查记录和整改(1) 每次自查结果都需记录,并制定整改措施。
(2) 自查结果需由食品安全自查部门签字确认。
(3) 自查不合格项需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追踪制度。
(4) 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并通报有关部门。
5. 食品安全培训(1) 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3) 鼓励员工参加食品安全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核。
6. 外部审核(1) 定期邀请第三方食品安全专家进行审核。
(2) 对审核结果及时整改,并进行改进措施的落实。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三篇篇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环境卫生管理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2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公司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一、目的使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时、快速、安全的召回,避免或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进入流通领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三、职责:1、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启动及审批。
2、质检组负责产品召回实施监督与跟踪。
四、需要召回的不安全食品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外包装不合格,外观不合格,感官质量不合格等。
2、对确认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3、对食品标签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的,通过加贴说明、发布告示等方式进行补救,并做好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
5、建立并执行从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7、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验人员职责1、食品检验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
食品安全食品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和食品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明确自查内容、自查周期、自查人员和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评价和整改。
第二章自查内容第五条企业应当自查以下内容:(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二)食品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培训和考核情况;(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情况;(六)其他应当自查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食品生产工艺、食品种类、食品原料来源、食品销售情况等因素,确定自查的重点环节和频率。
第三章自查程序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明确自查负责人和自查人员,自查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八条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方法等。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自查记录。
第十条企业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章自查记录和资料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档案,记录自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保存自查记录档案至少两年,以备查阅。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自查相关的资料和证据。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企业未按照本制度进行食品安全自查的,由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四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的来源、质量、存储、处理和加工过程;(二)食品包装、标识、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三)食品加工工具、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和维护;(四)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五)食品员工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状况;(六)食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环节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程序第六条公司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频率、内容和责任人员。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记录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一)自查时间、频率和范围;(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和实施情况;(四)整改效果评价和后续监控措施;(五)自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报告公司管理层,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五章食品安全自查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参与食品安全自查,履行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在食品安全自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面)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全面)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3.1质管科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科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科、质管科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一)现场检查规程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不安全食品召回销售台帐出厂检验标签标注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不是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公用,防止交织污染。
1.2专库管理1.2.1食品添加剂是不是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记录表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注:自查结果符合的打“V”,不符合的打“X”。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第三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是食品企业建立的自检自查和报告管理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食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生产。
第六条食品企业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自查自查与报告管理。
第七条食品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
第八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和报告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可靠。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第九条食品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要求,制定相应的自检自查方案。
第十条食品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自检自查岗位,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自检自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企业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自检自查台账,定期对自检自查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对自检自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章食品安全报告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十五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消费者报告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六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报告台账,对报告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食品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并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八条食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和消费者投诉。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九条有关部门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生产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控制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公司食品安全。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二、自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第六条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价,并向公司管理层提交自查报告。
三、自查内容与要求第八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一)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二)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三)生产过程控制,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四)产品检验与质量控制,包括产品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处理等;(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第九条食品安全自查要求:(一)自查小组应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规程和要求进行自查,确保查深查实;(二)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三)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详细记录,并跟踪整改效果;(四)自查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四、整改与落实第十条企业应根据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企业应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五、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自查表
食品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自查表、改进表一、目的为保证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加强公司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品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品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技术部、品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4、内容4.1公司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当地区县食药局报告。
4.2自查频率及时机正常生产时,每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异常之一时必须进行自查:——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原材料发生变化或者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监督机构提出要求企业进行自查时;——产品出现异常时(产品质量遭顾客投诉、产品召回后)4.3自查内容:4.3.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4.3.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是否专柜、专人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4.3.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是否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范围与内容1. 自查范围: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等环节。
2. 自查内容:(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2)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采购与验收情况;(3)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控制情况;(4)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卫生与安全情况;(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6)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三、自查方式与频次1. 自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资料查阅、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
2. 自查频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专项自查。
四、自查组织与实施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查工作。
2. 自查小组应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生产、质量、采购等相关人员。
3. 自查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制定自查计划,明确自查范围、内容、时间、责任人等;(2)实施自查,记录自查过程和结果;(3)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4)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5)总结自查工作经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自查结果运用1. 自查结果应作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纳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2.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应记录在案,并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3. 企业应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法律责任1. 企业应按照本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2. 企业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自查工作不力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企业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自查记录与档案管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自查记录制度,详细记录每次自查的日期、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概述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本公司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用HACCP原则,构建“从种植、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控制体系。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公司从业人员提供明确的规范、程序和方法,以确保公司所有生产活动的安全可靠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自查检查制度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评估申报、食品安全技术资料维护、现场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协调、安排、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除此之外,也需要建立自查体系,在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自查和监检,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三、自查项目及要求1、饲料供应商: 要求填写饲料资料表,保留饲料进货票据和活体采样检测报告原件,要求设施、设备及饲料储运过程的卫生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饲料储藏地点要干燥通风,防止异物、害虫的侵入。
2、生产车间: 洁净的生产环境、规范化的卫生管理、完全符合工艺流程的生产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素质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3、产品储藏和运输: 确保最优的储藏条件,控制储藏环境下的温度和湿度,使产品能够长期保持好的纹理、色泽和口感等特征。
4、员工管理: 公司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证、聘用合同、政审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员工遵守卫生法规和企业卫生制度,配戴防护用品,并通过相关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5、食品检测: 对自制品的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其原料、生产资料、检测人员的身份信息等。
承认产品合格性仅仅基于最终质量标准确保合格,所有样品变得都必须配有一份合格证明。
四、自查评估要求1、定期安排负责人到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确保生产流程、产品质量和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随机抽查生产环节并立即整改异常情况。
如发现严重的问题,则需立即终止生产,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生产。
3、对食品原材料、生产设备、加工方法及产成品等多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背景为加强本企业对食品安全保障的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对食品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自查、检查与纠正,以保证食品安全的合理、规范有效运行。
二、范围本企业内一切涉及食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的环节,均适用本制度。
三、目的1.确保产品不含非法、有害物质,符合国家和地方食品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通过自查和检查切实提高企业成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并确保每位顾客的安全健康。
四、自查内容1.资质审核检查所有供应商的供货资质及到货质量均需审核。
2.环境设施检查厨房、操作室及各生产加工设施、机器等的操作情况及卫生状况需检查。
3.食品原材料检查对原材料的有关证明或检验要求进行检查,逐批逐箱进行检查,并根据检验结果的合格率确定检验频次。
4.工艺过程控制检查加工过程及制造流程的各环节(如原料接受、调配、挑剔、制造加工、固化、包装、运输)的操作人员、工具、设备、环境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抽查。
5.质量监控及记录检查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出库记录等各类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对记录用纸、书写方式、存放方式等进行规范化验收。
6.质量抽样检查抽样检验设备及方法、抽取程序、检验标准、检验人员的资质、检验报告等需进行抽查。
五、自查纠正措施1.在发现问题后,首先要由生产班组长或管理员停止生产。
2.对于问题进行追溯,找出原因,如发现原料、餐具、操作工具等有问题,需及时采取相应纠正和清理措施。
3.对于已经生产出的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追溯沿用原料的标准和用量等情况,对未上市的产品及时销毁,对已上市的产品进行召回。
4.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教育,对于严重违纪的人员,可视情况进行开除。
5.采取改进措施,提出提高食品安全质量的措施,形成可以长期实施的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六、自查检查表检查项目自查情况检查日期资质审核检查供货资质审核到货质量审核环境设施检查厨房卫生状况操作室卫生状况各设施和机器状况食品原材料检查证明和检验要求逐批逐箱检查合格率及检验频次工艺过程控制检查制造流程各环节情况设备、工具、环境状况等经营记录检查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出库记录质量监控及记录检查记录用纸、书写方式、存放方式等质量抽样检查抽样检验设备及方法抽取程序检验标准检验报告自查纠正措施问题追溯及原因查清问题及时紧急处理召回销毁制度的执行员工纠正及教育改进措施与计划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七、总结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以保证企业及产品的品质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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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文档之"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
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
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2.4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
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
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3.7召开末次会议,由自查组长报告自查情况和自查结果。
就食品安全提出检查结论,并对如何提高食品安全提出建议。
3.8提交自查报告。
4纠正措施1根据审核员填写的《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受检部门除进行确认外,还要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由问题的责任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纠正措施,并规定完成纠正措施的期限。
2纠正措施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实施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责任部门必须向质量负责人说明情况,请求延期。
3受检部门在预定期限内完成纠正措施的实施后,通知质保部确认完成情况,并报质量负责人认可。
4对期限较长的纠正措施,可在下一次食品安全自查时由自查小组确认。
5食品安全自查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五、食品生产安全自查检查规程要求(一)现场检查规程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1原辅料存放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1.5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毒有害物质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1.2专库管理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3标签标识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1.3.2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重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4索证索票1.4.1企业直接采购国外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4.2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4.3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5制度具备情况:企业是否具备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并认真执行。
1.6现场记录1.6.1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6.3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2厂区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3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4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更衣室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3.1车间及仓库设置的防蝇、防鼠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4.2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5.1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5.2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6、产品投料记录6.1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11.1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11.3是否佩戴首饰。
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2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并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进行出厂检验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产品许可审查细则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等信息。
3.4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至少2年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4.2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5.1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6、产品留样情况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四)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