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指南
非公职人员赴台交流申办指南商务考察技术培训等.doc
非公职人员赴台交流申办指南(商务考察/技术培训等)一、对象:经我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民间工商业者或经济机构及外商投资企业(含台资企业)所聘我方人员。
二、工作流程:赴台参展等活动的需要先经商务部或国台办立项。
三、工作时限:市台办联络交流处受理后,需补充、调整申请材料等情况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文单位。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四、申请材料要求:非公职人员赴台由各县(市)区台办以书面请示形式报市台办。
(样式详见附件1)附件包括:1、台方邀请函原件;2、邀请单位背景资料(整理为一页A4纸篇幅);3、赴台日程安排(样式详见附件2);须经台方确认,有邀请单位盖章。
4、申请赴台人员名单(样式详见附件3);5、入台许可证(复印件);6、申请赴台公司和台湾邀请单位的业务往来关系介绍(整理为一页A4纸);7、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8、70周岁以上赴台人员应提供健康证明及所在单位或其家属出具的保障其在台医疗费用的证明,或邀请单位为其办理的在台医疗保险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申请赴台人员名单多准备一份,名单中户口所在地一栏应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为基本单位。
如宁波、余姚、绍兴的都应填为“浙江”。
户口所在地不同的另填一张。
表格下面的“公章”和“经办人”、“联系电话”三栏不必填,为审批部门填写。
五、团组联系。
赴台团组应在出发、途中及离台时及时与当地台办进行联系。
如遇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台办。
在台期间,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日程活动,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延长在台停留时间。
如确需调整在台日程,或延长停留时间,且已办妥在台延期手续的,须在原批准赴台时间到期前按原程序报批。
六、归后总结。
赴台交流活动结束后,应在15日内将由带队团长签字的归后总结报所在县(市)区台办,对逾期不报总结的单位,暂停审批赴台团组。
七、其它。
办理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可询:或,进行网上预约、填表。
附件1:请示样本关于XXX等同志赴台商务考察的请示市台办:应台湾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邀请,宁波XX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XXX等同志,拟于2016年X月X日至X日赴台进行商务考察,在台时间为X天。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办指南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办指南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申办指南一、申请条件举办者根据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办学和管理活动。
二、申请材料培训机构名称、地址;办学宗旨、内容、形式、性质(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办学资产****、数额、性质及管理使用原则;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责任及其产生和罢免的程序;校长的权利和职责;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机构自行终止的事由,有关变更、终止等处理程序及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章程修改程序;联合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各方出资数额和方式、权利和义务、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等。
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办什么证件?开教育辅导机构需要办理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办理流程:1、当地政府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
2、然后去工商或者民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到质检部门办理企业代码证。
4、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另外,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好办吗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好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按照程序办理,咨询相关人员,走完流程就好办。
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办理程序复杂,导致办理不好办2。
具体可向当地相关部门询问办理流程。
校外培训机构需要营业执照吗校外培训机构不一定需要营业执照,但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的,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登记为营利性法人的,进行财务清算后,重新申请办理法人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形式1、技能培训。
教育培训是劳工部门培养和考取上岗资格证为目的,所以登记机关是劳动部门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为目的,主要提供劳动部门的认证考试培训,师资需要认证,收费需要认证。
2、商业培训。
区别于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为,商业培训的登记机关是I商局,在设置课题和订立价格等方面比以上两种形式简单,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门相关的学历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劳动部门的上岗认证教育培训。
申请人办事指南【模板】
5、应当具备相应的装卸、搬运、堆存的设施设备。
(三)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申报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其中:
1.码头、客运站、库场、储罐、污水处理设施等固定设施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为旅客提供上、下船服务的,应当具备至少能遮蔽风、雨、雪的候船和上、下船设施;
3.为国际航线船舶服务的码头(包括过驳锚地、浮筒),应当具备对外开放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经营管理机构组成及其办公用房的所用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港口码头、库场、储罐、污水处理等固定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书及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五)使用港作船舶的,港作船舶的船舶证书;
(六)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管理人员(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通过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市政务中心督查室********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网 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无
七、办事流程
(一)受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个工作日)。
(二)初审:业务部门做出审核意见(17个工作日)。
发改委项目备案申办服务指南
发改委项目备案申办服务指南一、申报前准备工作1.确定项目备案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业务内容、所属行业等。
同时需要明确项目备案的目的和意义。
2.对项目备案的报备单位进行准备: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申请单位需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4.预先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支持等。
确保项目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申报材料准备1.申请表格:根据发改委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设立依据等。
3.公司证件复印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申报流程1.递交申报材料: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按照要求送到发改委指定的窗口,并办理送件手续。
3.审核结果通知:发改委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申请单位审核结果,包括审核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等情况。
4.补充材料(如有需要):如果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发改委将要求申请单位进行补充材料的处理。
5.审核结果确认:申请单位根据发改委的要求进行补充材料,并重新递交到指定的窗口。
6.项目备案登记:发改委最终确认申请材料无误后,将予以备案登记,并出具项目备案证明文件。
四、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撑。
2.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符合发改委的要求,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3.材料递交时间:申请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逾期将无法受理。
4.补充材料的及时性:如果发改委要求补充材料,申请单位需按时补充材料以确保项目备案的顺利进行。
5.相关政策的遵守:申请单位在申报项目备案时需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确保项目备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以上是发改委项目备案申办服务指南的内容要点。
申请单位在申报项目备案时应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需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只有做好这些准备工作,才能顺利进行项目备案申办服务。
平安卡申办指引
平安卡申办指南一、平安卡申办(一)第一步:网上申报登录网站: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1、企业:凭资质锁登录——点击网页右面“登录”字样进入——加密锁登录——网上申报2、项目:点击网页右面“登录”字样进入——通过企业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申报3、外地入渝企业:凭资质锁登录——点击网页右面“登录”字样进入——加密锁登录——点击“机构信息维护”——在“所属区县”中选择对应区县(不能选择重庆市)——完成机构信息维护后再进行网上申报(二)第二步:现场提交材料1、提交资料地点(1)企业申报的提交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各区县平卡办(通常是所在地安全站);(2)项目申报的提交到项目所在地的各区县平卡办(通常是所在地安全站);(3)外地入渝企业申报的提交到资质锁中选择的所属区县的平卡办;(4)市管项目提交到市安管总站监督科。
2、提交资料明细(1)《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报名表》1份/人;(2)《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汇总表》1张;(3)申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或签署承诺书(承诺书样式:点击网站“登录”下方的“办事指南”——“平安卡办事指南”——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申办工作流程附件)(4)免予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
二、卡号查询(一)查询时间:平卡办终审后一个工作日(二)查询方法:登录“重庆市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安卡管理系统”——平安卡查询(网站右上角)三、领卡平卡办终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申办单位凭介绍信到提交资料的平卡办领取;市管项目到市城乡建委交易中心一楼平安卡窗口领取。
四、用卡在“两工地”刷卡进出施工现场。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申办指南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申办指南一、办理程序二、办理规定(一)进口商应当是中国内地有对外贸易经营许可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是外商投资企业。
最终用户应当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同一单位可以同时作为进口商和最终用户。
(二)申请《说明》以进口商为主办理。
进口商应当在与出口商签订合同后申请《说明》,原则上一份合同办理一份。
但同一个合同涉及不同用户、不同用途或不同出口国时,可办理相应份数。
(三)境外赠送或各类合作协议项下的非商业性进口,在办理时需提供境外赠送单位出具的有关文件和国内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接受函或协议文本的复印件,证明该项进口系非商业性进口。
(四)经中国商务部审核出具的《说明》由进口商通过出口商递交出口国政府出口许可证审批部门。
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递交有效。
其他材料由商务部存档。
《到货证明》由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在商品到货并交付最终用户后一个月内通过本系统填写并在线提交。
(五)取得《说明》的进口商改变申请进口的受管制商品和技术的最终用户、最终用途或型号、数量的,或取消进口申请,应当将原《说明》交回商务部,并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说明》。
(六)已向出口国政府递交《说明》,但又取消申请进口的敏感商品和技术,或者未能取得出口许可证的,进口商应当及时向商务部书面说明情况。
(七)出口国政府对已收到《说明》的受管制商品和技术出口提出进行许可前最终用户访问或者到货后最终用户访问的要求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应当立即报告商务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出口国政府的最终用户访问要求和安排访问。
(八)商务部可对最终用户进行检查,也可委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最终用户进行检查,最终用户和进口商有义务予以配合。
最终用户检查的方式包括:1.出具前现场检查;2.出具后现场检查;3.到货后现场检查;4.商务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检查。
三、出具的国家地区目前,我国对下列23个国家和地区出具《说明》(按英文名称首字母排序排列):四、需提交的文件1. 通过本系统填写表格,用A4纸打印,并在对应位臵由最高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共2页表格)2.进口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3.最终用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5.进口商与最终用户之间的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6.邮寄申请单(如需商务部将出具后的《说明》寄回进口商时填写)7.商务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注:上述文件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广州市针对来穗人员的积分制服务管理政策,在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优化人员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面是广州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的详细步骤和要点。
一、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18至60周岁;2.教育背景:须具备中等以上学历;3.工作经验:有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4.语言要求:掌握普通话,听说读写熟练;5.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且健康良好二、申请流程1.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网站,在网站上注册个人信息;3.准备面试:通过初审后,按照面试通知参加资格面试;4.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涉及中文普通话能力、职业技能、文化背景等;5.综合评分:根据申请者的面试表现、学历背景、工作经验、语言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6.入选名单公示:公示通过初审和面试的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7.签约:入选名单中的申请者需在公示期结束后前往指定地点签订服务管理协议。
三、服务管理1.必须随时保持手机畅通:签约后,来穗人员需保证手机通畅,方便接收相关通知;2.负责接受培训:签约后的来穗人员需要主动参加相应的培训,以提高在广州的生活适应能力;3.承诺合法合规:来穗人员需遵守国家和广州市的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活动;4.按时进行积分核查:来穗人员每年需要按规定时间向相关部门提交积分核查材料,以便进行评价和分级管理;5.积极参加社区活动:来穗人员被鼓励积极参与社区活动,融入广州社会生活;6.定期接受考核:根据来穗人员的综合情况和服务表现,定期进行考核,评估是否继续享受优惠政策。
四、政策待遇1.住房补贴:根据积分排名,享受不同档次的住房补贴;2.子女教育优惠:在广州就读的子女可享受相关的教育优惠政策;3.就业优先:来穗人员在广州就业享受优先政策,包括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4.医疗保险:来穗人员可参加广州的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5.其他优惠:如交通优惠、社区服务优先等。
五、年度评估1.年度积分核查:每年对来穗人员的相关信息、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享受政策待遇;2.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网站上进行公示;3.不合格处理:若考核结果不合格,将取消相应政策待遇,并给予相应的警示和劝导,必要时可能会影响来穗人员的签证和居留申请。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撤销》办事指南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撤销》办事指南一、受理条件(范围)1.本核区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申请举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省属、中央部队驻穗单位举办职业培训学校核全省各地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院由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批。
2.已核准的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办学校条件及需提交材料(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学院)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符合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或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民办职业培训学院设置标准》。
(三)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名称或姓名、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培训专业(工种)及层次、筹设的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联系人及电话等);2、举办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举办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3、办学场地、学校资产、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四)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关申请表》一式一份;2、筹设批准书;3、筹设情况报告;4。
举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拟任院长(校长)、财务负责任、拟聘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核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5、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6、办学场地、学校资产(单价2000元以上仪器设备发票)、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其中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7、教学设备清单。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备标准的,可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提交上述(三)和(四)1、4、5、6、7、项规定的材料。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
出口许可证申办指南一、引言出口许可证是国家对特定商品的出口实行管理的一种行政许可。
出口许可证对于促进贸易平衡、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以及提升出口商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出口许可证申办的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二、法律法规1.《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是我国对出口许可证进行管理的主要法规,其中包括了出口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管理等内容。
三、申请流程2.提交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其它所需材料(详见申请表格说明)递交至所在地区的出口许可证颁发机构。
同时,应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3.审核与审批:出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将被送达至出口许可证颁发机构进行审核与审批。
申请人需配合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详细的出口计划等。
4.领取与使用:申请获批后,可携带相关文件到出口许可证颁发机构取得出口许可证原件。
在商品出口过程中,应将出口许可证作为必要文件进行使用。
四、注意事项1.必要性评估:在申请出口许可证前,申请人需对需申请许可证的商品进行必要性评估,确保商品的出口对自身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申请材料准备: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应提前了解所需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准备齐全及时。
同时,应当注意材料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信息导致申请失败。
3.合理出口计划:在申请过程中,应提供详细的出口计划。
出口许可证的核发与否将取决于出口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等因素。
4.合规操作:在商品出口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出口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商品的合法出口。
同时,需遵守相关的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规则,避免违规操作导致的问题和风险。
五、总结本文从法律法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出口许可证的申办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在申报出口许可证时,申请人应牢记合规操作、提前准备材料、编制详细的出口计划等重要事项,以确保出口许可证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同时,还要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自身的出口战略。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指南
6、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法人代表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 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
1、 第一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一”条第1、2、3、4款材料。
2、 第二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和“一”条第5、6、7、8款材料。
申 办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学 校 章 程
主 要 内 容
1、 受理。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为受理。
2、 初审、评议。审批机关进行初审后,交由教育机构设立评议组考察评议,并填写《民办学校设置评议意见书》。
3、 审批。审批机关作出是否批准(同意)的书面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受理之日起三十天内完成审批。
设 立 申 办
评议审批
申办学校层次
审批机关
举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幼儿园
2、小学
3、初级中学
4、教育培训学校
区、县(市)
教 育 局
一、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1、 申办报告。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载明产权)。
4、 属于捐赠校产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者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 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指南
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指南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指南一、申办条件(一)有个以上的企业单位会员;(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有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办理程序(一)拟发起成立协会的单位联合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关于成立××市(县)××行业协会的可行性分析^p 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行业基本情况分析^p ;、行业存在的问题;、成立行业协会的可行性、必要性分析^p ;、拟设协会的名称、宗旨、业务范围等;、业务指导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可以为一个、也可以为多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成立的,开具《社会团体名称预核通知书》。
(二)申领或下载《筹备行业协会(商会)申请表》等,准备申请筹备成立登记材料。
(三)发起单位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申请筹备成立登记。
(四)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对申报内容进行实地考察或召开发起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情况。
(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准予筹备的,发给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筹备的,向发起单位说明理由。
三、申办材料(一)筹备申请书(发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拟申请成立的行业协会的名称解释、背景、主要业务内容;成立该行业协会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发起单位基本情况;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情况;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的解决办法;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渠道等。
行业协会一般由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且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发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应作为发起单位,也不能成为会员。
(二)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应依据《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及相关要求草拟,且条款只能多不能少。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提供《行业协会(商会)拟任负责人简历表》各一份,注明在协会的拟任职务,加盖本人所在单位(或其人事部门)印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新建项目前期手续申办指南
新建项目前期手续申办指南1.项目初步洽谈及申报办理部门:所管辖区街道办事处所需材料:(1)项目建议书(2)填安宁市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表2.项目初审(会审)办理部门:安宁市招商局所需材料:(1)项目概况(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幻灯片制作,包含项目的合规性(产业政策、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发展前景、税收贡献、劳动力带动、资源利用、用水、用电等内容。
3.选址定点,出拟选址红线图办理部门:安宁市选址办协办部门:规划建设局所需材料:(1)项目资料、项目引进单位及项目方联系方式(2)初审会会议纪要4.企业核准名称、办理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安宁市工商局所需材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9)住所使用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部门:安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需材料:(1)《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1份);(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机构编制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组织机构的文件、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4)社会团体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5)其它证明组织机构合法成立的文件。
民办社工机构申办指南
民办社工机构申办指南一、申请成立登记民办社工机构的条件(一)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二)举办者要求:个人举办者要求必须具备社工职业资格(一名社会工作师以上或两名助理社工师以上);单位举办者要求其单位领导成员至少人以上具备社工职业资格;(三)专职工作人员中有具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工师资格的;(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开办资金达到本行(事)业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五)有必要的场所: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的活动场所;(六)经业务主管单位(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审查同意;(七)其他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增加“提供社工服务”业务范围的,其人员和场所条件要符合以上要求.二、申请成立登记民办社工机构的名称要求民办社工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由所在地行政区域或地名字号(个汉字以上)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三、申办地点:到所属核区的镇(街)社会工作局办理。
四、申请流程和材料(一)核名:.核名申请书;.发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举办者的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专职工作人员的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二)凭《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予核准通知书》办理验资报告(三)到所属辖区的镇(街)社会工作局办理正式登记手续。
、以下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登记管理机关网上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佛山市南海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名册登记表》(理事会成员人数必须为单数,最少三人)()《佛山市南海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名册登记表》()《南海区社会组织党员名册》、登记申请书(标题:关于申请登记成立佛山市南海区的请示,内容应包括:拟成立民办社工机构的名称;申请登记的理由;成立的可行性、宗旨、业务范围;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等)、验资报告(原件);、章程草案(根据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的章程示范文本制定本单位的章程);、办公场所使用证明(提供租用合同或房产所有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若投资人是公司,需提供投资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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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延续申办指南
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录1延续申办程序
2申请
3初审与受理
4技术审查
5现场评审
6延续检验
7终审、换发安全标志证书
8监督检查
1延续申办程序
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其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且延续产品的标准、图纸、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等均无变更的,执行本程序。
延续安全标志申办程序流程图
2申请
持证人在其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前3~6个月,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申请,递交加盖公章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延续申请书》。
申请应通过安标国家中心网站()提交,在进行网上申请前,建议您认真阅读《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网上申办指南》(可从网址 /SBZN/wenjian/SBZN_WSSQ.doc下载)。
3初审与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持证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合格的,发出“未受理通知书”。
4技术审查
审查产品执行或主要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性,合格的向申请人发出“延续产品技术文件备案明细”,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进行整改。
5现场评审
审核重点是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技术文件、检测检验设备、生产过程控制、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的控制等。
6延续检验
延续检验采用抽样方式,重点检验产品的安全性能。
7终审、换发安全标志证书
安标国家中心在收到相关报告后,根据终审要求对延续产品进行审核,合格的,换发5年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
8监督检查
安标国家中心对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及其持证人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