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承诺
要约承诺的名词解释
要约承诺的名词解释要约承诺是指一个人或组织向另一方提出的明确承诺,表明他们将履行特定的行动或提供某种服务。
这种承诺可以涉及经济交易、法律义务、社交互动等各个领域。
要约承诺在商业、法律和人际关系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要约承诺的不同类型、适用范围和约束力。
要约承诺可以分为明示要约和默示要约两种形式。
明示要约是口头或书面明确表达出来的承诺,双方明确意图并达成一致。
例如,在商业合同中,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要约承诺,承诺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或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默示要约则不需要明确的表达,但可以通过行为或情境来推断。
例如,当你去餐厅就餐时,你的行为暗示了你愿意支付账单,并期望得到服务和食物。
要约承诺的适用范围广泛,从个人生活到商业交易,都有其应用。
在商业领域,要约承诺是合同形成的基础。
当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明示要约,另一方接受并回应时,就形成了合同。
合同中的要约承诺明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帮助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在人际关系中,要约承诺可以表达友好、支持和关怀。
例如,当我们向朋友提供帮助、承诺出席活动或提供安慰时,我们都在做出要约承诺。
这些承诺有助于建立互信和良好的关系,并为彼此提供必要的支持。
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要约承诺不同于空洞的口头奉承或虚假的承诺,它应该是有诚意的,可以被信任和依赖。
要约承诺的约束力是由法律和道德原则来保障的。
在商业合同中,要约承诺通常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承诺,另一方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或履行合同。
在人际关系中,要约承诺虽不受法律保护,但违背承诺可能会带来负面后果,如信任破裂和关系疏远。
因此,要约承诺在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促进人们的合作和相互支持。
然而,要约承诺并非绝对无条件的。
有时候,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情况,承诺方可能无法履行承诺。
在这种情况下,允许一方解除合同,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其责任。
同时,一方也应当在意识到自身无法履行承诺时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尽力减少损失。
如何确定要约及邀请和承诺的区别
如何确定要约及邀请和承诺的区别在实际中,要约、邀请以及承诺都是⽐较常见的⼀种,但是我们需要清楚三者之间的区别在哪⾥,才能更好的进⾏合法使⽤。
这就需要⼤家从本⽂的内容中进⾏了解,就能知道在法律上的具体区别在哪⾥。
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确定要约及邀请和承诺的区别(1)要约邀请是指⼀⽅邀请对⽅向⾃⼰发出要约,⽽要约是⼀⽅向他⽅发出订⽴合同的意思表⽰;(2)要约邀请不是⼀种意思表⽰,⽽是⼀种事实⾏为。
要约是希望他⼈和⾃⼰订⽴合同的意思表⽰,是法律⾏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向⾃⼰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4)承诺是指受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即指受要约⼈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订⽴合同的意思表⽰。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法律效⼒在于,承诺⼀经作出,并送达要约⼈,合同即告成⽴,要约⼈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该意思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约束。
第⼗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寄送的价⽬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看完本⽂的内容介绍之后,⼤家就要知道这⽅⾯的规定。
在了解清楚了其中的区别之后才能知道什么时候该⽤哪⼀种,这样才符合法律的规定。
这也是⽐较重要的⼀个常识问题,对于⼤家⾃⾝的合法权益也会有帮助。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案例1. 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
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
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
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
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生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当中,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但是“发生洪水导致通讯中断”属于不可抗力,B公司具有正当的抗辩理由。
该承诺生效。
2.A向B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 收到要约后,立即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买方的承诺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B在接到要约后“立即装船”的回复已经对A 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变更和实质性的修改,所以不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A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成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用,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同意,并依约而至。
然张某最终未依约而至。
王某为此花费费用(贺礼)约几百元。
王某能否以张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或另请吃饭?答:(1)要约的含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要约与承诺的主要内容:1. 要约(Offer):- 要约是一方(要约人)向另一方(受要约人)提出的明确、具体的购买或出售货物的提议。
- 要约必须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货物描述、数量、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支付方式等。
- 要约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书面形式更有利于证据保存。
2. 要约的效力:- 要约一旦发出,要约人即受其约束,除非要约中明确了撤销条件或要约人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撤销要约。
- 要约在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要约人可以选择接受要约,从而形成合同。
3. 承诺(Acceptance):- 承诺是受要约人对要约的明确接受,表示愿意按照要约的条件订立合同。
- 承诺必须明确无误,且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承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表达,但书面形式更有利于避免争议。
4. 承诺的效力:- 一旦承诺被有效传达给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 承诺的传达可以通过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进行。
5. 要约与承诺的例外:- 如果要约中明确表示了“不可撤销”或“立即生效”等字样,要约人不能随意撤销要约。
- 如果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未作出承诺,要约可能会失效。
6. 合同的成立:- 合同通常在承诺被有效传达给要约人时成立。
-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成立条件,如预付款、信用证开立等。
7.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通常适用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诉讼,以及适用的法律。
在制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时,务必确保要约与承诺的内容清晰、准确,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误解和争议。
如何区分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如何区分要约邀请要约承诺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是合同法中⽐较重要的内容,所以理解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对合同法的应⽤有很⼤的帮助。
那么,如何区分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这⼀问题你知道吗?下⾯店铺⼩编将为⼤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区分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是指缔约⼀⽅以缔结合同为⽬的⽽向对⽅当事⼈作出的意思表⽰。
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商务⽰范法》第11条规定:除⾮当事⼈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意思表⽰的⼿段来表⽰,并不得仅仅以使⽤电⼦意思表⽰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性。
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的,也可以是默⽰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项要约要发⽣法律效⼒,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的特定⼈做出的意思表⽰。
2、要约必须具有订⽴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在电⼦商务活动中,从事电⼦交易的商家在互联⽹上发布⼴告的⾏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发出的。
另⼀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要约⼀旦做出就不能随意撤销或者是撤回,否则要约⼈必须承担Υ约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时⽣效”。
由于电⼦交易均采取电⼦⽅式进⾏,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计算机⼏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这种技术改变了传统交易中的时间和地点观念,为了明确电⼦交易中何ν要约的到达标准,《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数据电⽂形式订⽴合同,收件⼈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的,该数据电⽂进⼊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δ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进⼊收件⼈的任何系统的⾸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签订合同时的要约和承诺
签订合同时的要约和承诺签订合同时的要约和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都采用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签订合同时的要约和承诺,希望有所帮助!关于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
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①要约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所谓“具体”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如果没有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受要约人难以做出承诺,即使做出了承诺,也会因为双方的这种合意不具备合同的的主要条款而使合同不能成立。
所谓“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否则无法承诺。
b.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拘束。
②要约的效力。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
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③要约的失效。
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a.要约的撤回。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能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合同要约与承诺模板
合同要约与承诺模板甲方:(自然人/法人/组织名称)地址:(具体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自然人/法人/组织名称)地址:(具体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愿意与乙方订立合同,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约定如下: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具体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提供,并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条提供方式甲方将提供的(具体内容)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收到并验货无误。
第三条服务内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价格及支付方式1. 甲方提供的(具体内容)价格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
2. 乙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价格为(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
第五条保密条款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及交涉过程所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事项,承诺在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后继续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利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合同解除1.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2. 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催告仍无改正的,对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附件:合同要约与承诺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由甲方与乙方共同订立,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自然人/法人/组织名称)乙方:(自然人/法人/组织名称)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要约合同和承诺合同模板
要约合同和承诺合同模板甲方(要约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承诺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有意向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要约合同:第一条要约内容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与乙方进行合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约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诺或拒绝。
第二条要约条件1. 甲方承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质量标准、交付时间等。
2. 乙方承诺接受甲方要约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付款方式等。
第三条要约有效期本要约自发出之日起____天内有效,乙方应在有效期内作出承诺或拒绝。
第四条承诺方式乙方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甲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发出承诺。
第五条合同成立一旦乙方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承诺,且甲方接受该承诺,本合同即成立。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承诺合同模板甲方(承诺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要约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乙方已向甲方发出要约,甲方同意按照要约条件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承诺合同:第一条承诺内容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约的条件与乙方进行合作。
建设工程合同要约和承诺
建设工程合同要约和承诺【要约】甲方(业主):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进行以下建设工程: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5. 工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6. 工期要求: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7. 工程造价估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甲方保证提供的工程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承诺】乙方在充分了解工程情况后,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1. 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执行工程建设。
3. 确保工程进度符合约定的工期要求。
4.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安全和工程周边环境的安全。
5. 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
6.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乙方将全力以赴,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承诺履行合同中的所有条款。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
【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
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合同方详细信息发约人:名称:地址:授权代表:受约人:名称:地址:授权代表:第一章:要约第一条:要约的定义要约是指某一方以缔结特定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发出的单方意思表示,表示自己愿意与对方缔结合同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要约的要件有效要约应具备以下要件:(1) 明确性:要约必须明确表达合同的标的、条款和条件。
(2) 确定性:要约必须为无条件的许诺,而不是仅表示达成协议的意向。
(3) 传达:要约必须以某种形式传达给受约人。
(4) 未被撤销:要约在受约人做出承诺之前不得撤销。
第二章:承诺第一条:承诺的定义承诺是指受约人接受发约人要约并承担相应义务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承诺的要件有效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1) 无条件:承诺必须是对要约的无条件接受,不得附带任何条件或修改。
(2) 传达:承诺必须传达给发约人。
(3) 及时: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
第三章:合同的成立第一条: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在以下条件下成立:(1) 有效要约:双方之间存在有效且未被撤销的要约。
(2) 无条件承诺:受约人以无条件的方式接受了要约。
(3) 传达:承诺已传达给发约人。
第二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受约人承诺到达发约人处的时间。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受约人承诺发出地。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第一条: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各自在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合同的效力丧失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因以下原因丧失:(1) 双方协议解除;(2) 法律或法院判决无效或违法;(3) 一方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4) 合同的标的物被毁损或灭失;(5) 合同的履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变得不可能。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案例1. 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
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
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
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
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生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当中,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但是“发生洪水导致通讯中断”属于不可抗力,B公司具有正当的抗辩理由。
该承诺生效。
2.A向B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 收到要约后,立即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买方的承诺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B在接到要约后“立即装船”的回复已经对A 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变更和实质性的修改,所以不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A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成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用,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同意,并依约而至。
然张某最终未依约而至。
王某为此花费费用(贺礼)约几百元。
王某能否以张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或另请吃饭?答:(1)要约的含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承诺举例
要约与承诺举例【篇一:要约与承诺举例】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述。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
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
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
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
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
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
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
要约和承诺的概念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
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
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
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承诺,是受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接受或还盘。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要约的失效包括: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依法撤销;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建设工程合同的要约是指发包方(甲方)向承包方(乙方)提出的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作意向,包括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价格等关键条款。
而承诺则是承包方对发包方要约内容的接受和同意,表明双方就特定条件达成一致,愿意受合同约束。
【要约】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达成合作意向,特此制定本合同要约如下: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4.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二、工程造价:1.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工期要求:1.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应协商解决。
四、其他条款:1. 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承诺】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理解并接受甲方关于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要约内容,并承诺如下:一、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约内容和国家相关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乙方承诺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三、乙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收取工程款项。
四、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五、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变更或补充,均需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书要约
承诺书要约
甲方(承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事项)达成一致,甲
方基于诚信原则,特此向乙方作出以下承诺:
1. 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执行相关事宜。
2. 甲方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产品、提供服务、支付款项等。
3. 甲方承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 甲方承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情况,将及
时通知乙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甲方承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并在必要时
提供必要的协助。
7. 甲方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要约 承诺
1.3要约的生效与效力
1.3.2要约的效力 1.3.2.1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 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除非法定情形,也不 的撤销要约。 • 要约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的原因在于:要约使得受要约人 对要约人产生了一种信赖,双方之间形成了具有法律意义 的信赖关系,其核心是受要约人的信赖利益。 1.3.2.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 在承诺期内,受要约人可以作出承诺,也可以不作出承诺, 更可以拒绝要约。 • 受要约人因要约获得了一种特殊的法4承诺的效力 • 承诺在承诺期限内达到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的效力一般是合同成立,但有例外:如当事人约定了 其他合同成立的要件,如确认书。 • 承诺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并不必然在同一时间。 • • • • 承诺生效后,要约人撤销要约的行为无效。 承诺生效后,承诺人,受要约人不的撤销承诺。 承诺生效前,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 承诺只存在撤回情形,不存在撤销情形;与要约不同。
1.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2.1要约邀请的概念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2.2要约邀请的要件 • 要约邀请的表意人不是要约人,而是未来的受要约人或未 来的承诺人。 • 要约邀请人的目的是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是对要约 的召唤。 • 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未 来合同的特定条款或交易条件。
2.1.3实质性变更 •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 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 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 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 实质性变更与合同的一般条款相对应,在范围上大于必备 条款。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合同形成和法律效力方面有着不同的作用。
要约是指一个人向另一个人发出的表示,表明其愿意与对方订立合同;承诺则是对方对要约所作出的接受表示。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详细探讨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和作用。
要约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之一。
它是一种邀请性质的表示,其主体具有真实意愿,并向另一方做出明确的承诺。
要约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无论形式如何,都必须具备明确的要约内容和真实的意愿。
要约的性质决定了它是起始合同关系的行为,它会产生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要约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充分的合同要素,比如标的物、价格、数量等,从而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要约和邀约有时容易被混淆。
邀约是一种表达意愿的表示,但它并不具备要约的法律效力。
邀约更像是一种邀请,它提供了向他人发送要约的可能性。
要约则具有明确的目的和效果,一旦要约被接受,则合同关系就形成了。
因此,要约具有追溯效力,即要约发出后即使被接受前也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是对要约的有效回应。
当一方接受另一方的要约时,承诺就形成了。
承诺是以回应要约方的同意表示为基础的,它表明对方接受了要约方的意愿。
承诺必须明确、自愿和无条件。
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一旦承诺被发出,它就具有法律效力,并使合同关系正式确定下来。
要约和承诺之间存在着相互关系。
要约是一方的意愿表达,而承诺是另一方对该意愿的接受表示。
要约是先于承诺的,只有当要约被承诺方接受后,才能形成合同关系。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合同形成过程。
要约和承诺的作用不仅限于合同形成,还涉及了法律效力的问题。
要约的存在和有效性决定了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而承诺的发出和接受则确定了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实施中的要约和承诺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要约方需要履行自己在要约中作出的承诺,并向承诺方提供相应的权益。
承诺方需要履行自己在承诺中作出的承诺,并实施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要约和承诺是法律上的两个概念,它们在意义和法律效果上存在着一些区别。
要约是指一个人向另一方发出的询问是否愿意订立合同的行为,而承诺则是指对要约发出方作出的表示同意或接受要约的行为。
要约的特点是向特定的对象发出,要约方有意订立合同,并表现出一个明确和具体的意思表示,使受要约方可以明确知道要约方的意图和要约内容。
要约需要满足合同的法定要素,即要约内容应当明确,包括合同的对象、内容、标的、数量、价款等必要的要素。
承诺是表示同意或接受要约的行为,也称为合同的成立。
承诺一旦作出并通知要约方,即表示受要约方愿意按照要约方的提议订立合同,并愿意承担合同的责任。
承诺的表达可以通过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或者其他可以明确双方意图的方式。
但承诺必须得到要约方的明确通知,以确保双方达成共识。
要约与承诺之间的区别在于,要约是要约方向受要约方发出的邀请,询问是否愿意订立合同,而承诺是受要约方对要约的接受或同意。
要约通常是双方意向达成合同的开始,承诺是合同的成立和确认。
要约在发出之前可以随时撤回或修改,而承诺一经作出就不能随意取消或撤销。
此外,要约通常是面向多个受要约方的,要约方会向多个潜在的合作方发出要约,以寻求他们的同意。
而承诺是受要约方对要约的回应,之后双方可以进一步商讨细节并最终达成合同。
要约和承诺的不同还体现在法律效果上。
要约的发出并不意味着合同的成立,需要受要约方对要约作出明确的接受或同意。
而承诺的发出则表示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合同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
总结起来,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概念。
要约是要约方对受要约方发出的邀请,询问是否愿意订立合同;而承诺是受要约方对要约的接受或同意。
要约是合同订立的起点,承诺是合同成立的确认和确认。
要约的发出并不意味着合同的成立,需要受要约方对要约作出明确的接受或同意,而承诺的发出表示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合同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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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
1、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 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 合同即告成立。 2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要在有效期内做 出,超过的是新要约。(承诺 的迟到是一种新要约) (2)承诺的内容要与要约 的内容相一致,其不一致为新 要约,若做了非实质性的添加 ,视为承诺。 (实质性:未影响到要约人 的义务负担)
3、要约的生效 到达生效 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 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 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4、要约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一旦要约发出并生效,负有与对 方签订合同的义务,不得再和第三方签订合同, 不能变更,不能撤销。 对受要约人
3 、承诺的生效:承诺书信到达要约人 住所地时生效。(是不是拆看不影响效 力) 4、承诺的撤回: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5、承诺的方式:如对方给定方式,按 该方式, 如无规定,可选用合理方式。 6、要约邀请:没有具体的内容。 案例:招标公告、售货机
温馨提示:订立合同前要认真考查对 方的资质。
合同订立 的程序
合同订立:合同当 事人就事宜协商并达 成一致,就是合同订 立。 (要约、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一方 当事人向对方所提出的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 思表示。 2 、要约注意的问题: (1)要约必须具有缔约 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 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 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 要条件。
5 、要约的撤回: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可以撤回。 ——5月1日———5月5日———
6、要约的撤销: 《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 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7 、要约的失效 (1)拒绝 (2)过期 (3)被撤销 (4)要约人自己情况发生变化,没有了订约能力和履约能力。 (5)受要约人对要约当中具体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
注意: 一份要约包含了各自独立的要约内容,对 某一个要约内容的否机 2 、洗衣机 3 、收音机, 10 天内答复。 买方回函: 1 、 2 同意购买, 3 价格过高, 不要。(形式上是一个要约,实质上包含了三 个要约,所以否定 3 ,不影响 1 、 2 买卖(承 诺)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