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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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物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是指具备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储设施,至少具有从事运输(或运输代理)和仓储两种以上经营范围,能够提供运输、代理、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服务,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二、税务处理(-)增值税1税目(1)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适用9%税率。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⑵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适用6%税率。

2.专项优惠(1)物流企业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2)物流企业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①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②收派服务,是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

收件服务,是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

分拣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

派送服务,是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3)已执行到期的优惠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3.发票开具(1)备注栏填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结合财会[2012]13号进行专项解读)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

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主要总结试点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及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

注:1.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本概念供参考)2.营改增应税劳务及增值税税率:①提供有形动产租赁(17%)、②提供交通运输业(11%)、③提供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6%):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3.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允许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包括以下六类:①有形动产融资租赁、②交通运输业服务、③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④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⑤展览业和代理等。

具体如下:Ⅰ.交通运输服务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国税发[2010]18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10]18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8号2010-02-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

第三条代表机构应当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第四条代表机构应当自领取工商登记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资料,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四)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五)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六)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代表机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或者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代表机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局2010年第83号-附件2xls

总局2010年第83号-附件2xls

2007年第22号 2007年第23号
2007年第71号
2007年第74号 2007年第99号
2007年第108号
2007年第120号
2007年第143号
2007年第223号
2008年第20号 2008年第21号 2008年第29号 2008年第130号 2009年第17号
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 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2009年第二批注销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 64 货企业注册资格的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暂停31家企业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 65 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公告 63
2009年第50号 2009年第75号 2010年第24号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关于取消加拿大Markham Monitors Enterprise Inc.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取消美国2家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 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暂停日本NICCHU INTERCHANGE SERVICE CENTER CO.,LTD 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 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取消波兰2家企业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 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暂停加拿大、香港、日本33家企业进口废物 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暂停广达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和景航船务有 限公司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 告 关于暂停法国、德国、香港、日本、哈萨克斯坦 、西班牙67家企业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 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暂停加拿大、日本、韩国、俄罗斯、美国35 家企业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 告 关于暂停澳大利亚、中国香港、韩国、新西兰、 英国24家企业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 格的公告 关于暂停孟加拉国KYSUN SULIAO INDUSTRIES LTD.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关于公布2008年第一批注销、取消进口废物原料 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2008年第一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 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2008年第二批准予注册进口废物原料境 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注销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 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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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
成文日期:2015-10-29
为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提高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及条款,按收入种类和政策优惠的领域类别,分别赋予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项目名称。

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报、备案、核准、减免退税等业务事项时,根据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检索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及减免项目名称,填报有关表证单书。

地方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地区的减免税政策,由各地税务机关制定代码并发布。

二、《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将根据减免税政策的新增、废止等情况,每月定期更新,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下的“申报纳税”栏目发布。

各地税务机关应当通过办税服务大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转载、发布与宣传推送。

特此公告。

附件: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税收,物流产业发展的关键——关于物流企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税收,物流产业发展的关键——关于物流企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而且 资 金 不 足 一 直 是 制 约 交 通 发 个 问题
展 的关 键 因素 。我 国 交 通 发 展 资 第 一 .关 于 物 流 企 业 的认 定
就应 该认 定为物 流 企业 。 第 二 . 关 于 试 点 企 业 所
金方 面 ,需 要 解 决 交 通 财 政 资金 问题 。这 是地 方 税 务 部 门 提 出的 属 企 业 的 问 题 。 虽 然 在 国 税 发
经成 为 我 国实 现 交 通 一 体 化 运 输 新 兴 的 产 业 ,涉 及 面 输 、 代 理 、 仓 储 、 装 卸 。加 工 、
的 巨 大 障碍 。这 也 是 我 国 难 以健 非 常 广 .再 加 上 各 地 的 情 况 千 差 整 理 、配 送 等 一 体 化服 务 .并 具 全 综合 运输 体 系的 重要 原 因之 一 。 万 别 ,对 国 家政 策 的 理 解 和 执 行 有 与 自身 业 务相 适 应 的信 息 管 理 如何 解 决 交通 资 金 问 题 :合 理界 也 不 尽 致 .在 一 些 政 策 的执 行 过 系 统 .经 工 商 行 政 管理 部 门 登 记 定政 府 与 市场 的 界 限
的现代 化 综合运 输体 系 。 两 种 以上 经 营 范 围 ,能 够提 供 运 全 资 子 公 司 ,还 是 绝 对 控 股 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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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 政 企 分 开 ,打 破 垄 断 ,建 立
公平 竞 争 的 市 场 机 制 及 管 制 机 制 等铁 路 改 革 的核 心 问题 ,一 直 悬 而未决 。
公路 管理体 制 也 面临选 择 ,

浅议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议试点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试点物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意义
来按运费的 7 %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现在可以按照运费的 9 . 9 %[ 1 1 %÷
( 1 + 1 1 %) ] , 对纳税人来说是利好消息。 ( 二) 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 “ 服务业”
税 目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与营业税 的最大区别就是增值税 的税收不仅与纳税人的收人 水平有关, 还与纳税人成本 中可以获得抵扣的项 目有关 。在纳税人的成本
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与增值税销项抵扣进项后余额缴税有相
同之处 , 但 营业税属于流转税 ,物流企业只要把业务转包取得收入就得 缴纳营业税 , 税负造成物流成本增加 ,不利于我 国现代物流业的整合与 发展 。针对现行税收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与问题, 我 国先后在上海、北京、 天津 、浙江、广东等省市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 目 前主要涉及到交通运输 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改革以前增值税的税率 主要分为 1 7 %、1 3 % N J 档,
改革后新增的低税率为 1 1 %、 6  ̄ / 0 两档, 其中1 1 %的税率主要适用于交通运
应纳 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 一进项 税额= 9 . 9 . 7 . 2= 9 1 . 9 8万 ,取得 利润
7 8 . o 2 万 ,税负反而增加 1 . 3 8 万。
因此试点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 , 实际税负有上升也有下降 ,
若 当月取得物流运输收入为 1 0 0万元 , 其 中取得 1 5 万6 %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1 5 万 1 1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 5万元普通发票 : 按营业税计算= 1 0 0 * 5 %= 5 万元 ;取得利润 5 O 万。
按增值税计算 ,销项价税分离=( 1 0 0 / 1 . 0 6 * 6 %) = 5 . 6 6 万,成本价税

“营改增”试点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试点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试点对物流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启动,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本文从试点的具体内容入手,总结了试点政策对物流企业的实施成效,并在分析试点工作中物流企业面临具体问题的的基础上,从扩大进项税可抵扣范围、扩大试点范围、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探索有效管理机制和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物流企业财务管理一、“”试点的具体政策及其对物流企业的实施成效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 号,以下下简称《方案》),决定从2012 年1 月1日起,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

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等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会议还决定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逐步扩大至全国范围。

《方案》主要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试点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进行,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则涵盖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内容。

二是在现行增值税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了11%和6%两档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三是试点期间,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进行调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四是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五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物流业是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装卸业、包装业、配送业、信息处理业等为一体的复合型服务产业。

2010-2011政策解读目录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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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

关于发布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文件物联评估字〔2010〕126号关于发布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的通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流与采购(物流、交通)联合会(协会、学会),各A级物流企业、会员单位、相关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的相关制度办法,按照企业自检和申报,评估机构初审和现场评估等规范的评估程序,自2010年6月下旬,至2010年10月上旬,从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服务、人员素质和信息化水平六个方面,对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开展了综合评估工作,对第三批、第七批和部分延期复核的企业开展了复核评估工作。

10月1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定通过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199家(包括:晋级企业17家),其中,5A级企业11家(包括:4A升5A级企业 5家、3A升5A 级企业1家);4A级企业45家(包括:3A升4A级企业6家、2A升4A级企业1家);3A级企业74家(包括:2A升3A级企业4家);2A级企业62家;1A级企业7家;审定通过复核企业93家,延期复核企业42家,放弃复核企业2家。

现一并予以通告。

经过本次评估,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已向社会陆续公布十一批共1073家A级物流企业。

今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将进一步推动国家标准的深入贯彻执行,以国家标准强化物流行业自律,规范物流行业市场,引导物流企业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物流服务需求,为推动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国第十一批A级物流企业名单2、全国第三批A级物流企业第二次复核通过名单3、全国第七批A级物流企业复核通过名单4、全国第一、二、四、五、六批A级物流企业延期复核通过名单二○一○年十月十三日抄送: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经济贸易司、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市场秩序司,铁道部运输局,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水运局,民航局运输司,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信息化推进司,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国家标准委服务业标准部、计划和信息部,总后军需物资油料部物资采购管理局,各地方物流工作牵头部门。

物流公司的帐务账务处理

物流公司的帐务账务处理

物流公司的帐务相对而言还是比较简单的,主要是成本核算,其成本主要有:1、油2、维修3、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等。

4、人员工资等5、运输途中的费用要: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一、实收资本的核算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各股东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针对物流企业流程,将有关会计分录整理如下:一、实收资本的核算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各股东二、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设置一下明细科目: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

借:现金(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根据需要可设置三级科目,货运收入/其他收入)另外,总站对分站之间可以设置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科目,以反映总站与分站各项营业收入的解交和结算情况。

收到分站交来运输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根据分站编制的营业收入日报定期汇总确认营业收入借:其他应收款----进款往来(**)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预收账款---**完成运输任务,结算多退少补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核算客运服务/包装物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技术转让/车辆修理/材料销售等其他收入并按其设置二级科目。

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月末将本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帐户无余额。

物流企业的几项具体业务的税务分析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还存在其他相关业务的运作,对于这些业务的运作,当然也就涉及到税收问题,在这里我们仅将其中的几项纳税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涉税事项拿出来进行讨论。

一、挂*经营的税务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活跃,人们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手段也越来越多。

如采用供车形式经营,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六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1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0年10月27日印发校对:货物和劳务税司— 2 —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1.中国远洋天津物流有限公司2.北京中远物流有限公司3.中铁特货汽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天津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同方环球(天津)物流有限公司6.河北中储物流中心7.大连俱进汽贸运输有限公司8.大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9.大连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中床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1.山西宝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2.吉林省长远物流有限公司13.吉林龙谷物流有限公司14.吉化集团公司物流中心15.上海中远化工物流有限公司16.上海中远物流有限公司17.上海中远物流重大件运输有限公司18.上海通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9.上海安吉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3 —20.上海南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1.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22.上海亚太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23.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24.南京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5.南京长安民生住久物流有限公司26.南京双闽物流有限公司27.江苏新为多式联运有限公司28.苏州盛丰物流有限公司29.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30.南通市百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1.南通飞鹤物流有限公司32.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33.镇江十野物流有限公司34.镇江市大港集装箱货运有限责任公司35.淮安市翔和翎物流有限公司36.浙江恒顺物流有限公司37.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38.浙江陆通物流有限公司39.杭州畅宇物流有限公司40.宁波芦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41.宁波大港(新世纪)货柜有限公司— 4 —42.福建万集物流有限公司43.福建鸿达运输有限公司44.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5.福州万全货运有限公司46.福州中外运大裕保税仓储有限公司47.泉州市英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8.龙岩市隆安运输有限公司49.江西省江宁物流有限公司50.江西省鑫马通运物流有限公司51.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52.山东瑞通物流有限公司53.山东载信物流有限公司54.山东千里马物流有限公司55.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56.青岛陆海国际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7.青岛交运集团公司58.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59.青岛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60.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61.潍坊潍柴顺达物流有限公司62.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63.烟台德华物流有限公司— 5 —64.山东省日照运总交通集团有限公司65.日照三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6.寿光晨鸣现代物流有限公司67.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68.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69.新乡市新运千山物流有限公司70.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71.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72.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73.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4.荆州长江物流有限公司75.湖南日安物流有限公司76.衡阳衡钢鸿华物流有限公司77.广州广汽木村进和仓储有限公司78.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79.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80.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81.招商局物流集团惠州物流有限公司82.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83.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84.中国湛江外轮代理有限公司85.深圳市金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6 —86.深圳市港运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87.深圳市中海通海运有限公司88.深圳市海格物流有限公司89.深圳市白沙物流有限公司90.深圳市有信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91.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92.深圳市恒路物流有限公司93.深圳华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4.星辉储运(深圳)有限公司95.综合信兴仓运(深圳)有限公司96.日通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97.民生物流有限公司98.重庆金材物流有限公司99.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0. 重庆安吉天地红岩物流有限公司101. 重庆市永川区扬帆外运物流有限公司102. 重庆市合谐物流有限公司103. 云南中畅物流有限公司104. 兰州酒钢宏顺物流有限公司105. 青海天月德物流有限公司106. 宁夏美利物流有限公司— 7 —。

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

国税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的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八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纳入试点范围物流企业的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附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八批)1.天运风电(北京)物流有限公司2.北京四环通达物流有限公司3.北京众奥物流有限公司4.北京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5.北京市东方友谊食品配送公司6.北京环捷物流有限公司7.北京嘉和嘉事医药物流有限公司8.北京远成物流有限公司9.北京快行线食品物流有限公司10.北京海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1.天津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2.天津中远物流有限公司13.日邮汽车物流(中国)有限公司14.天津北江物流有限公司15.康新物流(天津)有限公司16.顺丰速运(天津)有限公司17.天津大港油田亚龙运输中心18.天津市联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9.天津大港油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招商局物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21.华韩(天津)货箱有限公司22.石家庄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3.河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24.河北邯钢附企巨恒物流有限公司25.河北熙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6.河北沧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7.秦皇岛龙腾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8.秦皇岛市动力设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9.保定保运物流有限公司30.赞皇县顺达运输有限公司31.赞皇县双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2.承德大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33.承德天运物流有限公司34.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储运分公司35.包头华通永昌物流有限公司36.沈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37.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38.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9.营口永丰实业有限公司40.大连胜通综合物流有限公司41.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42.大连环东物流有限公司43.大连近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44.大连金易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45.吉林省金河物流运输有限公司46.吉林省顺风物流有限公司47.吉林市内陆港货运有限公司48.吉林市威龙运输有限责任公司49.吉林市盛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50.哈尔滨中外运物流有限公司51.上海青旅国际货运有限公司52.上海欧迪斯物流有限公司53.上海郑明现代物流有限公司54.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5.上海新天天大众低温物流有限公司56.上海吴泾冷藏有限公司57.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58.利和物流仓储(上海)有限公司59.上海安宜达物流有限公司60.上海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61.上海大中物流有限公司62.上海汇尔华实业有限公司63.上海康驰物流有限公司64.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65.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6.上海茂金物流有限公司67.上海南北公铁物流有限公司68.阿尔卑斯物流(上海)有限公司69.南京新生代工贸实业有限公司70.南京新干线物流有限公司71.无锡德邦物流有限公司72.南京德邦物流有限公司73.镇江市恒伟物流有限公司74.镇江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75.江苏捷佳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76.金坛市天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77.无锡天达运输有限公司78.无锡天宝运输有限公司79.无锡市迅杰物流有限公司80.宜兴市三木运输有限公司81.江阴市联运有限公司82.常熟德邦物流有限公司83.江苏德邦物流有限公司84.苏州宏高货运有限公司85.江苏海晨物流有限公司86.昆山世远物流有限公司87.江苏冉光物流有限公司88.昆山飞力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89.江苏瀛环国际集团宏海物流有限公司90.江苏安达洲沿江国际物流有限公司91.常熟市安源物流有限公司92.徐州丸全外运有限公司93.连云港市永昌货物运输有限公司94.灌云县远大物流有限公司95.淮安市吉安物流有限公司96.江苏双汇物流有限公司98.江苏悦达物流有限公司99.扬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100.江苏方正钢铁物流有限公司101.泰兴市一联物流有限公司102.高邮市红太阳物流有限公司103.高邮市诚信物流有限公司104.南通吉华物流有限公司105.南通九洲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106.常州政成物流有限公司107.常州华海船务有限公司108.昆山飞力宇宏航空货运有限公司109.嵊泗洋山江海联运有限公司110.嵊泗中昌海运有限公司111.宁波集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12.杭州准点物流有限公司113.杭州德邦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14.杭州汤氏物流有限公司115.浙江川山甲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116.杭州东驰物流有限公司117.杭州亚星物流有限公司118.浙江新颜物流有限公司119.浙江大恩物流有限公司120.浙江浙中物流有限公司121.浙江鲁氏物流有限公司122.浙江华佳业物流有限公司123.湖州华安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24.长兴县鸿运航运有限公司125.浙江兴一物流有限公司127.宁波中远物流有限公司128.宁波市宇达物流有限公司129.宁波立鑫液体化工运输有限公司130.舟山隆泰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131.宁波市联发运输有限公司132.宁波海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33.宁波大港货柜有限公司134.舟山嘉利船务有限公司135.舟山市荣翔海运有限责任公司136.浙江舟山元鑫船务有限公司137.浙江泓欣海运有限公司138.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139.舟山永鸿海运有限公司140.舟山市普陀油脂运贸有限公司141.舟山市华辰海运有限公司142.舟山市普陀永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143.舟山润联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144.浙江玉柴九隆物流有限公司145.浙江海西供应链有限公司146.浙江顺天物流有限公司147.浙江远东物流有限公司148.浙江凯宇物流有限公司149.浙江尊龙物流有限公司150.金华巨龙物流有限公司151.宁波市丰华船务有限公司152.宁波人丰运输有限公司153.安徽华源物流园区154.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55.来安县顺达贸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56.安徽益民物流有限公司157.马鞍山嘉恒储运实业有限公司158.合肥市共速达物流有限公司159.蚌埠市金轮运输有限公司160.马鞍山江东航运有限公司161.安徽中财物流有限公司162.滁州市中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63.安徽外运芜湖朱家桥储运公司164.安徽省南陵县振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65.铜陵市鸿越运输有限公司166.福建运杰物流有限公司167.福州胜狮货柜有限公司168.万全仓储(福州)有限公司169.南平烟草物流有限公司170.厦门象屿胜狮货柜有限公司171.五矿物流(福建)有限责任公司172.厦门厦烟物流有限公司173.厦门象屿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174.厦门荣利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75.厦门特贸象屿发展有限公司176.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177.叶水福物流(厦门)有限公司178.厦门弘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79.厦门市杏林永顺运输有限公司180.厦门金龙汽车物流有限公司181.厦门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82.正新(厦门)物流有限公司183.龙岩市龙洲物流配送有限公司184.福建信运冷藏物流有限公司185.福建兄弟物流有限公司186.厦门艺辉集团有限公司187.厦门市大顺物流有限公司188.江西景德镇长运有限公司189.江西金三角物流中心有限公司190.赣州江海航运有限公司191.信丰县鹏图物流有限公司192.峡江县长青物流有限公司193.招商物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194.万安县江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95.山东盖世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196.山东润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97.济南德邦物流有限公司198.山东安泰公铁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99.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200.山东鲁化天地物流有限公司201.胜利油田亿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东营鲁方物流有限公司203.东营国泰运输有限公司204.广饶广通物流有限公司205.烟台安民物流有限公司206.山东北明全程物流有限公司207.烟台海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208.潍坊申易物流有限公司209.临朐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10.寿光亨旺物流有限公司211.寿光市海纳宏洲物流有限公司212.山东兖矿物流有限公司213.泰安速恒物流有限公司214.荣成中外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215.山东凯达物流有限公司216.日照宏洲物流有限公司217.日照正元物流有限公司218.日照丰泰运输有限公司219.日照市向阳运输有限公司220.山东盖世冠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21.山东锐特物流有限公司222.滨州市北海新区阳光运输有限公司223.山东沾化海利达物流有限公司224.无棣县渤海物流有限公司225.茌平县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26.茌平信发物流有限公司227.高唐县运输二公司228.临清市通达物流有限公司229.临清银纸物流有限公司230.临沂智珩物流有限公司231.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232.青岛港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33.青岛金宇物流有限公司234.郑州长通实业有限公司235.河南中油南安物流有限公司236.郑州风神物流有限公司237.河南省旭安隆物流有限公司238.河南胜利物流有限公司239.焦作市豫通物流有限公司240.驻马店市恒兴运输有限公司241.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一分公司242.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二分公司243.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三分公司244.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四分公司245.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五车队246.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七分公司247.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八分公司248.平顶山市汽车运输公司第九车队249.唐河豫兴物流有限公司250.新野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251.内乡县坤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52.内乡县宏运物流有限公司253.开封市第二运输总公司254.河南中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55.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56.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257.湖北长城物流有限公司258.武汉远洋大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59.武汉新星吉安物流有限公司260.武汉四方交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61.武汉云申物流有限公司262.湖北九州通物流有限公司263.武汉华超运贸有限公司264.襄阳风神物流有限公司265.襄樊襄管物流有限公司266.随州市九星运业总公司267.湖北骆驼物流有限公司268.枝江市安宁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69.宜昌华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70.兴山县兴发汽运有限公司271.恩施州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72.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273.长沙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74.长沙畅通物流有限公司275.岳阳运发物流有限公司276.岳阳市安迅货运有限公司277.湖南福泰物流有限公司278.郴州市宏顺物流有限公司279.郴州市泓广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0.永州市邦联医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81.湖南省常德安凯物流船务有限责任公司282.株洲金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83.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84.湖南国联捷物流有限公司285.广州市德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286.国药控股广东物流有限公司287.广东南粤物流实业有限公司288.广州南方物流投资有限公司289.汕头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90.广州特兰富力运输有限公司291.珠海公交信禾物流有限公司292.惠州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93.珠海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94.珠海市大运通物流有限公司295.东莞市德邦货运有限公司296.东莞致远物流有限公司297.湛江中远物流有限公司298.江门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299.江门高宝隆物流基地有限公司300.深圳市宏宝物流有限公司301.深圳市宇达物流有限公司302.深圳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03.深圳市共速达交通运输有限公司304.深圳市友和道通物流有限公司305.深圳市华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06.深圳市神州通物流有限公司307.深圳市国电物流有限公司308.深圳新合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309.深圳市西部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310.深圳市亦禾储运有限公司311.深圳市捷安国际运输有限公司312.深圳南洋货仓有限公司313.深圳市递四方速递有限公司314.深圳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315.广东晟世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有限公司316.广东省东立商贸物流有限公司317.中山市神湾港货运联营有限公司318.中山市小榄港货运联营有限公司319.江门市安捷物流有限公司320.广西物资贸易储运有限责任公司321.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322.南宁民航航空货运快递中心323.广西德保顺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24.广西物资集团贵港储运贸易总公司325.泛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26.广西物资集团桂林储运总公司327.柳州市金泰化工运输有限公司328.广西瑞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29.河池利达石油运输有限公司330.重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331.重庆嘉川三捷运输有限公司332.重庆重铁物流有限公司333.重庆市泽胜船务(集团)有限公司334.重庆川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335.重庆市河牛滚装船运输有限公司336.民生国际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337.重庆嘉峰物流有限公司338.重庆大江工业集团燕兴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39.重庆城北物流有限公司340.重庆市江津利华贸易有限公司341.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342.重庆市远东船务有限公司343.重庆市茂业物流有限公司344.重庆市涪陵区强源船务有限公司345.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346.重庆国平船务运输有限公司347.重庆文锦物流有限公司348.重庆市南川区友邦经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49.重庆市南川区长宏汽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50.成都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351.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52.成都中铁路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53.成都蚂蚁物流有限公司354.成都商储物流(集团)有限公司355.成都中铁西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356.成都申通快递实业有限公司357.四川峨眉山峨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358.德阳市东方胜大运业有限公司359.德阳市中大运业有限公司360.德阳市中运运业有限公司361.四川双汇物流有限公司362.绵阳安运物流有限公司363.四川乾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64.四川贤达物流有限公司365.资阳瑞宇物流有限公司366.四川吉星物流有限公司367.资阳市陆柒柒物流有限公司368.自贡三辰实业有限公司369.泸州市叁陆运业有限公司370.泸州迎瑞物流有限公司371.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372.泸州三友物流运输集团有限公司373.泸州市东南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74.四川省大件运输公司375.乐山邦德物流有限公司376.四川龙兴物流有限公司377.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成都物流中心378.贵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379.贵州七冶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80.黔东南恒昌石油运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81.云南恒捷物流有限公司382.昆明中远物流有限公司383.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384.云南宏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85.大理南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86.云南陆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387.陕西大件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388.西安志成德邦物流有限公司389.甘肃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390.兰州捷时特物流有限公司391.兰铁分局颍川堡车站运输服务中心392.兰州久阳物流有限公司393.武威德盛商贸公司394.天水陇东南商贸交易有限公司395.甘肃铁联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96.甘肃省商业储运股份有限公司397.青海百立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点击即可阅读:公告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公告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公告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管理规范(试行)》的公告公告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肉桂油、桉油香茅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公告六: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七: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公告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项目运营方利用信托资金融资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公告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公告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2010年印花税票的公告公告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十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公告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公告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十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公告十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公告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十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公告十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二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二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公告二十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芬兰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公告二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公告二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公告二十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公告二十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公告二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公告二十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二十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前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公告三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输电线路部分报废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公告三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事宜的公告。

我国部分物流相关法律、政策法规、标准目录

我国部分物流相关法律、政策法规、标准目录

一、物流业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路运输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10月31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 2009年4月1日起)4。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6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1号发布)5.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5年第9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8.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5年第3号)9。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2000年第2号)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1996年12月23日交通部令1996年第11号发布)1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 1995年9月12 发布)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1995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13.汽车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 1999年第5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2月27日修订)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06号)16。

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6]1039号,1997年7月1日实施)1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公安部1995年3月1日起施行)18.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11号)19。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办法(交通部 1990年4月1日发布)20.机动车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1960年2月11日实施)21.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22.关于印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226号)23.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公路发[2008]280号)24.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交通部 1986年12月1日颁布)(铁路运输类)25.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6.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道部令2007年第32号)27.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道部 1991年3月18日实施)28.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运[1989]82号)29。

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现代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一、现代服务业1. 物流企业将承揽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基数。

货运代理企业的营业税,可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用、运输费、保管费、出入境检疫费、熏蒸费、仓储费、装卸费及其他代理费用后,计算缴纳营业税。

拆迁代理单位接受委托从事房屋拆迁业务,其向拆迁者实际转付的拆迁补偿费和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拆迁工程费,不计入其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保险代理公司取得的全部手续费和佣金收入可按规定扣除支付给保险营销员(非雇员)的劳务报酬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基数。

商标代理公司以向客户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可按规定扣除支付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基数。

2.现代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定期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照顾。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内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4.对单位和个人举办展览活动,代参展单位支付的场租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和参展者的食宿费,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计征营业税时扣除。

对省经贸委、地税局认定的省重点物流企业可参照享受国家试点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服务外包企业1.我省南京、苏州、无锡及苏州工业园区等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以下政策:对试点城市内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本通知附件中所界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企业信用报告_绥中诚信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绥中诚信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7 5.11 股权冻结..................................................................................................................................................17 5.12 清算信息..................................................................................................................................................17 5.13 公示催告..................................................................................................................................................17 六、知识产权 .......................................................................................................................................................18 6.1 商标信息 ....................................................................................................................................................18 6.2 专利信息 ....................................................................................................................................................18 6.3 软件著作权................................................................................................................................................18 6.4 作品著作权................................................................................................................................................18 6.5 网站备案 ....................................................................................................................................................18 七、企业发展 .......................................................................................................................................................18 7.1 融资信息 ....................................................................................................................................................18 7.2 核心成员 ....................................................................................................................................................19 7.3 竞品信息 ....................................................................................................................................................19 7.4 企业品牌项目............................................................................................................................................19 八、经营状况 .......................................................................................................................................................19 8.1 招投标 ........................................................................................................................................................19 8.2 税务评级 ....................................................................................................................................................19 8.3 资质证书 ....................................................................................................................................................19 8.4 抽查检查 ....................................................................................................................................................20 8.5 进出口信用................................................................................................................................................20 8.6 行政许可 ....................................................................................................................................................20

特殊监管区域办理退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特殊监管区域办理退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出口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办理退税的相关政策规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区域。

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区域(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等。

一、保税区相关规定功能及经营范围:国际贸易、国际中转、保税仓储、物流、保税加工主要政策:货物从保税区外运入保税区内不退税。

但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货物存放区内仓储企业,待货物实际离境后,凭出口备案清单、出口报关单等退税。

相关文件:1、财税字【1995】第0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六、对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不予退(免)税。

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时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备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内容,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可按本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

2、国税发【2000】第1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针对出口退税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现通知如下:一、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可凭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及其他规定的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保税区海关须在上述3、国税函【2005】第2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第一条规定,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经保税区销售给外商的货物,保税区海关须在货物全部离境后方可签发货物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根据这一规定,保税区海关在货物离境后根据货物进入保税区的日期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可能造成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超过退税申报期而无法退(免)税的问题。

增值税差额征税申报表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

增值税差额征税申报表填写要点及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四:进行差额征税申报的应税服务,必须是国家有 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即法律、行政法规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差额征收营 业税的,不包括各地方地税部门自行的规定。具体包括:
• (一)交通运输业 • 1.运输分包业务 • 2.联运业务
差额征税申报表的填写 要点及注意事项
提供的应税服务
支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是否允许扣除
支付给试点纳税人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
除国际货运代理以 外的应税服务
不允许
允许(不包括已抵扣进项税 额的货物、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
允许(不包括取得增 允许(不包括已抵扣进项税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 值税专用发票的价 额的货物、加工修理修
款)
配劳务)
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张家港市国应税服务
支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是否允许扣除 支付给试点纳税人 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
除交通运输服务业、国 际货运代理以外的应 税服务
不允许
允许
交通运输服务业、国际 货运代理服务
允许
允许
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 二、计税销售额的计算 • 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
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 需分别核算的上述扣除项目金额包括:期初余额、本期发 生额、本期可抵减金额、本期实际抵减金额和期末余额。
• 如未分别核算的,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 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 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 高适用税率。”
差额征税的基本规定
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
• (二)特殊规定 • (1)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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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8号2010-10-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现将第六批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纳入试点范围的物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按国税发[2005]208号文件执行。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5日起执行。

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六批)
1.中国远洋天津物流有限公司
2.北京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3.中铁特货汽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天津中远国际航空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5.同方环球(天津)物流有限公司
6.河北中储物流中心
7.大连俱进汽贸运输有限公司
8.大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9.大连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中床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1.山西宝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2.吉林省长远物流有限公司
13.吉林龙谷物流有限公司
14.吉化集团公司物流中心
15.上海中远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16.上海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17.上海中远物流重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18.上海通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9.上海安吉通汇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20.上海南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1.上海中远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22.上海亚太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23.东方海外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24.南京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5.南京长安民生住久物流有限公司
26.南京双闽物流有限公司
27.江苏新为多式联运有限公司
28.苏州盛丰物流有限公司
29.连云港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30.南通市百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31.南通飞鹤物流有限公司
32.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33.镇江十野物流有限公司
34.镇江市大港集装箱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35.淮安市翔和翎物流有限公司
36.浙江恒顺物流有限公司
37.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
38.浙江陆通物流有限公司
39.杭州畅宇物流有限公司
40.宁波芦城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41.宁波大港(新世纪)货柜有限公司
42.福建万集物流有限公司
43.福建鸿达运输有限公司
44.福建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5.福州万全货运有限公司
46.福州中外运大裕保税仓储有限公司
47.泉州市英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48.龙岩市隆安运输有限公司
49.江西省江宁物流有限公司
50.江西省鑫马通运物流有限公司
51.江西京九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52.山东瑞通物流有限公司
53.山东载信物流有限公司
54.山东千里马物流有限公司
55.青岛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56.青岛陆海国际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青岛交运集团公司
58.山东家家悦物流有限公司
59.青岛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
60.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
61.潍坊潍柴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62.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63.烟台德华物流有限公司
64.山东省日照运总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65.日照三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6.寿光晨鸣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67.菏泽交通集团总公司
68.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69.新乡市新运千山物流有限公司
70.焦作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71.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72.华中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73.宜昌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4.荆州长江物流有限公司
75.湖南日安物流有限公司
76.衡阳衡钢鸿华物流有限公司
77.广州广汽木村进和仓储有限公司
78.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79.广汽丰田物流有限公司
80.招商局物流集团广州物流有限公司
81.招商局物流集团惠州物流有限公司
82.中信物流飞驰有限公司
83.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84.中国湛江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85.深圳市金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86.深圳市港运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87.深圳市中海通海运有限公司
88.深圳市海格物流有限公司
89.深圳市白沙物流有限公司
90.深圳市有信达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91.深圳市凯通物流有限公司
92.深圳市恒路物流有限公司
93.深圳华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4.星辉储运(深圳)有限公司
95.综合信兴仓运(深圳)有限公司
96.日通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97.民生物流有限公司
98.重庆金材物流有限公司
99.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00. 重庆安吉天地红岩物流有限公司 101. 重庆市永川区扬帆外运物流有限公司 102. 重庆市合谐物流有限公司
103. 云南中畅物流有限公司
104. 兰州酒钢宏顺物流有限公司
105. 青海天月德物流有限公司
106. 宁夏美利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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