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政解析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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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解析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
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
重在50%以上。)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十七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
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二、《办法》第二条所称“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执行。总局办公厅解读:《公告》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税政解析与策略:1、财税〔2018〕33号只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很多朋友纠结对那些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虽未超标但自行申请
认定(或登记)一般纳税人的,能否转为小规模纳税人?18号把这个明确了,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都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自行登记的,还是强制登记的一般纳税人。2、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只能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和从事工业或商业的个体工商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本来就是500万元,不存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3、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其选择权在纳税人手上。很多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从自身的业务开展出发,结合上游发票的取得和下游专票的需要,再考虑到实际税负率可能低于3%,就有可能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4、转登记日可以是2018年5月1日后,12月31日前的任何一天。但过了2018年12月31日后就没这个机会了,所以今年的12月份,是这些一般纳税人拖了6-7个月,终于要做出选择的时候,挺让人较纠结的。5、对有心想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请计划好压缩销售规模,以保证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假设计划2018年7月15日转登记,其2017年7月-2018年6月为连续12个月,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501万元,超过500万元了,那就得立即控制2018年7月下半月的销售额,使
得2017年8月-2018年7月的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才能如愿以偿。6、转登记日前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其实很少。因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而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的连续4个季度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随随便便都超过500万元。7、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是为了避免由于稽查或评估造成一般纳税人登记向前追溯,从而引发前期销售收入是按3%还按适用税率的争议。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