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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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管理制度(3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3篇)

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档案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冶炼厂所有车间(科室)、工段(班组)。

3、职责3.1技术科负责组织工艺事故的管理工作。

3.2设备科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管理工作。

3.3安全科负责组织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工作。

4、事故报告程序4.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进的途径向上级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对各类重大事故,各主管科室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准确的在半小时内向厂长和集团企业综合管理部报告。

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4.2工艺事故报告程序、内容:发生工艺事故后,由岗位向厂调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艺事故的后果、过程、时间。

厂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通知技术科。

4.3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发生设备事故后,由事故岗位立即报告厂调度室,报告内容包括事故设备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结果、生产运行状况。

厂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通知设备科,设备科根据要求逐级上报。

____人身事故的报告程序、内容: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厂调度室并组织抢救,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受伤人数、受伤程度、时间、主要事故原因。

厂调度室接到报告后通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并参加抢救。

5、事故调查、处理5.1工艺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要求:由技术科负责对全厂发生的工艺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于月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质量考核。

5.2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要求;调查处理由设备科依照集团《设备管理条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____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要求: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厂安全科报分管副厂长审批后,按照厂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重伤以上事故由集团安委会依照集团《安全生产条例》进行调查处理。

6、要求6.1事故发生后,____天内要组织事故相关责任人召开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业务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生产安全事故:包括工业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火灾事故等;2. 交通事故:包括车辆碰撞、交通道路堵塞等;3. 公共安全事故:包括人群踩踏、火灾、爆炸等;4.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5. 技术事故:包括电力、通信、信息系统故障等。

第二章事故上报第四条员工在发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给直接主管,并向安全部门汇报。

如无法立即向直接主管进行上报的,应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第五条上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 事故发生地点;2. 事故发生时间;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直接主管收到事故上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查看,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安全部门应及时将事故上报的信息汇总并提交给上级主管,同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八条事故调查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展开,确保相关证据的保存和取证。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由安全部门牵头成立,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进行以下工作:1. 进行现场勘查,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2. 查阅有关资料,了解事故背景和相关情况;3. 调查相关人员,了解事故的具体经过;4. 评估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5.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根据报告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二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并进行相应的事故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事故处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2.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 安排设备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4.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事故及奖罚管理制度(3篇)

事故及奖罚管理制度(3篇)

事故及奖罚管理制度一、事故管理制度(一)、凡在油库区域内或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事故。

(二)、按事故形式分为人身伤亡、火灾、爆炸、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混油和其它财产损失等多种;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三)、事故等级划分以(油库安全管理检查评比细则)为准。

(四)、油库发生事故后,要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同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

(五)、火灾经济损失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计算方法计算,跑、冒、漏、混油及油料变质按油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计算。

(六)、油库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应严格执行“查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和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填写《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

二、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执行____《企业职工奖惩条件》,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增强职工的责任感,达到奖励先进,惩罚后进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利益,努力学习政治、文化、业务知识,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2、奖励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被处以行政处分或经济惩罚者,有权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二)、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奖励:1、一直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或社会服务效益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2、在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效率和节约开支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在抢险救灾中事迹突出,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

4、在维护工作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5、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技术,认真进行岗位练兵,并在上级举办的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者。

6、关心集体利益、廉洁奉公、舍己为人、助人为乐,事迹动人者。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9篇)事故管理制度篇1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重要负责人必需立刻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快速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帮助搭配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依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出12小时。

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看法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供应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料子。

五、每月2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

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重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实在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判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惩罚及行政处分,冒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违反本规定,未定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3、有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三篇)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三篇)

伤亡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伤亡事故的防范和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伤亡事故的情况,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透明和及时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应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相关规范文件、技术标准、规程等应当与本制度相匹配。

第四条本制度的职责为依法防范伤亡事故,以及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伤亡事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单位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六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报告责任、事故调查程序等。

第二节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第七条本单位内发生的伤亡事故应当立即报告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八条伤亡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基本情况;(二)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伤亡程度等情况;(三)伤亡事故的后果、造成的损失、应该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四)其他与伤亡事故有关的情况。

第九条伤亡事故报告应当详细、准确、及时,不得故意隐瞒或者虚报事故情况。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按照伤亡事故调查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节伤亡事故的报告责任第十一条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并报告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涉及伤亡事故的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作,真实提供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伤亡事故报告工作,对报告情况进行核查和登记,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如果伤亡事故属于严重事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要求本单位协助进行调查工作。

第十六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伤亡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当被依法追责。

第四节事故调查程序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成立,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确定调查组成员。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3篇)

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公司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也为事故的善后处理及进一步的调查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厂区(生产厂区)、总库区内与生产安全直接相关的各类事故。

如:燃烧、设备损毁、火灾、中毒、中暑、自然灾害、坍塌、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及职责2.1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主管生产安全的总经理助理任常务副组长,生产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部、生产车间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2.2应急管理职责在生产(或其它)相关过程的突发安全事故中,应急小组负责生产方式的改变、人员的调配、现场抢救指挥、现场保卫、隐患清理等综合性工作。

3、实施程序3.1安全事故的分类3.1.1一类(轻微)事故。

主要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设备部件失灵毁坏、工程设施损坏、人员的轻微摔、跌、碰、烫伤、中暑等。

3.1.2二类(一般)事故。

主要是指在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单台机械设备的毁损(不影响其它生产环节)、燃烧、工程设施的重大损坏、人员的一般性伤害、多人轻度中暑、中毒、较轻的自然灾害损失等。

3.1.3三类(重大或特大)事故。

主要指生产作业及其它相关过程中发生的多台设备、设施的严重损坏、燃烧、火灾、重大自然灾害、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伤害。

3.2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过程3.2.1一类事故的处理,原则上由单位自行组织处理,但处理后应将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安生部。

a)事故发生后,现场(或最先到达现场)人员应采取措施,如断电、停气等,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

b)若有受伤人员,则立即抢救,在现场条件下简单处理后,可视情况送卫生所或医院救治。

c)现场事故处理,应有专人进行完整记录,并有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科学、规范地管理生产事故,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是为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预防、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促进生产安全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整体竞争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现场人员。

第二章生产事故预防第四条企业应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企业应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规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的类型、原因、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进行生产设备和场所的安全评估,并及时维修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生产事故监控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监测系统,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实时监控。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工作监督,确保他们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避免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第四章生产事故预警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警机制,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预警和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事故预警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

第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预案库,制定针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调整。

第五章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第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职责和义务。

第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各类事故的报告程序和报告义务。

第十六条企业应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封锁工作,确保事故不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七条企业应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的情况,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章生产事故追责第十八条对于由于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等原因导致的事故,企业应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消防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等,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事故。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措施。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实际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和行动方案,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事故应急预案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结合本单位新情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当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理和防范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并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并按照规定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事故记录保留和整理等。

第十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分析和处理各类事故。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最新10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最新10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最新10篇)事故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 3人以下死亡。

2. 10人以下重伤。

3.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调查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运行值班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第六条即时报告(一)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总公司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还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向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时限为1小时。

(二)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原因的初步判断。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责任分工、事故预防、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救援等。

第四条所有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事故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者本单位规章制度,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下、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伤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经营者:负有最终责任,要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 一线工人和管理人员:要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于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进行内部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3)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1)企业经营者要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复。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范文1.制度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生产运营过程中,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发生。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运营单位,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各种工作场所。

3.责任和义务3.1 公司负责人有安全生产的最终责任,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3.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3 公司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支持生产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3.4 所有从业人员都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 公司负责人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生产运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2 生产运营单位负责人要建立并落实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

4.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明确每一层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5.1 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与具体岗位的安全职责,要求各级负责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5.2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制度。

5.3 建立和完善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应急能力。

5.4 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

5.5 建立和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确保事故的发生及时报告,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安全奖惩制度6.1 对于安全工作有出色表现的员工,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6.2 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本企业所有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应坚持综合预防、寻求共识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和信息管理体系。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第六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第七条本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负责事故报告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专业人员组成。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报告给企业领导。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的流程第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及时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及时对报告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下发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对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企业领导,并报告相关部门的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定期进行事故的归档和整理。

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对于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工作发现的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有权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本企业各单位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1.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进行积极抢救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根据事故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或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营救受伤害人员,控制危害源,监测危害状况,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封闭、隔离等措施处置、减少或消除造成的危害。

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现场,否则将追究责任。

2.事故报告: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应当及时逐级上报:(一)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的;(二)一次造成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1人以上的;(三)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IOO万元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拖报(遇特殊情况,晚报酌情处理),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理或处分。

【注1】3.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注2】的原则进行认真处理,企业领导、安全主任和有关负责人必须进行现场调查,查清事故损失、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对重大事故,公司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或行政处分。

4,对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贡献,以及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和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

【注1】须向上级报告事故的范围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修改而修改。

【注2】“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奖励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1、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2、在抢救事故中,使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中革新和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奖励办法:由单位给予表彰、授予荣誉称号或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额度由单位视具体情况确定。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

二、目的本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岗位责任制、组织安全培训、定期验收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功能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实施事故调查和防范工作等,以确保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职责和权限1. 企业高层领导应负主要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

2. 各级安全领导干部应贯彻执行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员工知晓安全规章制度。

3. 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4. 所有员工有安全责任,要积极参与安全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四、安全生产措施1. 预防措施(1)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岗位和工作环境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2)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工作流程、检查和验收标准等。

(3)提供员工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4)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计划,并及时进行检查和修复。

2. 应急预案(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技能。

(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组织救援和抢险工作。

(4)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事故调查和防范(1)发生事故后,要及时组织调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查明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加强事故预警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安全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使用安全设备等内容。

2024年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即事故发生的处理及归档制度,事故处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指对已发生事故的分析、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包括对事故的报告、抢救调查、分析、结案处理、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事故建档、统计等工作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为使公司事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事故的报告1、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2、流程2.1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直接或逐级向部门安全负责人汇报。

2.2部门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进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若是轻微的安全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要在____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若是重大或紧急安全事故(如火灾、严重工伤等),部门安全负责人必须在____个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

2.3任何人员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事故的情况和资料,同时必须协助公安部门和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事故报告的内容与方式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2事故的详细经过、损害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3.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3.5事故报告人及时间。

事故现场的抢救和保护1、事故紧急处理1.1根据事故致害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的增加。

1.2火灾紧急处理:1.3电击伤紧急处理1.4其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处理,但首先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由____、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现场保护2.1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要严加保护,由疏导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2事故现场的各种物品必须尽量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的状态。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故报告管理,提高事故报告的质量和效率,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事故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报告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地记录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原因,并总结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情况等;(二)事故的原因分析,包括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三)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措施和处理情况;(四)事故发生对本单位的影响以及提出的相关建议。

第五条事故报告应简明扼要、客观真实,注重事实的描述和数据的统计。

第二章事故报告的层级和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立事故报告的层级结构,包括:(一)一级事故报告:对重大事故进行报告,由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上级负责人填写;(二)二级事故报告:对一般事故进行报告,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填写;第七条各层级的责任如下:(一)一级事故报告的责任为: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上级负责人报告重大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整的事故报告;(二)二级事故报告的责任为: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或者上级项目负责人报告一般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完整的事故报告;第三章事故报告的流程第八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应立即进行逐级报告,直至一级或者二级事故报告的填写人。

第九条一级或者二级事故报告的填写人应在收到报告事故的通知后,尽快填写完整的事故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上级。

第十条上级部门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审查事故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部门或者上级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经全部层级审查无误后,应及时归档,并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

第四章事故报告的存档和保密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管理,并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的保密工作应得到重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故报告内容。

第五章事故报告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事故报告质量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并能及时准确地上报和处理事故,特制定本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事故上报和处理管理。

三、定义1.事故:指在工作场所或者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环境污染的事件。

2.轻微事故:指人员轻伤、设施设备轻微损坏或者环境轻微污染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人员受伤较重、设施设备损坏较严重或者环境污染较严重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人员重伤或者死亡、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者环境严重污染的事故。

四、上报程序1.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或知情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确保自身安全。

2.目击者或知情人员应迅速向现场负责人或主管报告。

3.现场负责人或主管应立即向事故责任人和安全主管报告,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4.事故责任人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与记录。

5.调查人员应按照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并采集相关证据。

6.调查人员应按照事故等级的要求,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7.上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引起事故原因、紧急救援措施等。

8.事故上报应由事故责任人直接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安全主管。

五、事故等级划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三个等级。

1.轻微事故:指造成轻微伤害、部分设施设备损坏或者局部环境污染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造成一定伤害、重要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重大伤害、重要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

六、处理程序1.轻微事故的处理程序:(1)事故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救援和处理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并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责任人应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安排人员检查事故现场,并查明事故原因。

(4)根据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可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1.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分析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2.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a. 统计事故数据:要求各部门和岗位每月上报所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事故类型、事故原因、事故后果等信息。

b. 分析事故原因:对上报的事故数据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c. 制定防范措施: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改进计划,分配责任人并限期完成。

d. 监督和评估:对已经采取的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e. 学习和交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议,分享安全生产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3. 管理制度的要求:a. 制度应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级部门和岗位的责任,确保对事故数据的及时上报和分析。

b. 制度应规定对上报的事故数据进行保密处理,保护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

c. 制度应明确对不按规定上报事故数据和不执行改进措施的责任和处罚措施。

d. 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4. 管理制度的效益:a. 可及时了解和分析事故状况,快速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b. 可发现和解决事故的常见问题和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管理能力。

c. 可促进事故信息的共享和交流,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投入。

d. 可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指导和参考,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二)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面统计、分析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统计范围和时间:明确统计的范围和时间,通常是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统计,并定期更新统计数据。

2. 统计指标和方法:明确统计的指标和方法,如统计事故数量、事故死亡人数、事故伤亡等指标,统计方法可以是手工统计或使用电子统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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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
量事故。

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
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生产部、管理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管理部负责执行。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

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

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

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

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

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数据,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
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用途(日期: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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