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公司员工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预防机制,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报告第四条事故分为以下类别:(一)人身事故:指员工在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二)设备事故: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事故;(三)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事故;(四)其他事故:指不属于以上三类的事故。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按照以下程序报告:(一)当事人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二)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六条事故发生后,公司应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认定。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二)事故造成的损失;(三)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四)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完成调查,并向公司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事故处理措施包括:(一)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二)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三)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四)对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议进行落实。
第四章事故预防与教育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事故处理工作,确保员工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执行事故处理相关程序,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及时、高效。
第二章公司事故责任部门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预防、处理、调查及报告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配备专门负责事故处理工作的人员,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完成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事故应急机制,保障事故处理资源及时调配。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责任及处置程序。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事故处理应急小组,提供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响应各类事故。
第三章事故预防措施第十条公司应制定事故预防计划,建立事故监测系统,及时发现潜在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事故预防的认识及应对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员工安全生产环境。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事故预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四章事故处理流程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第一时间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人员。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应对方案。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查清事故原因,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协助处理有关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事故。
第二十条公司应积极协助事故调查处理,保留相关证据及文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事故事件的管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预防相结合。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事故: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管理、技术、设备等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2. 事件: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1. 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涉及人员。
2. 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影响。
3. 事故事件涉及的人员、设备、环境等情况。
4. 事故事件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事故事件调查第七条事故事件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公正、及时。
2. 依法依规,严肃认真。
3.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事故事件调查组由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参加。
第九条事故事件调查组应当:1. 审查事故事件报告及相关资料。
2. 调查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影响。
3. 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 形成调查报告,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章事故事件处理第十条事故事件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肃处理,责任到人。
2. 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2. 处理措施:针对事故原因,采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管理制度完善等措施。
3. 损害赔偿:对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
第六章事故事件预防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事故事件预防机制,包括: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包人员、外来人员等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事故事件。
第三条公司安全事故事件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
第二章事故事件分类第四条安全事故事件分为以下类别:1. 人员伤亡事故:包括重伤、轻伤、死亡事故;2. 财产损失事故:包括设备损坏、物资损失等;3. 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事故;4. 其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
第三章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第五条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报告;2. 抢救: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事件扩大;3. 保护现场: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
第六条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第八条调查组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尊重科学、尊重事实;3. 及时准确、全面调查。
第四章事故事件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事故事件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原因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人;3. 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4. 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事故事件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情形:1. 事故责任人故意隐瞒、谎报、缓报、漏报事故的;2. 事故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3. 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导致事故发生的;4.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与通报第十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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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
第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事故。
第四条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报告和处理事故,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密切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和接受事故调查,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事故等级公司事故等级按照重伤及以上人身损害事故、非伤亡事故和内部统计事故进行分类。
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等级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及《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GB/T15499-1995)》规定。
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
一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非伤亡事故为一级重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公司内部统计事故分类如下:(一)内部统计一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内部统计一级事故:1.造成2人以上轻伤。
2.造成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机组非停。
即:除计划停机外,机组停机在8小时内不能恢复并网的为机组非停。
4.漏炉停槽。
即:因漏槽导致电解槽72小时内停止运行,或因漏槽造成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2人以上群体轻伤。
(二)内部统计二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内部统计二级事故:1.造成1人轻伤。
2.造成3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3.因事故造成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2人以下轻伤。
(三)内部统计三级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内部统计三级事故:1.轻微伤。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进入公司区域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事故处理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报告第四条事故分类:1. 一般事故:造成轻微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2. 较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较大财产损失或较大环境污染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污染的事故。
4.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巨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六条事故调查: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损失及影响,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事故处理:1. 对事故责任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2. 对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3. 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深刻认识事故的危害,吸取教训。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事故管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消防事故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等,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能力。
第四条本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能够有效应对各类事故。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事故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事故应急预案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逃生、报警、灭火、救援等措施。
第七条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在实际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八条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当明确事故应急预案中的责任分工和行动方案,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事故应急预案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和人性化原则,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及时进行,结合本单位新情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三章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明确对各类事故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应当包括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整改措施等内容,确保事故后能够及时处理和防范再次发生。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客观,并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负责。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并按照规定实施整改和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应当进行事故责任追究,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章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事故记录保留和整理等。
第十七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分析和处理各类事故。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事故处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事故损失,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事故、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事故处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有效、依法依规、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处理程序第四条事故分类:4.1 一般事故:指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较小影响的事故。
4.2 重大事故:指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3 特大事故:指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处理程序:5.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5.2 事故调查: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原因、过程、损失等情况。
5.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以下措施:5.3.1 事故抢险:对事故现场进行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2 事故善后处理:对事故受害者进行慰问,协助处理伤亡事故,赔偿损失。
5.3.3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5.3.4 事故整改: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事故责任划分第六条事故责任划分:6.1 直接责任:指事故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人。
6.2 间接责任:指事故发生过程中,因管理、监督、维护等方面不到位而造成的责任人。
6.3 主要责任:指事故发生过程中,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部门或个人。
6.4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序言:安全生产事故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对公司发展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及设备设施。
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报告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相关人员。
2. 事故报告流程:(1) 立即组织救援:当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救援,并保障自身的安全。
(2) 报告事故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进行初步调查: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采集相关证据和数据。
(4) 编制事故报告:调查小组根据调查结果编制事故报告,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提出处理建议。
(5) 提交事故报告: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领导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以及事故性质等相关信息。
2. 事故发生经过: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事故前的准备工作、事故过程和事故后果。
3. 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确定导致事故的具体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4. 事故损失评估:对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赔偿方案。
5. 处理建议: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原因,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包括事故责任追究、复工时间安排等。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报告和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____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____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5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____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公司事件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等人员。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四条事故分类:1. 人员伤亡事故: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2. 财产损失事故: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环境污染事故: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事故。
4. 设备故障事故: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损坏、停机、故障等事故。
第五条事故分级:1. 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下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事故。
2. 较大事故:指造成1-3人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 特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事故报告与调查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事故报告书》。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八条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九条调查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送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条事故处理:1. 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事故单位应按照事故性质、等级,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
3. 事故单位应配合事故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1. 事故责任单位应按照事故性质、等级,承担相应责任。
2. 事故责任人员应根据事故原因、情节,承担相应责任。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聘等处分。
公司员工事故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及时处理事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
三、事故分类1. 一般事故:指对员工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财产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指对员工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事故。
3. 特大事故: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事故报告及处理流程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迅速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2)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上级领导报告。
2. 事故调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等进行调查。
(2)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完成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2)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3)根据事故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事故总结(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形成事故总结报告。
(2)事故总结报告应包括事故原因、处理措施、预防措施等内容。
五、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完善安全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旨在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及工作过程中,由于人员的过失、设备的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各种事故。
安全事故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很大的威胁,为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安全责任体系1. 公司安全委员会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安全主管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3. 安全管理员负责做好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并将巡查记录报告给安全主管。
4. 安全员工每个员工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操作程序,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职责。
三、安全事故的分类和报告1. 安全事故分为三级,分别是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不同级别的事故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责任追究。
2.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由安全管理员组织处理,同时通知安全主管,并进行事故记录和事故研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1. 安全隐患排查是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2. 安全管理员负责每日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主管。
3. 安全主管制定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消除。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安全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关键。
2. 新员工应当在入职前接受安全培训,包括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等。
3.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员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程度和安全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
公司事故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明确事故责任,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认定第四条事故分为以下类别:1. 人身事故:员工在岗位上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2. 财产事故: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事故。
3. 环境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事故。
4. 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认定:1. 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2. 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和事故后果。
3. 事故调查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认定为事故。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六条事故责任追究原则:1. 事故责任追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事故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
3. 事故责任追究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事故责任追究范围:1. 事故直接责任人:直接造成事故发生的人员。
2. 事故间接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监督、检查、整改等责任的人员。
3. 事故领导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八条事故责任追究方式:1. 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罚款等。
2. 暂停职务、降职、撤职等。
3.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九条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处理。
第十条事故处理:1. 事故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 事故处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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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结合本公司特点而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
1.3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事故的分级和损失计算
2.1事故分类
2.1.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2.1.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身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2.1.3设备事故:由于某种原因构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及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坏的事故。
2.1.4生产事故:由于停水、停电、停汽、停风造成装置停工的事故。
2.1.5工艺事故:凡因违反工艺技术工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冲塔、泵抽空、超温超压等,并导致产品不合格,管线冻凝、冻裂及装置或部分工段停产等均称为工艺事故。
2.1.6跑损事故:由于某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燃料、溶剂、添加剂、催化剂、化学药剂等跑冒损失的事故。
2.1.7交通事故:凡本厂运输工具在生产区域内或厂外行驶中的肇事,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亡(包括企业外人员)事故。
2.1.8质量事故:凡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不合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原材料、产品以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物料不符合规格要求而影响生产或检修计划完成等,称为质量事故。
2.1.9医疗事故:凡在治疗或手术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应有的伤亡或残疾者,称为医疗事故。
2.1.10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
故。
2.2事故分级
2.2.1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2.2.1.1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2.2.1.2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事故。
2.2.1.3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2.2.1.4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2.2.2人身伤亡事故分级
2.2.2.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2.2.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但无死亡的事故。
2.2.2.3重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2.2.2.4特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事故。
2.2.3火灾事故分级
2.2.
3.1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死亡、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受灾50户以上(含50户);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2.
3.2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受灾30户以上(含30户);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2.
3.3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火灾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
2.2.4触电事故分级
2.2.4.1特别重大事故:人身死亡事故一次达50人及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及以上;性质特别严重、经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认定为特大事故。
2.2.4.2重大事故:人身死亡事故一次达3人及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与重伤达10人及以上;大面积停电造成减供负荷超过200MW;造成发供电设备或施工机械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万元;25MW及以上的发电设备,31.5MV.A机以上的主变压器或大型、贵重的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2.2.4.3三十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能力和安全水平;其他性质严重的事故,经省级电力管理部门认定为重大事故。
2.2.4.4除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以外的事故,均认定为一般事故。
2.2.5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分级
2.2.5.1轻微事故;
2.2.5.2一般事故;
2.2.5.3重大事故;
2.2.5.4特大事故;
2.2.5.5特别重大事故
2.2.6重大未遂事故:虽然构成死亡条件,但侥幸未成事实的事故;严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引起超温、超压、误送水、电、汽、风及等,经及时处理没造成损失者;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露、排放,已达到火灾爆炸和中毒的危险,经及时处理不成事实者。
2.3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2.3.1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2.3.1.1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执行。
2.3.1.2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2.3.1.3流动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成品、本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
2.3.1.4火灾损失按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中火灾损失额计算方法计算。
2.3.1.5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船舶损失按当地保险公司理赔额计算
2.3.2间接经济损失: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3.2.1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止。
2.3.2.2停产损失按企业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
2.3.2.3多系统停产损失按公司计划成本计算,由肇事单位合并计算直接损失。
2.3.3灭火消耗的消防器材的价值另列单项计算。
3.事故报告
3.1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