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会计准则讲解
收入会计准则讲解
收入会计准则讲解
其次,收入会计准则强调了确定收入时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准则要求
企业根据实际交易和合同约定确定收入的金额,并进行及时的确认。
对于
收入的确认,通常是在收入已经实现或将来能够实现的可靠依据下进行的。
准则还要求企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便用户能够了解收入确认的基础
和相关假设。
第三,收入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确定收入时考虑风险和不确定性。
准
则认识到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面临的不确定性,并要求企业合理估计不确定
性的影响。
例如,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时,如果存在无法收回应收款项
的风险,企业需要根据此风险进行准确的计提和披露。
收入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准则
提高了财务报表的信息可比性。
由于准则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定,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这有助
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其次,准则提高了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准则要求企业对收入确认和计
量的依据进行披露,使用户了解企业的核算政策和计量方法。
这有助于提
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此外,收入会计准则还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准则要求
企业建立完善的收入核算和管理制度,以确保收入的准确确认和计量。
这
有助于企业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内部风险和错误的发生。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一、前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颁布,对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会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于企业管理者、会计从业人员以及财务分析师而言,了解并正确应用会计准则第14号对于准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提高财务报表透明度至关重要。
二、收入概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同时能够增加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流入。
其实现取决于相关商品或劳务的交付、客户对商品或劳务的享有权利以及合同中约定收入的条件。
三、收入确认原则1. 在会计准则第14号中,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条件,即企业应当能够确信与客户之间的交易将产生经济利益流入,并能够可靠地计量交易对价。
企业也应当能够可靠地计量所交付的商品或劳务的价值。
2. 对于长期合同而言,企业应当能够可靠地估计合同履行所需的成本,并且能够保证合同履行将最终实现经济利益流入。
3. 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每应收账款与实际收入的比率,来进行收入确认。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能够清楚地估计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并能够可靠地计量实际收入。
四、收入确认时点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确认时点取决于交易的性质。
一般而言,在客户对商品或劳务享有权利以及与客户之间达成交易的时刻,企业即可以确认收入。
2. 对于长期合同而言,由于交易会持续一段时间,因此收入的确认时点将取决于合同履行的进度。
企业应当通过合同履行的进度来进行收入确认,并保证所确认的收入与实际履行的工作量相符合。
五、收入的计量1. 对于确定交易对价的问题,企业应当同时考虑到所交付商品或劳务的单价以及交易数量,以确保能够可靠地计量收入。
2.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中,还对于退货和折抠等问题的计量进行了详细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量,并保障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六、其他相关问题1. 在会计准则第14号中还明确规定了一些相关的审慎原则,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应当充分考虑客户偿付能力、商品或劳务的退货风险以及合同中的不确定性等因素。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2006)财会[2006]3号颁布时间:2006-2-15发⽂单位:财政部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条收⼊,是指企业在⽇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资本⽆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包括销售商品收⼊、提供劳务收⼊和让渡资产使⽤权收⼊。
企业代第三⽅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
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适⽤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章销售商品收⼊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同时满⾜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的⾦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企业;(五)相关的已发⽣或将发⽣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递延⽅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实际利率法进⾏摊销,计⼊当期损益。
第六条销售商品涉及现⾦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折扣前的⾦额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现⾦折扣在实际发⽣时计⼊当期损益。
现⾦折扣,是指债权⼈为⿎励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向债务⼈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额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的售出商品发⽣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2024年修订)《收入》是财务会计领域的一项重要准则,指导企业如何确认和计量收入。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解读,详细介绍其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并分析其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
一、背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多样性。
修订的目标是提高准则的适用性、统一性和标准化水平,促进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规范性。
二、主要内容《收入》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的确认时间:根据成交控制原则,收入应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并且具备实际支配权时确认。
2.收入的计量:收入应以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应扣除任何现金折扣和提供给客户的其他优惠。
3.收入的划分:将收入划分为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两类,根据交易的性质和实质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分类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4.合同:对于涉及合同的收入,应根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和支付条件进行确认和计量。
5.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企业应根据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收入,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的变动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对企业的会计实务和财务报表产生了重要影响。
1.收入确认时间的变化:准则强调按照成交控制原则确认收入,使得企业不能仅凭合同签订或发货确认收入,而需要进一步考虑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交付和实际支配权。
2.收入计量的规范化: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收入,这需要企业对商品或服务进行合理估计和核算,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四、对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将对企业的会计报表产生以下影响:1.收入确认时间和收入计量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利润表的收入和成本的计算,可能导致企业财务报表的盈利水平的调整。
2.合同的重要性将导致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合同管理和控制,遵循准则的要求进行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释。
新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规范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条收⼊,是指企业在⽇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资本⽆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
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包括销售商品收⼊、提供劳务收⼊和让渡资产使⽤权收⼊。
企业代第三⽅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
第三条长期股权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收⼊,适⽤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章销售商品收⼊ 第四条销售商品收⼊同时满⾜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的⾦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或将发⽣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递延⽅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实际利率法进⾏摊销,计⼊当期损益。
第六条销售商品涉及现⾦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折扣前的⾦额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现⾦折扣在实际发⽣时计⼊当期损益。
现⾦折扣,是指债权⼈为⿎励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向债务⼈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额确定销售商品收⼊⾦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条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的售出商品发⽣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适⽤《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后事项》。
会计 新收入准则
会计新收入准则
会计新收入准则是指企业在进行收入核算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这些准则的核心思想是基于合同约定,分阶段确认收入,同时考虑到收款权利和风险的转移。
具体来说,新收入准则将合同义务分为时点义务和时段义务。
时点义务是指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时确认收入,例如在超市购买一瓶水,交易完成时超市即确认收入。
而时段义务是指由于服务期限较长,且通常是分段结算的,因此收入需要根据进度分段确认。
例如,施工企业的施工周期通常为1-5年,其收入需要根据施工进度结转。
此外,新准则还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等科目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反映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同时也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总额法和差额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总额法和差额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该模型包括确定交易价格、确定履约义务、分摊交易价格、识别控制权以及确认收入等五个步骤。
在确认收入时,企业应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
对于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不能控制的,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总额法”的核心原则为“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而“净额法”则是指企业仅在其合同义务已得到履行并取得了相关的对价或者服务时确认收入。
这两种方法都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准则。
新收入准则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例如对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收入规模、资产负债率及存货等的影响。
此外,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对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影响资本。
会计准则收入操作指南
会计准则收入操作指南
一、收入确认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收入应在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可靠计量时确认。
二、不同收入项目的确认时点
1. 商品销售收入:商品交付或服务提供时点。
2. 建设合同收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3. 提供劳务收入:按实际劳务投入比例确认。
4. 利息收入:根据时间推移法确认。
5. 股息收入:在股东决定分配时确认。
三、收入核算程序
1. 开立具体收入项目对应的收入账户。
2. 录入收入业务,并对照相关单据核实收入金额。
3. 根据收入确认原则,判断本期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记入收入账户。
4. 每月提出收入明细表,对收入金额进行核对。
5. 周期对匹配原始单据进行抽查。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收回以前确认的收入情况如何处理?
2. 收入中是否包含代理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3. 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正常业务过程?
以上内容旨在根据您提供的标题概括性制定一份公司收入确认操作流程指南,如有需要请您进一步指出,以便修改完善。
2024企业会计新准则讲解
2024企业会计新准则讲解2024年,中国国家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收入》(以下简称“新准则”),该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用以取代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收入》。
新准则的颁布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表编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下面将对新准则进行详细讲解。
一、准则的背景和目的:新准则的发布主要是为了解决原有准则在收入会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接轨。
新准则从货物和服务的交付、收入确认、收入计量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规范性,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
二、准则的主要内容:1.定义和范围:新准则对收入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界定,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货物或服务的提供有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同时,准则还明确规定了与收入相关的一些概念和范围。
2.货物和服务的交付:新准则规定了货物和服务的交付标准,即交付时企业不再享有实质上的控制权和风险,交付收入才能确认。
准则还对不同时点的交付情况进行了具体的示例说明。
3.收入的确认:新准则明确了确认收入的条件,即收入能够可靠计量,并且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企业。
准则对收入确认的一些特殊情形,如合同中包含多个组合元素,或存在连续履约的情况,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4.收入的计量:新准则对收入的计量进行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按照货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和特殊情况下的计量方法。
同时,准则还就几种特殊收入进行了特别说明,如政府补助、带有权益性条件的收入等。
5.报表披露:新准则要求企业对与收入有关的重要会计政策进行披露,并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与说明提出了相关要求,以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
三、新准则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新准则的颁布对企业会计处理和报表编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重新评估已有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并对已确认的收入进行调整。
其次,企业需要及时调整会计系统,确保符合新准则的会计处理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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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会计处理:
如退回12000件 借:库存商品 480
应交税费 102 (1.2万件×500×17%) 主营业务收入100{(1.2-1)*500} 其他应付款 1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0{(1.2-1)*400}
银行存款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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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销售商品收入的账务处理实例
(1)1月1日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 2000
贷:库存商品 2000 借:应收账款 425
贷:应交税费 425 (2)2月1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2925
贷:应收账款 425 预收账款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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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会计处理:
(3)6月30日没有退货
借:预收账款 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1、 商品不符合要求且未根据保证条款弥补 2、收入能否取得取决于对方是否卖出商品(支付手续费委托
代销商品,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 3、未完成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
是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如电梯) 4、合同中有退货条款,且无法确定退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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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
示例1:甲公司约定为乙公司生产并销售一台大型设 备。甲公司因生产能力不足,委托丙公司生产某 部件,丙公司发生的成本经甲公司认定后按成本 总额的108%支付款项。假定甲公司、丙公司均完 成生产任务,并将大型设备交付乙公司验收合格。
示例3:甲公司1月1日售出5万件商品,单位 价格500元,单位成本400元,增值税发票已 开出。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2月1日前付款; 6月30日前有权退货。
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20%。假 定销售退回实际发生时可冲减增值税额。
收入 会计准则
收入会计准则
收入会计准则是一种会计原则,规定了在什么时间、以什么金额记录收入。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现性原则:收入应该被确认为实现时,即当企业获得了对所售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2. 权益原则:收入指的是为企业增加了权益的经济资源流入。
这意味着收入应该被确认为企业获得了经济利益的时候。
3. 业务循环原则:收入应该与相关费用同时被确认。
如果一个业务的费用在一个会计期间被确认,那么与该业务相关的收入也应该在同一会计期间被确认。
4. 可靠性原则:收入应该被确认为合理、可靠和准确的数额。
如果存在不确定性或争议,收入应被收集为适当的预留。
收入会计准则的正确应用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准确的财务信息,促进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信任和信心。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我国财会领域中的重要准则之一,
对企业收入的认定、计量和披露提供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该准则的适
用范围、收入的定义、收入的计量和披露等方面对该准则进行介绍。
首先,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无论其盈利
性质与否,无论其规模大小,都适用该准则。
不过,对于金融企业和保险
企业来说,需要根据特定的准则进行收入的确认。
此外,该准则也适用于
政府机构及其他非营利组织,在等价交换中产生的收入也需要按照该准则
进行认定。
其次,收入的定义。
《收入》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对企业经济利益的增加,表现为资产和负债之间关系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该准则明确了收入的性质是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且流入企业的资产可以
是货币或其他经济利益。
此外,为保证收入的准确计量,该准则还对收入
与其他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
具有重要地位。
该准则对企业收入的认定、计量和披露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
企业应根据该准则的具体要求,合
理确定收入的范围、计量方法和披露要求,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需密切关注相关的准则修订和解释,及时进行适应和调整,
以便更好地满足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1.收入确认:企业应当确认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收入,前提是相关的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确认收入的条件包括:已经向买方转移了其中一种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买方对该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的转移给买方带来了经济利益,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收入计量:收入应当以可靠地计量的金额进行计量。
对于按现金交易的收入,应当以实际收到的现金数额进行计量。
对于按非现金交易的收入,如果该非现金交易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应当以该金额进行计量;如果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则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衡量,或者采用其他可衡量的金额进行计量。
3.收入分类:4.收入报告:企业应当按照所收到的收入金额来报告收入。
对于按现金交易的收入,应当按实际收到的现金数额来报告。
对于按非现金交易的收入,应当按照已交付的商品、劳务或资产的公允价值来报告。
此外,企业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其他方面的应用指南收入确认的时点:收入确认的时点是指企业确认收入的具体时间,一般是在商品或劳务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确认。
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存货的退货、劳务的未完成等情况,需要特殊的应用指南予以引导。
非现金交易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按非现金交易的收入,如股票、债券等资产的转让,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企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合理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营业外收入的确认和报告: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但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收入。
企业在确认和报告营业外收入时,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和业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应用指南。
总体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对企业在收入确认、计量、分类、报告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规范和应用指南,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报告和经营管理。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准则规定进行具体的操作。
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
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说到会计准则中的“收入”,大家可能会觉得有点枯燥无味,毕竟谁愿意天天研究那么多数字对吧?但是,收入这个事儿可不简单,它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血液”。
你想,企业如果没有收入,岂不是寸步难行?收入就像是企业活下去的命根子。
大家平常只知道“收入”就是赚钱、进账,但其实它有个“正式”的定义,绝对不简单!简单来说,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因提供商品或服务而得到的经济利益流入。
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复杂?别担心,我给你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比如,你开了一家小吃店,卖的是炸鸡翅。
你一口气做了10个鸡翅,顾客付了钱,你就得到了收入。
这里的收入不仅仅是钱,它代表的是你通过售卖商品赚来的利益。
这样讲是不是一下子清晰了?不过,收入的定义还真不是“说了算”的,得按规定来!会计准则就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来确定什么时候可以认定收入。
就像你去银行存钱,银行也得有规则才能接收你的存款,不能随便乱收嘛。
说到底,收入得符合“发生”的标准。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提供了商品或服务,且交易已经完成,款项也差不多落袋为安了,收入才算真正到手。
光嘴上说“我赚了多少钱”,可不能算数,得是实际操作了才行。
否则你还在厨房里做鸡翅,顾客还没付款,收入就算不算呢?当然了,收入的“发生”时间也有讲究,不是所有的收入都能立马认定。
你的“收入”可能在交易进行时就能确认,比如你卖了个东西,顾客当场付款,这收入自然就可以算进去。
但是,事情不总是这么简单。
如果你是做分期付款的生意,客户分期付款,那这笔收入就要按时间分摊,不能一次性全认。
你看,有时候这些事情就像做数学题,得按照公式来。
收入到底包括哪些东西呢?不就是钱嘛!收入的含义可广泛了!不仅是你收到的现金,还包括你通过非现金方式得到的经济利益。
你给我炸鸡翅,我给你送了点啤酒,这就算是交换了,但这“收入”也是有数的。
你看,有时你觉得的“付款”方式不一定非得是现金,可能是一堆“其他”形式,也可能是信用、也可能是物品交换,都会算作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定义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可确认性:收入发生时应当能够被可靠地确认和计量。
这要求企业
能够合理确定其已实现的收入,即企业应能获得与所收到的经济利益相对
应的资源,这种资源包括现金或其他与企业有经济价值的资产。
2.可以被衡量:收入应能够以货币形式计量,并且应当能够被合理估计。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各种可靠的方法进行计量,以反映与该收
入相关的经济利益。
3.可追溯性:收入应当能够与特定会计期间内的特定经济活动相关联。
这意味着企业应当能够准确地确定收入所属的会计期间,并且该收入应当
与企业在这一期间内的经营活动直接相关。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收入确认原则。
例如,当收入与企业的主要业务不直接相关时,应根据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当经济利益的流入实体与企业形成法律义务时,应当确认相应的收入,并
计提有关负债。
在确认收入时,企业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并充分披露与收入确认相
关的所有重要信息。
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使用户能
够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总结起来,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定义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各项综合收益的总和。
企业应根据收入的可确认性、可衡量性、可追溯性和与主要业务相关性等特征,进行合理的确认和
计量,并遵循谨慎性原则进行披露。
这样可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为用户提供有用的信息。
企业财务会计准则——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应分清收益、收入和利得的界限。
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增加的除所有者投资以外的经济利益通常称为收益,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股利收入等。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的所有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因此,收入属于企业主要的、经常性的业务收入。
收入和相关成本在会计报表中应分别反映。
利得是指收入以外的其他收益,通常从偶发的经济业务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企业接受捐赠或政府补助取得的资产、因其他企业违约收取的罚款、处理固定资产净损益、流动资产价值的变动等。
利得属于偶发性的收益,在报表中通常以净额反映。
本准则仅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不涉及利得的会计核算。
(二)企业应正确确认和计量收入。
确认就是何时记录收入,计量就是确定收入的金额。
现行会计制度中对收入的确认标准规定得比较单一、比较硬性、也比较表面化,例如: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已经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等等。
企业根据这些标准很容易确定何时确认收入,不需要通过复杂的判断。
但过分单一、表面化的标准不能适应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交易类型。
本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标准规定得比较原则、比较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例如,在商品销售的交易中,本准则要求企业在确认收入时要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给买方,而并不注重表面上商品是否已经发出;要求企业判断商品的价款能否收回,而并不注重形式上是否已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等等。
这样就要求企业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正确判断每项交易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是否已转移,是否仍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是否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收入和相关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等重要条件,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否则即使已经发出商品,或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收入。
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
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
在会计制度中,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由于主营业务、非主营业务或其他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并形成可计量的收入流入。
收入的确认原则
在会计制度中,企业应当基于以下原则对收入进行确认:
1.收入与经济利益相对应原则。
即只有与企业发生经济利益相对应的收
入才应当被确认,不应当认为收入的到来是一种纯粹的权益变化。
2.收入的可辨认性原则。
即有关收入的金额和其发生的时间应当能够进
行明确识别和确认。
3.收入与成本相对应原则。
即收入应当与其相关的成本相对应,合理计
算和分摊成本,并据此计算确认收入。
4.收入实现原则。
即收入应当在企业实现盈利的过程中得以确认,而不
是在收款完成之后。
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确认收入后,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1.第一步,将收入记录在“营业收入”账户里面。
2.第二步,减少对应的成本或费用账户,这个成本或费用账户应当与收
入账户直接相关。
3.第三步,对营业税、应付账款或应收账款等账户进行相应的调整。
收入的周期原则
在企业财务账户上,收入往往应当按照特定周期进行确认,而这个周期过程通常是一个会计年度或会计期间。
这种周期原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小结
在会计制度中,收入的认定和会计处理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技术性,需要企业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进行具体的操作。
作为企业会计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收入的会计核算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以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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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勤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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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提要
一、修订收入会计准则背景 二、修订收入会计准则主要内容 三、新收入会计准则对一些行业影响 四、新旧收入会计准则对比 五、核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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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收入会计准则背景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准则” 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 露进行了规范。其中,收入准则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 得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 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 合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 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 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 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完善现行收入相关
管部门进行沟通,就新收入准则实施的时间表和衔接规定达成共识,
并对新收入准则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修改和完善。在履行财政部内部审
核程序后,形成准则最终稿,并于2017年7月5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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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我国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 趋同的重要成果。新收入准则一是有助于企业增强合同意识、规 范合同管理。二是有助于提升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并 提高企业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业务管理与 会计管理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一致,新收入准则突出强调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 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 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企业在确认收入 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等进行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 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会计核算所需的很多信息也会 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为 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必然促使企业更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 业务信息,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 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定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 有力地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 的管理水平。
(五)修改完善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7月)。
对于反馈意见提出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测试情况,财政
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听取理论界和实务界专家的意见,并就
有关难点问题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同时,财政
部选取了部分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的行业,针对我国实务中常见的交
易和业务类型,收集相关案例。在此基础上,财政部主动与各主要监
综上,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 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借鉴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 收入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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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从起草到发布,大致经历了前期准备、起草、公开征求意见、测试和修改完善等几 个阶段。
(二)起草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
自2015年3月,财政部就新收入准则初稿分阶段、有步骤、分层次地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会计师 事务所和企业意见:一是,多次组织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 针对受新收入准则影响较大的行业,组织召开分行业座谈会,了解新收入准则对这些行业的影 响;三是,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听取企业意见;四是,与国税总局、国资 委、证监会等部门沟通,听取意见。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草拟了征求意见稿。
3 准则语言,资切格考实试满PPT足实际工作需要。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下简 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 该准则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突出强调了主体确认收 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 额应当反映主体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 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 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 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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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测试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为了解其对实务的影响,财政部于2016年3 月选择了3家央企和4家上市公司开展新收入准则的测试工作,其中包 括同时在香港和美国上市的企业、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内地上市的企业,涉及电信、房地产、能源化工、交通运输、制造 业等行业。各测试企业在对2015年交易按照新收入准则认真进行测试 后,提供了书面测试结果,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 不断修改的同时,形成了新收入准则测试报告。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
一直以来,财政部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相关项目的进展,并结合我国实务积极反馈意 见和建议。2014年5月,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发布之后,我们成立了收入准则项目组, 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并启动了我国新收入准则的修订项目。在对我国收入准则实施 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起草新收入准则,经多次反复修改,于2015年3月形成准则初稿。
(三)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
2015年12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6年6月30日,我们共收到反馈意 见63 份。征求意见截止后,我们对所有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和分析,总体来看,大多数反馈意 见基本认可新收入准则,并认为新收入准则既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与收入确认、计量相关的实务 问题,也切实履行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承诺。与此同时,反馈 意见也提出了一些高质量的修改意见,并建议在应用指南中给出更加详细的指引和示例以帮助 企业在实务中理解和执行准则。此外,还有反馈意见认为应充分考虑收入准则修订对我国实务 和资本市场的影响,建议分阶段实施新收入准则。对于反馈意见中的有效意见,财政部均予以 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