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4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党内民主,加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提高党内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在重大决策中要坚持集体领导、协商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原则,确保党内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重大决策包括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组织调整、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委是党的决策机关,应当负责落实和监督决策的执行。
(二)党内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意见,重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建议和意见。
(三)党内决策应当依法进行,充分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党员的权利。
(四)决策程序要公开透明,党员和干部有权了解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并就决策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步骤如下:(一)党委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
(二)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听取各方意见。
(三)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向党委提交决策方案。
(四)党委组织集体讨论和决策。
(五)党委公开发布决策结果,向党员和干部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的责任部门和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决策小组,由该部门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团体和个别党员组成。
第三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听取、询问、检查等方式,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纠正决策中的错误和偏差。
第八条党委应当定期对已经实施和正在实施的决策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办法由党中央规定。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华东政法大学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推动党政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学校改革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委办发[2007]22号)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沪教卫党[2009]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要求(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决策。
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办学方向、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与调整;3.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审定;4.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5.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决定;6.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的决定;7.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8.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的确定;9.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撤销及人员编制的设定;10.校级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除;11.工资待遇、医疗、住房、专业技术职务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定;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和法律纠纷的处置意见的确定;13.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4.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的确定;15.资产或实体产权的确定与变更;16.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7.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相关问题的决定;18.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贯彻落实“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求,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经过相关程序后,由学校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决定。
党总支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和行政会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
集体决策的具体要求按照相关会议的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重大决策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德育工作、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工作;(三)学校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办学规模,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就业工作政策等;(四)学校发展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年度党委工作要点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五)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六)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七)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八)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九)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十)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十一)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1、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推荐、提名。
2、校级和中层正职后备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
3、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条六条重大项目安排的内容(一)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二)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建设项目;(三)国内国(境)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投资、贷款项目;(四)其他需要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
四川省绵阳监狱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川省绵阳监狱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监狱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司法厅纪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意见》、省局纪委《关于全面推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公开制的通知》要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三重一大”是指监狱领导班子研究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监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监狱“三重一大”事项。
第四条:监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五条:监狱长是监狱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监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其他工作负有向监狱长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一)制订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部署,中、长期工作目标、任务及规划;(二)年度工作计划;(三)重大改革方案;(四)涉及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重大活动安排;(六)重大事件处理;(七)人财物重大资源调配;(八)研究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要事项。
(九)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提出的贯彻意见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等;(十)本单位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及有关制度;(十一)涉及单位目标管理和考核的相关事宜;(十二)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社会反映较多、矛盾较突出的事项,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回复办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包括:(一)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调整;(二)单位中层领导、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提拔、任免、调整等。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
北京大学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党发[2004]4号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3、学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4、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9、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10、学校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1、全校性规章的制订、修改和废除;12、北京大学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校性的奖惩事项;13、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5、基础设施等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7、校办产业的开发和产权变更;18、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9、党委及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20、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1、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2、校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全国、市、区人大、政协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4、校办骨干企业决策层组成人选的提名;5、涉及学校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1、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2、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投资项目;3、“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项目。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须提交本单位办公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等实施意见和计划的制定;(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以及本单位文化建设等重要工作;(三)本单位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办公场所建设规划、学科与队伍建设规划以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订和调整;(四)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五)以本单位名义行文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六)本单位机构的设置、变更、撤销;(七)本单位相关部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八)本单位合作企业的开发和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变更;(十)本单位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的各类评奖项目;(十一)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置;(十二)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本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主要包括:(一)本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二)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三)校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人选的推荐;(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本单位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一)国内国(境)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二)未列入预算的大宗物资、不动产购置等;(三)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党委宣传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备宣传部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机制,规矩集体决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相关规则,接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部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集体领导、各别口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实施科学民主决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同志口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采用口召开部务会的会议形式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同志口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必需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第六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及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以及部门长远发展和职工利益,依据有关规则应当由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重要同志口人事任免事项,是指需要报送学校审批的部门重要同志口人事事项。
第八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关于学校及部门规模条件等出现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指超过学校所规则的部门领导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经费需求和使用,以及部门重要事项或1万元以上金额项目的经费使用。
第十条部务会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定,研究部署部门贯彻落实办法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二)贯彻学校等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并且口接合部门实际提出行政工作具体实施意见。
(三)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宣传工作的决定和意见,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四)研究审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定部门有关工作规章制度、办法等重要事项。
(五)研究审定部门职工绩效方案和招聘、解雇口问题,研究决定队伍建设、人员调动、人事管理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一次性使用和处治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1万元以上(含)的事项。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学校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三)学校财务预决算;(四)学校劳动用工、工资制度、分配方案,以及学校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的重大问题;(五)学校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办法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六)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设置、调整及岗位补员;(七)学校安全稳定、工程建设、教学改革、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教师培养计划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八)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民主管理、工会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九)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队伍稳定和学校形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十)其它涉及学校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
高邑县医院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为了切实将“三重一大”制度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班子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为医院的发展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集体决策机构(一)院党委会和院领导班子会为集体决策机构。
(二)院党委会的正式成员为院党委委员。
根据会议内容,有关职能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在讨论相关问题时可以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确定。
党委会由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办主任参加会议并负责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三)院领导班子会议正式成员为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
根据工作需要由院长或委托副院长确定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院领导班子会由院长或委托党委书记、副院长主持,院办主任参加会议并负责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实施方案,涉及医院全局的重大决策。
2、医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阶段性的重要工作部署,医院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3、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活动安排,重大表彰和处罚。
4、党组织、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包括支部设置、发展党员、制定规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方案等。
5、人事调配,包括人员的调进和调出,录用和招聘大中专毕业生,院内跨部门调整和医生调整科室等。
6、工会、团委、妇委会提交的需由党委研究的事宜,知识分子、统战工作和离退休干部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7、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等方面需要提交党委会、行政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强化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凡涉及人防改革、发展、稳定,对人防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工作,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属于重大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审定以办党组名义上报的文件;审定以办党组名义制发的关于重要工作部署、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文件;审定以办党组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
3、酝酿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
4、研究决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研究决定办所属党支部请示报告的事项。
5、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6、研究异常、突发性事件的决策和处理,研究决定重要信访件的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
7、有关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8、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1、审定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2、研究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及调整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决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任免、推荐、考核、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
研究决定干部(人事)的培养、选拔、交流、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5、机关人员晋职晋级等事项。
6、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三重一大”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第六条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学校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二)学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三)学校财务预决算;(四)学校劳动用工、工资制度、分配方案,以及学校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职工福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实施的重大问题;(五)学校重要改革方案、重要管理办法和规定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六)学校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岗位设置、调整及岗位补员;(七)学校安全稳定、工程建设、教学改革、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教师培养计划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八)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学校民主管理、工会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九)重大责任事故、涉及队伍稳定和学校形象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十)其它涉及学校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党内决策中,必须实行三重决策和一次大会决策的制度。
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三重决策
1.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多级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这包括党组织的基层会议、党的地方委员会会议以及上级党委的会议。
2.重大决策必须征求广泛的意见和建议。
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听取党员、群众以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出决策。
3.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和决策。
党的领导干部要通过组织会议、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形成决策。
二、一次大会决策
1.重大决策必须经过一次全体会议的讨论和决定。
这个全体会议可以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等。
2.一次大会决策是对党的领导机关的一次集中、统一的决策。
这个会议要解决党的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方针政策,确定重大工作任务等。
以上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一些实施细则,通过这个制度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集体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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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党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篇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xx]17号)、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总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二条基本原则: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定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总公司重大决策部署的方案、举措等事关集团公司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事项;(二)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三)集团公司改革调整、资产重组、产权转让、投融资方案、利益调配、资本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四)集团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调整、变更等重大事项;(五)集团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调整等;(六)集团公司党的组织、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方以及维护企业稳定方面的重大事项等;(七)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最新推荐------------------------------------------------------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 / 30(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篇: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总务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为更好地贯彻学院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进一步推动总务处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提高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结合总务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凡属总务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由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按有关程序讨论决定。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出席人为总务处处长、副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
根据会议内容,由处长委托副处长确定有关部门的同志在讨论相关问题时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的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决策前,须经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遵循以下议事规则:1、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2、凡需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任何人不得以其他方式替代;3、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出席的成员须达到应出席会议人数的2/3及以上,方可举行;4、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当首先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全面准确地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经批准受委托,则不得替代;5、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要严格按预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6、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集体决策议决事项,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研究事项,相应采取票决制、表决制等形式作出决定,以超过半数应到会成员同意形成决定。
三重一大执行程序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一大执行程序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科学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要求,结合__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全县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简称“三重一大”)纳入常委会议议事范围,要遵循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由县委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
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科学决策。
从我县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增强决策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四)坚持规范决策。
县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五)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组织、廉政建设;发展战略、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固定资产、资的出租出售等)、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六)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科级干部任免;后备干部推荐及确定;公开选拔、招考(聘)的工作人员。
(七)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担保项目;采购大宗物资、设备;重大工程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活动的安排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八)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20__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集中发放单位员工奖金,国有资产的出租、处置收入资金;2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三、决策的基本程序(九)“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常委会议集体决策前,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扩大职工参与,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二零一五年一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某某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某乡人民政府。
我乡政府章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
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涉及群众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按照乡政府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向乡政府报告或经乡政府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五条“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包括: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六条重大事项,主要指涉我乡政府稳定发展、重大管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一)我乡的长远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二)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以及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宣传、群众工作方面的重要举措等重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事项;(四)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五)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学院委员会XX学院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学院委员会XX学院关于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改发展稳定全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内容包括:1.学校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学校建设、风廉建、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决定;3.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学校定位与办学指导思想;4.学校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制订、调整,包括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校园建设、学校事业发展、专业设置和调整、招生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政策的审定;5.学校专业建设、教学改、思想品德教育、学籍管理和学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讨论;6.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涉及学校全的重大改方案和改措施的制订;7.学校政机构和学校(直属系部)、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置、变更、撤消;8.学校涉及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职称职级评定等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9.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审定;10.学校重要资产的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产管理的重大事项;11.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相关政策;12.校级以上重大表彰和决定;13.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4.学校委领导职责规定的或需要由学校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是指学校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
主要包括:1.学校干部的任免、纪政纪处分;2.处级后备干部名单;3.校外重要机构任职人选的;4.上级代会代表,各级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5.校级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委员会成员的任免;6.其它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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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推动XXX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证,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XXX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3、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
4、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5、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6、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部门设置和调整;
9、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10、基本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的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
11、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4、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XXX实行XX长负责制。
党支部讨论决定关系XXX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党务工作,对XXX 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XXX工作,支持XX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XX长全面负责经营及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领导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程序。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策之前,要依照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凡前次提交林场党政联席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四)超过提交XXX党政联席会成员数1/2的人员认为是特别重大的议题在表决时,应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特别重大议题。
遇有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全体会议时经请示书记或XX长后可当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全体会议汇报。
(六)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七)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既明确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集体决策的形式,明确集体决策的程序,明确检查考核人和责任追究办法。
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
(一)分工组织实施
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被授权实施的职能部门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XXX决定的重大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大宗材料、设备采购,按国家规定需要招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
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定的事项,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提交XXX党政联席会汇报。
并及时将催办情况向书记、XX长汇报。
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五、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l、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