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导游证考试旅游法规之导游人员年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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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素质,规范导游人员执业行为,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年审范围1. 凡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均须参加年审。

2. 年审对象包括导游人员、导游员助理、导游讲解员等。

三、年审内容1. 导游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职业资格、导游证(IC卡)编号等。

2. 导游人员执业情况:导游活动记录、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3. 导游人员培训情况:参加培训次数、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4. 导游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行业通报等。

四、年审程序1. 导游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提交年审材料。

2. 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对导游人员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年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予以通过年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导游人员不予通过年审。

五、年审结果1. 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其导游证(IC卡)上予以注明。

2. 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培训和整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3. 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其导游证(IC卡)自动失效,不得从事导游活动。

六、监督管理1.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年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

2. 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应加强对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管理,确保导游人员参加年审。

3. 导游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年审,提高自身素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导游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导游人员素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导游人员年审制

导游人员年审制
-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 门举办的年审培训。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 务需要灵活安排。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 于56小时。
想当个好导游也 不容易的呀,各 位亲们努力吧! 为人类伟大事业 奋斗吧,骚年们。
• 四、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一)年审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
年审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
区域内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监督检查。 –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
导游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
(一)年审管理机关及其职责 1、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
三、导游人员的管理
二、导游人员的记分管理制度
1、记分管理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13条规定,导 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记分管理的实施:导游人员的10分分值被扣 完后,由最后扣分的旅游执法部门暂时保留 其导游证。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 务,须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 导游业务。
2、记分管理的实施标准(重点) (1)扣10分的行为 (2)扣8分的行为 (3)扣6分的行为 (4)扣4分的行为 (5)扣2分的行为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办法
扣除分值
违规情形
1.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 有右边情形之一的,扣除 10分。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导游人员年审制度
一、管理依据和管理部门 1、管理依据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2、管理部门 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的导游人员的

2014年导游证年检

2014年导游证年检

2014年导游证年检一、网上听课1、【单选题】按照导游员工作中所使用的语言进行分类,我国导游员可分为(2类)。

2、【单选题】下面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4 )。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两句写登临所见的宏观景色。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两句将视角从山水转移到植物。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点明季节,并对水景作进一步描写。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写自己见到大海的喜悦、激动之情。

3、【多选题】景观非物质要素包括(民间传说民俗风情匾额楹联__)等。

民间传说民俗风情匾额楹联4、“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表达(____建筑美与自然美____)融合的经典场景。

建筑美与自然美建筑美和艺术美自然美和艺术美5、在湖北云梦县(____1975年____)考古发现的战国末期的秦简《日书》中,出现配有干支的十二兽。

1970年1972年1975年1978年二、微信答题1、(判断)南宋朝乔行简,宋理宗时上疏论朝政得失,提出任用人才,“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

晚年任宰相,封鲁国公,死后谥文惠。

【对】2、(单选)据统计,《中华人名大辞典》收入姚氏历代名我【216 】名。

216 206 186 2263、(单选)因抗清被俘,不屈而死,南明朝廷谥为“中靖“。

清高宗(乾隆)追谥为“忠正”的人是【史可法】史万岁史由史可法史大奈4、(单选)贺长龄,字耦耕,号耐庵,清朝官员。

他主修《遵义府志》被【梁启超】推为“天下府志第一”,著有《耐庵诗文集等伟世》。

谭嗣同梁启超梁思奇康有为5、(判断)姚氏历代名人占总名人数的0.48%,排在名人姓名的第四十八位。

【正确】6、(多选)姚崇,唐代大臣,历任【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三朝宰相,有“救时宰相”之称。

唐中宗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7、(判断)“姚”姓主要分布于江苏、河北、安徽、广东、湖南五省。

【错误】8、(多选)宋元明清时期,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浙江、江苏、山西、山东四省,其次分布于河北、河南、江西,全国重新形成以【北部晋冀豫】、【东部浙苏鲁】两个地区为中心的两块史姓聚集区。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和年审管理

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和年审管理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2分
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的 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志的
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4分
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8分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10分
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的 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的
一、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求助的
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为注册的导游人员建立档 案,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指导,建立对导游人员工作 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的内部管理机制,接受并处理对导 游人员的投诉,负责对导游人员年审的初评。
旅游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
二、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年审的方式以考评为主。 年审的内容为: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分三种:通过 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 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核消其遗留分值,重 新输入初始分值。

导游证年审制度范文

导游证年审制度范文

导游证年审制度范文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导游证有效期满后,可以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而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那么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责任单位:省旅游局监视管理处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主管副处长《导游人员管理施行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政策,组织施行并监视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监视检查。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详细负责组织施行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持有导游证的人员导游证必须经过年审。

年审采取考评的方式进展,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扣分标准参照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施行方法》)、承受行政处分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

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导游人员管理施行方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次扣分到达10分,不予通过年审。

累计扣分到达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

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

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省导服中心负责统一收取申请人提供《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员年审培训记录》,网上上报电子版,统一到省旅游局监视管理处年审。

承办人A受理年审材料,对上报材料进展认真初审,承办人B 对承办人A初审材料进展复核,按标准打分,填写导游年审审批单。

主管副处长对上报的导游年审审批单进展审核签字,交制卡员网上年审。

主管副处长无法审核签字的由处长审核签字。

应当自收到申请年审导游证之日起12日内,给予年审。

本制度和年审结果在黑龙江省旅游局网站公布(.hljtour.)。

执行《省旅游局关于标准权利运行制度监视检查方法》。

执行《省旅游局关于违背标准权利运行制度责任追方法》。

导游员年审程序说明解析

导游员年审程序说明解析

导游员年审程序说明
导游持有导游证(IC卡)后,每年需要参加年审;仅考取导游员资格证,并未换发导游证(IC卡)的不需要参加年审。

持证(IC卡)导游参加年审培训,并取得年审培训合格证后,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参加年审。

每年年审具体时间,由市旅游局另行发文通知。

旅行社(市局直管的20家旅行社除外)导游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兼职导游人员由齐鲁导游服务中心管理。

专职导游员由所在单位的专办员办理,兼职导游员由导服中心代办。

一、专职导游以旅行社为单位,由旅行社专办员统一组织。

专办员携以下材料到对应县(市)区旅游局(办)办理:
1.导游员年审培训证;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导游员IC卡;
4.《济南市导游员年审登记表》;
5.《导游员年审集体报名表》,电脑填写打印后(手写无效),加盖单位公章。

所需表格可在济南旅游政务网首页资料下载栏内或从
邮箱下载jinandaoyou@,密码:66608779。

二、兼职导游由导服中心统一组织年审。

简述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

简述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

一、年审范围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下导游人员须参加年审:1. 在我国境内取得导游证的人员;2. 取得导游证满一年且继续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3. 在年审期间,因故未能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

二、年审内容导游人员年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导游人员基本情况审查:包括导游证信息、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等;2. 导游人员从业情况审查:包括导游工作业绩、培训学习情况、违规记录等;3. 导游人员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导游知识、导游技能、服务态度等。

三、年审方式导游人员年审采取以下方式:1. 线上年审:导游人员可通过登录导游管理系统,进行在线提交年审材料、查询年审进度等操作;2. 线下年审:导游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旅游局或旅行社进行现场年审。

四、年审流程1. 导游人员登录导游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年审申请;2. 系统审核导游人员提交的年审材料,确认无误后,生成年审通知;3. 导游人员按照年审通知要求,参加业务水平考核;4. 考核合格后,导游人员领取年审合格证明;5. 年审不合格的导游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整改或注销导游证。

五、年审结果1. 年审合格的导游人员,导游证继续有效;2. 年审不合格的导游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整改或注销导游证;3. 未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导游证自动失效。

六、计分管理制度为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我国实行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扣除相应分数。

扣满10分的导游人员,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10分的导游人员,暂缓年审。

总之,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是我国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规范导游人员从业行为、提高导游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导游人员应严格遵守年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导游年审管理制度

导游年审管理制度

导游年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导游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导游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导游、兼职导游、临时导游和导游领队等。

第三条导游年审是指导游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考核,以确定其是否继续享有导游从业资格。

第四条导游年审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保障导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导游年审实行由相关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具体工作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开展。

第六条导游年审工作应当与导游的培训、考试和绩效考核等导游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体化的导游管理体系。

第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导游年审考核机构,确保导游年审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进行。

第二章导游年审的程序第八条导游年审分为两个环节:资格审查和年度考核。

第九条导游年审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责任人员共同开展。

第十条导游年审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月至3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导游年审的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资格审查:导游从业人员应当提交相关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导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导游工作。

第十二条导游年审的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导游从业资格证书;(二)相关培训证明;(三)导游服务年限证明;(四)导游从业信誉证明。

第十三条导游年审的年度考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理论考核:考察导游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水平;(二)实操考核:考察导游的导游技能和服务水平;(三)诚信考核:考察导游的诚信记录和服务态度。

第三章导游年审的内容第十四条导游年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导游的业务知识水平;(二)导游的服务水平;(三)导游的诚信记录;(四)导游的综合素质。

全市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年审程序大全

全市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年审程序大全

全市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年审程序大全第一篇:全市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年审程序大全全市导游人员导游证(IC卡)年审程序一、年审报名1、通知报名2、提供报名相关材料:《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填写字迹清晰和完整的《武汉市导游员年审登记表》。

(网上可下载)、年审报名费用:兼职导游220元/人(含120元年度人事代理费,100元培训费);专职导游100元/人(培训费)。

二、年审培训考试年审培训统一由旅游培训中心组织,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每年在武汉旅游政务网上公布的《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三、成绩公布考试评卷结束后,导游人员年审成绩单由旅游培训中心统一公布。

四、年审刷卡年审成绩公布后,通过年审培训考试的导游人员由导游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年审刷卡,具体操作如下:专职导游:1、导游IC 卡年审地点:武汉市导游服务中心2、导游IC卡年审须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介绍信;(2)武汉市培训中心取得的培训合格成绩单(可直接到导服中心查询);(3)填写导游人员导游IC卡年审登记表及提供有效的社会保险单位编号及个人编号(可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出来);(4)经武汉市劳动部门鉴证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3、导游IC卡年审刷卡费用:年审手续费30元/人。

兼职导游:兼职导游人员导游年审培训合格后,由导游服务中心在有效期内(每年5月31日前)统一办理导游IC卡年审刷卡。

年审注意事项:1、专职导游人员IC卡年审(刷卡),旅行社可一次性(也可分批)将导游IC卡集中交到导游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年审,当日即可领取已年审通过的导游IC卡;2、如单位人员情况有变动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办理相关的导游人员变更手续;3、未能提供上述完整年审材料的单位,不予办理导游IC卡年审;4、专职导游人员在上一年度导游年审中已提供相关导游年审材料且在与旅行社签定合同期限内的,在以后的年审过程中无须再提供相关材料,直到合同期满;5、凡未如期(导游IC年审有效期为每年的5月31日)办理导游IC年审的导游人员,视作未通过年审处理。

导游证怎么年审

导游证怎么年审

导游朋友们,知道导游证怎么年审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导游证怎么年审”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

一、颁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一寸正面免冠平光红底彩色近照二张,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与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管中心办证(工本费40元,岗前培训费100元)。

二、变更换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原服务单位转出证明,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跨地区40元)(区域内2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三、遗失补发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或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刊登遗失启事的省级报纸或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开具的遗失公告交费发票。

2、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四、更换损坏导游证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五、导游证升级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014年导游年审 《旅游法》

2014年导游年审 《旅游法》

2014年导游年审《旅游法》2014导游年审《旅游法》正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旅游经营者遵守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提出的原则规定是(A 公平竞争 B承担社会责任 C诚信经营 D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在旅行社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的是(C 与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旅行社和旅游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A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B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 C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E 已经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B 入境旅游 C 境内旅游 D 其他旅游业务 E 出境旅游)、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A 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及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安排和标准 B 旅游费用及其缴纳的期限和方式 C 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及旅游行程安排 D 违约责任和解决酒疯的方式及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 游览、娱乐、购物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及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A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B 严重影响导游组织的旅游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C 患有慢传疾病,可能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全的 D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 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资深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表示同意,因此增加的费用承担者是(A 旅游者和第三人共同承担)、旅行社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高风险旅游项目的范围是(A 高速 B 潜水 C 高空 D 探险 E 水上)、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旅行义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为旅游者提供的服务包括(A 住宿 B 餐饮 C 交通 D 娱乐)、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A 正确)、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导游证年审

导游证年审

关于2014年导游网上年审培训的通知无锡导服中心导游员:接江苏省旅游局通知,为切实做好“惠民”工程中的教育培训工作,方便导游人员学习、考核,省旅游局拟利用现有的网上培训平台,开展“2014年导游网上年审”工作。

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年审范围凡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的导游员,都必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形式登陆江苏旅游政务网“导游培训课堂”,进行网络学习和考核。

三、年审安排省旅游局网上培训平台将于2014年2月24日正式开通。

为保证网络通畅,无锡市区各旅行社上网培训考核时间如下:无锡市导服中心导游员:3月6日-3月19日四、刷卡办理时间:无锡市导服中心的兼职导游员培训考核合格后,于3月24日至3月28日,携带《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和导游证以及管理费,到无锡市导服中心办理IC卡的刷卡事宜。

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致电:82763000无锡导游服务中心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2014年导游年审网上培训操作流程及须知一、网上培训考核操作流程如下(参照2013年年审程序):1.登录(江苏旅游政务网)/2. 点击进入系统页面3.进入页面后请选择4.同时点击进入5.进入系统后,根据提示输入各项证件号码完成注册。

6.设置密码7.注册成功登陆之后请在“修改信息”项目中完善个人信息中的“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手机)”。

必须先行修改,培训考核完成后则无法返回修改。

8. “进入考核”。

阅读《考核须知》,读完点击“已阅读”。

9.“必选题”为必须学习的课程,每学习完一门课程后,须完成随机抽出的一组试题,一组为10题,答对6题为合格。

答题合格后可进行下一部分必选题观看,不合格则重新学习考核。

每段视频材料必须一次性完整观看,否则需重新观看。

“可选题”为自选学习的课程,导游员必须选择其中之一观看之后答题,流程同“必选题”。

10.点击考题名称,进入观看视频。

如“茶文化”,以此类推。

(注意:不需要安装播放软件,这个是在浏览器直接播放的,只要浏览器的插件更新一下,需要注意的是IE版本要升级到IE8)11.通过学习并考核合格之后,必须打印《年审考核合格验证表》。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福州市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福州市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福州市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发文字号】榕旅综[2015]6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旅游局【发布日期】2015.01.09【实施日期】2015.0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福州市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榕旅综〔2015〕6号)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行社,福州文旅导服公司:为加强导游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素质,深入贯彻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年审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旅人〔2014〕28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旅游法》,以素质教育和能力提升为核心,创新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优化导游结构,提升导游素质,为福州旅游市场建设提供高素质导游人才保障。

二、年审对象凡2014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证IC卡的本市专兼职导游人员均应参加年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30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

各旅行社参加年审培训的导游人员,由导游员所属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到福州文旅导服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南后街79号B铺,黄巷往里走50米)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导游员直接到文旅导服公司报名。

四、培训与考核方式为方便全市导游人员能顺利参加年审培训,今年年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自学、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培训安排。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考点精讲: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第三章第四节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和年审管理
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

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

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扣分情况有: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四)出境游领队证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旅*政管理部门对旅游领队人员实行出境游领队证管理制度。

出国游织团社应当为出国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领队为旅行社工作人员,领队应当经省级旅*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领队证。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

领队人员在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履行以下职责:①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②协同接待社实施旅*程计划,协助处理旅*程中的突
发事件、纠纷及其他问题。

③为旅游者提供旅*程服务。

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导游人员四大管理制度

导游人员四大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制度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10分制。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扣除相应分数:1.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扣除10分;2.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扣除10分;3. 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扣除10分;4. 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扣除10分;5.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扣除10分;6.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扣除10分。

此外,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将扣除相应分数:1. 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扣除8分;2.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扣除8分;3. 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扣除8分;4. 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扣除8分;5.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扣除8分。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扣除6分:1. 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2. 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3. 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4. 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5. 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二、导游人员年审管理制度导游人员每年需参加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将暂缓年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暂缓年审:1. 累计扣分达10分的;2. 一次被扣8分的;3. 一次被扣6分的。

三、导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导游人员需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旅行社应组织导游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导游业务知识;2. 导游服务规范;3. 旅游法律法规;4. 旅游安全知识;5. 地方文化知识。

四、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包括:1. 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2. 尊重旅游者,热情服务,耐心解答;3. 诚实守信,不欺骗、不误导旅游者;4. 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违法活动;5. 保守商业秘密,不泄露旅游者隐私。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旅游服务机构导游人员管理【发布部门】上海市旅游局【发布日期】2014.03.26【实施日期】2014.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行社、导游管理服务机构: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市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范围与组织工作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凡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导游证(IC卡)的本市导游人员均需参加年审。

全市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由市旅游局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经市旅游局同意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可对所辖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所属导游人员开展相关年审工作。

年审工作分培训考核和审核验证两部分开展,市旅游局委托市旅游培训中心负责年审培训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在市旅游局办事受理中心办理本市旅行社及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导游人员年审审核验证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具体工作。

二、培训考核工作导游年审采取培训与管理相结合。

先培训考核后审核验证,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组织的年审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审核验证工作审核的内容包括导游人员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有无扣分或接受行政处罚记录、有无重大投诉等情况。

考评结果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通过年审的,年审信息将输入导游证(IC卡),该导游证在下一年内有效。

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期间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的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

暂缓通过年审的导游员在暂缓到期后,经参加培训整改并通过办理年审后方可重新从事导游工作。

不予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录用。

年审信息将在“上海旅游政务网”(http://)-“行业监管”栏目的“上海市旅游行业管理与诚信建设”平台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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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度审核。

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

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3种。

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

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

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

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导游人员通过年审后,年审单位应核销其遗留分值,重新输入初始分值。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

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务需要灵活安排。

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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