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重考的相关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重考的相关通知考生请注意:为保证同学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的期初重考网上申请,现就本次重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考申请时间教务处网站将在2013年2月26日(周二)上午10:00至3月21日(周四)上午10:00时间段内开放重考申请页面,供学生上网提交本次重考申请。
二、重考申请资格及课程范围1.凡2009、2010、2011、2012级的学生在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因缺考或课程考核违纪、作弊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本次重考。
2. 因故不能参加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已申请缓考且被批准者,有资格申请参加所有申请缓考课程的重考。
3. 凡2009级学生(包括转入2009级的学生)课程考核未满4次,未出现缺考、违纪情况,且属于此次重考科目的课程可申请参加期初重考。
4. 公共选修课不设重考。
5. 军事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不设重考。
三、申请方法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试管理”专区,单击“期初重考”专栏的“学生重考申请表”进入提交期初重考申请的页面,按要求提交重考课程的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请到查询界面中进行确认。
提交申请时,请同学们务必慎重考虑,申请一经提交不予撤销,提交申请后未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四、考试安排查询考生个人考试安排公布时间待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教务处重要通知并查询个人考试安排,并按考场安排准时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及记载凡参加重考的同学可通过教务处网站“成绩学籍”专区“成绩查询”栏的“学生最新成绩查阅”进行重考成绩的查询。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重考课程的课程成绩达到及格以上者,按60分记载,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按实际分数记载,并计入平均学分绩点统计。
六、注意事项: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重考申请的学生不予补报,未申请重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2012]81号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等考试以及2013届预计毕业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重修、限选课程重考、补修、提前修读及2013届预计毕业生考试的报名工作计划于2012年9月19日开始,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特别是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为加强考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凡是未报名的学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未履行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无效,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重修报名为避免同学们因各种原因不能成功报名,本学期重修报名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报名时间从2012年9月19日开始,到2012年9月23日结束;凡是第一次未能成功报名的学生,请在2012年10月11日(仅此一天)进行补报名。
1、报名要求(1)本学期重修报名不限门次。
(2)留级学生留级前未通过的课程必须参加报名,才能实现重新选课。
(3)所有在校注册的学生,均可参与重修报名。
2、重修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如下(1)登录教务处首页,进入教务系统—>重修重考报名,选择“重修报名”,在“可选课程”中选择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点击“报名”操作,生成“重修报名”列表。
图1 从“可选课程”列表中选择课程(2)核实所选课程信息无误后,点击“选择”,生成“已选重修课程”列表。
图2 从重修报名列表中选定重修课程名单(3)所报课程出现在“已选重修(或重考)课程”列表,表示此课程报名记录已提交,等待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正式完成报名,如学生选报错误,可点击“取消”操作,删除本门课程的报名记录。
图3 维护重修名单3、双学位学生的重修课程到双学士学位开设学院报名,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重修重考报名表》及《内蒙古工业大学重修重考成绩报告单》。
二、2013届预计毕业生单独命题考试报名1、报名条件(1) 本次报名只针对2013届预计毕业生,其他学生不得报名。
2013重新学习选课通知12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重新学习选课的通知教通[2014] 12 号各学院:为进一步规范重新学习管理流程,给师生在重新学习管理方面提供更好的高效服务,本学期对重学听课证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也利用信息管理技术自主研发了一套“重新学习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重新学习管理过程的信息化。
请各院教学秘书务必认真学习“重新学习听课证办理流程规定”并对照执行。
现将相关重新学习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通知本院本学期需要重新学习的学生,无论课程在哪个教学周开课,都必须在3月24日之前通过“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的重学选课系统提交全部重学课程选课申请。
要求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重新学习听课证办理流程”办理重新学习听课证。
对于逾期提交的重学选课申请无效,不能参加相应课程教学班的各类考试,自行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2.各位重学选课学生申请重学课程时,应量力而行,如遇重新学习课程与本人已选课程部分冲突的情况,需与任课教师事前充分沟通协商调整好学习方案,再提交申请或给任课教师签字确认。
3.重新学习听课证办理流程规定。
第一步:申请重新学习的学生在第5教学周以前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重新学习听课证并请任课教师签字第二步:待所选的重新学习课程任课教师全部签字后,将重新学习听课证交回本人所属学院教学办确认选课申请,并及时向确认选课办理人员索要回执单,逾期未将重新学习听课证交给所属学院教学办确认的听课证无效(即选课无效)。
重新学习听课证本人签字交学院确认选课后不可变更。
第三步:学院教学办在第14教学周通过“新教务管理服务平台”打印本院学生所有确认过的重学听课证汇总表,签字盖章后送教务科备案。
教务科将只确认学院提供的重学听课证汇总表的学生选课记录。
4.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学生加入教学班学习后,可以根据重新学习学生对该门课程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为学生制定灵活的重新学习方案,并依方案严格考勤。
5.周末重学班的安排。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选的通知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补报的通知
各系、相关部门:
为使本次报名工作能顺利、有效完成,请认真阅读本通知。
现将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9月28日9:00 — 2011年10月11日24:00 二、选课对象、选课方式
网上选课:请登陆学校网址/,点击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网上选课”进入选课系统,选择“课程性质”。
退选方式:“网上选课”->“学生选课”->“已选课程”
三、重修安排结果公布 公布时间:10月18日
查询方式:登陆教务管理系统 - 信息查询 –学生个人课表/学生选课情况查询 四、重修缴费
请各位同学于10月19日-20日携带银行卡前往财务处7315办公室缴纳重修费用。
五、各系选课负责人办公室电话
四、有关注意事项
选课对象
选课课程
选课界面
说明
09级往届生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所有在校生
重修 “重修选课”
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获得重修资
格,逾期未来缴费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资格,将取消重修课程安排和本次课程学习资格。
1、因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学生应根据系上安排重新修读相应替代课程获取学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上报名者,将无法在系统中进行选课,所修课程不记学分。
5、《学生网上选课操作手册》和《系部重修选课操作手册》请见教务处网页“服务指南”专区。
6、在选课期间,学生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与各系选课负责人联系。
教务处选课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65926005。
教务处 2011年9月23日。
关于做好2011-2012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2012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我院《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教务处2010年3月发)的要求,决定从3月30日起至5月3日,对2009、2010、2011级学生的不合格课程组织重修学习。
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确认
1.3月26至3月28日,需要重修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3月30日-4月6日,各教学系部根据教务处反馈的重修报名情况表填报《课程重修安排表》和《重修教学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修学习时间
3月30日-5月3日,为重修学习、考核时间。
各系部根据《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安排重修教学和考核的相关工作。
三、有关说明
1.2009级学生所有未通过课程,全部重修(公共选修课除外)。
2.“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2”和“普通话”三门课程因采用考证成绩,故2010、2011级学生不组织重修。
2009级学生如已通过相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而教务管理系统中目前显示成绩为不合格者,请到相关系部登记确认,由系部集中办理成绩更改。
3.体育课重修由体育系另行安排。
4.公共选修课不安排重修。
5.往届生不合格课程也采取重修方式执行,学生到班级所属系填写《往届生返校重修课程申请表》,系汇总后交教务处统一安排。
6.凡非不可抗力原因而未参加重修及考试者,取消再次申请重修的资格。
7.未尽事宜按《课程重修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执行。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2012级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合格申请重修的有关通知
关于2012级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合格申请重修的有关通知第一篇:关于2012级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合格申请重修的有关通知关于2012级学生所修课程补考后不合格申请重修的有关通知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昌大校发[2013]37号),“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1次免费补考机会。
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
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放弃。
但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计入成绩单”。
现将2012级学生第二学期(2012-2013-2)补考仍不及格需申请重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本次重修报名仅限2012级学生的第二学期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
2.报名结束后,由教务处统计重修的课程及人数。
重修人数在15人以上的课程,单独开班,晚上或周末开课;重修人数在15人以下的课程,跟班听课。
3.单独开班的重修课表和重修人数不足15人课程的跟班听课方式,另行通知。
4.重修缴费的时间、地点,与正常选课相同。
凡已选课但未缴费的学生,选课无效。
5.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不需要报名补考(Ⅱ类通识课除外),下学期开学前将全部安排考试(Ⅱ类通识课需网上报名申请,不报名的将不安排考试)。
6.申请办法:(2)网上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15日。
7.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学生,不予安排重修。
8.学生考试有舞弊或者违纪的,相应课程不能报名。
9.如有疑问,请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学籍科咨询。
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3969100。
教务处2013年12月23日第二篇:关于课程重修申请的通知关于课程重修申请的通知根据《绥化学院本科教学规程》和《绥化学院学生学业淘汰浮动制实施办法》相关文件精神规定,从本学期起学生必须通过课程重修获取初修不合格课程成绩。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重修方式学生必须跟课程下次开设时申请重修修读,在课程安排有冲突时可以申请采取课程免听修读。
教务通字[2013]第14号关于学生课程重修的通知
经贸学院教务处 [2013]第14号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各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学生进行课程重修,为保证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凡我院学生均有报名资格,包括在读的学生、已经结业但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和已经毕业但未取得学位资格的学生。
二、重修分类1.不及格重修期末考试不及格,需要达到毕业要求而进行的重修。
2.绩点重修课程考试已经及格,学生不满意已有成绩而进行的重修。
三、重修方式跟班重修、组班重修。
四、时间安排1.重修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10日。
2.重修安排第五周至第六周。
3.重修授课第六周至第十五周。
五、报名程序本次重修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报名要求1.跟班重修报名前学生必须学习《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重修管理规定》到教育教学平台进行课程查询,选择可以跟班重修的班级信息。
选择时必须注意重修的时间段不可与正在学习课程的时间段相冲突,否则重修报名无效,并该生下一学期不允许参加课程重修。
报名跟读的课程可以全院范围内选读,所重修的课程要满足学时学分要求即可。
如果没有可选择的跟读班级学生可以选择组班重修。
2.组班重修教务处依据学生报名数据统一组织,满足20人以上可以开设组班重修课,不足20人则不予开班,课程重修需延至下一学期。
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酌情决定是否在本学期开设组班重修的课程,并下发开课系(部)课程名单。
各开课系(部)安排授课教师以及上课时间,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进行调整和教室安排。
七、管理流程1.数据审核(1)学生自查学生网络报名后,各系须从教学平台打印出本系学生名单,与学生进行核对,确保报名数据准确无误。
(2)教务审核报名日期截止后,由教务处同步对重修数据进行审核、整理。
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或未达开班人数的任务等情况,教务处将进行数据合并或删除等处理。
数据审核期间,各系随时与教务沟通对数据进行调整,调整数据日期截止到4月12日,一旦截止便不再接受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报名,请各系务必通知到广大学生。
关于2012-2013-1重修、补修选课的通知[1]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教务处文件教务〔2012〕64号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课程选课的通知院属各教学单位: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课程选课将于9月7日开始,为保证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修、补修选课时间一、重修、补修选课时间第一阶段:9月7日—9月14日(需跟2010级、2011级进行重修、补修的学生报名);第二阶段:10月9日—10月12日(需跟2012级进行重修、补修的学生报名)。
二、选课对象1.重修:我院2009级、2010级、2011级因考试成绩不及格未获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
2.补修:转专业、复学或因其他原因没有修过专业计划中相应课程的学生。
3.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重修、补修选课。
根据《关于2012-2013学年学生缴费工作的通知》(院发〔2012〕78号)文件规定,9月29日前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教务处将删除其选课名单。
三、选课方式重修课程采用网上选课的方式进行,选课操作说明具体见附件。
(选课操作成功后一定要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学生个人课表,确认是否选课成功)补修课程一律到教务处选课,在网上选课视为无效。
四、选课地点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在学生宿舍或电子阅览室进行选课。
五、相关要求1.重修课程修读方式。
课程重修一般采取跟班修读方式进行。
部分重修课程由于教学计划异动(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和课程性质不同),在学生毕业前不再开设的,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2-2013学年第1学期重修、补修课程报名汇总表》,于2012年9月14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与各系协商,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中寻找相近课程让学生跟班修读。
2.学生重修选课结束后,携带听课证跟随所选班级上课。
(听课证到教务处领取)3.如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与正常修读的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必须到教务处申请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4.如存在课表中查询到开课,但是系统提示没有开课的情况,请直接到教务处申请跟班重修。
选课常见问题
选课常见问题在实际选课过程中,学生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现将一些常见问题及解答罗列如下:1、教务系统密码遗忘,该怎么找回?答:学生持学生证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初始化密码,并及时上网修改密码。
每一个学院都配有1-2名教学秘书,负责本学院跟教学有关的工作。
2、如果成绩单上有未修满通过课程,是否都需要重修?是否影响毕业?答:必修、实践教学如有未通过课程,必须重修,否则影响毕业。
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2014级开放课程如有未通过课程,可以不重修,选择修读其他课程并修满毕业要求的学分后即可获得毕业资格。
但未通过课程会如实记录在个人成绩单中,只能重修选课并通过后方能消除不及格成绩记录。
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如未通过会作为“0”参与学分绩点的计算(即拉低学分绩点),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如未通过不参与学分绩点的计算。
3、对于2012-2013级学生来说,原校内公选更名为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及考核方式发生了变化,将存在以下问题:(1)已经修读的课程学分怎么计算?未修满6学分的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课程?答:对于2012-2013级学生已修读的课程学分一律计算在原要求的6学分之内,未修够6学分的学生,应按照“经、管、文、法、艺学位的学生需从A、B、C模块中选择,授予农、理、工学位的学生需从A、B、D模块中选择”的原则修满6学分。
(2)原来修读的校内公选有未通过课程,如果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该门课程已取消,应该怎么办?答:如果该课程一直未开,学生毕业前到教务处清除已取消课程的不及格成绩记录,但仅限校内公选,不包括必修和选修。
学生可修读其他符合条件的课程,并修满毕业所要求学分。
(3)原来修读的校内公选有未通过课程,现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还有该课程,应该怎么办?答:建议学生重修该门课程,即在开课学期的第2-3周内上网重修报名选课。
也可以不重修,未通过课程会如实记录在个人成绩单中,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不参与学分绩点的计算。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123号(试行)
西建华[2012]123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学生课程重修的暂行规定
(试行)
为加强学生课程重修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本科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允许学生自愿申请课程重修,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学生课程重修暂行规定:
一、上一学年教学计划内课程考核(含补缓考)不及格门次在3门(含3门)以下的学生,可以申请重修未通过课程,但原则上一学期内所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12个学分。
二、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未通过者,必须重修。
三、转专业或延长学习时间的学生,修读其它年级的课程,必须到教学管理部办理相关重修手续。
四、凡是违纪、缺考及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时数的1∕3(含1∕3)者,不准参加课程补考,必须重修。
五、凡是学院举办辅修班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安排重修。
六、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原则上随下一年级进行(2010级、2011级学生可跨年级重修)。
无故不参加重修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不再予以安排。
七、符合课程重修的学生,在该课程开课前写出书面申请并由辅导员签字确认,携带相关证明到教学管理部办理手续,根据学院安排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对于随意参加课程考试的学生,成绩视为无效。
八、本规定自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九、本暂行规定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申报重修课程及申请辅修专业的通知
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申报重修课程及申请辅修专业的通知各院(系、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及申请辅修专业工作已开始,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重修课程本学期的网上及书面申请重修课程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上午8:30至9月25晚上24:00。
重修注意事项有如下几点:1.凡本学期二~四年级开设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都可以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申请重修,公共选修课不能重修。
网上申请程序是:用学号和密码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学生成绩→申请重修。
2.因2013级培养方案改变较大,故申请重修2013级课程的学生,暂不能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申请,只能于9月13日至9月22日到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
重修人数超过30人的课程可开设重修班。
3.提出书面申请重修的学生在《教学网络管理系统》主页右下角“教学安排——课程课表”中查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表,获得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跟读班级等信息,填写好重修课程申请表,任课教师签名后交给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对重修申请表进行汇总统计,于9月22日前把书面申请的重修学生统计表(详见表1)的电子版发到教务科(邮箱:jwk@)。
表1 重修学生统计表院(系)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学生统计表专业班级姓名重修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码跟读班级跟读教师是否免听二、申请辅修专业申请辅修的学生,请于9月22日前向辅修专业所属院(系)提出辅修申请,填写《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上前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
所交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辅修专业所属院(系)审批后一份留底,一份于9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科将制作《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辅修专业修读学生统计表》,并于第四周发送至相关院(系)和财务处,学生按修读专业学分交费后方可修读辅修专业。
2012-2013(2)重补修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课程重新学习、补修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各教学单位:现将本学期有关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本次学生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包括往届未毕业的学生)。
一、补修1.非毕业班学生补修(1)办理补修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或实践环节),未开设的一律不受理。
(2)不能跨校区办理。
(3)为避免考试安排时间冲突,本学期每位学生最多申请补修2门课程(含实践环节)。
(4)申请课程补修的学生类别:学籍异动未完成的(需要缴纳补修费用,缴费时间和地点见第三条);漏选漏报的;出国出境的。
2.毕业班学生和往届未正常毕业学生的补修(1)所有需要补修的课程及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实践环节,本学期未开设的实践环节不受理。
(2)往届未毕业学生需要补修但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需要缴纳补修费用。
二、重新学习1.非毕业班学生的重新学习(1)办理重新学习的课程范围: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可以办理,未开设的一律不受理。
(2)不能跨校区办理。
(3)为避免期末考试安排时间冲突,本学期每位学生最多申请2门重新学习课程(含实践环节)。
(4)申请课程重新学习学生类别:补考缺考的、补考不及格的、实践环节和实验类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未办理缓考手续缺考的、考核违纪作弊的。
2.毕业班和往届未正常毕业学生重新学习(1)因各种情形所有需要重新学习的理论课程和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实践环节,未开设的实践环节不受理。
(2)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实践环节安排在期末的,以及考查类课程的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和课程承担学院协调安排。
(3)往届未毕业学生需要重新学习但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需要缴纳学习费用。
(4)全校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及格需要注销的,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三、特别注意1.本学期不再开设重新学习班。
2.缴费时间和地点与方式:各学院负责审核需要交费学生的情况,教学秘书统一收取相关费用,于4月2日(下周二)统一到学校财务处刷卡交费。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安排的通知各学院: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选课,将于2012年5月19日(第13周星期六)上午8点30分开始进行。
为保证选课规范有序,希望校内各有关单位认真负责地将本次选课安排通知到每位要参加选课的学生及其导师。
为此,各位本科生导师应认真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熟悉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计划,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以免影响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
学院教学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监控,做好选课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一、本次选课学生范围及选课网址:2009级及以前年级继续学习学生,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一律访问,并尽可能使用通过校园网上网的计算机选课。
三、选课具体环节说明1、本次选课要完成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选课,分两轮进行。
下学期开学后不再选课!2、第一轮选课本阶段中只能选本专业开设的必修、选修课程,限定容量。
跨专业年级课程和校公选课程不可选。
3、第二轮选课在本轮选课中学生可以任意补退选所有课程;本轮选课所有课程实行限定容量,先到先得的原则。
在第二轮第一次选课结束时,教务处将对未达到开班要求的教学班停开,本次被停开的课程学生可在第二轮第二次选课时补选。
第二轮第二次选课时允许冲突选课。
四、注意事项1、为保证选课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在选课前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选课系统操作方法,在本科生导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和选课规则进行选课。
2、学生第一次选课时建议先执行快速选课,然后再进行部分课程调整。
点击快速选课后,系统将按照推荐课表一次性选上,但不能选择上课时间冲突、未安排上课时间或教学班容量已满的课程。
建议学生不要轻易退掉自己的必修课,以免无法选上此门课程或自己满意的教学班;对于自己不需要的选修课,请注意退选。
3、学生进入选课系统后,点击“本专业选课”时,系统显示本专业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2012-2013学年选课注意事项
程运行”的“教学安排表”中查看。
4. 选课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务办周老师联系(073188822606)。
附件1. 湖南大学本科生选课办法
附件2. 选课操作手册 湖南大学教务处网站 湖南大学教学服务系统
五、选课要求
1. 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给学生提供选课咨询,向学生介绍 课程开设的层次、规格、教学基本要求等情况,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学生以指导性教学计划为选课的主要依据,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在学业顾 问或导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照教学计划及“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课 办法”选课。 2. 每学期(不含短学期)修读课程(含初修、重修和补修,下同)的学分数不 少于15学分,不多于25学分。修业期最后一学年,每学期修读课程不少于10学 分或不少于3门。 3. 核心课程需严格按计划规定的时序修读,当学年有未通过课程,下一学年 (每学期)必须先行修读未通过的核心课程(含通识必修、学门、学类、专业核 心),在没有上课时间冲突和学期控制学分未满的条件下,方可选修新的课程。 4. 各专业如果对同一名称课程学分要求不同,若学生错选,采用“就高不就低” 的原则,即要求的课程学分高于实际选课学分,不予承认学分,若要求的课程 学分低于实际选课学分,按实际选课学分记载。 5. 上课时间有冲突的课程只能选其中一门;学校只承认任课老师的请假批准! 6. 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以外加修、辅修、跨专业选修,或不及 格需重修课程学分的,按相关规定收取学分学费(本次重修选课不先行收取费 用,毕业时一并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
六、特别提示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务、考务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教务、考务安排的通知各院(系、部):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补考(包括正常补考和毕业前补考)工作安排在8月28日至8月31日进行。
各院(系)通知需参加补考的学生在假期认真做好补考准备,按时回校参加补考,通知相关教师做好毕业前补考科目的命题工作。
正常补考、毕业前补考不及格、缺考或违纪作弊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年级补考科目1、正常补考:2009级第6学期、2010级第4学期、2011级第2学期的不及格科目。
2、毕业前补考:2009级第4学期、2010级本、专科第2学期正常补考不及格科目;2011级第1学期已达到降级条件现跟原班试读的第1学期补考不及格科目。
二、上交补考名单时间各院(系)教务员按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审核学生补考资格,不符合资格的在上报名单时要删除。
补考安排表要及时发布到本院(系)网页并通知相关学生班级。
补考名单送交教务处考务科,时间如下:1、毕业前补考:19周周五(2012年6月29日)前。
2、正常补考: 2012年7月9日前。
三、补考时间安排2012年8月28日至8月31日共四天,每天5个场次。
第一场:上午7:30~9:30第二场:上午9:40~11:40第三场:下午14:10~16:10第四场:下午16:20~18:20第五场:晚上19:30~21:30四、上交留级、退学学生名单时间各院(系)及时通知教师阅卷,2012年9月3日登录成绩,2012年 9月7日前各院(系)将留级、退学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组班重新学习教学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组班重新学习教学及考试安排的通知--------------------------------------------------------------------------------各学院(部):本学期组班重新学习课堂教学即将开始,请各教学部门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教学安排1.组班重新学习教学时间从教学第18周星期一(6月24日)至第21周星期五(7月19日)结束(含考试)。
请办理好重新学习手续的同学在网上查看自己的教学安排,及时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
2. 承担重新学习教学任务的教师,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所承担课程的具体安排。
教务处即将《学生成绩登记册》、“教学记录表”及“教学安排说明”等资料发给任课教师,请根据“教学安排说明”完成教学工作及监考任务,并于教学第19周内将经系、部、学院审核后的试卷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制卷,二、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本学期教学21周内。
2.任课教师要参加所任课程的监考,请在教学19周内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自行查看考试日程安排,准时到达安排的考场参加监考。
3. 参加考试学生注意事项:(1)学生必须在教学19周内,使用自己的学号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的“考试安排”,查看自己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安排,确保按时在指定教室参加考试及签到,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误考、错考责任自负。
(2)学生考试课程时间安排有冲突的,先选择参加其中一门课程考试,考完后速到正德楼教务处223办公室参加另一门课程的考试,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场。
(3)学生进入考场必须持有考试证,才能参加考试。
如考试证遗失,请提前到分院出具带有本人相片的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三、请任课教师在教学7月28日前完成成绩网上登录,于下学期教学第一周内将学生原始成绩登记册原件及网上成绩册打印件交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将学生试卷和网上成绩册打印件报课程承担单位存档。
请各教学单位及各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严格执行试卷和成绩移交的审查制度,以防止资料遗失或延期上报的情况发生。
《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矿大银院发…2013‟86号印发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的通知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博雅教育部、各系,机关各部,后勤集团:为严格执行学分制实施办法,特制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现印发执行。
此通知。
附件:1.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2.学院重修申请表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2013年7月9日报:学院董事会,院领导承办单位:教学工作部党政工作部印发存档2份(共印25份)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重修课程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修对象1、经过补考后,成绩仍不及格的;2、独立开设的必修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不及格的;3、旷考和考试违纪的;4、不能按期毕业的或未取得学位授予资格的毕业生。
第三条重修方式学生重修采取跟班重修的方式。
当前学期有相同的开班课程,并且与正常上课不冲突、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申请跟班重修。
在校生重修一般应在下一学年内完成。
已毕业的学生课程重修须在取得毕业证后一年内完成。
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不得超过五门(毕业生除外)。
第四条教学要求参加重修的学生与所跟班级其他学生一起参加正常教学与考勤,任课教师对重修学生应严格按课程教学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成绩考核1、重修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学单位具体落实,原则上均应在学院考试周内组织重修考试。
2、若重修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发生时间冲突,可申请重修缓考。
3、没有取得重修资格的学生不得进入课堂修读课程和参加重修课程考核,否则,考核成绩无效。
4、重修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计算取得相应的课程绩点。
在校生重修不及格者可参加毕业前学校统一组织的清考。
6、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课程成绩登记表”(备注内注明重修),在考试结束三天内交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录入教务系统,将登记表原件存档,复印件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关于武汉科技大学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网上选重修课程的通知
关于2012级、2013级本科学生网上选重修课程的通知因2012级、2013级本科生实行学分制,从本学期起,凡是有考试不及格需要重修的2012级本科生和自愿重修的2013级本科生均从网上选择重修的相关课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现将本学期安排的重修相关事宜公布如下:一、本学期开设的重修课程大学计算机文化基础A,大学英语读写(一),大学英语听说(一),高等数学A(一),机械制图A(一),机械制图B(一)二、重修选课对象2012级本科生中考试不及格的同学(补考及格的同学可自愿重修);2013级自愿重修的本科生(无论成绩是否通过);2013级学生选重修课,将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取学分学费。
课程一经选定,就必须上课并缴费,不得退出。
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程开设时间:从第4周开始,具体见个人课表。
为防止和其它课程冲突,课程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四、选课时间:2013年2月28日13:00—3月5日13:00五、查看课表时间:3月6日13:00-3月7日15:00六、选课步骤进入教务处网站——选择学生专区中的教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并登录——点击学生专区中的02[学生选课]——进入【重修】选课——在上方【学生可选课程列表】中,点击欲选课堂后面的【选中】——所选课程将出现在【已选课程】中。
若遇到教务处网站打不开,请直接链接登陆http://202.114.242.21/whkjdx/,选课不受影响。
如果误选,可点击【已选课程】对话框中相应后面的【退选】,再次重新选课。
有时,由于IE浏览器版本的不同,【退选】按钮被遮住,可向右移动下方的滚动条,即可显示出来。
七、注意事项1、选课时注意区别课程名称,不要选错。
比如机械制图A(一)和机械制图B(一)是不一样的,请严格根据培养方案来选择重修课程。
2、重修课存在课堂选课人数过多,需要开设多个课堂的情况。
遇到此种情况,我们会在上课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增设课堂及调整上课老师。
3、由于重修人数过少,存在停开某门重修课程的情况,因此凡是参加了重修选课的同学,请在3月6日13:00-3月7日15:00前务必登陆教务系统查看个人课表,并根据此时的个人课表来上课。
南铁院理论课重修通知(各院部)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重修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本学期理论课重修工作,学生的前期报名已经结束,教务处整理学生报名人数后,现在将报名情况及重修形式、办法通报各二级学院(部)。
请各二级学院(部)确定相关教师,并于10月19日前将确定的教师名单交至教务处。
一、组织形式a. 重修辅导班学生报名人数:5~29人学习方式:做练习卷,老师答疑。
由负责老师出6份电子稿试卷(其中前5份是练习卷,第6份是在前5份试卷基础上组成的考试卷),将电子稿试卷发送到邮箱ntyjwcchongxiu@,其中前5份试卷由教务处负责放在网上供学生平时复习参考,第6份试卷为考试卷,由教务处负责打印。
试卷上交教务处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
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重修成绩为考试成绩为主。
b. 重修班学生报名人数:30人及其以上教学方式:组班上课。
重修班总课时为原课程总课时的一半,任课老师应编写授课计划交院部及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安排授课时间及地点。
考核:由任课教师单独命题组织考试;重修成绩为考试成绩占80%,平时占20%c.学生自学学生报名人数:1~4人学习方式:学生自学为主考核:老师出卷,教务处组织统一考试试卷上交教务处时间截止到10月22日。
二、费用支付重修辅导班:练习卷、考试试卷50元/份;批改考试试卷按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发阅卷费;重修班:报名满30人开班,课时费支付标准如下表。
最后考试试卷50元/份,批改考试试卷按工作量计算办法核发阅卷费。
人数(人)课时费(元/课时)30~40 3541~50 4051及其以上45三、具体操作a. 重修辅导班1.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和加强对学生重修过程的监控,考试卷一律由教务处统一发放、收回。
2.重修老师负责出练习卷、考试卷,批改考试卷、成绩登记。
b. 重修班1.原课程总课时≤60课时,重修班总课时为32课时(含2课时的最后考试)原课程总课时61~80课时,重修班总课时为38课时(含2课时的最后考试)原课程总课时≥81课时,重修班总课时为46-48课时(含2课时的最后考试)2.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授课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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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级学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
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昌大校发[2013]37号),“学生对首次修读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
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
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10学分”。
现把2014-2015-2学期首考合格课程申请重修的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仅限本学期已开出课程,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门。
2.申请合格课程重修的学生须在南昌大学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下载《南昌大学学生首考已合格课程重修申请表》,选定拟跟班课程,申请表填妥后,3月13日前交教务处学籍科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3、申请合格重修的课程跟开课班级上课,修读学生加入开课学生名单,跟班考试(若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
试时间冲突,则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4、合格重修缴费的时间、地点,与正常选课相同。
凡已选课但未缴费的学生,选课无效。
特别提示:根据《南昌大学学生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者缺课累计超
过某门课程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取消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
请学生在选择跟班修读课程时务必慎重。
教务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