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归档资料清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清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清单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保障员工健康与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和临时工人。
三、本制度所称职业卫生,是指通过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控制,预防、减少职业危害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
第二部分: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和监测一、公司应负有对员工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因素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和监测的责任,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二、公司应定期组织对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宿舍等场所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记录评估结果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对职业危害因素如化学品、粉尘、噪音等进行监测,定期更新监测数据并通知员工相关信息。
第三部分:职业危害控制措施一、公司应通过技术手段、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方法,控制职业危害的产生和扩散。
二、公司应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确保作业环境的清洁、整洁和通风良好。
三、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并进行使用培训和定期检查。
四、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四部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一、公司应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监测与检查,监测员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
二、公司应对因工作导致的职业病员工进行保护和救治,并妥善处理相应的工伤赔偿事宜。
三、公司应组织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意识,预防职业病发生。
第五部分:职业卫生培训一、公司应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进行全员培训。
二、公司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防护措施的掌握、应急处理的方法等。
三、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并对特殊工种、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
第六部分:责任与监督一、公司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管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附件: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模板(仅供参考)
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建档时间专业资料说明根据《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填写规,容全面,保存完整。
此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容: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组织机构设置文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任命及有关资质文件;2、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作业规程;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资料;4、职业病防治设施、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记录;5、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记录与结论;6、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检修与更换记录;7、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危害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人员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与考核记录;8、职业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9、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10、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验收等回执或批复文件;专业资料11、职业卫生可证申领、职业危害申报等有关回执或批复文件;12、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执法记录或文件;13、其他职业危害防治资料或文件。
要求1、此档案涉及到的有关文件或原始记录,要分类归档存放并做好登记工作;2、此档案具有重要的法律参考价值,管理人员要及时、如实、认真填写,不得随意编造和涂改。
3、此档案属永久性保存资料,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阅,无故销毁、遗弃或丢失。
当管理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4、此档案可能涉及职工个人隐私或单位商业秘密问题,注意做好工作;5、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和领导要求,认真做好其它各项有关工作。
注:本表为样表,若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若本单位涉及作业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在相应表格后附加表格予以补充。
专业资料表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专业资料表二专业资料表三职业卫生基本情况专业资料表四专业资料注:注明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环节。
职业卫生全套档案
(1)本档案目录; (2)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参照GB/T11651、GB/T18664、GBZ/T195等标准制定); (3)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6-1); (4)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及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 (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 (1)本档案目录; (2)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登记表(表7-1);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书或复印件; (4)职业卫生日常培训一览表(表7-2); (5)职业卫生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试卷、成绩表、影像资料(相关资料也可保存在劳动人事管理等部门档案中,但必须在本档案目录中注明其所存档案和位置); (6)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 (1)本档案目录; (2)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应急处置记录; (3)职业病危害事故性检测报告、技术鉴定材料;
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览表 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 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序号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名称 实施时间 实施部门 备注 一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7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8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9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0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1 其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三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 XXX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新职业健康卫生档案6本规范台账
档案编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表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结论: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档案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表2-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表2-2)3.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表2-3)5.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表2-4)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5)7.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6)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表(表2-7-1)9.人员变动表(表2-8)10.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9)11.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10)12.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11)1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表2-12)14.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2-13)15.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14;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6.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15)18.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16)(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表2-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 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重庆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2014年2月21日编号:ZW—JB—2014—00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1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企业认真学习,并督促企业严格对照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促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2月21日—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为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3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范本
职业卫生档案范本1.职业健康档案文本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2、厂区各生产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厂区各生产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3、厂区各生产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4、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5、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职业卫生管理台账资料(范本)
职业卫生台帐档案管理的要求职业卫生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业职业病防治情况的重要资料之一。
其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监测结果与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和检查结果及评价等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基本情况一览表、生产工艺流程图、有害因素分布图、原材料清单、技术、工艺清单、有毒有害物质清单、作业岗位清单、劳动者名册、历年有毒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职业病人名单、疑似职业病人名单、职业禁忌症患者名单、防护设施名单、作业场所管理制度或作业环境监测制度书面文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管理制度书面文件、职业有害因素监测点分布图、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上报材料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
职业卫生全套档案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职业卫生全套档案(知识分析)
附件1:《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管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制定借阅登记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保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保存,妥善保管。
当管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若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根据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主要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保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管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目录;2、分类档案目录;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收集资料清单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收集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2、可研性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环评报告、试运行报告及批复;
3、立项审批文件;
4、安全设施设计说明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计说明书;
5、近期气体、噪声检测报告;
6、企业职业卫生台账(包括:职业危害项目申请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职业卫生监测档案、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7、现场监控设备及检测仪器;
8、特殊工种上岗资格证书、劳动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
9、企业生产工艺及工艺流程图、主要生产设备及布置图;
10、原、辅材料;
1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检查情况、企业内部职业卫生检查情况。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目录及材料清单
职业卫生建立档案一、职业卫生档案建立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1)法律法规文件(2)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3)职业卫生管理档案(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5)用人单位劳动用品管理档案(6)高温中暑救援记录(7)职业卫生人员任命书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1)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及考核(2)职业卫生培训计划(3)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4、职业病危害因数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6、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1)劳动者个人信息卡(2)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职业病危害告知书7、职业卫生相关材料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4、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1、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1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三、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提供资料清单1、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组长(1名必须是法人)、副组长(1名)组员(8名)2、职业病危害因数定期检测报告3、公司生产岗位各员工职业病体检报告4、厂区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图5、生产线各岗位员工名单及人数6、设备名称及型号7、防护用品清单及型号(耳塞、口罩、手套等)。
职业卫生预评价资料清单
职业卫生预评价清单
一、项目所需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红线图以及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区域位置图、设备布置图及设备清单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可研报告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文件、安评报告书含批复文件
5、总平面布置图及技术参数
6、主要原辅材料、中间品、产品、状态、消耗量及产量
7、生产制度、岗位定员及劳动工时、及生产操作规程。
8、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降噪、防尘毒、防高温、防振动、防电离辐射等)
9、个人防护用品
10、应急救援
11、卫生辅助设施
12、职业卫生管理
13、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
14、其他扫描件(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发改委批复、环评批复等)
二、类比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与建设项目类似规模、工艺、设备等的项目)
1、类比企业项目概况、厂址、生产规模、劳动定员,生产工艺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降噪、防尘毒、防高温、防振动、防电离辐射等)
4、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5、应急救援设施及预案
6、辅助卫生用室
7、设备清单及其布置图
8、暖通设施布置及系统参数等
9、主要原辅材料、中间品、产品、状态、消耗量及产量
10、生产制度、岗位定员及劳动工时
11、近3年内类比企业体检情况(体检项目,人数,异常人数,异常情况,男女人数及异常情况人数)
12、类比企业职业病因素检测报告。
职业卫生资料清单表
6
职业卫生设计专篇
1
7
内审意见
1
8
评审意见
1
9
体检单位资质及体检报告
1
10
防护用品配备表
1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目录
1
12
附图(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井下矿))
1
13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初稿
1
14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正式稿
1
15
过程控制表(风险分析表,项目立项表,报告审核表,报告复审表,报告出版表)
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存档资料清单表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存档形式(纸质、电子)
1
委托书
1
2
营业执照
1
3
立项批复
1
4
监测结果报告
1
5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
6
内审意见
1
7
评审意见
1
8
体检单位资质及体检报告
1
9
防护用品配备表
1
1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目录
1
11
附图(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井下矿))
1
12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初稿
1
13
职业卫生评价报告正式稿
1
14
过程控制表(风险分析表,项目立项表,报告审核表,报告复审表,报告出版表)
1
存档时间
接收人
档案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
职业卫生控制效果评价存档资料清单表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职业卫生评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评价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评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职业卫生评价档案是反映单位职业卫生状况、评价结果和防治措施的重要资料,是保障劳动者健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职业卫生评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卫生评价项目基本情况,如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方法等;(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报告;(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五)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六)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八)其他与职业卫生评价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职业卫生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反映评价过程;(三)准确性: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四)及时性:档案收集应与评价工作同步进行。
第九条职业卫生档案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进行分类,便于查阅;(二)编号归档: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归档目录;(三)装订成册:对纸质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整齐;(四)电子档案:对电子档案进行整理,建立电子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职业卫生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存放: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火、防盗;(二)防潮防蛀:对纸质档案进行防潮、防蛀处理;(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确保档案完好;(四)保密措施:对涉及劳动者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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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编号
序号
内容
备注
页数
1
委托书□
2
合同书及合同评审表□
3
评价工作任务单□
4
评价方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测方案(计划)□
5
评价方案、检测方案(计划)□
内部审核表
6
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单□
7
现场(类比)调查资料□
8
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
9
内审稿(纸版或电子版)□
10
审核意见□
11
评审稿(纸版或电子版)□
12
专家评审意见□
13
送审稿(纸版或电子版)□
14
专家审核意见□
15
正式稿□
16
质量监督记录表□
17
评价报告质量审核及签发记录表□
18
检测报告□
19
采样及检测原始记录□
20
项目技术图纸资料□
21
其他资料(见下方)□
接受人:移交人:年月日
(注:接受人对上述归档材料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