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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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

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

道执行 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 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

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

输等。

五、为了方便使用将 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价定额、 C.9《通风空调工程》计价定额合编成本册计价定额;使用时,因管道用途不同分别使用,各章节中的调整系数也分别使用。

六、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项目见 C.8.7、C.8.8。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五、相关规定

1.承插煤气铸铁管是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时,每个口增加螺栓 2.06套,人工乘系数 1.08。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 1.0 5。

2.燃气管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人工乘系数 1.3。

3.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低压燃气管

中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B A B A

压力(MPa) P≤0.005 0.005

一、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方形补偿器以其所占长度按管道安装

工程量计算。

二、沟槽式管道及管件安装

1.沟槽式管道安装包括管道滚槽、开孔等工序。

2.卡箍连接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沟槽式各种管件安装的人工,管件价格另行计算。

3.沟槽式法兰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

4.沟槽式法兰短管安装按法兰相应项目执行。

三、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项目内,不得另行计

算。

四、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五、计算室外排水管道的工程量时,按图示尺寸以“m”为单位计算(如有管件时,不扣除管件所占的长度)。其中排水检查井和连接井等所占的长度,按井的内径扣除。

六、排水管道铺设,不分沟槽深度、土壤类别及人工或机械铺设均按相应项目计算。

七、室外排水管道的试水所需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八、聚乙烯燃气管件安装工程量按管件个数计算,不分一个口、两个口、三个口。

九、地面辐射供暖加热管是按耐高温塑料管考虑的,管道敷设时,如不使用隔热保温板、薄膜保护层,而采用其他替代方法,其所使用的材料按实际调整。

十、给水塑料管(热熔、电熔、卡套式)、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铜管管件设

计图纸数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十一、管道消毒、冲洗,按管道长度不扣除阀门及管件所占的长度,以“延长米”为计量单

位。

十二、管道安装项目中已包括管件安装(已列管件安装项目的除外),但未计价的接头零件价格另行计算。

十三、套管工程量按套管的直径,以“个”计算。过墙、楼板的塑料(或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相应项目子目另行计算。进(出)建筑物、过基础的钢套钢的制作、安装按设计要

求执行相应项目。

十四、钻孔机钻孔项目及剔堵槽、沟项目,适用于旧工程改造或新建工程因设计变更,或因安装工艺要求而土建施工未预留需安装施工时进行混凝土楼板(或墙)钻孔、剔堵槽、沟时使用。

十五、消防管道安装应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筑

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有关规定。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说明

本章适用于管道及暖、卫、燃气器具设备的支架制作安装,不包括除锈、刷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重量计算。

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室内

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管道附件

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带

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法兰阀门安装包括了法兰盘、带帽螺栓等安装,不再重复套用法兰安装项目。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四、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

五、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制的。

六、减压器、疏水器、水表组成与安装已包括了法兰盘、带帽螺栓等安装所需人工费及材料

费,不得重复计算。

七、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编制的,若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八、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九、燃气表安装不包括托架、支架及表底基础。

十、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连接、燃气表安装均包括法兰安装。

十一、调长器安装及调长器与阀门连接,包括一副法兰安装;螺栓数量和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考虑的,如压力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

十二、湿式自动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流量孔板及喷淋头安装,套用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册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法兰阀门(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三、自动排气阀安装不分立式、卧式,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

行计算。

四、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五、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补偿器的两臂,按臂长的2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六、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

七、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八、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组成与相应项目的子目内容

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需要量调整,其余不变。

九、法兰水表安装按不同安装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分别采用相应子目。旁通管及止

回阀如与设计规定的安装形式不同时,阀门与止回阀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余不变。

十、IC卡水表螺纹连接已包括水表、螺纹闸阀、电磁阀的安装,但不包括控制器及其电气

部分安装和调试。

十一、除污器安装适用胶式直通、立式直通除污器,以“组”为计量单位;过滤器螺纹连接

可参照螺纹阀门安装相应子目计算,法兰连接的可参照除污器安装相应子目计算。

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

三、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应另行计算。

四、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适用于各种型号。

五、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六、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七、脚踏开关安装包括弯管和喷头的安装人工和材料。

八、淋浴器铜制品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

九、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一、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十二、蒸汽—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三、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四、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五、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六、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

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

十七、水箱制作安装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全国通用采暖通风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的。

十八、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项目内,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十九、各种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的相应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可按A《建筑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二十、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重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内,如发生时,可

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已按标准图综合了卫生器具与给水管、排水

管连接的人工与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二、卫生器具安装采用非金属管道连接的,人工乘以系数0.9,连接管及管件按定额含量调整,其他不变。

三、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水箱托架制作安装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四、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项目

另行计算。

五、塑料水龙头安装执行铜水龙头安装相应子目,人工乘以0.9,主材按实际价格计算。

六、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辽宁省2008定额《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 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 道执行 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锅炉安装执行 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 时移动水电源、配合质量检查和施工地点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器具的运 输等。 五、为了方便使用将 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计价定额、 C.9《通风空调工程》计价定额合编成本册计价定额;使用时,因管道用途不同分别使用,各章节中的调整系数也分别使用。 六、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项目见 C.8.7、C.8.8。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五、相关规定 1.承插煤气铸铁管是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安装X型、Φ400铸铁管接时,每个口增加螺栓 2.06套,人工乘系数 1.08。如果采用N型和SMJ型接口时,其人工乘系数 1.0 5。 2.燃气管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煤气铸铁管安装人工乘系数 1.3。 3.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燃气输送压力(表压)分级 名称低压燃气管 道 中压燃气管道高压燃气管道B A B A 压力(MPa) P≤0.005 0.005

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3/30/2011 阅读次数:1691】【我要打印】【关闭】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文件 沈建价发(2011)1号 关于调整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 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辽宁省住建厅、沈阳市政府及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费及人工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进行调整。 一、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元,如无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可按工程总造价计算,每千元按1.50元计取。 二、社会保障费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沈阳市建设

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办发[2010]66号)、《沈阳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沈建发[2010]61号)文件精神,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由建设单位直接向沈阳市建筑业管理站缴纳,社会保障费的计取标准为建设工程总造价的3.07%。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再包含此项费用。 三、人工费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发[2011]5号)文件精神,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在2010年《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辽住建[2010]36号)文件基础上,再调增8元/工日,调整后的人工费作为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辽建发[2007]87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执行。但该标准不包括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硬覆盖)、工地临时道路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工地出入口洗车及窨井等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编制工程造价时要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及我市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要求,要进行充分考虑。 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收缴、拨付、管理,应按《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辽住建发[2009]10号)、《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沈建发[2010]126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发[2011]16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辽宁省2008装饰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销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八章规定计算。 九、本定额除普通木门窗以外的其他项目,定额中的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即: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圆木。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第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木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第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波椤、椿木、楠木、柚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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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招聘专家,精准求职首选:电气就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a13563077.html,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消防 消防工程 册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7消防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共分六章 1.水灭火系统 2.气体灭火系统 3.泡沫灭火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消防系统调试 6.其他项目 三、本计价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5.《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86S164、87S163、88S162、89SSl75。 6.《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ll0—87。 7.《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63—92。 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 9.《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 1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

细分招聘专家,精准求职首选:电气就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0a13563077.html, 1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 12. 飞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 13.《入侵报警工程技术规范》。 14.《保安电视监视工程技术规范》。 15.《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 1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 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18.《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年)。 四、下列内容执行计价定额其他册相应项目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2.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册相应项目。 3.水箱制作安装执行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C.《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有关项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五、按系数计取费用的项目与措施费项目见C.7.7。 水灭火系统 说明

2008辽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构件吊装机械费已含在A.12措施项目垂直运输机械费中。因工程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其他起重机械吊装时,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不扣除定额项目垂直运输费。本定额吊装机械项目仍不能满足吊装需要时,另编估价表。 5.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八、本定额建筑物檐高:是指从室外自然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突出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女儿墙等均不计入檐口的高度之内。斜(坡)屋面的檐高是按自然室外地坪至斜(坡)屋面的平均高度计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降效定额项目计算。 十、本定额项目中未包括材料、构件的垂直运输及构件的吊装,另按A.12《措施项目》相应定额计算。十一、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

辽宁2008建筑定额混凝土模板及脚手架计算规定

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混凝土及钢筋及支架、建筑物垂直运输、桩架90°调面及移动、构件吊装、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及打拔钢板桩等措施项目。 二、蒸汽养护费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入措施项目。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说明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包括刨光,现浇不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包括装箱及回库维修费用。 1.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钢支撑、木支撑,复合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木模板、木支撑配制的。 (1)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内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现浇砼中的斜梁、斜板、斜柱的模板,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2)电梯井壁直形墙模板:电梯井如与墙体相连时,分别计算其模板工程量;管道井壁模板可按电梯井壁相应定额及说明计算。 (3)本定额中框架轻板项目,只适用于全装配式定型框架轻板住宅工程。 2.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钢模,并配制相应的砖地模、砖胎膜编制的。 3.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 (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 (3)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 (1)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说明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计算。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是指自然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部分,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若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 (3)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说明计算。 (5)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外露面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楼梯

辽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一

辽宁2008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摘录(一)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按《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的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本书规定的附表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不能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工程数量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有未列、漏项的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项目予以补充,不能包括在其它项目中 措施项目是指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目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以项为单位 普工40元、技工55元抹灰工65元每工作日8个小时 计价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是按300米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凡定额中材料栏内以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为确定的均为设备 材料设备暂估价有招标人提供填写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管理费与利润计算应按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工程费用取费程序表中规定执行计算基数为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 风险因素(P13) 坡屋面建筑高度指室外自然地面至坡屋面平均高度计算 土方 开挖深度超过6米人工乘以系数1.09 人工挖土为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线 挖土按机械或人工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人工挖孔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米时16m内按12米项目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 20米以内乘以1.5计算如遇流砂、淤泥另行处理 人工挖桩间土方扣除各种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05 档土板分密撑和疏撑(P30) 在档土板下挖土方人工乘以系数1.2 人工挖淤泥流砂(P30) 机械土方(p30) 土方体积折算表 沟槽:底宽3米以内,沟槽长大于宽3倍以上 基坑:基地面积在20m2以内 凡沟槽宽在3米以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填土方在30cm以上均按挖土方处理

辽宁省2008年定额解释

一、08定额主要内容 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 1.进行量价合一 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 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 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 5.小型机械费调整 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 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 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 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

三、定额的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 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 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 (一)人工费: 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其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 ②普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 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 (二)材料费: 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和。 1.材料费基价包括材料的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辽宁省2008建设工程费用标准(word版)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如下:建设工程给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㈠计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包含该费用)3.施工机构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2017辽宁省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就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得应用编制得。 二、本定额得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得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新建、扩建、改建得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得作用:就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得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得依据;就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得依据;就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与纠纷、审计与司法鉴定得依据;就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与概算定额得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得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就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得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得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与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得施工工期编制得。 五、本定额就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得补充与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就是以综合单价得形式表现得,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与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与价格得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就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得,人工等级 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与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与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就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得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得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得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得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得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得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与相应得设计要求得合格产品考虑得;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得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与零星材料;定额中得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与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

辽宁2017定额宣贯资料(市政工程)

2017版辽宁省定额市政工程册、绿化工程册 2017版市政工程定额共计十一册,分别是: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其中新增三册,分别是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路灯工程。 第一册土石方工程 共有八章260个项目,其中较2008版减少238个项目。 增加项目:机械凿挖极软岩、长臂挖掘机挖土方、小型挖掘机挖土、机械挖管沟土方共计、人工清理爆破基底、人工修整爆破边坡共计、机械破碎冻土、增加河道水冲法清淤。 删除项目:正铲挖掘机挖土、人工装卸汽车运土石方等。 合并项目: 将2008定额的自卸汽车运土方、石方共计80项合并为自卸汽车运土方、石方及每增运一公里共计4项。 注意几点: 一、桩间挖土:指桩间外边线间距1.2m范围内的挖土。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二、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项目,已综合了挖掘机挖土方和挖掘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使用时不得调整,人工基底清理和边坡修整不另行计算。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表更新。

四、200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规定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10m计算修订为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五、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便道的土方量以及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而设计的加宽填筑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六、人工挖(含爆破后挖)冻土,按实际冻土厚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挖冻土,冻土层厚度在300mm以内时,不计算挖冻土费用;冻土层厚度超过300mm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机械破碎冻土”项目。破碎后冻土层挖、装、运执行挖、装、运石渣相应定额项目。 七、坑、槽底加宽增加250mm宽度以上规格。 八、2008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修订为管沟回填土应扣除300mm以上管道所占的体积。 第二册道路工程 共有五章662项目,其中较2008版增165个项目。 增加项目: 路基处理预压地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路基换填(山皮石垫层、石灰土垫层、粒料石灰土垫层)、铺设荆笆、机械抛石挤淤、

100886_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辽宁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给采、通风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 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8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燃气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 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 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l3-86(97 版)。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 —88。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7.《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年)。 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 年)。 10.《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98 年)。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计价定额 1.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C.6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 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 ?室外埋地管道的土方及砌筑工程应按A《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项目执行,室内埋地 管道的土方应执行相关规定。 5.锅炉安装执行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 .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压力表、温度计安装执行 C.7、C.10、C.12《消防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各类泵、风机等传动设备安装执行 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辽宁省2008定额解释

2008定额解释 一、08定额主要内容 管理部门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颁发08定额。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工程,应执行08定额。 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同时也适用于定额计价方式。 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节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08定额与04定额基本不同点 1.进行量价合一 2.定额编号和清单编码是一一对应的,有利于清单项目的描述 3.人工工日的单价由原来的综合工日改为普工和技工,单价进行了调整 4.材料费进行调整,不包括检验试验费 5.小型机械费调整 6.措施费,能计量的措施费的回归定额子目中,方便调整,不能计量的以项为单位仍然在取费中计取 7.降效,调整计算方式及步距 8.费用标准,管理费下调,利润上调,取费基数是人工费+机械费

9.对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进行补充,没有改变清单计价的宗旨 三、定额的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统一要求进行编制的 依据国家建设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建筑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编制的。 近几年建筑工程新的施工技术,新的材料新工艺在实际施工中应用比较成熟的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编制的。 四、计价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基础性规定 A基础单价方面人工费 (一)人工费: 即人工工资单价它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①中人工等级分为普工和技术工 ②工40元/工日、技术工55元/工日 ③(土建)抹灰工技术工65元/工日。 B基础单价方面材料费 (二)材料费: 即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是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

辽宁省2008土建工程定额说明

辽宁省2008土建工程定额说明 预算定额及专业知识 2009-08-11 11:34 阅读18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A 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 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 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 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其中抹灰、装饰6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 平是综合取定的。

辽宁省2008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B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辽宁省2008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1)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1) 总说明 (1) B1楼地面工程 (2) 说明 (2) 工程量计算规则 (3) B2墙柱面工程 (3) 说明 (3) 工程量计算规则 (4) B3天棚工程 (5) 说明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5) B4门窗工程 (5) 说明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6) 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7) 说明 (7) 工程量计算规则 (7) B6其它工程 (10) 说明 (10)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B7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及加压水泵台班 (11) 说明 (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B8措施项目 (12) 说明 (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辽宁省2008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总说明 一、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B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本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中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末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定额说明

辽宁省2008安装工程定额说明 预算定额及专业知识 2009-08-11 11:31 阅读164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辽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C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的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 及合理的施工工期进行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 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子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 六、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七、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现行的全国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 普工)和技术工(简称技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为:普工40元,技工55元。 (二)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并包括了施工损耗和现场内运输损耗;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 平是综合取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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