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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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的现金存款管理行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高存款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在存款业务中的现金存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款、小额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

第三条银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现金存款管理,建立健全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现金存款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适当的现金存款管理报告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内部管理层汇报存款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六条银行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宣传存款保险制度,明确存款保险的范围和金额,提升客户对存款的信心。

第七条银行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客户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对现金存款进行严格审核和监控,确保交易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现金存款管理第九条银行应当根据存款金额大小、期限长短等因素,分类管理现金存款,规范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现金存款登记制度,每笔存款都应当有明确的登记记录,包括存款金额、存款人信息等。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对现金存款进行认真核算,确保存款金额的准确性,以免发生差错或遗漏。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加强现金存款的保管和监督管理,对存款现金进行安全保障,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清分和清点制度,及时处理存款的结算和清算工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核查和复核机制,确保存款资金来源合法,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对存款业务的影响。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对存款现金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风险。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存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现金存款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

第三章存款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存款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银行个人客户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个人客户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个人客户存款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了规范银行个人客户存款业务行为,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存款种类1. 活期存款2. 定期存款3. 通知存款4. 整存整取5. 整存零取6. 存本取息7. 零存整取8. 定活两便9. 教育储蓄10. 基金定投第三部分存款业务规定1. 存取款条件1.1 自然人每日可进行存款、取款无次数限制1.2 存款最低限额为100元1.3 取款最低限额为50元2. 存款利率2.1 活期存款无息2.2 定期存款利率以签署存款协议时的利率为准2.3 其他存款种类按照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3. 存款期限3.1 定期存款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或以上3.2 通知存款需提前1个月通知3.3 其他存款期限按照银行规定执行4. 存款取款4.1 存取款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4.2 存款可以进行跨行存款、取款4.3 大额存款需填写大额存单第四部分存款管理1. 存款账户管理1.1 个人客户可选择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或者理财账户1.2 存款账户可进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柜台取款、转账等操作2. 存款存取证明2.1 银行提供存款存单、提款存折、银行对账单等存取款证明2.2 定期存款提供定期存单3. 存款风险提示3.1 存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客户投资需谨慎3.2 银行提供风险评估服务,为客户提供风险提示和建议第五部分存款服务1. 存款查询1.1 客户可通过银行提供的各种渠道查询存款余额1.2 存款定期结息方式有到期一次结息、按季结息等方式2. 存款咨询2.1 银行提供存款相关的咨询服务2.2 提供存款利率查询、存款种类咨询、存款理财产品介绍等服务第六部分存款风险防范1. 存款风险评估1.1 银行对存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1.2 对高风险存款业务进行风险预警2. 存款欺诈防范2.1 银行加强存款业务的欺诈风险防范工作2.2 对存款欺诈行为进行打击第七部分存款服务质量监督1. 存款服务质量监督1.1 银行将开展存款服务质量监督抽查1.2 对存款服务投诉进行处理并进行改进2. 存款服务宣传2.1 银行将加强存款服务的宣传推广2.2 提高客户满意度,提供优质的存款服务第八部分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银行财务部负责解释2.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就是银行个人客户存款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我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及各部门,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等环节。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款项来源、金额、日期等信息。

(2)收到现金后,应在当天将现金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2.2 现金支出(1)各部门需提前申报现金支出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准金额领取现金。

(2)现金支出需凭有效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2.3 现金保管(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2)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具备合法资质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借、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3.2 银行存款收付(1)公司各项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截留、挪用。

(2)公司各项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3.3 银行存款核对(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2)如发现账务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公司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责任追究5.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5.2 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6.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现金使用规范7.1 现金使用范围(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大额现金,单笔现金支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特殊情况需使用大额现金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7.2 现金报销(1)员工因公产生的合理现金支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的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1、资金使用授权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凡用款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由李钢华批准后方可使用。

一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孙总)批准方可使用,并由财务部长审批,严禁未批准使用资金。

2、现金保管与盘点制度,加强现金库存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3、票据管理和使用,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并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银行存款定期核对,每月至少一次,并编制平衡表,使用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一致。

6、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活动的各种票据必须形成完整的文字记录,并做好相应的保管工作。

7、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8、对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由出纳盘点两名会计复核,并做相应的盘点表。

公司财务部
2010年12月16日。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银行存款的收付、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公司银行存款的合法合规。

2. 安全保密:加强银行存款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守公司财务秘密。

3. 效率优先:优化银行存款管理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规范运作: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确保公司银行存款运作规范。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开设多个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专用账户等,用于不同业务领域的资金收支。

第五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注销,需经公司财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印鉴管理:1. 银行账户的印鉴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2. 财务部应定期对印鉴进行核对,确保印鉴安全。

3. 财务部人员离职或调离岗位时,应将印鉴上交财务部,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收付款管理第七条公司收付款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进行收付款。

2. 收付款凭证应齐全,确保收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

3. 收付款业务应由财务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办理。

4. 收付款业务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收付款流程:1. 收款:财务部收到收款凭证后,核对凭证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收款。

2. 付款:财务部收到付款申请后,核对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

3. 对账:财务部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准确。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九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公司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

2. 优先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

3. 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银行存款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监督。

银行个人存款管理制度范本

银行个人存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个人存款管理,确保存款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所有个人存款业务,包括储蓄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等。

第三条银行个人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二)流动性原则:满足客户资金周转和支取需求;(三)效益性原则:在确保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存款业务收益;(四)公平性原则:为客户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

第二章存款业务办理第四条客户办理存款业务,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存款凭证,并遵守银行规定的存款规则。

第五条银行应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对客户身份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存款真实合法。

第六条存款种类、期限、利率等由银行根据国家政策及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并向客户公示。

第七条客户存款账户设立后,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存款凭证,并确保存款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八条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存款柜台,配备专业的柜员,负责存款业务的办理。

第三章存款查询与核对第九条客户可随时查询存款余额、利息等账户信息。

第十条银行应定期与客户核对存款账户信息,确保存款安全。

第十一条客户如发现存款账户异常,应及时向银行报告,银行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章存款取款第十二条客户可按照存款凭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取款。

第十三条银行应确保客户存款的及时支取,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

第十四条客户取款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款凭证,银行应核对身份后办理取款手续。

第五章存款利息计算与支付第十五条银行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存款合同约定,计算存款利息。

第十六条存款利息支付方式包括:到期支付、按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第十七条银行应确保存款利息的准确计算和及时支付。

第六章存款风险防范第十八条银行应加强存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第十九条银行应定期对存款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存款业务合规、安全。

第二十条银行应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收支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1.5 现金支出范围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2.3 不准白条顶库;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2.5 不准私设小金库;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 .银行存款收入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2.银行存款支出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银行对客户存款的管理方式,确保存款安全、高效利用存款资源,促进银行运作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银行有存款业务往来的个人和机构客户。

二、存款种类及要求1. 活期存款1.1 客户可随时支取存款。

1.2 活期存款不计息。

1.3 存款保证金不得少于规定数额。

2. 定期存款2.1 定期存款分为三个期限段: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客户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存款期限。

2.2 定期存款到期后,客户可选择提取本金与利息或将本金与利息重新存入定期账户。

2.3 存款到期后若未提出任何申请,银行将自动将本金与利息存入定期账户。

三、存款业务操作1. 存款客户可通过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方式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但需注意不得超过该账户的存款限额。

2. 提取客户可通过柜台、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方式随时提取存款,但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

3. 存款利率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和存款种类进行利率调整,以确保存款利率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 存款记录银行将详细记录客户的存款操作,以便对账、查询和监督资金流动情况。

四、存款保障措施1. 存款保险为确保客户存款的安全,银行将购买存款保险,以覆盖存款额度超过银行可支付范围的损失。

2. 存款风险评估银行将定期对存款风险进行评估,以提前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确保存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违规处理1. 冻结存款若客户存在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银行有权冻结相关存款,以保护其他客户利益和维护银行秩序。

2. 负责任追究对于故意破坏账户安全、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客户,银行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能永久终止与其的业务往来。

六、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

2. 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客户可与银行联系进行沟通。

根据以上规定,银行将严格执行存款管理制度,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高效利用,并持续改进存款管理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

企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企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企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银行存款的管理,规范银行存款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各类存款账户。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银行存款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和合规。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确保双方记载的一致性。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第五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户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手续。

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账户。

第七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公司授权办理开户手续的授权委托书;(四)公司章程或相关决议文件;(五)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长期未使用或不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第三章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存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将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并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作为存款银行。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密切关注银行存款利率变动,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存款期限和利率,以提高存款收益。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对账,确保存款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相符。

第四章资金支付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和预算,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银行对公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对公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对公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对公存款管理行为,保障银行资金安全,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开展对公存款业务的银行。

第三条银行对公存款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稳健的原则,加强内部风险控制,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存款业务的正常运作。

第五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防范和控制,保障存款资金安全。

第六条银行应根据存款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二章存款业务管理第七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开户程序,对客户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开户资料真实合法。

第八条银行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存款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存款进行保险保障。

第九条银行应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和风险特性,分别管理存款账户。

第十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账户核对机制,及时核对客户账户余额,确保账户数据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资金流动管理制度,保证存款资金安全,确保资金流动透明可控。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账户监控机制,对异常账户和交易进行及时监控和提示,及时处置风险。

第三章存款利率管理第十三条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政策规定确定存款利率,合理确定各项存款利率水平。

第十四条银行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身经营情况,灵活调整存款利率,优化资金结构。

第十五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利率浮动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需求,动态调整存款利率。

第十六条银行应根据存款种类和期限灵活制定存款利率,满足客户需求,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银行应建立有效的利率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客户公布有关利率政策和调整情况。

第四章存款风险管理第十八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对存款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控制。

第十九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存款风险。

第二十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不良存款的识别和处置。

单位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单位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银行账户管理1. 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进行,经单位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办理。

2. 单位银行账户的名称应与单位名称一致,账户用途应明确、合法。

3. 单位银行账户的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财务部门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4. 单位银行账户的印鉴、密码等保密信息不得泄露,确保账户安全。

5. 单位银行账户的变更、撤销,应提前向开户银行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资金收支管理1. 单位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得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收付。

2. 资金收付应使用法定货币,不得使用非法货币。

3. 资金收付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发生错收、漏收、错付、漏付等现象。

4. 资金收支凭证应齐全,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5. 资金收支应定期进行汇总、分析,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四、银行存款管理1. 单位银行存款的核算应准确、完整,不得出现错账、漏账。

2. 单位银行存款的核对应定期进行,确保账实相符。

3. 单位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应按规定进行核算,不得隐瞒、截留。

4. 单位银行存款的提现、转账等操作应严格审批,确保资金安全。

5. 单位银行存款的余额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查询,确保账户余额准确。

五、监督检查1. 单位领导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管理工作的监督,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存款管理进行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出纳人员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出纳人员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银行结算制度。

2. 保障资金安全,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3.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出纳人员职责1. 负责公司银行存款的开户、使用、变更和撤销等工作。

2. 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银行存款业务。

3. 负责银行存款的核算、登记、核对和报表编制等工作。

4. 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协调,确保银行存款业务的顺利进行。

5. 定期检查银行存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设立专用的银行账户,不得随意开设或撤销账户。

(2)银行账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严禁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

(3)银行账户变更或撤销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2. 支票管理(1)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支票管理制度办理支票签发、领用、注销等手续。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

(3)支票签发后,应及时将支票送交银行办理支付。

3. 银行存款日记账管理(1)出纳人员应按照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库存现金付款凭证等,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保账账、账款相符。

(3)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存款余额准确无误。

4. 银行存款核对(1)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确保公司银行存款真实、准确。

(2)发现银行存款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五、监督与检查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出纳人员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出纳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银行存款日常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银行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银行存款的合法、合规、安全。

2. 提高银行存款的周转速度,降低资金成本。

3. 加强银行存款的监督,防止舞弊行为。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账户管理、资金结算、资金监督等。

2. 出纳员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记账、对账等工作。

3. 会计人员负责银行存款的核算、分析、报告等工作。

四、账户管理1. 根据业务需要,在银行开设必要的账户,并定期清理账户,确保账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严禁将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得利用本单位账户为他人或外单位转账或套取现金。

3. 严格账户印鉴管理,确保印鉴安全。

五、资金结算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结算制度办理资金收支结算业务,确保资金结算的及时、准确、安全。

2. 出纳员在办理资金结算业务时,必须核对相关凭证,确保资金结算的合法性。

3. 加强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必须严格领用注销手续。

六、资金监督1. 定期与开户银行对账,确保账账、账款相符。

2. 出纳员、会计人员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月与银行核对余额,防止错账、乱账。

3. 加强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定期轮岗,确保资金安全。

七、资金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使用银行存款,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严禁将银行存款用于非法用途,如赌博、洗钱等。

3.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本单位的银行存款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三篇)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三篇)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存款业务管理,保护存款人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存款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

第三条存款业务是银行业务的基础,是银行吸收资金和为客户提供融资、支付等服务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存款人是指将货币、黄金、库存火器弹药等有关的财产交付给银行保管,并享受银行支付利息或者按照规定随时取款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存款种类和存款人权利义务第五条存款种类包括储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活期存款等。

第六条存款人享有银行支付利息的权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享有存款的随时支取权、提现权以及自主支配存款的权利。

第七条存款人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存款和取款手续,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存款凭证等必要的材料。

第八条存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存款凭证和银行卡等存款取款工具,防止盗窃或者其他非法使用。

第九条存款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存款利息税,如实申报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第三章存款业务管理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存款管理制度,明确存款业务的组织结构、人员权限、业务流程等,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加强存款业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存款资金的安全、稳定及合法性。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和实施存款风险评估制度,对存款人信用及其他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制定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特征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存款利率制度,根据市场情况和存款人需求合理确定存款利率,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存款保险第十五条国家应当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存款实施存款保险。

第十六条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赔偿金。

第十七条存款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自身风险管理,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存款人权益得到保护。

公司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的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银行存款的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2.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3. 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管理;4. 透明性原则:确保银行存款管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开设必要的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专项账户等。

第五条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确保账户信息的准确、完整。

第七条银行账户的印鉴、密码等关键信息,应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印鉴分管并用制。

第三章资金收付管理第八条公司收付款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收付款项,需填写《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经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办理。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支付款项,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四章募集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专款专用、定期报告的原则。

第十三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变更、撤销,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募集资金的使用,需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银行存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审计、稽核等工作。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银行印鉴由结算中心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有价证券由银行出纳保管。

五、出纳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5)按现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七、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当天现金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留存大量现金过夜,确保资金安全。

八、出纳人员应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九、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设小金库。

十、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发生长短款要及时报告。

一、银行存款的收支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各种银行收付款凭证的款项来源、用途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二、除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外,所有现金都必须存入银行。

经济业务中发生的资金收付,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外,都必须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三、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四、银行印鉴由结算中心负责保管,各种结算凭证、有价证券由银行出纳保管。

五、出纳员要及时做好银行存款的记帐、对帐工作,月末有未达帐项要及时清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六、严格执行现金使用范围,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2)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旅差费;(5)按现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主要是针对企业日常收入支出及资金存储的相关规范。

以下为一个的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存款管理一、现金存款1.企业财务部门对收到的现金必须及时清点,登记并存入指定银行账户。

2.每个专用现金账户的存取应由专人负责,中途不得停留或转移。

3.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定期的资金安全核对制度,对银行账户的余额等情况进行定时检查,以确保账户的安全。

二、银行存款1.企业应根据实际资金运作情况,确定开立银行账户的数量和种类。

每个银行账户须指定专人负责开立及管理,并严格控制开户权限。

2.企业应保持与银行的良好关系,及时清偿贷款,避免出现不良信用纪录。

3.企业应关注自己的银行账户的交易情况,检查账户余额,避免出现银行账户余额不足的情况。

4.定期审核银行账户余额,确保账户的正常平稳运转。

第三章现金管理一、现金使用1. 企业必须规范现金使用,每笔现金支出必须出具有效的收据,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

2.现金的使用应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现金使用的合规性。

3.企业应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核对、汇总,对于遗失、钞票损坏等情况要及时登记处理。

二、现金保管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由专员负责管理,除财务专人取用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进入,保证现金的安全。

2.现金保管室必须配备门禁系统,防火、防盗系统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3.现金必须进行分类、柜量管控,确保可掌握现金数量,防范偷盗。

四、其他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审计制度,对企业资金的使用、收支等情况进行日常监控,确保财务管理的完整和准确。

2.企业应定期对账,核对银行账户和现金账户的余额,确认准确性。

3.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等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资金的紧急处置。

第五章戒律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现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我行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收付、存款、提款、库存现金管理等活动。

二、银行存款管理2.1 银行账户管理(1)我行应在具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撤销等手续,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2.2 存款操作规范(1)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将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挪用、坐支。

(2)存款时,应核对存款金额、账户名称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3 对账管理(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进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务准确。

(2)对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三、现金管理3.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等信息。

(2)现金收入应于当日下班前送交财务部门,不得留存部门内部。

3.2 现金支出(1)各部门因业务需要使用现金,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领取。

(2)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3.3 库存现金管理(1)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人员,负责库存现金的安全。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现金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4.2 对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将按照我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附则5.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5.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部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四、现金使用规范4.1 现金使用的范围(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控制现金使用范围。

(2)现金使用主要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应急支出及特殊情况下无法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的情况。

【最新】银行存款及支票管理制度

【最新】银行存款及支票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及支票管理制度第一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结算办法》有关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一)基金会及各办事处所(或分支机构),根据募集需要设立银行账户,须经基金财务部审核、秘书长或其授权的副秘书长批准,要将所有的银行账户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二)基金会及各办事处所(或分支机构),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需按期编制银行调节表。

各存款账户要求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单相符。

(三)基金会及各办事处所(或分支机构),对所开立的银行账户,必须用于指定用途。

(四)基金财务部有权对基金会及各办事处所(或分支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检查。

(五)基金会及各办事处所(或分支机构),购领或签发支票必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1、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出纳员购入支票、签发支票、作废支票逐一登记到支票领用簿上,支票及支票登记簿由出纳员妥善保管。

2、工作人员办理业务需领用支票,先由出纳员开具支票领用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支票。

3、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支票于签发时加盖印章,不得预先在空白支票上签章。

支票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妥善保管。

4、出纳员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出票日期,支票用途,收款单位(可确定时),能确定票面金额的必须填写金额,不能确定票面金额的要填写限额。

5、出纳员及领取支票的工作人员,因保管不善丢失支票,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给基金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6、支票领用人领取支票后,应在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领取支票后三天内未用时,要退还给出纳员,不得自己保管。

前次领用的支票尚未办清报销手续的,原则上不准再领取新支票。

7、出纳员有责任对已领取支票尚未办理报销手续的经办人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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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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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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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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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单位带6
来资金损失,确保单位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7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8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单位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全部货9
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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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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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室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负责人12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3
第五条、单位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和现14
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专用账户。

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5
1、基本账户:办理单位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收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16
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17
2、专用账户:办理指定业务的资金结算收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18
第六条、银行账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财务室应定期19
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三章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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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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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23
第八条、单位各科室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应填写付款申请,由相关领导24
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及开户信25
息。

经办人领取银行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

26
第九条、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27
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28
第十条、出纳员根据银行账户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29
后,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财务总监以方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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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挂失止损等补救措施。

32
第十二条、当月发生经济业务的存款账户,出纳员应于次月初及时取得各银33
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并逐笔与已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核对,发现34
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发现未达收支事项,要及时取得相关收付凭35
证并登记入账。

月末不能取得凭证的未达事项与金额,由出纳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使调节后的余额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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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第十三条、每月月终,出纳员应分别结出各银行存款账户的当月发生额、累38
计发生额和余额,编制好各银行账户收支报表,出纳签名后连同记账凭证、对账单和调节表一并交财务经理复核;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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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单位与银行对账时发现错误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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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账错误的处理办法: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改正。

2、收付款结算凭证在单位与银行之间传递需要时间造成记账时间上的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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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一方记账而另一方未记账。

处理办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表进行调节。

第十五条、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组成清查小组,不定期地审查单位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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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是否一致。

46
第十六条、单位财务人员对各种支票领用,须建立《支票领用注销登记簿》,47
由出纳进行序号序时登记,财务主管每月至少核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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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银行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和签发,49
出纳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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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签发超过时间规定的支票,及远期或过期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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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能将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个人代为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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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能签发印鉴不全、不符合规定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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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能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别的公司或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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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能将支票用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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