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合集下载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5.31•【文号】教师厅函[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0〕1号)总体部署,我部决定在今年暑期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简称“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

现将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采用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进行专项培训,着力解决一线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并在远程教师培训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提供优质资源。

二、培训对象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00个“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覆盖县的20万名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有关学科教师。

同时组织项目管理者和培训者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学科与时间“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的培训学科为小学数学、语文、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科学、音乐、美术和初中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地理、化学、生物等16个学科。

培训时间定于7月12日—8月12日,每个学科培训8天,40学时。

四、培训内容“国培计划——农远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组织实施培训。

各学科具体培训内容和课程方案于培训启动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网站(,以下简称项目网站)上发布。

中小学教师2024年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2024年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2024年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远程培训方式逐渐成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适应教师继续教育的新需求,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本文拟提出2024年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远程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2. 任务:(1)开展多样化的远程培训课程,满足教师不同专业和层次的需求;(2)组织制作优质的远程培训教材和资源,提供丰富的学习材料;(3)建设并维护远程培训平台,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技术支持;(4)组织专业教师团队,负责指导和辅导教师的学习和实践活动;(5)制定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学习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三、实施方案1. 完善远程培训课程体系(1)根据中小学教师的需求,筛选和开发一批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远程培训课程;(2)课程内容包括教学理论、教育心理学、课堂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3)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为教师提供灵活的学习时间和空间。

2. 建设远程培训平台(1)建设一套全新的远程培训平台,具备视频直播、录播、在线阅读和交流等功能;(2)平台要具有良好的操作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方便教师随时随地进行学习;(3)通过平台提供教师学习资源、作业提交和互动交流的功能,促进教师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3. 教师评估和认证(1)制定教师培训的考核和评估机制,通过在线测试、论文撰写和教学观摩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评估;(2)建立教师远程培训学分制度,对完成培训并通过评估的教师进行认证,给予学分奖励。

4. 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1)设立专门的远程培训管理团队,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和质量管理;(2)组织开展教师满意度调查和课程评估,及时收集教师的反馈意见,改进培训方案;(3)建立教师远程培训学习档案,记录教师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方便以后的跟踪和评估。

四、预算和资源保障1. 预算:(1)建设远程培训平台:xx万元;(2)制作远程培训教材和资源:xx万元;(3)培训师资和管理人员:xx万元;(4)其他费用:xx万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
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2.05.17
•【文号】教师厅函[2012]5号
•【施行日期】2012.05.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
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培计划”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我部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研制了《“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予以发布实施。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要根据《标准》及使用指南,设置“国培计划”培训课程,研制项目实施方案。

各地要将《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师范教育司。

《标准》及其
使用指南请在“国培计划”网站()下载。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国培计划线上培训实施方案

国培计划线上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培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线上培训实施方案。

二、培训目标1. 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使教师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

2. 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培养教师终身学习意识,激发教师专业发展动力。

4.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团队。

三、培训对象1. 全体中小学教师。

2. 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1. 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

2. 教育教学理念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

3. 教育教学评价与考核。

4. 教师专业发展路径与策略。

5. 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

五、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通过在线学习平台,教师自主选择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完成学习任务。

2. 线下培训:组织专家讲座、经验分享、教学观摩等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校本研修:教师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

六、培训时间1. 线上培训:全年,每周至少安排2小时学习时间。

2. 线下培训:每月至少组织1次活动。

七、培训考核1. 线上培训:完成学习任务,参与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2. 线下培训:参加活动,完成活动任务,撰写活动总结。

3. 校本研修:完成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撰写研究报告。

八、组织保障1. 成立国培计划线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3. 加强培训资源建设,提供丰富的线上学习资源。

4. 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九、预期成果1. 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使教师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

2. 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培养教师终身学习意识,激发教师专业发展动力。

4.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团队。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15•【文号】教师厅函[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规范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要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应优先遴选部属或省属院校,同时须包括省域外具备条件的高校。

二、遴选条件(一)承担“国培计划”集中面授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3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

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

5.与中小学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中小学观摩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设有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集中研修后能够通过网络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全员参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体验

全员参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体验

全员参与: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远程培训体验一、项目背景为提高我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部决定于2024年开展全员参与的远程培训体验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让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都能参与其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项目目标1. 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包括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技术等方面。

2. 提升教师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

3.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4. 推动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三、项目内容1. 培训课程: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技术、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课程。

2. 资源共享:提供丰富的远程教育资源,包括教案、课件、视频等。

3. 在线交流:搭建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互相研究,共同进步。

4. 实践应用:鼓励教师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教学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四、项目实施1. 组织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全员参与。

2. 技术支持:教育部提供技术支持,确保远程培训平台的正常运行。

3. 质量监控:教育部对培训课程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培训效果。

4. 考核评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培训效果。

五、项目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六、项目预期效果1. 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得到提升。

2. 教育信息化进程得到推进,教育资源实现共享。

3. 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加密切,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4. 学生的研究成绩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项目推广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推广,让更多教师了解并参与本项目。

2. 鼓励各地开展类似远程培训活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3. 总结本项目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逐步完善远程教育培训体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07•【文号】教师厅函[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决定启动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本项目以学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发展为主题。

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更新心理健康教育理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增强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能力。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现状和趋势;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与教育模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诊断与危机干预;学生学习心理辅导与班级管理;教师压力与情绪调节等。

培训强调结合学员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研讨和总结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帮助学员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本项目采取短期集中培训的组织模式,课程学习、观摩体验、参观考察和研讨交流等教学形式有机结合,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安排及名额分配培训对象为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名额分配见附件1。

项目分4期实施(每期50人),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每期培训10天(50学时),首期培训时间为8月18日至27日。

报到时间为8月18日。

培训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

报到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大学城中环西路西二路华南师范大学生活区南区学南9栋(电话:************)。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9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6所部属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下同)队伍,教育部决定于2014年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校长国培计划”)。

一、实施宗旨中小学校长培训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实施“校长国培计划”,旨在发挥“雪中送炭”作用,为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带头人;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培养一批能够创新办学治校实践、具有先进教育思想、社会影响较大的优秀校长尤其是教育家型校长;发挥促进改革作用,着力推进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方式、机制等方面改革,不断增强校长培训生机活力,提升校长培训质量;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地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长培训体系,提高校长培训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校长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校长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校长培训项目。

(一)“校长国培计划”--中小学校长示范性培训项目教育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全国中小学校长示范性培训项目,主要包括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卓越校长领航工程、培训者专业能力提升工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8.06•【文号】教师厅函[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精神,为做好“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实施工作,保证远程培训质量,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运用,我部委托“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专家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对2010年申报“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机构的资质进行了评审。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中西部各省(区、市)从推荐名单中选择确定承担“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任务的机构。

此次评审重点评议教师远程培训机构的支持服务能力和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能力,评审推荐出的机构具有不同的学科课程资源优势,各地可根据“国培计划”(2010)教师远程培训课程资源推荐名单(附件2),结合培训规划,优先使用。

今后,我部将根据“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实施需要,继续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远程培训机构组织开发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进一步提升培训服务能力。

附件:1. “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2. “国培计划”(2010)教师远程培训课程资源推荐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六日附件1:“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附件2:“国培计划”(2010)教师远程培训课程(注:网络教育学院简称“网院”,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建成“北师大继教院”,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简称“中央电教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继教网”,中国教师研修网简称“研修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湖南继教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简称“安徽教师教育网”,甘肃基础教育资源网简称“甘肃基教网”)。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教育部、财政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国培计划”,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事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

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

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开发教师培训优质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各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要将“国培计划”纳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培训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并以实施“国培计划”为契机,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分类、分层、分岗、分科大规模组织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国培计划”的任务和重点“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4.30•【文号】教师函〔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和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就“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深刻把握教育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坚持示范引领与整体提升结合,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培养高端引领人才,为乡村振兴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师资支撑。

(一)支持重点。

实施示范项目,重点加强方向方法引领、优质资源建设,培育教育家型教师和校园长、专家型培训者和团队。

实施中西部骨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和培训者深度培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师校长能力整体提升。

辐射带动省、市、县、校级教师培训,实现教师培训全覆盖。

(二)目标任务。

推进以教师自主学习、系统提升、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国培计划”改革,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建立教师自主发展机制,探索教师自主选学等模式,推进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发展。

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市县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健全项目区县、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协同发展机制,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教师发展评价、培训综合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培训提质增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7.26•【文号】教师厅函〔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围绕质量提升、打造品牌项目,在总结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首批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深入推进实施“国优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第二批试点。

第二批试点支持1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所香港地区高校承担“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任务(高校名单见附件1)。

从2024年起,第二批试点高校通过推免等接收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有关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或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也可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重点为中小学培养一批研究生层次高素质科学类课程教师。

二、共建教育实践学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国优计划”研究生培养工作,每省份推荐不少于5所省域内优质中小学作为“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以下简称实践学校,推荐表见附件2)。

试点高校结合培养需要,联系相关实践学校共同实施“国优计划”培养工作。

各地要将中小学参与“国优计划”培养作为基础教育办学评价的重要因素,将中小学教师指导“国优计划”研究生纳入教师工作量,作为考核评价、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内容,倾斜支持“国优计划”实践导师专业发展。

三、优化培养过程管理。

试点高校要充分发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国优计划”统筹领导。

面向有意向报考“国优计划”的学生加强职业规划引导,完善招录考核流程,切实遴选有志从教且适合从教的学生攻读“国优计划”。

国培实施方案

国培实施方案

惠农区尾闸中学教师“国培”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学数学教师远程培训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培训目标1.通过培训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水平的提高。

培训以学科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提高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灵活驾驭和使用教材、进行教学设计的能力,培养教师网络研修的能力和习惯。

2.提高教师终身学习的意识,加强职业学习和岗位培训的能力和水平,了解掌握最新的远程培训模式,为长期研修做好准备。

通过网络平台,让教师探索信息化背景下区域教育资源整合,教师网络研修的模式与路径,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

3.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素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展素质教育打好基础。

探索满足教师多样化培训需求,适合教师持续发展、研修一体的新机制,打造信息化背景下教师学习共同体。

二、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初中数学、语文、英语教师;小学数学、语文、英语教师三、培训时间及培训平台1.培训时间:第一批2010年10月—2011年3月。

第二批2011年9月—2011年11月。

2.培训平台中国教师继续教育网、中国教师研修网四、培训内容远程培训学思阶段课程分为备课基本功(通识必修课,8学时)、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实施(学科必修课,24学时)、教材研习与课例分析(学科必修课,18学时)三大模块。

学员每模块完成提交一篇作业,从中自荐一篇给指导教师考核。

知行阶段设校本研修在岗实践活动课(16学时),包含校本研修指导课和由教学指导团队与学员共同建构的生成性课程。

学员从本人实际出发,与本校教研组合作,通过一种研修方式,完成一节课例研修报告,提交指导教师考核。

培训以远程自主学习为主,主要包括学员分散自主学习,学员集中在线、离线学习讨论,专家在线集中答疑三者相结合完成远程培训任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
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1.07.15
•【文号】教师厅函[2011]19号
•【施行日期】2011.07.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
源目录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7号)要求,我部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报的2471件课程资源进行了评审。

经过资格审查、初审、复审三个阶段的工作,确定“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662件(见附件),其中包括公开征集的课程资源494件,“国培计划”生成性课程资源168件。

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培计划”资源库,是保证培训质量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学员学习资料要优先从“国培计划”推荐资源目录中选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可登录国家教师教育课
程资源网()和“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查询使用资源。

我部将对资源库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附件:“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附件:
“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

中学实施“囯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中学实施“囯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中学实施“囯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方案随着我国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不少农村中小学教师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为了帮助他们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中央政府开展了“国培计划”,为农村教师提供远程培训服务。

下面,我将针对“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培训课程内容与安排1.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课程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农村教师提供教育教学方面的学习资料,以便他们更好地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

2.教育教学技能课程组织专家、教研人员上门授课、现场讲解。

以“花式”教学为例,将专业技能直观、形象的呈现出来,使其更容易被农村教师掌握,操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

3.基础学科课程完善基础学科远程教学平台,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等多个学科,为农村教师提供优质的在线学习课程,模拟互动式在线学习环境,为农村教师提供更加高质的学习体验。

4.农村特色课程针对农村教师的实际情况,采取先课后讲方式,由教师现场进行授课,在线听课后,针对性地对学习内容进行回应,使学习效果最大化。

二、教师评估与管理1.课程评估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教师学习的效果,评估学生掌握的知识技能,评估课程的质量,每学期都有专家对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进行评估。

2.教师考核通过考试方式对教师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进行补课,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三、培训方式1.网络培训:农村教师可以通过远程在线学习平台、教育App、微信教育政策、学习资料等多种方式获取教育教学相关资讯,随时学习、随时问答。

2.现场培训:组织教育专家和教研人员到农村现场授课,进行实际操作,现场答疑解惑。

四、农村教师培训效果评估为了能够全面了解培训效果,计划对培训后的农村教师进行学习效果与实际教学效果的评估。

通过问卷调查、实际教育教学效果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评估。

总的来看,“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方案,是一项创新的、高效的教育教学服务,可以更好地帮助农村中小学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司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4]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司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厅[2004]7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司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

正文: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师范教育司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4年9月6日教人厅[2004]7号)
为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经研究,我部决定由师范教育司归口负责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原由人事司等司局负责的下列关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职能及专项工作划入到师范教育司:
一、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二、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

三、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

四、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

五、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

六、《教师法》的修订建议工作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研究修订工作

七、特级教师工作

八、教师节庆祝活动的有关工作。

——结束——。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工程,总体目标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支持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根据教育部《2021-2021年公立学校教师国家级试点单位培训计划》总体部署,组织实施2021年公立学校教师国家级试点单位培训计划。

一、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在校学生房地产项目为加强中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区域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重点对中西部地区11,00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60学时的培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并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骨干课程改革和大规模教师培训中发挥基础教育带头作用。

——创新培训模式。

依托高水平高等院校,调动、整合和开发优质培训资源,组成高水平医学专家团队,采取以“送培到地(市)”为主、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骨干教师研修培训。

其中,安省域外优质培训资源、省级优质培训资源和当地优质培训占有资源原则上各占1/3。

培训专家团队中,来自全国高级教师各地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的特级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50%。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推进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帮助教师逐步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培训重点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效教学方式方法,现代教育技术的软件系统,师德教育工作和教师专业发展。

——实施辅导计划由教育部组织实施,各省配合。

教育部制订培训培训计划总体建议书,审核确定培训机构,或进行指导和全程监管。

各有关省级教育按照教育部要求,草拟具体实施方案,甄选参训骨干教师,推荐高水平民办大学、培训机构和专家。

——教育部划拨专项经费支持。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和交通费补助等。

国培计划2024年教师培训全部

国培计划2024年教师培训全部

国培计划2024年教师培训全部2024年,中国教育系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国培计划将在2024年进行全面的教师培训。

这一次培训将致力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培训目标2024年国培计划的培训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教师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

通过培训,提高教师对学科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增强教学设计和实施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水平。

2. 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培训将重点关注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积极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促进学校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的全面落实。

3. 培养教师的教育情怀和职业责任感。

通过培训,激发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职业道德,提升教师的精神面貌和整体素质。

二、培训内容为了实现上述培训目标,2024年的国培计划将全面优化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

强化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的培训,包括不同学科教学的特点和方法,课程设置与教学设计,教学评价与反馈等方面的内容。

2. 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培训将注重教师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开展课程改革和教学方法的研讨和实践,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教育心理与教育管理。

重视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传授与应用,加强学校管理与教育领导力的培训,提升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和管理能力。

4. 职业道德与教育情怀。

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情怀的培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职业责任感。

5. 教育技术与信息化。

培训将重点注重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对信息化教育的理解和应用,推动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深度发展。

三、培训方式2024年国培计划的培训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全方位的培训服务等。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线上培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八、其他
请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管理部门督促各县(市、区)7月15日前以本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为单位确定培训学员及班主任人选,并填写《2006年暑期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 县(市、区)研修班情况登记表》(请在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首页下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我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联系人:蔡可,电话:010-66096192,传真:010-66096759,电子邮箱:ncct@)。
(教师司[2006]33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提高广大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与建设,我司拟依托2006年5月教育部通报表彰的49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2),组织实施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六年七月五日
附件1:
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以网络为主要手段,为49个县(市、区)培训一万名乡镇小学、初中一线教师,切实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相关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县级培训机构教师及教研员(不限学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能够保证培训期间每天大约2-3小时的网上学习时间;
3、能够组织并承担区域内学校新课程培训与研修任务。
三、培训时间
从2006年8月5日开始至8月19日结束,共计15天。
1、具备上网条件和网上交流的能力;
2、能够保证培训期间每天大约2-3小时的网上学习时间;
3、能够组织并承担区域内学校新课程培训与研修任务。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本次培训将聚焦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疑点、难点与重点,针对基层中小学教师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实际问题,以课堂教学、学生学习、教师成长三个专题为主线展开。培训内容以案例为主体,贴近实际、贴近课堂、贴近学科;培训采用基于网络的视频直播或文本阅读、经验交流、问题研讨、学员互动、专家点评等形式。
请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管理部门7月15日前将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司培训处(联系人:周新,电话:010-66097838,邮箱:zhouxin@)。
附件:1、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2、首批表彰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单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教师司[2006]3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6.07.05
【实施日期】2006.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
四、培训时间
2006年8月5-19日,共计15天。
五、培训组织方式
本次暑期远程培训工作由我司负责统筹协调,基础教育司配合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各相关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省(区、市)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远程培训活动。各相关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参加培训。
一、目标任务
依托2006年我部通报表彰的49个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以网络为主要手段,为所在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培训一万名中小学骨干教师,提高广大基层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4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县级培训机构教师及教研员(不限学科)。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六、培训技术支持
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和全国教师网联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为本次培训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培训所有内容在两个平台上同时发布。有关培训的全部技术支持由中国教育资源服务平台承担。
七、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纳入2006年度我部新课程培训工作计划,培训经费从我部新课程师资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我部将向每个承担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拨付4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培训班级组织管理、技术支持、交通补贴等费用的支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