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制度
配血与输血查对制度
配血与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取血查对制度
护士与发血者双方交接“三查八对”内容。
(1)“三查”内容
1)一查交叉配血报告单。包括: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种类、有无凝集反应。
2)二查血袋标签。包括血型、血袋号、血液种类、剂量、血液有效期。
3)三查质量。包括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变色及凝块。
(2)“八对”内容
“八对”包括核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液制品种类和剂量、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核对无误后,护士与发血者双方在取血登记本上签名。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
内取回。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1。血标本审核
1.1由医护人员持受血者血标本和“临床输血申请单”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医学检验资格证书)双方逐项核对正确无误后双方全名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应一律退回。
1.2受血者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对下列之一者血液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24h之内的.
1。2.1有输血史。
1.2。2有妊娠史.
1。2。3抗体筛选与鉴定阳性.
1.2。4大量输血患者等.
1。3输血科在血型鉴定和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前必须再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患者和献血者血标本。
2。血型鉴定
2。1输血科对患者红细胞ABO血型鉴定必须包括正定型和反定型。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只行正定型检测,可不行反定型检测。常规检测RhD血型.
2.2血型鉴定结果报告录入电脑,并保存10年备案.
3。血液交叉匹配试验前进行的相关检查
3。1应用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的血标本行抗体筛选试验。如患者48h内多次输血,应重新行抗体筛选试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抗体筛选试验结果阳性应进行抗体的特异性鉴定。
3。2应用血液交叉匹配试验的血标本同时抽取样本作输血前感染性指标检测,确保检测结果能真实反映患者输血前即刻病毒性传染病的指标情况。
3。3复查受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包括第1次输血浆及血小板的受血者。
3。4复查血液制剂ABO血型及RhD血型
3.4。1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少白细胞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全血等血液制剂应复查ABO血型(正、反定型)及RhD血型.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一、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浓缩粒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含有血液细胞的血液成分,必须进行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冰冻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等不含血液细胞的血液成分,应ABO同型输注。
二、用于配血的标本必须是三天内,无溶血、无菌、未变质的标本。
三、配血前严格核对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完全一致后方可配血。
四、首次鉴定血型必须进行ABO血型系统正反定型及RH(D)血型鉴定。
五、配血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不得相互交谈,必须严格遵守交叉配血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配血必须采用可检出不完全抗体的交叉配血法,不得单独使用盐水玻片法配血。
七、配血后必须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填写交叉配血报告。
八、配血有疑问时,应采取复查标本、不完全抗体筛查、询问临床资料等相应措施,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查。
九、配血完毕后应立即记录血袋号,填写配血结果并签名,同时再一次核对所有资料。
十、急诊标本必须注明接收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并及时处理,记录配血时间。
十一、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性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
十二、对于本科不能完成的疑难复杂血型检测、交叉配血及特殊试验等,要及时联系XX市中心血站协助完成。
十三、实习生、进修生不得独立出交叉配血报告。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接到申请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医嘱,打印条形码,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形码的试管,双人床旁核对患者床头卡、手腕带、输血申请单和采血试管上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采集血样。
2.禁止同时抽取2人以上血液标本。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一般每份标本要求血液2-4ml),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3.抽血完毕后再次双人核对患者信息,正确无误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双人签名。
4.将血标本放于配血专用箱与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与输血科工作人员进行逐项核对无误后在“输血标本接收登记本”双人签名。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1、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十四条规定,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目前普遍认为,输血前血标本要能够代表患者当前的免
疫学状态。如果患者最近的红细胞输注发生于 24 小时之前,现在又要输注红细胞,最好重新采集一份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因为患者接受献血者红细胞的免疫刺激,可迅速产生针对献血者红细胞的抗体,所以为确保患者始终接受配合的血液,新鲜的血标本是非常必要的。若患者反复输血,则不需要每天采集血标本。但是应该每隔三天对这些患者进行一次抗体筛选及鉴定,随时了解是否有新的不规则抗体产生。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献血者血标本,复查受血者和献血者 ABO 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 Rh (D)血型,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完成后要对每一袋待发血液贴上配血试验相合性标签。
3、凡输注全血、红细胞制品、手工分离的浓缩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的浓缩血小板应 ABO 血型同型输注。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 ABO 血型同型或相容输注。
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
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5、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坚持复核制度。两人或两人以上上班时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将结果先填写在《血型、交叉配血登记表》上,然后填写《血型鉴定报告单》和《交叉配血报告单》。最好在报告单上盖上“已复核”印章,签上全名方可发出报告。
检验科交叉配血核对制度
输血科文件编号:
版序:
输血科交叉配血核对制度页码:第1页,共1页
1、进行交叉配血试验前,必须先对供血者和受血者进行一次血型复核工作;血
型与申请单或血袋上的血型必须相符合,否则不能进行交叉配血。
2、凡正常班次的血型交叉配血操作,操作人员在自行核对结果无误后,必须、
另一位同志再进行一次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结果报告。
3、值班时间的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操作人员必须在登记结果后,做好各项核对
工作,无误后才可发出结果报告。
4、进行核对工作的同志,负责下列的权责:
(1)核对所有文字资料,包括:
A,供血者,受血者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编号和血型等有关资料无错误。
B,检查报告单的报告书写有无差错或不清。
C,检查是否有按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所有的输血检测工作。
(2)查询操作者操作过程,复核镜检结果。
(3)对有可疑或错误之处,核对者有权要求操作者作出解释,以至重新进行交叉配血操作。
(4)核对结果无误后,在报告单上签上复核者:及自己的姓名。
5、复核工作一般由本组工作人员负责,当本组工作人员不在时,操作者有权要求科
内其他同志进行复核工作,被请进行复核的同志,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血型交叉试验的复核工作,否则追究其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责任及其他责任。
6、发现任何特殊的情况,必须及时报请上级检验人员协同处理或报请科主任处
理。
7、有标本保留一周。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各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同意书》记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储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贡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共同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族或监护人签字赞成,由血站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和医院。
二。输血前核查制度
根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输血前必须由
两名医护人员双查双对,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
制度: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血袋标签各
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引言:
在医疗过程中,抽血是非常常见的操作,而交叉配血则是确保输血安
全必不可少的检查程序。本文将详细探讨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从
基本概念、操作流程和制度重要性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基本概念:
1.抽血:是指通过采用已确认可靠的抽血方法,将人体外周血液(全血、血浆、血清等)转移到试管或者其他收集器官中,以进行实验室检查。
2.交叉配血:是指根据受血者的血型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血液供
应者与受血者的血型是否相互合适,从而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3.查对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对抽血和交叉配血进行严格的核对
和验证,以防止因人为失误而导致的输血错误。
二、操作流程:
1.抽血过程:
(1)医务人员核对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院号等。
(2)医务人员确认抽血部位并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保证手术无菌。
(3)医务人员选择合适的抽血器具,并使用针头将其插入病人的血
管中。
(4)将抽取的血液装入试管或集血盒中,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无污染。
(5)医务人员将抽取的血样标注,包括病人信息、标本类型以及采集时间,并将其送入实验室。
2.交叉配血过程:
(1)实验室技术人员接收到血样后,首先核对病人信息与标本是否一致。
(2)用血型鉴定试剂进行试验,确定病人的血型。
(3)根据受血者血型,选择合适的供血者血型进行配血,保证血型的相容性。
(4)选择合适的输血方式,并将血液制品准备好。
(5)医务人员核对病人的个人信息、输血过程以及血液制品,确保无误后进行输血。
三、制度重要性:
1.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可以避免血型不合适的输血而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或者输血事故,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交叉配血制度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srxyyxk-2013-02-46
文件名称:交叉配血制度共1 页第 1 页
交叉配血制度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三天之内的。
2、配血试验的标本不能与做生化检查的血标本共用,必须单独一管。
3、血库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
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按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先做盐水交叉,后做抗人球蛋白试验或凝聚胺交叉。
5、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
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6、凡是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
筛选试验:
(1)、交叉配血不合时;
(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7、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
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
批准日期:年月日实验日期:年月日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一、概述
交叉配血是指将供血者的血液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相互交叉试验,以确定供血者与受血者之间是否存在配血不适应的关系。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是进行交叉配血的前提,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所采集的血液样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采集时机
1.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应在输血前进行,确保在输血操作之前完成相应的配血工作。
2.如果有需要,可随时进行标本的补采,以保证交叉配血结果的准确性。
三、标本采集人员
血液标本的采集应由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医疗人员进行。
四、采集器械及条件
1.采集器械:常用的血液采集器械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血管穿刺器、集血管、试管等,应确保其无重复使用的情况。
2.采集条件:标本采集的场所应具备相应清洁、无菌、安全的条件,以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
五、采集过程
2.标本容器选择:应使用专用的血液采集管,以确保标本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标本采集部位:常用的采集部位包括静脉和动脉,具体选择应根据输血的需要进行判断。
4.采集步骤:
a.用无菌纱布清洁采集部位,使之无菌;
b.选取一次性注射器,穿刺采集部位的皮肤,并将针头插入血管内,确保注射器内没有气泡;
c.慢慢抽取一定量的血液,根据需要将其分装入不同的采集管中;
d.采集结束后,将采集好的管子标记清楚,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等重要信息。
5.采集结束后,将标本送至相关的化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和存储。
六、采集注意事项
1.标本容器必须完整、无损,确保不会泄漏,以免造成交叉感染和标本污染。
2.采集针头必须锐利,一次性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和血液反溢。
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交叉配血查对制度是指在进行输血治疗时,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该制度通过对献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进行匹配,以减少输血反应的发生率,提高输血效果。下面将详细介绍交叉配血查对制度的原理、操作步骤和其意义。
交叉配血查对制度的原理是基于ABO血型系统和Rh血型系统。ABO 血型系统包括A、B、AB和O四种血型,Rh血型系统包括Rh阳性(Rh+)和Rh阴性(Rh-)两种血型。在输血治疗中,献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必须匹配,否则可能引发严重的输血反应。
1.首先,收集献血者和受血者的血样。这些血样将用于实验室检测,确定其血型和Rh因子。
2.实验室检测包括血型试验和Rh试验。血型试验通过检测献血者和受血者血浆中特定的抗体和抗原来确定其血型。Rh试验通过检测受血者红细胞表面的Rh抗原来确定其Rh血型。
3.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交叉配血查对。这一步骤主要是为了检测受血者的血浆中是否存在特异性抗体,这些抗体可能与输血过程中的供血者红细胞上的抗原产生反应,导致输血反应的发生。
4.交叉配血查对通常分为直接交叉配血和间接交叉配血两种方法。直接交叉配血是将受血者的血浆与供血者的红细胞混合,观察是否发生凝集反应。间接交叉配血是将受血者的血浆与供血者的红细胞分开,然后将受血者的血浆与已知血型的人的红细胞混合,观察是否发生凝集反应。
交叉配血查对制度的意义在于保证输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通过交叉配血查对,可以避免输血反应的发生。输血反应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受血
者的免疫系统对供血者的红细胞或血浆产生不良反应,引发一系列的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呕吐、皮肤瘙痒、呼吸困难等。严重的输血反应可能导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一、目的
确保临床输血安全,防止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输血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的交叉配血工作。
三、职责
1. 临床科室负责按照患者病情需要,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2. 输血科负责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3. 检验科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血型鉴定,为交叉配血提供准确数据。
4. 护理部门负责按照输血制度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安全。
四、工作流程
1. 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注明输血原因、输血量、输血时间等,由医生签名确认。
2. 护理部门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采集患者血样,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检验科进行血型鉴定。
3. 检验科接到血样后,立即进行血型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临床科室和输血科。
4. 输血科接到血型鉴定结果后,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进行交叉配血试验。试验包括主侧配血和次侧配血。
5. 配血试验结果分为相合、可疑和不相合三种。
相合表示可以输血;可疑需进一步鉴定;不相合则禁止输血。
6. 输血科将配血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和护
理部门,并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
7. 护理部门按照《交叉配血报告单》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安全。
8.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
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制度
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制度
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制度
1.病人急需鉴定血型或交叉配合时,医生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并注明时间到分。
2.血型鉴定包括ABO血型和Rh(D)血型,两人核对操作,正反定型相符,方可报告。
3.交叉配血试验的血样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4.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正确无误后再进行交叉配血。5.凡输注全血、浓缩RBC、洗涤RBC、冰冻RBC、浓缩WBC、浓缩血小板、机采血小板,都应做交叉配血试验,输注血浆(普通浆、冰冻血浆)也应做次侧配血试验。
6.血库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规程操作,认真仔细做好交叉配血试验,两人核对操作相符,方可报告,并详细填写好“交叉配血报告单”,报告单上必须双人签名,时间精确到分钟。
7.交叉配血合格后,受血者与供血者的血样及主侧、次侧管均应放入2~6℃专用冰箱内至少保存7天,以备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8.对于手术上或其他急诊大输血时,输血科应先交叉配合1~2袋血并及时送往病室或手术室,然后再交叉配合剩下的血液。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时——根据医嘱抽血交叉,有两人以上抽血时,一次只能拿一位病人的试管和《临床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查对做到准确无误。
2. 取血时——取血者与送血者必须以唱答形式共同核对患者逐项核对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血袋号、血型(含RH 因子)、血液种类、剂量、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查血袋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查血液质量:有无溶血、凝块。查有效期及时间。确认无误后双方在血库登记本共同签全名及时间。
3、输血前——必须经两位医护人员以唱答形式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血型检验报告单、输血医嘱单、血袋的相关内容。
4、输血注意事项:①输血前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③输血开始速度宜慢,根据血液品种、病情需要及年龄调节滴速;④输血前后及二袋血之间要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⑤科室接血后需在30分钟内开始输注,不得自行贮血。
5、观察——输血时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输血情况,特别是在输注15分钟内严密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按照输血反应的应急预案及程序进行处理并上报。输血结束后在护理记录单上准确记录。
交叉配血制度范文
交叉配血制度范文
交叉配血制度是一种在医学领域中应用广泛的配血方法,通过合理的
血型配对,确保输血过程的安全和有效。在交叉配血制度下,排除了一些
潜在的风险,规避了不必要的输血并发症,保障了患者的生命安全。本文
将从该制度的意义、实施步骤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交叉配血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交叉配血制度
可以避免不兼容的输血,降低输血相关的风险。不同的血型之间存在抗原
抗体反应,如果不进行适当的配血,可能导致输血反应、输血相关肺损伤
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健康威胁。而交叉配血制度的实
施可以通过检测患者和供血者的血型抗体,筛选出相容性最好的血型,从
而降低这些并发症发生的风险。
其次,交叉配血制度可以节约资源,提高输血的有效性。在此制度下,医务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的具体血型特征,选择最佳的供血者,减少输血前
的配血测试次数,节省了大量的资源和时间。此外,交叉配血制度还可以
减少因输血不良反应而引发的血小板和红细胞资源的浪费,提高了输血的
效果。
实施交叉配血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对患者和供血
者进行血型鉴定。这一步骤是制度的前提,通过实验室检测可以确定患者
和供血者的血型,为后续的配血决策提供依据。其次,进行抗人球蛋白试验。该试验可以检测患者的血清中是否存在抗体,从而避免输血反应的发生。最后,进行交叉配血试验。通过将患者的血清与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
反应,判断是否存在配血不良反应。而这一步骤的目的是根据配血试验的
结果,确定最适合的供血者进行输血。
交叉配血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显著的效果。首先,通过合理的血型配对,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输血反应和并发症的发生,保证输血的安全。其次,交叉配血制度可以提高输血的有效性,减少血液资源的浪费,最大限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是指在输血前将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进行配血查对的程序。它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受血者的血液与供血者的血型是否兼容来确保输血的安全。该制度通过减少输血反应和交叉感染的发生率,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第二步是采集和标记供血者的血液样本。这一步骤通常发生在受血者血液样本采集后。供血者的样本将被送到实验室进行血型测试。有时,供血者的样本还会进行更详细的血清学或免疫学测试,以确保最佳的血液匹配。
第三步是进行交叉配血测试。此测试将受血者的血清与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反应。如果反应结果呈阴性(无可见反应),则可以确定这对血液是兼容的。相反,如果反应结果呈阳性(有可见反应),则需要进一步的测试来确定确切的问题和风险。
第四步是评估交叉配血结果并做出输血决策。根据交叉配血的结果,医疗专业人员将评估输血的危险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进行输血。这一决策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以及供血者的血型和阳性反应的严重性来做出。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具有许多优点,旨在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首先,它可以帮助减少输血反应的发生率。输血反应是由于受血者的免疫系统对供血者的血液产生过敏反应而引起的不良反应。通过配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可以显著减少这种风险。
其次,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可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交叉感染是
指通过输血而传播传染性疾病的风险。通过确保输血血型的兼容性和血液
的无菌性,可以降低这种传播的风险。
此外,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可以提供准确的输血信息,支持医疗专
业人员做出适当的治疗决策。通过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进行详细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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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制度
1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粒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必须进行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冰冻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等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2 用于配血的标本必须是三天内,无溶血,长菌,变质的标本。
3 配血前严格对标本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完全一致后方可配血。
4 首次鉴定血型必须进行ABO血型系统正反定型及RH(D)鉴定。
5 配血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不得相互交谈,必须严格遵守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6 配血必须采用可检出不完全抗体的交叉配血法,不得单独使用盐水玻片法配血
7 配血后必须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确无误时,才可填写交叉配血报告。
8 配血有疑问时应采取复查标本,不完全抗体筛查,询问临床资料等相应措施,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测。
9配血完毕应立即记录血袋号填写配血结果并签名,并在录入配血报告,同时再一次核对所有资料。
10 急诊标志必须注明接受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并及时处理,记录配血时间
11 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性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并将疑难标本情况登记。对于疑难负责血型检测交叉配血及特殊试验本室不能完成的,要及时联系上级医院协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