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一、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浓缩粒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含有血液细胞的血液成分,必须进行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
冰冻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等不含血液细胞的血液成分,应ABO同型输注。
二、用于配血的标本必须是三天内,无溶血、无菌、未变质的标本。
三、配血前严格核对标本与输血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完全一致后方可配血。
四、首次鉴定血型必须进行ABO血型系统正反定型及RH(D)血型鉴定。
五、配血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不得相互交谈,必须严格遵守交叉配血的标准操作规程。
六、配血必须采用可检出不完全抗体的交叉配血法,不得单独使用盐水玻片法配血。
七、配血后必须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填写交叉配血报告。
八、配血有疑问时,应采取复查标本、不完全抗体筛查、询问临床资料等相应措施,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查。
九、配血完毕后应立即记录血袋号,填写配血结果并签名,同时再一次核对所有资料。
十、急诊标本必须注明接收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并及时处理,记录配血时间。
十一、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性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
十二、对于本科不能完成的疑难复杂血型检测、交叉配血及特殊试验等,要及时联系XX市中心血站协助完成。
十三、实习生、进修生不得独立出交叉配血报告。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3天以内的血标本,标本无溶血、无霉菌和细菌生长。
二、严格执行查对:对姓名、科室、床号、血型。
三、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必须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做到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三者不分离。
四、ABO血型和RH血型的鉴定必须用两种方法鉴定,注意观察抗A、抗B试剂反应时间,严守标本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作好标记。
注意血清、血球比例适度,反定型时配制的2~5%红细胞悬液不能溶血。
五、交叉配血时必须严格遵守正规操作程序,认真观察结果、反复确认,如果病人同时输多个血,必须将多个献血员作交叉配血,发现不相合时要查找献血员之间的配合情况。
六、观察合血结果后认真填写报告单,并再次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报告单要求字迹工整、记录完整、准确无误。
七、如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八、严格核对制度,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登记签字。
整个交叉配血试验必须做到3项逐项核对,即合血前核对、合血时核对、合好血填单子时再次核对。
九、配血者标本及合血管保留7天后才能处理。
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冻保存。
输血科工作制度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
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抽血前必须两人核对病历医嘱、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输血前5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及条形码。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二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采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两人血时,应分别执行。
4、抽血时对化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二、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有无溶血、血凝块)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袋号、血型、血液种类、输血数量,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
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血液取回后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血型,查看床头卡、腕带,以确认受血者。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5、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二人)、并作好相关护理记录。
2024年输血查对制度专题(3篇)
2024年输血查对制度专题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____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
须由____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
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输血查对制度范文(五篇)
输血查对制度范文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化验单上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____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由值班医师协助),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盛装血标本的试管上贴好写有病区(科号)、床号、住院号、患者姓名的条形码,条形码字迹必须清晰无误。
4)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如发现错误,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和条形码,切勿在错误化验单和错误条形码上直接修改。
2、取血查对制度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
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
3、输血过程查对制度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____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核对供血者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
查实相符后进行下一步程序。
2)输血前血液及用物查对: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未过期、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3)输血时查对。
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后方可输血。
4)输血后查对。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粘贴在病历中,将血袋冷藏保存____小时备查。
4、无菌物品查对制度1)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
2)使用已启用的来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引言:在医疗过程中,抽血是非常常见的操作,而交叉配血则是确保输血安全必不可少的检查程序。
本文将详细探讨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从基本概念、操作流程和制度重要性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基本概念:1.抽血:是指通过采用已确认可靠的抽血方法,将人体外周血液(全血、血浆、血清等)转移到试管或者其他收集器官中,以进行实验室检查。
2.交叉配血:是指根据受血者的血型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血液供应者与受血者的血型是否相互合适,从而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3.查对制度: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对抽血和交叉配血进行严格的核对和验证,以防止因人为失误而导致的输血错误。
二、操作流程:1.抽血过程:(1)医务人员核对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住院号等。
(2)医务人员确认抽血部位并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保证手术无菌。
(3)医务人员选择合适的抽血器具,并使用针头将其插入病人的血管中。
(4)将抽取的血液装入试管或集血盒中,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无污染。
(5)医务人员将抽取的血样标注,包括病人信息、标本类型以及采集时间,并将其送入实验室。
2.交叉配血过程:(1)实验室技术人员接收到血样后,首先核对病人信息与标本是否一致。
(2)用血型鉴定试剂进行试验,确定病人的血型。
(3)根据受血者血型,选择合适的供血者血型进行配血,保证血型的相容性。
(4)选择合适的输血方式,并将血液制品准备好。
(5)医务人员核对病人的个人信息、输血过程以及血液制品,确保无误后进行输血。
三、制度重要性:1.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可以避免血型不合适的输血而引起的输血不良反应或者输血事故,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
2.防止输血错误:查对制度可以有效避免因为抽血或者配血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而导致的输血错误,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提高医疗质量:医院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能够确保医疗过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4.强化医务人员责任感:制度的实施可以明确医务人员在抽血和配血过程中的责任,使其对操作过程更加慎重和负责,从而减少人为失误。
护理工作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护理工作制度——输血查对制度一、背景与意义输血是临床治疗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治疗方法,能够有效地治疗各种疾病,挽救患者生命。
然而,输血过程中若出现差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制定严格的输血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是护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二、输血查对制度内容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参与(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 取血查对制度(1)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 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
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内容是否一致。
(2)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并保留余血备检。
(3)按手术进行情况调整好输血速度,密切观察输血反应。
有特殊反应者,应保留余血备检。
凡输两个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两者之间输以少量生理盐水,两者不可直接混合。
(4)输血毕,保留血袋,以备查对。
(5)输血起始、完毕时间及输血量,由麻醉医师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上。
三、执行与监督1. 各级护理人员要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一、概述交叉配血是指将供血者的血液与受血者的血液进行相互交叉试验,以确定供血者与受血者之间是否存在配血不适应的关系。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是进行交叉配血的前提,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所采集的血液样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采集时机1.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应在输血前进行,确保在输血操作之前完成相应的配血工作。
2.如果有需要,可随时进行标本的补采,以保证交叉配血结果的准确性。
三、标本采集人员血液标本的采集应由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医疗人员进行。
四、采集器械及条件1.采集器械:常用的血液采集器械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血管穿刺器、集血管、试管等,应确保其无重复使用的情况。
2.采集条件:标本采集的场所应具备相应清洁、无菌、安全的条件,以确保采集标本的质量。
五、采集过程2.标本容器选择:应使用专用的血液采集管,以确保标本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标本采集部位:常用的采集部位包括静脉和动脉,具体选择应根据输血的需要进行判断。
4.采集步骤:a.用无菌纱布清洁采集部位,使之无菌;b.选取一次性注射器,穿刺采集部位的皮肤,并将针头插入血管内,确保注射器内没有气泡;c.慢慢抽取一定量的血液,根据需要将其分装入不同的采集管中;d.采集结束后,将采集好的管子标记清楚,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等重要信息。
5.采集结束后,将标本送至相关的化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和存储。
六、采集注意事项1.标本容器必须完整、无损,确保不会泄漏,以免造成交叉感染和标本污染。
2.采集针头必须锐利,一次性使用,防止交叉感染和血液反溢。
3.采集时不得从已经存在的静脉通路上直接采集血液标本,以避免与其他液体交叉污染。
4.采集前必须妥善了解患者的身体状况和输血需求,确保采集的血液标本符合要求。
5.采集结束后,及时妥善处理废弃的一次性器械,保持采集场所的清洁和整洁。
七、采集记录与管理1.采集人员必须详细记录采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姓名、住院号、采集时间等。
交叉配血制度(1份)
上思康达医院交叉配血制度
1、交叉配血实验前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与配血标本的姓名、性别、科室、病案号和血型(ABO,RH):申请用血指征应符合临床输血适应症:输血申请单项目应填写齐全(急诊输血可先将患者血样留出于输血后一天将空项结果填写完整)。
2、受血者血液标本必须是输血前三天以内的,标本量2mL-5mL,无稀释,溶血或中度脂血,能代表受血者当前的免疫学情况。
供、受双方血标本标签完整或标识清晰。
3、常规检查患者的ABO血型和Rh(D)血型,复查受血者,供血者血型ABO(包括正、反定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原则要求同血型配血(除干细胞移植、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特殊治疗时需异性配血),血液发放按有效期的长短顺序选择,血液品种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5、同时使用两种介质(检查IgM和IgG)按作操作说明进行交叉配血。
交叉配血实验持续在显微镜下持续观察15min,结果必须是无配合禁忌。
6、血型相同但交叉结果不合,表示存在有未检出的同种抗体,需用抗人球蛋白(或聚凝胺)介质逐袋选出相合血液发出;有条件应作抗体测定。
7、凡交叉配血不合、有输血史、壬辰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的患者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8、当有两人值班,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由两人互相核对,当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合,并填写实验结果。
9、凡输注全血、红细胞、白细胞、手工血小板应进行交叉配血实验,凡输注血浆、冷沉淀、机采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上思康达医院
2016年10月12日。
输血查对制度(5篇)
输血查对制度(三)输血查对制度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医生开具临床输血申请单后,根据医嘱,两名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到患者床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含rh因子)和诊断,无误后采集血样。
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患者的交叉配型标本。
(2)采集患者血样后,采血医护人员必须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全名。
(3)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取血查对制度(1)用血科室医护人员持血液制品领取单到输血科取血时,必须与血库发血者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科别、病室、床号、献血者姓名、血袋号、血型(含rh因子)、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品种和血量、以及血液制品的外观(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标签卡无破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单上签全名后方可取发血。
(2)血液自输血科取出后,运输过程中勿剧烈震荡,勿加温,根据情况可在室温下放置15-____分钟。
3.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注册护士共同核对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2)输血时,两名注册护士带病历及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包括rh因子)、输血同意书等,同时让患者自诉姓名及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如患者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需与其家属共同进行确认,同时确认患者腕带标识。
确认与配型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准确无误后在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黄单)上签时间及双人全名,每组血制品均应有双人核对签名,将血袋号标签贴在血液交叉配型报告单(黄单)的背面。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严格按照输血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血液或血液成分输注。
(3)输血通道应为独立通道,不得同时加入任何药物一同输注。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一、目的确保临床输血安全,防止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输血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的交叉配血工作。
三、职责1. 临床科室负责按照患者病情需要,正确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严格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2. 输血科负责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3. 检验科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血型鉴定,为交叉配血提供准确数据。
4. 护理部门负责按照输血制度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安全。
四、工作流程1. 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注明输血原因、输血量、输血时间等,由医生签名确认。
2. 护理部门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采集患者血样,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检验科进行血型鉴定。
3. 检验科接到血样后,立即进行血型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临床科室和输血科。
4. 输血科接到血型鉴定结果后,按照《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试验包括主侧配血和次侧配血。
5. 配血试验结果分为相合、可疑和不相合三种。
相合表示可以输血;可疑需进一步鉴定;不相合则禁止输血。
6. 输血科将配血试验结果及时通知临床科室和护理部门,并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
7. 护理部门按照《交叉配血报告单》进行输血操作,确保输血过程安全。
8.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9.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将输血记录、患者血样、配血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五、质量管理1. 输血科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交叉配血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整改。
2. 输血科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输血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输血安全。
3. 检验科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血型鉴定,确保鉴定结果准确无误。
4. 临床科室、输血科、检验科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保障输血安全。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是指在输血前将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进行配血查对的程序。
它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受血者的血液与供血者的血型是否兼容来确保输血的安全。
该制度通过减少输血反应和交叉感染的发生率,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第二步是采集和标记供血者的血液样本。
这一步骤通常发生在受血者血液样本采集后。
供血者的样本将被送到实验室进行血型测试。
有时,供血者的样本还会进行更详细的血清学或免疫学测试,以确保最佳的血液匹配。
第三步是进行交叉配血测试。
此测试将受血者的血清与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反应。
如果反应结果呈阴性(无可见反应),则可以确定这对血液是兼容的。
相反,如果反应结果呈阳性(有可见反应),则需要进一步的测试来确定确切的问题和风险。
第四步是评估交叉配血结果并做出输血决策。
根据交叉配血的结果,医疗专业人员将评估输血的危险性和必要性,并决定是否进行输血。
这一决策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以及供血者的血型和阳性反应的严重性来做出。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具有许多优点,旨在确保输血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首先,它可以帮助减少输血反应的发生率。
输血反应是由于受血者的免疫系统对供血者的血液产生过敏反应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通过配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可以显著减少这种风险。
其次,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可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交叉感染是指通过输血而传播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通过确保输血血型的兼容性和血液的无菌性,可以降低这种传播的风险。
此外,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可以提供准确的输血信息,支持医疗专业人员做出适当的治疗决策。
通过对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液进行详细的测试和评估,可以准确地了解适合的血液类型和可能的风险。
然而,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首先,该制度需要专业的实验室设施和技术来进行血型和交叉测试。
这意味着它可能在一些医疗中心或地区无法得到适当的支持。
此外,这个程序需要时间来完成,这可能会影响紧急输血的效率。
总结而言,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是确保输血安全性和准确性的重要程序。
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楚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 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目、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正确无误;血袋须放进展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 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职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
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
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职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
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纵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培训
一、培训目的为了提高医院血液科医护人员对交叉配血管理制度的认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降低输血风险,特举办此次交叉配血管理制度培训。
二、培训对象医院血液科全体医护人员、输血科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1. 交叉配血的定义及意义交叉配血是指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主侧配血,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进行次侧配血。
交叉配血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环节,对预防输血反应具有重要意义。
2. 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1)核对受血者、供血者信息,确保无误。
(2)采集受血者、供血者的血液样本。
(3)进行主侧配血,即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受血者的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有无凝集现象。
(4)进行次侧配血,即将受血者的红细胞与供血者的血清进行反应,观察有无凝集现象。
(5)分析交叉配血结果,判断是否可以输血。
3. 交叉配血结果的判定标准(1)主侧、次侧均无凝集现象,可以输血。
(2)主侧、次侧有一侧出现凝集现象,不可以输血。
(3)主侧、次侧均出现凝集现象,不可以输血。
4. 交叉配血异常情况的处理(1)出现主侧、次侧凝集现象,应立即停止输血,报告上级医师,查找原因。
(2)如怀疑受血者血液中存在不规则抗体,应进行抗体筛选试验。
(3)如怀疑供血者血液中存在不规则抗体,应更换供血者。
四、培训要求1. 全体参会人员需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 培训结束后,对参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 培训期间,如有疑问,可随时提出,培训讲师将进行解答。
五、总结交叉配血管理制度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希望大家通过此次培训,能够充分认识到交叉配血的重要性,掌握交叉配血的操作流程和结果判定标准,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性。
希望各位医护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交叉配血管理制度,为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
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一、背景和目的输血是临床治疗中常见的一种治疗方法,可以有效治疗各种出血性疾病、贫血等。
然而,输血过程中若出现差错,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事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为了确保输血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护士输血前查对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护士在输血前的操作流程,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二、查对制度内容1. 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1)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2)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3)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4)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5)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 取血查对制度(1)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 输血查对制度(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2)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
三、执行与监督1. 所有护士必须严格执行本查对制度,各级护士长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落实。
2. 护士长每周对输血查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 护理部定期对全院护士进行输血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护士的输血安全意识。
4. 护理部、医务部门定期对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输血查对制度
凡血袋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一律不得领回,即 “八不接” ①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② 血袋有破损、漏血。 ③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④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⑤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取血查对制度
护士与发血者双方交接“三查八对”的内容。 “三查”内容
一查交叉配血报告单。包括:受血者科室、床号、 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种类、有无凝集反应。
二查血袋标签。包括血型、血袋号、血液种类、 剂量、血液有效期。
三查质量。包括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 有无变色凝块。
“八对”内容
⑥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 上出现溶血。
⑦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⑧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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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 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 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 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 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
4.查阅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是否已有患者或其近亲 或委托人的签名。
5.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 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生理盐 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前要检 查病人输液的部位有无外渗。输血期间,密切巡视 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6.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开始时一般20滴/分钟, 输血开始后15-20分钟内密切观察患者情况,若患 者无不适,可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一般成人 40-60滴/分钟 。休克患者可根据医嘱适当加快输 血速度,儿童、老人、体弱、心功能不全者速度宜 慢。输血过程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当患者出 现不良反应时,如皮肤过敏、寒战、发热、胸闷、 气促、腰痛、血尿、四肢抽搐应立即停止输血,更 换输液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 应应急预案”进行治疗抢救。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一、受血者配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d内采集的,无溶血、无重脂、无细菌生长。
二、送标本时,《临床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标本二者不分离。
三、交接标本时,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所记录内容与受血者标本是否一致。
四、凡输注红细胞类成分必须做交叉配血试验,输注血小板一般情况下同型相输(特殊情况除外),输注血浆和冷沉淀可不做交叉配血试验,但必须同型或相容。
五、配血前,按标准操作规程再次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和Rh(D)血型,ABO血型作正反定型。
六、配血时,严格按标准操作规程操作,认真观察结果、先肉眼观察后,再用显微镜观察,主侧和次侧应无凝集或无溶血。
七、配血时应有一人(一人值班除外)专门负责监督和复核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是否准确,配血结果是否可靠,《配血试验报告单》字迹是否工整,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决不允许张冠李戴,出任何错误。
八、凡遇下列情况必须按有关规定作不规则抗体检查:(1)交叉配血不合时;(2)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九、临床输血核对制度,输血前病人至少作两次血型鉴定,且前后相符。
交叉配血过程必须做3次核对,即配血前、配血中、配血后核对。
十、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性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
十一、血样保留制度,标本及配血管保存至少7d,特殊病例分离血球、血清冰箱保存。
十二、实习进修生不得单独出交叉配血报告。
交叉配血制度
交叉配血制度
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二、血库要逐项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 (急诊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 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三、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友、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作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四、必须用低离子聚凝胺法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双方血样保存至少7天。
五、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并填写《输血记录单》(见附件2)和输血结果
登记表;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记录。
六、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检操作规程》(第三版)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一)交叉配血不合时;
(二)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妾收多次输血者。
弟八早恒验官理
七、配血困难者,应及时与临床负责医师及市中心血站取得联系,妥善解决。
八、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相互核对完成。
一人值班日时、操作完毕后
由本人再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及发血时间。
九、发血按“先陈后新”原则进行。
并在每袋血上附《输血反馈单》。
十、遇有输血反应时,应分析原因。
必要时进行细菌学检验,并及时反馈给中心血站及临床。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交叉配血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工作流程,用于确保患者在输血过程中能够得到合适的血型。
交叉配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遵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事故的发生,确保输血安全。
下面将详细介绍交叉配血工作制度的背景、目的和工作流程。
背景:交叉配血是一种用于确定患者与供血者血液相容性的实验室测试方法。
它主要通过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患者的血清混合,观察是否出现凝集反应来判断其相容性。
交叉配血的目的是避免患者接受不相容的血液输注,防止严重的输血反应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目的:1.确保输血的血型相容性:通过交叉配血测试,确保供血者和患者的血型相符。
这可以避免输血反应的发生,包括输血后溶血性反应、过敏反应等。
2.防止输血事故的发生:通过遵循交叉配血工作制度,减少输血事故的发生,例如输错血、输血过多或过少等。
3.提高输血效果:通过准确配对供血者和患者的血型,可以确保输血的有效性,减少不必要的输血次数和量。
4.保护供血者和患者的安全:交叉配血工作制度确保供血者和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潜在的传染病传播和其他不良事件的发生。
工作流程:1.患者血型鉴定:在输血前,首先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
这通常通过使用血型试剂对患者的血样进行实验室测试来实现。
2.供血者血型鉴定:同时,对供血者的血型也进行鉴定。
供血者的血型信息可以通过采集供血者的血样并进行实验室测试来获取。
3.交叉配血测试:在患者和供血者的血型鉴定完成后,进行交叉配血测试。
这一步骤涉及将供血者的红细胞与患者的血清混合,并观察是否出现凝集反应。
如果出现凝集反应,则说明供血者和患者的血型不相容,不适合输血。
4.配血确认:在完成交叉配血测试后,确认两者的血型是否相容。
如果确认相容,可以进行输血,否则需要重新选择相符的供血者。
5.输血操作:根据患者和供血者的血型相容性,选取相应的血液制品进行输血。
在输血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输血反应,及时处理如果出现的不良反应。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制度
1.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输血,由医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护士应对医生
开具的《临床输血申请清单》进行校验、确认,采集患者配血标本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使用规范化试管标签。
2.护士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采血试管(EDTA 抗凝管)进行采集,双人核对患者的腕带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按照静脉采血操作规程采集血标本,采血量以 2ml 为宜,并立即混匀。
3.一次只能采集一位患者的交叉配血标本,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
于交叉配血的标本。
4.采血后,要检查血标本血量是否到达指定的刻度,并观察是否有溶血,
如有此现象应重新留取标本。
5.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采集 2 管送检,一管使用 EDTA 抗凝管,另一
管不抗凝。
6.医院工作人员使用密闭的血标本送检箱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统一送到输血科。
紧急送检的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
并有“火急”或“紧急”字样。
7.血标本送到输血科后,与输血科人员当面完成交接,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检查血量、标本联号、姓名、血型、病房,床号等内容是否齐全,并且完成条
码扫描。
扫描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接收时间。
如有遗漏、血标本溶血等被认
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予以拒收。
科室记录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不合
格标本登记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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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配血制度
1 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粒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必须进行ABO血型交叉配血试验,冰冻血浆,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冷沉淀等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2 用于配血的标本必须是三天内,无溶血,长菌,变质的标本。
3 配血前严格对标本标签与输血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完全一致后方可配血。
4 首次鉴定血型必须进行ABO血型系统正反定型及RH(D)鉴定。
5 配血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不得相互交谈,必须严格遵守交叉配血操作规程。
6 配血必须采用可检出不完全抗体的交叉配血法,不得单独使用盐水玻片法配血
7 配血后必须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确无误时,才可填写交叉配血报告。
8 配血有疑问时应采取复查标本,不完全抗体筛查,询问临床资料等相应措施,不可放过任何疑点,必要时应向上级医师报告,或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测。
9配血完毕应立即记录血袋号填写配血结果并签名,并在录入配血报告,同时再一次核对所有资料。
10 急诊标志必须注明接受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并及时处理,记录配血时间
11 疑难标本(如配血不合,正反定型不符,亚型,产生免疫性抗体,冷凝集,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向临床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遵医嘱作进一步处理,并将疑难标本情况登记。
对于疑难负责血型检测交叉配血及特殊试验本室不能完成的,要及时联系上级医院协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