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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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挂靠项目公司的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挂靠项目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挂靠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考核评估、奖惩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总经理是公司的执行领导,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经理负责公司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员工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分为不同的部门,每个部门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

第十条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表1。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得越权操作。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第十三条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市场开发等。

第十四条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工作,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必须按照部门经理的安排,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的工作流程分为日常管理流程、项目实施流程和绩效考核流程。

第十八条日常管理流程包括公司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市场开发等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方案设计、实施跟踪等环节。

对联营工程挂靠的管理制度

对联营工程挂靠的管理制度

对联营工程挂靠的管理制度

一、联营工程挂靠的定义和类型

联营工程挂靠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体,在特定的工程项目中合作共同承担建设任务,

以实现利益共享的一种合作方式。根据合作形式和合作内容的不同,联营工程挂靠可以分

为合资联营、合作联营和挂靠式联营等不同类型。

1. 合资联营:合资联营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共同承担工程项

目的设计、建设、管理等任务,并按照事先约定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2. 合作联营:合作联营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协商成立联合工程公司,共同承担工程项目的

设计、建设、管理等任务,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

3. 挂靠式联营:挂靠式联营是指一个企业或个体与另一个承包商或建筑公司签订合同,提

供相关的服务和资源,获得一定比例的利润,但不参与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和管理。

不同类型的联营工程挂靠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可以有序进行。

二、联营工程挂靠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联营工程挂靠是一种涉及多方合作的复杂项目,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可以按计划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管理制度应该包括

以下内容:

1. 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是联营工程挂靠的基础,应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作内容、工程项目的范围和要求、利润分配方式、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等重要内容,确保双方的利

益得到保障。

2. 组织架构:联营工程挂靠涉及多方合作,需要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包括领

导机构、项目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同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

工程挂靠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挂靠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挂靠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挂靠合同管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挂靠合同的签订

1. 挂靠合同的签订应通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签署。

2. 挂靠合同应详细规定挂靠工程的项目范围、工程造价、工期、分包标准等关键内容,并

签订书面合同。

3. 挂靠合同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充分尊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挂靠企业的资质要求

1. 挂靠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承包资质,并保证其资质有效期内。

2. 挂靠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确保挂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 挂靠企业在挂靠合同签订后,需向挂靠项目的监理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业绩材料。

四、挂靠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 挂靠企业需严格执行挂靠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程,确保挂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挂靠企业需按照挂靠合同的要求,配备足够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保障工程施工

的顺利进行。

3. 挂靠企业需严格按照挂靠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和工期,进行工程施工,不得私自变更或

延期。

五、挂靠工程的监理和验收

1. 挂靠企业需配合挂靠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工作,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2. 挂靠工程竣工后,挂靠企业需按照挂靠合同约定,接受监理单位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六、挂靠合同的违约处理

1. 若挂靠企业存在未按挂靠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未按时交付工程等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挂靠企业多次违约,严重影响工程实施和工程质量,挂靠合同应中止或解除。

3. 对于挂靠企业的违约行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警告、罚款、中止挂靠资格等合法措施。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

挂靠项目管理制度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一个组织或个人将项目挂靠到另一个组织或个人名下进行管理和执行的制度。以下是挂靠项目管理制度的一般步骤和内容:

1. 签订挂靠协议: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项目的管理范围、项目管理期限、管理费用等内容。

2. 项目管理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进度、成本、质量、资源、沟通、风险等方面的计划内容。

3. 项目管理实施:按照项目管理计划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执行,包括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沟通与协调:确保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畅通,及时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5. 项目验收与结算:在项目管理结束后,进行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评估项目的成果和质量,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6. 项目管理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档案,记录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和相关信息,为项目管理的总结和复盘提供依据。

以上是一般的挂靠项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步骤,具体的实施和管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项目和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关于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关于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关于项目挂靠管理制度

一、项目挂靠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规范项目挂靠行为。项目挂靠是一种合作模式,需要有详细的规范和制度约束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明确界定,在合作过程中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

2.明确责任分工。在项目挂靠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明确界定,避免出现责任推诿和管理漏洞,保证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

3.提升管理效率。通过制定完善的挂靠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执行力,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4.促进资源共享。项目挂靠是一种资源共享的方式,通过挂靠管理制度的规范,可以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互惠共赢。

二、项目挂靠管理制度的内容

1.挂靠流程。明确项目挂靠的申请、审核、备案、执行和结项等流程,确保项目挂靠活动的规范进行。

2.挂靠协议。制定项目挂靠的协议内容,包括挂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挂靠期限、项目实施方案和目标等具体内容,确保双方的合作目标明确。

3.挂靠责任。明确挂靠双方的责任分工和承担范围,防止责任推诿和管理漏洞,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挂靠管理。明确挂靠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包括项目监管、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等内容,以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5.资源共享。明确挂靠双方的资源共享方式和范围,包括人力、物资、技术等资源的调配和合作方式,实现双方资源的优化配置。

6.风险管理。制定项目挂靠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措施,包括项目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和应急处理,确保项目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7.信息交流。明确挂靠双方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方式,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问题反馈、决策协商等内容,保障项目信息的及时传递。

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挂靠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工程项目挂靠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筑市场的工程项目挂靠行为。

三、挂靠行为的界定

(一)挂靠行为是指无资质或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行为。

(二)以下行为属于挂靠:

1. 挂靠方未取得相应资质,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

2.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未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以被挂靠方名义承揽工程项目的;

3. 挂靠方与被挂靠方签订承包合同,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挂靠方独立完成工程

项目的;

4. 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申报投标,中标后实际施工过程中,由挂靠方独立完成

工程项目的。

四、管理措施

(一)严格资质审查

1.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对无资质或未取得相应

资质的企业,不得颁发资质证书。

2. 对涉嫌挂靠的企业,应进行严格审查,核实其真实身份和实际承揽工程项目的

能力。

(二)加强招投标管理

1.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挂靠行为的发生。

2. 招标文件应明确禁止挂靠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依法予以处罚。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如实提供工程项目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四)建立健全举报制度

1.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挂靠行为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挂靠行为进行举报。

工程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挂靠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主体公司与挂靠公司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活动合法合规。

2. 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明确的挂靠管理协议。

3. 主体公司应对挂靠公司的资质、信誉、技术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二、资质要求

1. 挂靠公司应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2. 挂靠公司应向主体公司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3. 主体公司有权对挂靠公司的资质进行定期复审。

三、权利与义务

1. 主体公司应为挂靠公司提供必要的资质支持和技术支持。

2. 挂靠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主体公司支付管理费用。

3. 挂靠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其自行承担,不得影响主体公司的财务状况。

4. 主体公司对挂靠公司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

四、合同管理

1. 双方应签订书面的挂靠管理合同,明确工程范围、管理费用、合作期限等内容。

2.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3. 合同一旦签订,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质量与安全

1. 挂靠公司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规定。

2. 主体公司应定期对挂靠公司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3. 如发现挂靠公司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主体公司有权要求其立即整改,直至终止合作。

六、监督管理

1. 主体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挂靠公司的监督管理。

2. 主体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包括定期的报告制度、审计制度和考核制度。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挂靠公司,主体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工程施工挂靠行为规定

工程施工挂靠行为规定

一、定义与背景

工程施工挂靠,是指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企业、个人,借用其他有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建筑行业中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损害了合法企业的利益,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规范建筑市场,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就工程施工挂靠行为规定如下:

二、禁止性规定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工程施工挂靠。

2. 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4.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三、认定标准

1. 借用资质: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 人事关系:实际施工人使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承揽工程。

3. 人资物力: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四、法律责任

1. 对进行工程施工挂靠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 对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 对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或者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挂靠工程的管理制度

挂靠工程的管理制度

挂靠工程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挂靠工程的管理、保障挂靠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主体

挂靠双方:承揽方和挂靠方。

1.1 承揽方:指向挂靠方提供工程项目执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1.2 挂靠方:指受承揽方委托,负责执行工程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三、挂靠流程

2.1 挂靠合同签订:承揽方和挂靠方签订挂靠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工程项目的具

体要求。

2.2 工程前期准备:挂靠方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承揽方对挂靠方进行资质审查,确认其

具备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

2.3 工程实施:挂靠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符合要求。

2.4 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完成后,承揽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符合合同要求后进行结算。

四、挂靠责任

3.1 承揽方责任:承揽方应对挂靠方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按合同要求履行工程项目,

如发现挂靠方存在违约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或解除合同。

3.2 挂靠方责任:挂靠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如违约需承担相应

责任。

五、挂靠风险

4.1 合同纠纷:承揽方和挂靠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纠纷,应依法解决,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

4.2 资质风险:挂靠方资质不符或证件过期造成工程停滞或被迫停工,应及时补齐手续,

避免损失。

4.3 安全风险:工程项目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挂靠方应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避免人员

或财产损失。

六、挂靠管理

5.1 监督检查:承揽方需对挂靠方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工程项目。

5.2 培训提升:承揽方可对挂靠方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提升,提高其工程执行能力和管理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保障挂靠双方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良性竞争秩序,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挂靠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是指工程承包企业与其他相关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承接

工程项目,实现资源的共享和利益的最大化。

2.涉及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等。企业之间均应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合作的内容、责任、权益等事项。

第三章挂靠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具体挂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承接工程项目、技术支持、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等。

2.挂靠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联营、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等。具体挂靠方式,双方按照

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挂靠管理的流程和程序

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流程包括:洽谈对接、合作协商、签订合同、实施执行等。

2.具体挂靠管理的程序包括:挂靠申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工程实施等。

第五章挂靠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1.挂靠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各自的权益。

2.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

权益。

第六章挂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1.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挂靠合作的合法合规。

2.挂靠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合同约定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章挂靠管理的风险防范

1.工程公司对外挂靠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双方应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2.合同约定中应明确风险责任的划分和解决方式,防止风险发生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工程公司的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的挂靠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的挂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公司的挂靠管理工作,保障挂靠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挂靠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挂靠管理制度。

二、挂靠人员的基本条件

1. 对挂靠公司和工程公司认同,并愿意接受挂靠管理制度;

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

3. 无不良记录,并接受公司的考核;

4.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5. 合法办证,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三、挂靠工程项目的管理

1. 工程公司应当与挂靠人员签订明确的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挂靠人员在参与工程项目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服从领导安排;

3. 挂靠工程项目的经济收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4. 挂靠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取消其挂靠资格。

四、挂靠费用的管理

1. 挂靠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挂靠费用;

2. 挂靠费用应当合理计算,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变相收费;

3. 挂靠费用支付应当有凭有据,确保经济合同的合法性。

五、挂靠服务的监督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挂靠服务监督机制,对挂靠项目进行定期检查;

2. 对挂靠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及时给予奖惩;

3. 挂靠人员有权对工程公司的管理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挂靠管理的防范措施

1. 公司应当对挂靠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风险评估;

2. 挂靠人员在项目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3. 对于挂靠人员存在的违规违约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取消挂靠资格。

七、挂靠管理的协调机制

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挂靠管理协调机制,确保挂靠项目的顺利开展;

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挂靠资质建设工程管理行为,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提高

工程质量,推动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挂靠资质建设工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履行挂靠资

质单位的相关约定,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建设项目中,挂靠资质单位与被挂靠单位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挂靠工程管理机构

第四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法定

营业执照。

第五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勘察设计资质,且被挂靠

单位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第六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挂靠管理机构,明确挂靠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制定挂靠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保障挂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第八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队伍,确保挂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章挂靠程序

第九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与被挂靠单位签订挂靠合同,明确挂靠的工程项目、责任分工、

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挂靠信息,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报告。

第十一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挂靠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

第十二条被挂靠单位应当配合挂靠资质单位的管理工作,保障挂靠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挂靠管理

第十三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加强与被挂靠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第十五条挂靠资质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执行。

项目挂靠的财务制度

项目挂靠的财务制度

项目挂靠的财务制度

一、预算管理

1. 项目挂靠的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预算,包括项目的收入来源、支出

项目、金额分配等内容,并提交给被挂靠单位核准。

2. 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项目挂靠单位应按照预算进行支出,如需调整预算,需提出书面申

请并经被挂靠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3. 项目挂靠单位应每月向被挂靠单位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包括收入、支出情况及

预算执行的偏差情况等。

二、资金管理

1. 被挂靠单位应建立专门的项目挂靠资金账户,用于接收和支付项目经费,并定期向项目

挂靠单位提供资金账户流水及余额情况。

2. 项目挂靠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要求管理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规定,

严禁挪用、私分、滞留等行为。

3. 资金使用过程中如需调整,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被挂靠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需及

时向被挂靠单位报送相关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收支管理

1. 项目挂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收支管理制度,确保项目收入的来源合法、支出的用途合规、账目清晰明确。

2. 项目挂靠单位应及时向被挂靠单位报送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包括收入来源、支出项目、

金额等内容,确保被挂靠单位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3. 项目挂靠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项目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核查,确保项目经费的

使用符合预算规定,避免出现资金浪费、挪用等情况。

四、报销管理

1. 项目挂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报销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成员的费用报销,确保费用的合理

性和真实性。

2. 报销管理应按照若干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包括费用报销申请流程、报销凭证及填写要求、报销审批程序等内容。

建筑挂靠管理办法

建筑挂靠管理办法

建筑挂靠管理办法

一、引言

建筑挂靠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的挂靠行为,并保障建筑挂靠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定义与解释

2.1 建筑挂靠

建筑挂靠是指建筑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将工程劳务合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并由挂靠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项目的劳务义务。

2.2 挂靠单位或个人

挂靠单位或个人是指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挂靠协议或合同,并承担施工项目的劳务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三、建筑挂靠的管理办法

3.1 建筑挂靠的条件

3.1.1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挂靠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3.1.2 挂靠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

挂靠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能力,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3.2 建筑挂靠的程序

3.2.1 签订挂靠协议或合同

施工单位与挂靠单位或个人根据双方意愿,签订建筑挂靠协议或合同,并明确挂靠期限、挂靠项目及挂靠费用等内容。

3.2.2 申报挂靠计划

施工单位在挂靠前,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挂靠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挂靠协议或合同、施工单位资质证件等。

3.2.3 相关部门审核

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挂靠计划进行审核,包括审核挂靠合同的合法性、挂靠单位或个人的资质等。

3.2.4 发放挂靠许可证

经审核合格后,相关部门将向施工单位发放挂靠许可证。

3.3 建筑挂靠的管理要求

3.3.1 挂靠管理人员

挂靠单位或个人应指定专门的挂靠管理人员负责挂靠项目的管理与协调,保证施工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3.2 劳务合同与工资支付

挂靠单位或个人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和工资,保障挂靠工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工程施工挂靠

国家对工程施工挂靠

国家对工程施工挂靠

一、工程施工挂靠的定义

工程施工挂靠是指一个企业作为挂靠方,与另一个拥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作为承揽方签订挂

靠协议,由承揽方承担责任,负责施工、管理、技术等,并由挂靠方提供相关资金或技术

支持,合作完成一个工程项目。挂靠方通常是一个小型企业或个体工程师,缺乏相应的资

质和技术能力,无法独立承接工程项目,通过挂靠协议与承揽方合作,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二、工程施工挂靠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是我国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有关工程施工挂靠的相关规定。建筑法规定,企

业或个人从事建筑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遵守国家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工程施工挂靠的

相关法律问题也有涉及。企业资质管理条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前,必须

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登记,否则不得承接工程项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对工程施工挂靠的管理和规范也有涉及。建筑法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在承建工程项

目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承包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建筑

法还规定,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逃避施工责任,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有终身责任。

三、工程施工挂靠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工程施工挂靠行为,防范和解决相关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挂靠内部制度

工程项目挂靠内部制度

工程项目挂靠内部制度

一、挂靠协议签订与备案

在进行工程项目挂靠的第一步是签订挂靠协议。挂靠双方应就项目的具体内容、工程范围、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工程报酬、验收标准等进行详细的商定,并签订挂靠协议书。挂靠

协议书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挂靠期限、挂靠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挂靠协议之后,需要将挂靠合同备案登记,确保挂靠行为合法合规。

二、项目管理和配合

在工程项目挂靠过程中,挂靠方会派遣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挂靠方应与

被挂靠方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和解决问题。双方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挂靠方还需要配合被挂靠方的工

作安排和要求,做好项目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技术支持和培训

在工程项目挂靠过程中,挂靠方需要向被挂靠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挂靠方应根据项目

需求,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同时,挂靠方还可以

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对被挂靠方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被挂靠方的工作水平和技术能力,达到

共同提升的目的。

四、质量管理和验收

在工程项目挂靠过程中,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挂靠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挂靠方应严格执行项目验收标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挂靠双方应密切合作,做好项目的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能

够按时交付,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五、费用结算和发票开具

工程项目挂靠过程中,费用结算和发票开具是关键环节。挂靠方应按照挂靠协议约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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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挂靠项目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局项目管理机制,规避简单挂靠的违法性和巨大风险,解决“管理缺位”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严禁简单的挂靠制度,切实将简单挂靠纳入企业内部承包体系,强化施工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管理缺位”的问题,就是要做到挂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形成人员、制度和责任三落实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资格审查

第三条各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部,为挂靠单位及个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首先对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主要情况(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济实力等)、工程概况等进行了解及筛选,然后纳入各单位会议确认是否予以挂靠。

第五条各单位确认予以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所在单位资质文件、职称证、身份证、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机构体系表及相关人员联系表等复印件交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予以备案(查原件)。

第六条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者作为担保人或推荐人。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订挂靠项目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导合同的洽商和履约管理。

第八条根据挂靠单位及个人提供的工程概况及相关信息资料,项目管理部要对挂靠项目进行现场实地考察,书面上报各单位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要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审核相关预算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合同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时,挂靠单位及个人需用现金向各单位交付工程造价10%的风险抵押金(其中包含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金),挂靠单位及个人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或中途悔约,抵押金罚没。

第十二条以各单位的名义承接的挂靠项目,必须服从项目管理部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凡以各单位二级公司名义与发包方签订的协议,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协议条款及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严禁挂靠单位及个人将项目再进行转让、分包。

第十四条合同中明确挂靠单位及个人负责范围和职权范围。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留合同解释权和解除权,在于取得主动,控制风险和损失。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并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施工队伍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队伍及工人的相关保险事宜。

第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加强用工管理,办好进场人员的用工审批,做到身份证、务工卡、计生证、暂住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等证件齐全。

第十九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对施工队伍及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教育、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加强成品保护意识等的教育。

第二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按时并如实发放工人工资的管理办法,不得欠发、拖发工人工资,各单位采取举报制的方式对欠发、拖发工人工资的行为进行严惩和重罚。

第二十一条对已经挂靠单位及个人,项目管理部将对其业绩、信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表现不良者各单位将取消其挂靠资格。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挂靠单位及个人的授权管理和项目印章管理,限制直至禁止私自以各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有权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挂靠单位及个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等相关操作规程或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各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多次不改者,项目管理部有权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者,各单位有权取消其挂靠资格,或由各单位直接进行管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挂靠项目的支出,应该纳入企业的财务体系,根据相关合同,票据核定支出,相关的财务支出,应由各单位代为支付和管理,绝不能放任不管。

第二十五条工程款项由发包单位先行汇入各单位帐户,在按比例扣除挂靠上交额及各项保证金等以后,挂靠单位及个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提取运行。

第二十六条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选择,以自有或第三人资产设定抵押、找有实力的第三人提供保证、向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出具保函中的一种或几种,向各单位提供担保。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并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主动接受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检查,以及监理、设计、发包单位等现场监督和指导;主动接受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二十九条合同要求挂靠单位及个人制定质量目标计划,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第三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按图施工,抓好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图等技术交底工作,对重点质量疑难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相关要求。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制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十二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计划,成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

第三十三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抓好安全教育,坚持安全例会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坚持例行安全检查制度,抓好日检、周检、月检及施工过程中的隐检等相关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并建立安全台帐。

第三十五条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的具体工作。

第八章施工进度管理

第三十六条挂靠单位及个人每月向各单位项目管理部以文字形式汇报工程进展情况、进度计划及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第三十七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根据各单位与发包方合同所要求的工期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总表。

第三十八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科学合理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三十九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总表编制旬、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资金计划、材料采购计划等。

第四十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延误和滞后的单项施工进度计划要进行及时修订,并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

第九章资料管理

第四十一条挂靠单位及个人应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十二条归档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完整、整理成册并建立电子文档格式作为各单位留底存档。

第四十三条项目竣工验收后,挂靠单位及个人须将整套竣工资料交于各单位项目管理部备案,结算书交于预算部备案。

第十章保修及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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