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和丰富,这对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惑,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评职称条件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标准比较宽泛,有些只要求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而忽视了教师的科研和教学能力。
这导致一些中小学教师只注重教学实践,而忽视了自身的专业提升和研究能力,影响了整个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未来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需要更加注重教师的科研与教学能力,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来要求中小学教师。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考核方式较为单一。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主要依靠教师的档案材料以及课堂教学表现,这种方式容易使得教师的评定成为一种形式主义的应对,而忽略了教师的实际能力和素质。
未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需要更加注重教师的多元化能力考核,不仅要注重课堂教学表现,还应该考察教师的科研水平、教学设计能力等,这样才能更准确地评价教师的职业能力。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需要更加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
教师是教育事业中最为重要的力量,他们的专业发展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的质量,未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需要更加注重教师的专业成长,通过职称评定来激励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可以加大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专业学习机会,以及鼓励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发教师的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从而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还需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
在实践中,一些地区和学校的教师职称评定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现象,这容易导致一些优秀的教师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认可和激励,这不仅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整个教师队伍的稳定发展。
未来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需要更加注重公平公正,通过更加透明的评定标准和程序,来保证对每一位教师的公平对待。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制度安排,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惑,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改进。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各类型、各学科教师的职称评定评审。
三、评定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方面。
2.科研能力:评价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
3.学科影响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教育研讨等方面的影响力和社会贡献。
5.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道德品质、师生关系、职业操守等方面。
四、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提交本人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教改实践、教学经验、参与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材料。
2.评审组成: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和专家组成。
3.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4.面试或听课: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组织面试和听课环节,以评估申请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5.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将初审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评审意见。
6.公示和申诉: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机构,供申请人进行申诉。
7.审批:学校领导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批并公布。
五、奖励措施根据评定评审结果,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职称晋升、加薪、表彰等,以激励教师持续提高教学水平。
六、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进行效果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七、附则本制度的具体操作规程由学校根据需要制定和修订,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概述,通过规范评定评审流程和标准,将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教师职称制度是中小学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育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教师职称制度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调整。
在过去的教师职称制度中,往往存在着职称评定标准不够明确、评定程序不够规范、缺乏公平公正性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一些优秀的教师难以获得应有的认可和待遇,也使得一些不够优秀的教师得到了不应有的晋升。
因此,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改革,是完全有必要的。
在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应该根据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教学成果、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定,使得教师真正凭借教学实绩和专业水平来获得职称评定。
同时,评定程序应该更加规范化,避免评定中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此外,评定标准应该更加具体明确,便于教师们根据标准来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水平。
通过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改革,可以更好地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从而推动整个教育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未来能够不断完善教师职称制度,为教师们提供更好的职业发展平台,也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的目的和原则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工作,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和有效。
二、评定的对象和条件1.评定的对象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
2.评定的条件包括:(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2)有连续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3)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三、评定的程序和方法1.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环节。
(1)申报:教师提交个人评定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2)初评:由学校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
(3)复评: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包括面试和现场教学等环节,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终评:学校提交评审结果和意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教师进行最终的评定和认定。
2.评定的方法包括: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可以通过观察教师的教学实施过程,听取学生和家长的评价,以及学校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评估等方式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学经验可以通过教师的教龄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教材编写和科研项目等进行。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和奖励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公示期过后,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的认定依据,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评定成功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职务和荣誉称号等。
五、评定结果的动态管理评定结果为临时性,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教师应在获得职称后继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以维持和提高职称的持有资格。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对于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下降的教师,将取消其职称,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指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评聘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这
项改革的目的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
造力,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机会和平台。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职称评审标准:制定更科学合理、符合教育教学实际的职称评审标准,突出教师的
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科研水平。
评审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教师的实际情况和专业发
展需求,避免过于简单化或者过于苛刻。
2. 职称评审程序:简化职称评审的程序和材料准备,减少冗长繁琐的材料审查环节,
加强对评审面试环节的权威性和专业性,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职称评审体系:建立健全不同职称的评审体系,使教师的职称评审能够更好地与教
师的职业发展和专业发展相契合。
评审体系应设置多个职称级别,包括初级教师、高
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为教师提供不同的晋升通道和发展机会。
4. 职称评审奖励措施: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奖励机制,为获得职称的教师提供相应的
薪资待遇、培训机会、学术交流平台等,激励教师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推进需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教师本身的共同
努力。
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学校
应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教师本身也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
只有共同努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才能真正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为中小学教师
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职称等级设定中学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一般设定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五个等级。
其中,三级和二级为初级职称,一级和高级为中级职称,正高级为高级职称。
二、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价主要基于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课堂管理能力和学生评价等;科研成果主要评价教师的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等;社会服务则主要评估教师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师德师风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的考核。
三、职称评审程序职称评审一般遵循以下程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初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职称晋升条件教师晋升职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上一职称后的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表现等。
此外,教师还需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晋升考试或答辩,通过后方可晋升。
五、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教师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
随着职称的晋升,教师的工资和津贴也会相应提高。
同时,职称晋升还意味着教师职业地位的提升和职业发展的空间扩大。
六、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职称与教师的职务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
如高级教师一般可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或年级组长等职务;正高级教师则可担任学校校长、副校长或教研室主任等重要职务。
七、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职称与教师的岗位等级也呈现一定的对应关系。
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通常可担任高级职称岗位,如高级教师岗位和正高级教师岗位;一级和二级教师则主要担任中级职称岗位,如一级教师岗位和二级教师岗位。
这种对应关系有助于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职业发展路径。
总结: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保障教师职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职称等级设定、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审程序、职称晋升条件、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以及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等方面的内容,可以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路径和保障,同时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现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方案旨在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体现岗位实绩导向,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评价,强化教师的教育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流程,推动职称评聘工作向科学化、公正化发展。
2. 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课堂教学质量、科研教研成果和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对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给予更大的激励和评价。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的教育责任、职业道德、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机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二、具体措施1. 完善评审制度,制定职称评审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职称评审及职称晋升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和荣誉激励。
4.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5.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特长,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方面积极探索。
三、保障措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教师提供评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建设。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最新消息
最近,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悉,教育部已经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和政策措施。
根据新制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将不再只是简单地依据教龄和学历来评定,而是将更加注重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此外,新制度还将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公平、公正的评审机制,确保教师的职称评定更具有合理性和公信力。
这一消息对广大中小学教师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意味着他们将有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水平,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激励。
同时,这也将有助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总的来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最新消息为教育界带来了一股新的改革风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改革将会给整个教育系统带来积极的影响,推动我国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职称制度,优化职称结构,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改革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参与,强化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2. 坚持质量导向。
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坚持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
4. 坚持动态调整。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职称设置和评价标准。
二、改革内容(一)职称等级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设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具体如下:1. 初级:员级、助理级2. 中级:一级、二级3. 高级:高级、正高级(二)职称评价标准1. 员级、助理级:注重教育教学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
2. 一级、二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
3. 高级、正高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贡献。
(三)职称评价方式1. 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2.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3. 上级评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职称等级。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策宣传。
小学学校职称评审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职称评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小学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包括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三级教师的评审。
第三条小学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业绩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二、评审条件第四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依据教师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继续教育、民主测评等方面进行。
第五条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在小学教育岗位工作满十年,其中在农村小学工作满五年;(四)获得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后,连续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六)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和任务。
第六条申报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在小学教育岗位工作满五年,其中在农村小学工作满三年;(四)获得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后,连续担任小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中取得明显成绩;(六)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和任务。
第七条申报小学二级教师职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三)在小学教育岗位工作满两年,其中在农村小学工作满一年;(四)基本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和技能,教育教学工作表现良好;(五)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和任务。
第八条申报小学三级教师职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三)在小学教育岗位工作满一年;(四)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方法和技能,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随着中国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也开始逐步进行改革。
职称制度是评价一名教师职业水平的重要指标,对教师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能够对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就能更好地评价教师的业绩,对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1. 背景中小学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改革的重中之重,教师是教育改革的中坚力量。
因此,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在培育优秀教师的同时,建立一个完善的职称评定制度也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入实施的阶段。
2.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现状中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包括初中、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目前主要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别包括副高、正高两个职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相对于其他行业的职称制度来说,制度比较灵活,随着时间的发展,职称评定标准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提高。
但是,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职称评定标准不够科学、准确;职称晋升难度较大,有一些优秀的教师晋升不及格,有一些不太合格的教师却能顺利通过。
3. 改革方向在新的发展阶段,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也应扩展至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职称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
评定标准应逐步完善,考虑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既有传统的基础,更应有创新的特色。
要根据现行的教育政策、教学改革的方向、学生的培养目标等不同因素来制定。
(2)调整职称评定等级,降低职称晋升难度。
当前的职称制度过于草根化,狭义地认为等级越高越好,等级越高就越有权利。
应该实行“精英化”职称评定制度,即不是等级越高越好,而是与专业领域、教师工作实际情况相结合才是最适合的。
(3)加强监管和考核,避免评审过程中出现不公平、不透明的情况,保障教师的权益。
开展网络化监管,及时解决教师职称评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4)扩大公示查询范围,促进教师职称评定活动的公开、透明,及时了解其他教师的职称评定状态。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政策引导1.出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安排。
2.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研究力度,明确各级职称评审标准和要求。
3.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的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评审体系。
4.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
二、优化职称评价体系1.在教师职称评审中,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和师德师风。
2.考虑开展教师业绩评价,将教师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纳入评价体系。
3.引入同行评议和第三方评审,提高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推动建立职称评审结果和岗位聘任的对接机制,落实职称评审与晋升、薪酬待遇的关联性。
三、加强师德建设1.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训,落实教师的师德考核要求。
2.建立中小学教师诚信档案,记录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和违规违纪行为,作为评职称的重要参考。
3.推行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要求,倡导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
四、加大培训力度1.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2.强化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培训,鼓励教师进行科研探索和教改实践。
3.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拓宽教师的视野和学术思路。
4.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指导,为教师的职业晋升提供支持和指导。
五、建立激励机制1.对取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鼓励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重大项目研究和教研课题的支持和资助。
3.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薪酬待遇的关联机制,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实际价值。
4.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公开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评审范围及对象二、评定评审条件1.岗位要求:符合岗位要求,并在该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如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等。
3.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中小学高级教师、校级骨干教师等。
4.教学成果要求:在教学工作中有明显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过程控制能力、学生成绩提升等。
5.科研成果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材编写等。
三、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评审人员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评审小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包括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资深教师等,负责评审和审核申请材料。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5.申诉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再评审。
6.最终评定:经过评审小组再次评审和申诉处理后,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发放职称证书。
四、评定评审标准五、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重要内容。
评定合格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包括工资增长、职务晋升和培训机会等。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职工可以行使申诉权利,通过申诉处理程序进行再评审。
六、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为了保证评定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应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对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和指导,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评审程序和标准,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成长发展。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直是教育领域关注的焦点之一。
职称制度的完善不仅关乎教师的职业发展,也影响着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在当前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思考也变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我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更加科学合理。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和程序比较复杂,也存在一些不尽合理的地方。
有必要对职称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
职称评审应该注重教师的实际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成果,不应只看重教师的学历和资历,更要注重教学实际效果的反映。
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更加关注教师个体特长和创新能力。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普遍存在着“不重视教师特长和创新能力”的现象。
教师的特长和创新能力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断进步的驱动力。
应该注重发挥教师的个体特长和创新能力,让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施展自己的能力,不断探索和实践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更加重视教师的终身学习和发展。
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有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
职称制度应该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各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不断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激发教师的学习动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蓬勃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应该更加注重对优秀教师的激励和保障。
优秀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有必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程度的激励和保障。
职称制度应该为优秀教师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让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也应该加强对优秀教师的职业保障和待遇保障,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发展平台。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评价和晋升的一种制度。
职称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的背景、制度内容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面对不断变化的教育形势和日益提高的教育质量要求,教师群体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
职称制度的建立可以为教师提供一个明确的评价和晋升体系,促使教师不断学习和提高,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主要包括分级评价和职务晋升两个方面。
首先,分级评价。
根据教师的教育背景、工作年限、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教师职称。
评价等级主要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三个等级。
其次,职务晋升。
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等职务等进行晋升。
不同职称对应着教师的不同级别和职能,可以为教师提供一个晋升的目标和动力。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教师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职称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教师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努力实现职称晋升的目标,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其次,职称制度可以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教师通过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过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进而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再次,职称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和机会。
教师通过职称晋升可以获得更高的荣誉和职务,提高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对教师进行评价和晋升的一种制度。
它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评价和晋升体系,促使教师持续学习和提高,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职称制度的建立对教师个人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职称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公正、透明,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主要容
《意见》的附件提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为: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 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 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 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 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二、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极大地妨碍了“教育合力”的形成,降低了教育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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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
基本条件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坚持聘用制度和按劳取酬制度相配套,特别要体现多得就要多劳,不能只按职称发工资,职称高的反倒工 作量少,很不公平;职称工资差距不能太大。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行业规范
目录
01 指导意见
02 其它相关
小学职称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小学职称管理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教师职称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小学教育阶段的教师职称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依次为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
第四条小学教师职称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二、职称评审第五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分为资格评审、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三个环节。
第六条资格评审主要评价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职务评审主要评价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岗位聘用则根据教师职称等级和岗位需求进行。
第七条职称评审过程中,应注重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第八条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考试、考核、评审、民主评议等。
三、职称晋升第九条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二)达到相应职称等级的工作年限要求;(三)通过相应的职称评审。
第十条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
第十一条小学教师晋升职称应注重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适当考虑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四、职称管理第十二条小学教师职称管理应实行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教师职称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管理。
第十三条小学教师职称证书是教师职称的法定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出租、出借或损毁。
第十四条小学教师职称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调整的依据。
第十五条小学教师职称管理工作应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职称管理监督机构,接受教师和社会的监督。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种对中小学教师职业水平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晋升的渠道。
下面将介绍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包括评审的条件和程序。
教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有一定年限的教龄等。
同时,教师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评审程序,包括材料提交、学术论文或教学设计的答辩、教学观摩、考试等环节。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组成,负责对教师的评审工作进行审核和决策。
其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的评估。
教师需要提交个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如教学设计、学术论文、教材编写等,来证明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教师还需要提交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学反馈来证明自己的教学效果。
评审委员会会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再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激励和奖励优秀教师。
评审制度设立了多个级别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可以通过不同的职称来展示自己的成就和专业能力。
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薪资和职务上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得到社会和同事的认可,增强教师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最后,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还与教师培训和发展相结合。
评审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目标和方向,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同时,评审过程也会给教师提供一些反馈和建议,以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效果。
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还会为教师提供培训和支持,以满足他们在评审过程中的需求。
综上所述,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教师评估制度,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评审制度,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绩,同时也为中小学的教育和发展做出贡献。
小学职称管理制度
小学职称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完善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和管理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教育风气,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称的设立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和初级教师。
教师职称的设立应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评定。
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后方可授予相应职称。
三、职称的评审1、评审对象:凡在校教师均可申请职称评审,包括全职和兼职教师。
2、评审条件:申请职称者应符合以下条件:(1)听从校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书;(3)具有5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教学成绩和教研成果;(4)参加过必要的教师培训和专业进修,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评审程序: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提交个人简历、教学业绩材料、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评审委员会将进行初审、专家评审、面试等环节,最终确定职称评审结果。
4、评审时限:评审程序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职称的激励1、职称奖励:获得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奖励。
高级教师可获得一次性奖金,正高级教师可获得特殊补贴,并享受更多的教学资源和晋升机会。
2、职称晋升:教师职称晋升应符合实际情况和学校需要,晋升规则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执行。
五、职称的维护1、职称维持:获得职称的教师需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保持良好师德和职业操守。
定期参加培训和评估,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以确保职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职称考核:每年学校将对所有职称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成绩、师德表现、学校贡献等方面。
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职称资格。
六、职称的撤销1、原则:对于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教学失职情况的职称教师,学校有权利进行职称撤销。
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2、程序:对于被撤销职称的教师,学校将进行复核确认,并通知相关部门,实施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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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坚持聘用制度和按劳取酬制度相配套,特别要体现多得就要多劳,不能只按职称发工资,职称高的反倒工作量少,很不公平;职称工资差距不能太大。
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要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要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
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与艺术,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2.国家制定各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见附件)。
各试点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
对于少数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制定相应的破格评审条件。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的评价标准要体现中学、小学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有所区别,并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各试点省可根据本地教育发展水平,在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三)创新评价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要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
各试点省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中的成功经验,继续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要在水平评价中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岗位聘用是职称评审结果的主要体现。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职称评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实际需要。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审,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聘用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到相应教师岗位,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兑现受聘教师的工资待遇,防止在有评审通过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
3.坚持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
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要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教师的监督作用,确保评聘程序公正规范,评聘过程公开透明。
评聘工作应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
中小学教师竞聘相应岗位,要按照不低于国家和当地制定的评价标准条件,按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报。
考核推荐。
学校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要结合其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根据核准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择优推荐拟聘人选参加评审。
专家评审。
由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评价标准和办法,对学校推荐的拟聘人选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学校聘用。
中小学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5.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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