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刘维) 2011-03-22
紫光古汉: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4-15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我们作为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职,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董事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会议,我们都亲自或委托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所任职的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在公司运营中的作用。
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对须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都提供了充分的资料;定期与我们通报公司经营情况和进展,使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同样的知情权。
我们也非常重视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和举办的沟通活动,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中,我们就如下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一)在2010 年4 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会计估计的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
(二)在2010 年4 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紫光古汉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职湘审字[2010]200-1号)提到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根据《关于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2010年5月30日之前解决资金占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_0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了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1 年4 月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201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周期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2011 年8 月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11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会议的机会以及日常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和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09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0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将2009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分别为曾之杰先生、黄蓉芳女士和王伯俭先生。
二、出席会议情况200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董事会(包括现场会议及传签会议)、3次股东大会。
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曾之杰先生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
曾之杰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黄蓉芳女士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200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2次。
黄蓉芳女士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王伯俭先生2009年度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参加表决5次;2009年度出席股东大会2次。
王伯俭先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09年度,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聘任审计机构、非公开发行项目、股权收购等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并发表了共计37次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现就主要的一些事项,具体说明如下:1、2009年1月19日,关于收购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我们在查阅有关规定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ST大路B: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维) 2011-04-27
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承德大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履职、注意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民利益努力工作。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一、参加会议和投票情况:201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出席。
在审议董事会议案时,均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且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独立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精神,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执行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2、关于对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关情况的说明201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经北京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关于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有关情况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但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和保留意见所涉及的问题,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
浪潮信息: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3-02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我们作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0年度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方面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我们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 在有关会议召开前,我们都认真仔细审阅公司有关会议资料,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各类信息,主动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加董事会会议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努力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贡献我们的力量。
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1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0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2010年4月14日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汉得信息: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8-09
Jin Mao PRC Lawyers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13F, Hong Kong New World Tower, No. 300 Huaihai Zhong Rd, Shanghai, 200021, P.R.C.中国上海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13层邮编:200021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科苑路151号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李志强律师、宋正奇律师、任真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等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22日在巨潮咨询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1年8月4日在巨潮咨询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红 宝 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贾叙东) 20讲解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2010年6月,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0年度,本人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规范运作知识,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董事会进行了换届,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此后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情况: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本人按时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0年6月26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阅芮益民先生、陶梅娟女士、刘祖厚先生、韦华先生、陈三定先生和姚志洪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钱进) 2011-01-28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A、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B、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1、2010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2009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2010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2010年7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201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201120112011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述职报告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各位董事::本人于2011年1月15日起担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在201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1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1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 次董事会。
姓名应参加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潘敏 11 11 0 0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同意赞成。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1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1、2011年1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1年3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购买长春中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1年3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对外出让淄博昂展地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关于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境外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关于向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转让实达资讯25%股权的议案》、《关于核销不良资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1年6月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提名汪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1年6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为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名钟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1年8月1日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提名马骥成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注销长春昂展置地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鄂武商A: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1-03-2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10年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现将2010年度工作述职如下:一、2010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2010年度,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
对于重大事项,我们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从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加以审阅,发表意见,并能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1)2010年2月3日,我们对公司第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2009年度,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占用公司资金。
其他关联方2009年当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790,018.76元,当年归还569,389.24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关联方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6,396,000.36元,其中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229,363.52元,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3,166,636.84元。
非经营性占用主要系2006年3月底前,公司参股的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维修武汉广场大厦期间,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资金,该资金已于06年全额计提坏帐。
(2)2010年8月24日,我们对照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10半年度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能够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公司未发生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为任何个人和单位提供担保,能有效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台基股份: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岳辉) 2011-03-2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10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0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本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五次董事会(包括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至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即2009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本年度,本人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2010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关于聘任康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阅康进先生简历等材料,认为康进先生不存在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康进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要求。
其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卫 士 通: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杨丹) 2011-04-12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即2009年度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1、201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2010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 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2010年3月27日,本人发表了《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0年8月19日,发表了《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年12月1日,发表了《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2010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如下:1、本人参加了2010年度内董事会的5次会议,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2010年内该委员会各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2010年内该委员会的各次会议。
2、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0 年9 月17 日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亲自出席了公司2011 年度召开的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2 次,通讯表决方式5 次)。
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兑现方案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汉得信息: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1-04-22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公告编号:2011-017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范建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良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良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适用□不适用单位:元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业务回顾和展望§4 重要事项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适用√不适用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凯撒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1-02-28
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忠实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2010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1)2010年度公司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
(2)2010年度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2次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我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0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3、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三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二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0年7月11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对凯撒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作部分调整的议案》、《关于用募集资金在广州购置旗舰体验店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资金缺口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29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在济南市购置旗舰体验店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资金缺口的议案》及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3、2010年8月31日,本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在南京市购置旗舰体验店及使用超募资金支付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在贵阳市购置旗舰体验店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汉缆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陈昆) 2011-04-1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0年能够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2010年度的工作中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法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0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如下:2011年度,本人对出席公司董事会所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成。
注:本人于2010年12月27日开始任职,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一)公司于2010年12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经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张创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林军、徐洪威、任德鹏、张思华、胡新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曲庶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正庄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特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了解上述高管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上述高管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成飞集成: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刘锡良) 2011-04-2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刘锡良)各位股东及代表: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本人从2010年5月开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1、2010年6月2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0年7月5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暨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0年8月10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0年9月10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与成飞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0年11月1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亚威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徐王全) 2011-03-1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我们作为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重大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2010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均按时出席。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们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们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该公司2009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特发表以下意见: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汉钟精机: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凤菊) 2011-03-26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凤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本人作为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在2010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及其进展情况及时关注,切实为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未有缺席情况。
201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席,并在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2010年度,本人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2010年3月2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发表的独立意见》。
2、2010年8月23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汉得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11年3月) 2011-03-22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促进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1、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2、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3、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4、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5、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场审计时间不得晚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十五个工作日。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年审机构就公司年报审计应切实加强沟通,并形成有关工作底稿支持的书面沟通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均应在会议记录中签字。
第七条公司指定财务部为公司年报沟通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其他信息,积极参与三方沟通工作。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为审计委员会做出决策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公司财务报告、生产经营报告、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年审机构工作底稿等;对于有关重大问题,独立董事可进行实地考察。
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列席有关会议。
沟通过程中,如独立董事或年报审计人员提出需管理层回避的,管理层人员应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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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
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0年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未召开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0年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发展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以来对201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表达了相关意见。
2、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0年度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1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
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维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