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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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以科技促发展,以管理创效益;遵纪守法,顾客至上;加强过程管理,减少污染,创建绿色工程;安全第一,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公司管理方针和“科学管理,创优质工程;持续改进,促企业发展”的质量方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处理、追究。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报告、调查与处理第三条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按国家、建设部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判定。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条质量问题的调查、核实和处理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分析原因,技术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审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对有争议或鉴定技术难度较大的质量问题可委托有资质的摊检测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处理结果报省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法人是企业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单位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公司,不得隐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处理解决。

第八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九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公司应立即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

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公司主管部门,下属职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质量事故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往往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对质量事故责任的追究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此,制定一套完善的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和监督质量事故的相关主体。

第三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当依法公正、严肃、及时进行,确保责任人按照法律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四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监管的原则,做到追究责任与事故防范相结合。

第二章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第五条审慎原则: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应当基于客观事实和权益平衡原则,慎重对待证据,确保追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追溯原则: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从事故发生时开始计算,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一罚到底原则:对质量事故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坚决杜绝逃避责任、逍遥法外的行为。

第八条泄露严重原则:质量事故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保护,防止泄露给非法竞争对手,但不得影响事故责任的追究和公众利益的保护。

第三章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第九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企业、质量监督机构、监察机关、执法机关、审判机关等。

第十条企业是质量事故责任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质量事故负有全面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质量监督机构、监察机关、执法机关等是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监察、检查和执法机构,有权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追究责任。

第四章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十一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包括:接报、立案、调查、认定、处理、通报等环节。

第十二条接报环节: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相关机构应立即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调查。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

建筑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问题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立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责任主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与主体。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应当对工程质量负有第一责任。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编制质量方案,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施工方、设计方等各参与主体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在编制设计方案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设计单位要对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主体,承担着工程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

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以上责任主体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保障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一套制度。

第三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国内公共工程和民用工程。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责任追究原则是综合考虑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管理岗位、工作表现等因素,确认责任程度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是承担工程质量问题追究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及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三)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并对整个工程周期进行监督和指导;(四)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定期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五)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工程质量规范和控制计划,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对工程施工方提供的质量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三)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四)对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建议追究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是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三)指导和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四)对工程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设计单位是工程设计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质量;(二)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设计要求;(三)对设计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四)发现设计中的质量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 背景在企业日常经营中,质量安全事故可能会发生,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质量安全,维护企业形象,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2. 事故报告2.1 事故定义:本制度所指的事故是指对产品质量、员工生命安全或企业财产造成实质性损害的事件。

2.2 事故报告要求:在发生事故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填写事故报告表。

3. 事故调查3.1 调查组成:由安全管理部门指派专业的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3.2 调查过程:调查小组应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进行现场勘察和目击证人的询问,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3.3 调查报告:调查小组应撰写详细的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4. 处理措施4.1 及时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例如停产整顿、责令整改等。

4.2 处理记录:对于每起事故的处理措施,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方通报和落实。

5. 责任追究5.1 责任界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涉及的责任人进行责任界定,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5.2 处理措施:对涉事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以确保责任的明确和严肃性。

6. 监督与改进6.1 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的监督。

6.2 改进措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总结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以上为《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加强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企业质量和安全。

根据本制度的要求,企业应确保员工理解并按照制度执行,以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权益的根本利益。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减少损失,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3.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的事件,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影响。

二、事故分类与报告1.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2.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3. 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三、事故调查与分析1. 成立事故调查组,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2. 调查组应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物证等,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周内完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

四、事故处理与整改1.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2. 责任单位应按照处理方案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扩大。

3. 整改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责任追究与赔偿1.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大小,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2. 对于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责任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熟悉并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质量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停工通知单等,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员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通知质量员。

对有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员有权立即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意见不一致时质量员应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反映。

由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给项目部的整改通知,施工员应按时整改,由质量员复查整改结果并反馈。

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公司总工、技术质量科报告,同时应由事故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分管施工员写出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损失的书面报告,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实后,报工程公司总工,工程公司____有关部门评审处置,必要时请监理、设计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二)质量奖罚措施a、质量奖励1、在工程公司月度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项目部,项目部可按月评比制度给予有关人员予以奖励。

2、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质量合格率____%的奖励施工队伍1000-____元。

3、认真进行技术交底,____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工程合格率____%时,奖励施工员500-____元。

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图纸____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认____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当月工程质量受到监理业主表扬,奖质量员300-____元。

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____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全省石油系统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商品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而制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一、背景介绍建筑行业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安全的重要行业,而施工质量是评判一个建筑项目成败的重要指标。

为了保障施工质量,维护公众利益,建立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责任追究程序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制度目的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质量问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三、适用范围建筑企业施工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外资企业等。

无论规模大小、形式多样的建筑企业都应该遵守该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责任主体1. 建筑企业全体员工:建筑企业的所有员工都应该对所从事的工作负有一定的责任,包括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管理层等。

2. 工程责任人:工程责任人负有对所负责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最终责任,他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 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是建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纽带,他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工程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和整改要求。

五、责任追究程序1. 发现问题:建筑企业内部、业主或者监理单位发现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后,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责任人。

2. 调查核实:建筑企业应组织专业的人员进行问题调查和核实,明确问题产生的原因、责任主体及可能存在的后果。

3. 整改措施:建筑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4. 追究责任:对于问题较严重的情况,建筑企业可以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或纪律处分。

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索赔或追责。

5. 效果评估:建筑企业应定期对责任追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制度和措施。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引言近年来,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对工程质量的责任追究也越发重视起来。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并提出实施的具体措施。

二、工程质量责任的原则1. 全程责任原则工程质量责任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无论是规划设计、施工施工、监督管理还是使用维护,都应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2. 特殊责任原则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如高风险、高技术含量或重要的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该承担更高的责任。

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倒查责任原则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责任主体不能仅以承包商或项目经理为对象,而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追究责任。

这有助于找出事故真正的原因,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

三、实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措施1.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责任分工和追究程序。

包括责任主体的界定、责任层级的划分、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具体的责任追究措施等。

2. 加强事前预防措施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对于高风险的工程项目,要求责任主体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3.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对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加强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同时,加强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

5. 加大惩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还要加大经济赔偿力度,通过民事诉讼追究责任主体的经济赔偿责任。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6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

3.7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程管理部门,下属职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实现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为工程公司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问题整改与事故处理办法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质量员发现质量隐患或通病,首先可口头通知施工员整改。

经二次口头提出而未得到及时认真整改时,质量员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推进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方式,有利于形成压力机制,促使责任人主动履行职责,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制度的落实与改进三个方面,探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

一、制度的必要性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对保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能够明确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制度规定了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使责任人清楚自己在质量事故中的位置和责任,有利于形成责任链条。

其次,制度能够建立起激励和惩罚机制,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对于履职尽责的责任人,制度给予表扬和奖励,形成正向激励;对于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形成惩罚制度。

这种激励和惩罚机制能够促使责任人主动履行职责,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最后,制度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责任,明确了消费者的诉讼权利和救济途径。

当质量事故发生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赔偿和补偿。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第四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集团公司文件等。

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事故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____〕____号”执行,公司各有关领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内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集团公司的岗位职责执行外,质量责任: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

2引用标准gb/t50430—__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3.1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元(含____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至____万元之间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1)死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不满____万元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是指对于发生在生产、制造、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质量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一种制度安排。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主体确定:对于质量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相关部门以及个人。

企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应当承担监管责任,而个人在事故中的失职、玩忽职守或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责任界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需要确定责任人的具体失职行为和责任范围。

根据追究对象的不同,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故意犯罪行为或严重过失行为,行政责任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监管部门等,民事责任则是指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程序: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由相关部门或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听证,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判决结果来决定责任人的处罚或赔偿措施。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____者要及时____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____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强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防范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进行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等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督导、检查和追究相关责任。

二、责任主体1. 公司领导应当对公司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2. 工程部门及项目经理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工作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个相关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等过程中的人员,包括职工、技术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追究责任的途径1. 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发生后,公司领导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织,进行调查和处理相关责任。

2. 对于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的项目,公司领导有权采取暂停施工、停工整顿等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 对于负有重大责任的相关责任主体,公司领导有权采取警告、撤换工作岗位、降职甚至开除等措施,确保责任得到有效追究。

4. 对于涉嫌犯罪的责任主体,公司领导有权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司法追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尊严。

四、具体措施1. 加强各类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范围和权利义务,确保责任得到清晰界定。

2. 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效履行自己的职责。

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防止问题扩大化和危害社会稳定。

4. 加强对工程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避免设施故障导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根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事故报告、应急、责任追究、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2.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4.已经采取的措施;5.其它情况。

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分析,编制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____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____抢险救援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维护、使用、改建等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材料、监理、管理等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工程设施的结构、功能发生破坏或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引发的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不仅对工程项目本身造成重大影响,还可能带来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对于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意义1. 背景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工程数量与质量要求也随之增加。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有必要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2. 意义(1)明确责任:建立责任追查制度,能够明确各方在工程质量事故中的责任,倒逼相关单位或个人加强管理、提高责任意识。

(2)惩戒震慑: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能够起到惩戒和震慑的作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倒逼改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查制度的建立,可以通过倒逼相关单位或个人改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施工质量。

三、制度内容和运行机制1. 责任分析(1)发起方责任:项目发起单位承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

(2)设计方责任: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方案负有责任,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

(3)施工方责任:施工单位负责实施设计方案,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监理方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实施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5)管理方责任: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协调各方利益,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 受害方赔偿(1)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损失。

(2)赔偿标准应当根据造成的损失大小和责任分析情况确定。

3. 责任追查程序(1)事故调查: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

建设工程法工程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法工程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法工程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近年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因此,建设工程法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建设工程法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

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及分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不安全事件。

根据造成的损失程度和后果严重性,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类。

二、建设工程法对事故责任的界定1. 施工单位责任建设工程法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过程、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

2.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担监督检验职责,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施工方案负有责任。

如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如设计单位未尽到合理设计的义务,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将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机关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机关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和核准,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如果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机关未按照规定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或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其他责任主体在工程质量事故中,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各方都可能存在责任。

如施工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将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责任的追究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上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依法接受行政和刑事追究。

1. 行政处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依法会面临一系列的行政处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当事人如未经批准擅自开工、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或者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改正、停工整顿等行政处罚。

《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问题处理及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为认真贯彻质量方针,实现公司质量目标,落实工程主体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力度,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问题(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第三条引用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五、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六、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七、ZYGS/SC01-2011《质量手册》。

第四条术语和缩写一、引用ZJYGS/SC01-2011《质量手册》中的术语。

二、中建一局集团。

三、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各架子队统称为各单位。

四、“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

第六条安全质量管理部是质量问题处理及质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与检查,并负责组织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评审和处理。

并对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提报处理意见,上报质量委员会讨论结案。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物资管理中心、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参与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评审与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评审和处理,并对处理结果实施检查验证。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发生的质量事故,会同安全质量管理部共同调查,提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对各单位经济处罚的收缴。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奖励及行政处分人员按规定承办手续。

第三章过程实施与控制第十二条质量问题分类一、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因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处罚。

2、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施工前向各班组人员进行技术、质量意识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交底盲目施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工人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技术交底、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行“三检制”,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4、对质检员验收不合格,要求整改、返工的项目,造成的材料、人工、机械设备浪费和工期延误,由责任班组人员承担。

5、监理单位与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出质量问题,提出修正、返工要求的,追究质检员责任,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班组人员承担。

6、发生质量事故,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追究项目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相关责任。

企业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企业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企业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公司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根据国家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认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第四条因质量原因对公司造成信用受损、经营受限等后果,或者因质量事故被认定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应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质量事故发生部位的现场负责人或业务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业务分管领导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项目部质量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项目主要负责人视情况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发生质量事故(问题)的子(分)公司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的,原则上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管理人员违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和撤职,发薪酬以上一年度绩效薪酬总额为基数,扣减相应的比例。

第七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追究时,公司执行有关追责文件。

对文件中已经明确进行责任追究的个人,按照追责文件认定的事故等级依据本办法需要追加责任追究的,应追加责任追究;对于文件中要求公司进行责任追究的个人,按照追责文件认定的等级依据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认定的责任人依据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因质量原因对公司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罚款、信用受损、经营受限等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制度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经质量事故(问题)调查认定,项目部负有责任的,按以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一)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现场负责人或业务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同时扣减薪酬3000元,业务分管领导扣减薪酬10000元;质量分管领导扣减薪酬8000元;项目主要负责人扣减薪酬10000元;(二)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记大过处分或者降级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80%;(三)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80%,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解除直接责任人的劳动合同;(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问题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给予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撤职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100%,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解除直接责任人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经质量事故调查认定,公司负有责任的,按以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一)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减薪酬2000元,业务分管领导5000元;质量分管领导扣减薪酬4000元,主要领导扣减薪酬5000元;(二)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40%;(三)发生较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60%;(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80%,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系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五)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给予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有关负责人撤职处分,并扣减绩效薪酬100%,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系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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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 目的、范围
为了对不合格品和质量事故进行追究,为今后提高质量制定本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整个过程。

2 相关文件
GB/T50430-2007标准;
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
3 术语和定义
参照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术语解释。

4 职责
4.1质检部负责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管理。

4.2各部门负责配合。

4.3总经理负责批准。

5 内容
5.1质检部负责对发现质量事故责任部门进行有效的追究。

5.2质检部对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报告流程作出规定,按照要求分别报告工程建设有关方。

质检部对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定相应的追究措施,经批准后实施,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
检查验收。

5.3质检部保存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验收,质量质量问题责任追究记录。

5.4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5.5质量事故报告:
5.5.1质量事故发生后,质量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质量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

5.5.2项目部应在质量问题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质量事故单》)上报公司质检部。

5.5.3 质量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质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质检部。

5.6质量事故现场处置:
5.6.1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质量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质量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5.6.2质量事故发生后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
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5.6.3保护好质量事故现场。

5.7质量事故调查:
质量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8质量事故责任:
5.8.1质量事故责任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质量问题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质量问题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8.2在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质量问题责任项目部应根据质量问题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质量问题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质检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

质量问题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质检部负责实施验证。

5.8.3对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质量问题调查报告中对质量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4对质量问题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综合
保险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8.5质量问题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质量问题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质量问题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

5.8.6每起质量事故责任结案后,公司质安全部门应负责将质量问题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5.9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或法规为准。

6、质量记录
《质量事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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