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对外私接工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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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公司公司员工对外私接工程的处罚条例

家装公司公司员工对外私接工程的处罚条例

公司员工对外私接工程的处罚条例一、以下行为的施工工程按私接工程定性处罚:1、未将该工程产值计入上报总公司汇总产值的工程;2、业主未将款额(材料款或人工费)缴交公司财务,而由公司人员安排施工人员(含非公司员工)或公司员工私自去完成施工,费用由业主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工程;3、未在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又未经审批同意并备案去施工的工程。

二、特殊客户(关系户、本公司员工或亲属等)的帮忙工程,符合公司审批备案要求的工程可不按私接工程处罚。

具体条件为:未在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而公司员工又需要去施工或管理的工程,去施工或管理人员应用书面形式按以下要求申报审批(未按以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审批备案,而用口头、手机短信、QQ等形式报备的工程,均按未申报备案处理):1、工班长一级报请相关总监和工程部经理审批同意,复印批文交申报人,原件由工程部直接备案;2、施工员一级报请工程部经理和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复印批文交申报人,原件在一个月内送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3、其他人员报请本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复印批文交申报人,原件在三天内送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注:施工员和其它人员报请审批工程应列明所需工种,已在审批范围内的工种,工班长无需再次申报,未列入的工种工班长需按要求申报(工班为避免受罚,在进场施工时可查验复印批文或向工程管理中心核实)。

三、私接工程员工的经济处罚,按不同性质分别进行处罚,具体方法和标准如下:1、工班长去施工本工种项目,按统筹工资的2倍处罚(水电工、泥工统筹工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30元计算,木工统筹工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60元计算,油漆工统筹工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40元计算);2、施工员去管理该项目,按统筹工资的2倍处罚(统筹工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0元计算);3、施工员、设计师及其它人员去承接该项目,按统筹利益的2倍处罚(统筹利益按建筑面积每平方300元计算)。

四、对私接单人员除实行经济处罚外一律按辞退、开除处理,列入(公司)其个人档案永不录用。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增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公司领导人员清廉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例,联合中国石油化工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实质,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包含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许其余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违犯法律、法例和公司规章制度,应该肩负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赐予办理。

法律、法例以及上司机关对员工处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有关员工处罚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赐予员工处罚,应该坚持公正、公正、教育与惩办相联合的原则。

赐予员工处罚,应该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肩负的责任相适应。

赐予员工处罚,应该事实清楚、凭据确实、定性正确、办理适合、手续齐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合用第五条处罚的种类及时期:(一)警示, 6 个月;(二)记过, 12 个月;(三)记大过, 18 个月;(四)降级, 24 个月;(五)革职, 24 个月;(六)留用观察,12 个月或许 24 个月;(七)排除劳动合同。

降级,应该降低一个级别薪资。

革职,应该撤除其现任全部职务,并在撤除职务的同时降低薪资。

革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立职务,一般不得确立为领导职务。

第六条员工遇到革职及以下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扣减薪酬;波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改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员工遇到留用观察处罚的,其所担当的行政职务自然撤除,停止执行原薪酬待遇,安排暂时性工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发放适合的劳动酬劳。

留用观察时期,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期满后从头确立工作岗位和薪酬等级;又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排除劳动合同。

私单行为的处罚规定-

私单行为的处罚规定-

XX装饰公司制度【2011】第(1X)号签发人:关于私单行为的处罚规定根据市场不规范和个别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不重视的现象,特制定本公司相关私单违规等行为的管理及处罚规定。

公司人员(包括公司备案的施工人员、助理设计师)利用职务之便,私自联系设计、装修、主材及相关业务的违规操作行为,私拿回扣行为,一律界定为私单行为。

公司明确禁止员工做私单行为,并对私单行为严厉查处。

经查证据确凿,对做私单的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严重的处罚。

工程中心:一、私单行为如下:1、非我公司施工现场有我公司施工标志的。

印有公司名称的工具箱、标志牌、工作服等一系列公司统一配发的物品;2、非我公司施工现场有我公司的施工材料;3、非我公司施工现场有我公司的设计图纸、参考报价等;4、所施工的私单为我公司备案过的客户资源;5、工队和我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私下合作的施工行为;6、对公司有一定负面影响和有损公司形象的私下施工行为;7、工长已离职的相关施工人员只要以公司名义和有公司相关标识存在的施工工地,即视为原备案工长的私单。

8、现场负责人或施工人员的私单行为即认定为其工长的私单行为。

9、工程中非正常因素的增减项或增减项未上报。

10、私做客户的水电路等。

11、为客户介绍其它非公司主材产品并拿回扣。

二、私单的处罚规定:1、对所有工程人员的家装私单行为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处以8000-50000元的现金罚款。

对认错态度不端正的人员予以开除,并冻结、没收其所有款项,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所有工程人员的主材私单行为处以3000——30000元的罚款。

设计中心:一、私单行为如下:1、非我公司施工现场有公司设计师的设计图纸出现;2、设计师私下为其他公司或其他施工队出图并收取相关费用;3、我公司备案过的客户,设计师私自为其提供图纸或提供施工队伍;4、我公司备案过的客户不认可公司的报价或其它方面原因,设计师为其提供图纸或提供施工队伍;5、公司代理或合作主材产品的私拿回扣。

《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

《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

《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五篇]》第一篇: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关于公布《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酒店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规范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工作失职失责行为责任的追究,根据酒店员工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失职失责行为,是指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酒店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责而造成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对工作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二)公平公开,客观公正。

5、向外界泄露酒店销售信息、价格信息、客户资料等机密。

6、不按规定保管或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各种违禁品。

7、制造谣言恶意中伤酒店及宾客和员工,情节严重。

8、利用工作之便开黑帐,侵害客人利益和酒店利益。

9、因自身原因遗失酒店物品,使酒店遭受损失、造成严重后果。

10、利用工作之便干私活、拿回扣。

11、拉帮结伙,搞小团体,排挤他人或不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12、其它严重失职失责行为。

第三章责任确定与处罚标准第六条酒店督导层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责所承担的行为与责任共分为:个人行为和集体行为,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共同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直接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岗位职责导致不良后果发生。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不良后果。

3、违反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导致失职失责行为。

(二)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在行使审核、批准、检查、监管等指导职责时,应当发现、纠正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的工作失误或行为过错,而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不良后果发生的,负领导责任。

(三)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失职失责行为的,共同承担失责责任。

第七条处罚标准。

境外工程员工行为守则

境外工程员工行为守则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境外员工行为守则审批人:审核人:编制人:版本: A/01 日期: 2020年7月05日一、目的为了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个人涉外人身安全,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涉外形象,特制定《员工行为守则》。

二、范围本文件适用于xx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xx项目部所有人员。

三、涉外安全1.禁止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大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对擅自外出者一经发现,第一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停工学习一周(期间工资、奖金、外补取消);第三次遣返回国,遣返回国费用由本人承担。

2.员工外出应持公务审批单,否则按私自外出处理。

返回驻地应及时报告公务审批人,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200元。

3.员工因公外出期间,由项目安保申请人负责管理,遇事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领导汇报。

4.员工因公外出期间,不得擅变更目的地及外联业务事项,如购物、旅游、擅自离队,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500元。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应自觉维护国家形象,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风俗、信仰,不得进行与外联事项无关的一切活动,不滋事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当发生治安及其它侵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察机构报警,同时向部门负责人、安全部报告并开展自保和互救,因自身原因造成涉外事件者,责任自负。

四、生活安全1.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2.宿舍、建筑物内禁止吸烟,包括宿舍、走廊、洗漱间、厕所等区域。

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100元。

宿舍内发现烟头而无责任人时,处罚本宿舍全体人员人民币50元/人次。

3.宿舍内禁止私接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电暖气等,宿舍无人留守时应关闭灯具、用电设备,防止发生火灾,违反规定者处罚人民币200元。

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当地警察局处理。

4.宿舍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凡在宿舍内接待外来人员者,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人民币200元。

5.对擅自挪用、破坏生活及办公区内公共设施、消防设施的,一经发现,处罚责任人人民币200元并赔偿损坏物品。

红线管理规定

红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倡导市场导向的经营和互信导向的管理,并要求员工能够真正认同并自觉践行。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工作,营造一个纯净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管理中心、技术研究院、各部处、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明确禁止的红线行为集中体现在弄虚作假、损公肥私、索贿受贿、越权违规、失职懈怠、滋事毁序、罔顾安全和泄露机密八个方面。

第四条本规定遵守以下原则:严格守法原则: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

零容忍原则:对于触碰公司红线的员工,公司以零容忍的态度,直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同时,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公司将向责任人追偿损失,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1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各级负责人为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不仅要严格约束自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规定,同时抓好本规定的贯彻实施,负起管理与教育下属的责任,加强督导管理,约束下属行为。

第六条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董事长信箱”小程序的维护和收集处理公司内置意见箱信箱中纸质检举信的工作。

第七条企业管理部门和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对检举信息资料进行核实和调查,听取被检举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全体员工都可对触碰公司红线的人员进行检举投诉,投诉方式可选择向公司内置的意见箱信箱投放投诉信,或者拨打投诉电话。

第三章红线行为规定第九条(一)故意虚报、瞒报各项数据、事实或调查结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2 —1.虚报各种考核类数据,骗取公司奖励。

2.车辆管理人员虚报、夸大车辆故障或事故,与车辆修理厂勾结,虚高相关费用,骗取公司财物。

3.薪资调整核算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或违反公司授权,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财物的行为。

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xxxxx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处罚500元。

第二条凡新招员工、老员工、特殊工种人员调换工种或岗位,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培训未达到要求的责任者。

处罚100元。

第三条特殊工种未取得合格证(含过期、无效证件)上岗操作的责任者。

处罚100元。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未经安监处、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的责任者。

处罚100元。

不按规定送培特种作业人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

处罚300元。

第四条特殊工种有证未持证上岗者。

处罚50元。

第五条承包工程无安全合同(条款),未落实安全责任,擅自组织开工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六条私招乱雇作业人员或乱上要害岗位。

每雇一人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

处罚500元。

第七条井下工、地面工种酒后上班。

处罚100元。

第八条各工种上岗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自救器、人员定位识别卡等。

处罚50元∕人次。

第九条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下井或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场所。

处罚500元/人次。

在井下吸烟者。

处罚1000元。

第十条发放不完好矿灯者,井下拆卸矿灯,无故损坏矿灯的责任者。

处罚50元。

第十一条损坏安全牌匾、安全标志、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十二条检查出来的隐患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或责任者。

处罚500元。

第十三条发现违章行为和隐患不制止、不处理、不报告者。

处罚300元。

第十四条制造隐患或遗留隐患给下一个班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含井下)吵闹、嬉戏不听劝阻者。

处罚100元。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含井下)打架。

处罚500元并赔偿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七条上岗睡觉、做私活,擅离工作岗位。

处罚100元。

第十八条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未进行学习贯彻擅自开工的责任者。

处罚500元。

第十九条不按设计和规定作业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二十条刁难、辱骂、围攻、殴打安全(安监员)执法人员。

工程部接私单处罚

工程部接私单处罚

关于工程部材料用量之限定和对“接私单”的处罚
为了规范工程部管理,同时为了维护永盛昌装饰公司的品牌建设,有效保障工长和公司的利益,公司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长在单个工地使用材料超出正常用材量的10%,公司将处以5000元(视其额度大小)以上的罚款。

二、若工长以个人或永盛昌装饰公司名义在外私自承揽工程,则责任人认可自动放弃在“接私单”工作日中一切薪资待遇,并作旷工处理,同时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处罚,并有权保留在行业中进行通报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凡工程施工中的增加项目,工长私自承揽施工,按“私单”论处。

以上规定及处理办法,即日起生效,请工程部人员自觉遵照执行,坚守各自岗位职责!
抄报:总经理
抄送:设计部
工程部
审核:
永盛昌装饰装饰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工程管理部处罚制度

工程管理部处罚制度

工程管理部处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管理效率而设立。

2. 所有工程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处罚制度的实施应坚持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处罚都有据可依,有法可循。

二、处罚范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行为。

2.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3.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程延误、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行为。

4.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接受贿赂等职业道德失范行为。

三、处罚种类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初次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个人或部门进行相应金额的罚款。

3. 降级或撤职:对于重复违规或严重违规的个人,视情况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理。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后,可解除与当事人的劳动合同。

四、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上报。

2. 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确保处罚决策的准确性。

3. 根据调查结果,由管理层会议讨论决定处罚措施。

4. 执行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违规事实、证据及拟采取的处罚措施,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5. 执行处罚决定,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并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3.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

结语:。

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煤矿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xxxxx安全管理处罚条例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处罚500元。

第二条凡新招员工、老员工、特殊工种人员调换工种或岗位,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培训未达到要求的责任者。

处罚100元。

第三条特殊工种未取得合格证(含过期、无效证件)上岗操作的责任者。

处罚100元。

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未经安监处、人力资源部和用人单位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的责任者。

处罚100元。

不按规定送培特种作业人员的责任单位负责人。

处罚300元。

第四条特殊工种有证未持证上岗者。

处罚50元。

第五条承包工程无安全合同(条款),未落实安全责任,擅自组织开工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六条私招乱雇作业人员或乱上要害岗位。

每雇一人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

处罚500元。

第七条井下工、地面工种酒后上班。

处罚100元。

第八条各工种上岗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包括自救器、人员定位识别卡等。

处罚50元∕人次。

第九条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下井或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场所。

处罚500元/人次。

在井下吸烟者。

处罚1000元。

第十条发放不完好矿灯者,井下拆卸矿灯,无故损坏矿灯的责任者。

处罚50元。

第十一条损坏安全牌匾、安全标志、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十二条检查出来的隐患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或责任者。

处罚500元。

第十三条发现违章行为和隐患不制止、不处理、不报告者。

处罚300元。

第十四条制造隐患或遗留隐患给下一个班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含井下)吵闹、嬉戏不听劝阻者。

处罚100元。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含井下)打架。

处罚500元并赔偿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七条上岗睡觉、做私活,擅离工作岗位。

处罚100元。

第十八条无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或未进行学习贯彻擅自开工的责任者。

处罚500元。

第十九条不按设计和规定作业的责任者。

处罚200元。

第二十条刁难、辱骂、围攻、殴打安全(安监员)执法人员。

私拉乱接电线的处罚案例及依据

私拉乱接电线的处罚案例及依据

私拉乱接电线的处罚案例及依据私拉乱接电线是指未经许可擅自连接电源线或电线,违反了电力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

这种行为不仅会给电网带来安全隐患,还容易引发火灾和触电等事故。

为了维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我国对私拉乱接电线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下面列举了十个私拉乱接电线的处罚案例及依据。

1.案例一:某小区居民擅自在楼道内私拉电线,被发现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案例二:某建筑工地工人私拉电线,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私拉乱接电线,妨碍他人正常用电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3.案例三:某商业街商户私拉电线,被发现后被处以停业整顿15天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市场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私拉乱接电线,妨碍他人正常用电的;…”4.案例四:某单位员工私拉电线,导致电网短路,造成停电,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私拉乱接电线,妨碍他人正常用电的,责令停电、改正,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5.案例五:某个体户私拉电线,未经安全检验,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安全检验,擅自私拉电线的,责令停产整顿,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6.案例六:某村民私拉电线,因电线老化引发火灾,被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故意行为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社会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禁止员工接私活的规章制度

禁止员工接私活的规章制度

禁止员工接私活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能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任何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服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形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受私活,一经发现,将依据本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五条公司将不定期开展员工管理培训,加强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规章制度的遵守意识。

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工资、停职、解雇等。

第七条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员工需对规定进行及时了解。

第八条公司将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禁止员工接私活的原因第九条公司禁止员工接私活的主要原因包括:1. 影响工作效率。

员工在工作时间接私活,必然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进度和工作效率,降低公司的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益。

2. 影响团队协作。

员工接私活会疏离团队,减弱团队的协作精神和团结力量,影响到整个团队的稳定和发展。

3. 影响公司形象。

员工接私活可能导致工作质量不稳定,影响到公司的信誉和形象,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 影响员工自身发展。

员工应该将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公司的工作中,从而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第十条员工接私活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定,也违背了员工对公司的承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公司将对此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第三章禁止员工接私活的具体规定第十一条公司明确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受任何私活,包括但不限于帮忙修理设备、做家装、代购等。

第十二条如果员工确实需要进行个人事务或处理私事,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对于在工作时间接私活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扣发工资、进行警告、停职甚至解雇等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保留对员工接私活的监督权利,可以随时对员工进行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员工遵守公司的规定。

相关方违章违规行为处罚标准

相关方违章违规行为处罚标准

相关方违章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一'相关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工整顿,并给予30000元扣款:(一)违法分包的。

(二)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项目的。

(三)假借、转借资质承包工程项目的。

二'相关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IOOOO元扣款:(一)开工前未办理安全管理备案登记手续的。

(二)未签定项目合同或安全环保协议的。

(三)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无报批手续的。

(四)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建设工程无评审、审批手续的。

(五)总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或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的。

三'相关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5000元扣款:(一)施工单位资质、从业人员信息等材料发生变化,未在10个日工作日内重新报备的。

(二)清理、检修、维护等项目开工前未严格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开工报告、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安全审批手续的。

(三)相关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培训合格或人证不合一的。

四'相关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1000元/项扣款:(一)未按规定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安全绩效报告的。

(二)未按公司作业许可制度办理工作票、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等安全审批手续开工作业的。

(三)危险性较大作业未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的。

(四)监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安全条件、人员资质审查备案的。

(五)监理单位未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对每个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的。

(六)总包单位未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五'相关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500元/项扣款:(一)无相应资质,从事需法定持证作业(包括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

(二)持无效或过期证件,从事从事需法定持证作业的。

(三)高处作业未按要求系好戴安全带的。

(四)每一名相关方新员工未接公司、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就进厂作业的。

(五)未按要求工完场清的。

(六)未对需法定检验检测设备开展定期检验检测设的。

(七)总监理工程师未每周主持召开1次工地例会的。

员工禁止舞弊行为分级一览

员工禁止舞弊行为分级一览

1.12 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
1.13 直接或间接推荐亲属关系参股或任职的供应商,承揽公司业务
1.14
提供虚假信息,或利用管理漏洞,有意掩盖事实真相,擅改、伪造、擅自销毁、隐匿、遗失,毁灭有 关业务资料,为自己或他人不当得利
1.15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谋取私利,导致公司效益受损
4.10
招标期间私下与供应商接触、透露招标信息(含标底、控制价、投标人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 的招投标信息),以帮助供应商中标
4.11 在开标记录表中,录入与投标文件不符的信息,影响招标结果
4.12 用主观判断和倾向代替既定定标规则选择供应商
4.13 以总价定标的招投标,通过调整清单价调增合同金额和结算金额,损害公司利益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按造成损失金额
4.16 未经公司讨论和确认,且未到集团报备,私自决定供应商未定标先进场,损害公司利益
4.17 非垄断行业,免招标未按制度进行比价而导致购买价格显著高于市场价,损害公司利益
4.18 违规为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或办理线下、线上投标工作
4.19 销售过程中对代理、分销、包销等渠道商未履行监管职责或监管不力,给公司造成损失
7 交付及物业管理阶段禁止舞弊行为

集团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篇总则第一章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构建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规范对违规违纪员工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所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可以依照企业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违规违纪员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我所及所属子(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第五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原则:(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二)实事求是,依规处理;(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处理种类、程序和权限第六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种类:(一)组织处理措施:训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免职。

(二)纪律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撤职、开除.对违规违纪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当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两种处理方式可同时进行。

在给予上述处理的同时,对员工违规违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员工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条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一年内不得提职(级);受降职(级)、撤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提职(级);被开除的员工,我所及所属各单位不准聘用;员工在纪律处分期内取消评先授奖资格.第八条处理权限和程序:对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由纪检监察室商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一般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对应给予降职(级)、撤职、开除的,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纪检监察室研究,并经本所办公会议审批后,按法定程序办理。

员工私揽工程自查方案

员工私揽工程自查方案

员工私揽工程自查方案一、前言员工私揽工程指的是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接取业主或者其他单位委托的工程项目。

在中国,员工私揽工程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既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也会损害员工自身的职业信誉和发展前景。

为了防止员工私揽工程的发生,我公司制定了员工私揽工程自查方案,以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提升员工职业素养。

二、自查范围员工私揽工程的范围较广,既包括工程建设领域,也包括设计、监理、勘察等相关行业。

在自查方案中,我们将员工私揽工程的自查范围明确为公司正常提供服务的业务范围之内,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员工私自接取客户委托的工程项目;2. 员工私下接受他人委托的设计、勘察、监理等相关项目;3. 员工利用公司资源和关系私下接取工程项目;4. 员工利用公司业务往来私揽工程项目;5. 员工在利用公司业务往来私揽工程项目时,没有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备、审批等程序。

三、自查内容员工私揽工程的行为是一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因此自查内容应当重点关注员工是否存在私揽工程的行为,以及私揽工程的具体情况。

在自查内容中,我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员工是否私自接取工程项目,项目的名称、委托方、工程范围、预算金额等信息;2. 项目业务往来相关信息:员工利用公司业务往来是否私揽工程项目,往来单位、往来事由、沟通方式等信息;3. 公司资源相关信息:员工是否利用公司资源和关系私揽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及相关人员信息;4. 报备审批相关信息:员工私揽工程项目时是否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报备审批,相关流程是否规范。

四、自查流程员工私揽工程的行为一般不是一时冲动的行为,而是经过一系列的思考和准备才能实施的。

因此,我们在自查流程中设立了多道关卡,以便发现员工私揽工程的行为。

自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自查准备:公司向全体员工发放《员工私揽工程自查通知》,明确自查的目的、范围和要求,要求员工认真对照自查方案进行自查准备;2. 自查实施:员工按照自查方案的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行为进行逐一查核,详细记录自己的行为及相关情况;3. 自查汇总: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员工自查汇总表,对自查结果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4. 自查反馈:公司组织召开员工大会,对自查结果进行公开和解读,宣传公司对员工私揽工程行为的态度和处理原则,要求员工诚实举报自己和他人的私揽工程行为。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公司员工廉洁从业规定为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员工廉洁从业,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廉洁从业行为规范1、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企业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勤业。

2、公司员工不准有将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损公肥私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挪用、私分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司财物。

(二)将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本单位支付、报销。

(三)在企业业务、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扣”、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四)借(租)用公司财物长期不归还,或不按规定缴交费用,或工作调动、离岗、退休时不按规定移交个人使用的公配物品。

(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六)其他侵吞、违规占有企业财物、损公肥私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员工不准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下列行为:(一)利用工作便利或企业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其他不当利益。

1.利用公司的资产资源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

2.本人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与所在企业产生物资采购、租赁等交易。

3.将本人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或与他人合伙开办的经济实体作为非竞争性采购的合作对象,进行经济交易,谋取利益。

4.利用工作便利对客户或其他服务和管理对象吃、拿、卡、要。

5.以减免费用、提供合作项目或录用等好处为交换,要求服务或合作对象为个人谋取利益提供便利。

6.挪用客户委办业务款项不上缴,或应退还不退还。

(二)私自从事或参与联系干系企业经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1.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合伙经营(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相联系干系的各项业务。

2.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联的有偿中介活动。

(三)允许特定关系人在本人职权范围内从事与本人职权影响相关联的以谋利为目的的活动。

1.开办或参与开办(含参股)与公司业务运营有直接联系干系的经营机构。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公司违反本条例的员工实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采用罚款方法,行政处罚分为停止工作(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开除厂籍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

第四条开除厂籍留厂察看时间为一年,留厂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公司所在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章经济处罚第五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处罚20-50元;1.上班迟到,工作时间提前吃饭、买饭、打瞌睡、串岗、听收(录)音机、看电视、打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工作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按规定进行巡检(主要指:生产技术科、材料供应科、安全科);3。

进入工地或安装现场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穿戴劳动护具、不系安全带(项目安装、家装);4.车间生产期间,女工未将长发放入工作帽内或穿戴不整齐的;5。

进出厂门拒绝出示证件、骑自行车不下车推行,出厂不按规定办理出门证,携带物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在厂区自行车乱停乱放、二人共乘,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入厂,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入厂;6.未经管理部门批准,带非本公司人员在宿舍住宿;7.早退、迟到、睡岗者(第一次发现);8.损坏花草树木(首次);9.工作时间打闹、大声喧哗,经提醒后仍不注意改正者;10.拾遗不报的;第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罚款100-200元;1.工作时间擅自从事文体娱乐活动(首次);2.因保管不善造成原始记录、台账以及各种原始凭证丢失或损坏(首次);3。

登高或进入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证)、无人监护、未落实安全措施先作业;4.擅自使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器等(首次);5.机动车强行闯入厂门。

在厂区无证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乱停乱放,违章行驶,擅自进入进行区域;6.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首次违反交通法律相关管理规定的,(如闯红灯、道路逆行、不按规定停车、等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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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客户(关系户、本公司员工或 亲属等)的帮忙工程,符合公司审批备 案要求的工程可不按私接工程处罚。具 体条件为:未在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而 公司员工又需要去施工或管理的工程, 去施工或管理人员应用书面形式按以下 要求申报审批(未按以下要求用书面形 式审批备案,而用口头、手机短信、QQ 等形式报备的工程,均按未申报备案处 理):


1、工班长一级报请相关总监和工程部经理审 批同意,复印批文交申报人,原件由工程部直 接备案; 2、施工员一级报请工程部经理和本公司总经 理审批同意,复印批文交申报人,原件在一个 月内送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3、其他人员报请本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总经理 审批同意,复印批文交申报人,原件在三天内 送交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注:施工员和其它人员报请审批工程应列明所 需工种,已在审批范围内的工种,工班长无需 再次申报,未列入的工种工班长需按要求申报 (工班为避免受罚,在进场施工时可查验复印 批文私接单人员的直属上级领导就营私舞
弊、监管不力之职责,处以私接单人员的
50%罚金,有多级责任领导人时应每级同
等处罚(同级领导有正、副级时,正级处
罚30%,副级处罚20%,工程部总监负责
安排工班者处罚30%,负责检查者处罚 20%)。直属负责管理岗位如下:
1、工班长由各相关总监负责(无总监时由 工程部经理直接负责); 2、施工员由各工程部经理负责; 3、设计师由各公司经理负责; 4、其它员工由所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 5、多级负责管理参照行政管理方法。
医疗和困难家庭联合互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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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设计师利用公司平台和资源,向业主
收取的设计费入私人腰囊,未交公司财务
的设计业务按私接工程论处,参照第三条
第2项标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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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私接单人员除实行经济处罚外一 律按辞退、开除处理,列入(公司)其 个人档案永不录用。 五、为使《公司员工对外私接工程的处 罚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内部 实行岗位负责监督制,由上一级部门领 导负责监督并实施,对不履行监督实施 责任的领导人(以查证通知之日起算, 每级岗位履行监督实施期为七天),上 一级主管领导在对私接单人员处罚时,
八、业务接洽人员利用公司平台和资源,
向业主收取设计定金,未及时上交公司财 务私入腰囊者,不论定金数额大小,每份 处罚5000元。设计定金累计达到3000元, 未及时交纳私入腰囊的按私接工程论处, 给与辞退并处罚金3-5万元。
九、处罚款公司不作为收入,除去奖励费、
查证等费用后,将余额转入总公司设立的
六、为有效杜绝员工对外私接工程,全公 司实行人人监督制,对举报有功人实行奖 励。 1、对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项目工程为私 接工程者,奖励处罚金的50%; 2、对只能提供相关信息,后经查证落实该 项目为私接工程者奖励处罚金的20%;
3、同只项目有多人举报时,奖励第一个举 报的人,如第一举报人只提供信息而第二 举报人提供有效证据时,奖励第二举报人; 4、举报人员可免去其职责的处罚责任。 5、举报方法:手机短信、书面报告、QQ 等多种形式; 6、举报受理人:公司副总以上高层管理人 员;
三、私接工程员工的经济处罚,按不同性 质分别进行处罚,具体方法和标准如 下:
1、工班长去施工本工种项目,按统筹工 资的2倍处罚(水电工、泥工统筹工资按 建筑面积每平方30元计算,木工统筹工 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60元计算,油漆工 统筹工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40元计算);


2、施工员去管理该项目,按统筹工资的 2倍处罚(统筹工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70 元计算); 3、施工员、设计师及其它人员去承接该 项目,按统筹利益的2倍处罚(统筹利益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300元计算)。
7、领奖方法:查证处罚后由举报受理人从财务部 领取奖金,转交举报人; 8、受理举报人应及时将举报人举报项目的查证情 况给予举报人通知,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注:有效证据证明为:工程施工的详细地址、私 接单人员姓名、工程进度及业主等详细资料或照 片。相关信息为:工程施工某小区某幢的大约位 置、私接单人员姓名、工程进度等大致情况。
一、以下行为的施工工程按私接工程定性 处罚:
1、未将该工程产值计入上报总公司汇总 产值的工程; 2、业主未将款额(材料款或人工费)缴 交公司财务,而由公司人员安排施工人 员(含非公司员工)或公司员工私自去 完成施工,费用由业主直接或间接支付 的工程; 3、未在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又未经审批同 意并备案去施工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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