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专题-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因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因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导语:在我国,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定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因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者疾病原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操作流程、经济补偿等方面对因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操作流程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患病情况和治疗需求。
在尊重劳动者意愿的基础上,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
2. 医疗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 提前通知与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 办理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保转移等。
三、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1.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单位治疗期间,无法按时工作的一段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享有工资待遇。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雇主和劳动者可能需要商议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将探讨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医疗期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及其相关解释,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享受工资待遇,但是,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已满,仍无法从事原工作,需要与雇主商议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双方协商解决。
这就是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双方应当在协商解除前仔细权衡利弊,确保解除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并能达到公平、合理的效果。
二、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前准备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前,雇主和劳动者应该充分了解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者应详细了解自己的病情和医疗情况,并持有相关的医疗证明,证明自己确实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
同时,雇主也应了解劳动者的病情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劳动者在未来能否恢复工作能力。
三、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明确以下几个重要问题:1. 协商目的:明确双方希望通过解除劳动合同达到的目的,如劳动者希望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雇主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够招聘新的适任人选等。
2. 协商条件: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明确解除后的各项条件,如解除后劳动者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否继续享受社会保险等。
3. 协商结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协商结果中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四、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在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 公平合理:解除劳动合同应公平、合理,双方应确保协商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尽量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或精神损失。
长病假员工劳动合同解除
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您因长期病假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除原因
1. 您于[入职日期]入职我公司,担任[职位]一职。
自[病假开始日期]起,您因病
请假,至今已超过[病假天数]天,且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您的病情仍无法满足正常工作要求。
2.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因病请假超过[病假天数]天,且病情无法满足正常工
作要求,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程序
1. 我公司已依法向您送达书面病假通知,并要求您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您
于[提供病假证明日期]向我公司提供了病假证明,但根据病假证明,您的病情仍无法满足正常工作要求。
2. 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向您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三、解除日期
1. 本合同自[解除日期]起解除。
2. 您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合同解除
之日起依法结算。
四、其他事项
1.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通知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归还公
司物品、办理工作交接等。
2. 您在合同解除后,如需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3. 在合同解除过程中,如产生任何争议,请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请您悉知以上事宜,并积极配合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在过去的时间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祝愿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切顺利!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日期:。
员工因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概述员工因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员工因患病或受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况。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因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一定的权益保障。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期满仍无法从事原工作,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鉴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病情鉴定:员工应及时向医疗机构进行病情鉴定,确保其的疾病或伤情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2.与用人单位协商:员工应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提交医疗证明文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医疗机构的鉴定意见。
3.磋商解决意见:用人单位应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召开会议,与员工进行磋商并提出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劳动合同解除等相关事宜。
4.签订解除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并明确解除的具体细节,如解除日期、赔偿方式等。
5.相关手续办理:双方应按照解除协议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如结算工资、社保等事宜。
权益保障员工因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享受一定的权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待遇。
•福利待遇:员工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企业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年假、调休等。
•社会保险: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赔偿补偿:员工因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赔偿金、医疗费等。
注意事项•员工应及时向医疗机构进行病情鉴定,确保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员工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尽量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员工在签订解除协议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办法
员工因病(精神因素)解除劳动合同办法1、目的与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缓和劳资关系,降低用工风险,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益,避免劳资纠纷,特制订本办法。
2、试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泓一公司内部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解除劳动合同办法:3.1 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的,应按照《员工手册》内的录用条件和《应聘登记表》中个人健康状况声明(隐瞒病史),根据《劳动法》第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附件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3.2 试用期后劳动合同的解除3.2.1 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在试用期后,若员工因个人因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给予办理,计发起合同期内应得薪资,办理离职手续,其劳动关系中止(即解除,而非自然终止)。
3.2.2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发生或患精神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控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适当工作。
【附件1《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号)】若公司考虑为避免员工在生产期间致使本人或他人受到二次伤害,或可能会造成公司不必要损失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3.2.2.1 根据情况给予员工1—3个月的病假【附件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让其恢复治疗;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2.2.2 与员工本人沟通后,以员工“隐瞒病史”为由,建议员工本人离职治疗;3.2.2.3 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提出异议或要求经济补偿的,可考虑协商后给予其一定抚恤金(不属于但可参照医疗补助金执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3.2.2.4 直接接触劳动关系,任由员工本人放弃权益或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患癌员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标题:患癌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
其中,法定解除又分为过失性解除和无过失性解除。
对于患癌员工来说,他们因疾病原因可能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无过失性解除。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操作流程和人文关怀等方面,详细探讨患癌员工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调整工作内容或者安排其他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调整工作内容或者安排其他工作,且劳动者确实无法从事原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操作流程1. 医疗期满:首先,患癌员工需要完成规定的医疗期限。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 协商调整工作: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与患癌员工协商调整工作内容或者安排其他工作。
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无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患癌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转移手续。
4.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人文关怀在处理患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体现人文关怀,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健康状况。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3篇)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因患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无法继续工作的事实和原因乙方患病的详细情况和医疗证明已经提交给甲方,经医院诊断,乙方确实患有某种疾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义务。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和时间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以双方协商解除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书。
2.劳动合同解除的生效时间为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权益。
三、解除后相关事宜的安排1.工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的未支付工资、加班费以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2.医疗费用:乙方患病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
3.社会保险:对于乙方未享受到的社会保险待遇,甲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并出具相应的社保补缴证明。
4.劳动保护周期:对于乙方因患病无法继续工作的情况,甲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周期给予相应的保护。
5.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信息保密义务:乙方应当继续履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信息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机密。
四、协议的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均应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并具有书面形式的协议书。
五、争议解决对于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其他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甲方和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劳务合同员工生病可以解除
在我国,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员工可能会生病。
那么,当员工生病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务合同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探讨。
一、员工生病期间的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可见,员工在生病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
如果员工因病请假,用人单位在法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生病期间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尽管员工在生病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但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务合同:1.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无劳动能力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用人单位没有其他合适的工作岗位的。
三、解除劳务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务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与员工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协议;2.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明确解除原因、日期等事项;3.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档案转移、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待遇等。
综上所述,员工生病期间,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务合同。
然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合法地处理相关事宜。
如何解除白血病劳动合同
如何解除白血病劳动合同导语白血病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构成威胁。
在劳动合同期间,如果员工被诊断为白血病,那么劳动合同的解除将成为一个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在白血病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一、白血病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则1. 公平原则:在解除白血病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患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2. 尊重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得强迫患者解除劳动合同。
3. 合法原则: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白血病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 医疗期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患者在医疗期满后,如果病情未好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患者协商一致,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3. 患者自愿:患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出于对病情的考虑,希望离开工作岗位专心治疗。
三、白血病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1.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患者,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和依据。
2.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患者病情严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3. 双方进行协商,如果患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签署解除协议。
4. 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患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四、白血病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的两倍的赔偿金。
五、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在解除白血病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权益。
2.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患者病情严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病退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病退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我们知道对于职⼯⼊职的的话都是要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如果不能从事⼯作的话是可以申请病退的,那么对于病退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病退解除劳动合同流程1、在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过了医疗期,劳动者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第⼀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付赔偿⾦;第⼆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三⼗⽇书⾯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付⼀个⽉的⼯资才⾏,⽽且需要⽀付经济补偿⾦;⼆、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提前三⼗⽇以书⾯形式通知劳动者本⼈或者额外⽀付劳动者⼀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安排的⼯作的;第四⼗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三)⽤⼈单位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七条规定⽀付赔偿⾦。
第⼋⼗七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倍向劳动者⽀付赔偿⾦。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病退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可以提前⼀个⽉通知⽤⼈单位的,但是在治疗期间是不可以申请的。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劳动者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1.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社会保险待遇:
(1)劳动者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劳动者因病无法从事原工作,且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休养,病情仍无好转。
2.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2)用人单位收到诊断证明后,对劳动者的病情进行核实。
(3)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劳动合同解除日期:
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劳动合同解除。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2)用人单位协助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
四、劳动者权益保障
1.保密义务: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需遵守原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2.竞业限制:
双方可就竞业限制条款进行协商,如达成一致,劳动者需遵守竞业限制规定。
3.劳动者档案移交: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后30日内,将劳动者的档案移交至劳动者指定的地点。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4.双方在履行本方案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一、背景说明
鉴于劳动者因病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以下为详细方案。
员工患病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尊敬的[员工姓名]:
您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您因患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特此通知如下: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1. 您自[患病起始日期]起,经医院诊断为[具体疾病名称],经医生诊断,您的病情需要长期休养治疗。
2.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 在您病休期间,公司已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为您缴纳了医疗保险,并提供了必要的医疗帮助。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项
1. 解除劳动合同日期:自[解除劳动合同日期]起。
2. 您的病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 公司将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4.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具体时间,如3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保险手册;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1. 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有疑问,请随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2.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您对公司的处理有异议,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感谢您在公司工作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祝愿您早日康复,生活愉快!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
【通知日期】
附件:1.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指南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请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员工犯病解除劳动合同
尊敬的领导:我谨以此信就我因健康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就相关事宜进行说明。
一、背景自入职以来,我一直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公司交付的各项任务。
然而,近期我因身体出现严重不适,经多方检查,确诊为某种疾病。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休息,病情虽有所缓解,但医生建议我需长期服药并定期复查,以防止病情恶化。
二、原因说明鉴于我的健康状况,我深感无法继续承担原有工作职责。
以下是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1. 健康状况:由于疾病的影响,我的身体状况无法满足工作强度和长时间的工作要求。
长时间的工作可能会导致病情加重,对个人和家庭都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2. 工作压力:我深知公司对员工的要求较高,但鉴于我的健康状况,我无法承受过大的工作压力。
为避免影响团队整体工作效率,我决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 个人发展:在考虑自身健康和家庭责任的基础上,我认为在目前阶段,我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和治疗自己的疾病,以便尽快恢复健康。
因此,我决定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专注于个人健康管理。
三、后续安排1.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与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解除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工资结算: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及时为我结算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
3. 工作交接:为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我将在离职前,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感谢与歉意在此,我要感谢公司在我入职以来给予的关心与支持。
同时,对于因我的健康原因给公司带来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在离职后,我会积极配合公司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离职过程顺利进行。
最后,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也希望公司全体员工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敬请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员工:____联系方式: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生病期间解除合同
尊敬的领导:您好!首先,我代表本人对因生病期间给您及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在此,我愿意就我生病期间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以便双方能够妥善处理此事。
一、背景情况我于20XX年X月X日入职贵公司,担任(职位名称)一职。
自入职以来,我一直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然而,不幸的是,在20XX年X月X日,我因(具体疾病名称)疾病导致身体不适,需接受治疗。
在此期间,我严格遵守医嘱,积极配合治疗,但病情仍较为严重。
二、合同解除原因1. 病情严重: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我的病情并未得到明显改善,医生建议我需要较长时间的休养。
在此期间,我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2. 治疗费用:生病期间,我需要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这使我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我决定提前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3. 公司利益:考虑到公司的发展需要,以及我的身体状况,我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对双方均不利。
因此,我愿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以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合同解除程序1. 我已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2.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应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过程中,我已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并与公司进行了友好协商。
3. 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于20XX年X月X日解除劳动合同。
四、后续事宜1. 我将按照公司规定,妥善交接工作,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2. 在合同解除后,我将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3. 对于我在生病期间未能履行合同所带来的不便,我再次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处境。
最后,感谢公司在我生病期间给予的关心与支持。
祝愿贵公司业务蒸蒸日上,员工幸福安康!此致敬礼!员工:(签名)20XX年X月X日。
因病辞退员工的劳动法案例
因病辞退员工的劳动法案例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雇主有时不得不因员工身患疾病而辞退他们。
然而,在提出解雇之前,雇主必须了解适用的劳动法规定,以确保合法处理此类事务。
本文将介绍一个与因病辞退员工相关的实际案例,并根据劳动法规定进行分析和解读。
二、案例描述某公司拥有约200名员工,其中一名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员工被诊断患有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症,医生建议他减少工作强度或尽快离职,以免进一步加重伤情。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与该员工进行了几次讨论后,公司提出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三、劳动法分析1. 员工权益保护根据劳动法第5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员工。
”这表明雇主在面对异常困难时应尽量采取措施保护特殊群体的员工利益。
身患重病的员工可以视为“特殊群体”,因此公司应该优先考虑保护其权益。
2. 劳动能力评估和安排根据劳动法第4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依法支付的赔偿金:(一)因经营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然而,在此案例中,该员工患有严重腰椎间盘突出症,不能胜任原本从事的重体力劳动工作。
在辞退之前,公司应进行综合评估,并与员工协商个别安排,例如将其调配到适合其疾病条件的岗位上。
3. 工伤保险和福利补偿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因职业疾病或工伤而导致失能,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在解雇这位员工后,应确保他能够申请并享受相应的失业救济金和更多可能的医疗费用报销。
四、雇主应采取措施1. 提供支持性服务公司可以协助该员工与专业的医疗机构联系,以获取最佳治疗方案。
此外,公司还可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以帮助该员工处理由疾病引起的情绪和心理压力。
2. 提供职业重新定位考虑到该员工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工作,公司应与该员工共同商讨合适的岗位安排,并给予培训和转岗支持。
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也减少了公司做出解雇决策的必要性。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3篇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3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身体健康原因需要进行治疗,并处于医疗期内,现甲乙双方就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鉴于乙方的健康状况及医疗需要,为确保乙方的健康以及双方权益的合法保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在医疗期内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三、医疗期的确认与处理1. 乙方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证明其正在处于医疗期内。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医疗证明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对乙方的医疗期进行确认。
3. 在医疗期内,甲方将根据法律法规支付乙方应得的医疗费用及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经济补偿与安排1. 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向乙方支付应得的经济补偿。
2. 甲方将尽力为乙方提供就业咨询和帮助,协助乙方顺利过渡到新的工作岗位。
3. 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后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物品归还、福利待遇等,均已作出详细约定并已完成。
五、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员工个人隐私,不得对外泄露。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产生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补充条款:一、关于员工福利待遇的处理1. 甲方将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至本协议生效之日。
患病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背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患病期间,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待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患病员工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患病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事宜,特制定本解除协议。
二、解除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4.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三、解除条件1.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确诊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职业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慢性病,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4.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精神疾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5.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传染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6. 员工患病,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其他疾病,经治疗仍无法恢复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四、解除程序1. 用人单位在得知员工患病后,应及时安排员工进行诊断,了解员工的病情及是否丧失劳动能力;2. 用人单位根据员工的病情,结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员工的医疗期或病假期限;3. 用人单位在员工医疗期或病假期限届满后,如员工病情仍未好转,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为员工办理以下手续:a. 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及依据;b. 结算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c. 发放员工经济补偿金;d. 办理员工档案转移手续。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用人单位:a. 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b.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c.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员工:a. 积极配合用人单位进行病情诊断;b. 按时参加治疗,努力恢复劳动能力;c.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我国,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补偿标准、办理补偿手续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补偿标准、办理手续等方面,对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补偿标准1. 工资基数: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平均工资是指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内的月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
2. 工作年限: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3. 补偿金额: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工资基数× 工作年限。
三、办理手续1. 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后一个月内,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用人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应当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并明确支付补偿金的事由、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
3.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确保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够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4. 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手续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四、注意事项1. 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确认员工因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在办理员工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手续时,应注意核实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基数等数据,确保补偿金额的准确性。
员工生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
员工生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亲爱的(员工姓名):
很遗憾地通知您,我们收到了您的病假条并得知您在这段时间内罹患了(疾病名称)。
我们深切关注您的健康状况,在这里祝愿您早日康复。
考虑到您的健康状况,我们决定与您解除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
自本通知发出之
日起,您的职务自动终止,您不再需要来公司上班。
在您离开之前,请联系财务部门安排您的工资和福利等所有相关事宜。
在公司期间,
您做出的工作和劳动将一直受到我们的尊重和感激。
我们希望您能够尽快地康复,重返工作岗位。
您在公司为我们做的一切将随时受到我
们的欣赏和赞赏。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或有任何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公司名称)
(日期)(签字)。
员工犯病免责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会因个人健康状况发生变化,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免责范围1. 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因突发疾病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病假,具体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2.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因疾病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在此期间的工作责任和绩效要求,不影响乙方的工资待遇。
3.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因疾病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甲方同意乙方暂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工作内容,确保乙方在恢复健康后能够顺利回归工作岗位。
4.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因疾病导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在此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等,不影响乙方的职业发展。
二、免责条件1. 乙方需在病假期间,向甲方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证明,证明其病情属实。
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新病情信息,如有病情恶化或好转等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3. 乙方在病假期间,应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恢复健康。
4.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需调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违约责任1.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有故意隐瞒病情、虚构病情证明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在病假期间,如有擅自离岗、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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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病(精神因素)解除劳动合同办法1、目的与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缓和劳资关系,降低用工风险,保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益,避免劳资纠纷,特制订本办法。
2、试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泓一公司内部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3、解除劳动合同办法:3.1 试用期内解除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存在或发生精神因素疾病的,应按照《员工手册》内的录用条件和《应聘登记表》中个人健康状况声明(隐瞒病史),根据《劳动法》第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附件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3.2 试用期后劳动合同的解除3.2.1 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在试用期后,若员工因个人因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给予办理,计发起合同期内应得薪资,办理离职手续,其劳动关系中止(即解除,而非自然终止)。
3.2.2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发生或患精神病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控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适当工作。
【附件1《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号)】若公司考虑为避免员工在生产期间致使本人或他人受到二次伤害,或可能会造成公司不必要损失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3.2.2.1 根据情况给予员工1—3个月的病假【附件2《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让其恢复治疗;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的,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2.2.2 与员工本人沟通后,以员工“隐瞒病史”为由,建议员工本人离职治疗;3.2.2.3 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若员工提出异议或要求经济补偿的,可考虑协商后给予其一定抚恤金(不属于但可参照医疗补助金执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3.2.2.4 直接接触劳动关系,任由员工本人放弃权益或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4、风险与防范4.1 风险4.1.1 我公司《员工手册》内,对应聘人员界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内不含精神方面疾病;4.1.2试用期后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强制解除,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的风险;4.1.3 因精神因素方面的疾病属于突发或隐性疾病,公司在招录员工时,不能通过观察而认定,正常体检也不能检出,故在招录员工的源头时可能会流入;4.1.4 关于员工的试用期界定:我公司《员工手册》中明确员工的试用期为1周,不利于在试用期内发现患病(精神疾病)的员工并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
4.1.5因患有精神因素疾病的员工,属于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涉及《民法通则》相关条款,在违纪行为处理中不能按企业规章制度办理。
4.2 防范4.2.1 从招聘员工的源头上,对应聘者有基本的沟通和交流机会,初步判断其精神是否正常;4.2.2 从公司内部文件及制度规避,在《员工手册》中,把精神因素疾病明确纳入员工录用条件之中,对《应聘登记表》中应确认其对个人声明亲笔签名确认;4.2.3 试用期内防范:将员工试用期从7天变为1个月,通过试用期内的表现,及时发现并处理患有精神因素疾病的员工;4.2.4 法律规避:4.2.4.1 公司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条件下,采用正当程序防范(参照3.2.2.1);4.2.4.2 利用员工的法盲规避。
附件1:《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号)附件2:《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附件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附件4:相关案例(1)、案例(2)附件5:《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略)人事行政部201X年5月23日附件1:《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号)关于精神病患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复函劳办发〔1994〕214号辽宁省劳动厅: 你省丹东市劳动局《关于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1992〕残联康字第92号文件效力问题的请示》(丹劳裁字〔1994〕86号)收悉,对精神病患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现函复如下: 精神病患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已治愈或病情很轻并得到稳定控制,经鉴定具有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劳动合同。
经鉴定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继续执行劳动部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今后,随着全国精神病康复方案的实施,作为扶持残疾人的政策,为精神病患者医疗期满能够从事工作的,应由企业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上述意见请转告丹东市劳动局。
1994年7月14日附件2:《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安徽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是否适用医疗期规定的请示》收悉。
现答复如下: 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合同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满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患有精神病的,可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有关合同制工人在企业工作期间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即:按其在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
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
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一月七日附件3:《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5-01-03 劳办发[1995]1号)【法规标题】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颁布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发文字号】劳办发[1995]1号【颁布时间】1995-1-3【失效时间】【全文】浙江省劳动厅:你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浙劳仲[1994]217号)收悉,现函复如下: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因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间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92]5号)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办发[1994]214号文的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此复。
附件4:相关案例(1)试用期内发现职工患有精神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问:我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09年9月与员工岳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期限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0日,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由于岳某之前一直无业,因此,他非常珍惜这次工作机会,上班后表现积极,工作中能吃苦耐劳,几次受到公司表扬。
2009年10月初,部门有关领导发现,岳某工作中精神恍惚。
领导经询问得知,国庆外出游玩期间,与岳某相恋多年的女朋友向其提出分手,岳某感觉很“受伤”。
2009年10月20日,岳某在工地工作中精神病突然发作,险些造成伤亡事故。
11月14日,岳某病情稳定后出院。
公司认为,岳某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适应公司工作,遂于2009年11月16日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
但是岳某的母亲向律师咨询时,律师却说单位即使在试用内也不能解除患病的员工,应当给予医疗期保护,并表示能帮岳某讨回公道。
请问,岳某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试用期内发现职工患有精神病,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对于试用期解除并不受此限制。
《劳动法》第25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9条都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能否解除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原劳动部的有关文件中也可以找到答案。
原劳办发[1995]1号《对〈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间患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医疗期问题的复函》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招用的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原劳部发〔1996〕354号《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1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本案中,公司以岳某试用期患有精神疾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岳某的精神病是否能确诊。
如果能确诊,那么可以解除;如果不能确诊,仅是普通疾病,那么其应当享受医疗期待遇。
本案提醒企业,在员工招聘中,对录用条件必须要作出明确规定。
附件4:相关案例(2)陈某患有精神病厂方不应解除合同来源:作者:日期:2011-03-30 我来说两句(0条)(一)案由申诉方:陈×,男,××革制品厂劳动合同制工人申诉方代理人:陈××,男,退休工人,陈×的父亲被诉方:××革制品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见××,男,××革制品厂厂长被诉方代理人:孙×,男,该厂劳资科科长上述双方因陈×屡次旷工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
陈××(陈×父亲)诉称:陈×独自出走,在外地肇事被当地公安部门扣留,本地公安部门将其领回后,经有关医院鉴定,确认其属精神病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