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2篇)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总结一、引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本文将对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二、工作概况2024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共同推动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
监测工作重点关注临床使用的常见药品,同时加强对新上市药品的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工作成果1. 疫苗监测方面:加强针对疫苗的监测,构建完善的疫苗监测体系。
及时发现和报告疫苗不良反应,保障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
2. 新药监测方面:加强对新上市药品的监测和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监测期限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评估新药的不良反应情况。
3. 药物安全信息共享方面:加强与国际监测组织和药品监管机构的合作,以共享国内外药物不良反应信息为基础,完善药物安全信息数据库,提供药品使用指南和警示信息,提高人民群众使用药品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四、存在问题1. 监测数据收集不全面。
由于各级医疗机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上报不规范的情况,导致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高。
2. 不良反应报告监测流程不畅。
报告流程繁琐,需要医生填写大量表格和报告材料,增加了医生的工作负担,导致部分医生在不良反应报告上投入较少的精力。
3.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估不足。
监测部门在数据分析和评估方面的专业能力相对不足,无法准确判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频率。
五、亮点1. 提高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媒体途径,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人民群众的监测意识。
2. 加强培训和指导。
为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不良反应监测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生的监测主动性和准确性。
3. 推行监测损失补偿机制。
为鼓励医生和医疗机构积极上报不良反应数据,建立有效的监测损失补偿机制,使医生和医疗机构能够主动参与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8.05•【字号】粤食药监安[2009]125号•【施行日期】2009.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09〕125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5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我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局制定了《广东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市局及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在省局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
3.各市局应督促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要求,主动做好风险排查、质量控制和相关研究工作,全面提高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附:《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59号)(略)二○○九年八月五日广东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注射剂的监管,提高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28号)、《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5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按照“全面评价、分步实施、客观公正、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通过开展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风险排查分析评价、评价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和再注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中药注射剂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及时排除中药注射剂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编者按: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药品存在两重性,它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偏性和毒副作用。
对于特定疾病/症状和特定人群而言,考虑到患者群体的治疗需求,药品所带来的治疗利益大于可预见的风险,一般认为这个药品是安全的。
药品上市前的审评和上市后的再评价,均是对药品治疗利益和固有风险的综合评价。
本期通报的是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的肝损伤风险。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病例报告数据库监测数据和文献报道提示,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等可能会增加此风险。
本通报旨在使医务人员、公众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了解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的安全性风险,提醒广大医务人员及患者在使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前,详细了解可能存在的用药风险,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相关生产企业应尽快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信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用药安全风险。
关注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引起的肝损伤风险何首乌为常用中药,自唐宋以来,中医古籍即有使用何首乌的记载,个别古籍也提到何首乌存在一定的毒性。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在治疗和预防疾病中的使用更为广泛,对何首乌安全性的认识也更加深入。
近期对涉及何首乌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和文献报道的分析结果显示,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有引起肝损伤的风险,超剂量、长期连续用药等可能会增加这种风险。
为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的使用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特向广大医务人员和公众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一、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基本情况何首乌按炮制方法不同可分为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
生何首乌用于用于疮痈,瘰疠,风疹瘙痒,久疟体虚,肠燥便秘;制何首乌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崩漏带下,高血脂症。
从近年来药害事件看我国药物警戒系统的建立
广东省ADR网络管理平台
系统简介
基于广域网络环境下应用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 理信息系统 平台采用基于J2EE架构的B/S应用模式 通过授权用户可远程登录、管理及使用平台数据 主要功能包括ADR报告采集、数据归整、信息检索、 统计分析、ADR异常信号检测及自动预警等功能
广东省ADR网络管理平台
主要功能介绍 报告表及药品名称查询: 可以根据需要任意搭配不良反应名称、时间、 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生产厂家、生 产批号等条件进行查询 所有查询均以“模糊”方式进行
广东省ADR网络管理平台
信息规整:ADR名称、出生日期、体重数据、上报单 位、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生产厂家
广东省ADR网络管理平台
小 结
药害事件从发现信号到及时报告、有效控制 和处理的全过程,启示我们药品安全性监测的内 涵和外延正在扩大,积极完善现有的监测体系和 药物警戒技术平台将有助于我国药品安全性监测 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谢 谢
由表看出:药物品种数量少的出现不 合理用药的情况也较少,随着一份报告 表中药品并用品种数的增多,不合理用 药百分比也急剧增加。
单药品品种报告表不合理用药情况分析
不合理用药审核 不合理用药类型 剂量审查 实际使用剂量低于推荐剂量 用法审查 妊娠妇女用药审查 肝功能不良患者用药审查 肾功能患者用药审查 老年患者用药审查 儿童患者用药审查 总计 用法错误 患者为孕妇,应慎用该药 患者肝功能不良,应慎用该药 患者肾功能不良,应慎用该药 老年患者,应慎用该药 儿童患者,应慎用该药 不合理用药原因 实际使用剂量高于推荐剂量 报告份 数 1260 2093 268 116 32 168 487 413 4837 占百分比 26.05 43.27 5.54 2.40 0.66 3.47 10.07 8.53 100.00
从ADR到药物警戒——访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邓剑雄和他的团队
从 ADR到药物警 戒
— —
访广东省药品不 良反应监 测中心邓剑雄 和他的团队
本 刊记 者 于丽
口
20 0 6年“ 一 ” 动节 前 夕 , 五 劳 就
射液 ” 医务人 员立 即对 患者 展开救 。 治 , 同时将这 些事 件 向当地药 品不 良反应监 测 部 门报 告 ,并通 过 电子
邓 剑 雄— — 广 东 省 药 品 不 良 反应 监 测 中心 主 任
测 中心 的信 息 管理 平 台在 这次 事件
中经 受住 了考 验 ,并证 明了其 自身 的价值 。 “ 们 中心 自主 开 发 的监 测平 我 台 ,在 这 次事 件 中充 分发 挥 了预警 作用 , 损 害 减 少 到 了 最低 , 谈 及 让 ”
应 ,主 要是 指 药 品上 市 后 的监 测 。
剑 雄 及 其 工 作 伙 伴们 产 生 了 无 比
广东省 药 品不 良反 应监 测 中 心 与佛 山市 中医院共建大型用 药人 群监测数据库签约仪式在佛 山隆重
举 行
面 荒 , 而 药物 警 戒 不仅 包 括 AR 测 , D监 还 的 工 作 热 情 , 对 一 片“ 野 ”他
其 监 测 的 范 围 扩 大 到 所 有 与 预 防 业 必须 主 动 上报 药 品的 不 良反 应 , 和 治疗 有 关 的物 质 , 并将 医疗 器 械 如 果 不 报 则会 受 到 相 应 的 法 律 制 也 纳入 其 中 , 被 动 的监 测 转 变 为 裁 ; 生 则 自愿 通 过 F A的 网站 上 将 医 D
广东药品交易新规:再现“唯低价是取”?
广 东药 品交 易新规 : 再 现“ பைடு நூலகம்低 价是取" ?
王建 秀
【 编者按 】 业 内透露 , 《 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 ( 试行 ) ( 征 求意见稿 ) 》 ( 以下简称
“ 意见稿 ” ) 于 5月 1 4日公布后 已结束意见征 求 , 送 审稿 已经递 交。 新规 的初衷 是为 了降低 流通环 节成 本 , 进一 步降低 药价。 不过 , 对 于这一剑指 降 低 药价 的规 定 , 来 自医药产业界 的人 大代表 、 政 协委 员却质疑 它会 导致竞标 “ 唯低价
是取 ” 。
意见稿规定, 未来广东药品交易将依 靠电子信 息技术, 建立全省集 中的第三方
《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 0 1 3 年第 1 2 期 9
药品 电子 交易平 台, 实行“ 在 线竞价 、 在 线交 易、 在 线支付 、 在 线融资 、 在 线监 管” 的交 易方式 。 广 东模 式事 实上 采用 了 2 0 1 1 年底推 行 的“ 重庆 药交所 9 9 模 式 。药品生产企 业直 接 在 交 易所挂 牌发布 药品信 息 ,医疗机 构 则根 据 需求与 药品 生产企 业进行 价格谈 判, 直接 实现 与 药厂 的 交 易, 其 中, 政府 只是扮 演建 立平 台、 价格 管制 和行 业监 管的
德 国的政 治体 制和社会 管理理念 强调依 法管理和社会 自我 管理 。具体 而言 , 医 疗保 险制度 的主要政策 ( 筹 资、 保 障 范 围、 待遇 水平 ) 、 政府 管理及 研 究机构 、 医疗保 险经办 组织设置 办法均 由法律 确定 ; 政策 决策在 立 法机构 , 政府 只承 担政 策执行 和 监管的责任, 具体 的公共服务则 由社会机构和市场机构来提供 ; 政府行政机构和政 府管理机构 分设 ; 医疗保 障经办机构依 法 自行设置和 自我管理 。 但 中国的此轮 医改, 明显 强调 政 策和 财政投 入对 民生倾 斜 , 保 障水 平和保 障范 围迅速加 码 , 福利色彩增 强 , 逐渐偏 离 了最初 的“ 保 大病” “ 防风 险” 的功能定位 。 这 条 路径 虽然容 易获得 民众 的赞誉 和支持 , 却加 大 了医保 收支平衡 的财务压 力 , 医保 的 可持续 性 已经产 生疑 问。 “ 本来是保 险制度, 但是我们逐步在 向福利性医疗制度发展 , 或者 回到过去的公 费 医疗 , 一些地 方 已经有这样 的苗头 。 照这样发展 下去 , 保 险基石迟 早一天是要被破 坏 的, 最后走 不下去。” 乌 日图说。 两大部 门的竞争也被认 为将影 响未 来 医保 性质 的走 向。如果 医保 交 由人 社部 , 医保 基金 的使用 遵循 市场规律 来购 买 医疗 服务 , “ 就会 往 市场 ( 经济) 方 向走 ” ; 如果 交 由卫 生 , 医保 基金就会 变成 对 医疗机构 的“ 补偿 ” , 变成 了“ 内部 的经 费使用 , 往 计 划 方 向走” 。3 月2 8日, 在 人社部 组织 的会议上 , 有 专家如此说 。 记者 了解到, 争夺激烈的医保 管理权 归属将在 6月底前 落槌 , 博弈双方仍在抓 紧最后 的 时机各 自出招 。 ・ “ 卫生部 门负责 医疗服务供 给体系的政策制定和行业监管, 人社部 门负责医保 的政 策制定和行业 间的规则制定。 ‘ 管办分开 , 政社分开’ , 这是最理想的方 向。” 朱恒鹏说 。 不论花 落谁家 , 政府 职能转 变都是 核心所在 。 “ 大部 制 改革就是 要分 权和放权 , 而不是 收权 。行 政部 门应该 只干 两件 工作 : 一 是 制定公共政 策 , 另外, 就是 监督公共政 策 的执行。 ” 国家行政 学院教授 竹立家表 示 , 具 体执 行则 应 由相 对独 立 的机 构执行 ,如果还 是把 政策 制定和执 行放 在 同一个部 门, 效率肯定还 是非 常低 , 浪费、 腐败等现 象也难 以避 免。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中不合理用药情况分析
20 年3 0 9 月第 1卷第3 ・ 日 药 学 9 期
药 物不 良反应 论 坛
广 东省 药 品不 良反 应 数据 库 中 不 合 理 用 药 情 况 分 析
马 光瑜 ,邓剑 雄 ,江 静
( . 广 东省食 品 药品监督 管理局 ,广 东 广 州 5 0 8 1 10 0;2 广 东省 药品不 良反应 监 测 中心 ,广 东 广 州 5 0 8 ) . 10 0
( . o dadD u d ii rt no u nd n , u nzo , un d n 0 0 C ia 1 F o n rgA m ns ai f a go g G a gh u G ag o g5 8 , hn ; t o G 1 0
2 C ne fr D nt igo u nd n , u nzo , u n d n 0 0 C ia . e t R Mo i r f a go g G a gh u G ag o g 1 8 , hn ) ro A on G 5 0
c mmo ra in l d g us g s h mi a r g, ih a c u td f r9 8 o n i t a r a e wa c e c l d u wh c c o n e o 7. 5% o u o h oa i a in ld u a e a d t f t e t tl r t a r g us g u i o
w sue o a a z h “r t n ld g uae s u t n i tea vred g rat n ( D a sd t nl ete i a o a r sg ” i ai n h d es r ec o A R)rp r fG ag o g y i u t o u i e o so un d n t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78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正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指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检查,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总局组织制定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5年7月2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检查指南(试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药品上市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药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责任,是药品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推进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检查,制定本检查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对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检查。
1.检查目的1.1通过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企业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推进相关工作全面开展。
1.2确定药品生产企业具备符合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机构、人员、制度、体系和设施。
1.3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履行报告和监测责任,是否存在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威胁的因素和风险。
1.4必要时,检查结果可作为监管措施的依据。
2.检查类型2.1常规检查:指按计划开展的例行检查,通常为系统性检查,可选取一个或多个特定药品作为实例检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运转情况。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
困难 l 0余种类型 。
1 . WHO 药 品 不 良反 应 病 例 报 告 数 据 库 情 况 .2 1
() 3对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 (96 20 ) 19 ~ 02年
3 (95~ 05年 ) 以“ er ie为检 索词共检 索 到 中有 关 /一内酰 胺类抗 生素所致 肾损害 文献的综述 17 20 C fdn” a 3 / 不 良反 应病例 报告 8 6例 ,涉及 不 良反应 l3 8例 和 分析 , 一内酰胺 类抗生 素所致 的不 良反 应临床 0 2 次 , 中血尿 1 其 6例次 , 1 0 占 . %。 2
于敏感菌所致 的急性 咽炎 、 扁桃体炎 、 中耳炎 、 支气管 拉定 的不 良反应 / 事件报告 86 0 2 余份 ,其 中有关 血 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 、 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 尿 的不 良反应 / 事件报告 9 4 , 1 . %。在血尿 1份 占 0 0 6
织感染等 。 的不 良反应 / 事件 报告 中 ,注射 用头孢拉 定 8 5 , 4份 占 9 . % ;在年 龄分布上 ,4岁 以下儿 童 占半数 以 20 5 1
听力 减退 、 迟发 型 告 上看 , 与药物 剂量 、 浓度 、 给药速度 有关 ; 年龄 分 拉 定的临床不 良反应有精 神异常 、 在
过敏 药物性血尿 、 药物性 溶血 、 尖 布上 , 儿童 占半数 以上 ; 发生血尿 的同时 , 伴有部分 肾 变态 反应 、 性休克 、
频发室性 早搏 、 性心肌 损伤及排尿 急 外表现 , : 如 皮疹 、 发热 、 腰腹痛等 ; 停药后经积极治疗 端扭 转型室速 、
3. 4 。 截至 3岁以内小儿所 占比例最 高(96 %) 从 引起药物性 血尿 的药物种 类来看 ,在 涉及 的 2 0 年 6月 3 05 0日, 国家 中心共收到有关 头孢拉定 的
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品 不 良反应 监 测.作 依 照其发 展规 律 三 个阶段 的划 分 ,共 同梳理 了现 阶段及 至 未 来一段 时期 内 5 -
全 系统 工作 所要 面临 的 问题 和挑 战 。 由此 , 大 家更加 明晰 了 2 0 下半 年及 至今后 几年 的主 使 0 7年
要 工作 目标 和 方 向。
与此 同 时 , 会议 讨论 并原 则通 过 了一 系列 以国 家 中心为 主导 、 省级 中心联 动 的 药械 监 测 与 各 评 价 . 作 的相 关 . 作 制度 、- 5 - 5 - . 作规 范和 . 作 程 序 , 5 5 - 为全 系统 进 一 步 高效 、 实和 科 学地 开展 药械 务 监 测 与评价 工作 建 立 了制度保 障 ,为 更好 地 履行 国 家局 所赋 予我们 的 药械 监 管技 术 支撑 职 责 奠
系统 紧紧 围绕 “ 全面 贯彻落实 党 中央 、 国务院对 食 品 委托 , 工作报告如下 。 做 药 品监督管理工 作重大决定 、 贯彻落 实局党组重点工 第一 部分 : 工作 回顾
作部 署和要求 , 以科 学的发 展观统领 工作 全局 , 在继
贯彻科 学发展观 ,树立和 实践科 学监管理念 , 要
药械安全性 监测的有效模式 , 以期在 国家局药械监管 为只有认清楚我 们所 处的历史阶段 , 我们才有 可能按
整体工作 中真正发挥技术支撑作 用 , 断增强保障人 照规律 的要求 , 准定位 , 不 找 理清工作的方 向和重点 。 正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报告目录第一部分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8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意成立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包括:(1)承担全省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上报工作。
(2)承办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转和维护工作。
(3)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4)研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法。
(5)承担药物滥用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6)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安全性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7)承担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内设八个科室,分别为行政秘书科、业务综合科、药品监测科、医疗器械监测科、化妆品监测科、药物滥用监测科、药械安全评价科及信息技术与数据管理科。
第二部分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批复01表部门: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金额单位:元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5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收入决算表财决批复02表部门: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金额单位:元6支出决算表财决批复03表部门: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金额单位:元7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浅析特殊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推行网络化监管实现特药实时监控——浅析特殊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环节的主要监管职能调整到卫生部门,这一调整使药品监管部门的特殊药品监管重点集中到了流通环节。
众所周知,流通环节一直是特殊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近年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增多,从沉颂厥庖┢妨魍 喙苄畔⒉煌ǔ┑刃挛侍狻D敲茨?br>前特殊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药品监管部门又该如何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呢?本报记者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剖析了特殊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值得药品监管部门参考。
——编者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来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相比,《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相继发布的相关配套文件,都突出了对特殊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据业内人士介绍,之所以加大特殊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主要是依据特殊药品监管现状确定的。
■现状:流弊事件多发于流通环节近年来,特殊药品流弊事件时有发生,不时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近期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违法销售第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导致该药品大量流失无法追回的事件再次证明,加强特殊药品流通监管已成为特殊药品监管的当务之急。
那么,是什么导致特殊药品在流通过程中容易发生流弊事件呢?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特殊药品流弊事件一般多发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政策调整期间。
由于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动态管制,国家相关部门会根据药品滥用情况,及时将一些已上市销售但尚未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他物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一些不法经营者就利用这种调整,对于已调整类别但本单位还没有销售完的药品,不按规定退回原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业,而是将货款全额汇到原生产企业或者批发企担 斐刹 芬丫 弁甑募傧螅 车乩锶唇 獠糠植 ?br>转入黑市非法销售,从中牟利。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总结作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经验总结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我院作为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用药品种多,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我院于2004年7月9日向全院各科室下发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实施办法》的通知,督促各临床科室及时上报有关药品不良反应。
为此医院专门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部,药剂科,门诊办公室,护理部,预防医学保健科负责人。
确定药剂科临床药理室负责ADR监察的日常工作。
监测小组成立以来,我院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数量逐年增加,2004年,我院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为35份,2005年为216份,今年前三季度上报数据为172份。
2005年上报数量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126家医疗机构中排名第1。
我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报告程序为:医务人员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临床药理室(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同时向科室负责人或医务部汇报)→临床药理室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调查、核实→再通过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上报。
在具体实施上,临床药理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发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并在门诊和住院部都设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回收点。
在收集到不良反应数据后,通过网络及时上报,并定期向院ADR监察工作小组汇报。
我院还对积极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科室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我院在ADR监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依靠的就是医院所有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几乎所有的临床科室都有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上报,报告人包括医生,护士,药师等。
但是我院的ADR监测工作也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上交的质量有待提高,有些报告存在填写不规范,不详细的问题;其次,我院不良反应病例主要集中在抗生素,中成药注射剂,对其它药品的不良反应未有足够的重视。
展望2007年,我院将进一步完善ADR监测工作的组织制度。
首先,我院将建立由各临床科室的住院总医生和护士长组成的不良反应监察网,并对他们进行培训,由他们负责本科室日常监测工作。
中药监人[2024]51号---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汇总时间
年月至年月
单位名称: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
本季度销售主要品种和销售金额:
2024年全年销售总金额:
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设置:
本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制度:
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事务零报告缘由分析:
本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改进措施和下季度工作目标:
单位ADR负责人签名:填表时间:(单位盖章)
注:如表格位置不够,可另附A4纸补充。
附件3:
中山市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事务
零报告单位ADR监测状况自查表
汇总
时间
年月至年月
企业
名称
传真
企业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本季度销售产品及销售金额
2024年全年销售金额:
是否在监测期内(进口药是否为首次获准进口5年内):是□否□
境外状况(国产药供应出口及国外运用状况/进口药供应国外运用状况)
相关探讨(文献、综述、探讨报告)
本单位近三年平均年门诊就诊人次总数:人次
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设置:
本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制度:
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事务零报告缘由分析:
本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改进措施和下季度工作目标:
单位ADR负责人签名:
填表时间:(单位盖章)
注:如表格位置不够,可另附A4纸补充。
附件1: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备案表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传真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设置状况
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或专家委员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食药监办[2011]18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1.11.01【实施日期】2011.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食药监办〔2011〕186号)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根据省局《关于下发加强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生产安全监管和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及评价指导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1〕19号)及《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1〕14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指导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经研究,我局近期将派出调研组,对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研内容(一)市级监测机构建设进展情况;(二)组建市级监测机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三)对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宣贯情况。
二、调研要求(一)各市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密切配合调研组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二)调研方式以召开座谈会及现场调研相结合为主;(三)填写市级监测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并准备相关书面汇报材料;(四)具体调研时间由各调研组另行通知。
请各市局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市级监测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附件: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市级监测机构建。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实施细则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与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管理规章和政策;(二)组建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三)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及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文件;(四)负责组织检查并通报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检查并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i.机构设置: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的落实情况;ii.监测记录: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相应的记录是否全面和及时;iii.报告情况:各单位是否按照《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iv.宣传培训: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是否得到落实并收到一定的效果。
(五)配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并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群发、影响较大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确认和处理,并检查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和监督对处理决定的实施,以减少或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 作 手 册
本手册共四章,分别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和 监测工作体系、报告和评价技术、信息技术等方面对现阶段药品不良 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第一章收录了新《办法》 及其配套文件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以明确监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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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法规要求。第二章概述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组织体系 框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管理部门、监测机构、报告单位的职责和任 务,并为报告单位提供了参考工作模式。第三章规范了药品不良反应 报告和评价,细化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上报和分析评价的程序, 提供细化的技术标准。第四章介绍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技术,包 括药品不良反应在线监测与评价、病例报告数据库的检索利用、药品 不良反应信息检索三部分内容,提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信息技术 方法和策略。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药物依赖性杂志》
【年(卷),期】2010()5
【总页数】1页(PF0003-F0003)
【关键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专业机构;机构编制;委员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4
【相关文献】
1.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 [J],
2.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J], ;
3.从ADR到药物警戒——访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邓剑雄和他的团队 [J], 于丽
4.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访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曹立亚 [J], 高文均
5.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染发类化妆品使用信息提示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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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25•【字号】粤食药监安[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3〕28号)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近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监测检查时发现个别基层上报单位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时存在漏报、错报甚至有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违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的上报单位遵照执行:一、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履行《办法》规定的职责,加强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工作。
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认真履行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和核实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表数量和质量。
二、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检查(抽查)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对2012年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于6月30日前将核查结果报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各市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应开展1次针对上一年度报告表的真实性核查,并于每年3月30日前将本行政区内报告表真实性核查结果报告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未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汉江、林燕芬,联系电话:020-37886934、020-3788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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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编者按: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
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莪术油注射液的不良反应莪术油注射液作为抗病毒药应用于临床。
1988年至2004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莪术油注射液的病例报告221例。
病例报告中患者年龄主要集中在10岁以下儿童,占62.4%;用药原因以呼吸道感染为主;主要不良反应表现有过敏样反应64例次(占21%),皮疹45例次(占15%)。
此外,呼吸困难17例次(占6%),过敏性休克12例次(占4%),死亡1例。
典型病例如下:患者,女性,16岁,因上呼吸道感染,给予莪术油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
滴注10ml左右,患者自觉胸闷,随之出现呼吸困难,面部、四肢青紫。
立即停止输液,平卧,吸氧,静推地塞米松10mg。
患者逐渐好转。
患者,男性,12岁,因上呼吸道感染,给予莪术油注射液250ml,静脉滴注。
患者出现头晕,口舌麻木,口周及全身发绀,晕厥。
查体:血压70/40mmHg。
经治疗痊愈。
鉴于莪术油注射液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临床医师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过程中避免给药速度过快,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对此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禁忌与头孢曲松、头孢拉定、头孢哌酮、庆大霉素、速尿配伍使用。
建议生产厂家加强对此产品的上市后监测,并进一步开展完善工艺和质量标准的研究。
警惕抑肽酶注射剂的过敏反应抑肽酶系自牛胰或牛肺中提取、纯化制得的肽酶抑制剂,60年代开始用于临床治疗急性胰腺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用于体外循环心脏手术。
抑肽酶为广谱蛋白酶抑制剂,可抑制体外循环时纤维蛋白溶解酶的活性,减少术中、术后渗血。
1988年至2004年7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中有关抑肽酶注射剂的病例报告57例。
不良反应的主要表现为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样反应19例,过敏性休克20例(占35%),其中3例死亡,1例并发肾功能衰竭。
典型病例如下:患者,女性,15岁,因胰腺疾病,给予抑肽酶10万单位加入5%葡萄糖250ml,静脉滴注。
滴注20ml 后,患者出现全身瘙痒,继之出现呼吸急促,面色青紫,大汗淋漓,口唇紫绀,心跳加快,大小便失禁。
查体:血压47/27mmHg,呼吸32次/分,脉搏180次/分,急性痛苦面容,神志清醒。
立即停药,抗休克治疗。
30分钟后症状缓解。
鉴于抑肽酶注射剂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临床医师严格掌握适应症,加强临床用药监护。
使用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此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使用应注意控制滴注速度。
有资料显示,重复使用尤其短期内重复使用,明显增高过敏反应的发生率,故应避免在6个月内重复使用。
建议生产厂家加强对此产品的上市后监测,并进一步开展完善工艺和质量标准的研究。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涉及品种相关监管措施《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迄今已发布了七期,前六期共涉及24个化药品种、8个中药品种和含马兜铃酸类中药品种。
《通报》发布之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对某些因果关系明确、风险较大的品种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同时我中心对一些尚未明确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评价工作。
现将上述监管措施介绍给大家。
龙胆泻肝丸龙胆泻肝丸是第二期《通报》涉及的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03年2月28日、4月1日发出“关于加强对龙胆泻肝丸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对龙胆泻肝丸和关木通加强了管理。
通知内容如下:关于加强对龙胆泻肝丸监督管理的通知国药监安[200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龙胆泻肝丸”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反应问题,引起社会的关注。
我局也正在不断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地报送的有关“龙胆泻肝丸”的不良反应病例。
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在对此药依法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自2003年3月1日起对含关木通的龙胆泻肝丸”严格按处方药管理,在零售药店购买必须凭医师处方。
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适应症服用。
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
同时将此通知转发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并遵照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国药监注[2003]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保证人体用药安全,解决历史上木通品种的混用问题,我局根据对关木通及其制剂毒副作用的研究情况和结果分析以及相关本草考证,决定取消关木通(马兜铃科)的药用标准。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产龙胆泻肝丸(含浓缩丸、水丸)、龙胆泻肝胶囊(含软胶囊)、龙胆泻肝颗粒、龙胆泻肝片的企业务必于2003年4月30日前将处方中的关木通替换为《中国药典》2000年版2002年增补本中收载的木通(木通科),其他国家标准处方中含有关木通的中成药品种务必于2003年6月30日前替换完毕。
二、替代后的品种涉及原标准需要修改的,须将修订后的标准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三、加强对含有关木通的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并通知辖区内药品使用单位,含关木通的中药制剂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明确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儿童及老人一般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并定期复查肾功能。
以上请及时通知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三年四月一日甘露聚糖肽注射剂甘露聚糖肽注射剂是第三期《通报》涉及的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03年1月24日、2003年4月11日发出“关于甘露聚糖肽注射剂使用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修订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关于甘露聚糖肽注射剂使用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安[200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甘露聚糖肽注射液,曾用名为多抗甲素,目前作为免疫增强剂应用于临床。
2002年12月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我局报告了关于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在该省临床使用中致患者死亡的有关情况。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2002年7月以来收到的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组织有关专家讨论。
我局认为,专家会分析甘露聚糖肽注射液引起死亡的原因主要与B型不良反应有关的意见是客观的。
虽然此类反应发生较少,但后果严重甚至致死,应引起高度重视。
为把重复发生此类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特对甘露聚糖肽注射剂使用问题通知如下:一、请医务人员严格按说明书用药,加强用药后观察,随时做好异常情况的诊断和处理。
甘露聚糖肽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已列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三期)》,已向社会发布。
二、甘露聚糖肽注射剂生产企业应严格规范药品说明书和药品宣传行为,正确指导合理用药,密切跟踪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发现新的或严重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要求报告。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做好该药品的合理使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三年一月二十四日关于修订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甘露聚糖肽注射剂(曾用名:多抗甲素)近来发生了严重的不良反应,我局于2003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甘露聚糖肽注射剂使用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安〔2003〕24号),要求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严格规范药品说明书,正确指导用药,并密切跟踪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为确保该药品的安全使用,我局组织召开了修订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说明书的专家会议,并组织召开了甘露聚糖肽注射剂生产企业参加的说明书修订会议,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经研究,提出了对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意见(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所有生产甘露聚糖肽注射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暂行)》中药品补充申请的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申请,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后报我局备案。
二、药理毒理、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必须按照修订意见书写,用法用量等仍按照原批准说明书的内容书写。
三、补充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即可执行。
自批准之日起,新出厂的药品必须使用修订的说明书。
四、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尽快对已出厂药品的说明书予以更换。
由于未及时更换说明书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药品生产企业负责。
附件: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说明书修订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三年四月十一日附件:甘露聚糖肽注射剂说明书修订意见一、〔药理毒理〕本品能在体外抑制S-180,艾氏腹水癌和人舌麟状细胞癌Tca8113等细胞株的DNA和RNA6的合成葡萄糖代谢。
动物体内能抑制艾氏腹水癌和S-180肉瘤、HePA肝癌腹水瘤的生长(抑瘤率63%),能提升外周白细胞,增强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活化巨噬细胞及淋巴细胞,诱导胸腺淋巴细胞产生活性物质,改善和增加机体免疫功能和应激能力。
二、〔适应症〕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三、〔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四、〔禁忌〕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患者禁用,高敏体质者禁用。
五、〔注意事项〕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抗过敏治疗。
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药物相互作用〕和〔药物过量〕均修订为“尚不明确”。
七、删去〔药代动力学〕项。
含马兜铃酸中药含马兜铃酸中药是第六期《通报》涉及的品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8月5日发出“关于加强广防己等6种药材及其制剂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含马兜铃酸中药加强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