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建设“科技兴贸 出口创新基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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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商服贸发[2006]13号【发布部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06.07.14【实施日期】2006.07.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局、知识产权局、外汇管理局:为深入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落实《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鼓励境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增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技术引进新形势的认识(一)改革开放后,我国技术引进发展迅速。

1979年以来,我国共对外签订技术引进合同近8万项,合同总金额2000多亿美元。

其中,“十五”期间,签订技术引进合同3.5万项,合同金额近730亿美元,占改革开放以来引进技术总额的36%。

技术引进为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国际经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增强,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技术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突出,科技竞争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

国际技术转移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跨国公司作为世界技术转移的主体的影响更为突出,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世界技术转移活动;以高新技术为对象的技术转移日益增长;知识产权成为强化技术贸易和竞争的有效手段。

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发展与问题

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发展与问题

分 工 中 的 地 位 和 国 际 竞 争 力 , 实 现 外 贸 增 长 方 式 的根 本 转 变 。 经 过 十 年 的
发 展 ,我 国 以 出 口 加 工 为 特 征 的 高 技
8 创 新 基 地 有 三 个 特 点 : 新 材 料 领 域 较 术 产 业 开 始 转 型 , 5 个 兴 贸 创 新 基 地 多 , 有 7 基 地 ; 支 持 传 统 产 业 的 装 代 表 了我 国 外 向 型 高 技 术 产 业 的 发 展 个 备 制 造 和 光 机 电 领 域 较 多 , 共 有 6 基 水 平 。 个 地 ;产 业 化 基 地 较 多 ,共 有6 ,超 过 个 前 两批 基地 。
兴 贸 创 新 基 地 的 载 体 有 四 种 类 效 机 制 和 管 理 模 式 ,研 究 制 订 扶 持 特 型 : 一 是 以 国 家 高 新 区 、经 济 技 术 开 色 产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 二 是 立 足 特 发 区 作 为 创 新 基 地 ,如 北 京 中 关 村 科 色 产 业 优 势 , 以 促 进 产 业 集 群 发 展 为
技 园 、 上 海 市 张 江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切 入 点 ,充 分 整 合 资 源 , 加 强 自主 创
区 、井 冈山经 济技 术开 发 区等 ;二是 新 能 力 和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三 是 扶
以 城 市 作 为 创 新 基 地 , 如 四 川 省 绵 阳 持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自 主 品 牌 ,强 化 知 市 、 江 苏 省 泰 州 市 、吉 林 省 通 化 市 、 识 产 权 保 护 ,提 高 特 色 产 业 国 际 竞 争
兴 贸 创 新 基 地 分 布 在 全 国2 6个 直 占 6 %左 右 。 这 种 发 展 模 式 虽 然 增 8 省 、 自 治 区 和 直 辖 市 ,在 区 域 布 局 上 长 较 快 ,但 不 能 自主 发 展 , 利 润 低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发文字号】商产发[2011]310号【发布部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1.09.08【实施日期】2011.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1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财政、环境保护、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未来,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际化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现就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突出产业特点,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就是要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逐步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从而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应准确定位,明确方向。

一是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制造、营销等各环节的国际化发展水平,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二是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企业、产业联盟、创新基地的国际化发展能力,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三是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四是处理好两个市场的相互关系,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国内基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发展趋势,按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把国际化作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夯实国内市场基础,着力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努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商务部将建设百家出口创新基地

商务部将建设百家出口创新基地
展实际 ,在信息、医药 、软件 、新材料 、精细化工 海洋产 业、
空天、汽车及零部件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分期分批认定和建设

批新的出口创新基地。经认定的 出口创新基地将在出口创新
服务、国际市场准入服务、出口技术服务等方面得 到政府的资 金支持 。
科技 司该 负责人介绍 ,建设 出口创新基地 ,就是要通过政
家 自主创新型出 口骨干企业 ,制定一批 《 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
设立 一批 出 口商 品服 务中心。
为加快优化出口商 品结构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商务部决
定从今年起 ,在科技兴 贸战略的实施过程 中 ,加大对企业创新 的扶持力度,在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 口基地、国家医药 出口基
地和国家软件 出口基地 的基础上 ,根据各地区的基础条件和发
策引导、上下联动 ,培育一批立足创新的高新技 术产品 出口平
台 ,使其 成为 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基 地,成为具
有 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品牌的高新技 术产品出 口增长 集群 ,成
为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重要载体 ,成为外商 投资先进制 造业、高 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地 ,成为贸易与科技
和产业有机结合 的桥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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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建设百家 பைடு நூலகம்口创新基地
[ 本刊讯1“ 从现在开始 ,商务部将在全 国范 围内确定一批
新的出口创新基地 ,力争到 2 l ,使出 口创新基地总数达 0 0年
据了解 ,在出 口创新基地建设的 同时 ,商务部还将进一步
扩展科技 兴贸的工作内容,在信 息、软件 、生物、医药 、精细 化工 、数控机床等高新技术领域 培育 一批高科技 自主品牌 ,完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7.06.29•【文号】商产函[2007]32号•【施行日期】2007.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商产函〔200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动科技、产业与贸易发展有机结合,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以促进产业集群的发展为切入点,以市场为导向,充分整合资源,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

首批18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授牌以来,在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7年商务部、科技部将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认定工作,并积极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建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基础、科技为动力、企业为主体,健全多层次、多领域、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全方位、多角度、科技、产业、贸易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基地的先导和示范作用,形成若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带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的自主发展能力,提高外贸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转变,不断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相结合的方式,初步形成以国际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生产和贸易网络,支持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技术领先、潜力较大、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主体,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品牌竞争力和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的出口产品,显著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6.08.31•【文号】商产字[2006]73号•【施行日期】2006.08.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109号--决定废止19个规范性文件,宣布36个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商产字〔2006〕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大会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科技兴贸工程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现将《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

建设出口创新基地是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载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本着循序渐进、稳步推动的原则,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将在今年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并完善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工作机制,以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方法推动这项工作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尽快组织有关单位对申报出口创新基地的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完善并补充必要的材料,或重新推荐出口创新基地。

以上出口创新基地推荐材料请于2006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商务部(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92号)精神,为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商务部组织实施“科技兴贸工程”,启动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出口创新基地)。

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日期】2007.12.24•【文号】商产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7.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08]66号)建设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加强贸易、产业与科技有机结合,推动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科技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扶持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企业成长壮大,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基地,进而促进我国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为推动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又好又快发展,支持基地内企业“内联外引”,参与国际贸易和海外经营,现就利用金融手段支持基地建设发展和基地内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进出口银行按照“商务部、科技部积极组织推动,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进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共同搭建商务、科技、金融合作平台,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二、各级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各营业机构应尽快建立工作沟通与协调机制,根据各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特点,深入调研,掌握基地建设发展和基地内企业融资需求及困难,探索并实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融资支持措施,帮助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企业完善基地硬件设施,支持基地内企业积极利用银行融资服务把握商机,提高经营效益。

三、各级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相关政策措施,与当地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扶持基地投融资平台建设,帮助基地建设投资主体理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关系,提升基地建设投资主体和基地内企业的融资能力。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各地建立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各地建立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各地建立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撤销),信息产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08.01•【文号】外经贸技发[2001]420号•【施行日期】200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各地建立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1]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苏州、合肥、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兰州市外经贸委(厅、局)、科技厅(委、局)、经贸委、信息主管部门:自1999年初科技兴贸战略提出后,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和信息产业部联合成立了科技兴贸领导小组,设立了科技兴贸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外经贸部科技司),建立起四部委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共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四部委联合工作机制的主要任务是:一、深入研究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 对我高技术产业化、国际化和扩大出口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二、针对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三、研究制定科技兴贸“十五”发展规划等中长期规划;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集成效应,制定实施科技兴贸的政策措施并组织重大活动。

两年多来,四部委联合工作机制在贯彻落实科技兴贸战略、加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和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重视科技兴贸”;在200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都在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纲要》中把“更好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部署,放到了突出位置。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7.20•【字号】•【施行日期】201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的通知各市商务局、科技局:为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推动“十二五”全省对外贸易转方式调结构,省商务厅、科技厅将开展第四批全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标准及原则(一)申报标准根据《山东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认定和考核暂行办法》,对省内东部城市和中西部城市规定了不同的产业和出口规模标准,烟台、威海、潍坊、淄博、济南五市按照东部城市标准申报,其他市按照中西部城市标准申报。

申报产业领域参照《当前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指南(2011年度)》。

(二)基本原则1、突出产业特色。

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突出自主创新。

基地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3、突出优化结构。

与特色产业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应达到一定规模。

4、突出发挥经济园区和企业集团作用。

创新基地应依托具有一定产业优势和出口规模的经济园区和企业集团进行建设。

二、申报材料(一)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局的申请报告。

同时附各基地申报单位简介(1000字左右),简介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1、特色产业发展概况(基地企业构成、产业规模及行业地位、产业链条和主要产品);2、技术创新能力及成效(技术创新平台、研发团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技奖项及专利申请、关键技术先进程度);3、出口情况(总体出口情况、特色产业出口情况、主要出口产品和出口市场)。

(二)申报单位填写的《山东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申请书》(见附件1)。

(三)申报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1、特色产业领域骨干企业营业执照和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2、特色产业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资料;3、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4、市级商务部门出具的基地申报单位上年度出口证明(含企业海关编码及出口明细);5、省级以上机构认定的研发机构证明材料;6、近5年承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取得成果、获得科技奖励、专利、品牌及国内外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7、基地发展规划主要内容摘要、当地政府的相关支持政策文件;8、基地申报单位2010年及2011年上半年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表(见附件2)。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科发计字[1999]219号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科发计字[1999]219号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正文:---------------------------------------------------------------------------------------------------------------------------------------------------- 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科发计字〔1999〕219号1999年6月12日)科技兴贸是我国外经贸工作的基本战略。

在知识经济迅猛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加深、国际经济技术竞争更加激烈的大环境下,制定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重点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对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保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建立我国21世纪的国际竞争优势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计划宗旨与目标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简称:“兴贸计划”)的宗旨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发挥科技及产业优势,扩大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我国从外贸大国向外贸强国转变,使外贸出口持续、稳定、快速增长。

计划目标是在我国优势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出口规模较大的高技术出口产品和企业,使我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在现有基础上以年递增30%的比例增长,力争在2002年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从现在的6%提高到14%。

科技兴贸行动计划是指导性计划,由外经贸部和科技部共同组织实施。

二、计划主体内容1、确定和培育高技术出口产品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我国高技术产品优势技术领域和高技术渗透较好的传统领域选择一批有市场竞争能力、附加值高、对开辟和拓展我国出口市场有重大作用的高技术产品,通过定产品、定企业、定市场、定目标、定时间,创造有利的出口条件,力争在短期内形成较大的出口规模。

1999年先在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高附加值)、消费类电子和家电等五个行业和领域各优选若干产品作为第一批重点出口产品,给予政策或其它支持。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1.08.03•【文号】外经贸技发[2001]404号•【施行日期】2001.08.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1]404号2001年8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科技厅(科委)、经贸委(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科技兴贸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在外经贸领域的具体体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由之路。

为了总结经验,明确任务,更好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外经贸部、科技部、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联合编制了《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十五”时期加快出口商品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科技兴贸“十五”计划纲要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社会经济发展更加突出的关键地位。

科技兴贸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在外经贸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继“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大经贸”之后,我国外经贸工作的又一重要战略。

科技兴贸战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要“重视科技兴贸”,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更好地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适应了知识经济时代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是实现我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必由之路。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科技部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科技部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科技部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1999.12.02•【文号】[1999]外经贸政发第639号•【施行日期】1999.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科技部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发第6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经贸委(厅、局)、科委,深圳、大连、沈阳、南京、厦门、武汉、成都、广州、西安、青岛、苏州市外经贸委(局)、科委(局),5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6家重点企业:根据国家“科教兴国”的总体部署,为加快“科技兴贸”的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外经贸部、科技部联合制定了《外经贸部、科技部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两部反映。

附件:如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附件外经贸部、科技部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指导性意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的大小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强弱的重要标志。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已跨入世界贸易大国行列,但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在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仍然很低,1998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在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额中仅占12.4%,与发达国家的40%左右的水平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因此,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同时,加大运用高新技术成果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不断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对提高我国出口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技术创新、增强抵御各种外部经济或金融风险的能力、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商产发[2007]509号【发布部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12.27【实施日期】2007.1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商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07]509号)建设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动科技、产业与贸易发展有机结合,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分工地位的有效途径。

为推动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建设创新基地的目的及意义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保持和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从我国的情况看,要实现贸易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转变贸易增长方式,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大力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历史性跨越。

建设创新基地的主要目的在于培育一批具有战略意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增强其专业化发展能力和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产业竞争力;以推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研究开发为突破口,提高产品竞争力;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和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提升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提高贸易竞争力。

建设创新基地是实施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在科技兴贸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是新时期不断丰富和提升科技兴贸战略内涵的有益探索,是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推动产业集群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商技发[2005]611号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商技发[2005]611号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关于印发《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商技发〔2005〕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信息产业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十五”期间,各部门、各地区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完善工作机制,出台配套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科技兴贸工作。

科技兴贸战略的实施不仅优化了贸易结构,为提高我国出口商品质量和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有效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为在“十一五”期间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联合编制了《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现印发你单位,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二○○六年三月十五日科技兴贸“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规划期(2006-20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实现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跨越的重要时期。

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是在商务领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体现。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培训及评审会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培训及评审会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培训及评审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8.18•【字号】鲁商务科技函字[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培训及评审会的通知(鲁商务科技函字〔2011〕27号)各市商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要求,加快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进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定于8月25日召开全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培训和评审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8月25日,会期1天,8月24日(星期三)下午报到。

二、地点:省商务厅10楼会议室。

地点:山东国际商务会馆(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电话:*************)。

三、参会人员:各市商务局主管科室负责人;各创新基地负责人;第四批创新基地申报单位负责人(见附件1)。

(各参会单位会议食宿安排1人,其他参会人员自行安排)。

四、会议日程及内容(一)8月25日上午:1、出口创新基地授牌仪式(10楼会议室);2、政策培训及基地经验交流。

下午:基地评审。

(二)8月26日第一组:10楼会议室。

第二组:4楼会议室。

五、会议材料请第四批创新基地申报单位准备汇报文稿(PowerPoint 格式,汇报时间15分钟以内)。

主要包括基地申报单位基本概况、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及聚集度、核心技术先进程度、技术创新能力及成果、进出口规模结构及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汇报文稿要求图文并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请各市商务局负责通知各创新基地及第四批创新基地申报单位按时参会,并将参会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于8月19日前报省商务厅(科技处)。

联系人:邱田宾电话:*************传真:89013605 E-mail:****************附件:1、第四批创新基地申报单位2、参会人员报名表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附件1第四批省级出口创新基地申报单位第一组: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2、招远经济开发区3、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山东双连制动材料有限公司5、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7、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组:1、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威高集团有限公司4、诸城东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6、陵县经济开发区7、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附件2。

商务部、科技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信用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信用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意见

商务部、科技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信用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公布日期】2008.03.04•【文号】商产发[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商务部、科技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信用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意见(商产发〔2008〕65号)建设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加强贸易、产业与科技有机结合,推动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科技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鼓励自主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服务体系,推动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的重要途径。

为推动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健康快速发展,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和海外经营,现就进一步利用信用保险支持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基地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宣传,引导基地企业积极利用政策性信用保险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机制,防范收汇风险,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各级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各营业机构建立工作沟通与协调机制,根据各地基地的特点,深入了解、掌握企业需求。

探索并实施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信用保险支持措施,帮助基地企业积极利用信用保险把握贸易机会,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三、中国信保各营业机构要与当地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基地企业介绍信用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报支持基地企业出口的情况。

四、各级商务、科技主管部门、中国信保各营业机构联合构建高新技术企业贸易信息平台,运用信用保险信息指导和帮助基地企业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开展良性有序竞争。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商产发[2010]298号【发布部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发布日期】2010.08.03【实施日期】2010.08.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商产发[2010]2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是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科技、产业和贸易有机结合,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在商务领域和科技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选择。

2006年以来,商务部、科技部共认定了58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10个领域。

各创新基地积极探索产、学、研、贸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在增强创新能力、发展特色产业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切实加强对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管理和指导,商务部、科技部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各地商务和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商务部和科技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管理、监督和指导,完善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和促进机制,确保创新基地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基地是指产业特色鲜明,面向国际化发展,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注重技术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产业链和配套体系较为完善的,或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已具备较好基础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产业聚集区。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若干意见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3(000)024
【摘要】国办发[2003]92号 2003年11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3页(P4-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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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培育具有 自主知 识产权 、自主 品牌 的高新技术产
品 出 口骨干 企 业。


建设 出 口创新基地的指导思想和 工作 目标 新为
基础 ,以建设创 新型国家为 目标 , 面落实科 学发展 全
观 ,通 过政策 引导 、上 下联 动,培 育 一批 面 向国际
西部地 区的出口创新基地要着力扩大高新技术产 品 出 口规模 ,重点发 展具 有本地 特 色 的高 新技 术产 业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育 一大批具 有可持 续发展 培 能力 的科技 型 中小企 业。
市场 、 立足创新 的高新技术产 品 出口增长集群 , 一 进
步扩大具 有 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 品牌高新技术产 品出
口, 强引进技术消 化吸收再创 新能力 , 增 促进 贸易与
科技和产 业有机 结合 ,实现 外 贸增长 方式 的根 本 转
变 。
东北老工业基地 的出 口创新基地要着力做好产业 结构调整 , 强装备制造 业的技术 引进和 消化吸收再 加 创新 ,努力 掌握装 备制 造 业核心技 术 的 自主知识 产 权 ,培 育 一批装 备制 造 业 的龙头企 业 。
第三, 建设 出 口创新技术服务体系。 支持基地 出 口商品技术服 务中心 向中小企业提供 出口市场技术标 准等服 支持基地宣传 推广 出 口商 品技 术指 南 支持 ; 基地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物流技术;支持基地引导企 业联合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
第四, 鼓励企业开展面 向出口的 自主创新。 鼓励
国际市场专项调研 , 供 国际商 品需求信 息服 务。 提
五是 支持企 业参展。 根据 出 口创新基地特色和主 管部门的参展要求 , 团参加深圳 高交会 、苏州 电博 组 会、 大连软件 交易会 等高科 技会展 。 六是 完善服 务体 系。 积极完善 出口创新基地 的服 务体 系建设 , 包括开展 国际市场开拓人 员培训 、 中介机 构建设 、 促进标 准和认证 、 扶持 自主品牌等方面。
七是加强新 闻宣传。 通过建设 出口创新基地 网站 、
在《 国际商报 》 闻媒体开辟专栏 等多种形 式加大地 等新
方科技兴贸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2 0 0 6年建设 出口创新基地 的主要 内容 ( ) 一 以国家高新技术产 品出 口基地 、 国家医药 出 口基地和 国家软件 出 口 基地 为基 础 , 由各省 、 自治 区、
第一 ,建设 出 口创 新服 务体 系。支持基 地编制 发展综合规划 , 办 旨在促进 出口、 举 促进创新 的年度 经验交流研讨会 , 支持基地 以整体特装 方式组织参加
8 6
新基地 内企 业进 行 自主研 发 的支持力度 , 显著增 强出 口企业 自主创新 能力 ; 以机 械制造 、石油化 工 、电
体系。
根据 《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 、
增 强 自主创新 能力的决定 》 中发[06 4 ) 《 ( 20] 号 和 国 务 院办公 厅转发 商务部等八部 门关于进 一步实施科技 兴贸战略 的若干 意见 》( 国办发[ 0 3 9 2 0 ] 2号 )精神 , 为优 化出 口商品结构 ,加快转 变外贸增长 方式,商务 部决定从 20 年 起在全 国建设一批 “ 技兴贸 出 口创 06 科 新 基地 ”(以下简 称 出 口创新 基地 ) 。现将 有关 事项
三 、出 口创新基 地 的支持 内容
出 口创新基地 的工作 目标 :从 2 0 年起 ,力争 06 用 五年 时间,通过 中央和地方共 同推 动、建设完善和
动态调整 ,建 成 1 0 出 口创新基地 ,将 出 口创新基 家 0
地高新技术产 品 出口占全 国高新技术产 品 出口总额 的
比重提高 到 7%左右;加 强公共服 务 ,加大对 出 口创 0
维普资讯
商务部 关于建设 “ 科技兴 贸 出 口创 新基 地"
有 关 问题 的
通 知
各 省、 自治 区、直辖 市、计 划单列 市及 新疆 生
产建设兵 团商务 主管部 门:
子信息 、资源 综合 利用 、环境 保护 等领域 为重点 ,拓
宽技 术交 流渠道 , 引进 更 多先进 技术 ,形成 市场 导 向、 政府 推动、企业 为主的技术引进 消化吸收再创新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 门按 照相关条件进行
重新评估 , 并经商务部核准后 , 以认定 为出口创新基 可
地。
出口龙头企业扩大 出口 鼓励企业引进 先进技术 , ; 加强 消化吸收再创新;鼓励建设技 术性贸易措施体 系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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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级 、国际性高科技展 会 ;支持基地 开展形 象宣
传 ,组织对基地项 目的可行 、实施 和效果 全过 程管
口创新基地 及其重点企业的数据和相关信息 , 重要信
息及 时报送。
理;编 写出 口创新基地年度 工作报告 、 典型案例交流 材料 等;支持基地 为 中小 企业提 供公共 物流服务。 第二 ,建设 国际市场准入服 务体 系。 支持基地 组建软件企 业出 口联合体 , 帮助软件企业承接 国际外 包 支持基地设立 医药国际注册指导 中心 , 帮助 医药企 业 的产 品在境外注册和 列入 国际组织采购 目录, 指导 进行G P G P G P M 、 L 、 C 等专 业认证; 支持基地引导企业获 得 国际专利 、 商标 、 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支持基地 开展
通知如下 :
二 、出 口创新 基地 的发 展方 向 各地 区要 因地 制宜、 各有侧重地发展 出口创 新基
地 :
东部地 区的出 口创新基地要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
效益,努力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 , 育具有较 强国际竞 培 争力 的高新技术产 品出 口大型企业集 团。 中部地 区的出 口 创新基地要着力加强政策环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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