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公平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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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公平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设想

税收公平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设想

税收公平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设想摘要: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公平”一词更是出现了20多次。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等说法在其中不同部分、不同章节反复出现,显示出国家推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决心。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唯一一个用于调整收入分配差距的税种,但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征收过程中并没有很好地起到应有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本文从税收公平的内涵入手,分析了当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的公平缺失的现状,并基于公平视角就今后如何在改革中进一步完善个税提出了一些设想。

关键词: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平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指出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十八大报告中不但再次强调了这一观点,而且“公平”一词更是出现了20多次。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等说法在其中不同部分、不同章节反复出现,显示出国家推进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决心。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唯一一个用于调整收入分配差距的税种,其在设计之初就担负着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即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少征税,从而达到收入公平分配。

因此,公平应该成为个人所得税制坚持的首要原则。

1994年~2012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1.4%上升至5.8%。

可以说个人所得税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显著成绩的背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也暴露出许多与税收公平相悖离的问题。

因此,在税收公平的视角下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一步的改革方向进行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税收公平的内涵税收公平包括税收的经济公平和税收的社会公平两个层次。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法应当依据公平原则制定,对纳税人进行公平纳税,并避免对某些群体或行业实施任意差别对待。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指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以使其更加公平合理。

下面将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解析。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收入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按照税收公平原则,税率的高低应当与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成正比。

即高收入群体应当承担较高的税负,而低收入群体应当享受较低的税率。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可以适当提高高收入群体的税率,以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实现税负的合理分配。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纳税人之间应当享有平等的纳税权利。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当避免任意差别对待纳税人,要保证每个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和纳税权益方面都享有平等的待遇。

对于同样的收入水平,不同职业或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应当享有相同的纳税规则和纳税政策。

税收公平原则还要求税法对不同的收入来源进行合理区分和分类。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可以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设立相应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对于工资收入和投资收益这样不同性质的收入,可以设立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式,以实现税收的差别化管理和合理分配。

税收公平原则还要求税法对不同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合理考虑。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设立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有子女的纳税人可以适当调整税率或提供相应的减免政策,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当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确保纳税人的公平纳税权益,合理分配税收负担。

税率结构的合理安排、纳税人间的平等待遇、不同收入来源的合理区分和分类、征税基础的合理确定以及对家庭状况的合理考虑,都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中需要从税收公平原则出发进行思考和设计的方面。

只有在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的基础上,个人所得税才能得到纳税人的认可和支持,税收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经济收入征税的一种方式,也是实现税收公平的重要方式之一。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指根据不同的税收公平原则,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以实现税收公平的目标。

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遵循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

纵向公平原则要求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的经济能力进行调整,即高收入者应该承担更多的税负,低收入者应该减轻税负。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可以通过调整税率结构和税率水平来实现纵向公平原则。

即对高收入者适当提高税率,对低收入者适当降低税率,以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性。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遵循税收的横向公平原则。

横向公平原则要求相同的收入应该纳税相同的税额。

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在着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不同收入者之间纳税负担存在差异。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该逐步取消或者减少一些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向更加公平的税收制度靠拢。

可以取消一些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逐渐缩小不同收入者之间的差距。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遵循税收的税基公平原则。

税基公平原则要求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应该涵盖广泛,征税范围应该广泛而公平。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该适当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把更多的个人所得纳入到征税范围内。

可以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减少个人所得税征税的空白区域,使征税范围更加公平和广泛。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应该考虑税收的简洁性和透明度。

税收的简洁性要求税收制度简单明了,减少税负的复杂性。

税收的透明度要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公开透明,纳税人可以清楚地了解自己应该缴纳的税款。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可以通过简化税法法规,减少税率层次,提高个人所得税的透明度,增加纳税人的认同感和遵纳度。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根据纵向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原则、税基公平原则以及税收的简洁性和透明度原则,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以实现更加公平、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在税收制度设计和执行中,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能力和财富大小,使纳税人在税收负担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税收公平原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它的实现对于社会的公平和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解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遵循以能力为基础的税收原则。

能力原则是指个人所得税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财富状况征收,贫富差距大的纳税人应当负担更高的税收,而贫富差距小的纳税人应当负担较低的税收。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采取差别税率的征收政策,相对富裕的纳税人应当征收更高的税率,而相对贫困的纳税人应当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实现税收的公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符合社会公平原则。

社会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征收过程中应当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对弱势群体应当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的公平。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针对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制定相应的纳税政策,如设立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等,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遵循税收公平原则,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加强税收征收过程中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税收征收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需要遵循税收政策的可持续性原则。

税收政策的可持续性原则是指税收政策应当符合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保持税收的合理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确定合理的税收政策,确保税收政策的可持续性,促进税收的平稳和可持续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只有在税收公平原则的指导下,才能使个人所得税改革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经济的发展。

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

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

从税收的纵向公平原则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设计罗红云(新疆财经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830012)摘要:公平与效率问题贯穿于经济运行过程及其制度安排中。

税制的理想境界是达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税收公平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现代税制的设计均较多地涉及横向公平。

纵向公平则体现在所得税制中,而且尤以采用累进税制的个人所得税,更好地体现了纵向公平原则。

关键词:横向公平;纵向公平;税收制度;税收负担中图分类号: F810 . 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 - 9840 (2004) 03 - 0029 - 04一、纵向公平原则的界定税收公平思想在西方有较早的发展。

从15 —16 世纪重商主义开始至今,公平原则—直为经济学家们所关注。

第一次系统阐述税收公平原则的是威廉·配第。

他指出,所谓公平,就是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应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能力,征收数量不同的税收。

尽管概念中没有提及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但纵向公平的蕴意已涵于其中。

到20 世纪20 - 30 年代, 瑞典学派的林达尔在其专著《课税的公平》中专门论述了税收公平问题,提出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税收思想,经过后人补充进而确定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含义:所谓横向公平,是指对同等经济地位的人同等待遇,即有同等支付能力的人同等纳税;所谓纵向公平,指对不同经济地位的人实行差别待遇, 即收入多的人多负税, 收入少的人少负税。

这一概念一直延续至今,并在各国的税制设计中得以体现。

二、纵向公平带来的问题(一) 理论上的探讨11 税收公平原则对西方各国税制产生了重要影响。

体现在他们的税收制度中,则表现为西方已形成了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模式,其中个人所得税占西方税收总收入的1/ 3 左右。

这一影响源于新古典思想,其代表人物为埃奇沃思。

19 世纪末,埃奇沃思运用一个简单的模式考察了最适所得税问题。

这个模式基于下列假设: (1) 在所需税收收入确定时,要达到的目标是使个人效用尽可能的高。

从公平、正义看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

从公平、正义看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

税制改革后 ,我国的税制总体上得到 了较大的完善 ,但是 ,随着经济环境 的不断变化 ,一些税收制
度 已变得 不 能 够完 全 适应 构 建 和谐 社会 的要 求 。这 其 中又 以个 人所 得税 ( 以下 简 称 个 税 ) 表 现 最 为 明显 。现 行 的个 税 制 度在 组织 财 政 收 入 和 调 节 个 人 收 入 方 面 功 能发 挥 不 畅 ,特 别 是 在 抑 制 个 人 收 入 差 距 ,缓 解 收入 分 配不 公 方 面更 是显 得 捉 襟见 肘 。因 此 ,重 新 审视 我 国个 税 制 度 设 计 的利 与 弊 显 得
尤为 重要 。


已有研究成 果 回顾
围绕税收公平 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 。英 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 ・ 配第提出了 税 收 的公 平原 则 。威 克里 和古德 分别 于 14 97年 和 14 年 专文论 述 了广泛平 均 的必要 性 。米 尔斯从 社会 98 公平与效益的总体考虑出发,提出了倒 u理论。 ¨ 总的来看 , 西方学界研究最多的还是税收公平原则所 包含 的 “ 向公 平 ( 经济 能力 或纳税 能 力相 同 的人应 缴 纳数 额 相 同 的税 收 ,即税 制 以 同等 的方 式 对 横 指 待条件相同的人 脚 ”和 “ 儿 ) 纵向公平 ( 指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 税制如 何对 待条件 不 同的人 “ ) ”原 则及其 相互 关系 。 在国内,针对个税的有关理论研究也逐渐深入。著名学者解学智教授在 19 92年的专著 《 所得课税 论》 中对公平问题做 了精辟 的论述。他认为公平是一个分配的范畴 ,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在 分配上应遵循两条原则 ,一是机会均等原则 ,二是按劳分配原则 ; l 另外,也有学者表示税收公平应该 4 表现在分税公平 、定税公平 、征税公平以及用税公平四个方面。 J 然而 , 虽然国内外有关税收公平 的相关研究十分丰富,但可 以明显地发现这其 中关于个税公平的 专门研究仍然有所欠缺。首先 ,这些研究多 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 ,缺乏更为综合性的视角;其次 ,这 些研究多立足于说明个税本身所能体现的公平性 ,而缺乏对个税制度设计的公平性 的论述。 本文拟 从 罗尔斯 的正义 理论 出发 ,依 托 制 度 学 的研 究 成 果 ,从 制 度 的价 值 取 向 、制 订过 程 、构 成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1. 引言1.1 税收公平原则的重要性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原则,其在整个税收体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应该按照纳税人的财务能力分配,让每个纳税人在税负和税收负担上都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实现税收公平原则,可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公平和稳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税收制度的信任和认可。

税收公平原则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尤为重要,因为个人所得税是直接与纳税人个人财务能力挂钩的税种。

如果个人所得税制度不公平,就会导致财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社会阶层分化加剧,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时,必须充分考虑税收公平原则,确保个人所得税制度能够按照纳税人的财务能力进行公平分配,让每个纳税人都能够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税收制度的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1.2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已经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方面,部分高收入人群逃避征税,导致税收公平不足;个人所得税对低收入群体的负担过重,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公。

为了实现税收公平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个人所得税改革已经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议题。

2. 正文2.1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1. 提高税收公平性: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提高税收的公平性。

当前个人所得税存在着很多漏洞和不公平之处,比如高收入者逃税漏税的问题比较严重,而低收入者却需要承担更重的税收负担。

通过改革,可以使税收更为公平合理,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收入水平缴纳相应的税款。

2. 刺激经济增长:个人所得税改革还旨在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

通过降低税收负担,可以鼓励人们更多地参与经济活动,增加消费和投资,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3. 促进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可以帮助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基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一、概述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税收工具,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其税制模式的改革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税收公平原则作为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税收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纳税人,确保税收负担与其经济能力相匹配。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革历程经历了多次调整,从最初的分类税制到现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逐步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税收负担不均、税收征管难度大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本文将从实现税收公平的视角出发,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改革及其完善对策。

通过对现行税制模式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借鉴国际经验,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税收保障。

1.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重要性在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改革及其完善对策时,首先需明确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重要性。

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其税制模式的设置直接关系到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

一个合理、公平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不仅能够有效地调节个人收入差距,减少社会贫富差距,还能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税收公平原则要求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公平合理,既要考虑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考虑社会公共需要和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

在个人所得税领域,实现税收公平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能够充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这包括税基的确定、税率的设置、税收减免政策的制定等多个方面。

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应当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确保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或不缴税。

同时,税制模式还应当具有足够的弹性和灵活性,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浅谈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浅谈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浅谈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它直接影响到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税收的公平性。

然而,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公平性,我国正进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本文将从税收公平角度出发,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意义以及面临的挑战。

1. 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问题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中,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1.1 进阶税率过于集中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了7个级别的超额累进税率表,税率区间过于集中。

这导致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税负差异较小,缺乏对高收入者的有效税收约束。

1.2 个税起征点过低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较低,这导致了相对较低收入者也要承担一定的税务负担。

起征点过低会使得个人所得税制缺乏一定的进步性,无法充分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1.3 社会保险费与个人所得税的缺乏协调性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与个人所得税制之间存在着缺乏协调性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与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并不一致,导致高收入者可以通过转移收入的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2. 全面性改革的意义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我国正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这一改革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增加个人所得税制的进步性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将更多的税负压力放在高收入者身上,可以增加个人所得税制的进步性,促进贫富差距的缩小。

2.2 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通过调整起征点,将更多的低收入者纳入到减免范围内,可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这将减轻低收入者的税务负担,使得个人所得税制更加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2.3 增强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的协调性全面性改革还可以解决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的协调性问题。

通过统一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可以减少高收入者通过转移收入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可能性,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

3. 面临的挑战尽管个人所得税制全面性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3.1 政策设计的挑战全面性改革需要通过政策设计来调整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率结构。

从税负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从税负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前 的 0 4 , 过 美 国 、 罗斯 , 超 过 印 度 价 证 券 等 则几 乎 征 不 到 税 。 体 工 商 户 的 .7超 俄 更 个 超 过 国 际 上 认 可 的 中 等 不 平 等 程 度 。 照 事 业 单 位 承 包 、 租 经营 所 得 也 只 就 账 面 按 承 高 的2 % 口的平 均 收人 与收 入最 低 的2 % 0 人 0 酬 所得 、 酬 昕得 、 许 权 使 用费 所 得 、 稿 特 财 产 转 让 、 赁 昕 得 、 然所 得 等 项 目则 征 税 租 偶
主 要 来 源于 企 业 账 面 = 资 、 金 、 对 工 资 活 中 , r = 奖 而 由于 地 区 差 异 以 及 由 于 每 个 纳 税人 取 得 相 同 收 入 所 支 付 的 成 本 、 用 占收 入 费 的 比 率不 同 , 甚至 相 差 甚 远 , 每 个 家庭 的 且
总收 入 , 养 亲 属 的 人 数 , 以住 房 、 育 、 抚 用 教
国 居 民 收 入 差 距 越 来 越 大 , 城 乡 之 间 来 从
法体现 “ 多得 多征 , 平 税 负 ” 原 则 。 公 的 发 挥
据 调 查 统 计 , 国 l 9 年 至 l 9 年 个 全 4 9 95 人 所 得 税 收 入 主 要 来 源 于 工 薪 所 得 、 体 个 工 商 户 生 产 、 营 所 得 和 对 个 人 事 业 单 位 经 的 承 包 、 租 经营 所 得 。 中 , 薪 所 得 又 承 其 工 外 的奖 金 、 利 补 贴 、 福 实物 、 币 购 物 券 、 代 有 生 产 经 营 所 得 大 部 分 实 行 核 定 征 税 , 企 对 收 入征 税 。 较 难 掌 握 收 入 来 源 的 劳 务 报 对

试论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试论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征税方式,它对于提高税收收入、促进财富分配公平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在面对社会经济变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推动公平税收制度建设,我国正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本文将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个人所得税制现状及问题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基于分类税制原则,将收入划分为11个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收入采取不同的税率水平。

虽然这种分类税制在早期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但随着经济变革和财富分配失衡的问题增多,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首先,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着税负过重的问题。

很多中低收入者因为税率较高,扣除标准较低,实际上缴纳了过高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这导致了税收公平的缺失,加大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经济负担,不利于财富的合理分配。

其次,在税收筹划方面,有些高收入者可能通过各种合法手段避税,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种情况下,税收公平性更加受到质疑,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等往往难以享受到与其实际贡献相符的利益回报。

全面性改革的必要性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我国正在进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性改革。

全面性改革的目标是使税收制度更加公平、简化税收结构、提高税收效能。

全面性改革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实现税负合理分配通过调整税率结构、提高扣除标准等手段,全面性改革旨在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减轻社会阶层间的财富分配不平等问题。

这样可以促使中低收入者获得更多收入,增加其消费能力,对经济增长起到良好的刺激作用。

2. 提高税收公平性全面性改革可以减少税收筹划的空间,防止高收入者通过各种途径逃税。

通过引入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政策和监管机制,使税收制度更具公平性,实现财富的合理分配。

3.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减轻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等经济主体的税收负担,可以激发他们的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增长。

基于税收公平原则视角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探讨

基于税收公平原则视角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探讨

基于税收公平原则视角下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探讨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在税收征收和分配中,税收应当按照纳税人的经济能力进行征收和分配,让每个纳税人都能够根据其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方面,横向公平是指相同经济能力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是指不同经济能力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其不同经济能力承担不同的税负。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自1980年代开始实行,至今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了综合征收制度,包括了11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至45%不等。

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前扣除政策,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专项扣除。

实际上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收公平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超额累进的税率设计导致了高收入群体的税负过重,而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则显得较为轻松。

这种税收负担的不均衡征收显然无法实现税收的横向公平。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逃税漏税现象,导致了税收公平性的丧失。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过多,导致了一些高收入群体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避税,这同样是税收公平性的丧失。

三、加强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性为了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性,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应当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进行适度的调整,降低高收入群体的税负,加大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实现税收的横向公平。

应当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加大税收征收的力度,提高税收合规率,减少逃税漏税行为。

应当适度减少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少高收入群体的避税行为。

还应当适当扩大对低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助力度,提高税收的纵向公平。

四、结语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探讨可以看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税收公平性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为了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性,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对税率进行适度的调整、加大税收征收力度、减少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税改革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在税收制度下对个人和企业实行公正和公平的税收政策,确保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税收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解析,探讨如何在维护税收公平的前提下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及意义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1. 税负公平:个人和企业应当按照其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

对于收入较高的个人和企业,要求其支付更多的税款,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2. 税收分配的公平:税收制度应当能够合理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让更多的财富流向社会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繁荣和稳定。

3. 纳税行为的公平:税收制度应当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益,避免不公正的纳税行为和税收滥用,确保税务机关的公正执法。

税收公平原则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通过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 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税收公平原则可以确保经济参与者的公平待遇,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创造和创新环境,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 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税收观念:税收公平原则的贯彻执行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税收观念,提高他们的纳税积极性,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税收基础。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状及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改革的迫切需求。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税负不公平:由于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阶梯税率较低,加之存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导致高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低,而中低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高,这种情况严重损害了税收公平原则。

2. 税制不透明: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过于复杂,税率结构不合理,很多纳税人难以理解和计算自己应该缴纳多少税款,导致税制的透明度不高。

从公平视角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从公平视角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

从公平视角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摘要】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发展,经济不断发展,但是社会不公平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

尤其在分配方面,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基尼系数几乎每年都以0.1个百分点的速度在提高,收人分配差距悬殊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对于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不完善的个税制度负有部分责任。

个人所得税被看做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大“利器”,它的公平与否在个税改革中的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本文将从公平的角度出发,试图探讨我国个税的公平性以及个税改革如何在公平性上有所改进。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公平,个税改革一、引言什么是公平?词典里对公平的解释是:公正,不偏不倚。

但是这种不偏不倚的公平一般只在理想状态实现,没有绝对的公平。

经济学中的公平指收入分配的相对平等,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分悬殊,要求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围绕税收公平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

西方学界研究最多的还是税收公平原则所包含的“ 横向公平” 和“纵向公平”原则及其相互关系。

这种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原则与亚当斯的公平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国内,针对个税的有关理论研究也逐渐深人。

解学智教授认为公平是一个分配的范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分配上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机会均等原则,二是按劳分配原则;另外,也有学者表示税收公平应该表现在分税公平、定税公平、征税公平以及用税公平四个方面。

本文主要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以及税收制度方面来探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问题。

二、基于公平角度来探讨我国个税制度根据税收公平原则,必须普遍征税、平等征税、量能课税。

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设计中,应对同等地位的人征纳同等的税收,如当两个人税前有相等的福利水准时,其税后的福利水准也应当相同;而对不同福利水准的人应课征不同等的税收。

如果税收不公,则容易造成纳税人内心的不平衡,客观上驱使纳税人想方设法进行逃税,对组织财政收入、维持税收征管秩序极为不利。

(一)从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角度探讨我国个税的公平性1、从横向公平方面考虑。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公平问题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所得税逐渐成为了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财政收入。

然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却一直备受争议。

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税收公平问题。

税收公平问题指的是纳税人在税收上应该受到平等对待的问题。

也就是说,纳税人在税收方面承担的负担应该是相对公平的。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我们发现,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并不完全符合这个原则。

这篇论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概述,税收公平的定义和理论以及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概述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收入或财产增值征税的一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的重要税种之一,也是社会的基本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个人所得税主要通过预扣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及所得税的征收和征缴来进行管理。

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综合所得税制,即将纳税人的各类收入汇总后计算出应纳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制是一种相对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二、税收公平的定义和理论税收公平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方面应得到平等对待的原则。

税收公平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待:一是税制公平,二是税收负担公平。

税制公平指的是税制设计的合理与否,包括税收基础、税率、税收征收方式等,以及税收征收过程中对纳税人的保护。

而税收负担公平则是指同样的税收制度应对不同纳税人所产生的税收负担应该是相对平等的。

税收公平是许多税收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税收公平原则理论提出者较早的是李嘉图,他认为财富应当全部由持有者有权支配。

爱德华·博塞勒提出的税收公正原则是“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财富承担相同百分比的税负,这要求高收入者承担高税率和平均税率”的原则。

保罗·萨缪尔森则提出了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的概念。

横向公平是指每个人都应该按照自己的财富和财产状况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而纵向公平则是指高收入人群应该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

三、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在实际情况中,我们发现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根据纳税人的收入、财产和消费能力来确定征税标准,以达到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税收公平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是保障纳税人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下面将从税收公平原则出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进行深入解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确保税负的公平分担。

个人所得税是直接从纳税人收入中征收的一种税收,属于直接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在于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来确定征税标准,使纳税人按照其收入水平承担相应的税负,以实现税收的公平。

在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时,应当通过合理的税率和起征点设置,使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低收入者承担相对较低的税负,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遵循税收公平原则,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和透明。

税收征管的公平和透明是税收公平原则的重要体现。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确保各类纳税人都按规定缴纳税款,防止逃税漏税现象的发生,保障税收征管的公平和透明。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遵循税收公平原则,促进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内在要求。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当通过完善税法法规,强化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促进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税收收入来源。

个人所得税改革必须遵循税收公平原则,通过调整税率和起征点,强化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的公平分配,推动税收政策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税收公平原则的落实。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负担公平、征管公平、收入公平和政策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试论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

试论从税收公平角度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全面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公允问题,提出了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强调要更加注意社会公允,加大调整收入安排 的力度。然而,由于转型期的一些制度不完善,导致我国收入安排 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贫富差距正在靠近社会容忍的红线。从基尼 系数看,我国自 2000 年起就已越过 0.4 的国际公认戒备线,目前学 界普遍认为已到达 0.47。从最高与最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看, 我国最高收入 10%人群与最低收入 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 11018 年的 7.3 倍上升至 2007 年的 23 倍。当前,假如我国不尽快遏制贫 富悬殊和安排不公加剧的势头,那么可能会危及经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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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边际税率分别为 35%和 45%,应纳税额分别为 147.235 万元和 205.47 万元。可见,生产经营所得和工薪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 率分别比中奖所得高出 15%和 25%,应纳税额分别到达中奖所得者 的 1.47 倍和 2.05 倍。这种勤劳所得的税负要远高于非勤劳所得 税负的不合理税率构造,从根本上渠道较为单一、征管手段特别落后等。 但是,随着十几年的经济快速开展和安排制度的调整,我国个人收 入的来源和构造均发生了较大改变。在高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中, 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多数占其总收入的一半左右,甚至 更低;而其他收入如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其次第三职业收入 等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收入渠道多元化的状况下,分类税制模式 无法对个人的全部或主要收入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进展综合课征, 从而导致个人所得税的横向与纵向双向公允缺失,难以有效发挥 调整收入公允安排功能,甚至出现逆向调整作用。
在分项征税条件下,由于应税所得工程的来源不同、取得所得 的次数不同,即使纳税人取得一样收入,也会导致纳税人之间的税 负紧要不平,违反了税收横向公允原那么。如,假定甲、乙、丙、 丁四人的全年所得额均为 12 万元,但其所得工程类别有差异(如 表 1)。从表中看出,尽管四个纳税人的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

从税收公平原则解析个人所得税改革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税收制度要公正合理,不偏不倚地对待每个纳税人,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税种,其改革旨在实现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个人所得税改革要遵循纳税人能力原则,即对不同纳税人根据其经济能力进行差异化征税。

这意味着对于高收入者应征收更高的税率,对于低收入者应征收较低的税率,以减轻负担。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档,根据工资收入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进行分类计算,税率逐级增加。

根据税收公平原则,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率,适当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使税收更加公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保障个人权益,尊重个人隐私。

在税收征管中,个人隐私保护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税务部门要依法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严禁将纳税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以保护纳税人的隐私权益。

应该建立完善的纳税申报和查询系统,方便纳税人查询和申报个人所得税,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便捷性。

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注重地区和行业的差异,真正实现税收公平。

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个人所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税收政策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可以适当减免,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的脱贫。

对于高风险行业和高风险岗位的从业人员,也可以考虑进行差异化征税,以减轻其税负压力。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注重税收制度的长期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税收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逐步推进。

应该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充分调研和论证各项改革举措,避免频繁调整税收政策,给纳税人造成困扰和不确定性。

税收政策的长期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可以提高纳税人的合规性和主动性,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遵循税收公平原则,根据纳税人的能力差异进行差异化征税,保障个人权益,注重地区和行业的差异,提高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通过这些改革举措,可以进一步推进我国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实现税收的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益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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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卷增刊 2006年12月上海电机学院学报JOURNAL O F SHAN GHAI DIANJ I UN IV ERSI TYVol.9Sup. Dec.2006 收稿日期:2006207213作者简介卢仁祥(2),男,讲师,专业方向金融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在读硕士。

文章编号 167122730(2006)ZK 20030203从税收公平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设计卢仁祥(上海电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上海,200245) 摘 要 从受益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两个方面介绍税收公平的原则,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如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税率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课税范围狭窄等,并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设想。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制度 中图分类号 F 812.42 文献标识码 AOn the Design of the I ndividual I ncome Taxation in China from theAngle of the Taxation Fairne ssL u Renxia ng(School of Economy Management ,Sha nghai Dianji U niversit y ,Sha nghai ,200245) Abst ract Thi s articl e first int roduce s t he p ri ncipl es of ta xation f ai rness f rom t he angles of benefit and abilit y to pay t he tax.And t hen it a nal yzes t he e xi sti ng problem s i n t he design of i ndivi dual in 2co me ta xation ,such as t he unf ai rness i n co st reduction rate ,unfai rne ss in ta x rat e design unfairne ss i n t he quantit y of t axat ion and t he narrow range of t axation.At t he end of t hi s article ,a n i deal way of ta xation i s propo sed. K ey words i ndividual i ncome t ax ;pri nciples of t axation fair ness;t axation syst em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国民经济逐渐入向个人倾斜,国家税收将更依赖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从1994年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

1994年至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从73亿元增加到1737亿元;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1.33%上升至2004年的6.8%;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共完成2093.91亿元[1]224。

但在个人所得税取得巨大增长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个人所得税在税收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

1 税收公平原则涵义的理解 税收公平原则[1]247已经被当今社会所普遍接受,成为税收的首要原则。

从15~16世纪重商主义开始,公平原则就一直受到经济学家所关注。

到20:1979:世纪20~30年代,瑞典学派的林达尔在其专著《课税的公平》中专门论述了税收的公平问题,提出了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税收思想。

横向公平强调福利水平相同的人应该缴纳相同的税收,而纵向公平是指福利水平不同的人应该缴纳不同的税收。

依据不同的标准,人们对税收的公平原则做出了多种解释,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受益原则和纳税能力原则。

1.1 受益原则 受益原则要求每个纳税者根据他从公共服务中获得利益的水平来相应纳税,即社会成员的税收负担应与他从政府服务中获得收益水平对等。

从理论上说这是一种很理想的方法,但是,这一方法有很大的缺陷。

因为,合适的税收取决于每个纳税者从公共服务中的获益水平。

在理论上,获益水平可以由每个纳税者的偏好程度显示,每个消费者客观上收益多少,惟有让消费者自己呈报。

由于人们知道其所承担的税收份额取决于自己呈报的边际收益,这样肯定会出现隐瞒或歪曲自己获得真实收益的现象。

此外,受益原则的局限性还体现在他对收入分配是中性的,不会改变已经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所以它只强调了效率。

1.2 纳税能力原则 纳税能力原则要求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来确定其应承担的税负。

对于纳税能力的衡量,学界主要可以分为客观说与主观说。

客观说认为应该以能从客观角度观察的某种数量指标为衡量纳税的依据。

但在现实操作过程中,对纳税能力的衡量即税基的选择没有形成统一标准。

多数情况是以收入、消费或财产作为衡量标准的,但是对于这些指标的统计口径不一,争议颇多。

主观说主张以纳税人因纳税而感到的牺牲程度的大小作为测定其纳税能力的尺度,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纳税能力原则所要求的每个纳税者的纳税能力也是不能简单测定的。

2 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原则的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分类税制模式,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采用不同税率计税。

这种税制模式,不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难以体现公平负税、合理负担的原则。

2.1 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2]1062107 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分类确定费用扣除项目,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层次化和弹性化。

首先,费用扣除标准的设计依据不够充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各种负担,如纳税人婚否、职业、健康状况、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等情况,费用扣除标准一经确定,就多年不变。

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一般根据纳税人社会情况不同而确定不同的扣除标准。

而且随着教育、住房和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费用扣除标准也随之调整。

显然,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各种负担,有背于税收公平原则。

其次,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忽略了经济形势变化对纳税人的影响。

我国的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

在通货膨胀时期,个人维持基本生计所需的费用也会相继增加,而现行税制费用扣除尚未实行指数化,无法适应经济状况的不断变化。

2.2 税率设计不合理税负不公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形式多种多样,不仅增加了征管的复杂性,也损害了经济效率。

表1 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T a b.1 In dividua l i ncome ta x ra te in China级数个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税率%1不超过500元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就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个人所得税税率等级划分过细,实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边际税率达45%,对纵向公平考虑过多,加大政府的征税成本,使政府面临较高的道德风险;②过高的边际税率会抑制高收入者的工作热情,使他们将更多的时间投入闲暇而非工作,而高收入者一般属于工作能力较高的人,这样对于经济的发展是非常有害的。

此外,目前我国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与其他13 2006年增刊卢仁祥:从税收公平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设计 各项应税所得适用税率又不相同,显然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2.3 课税范围狭窄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税制模式[3]55257。

这种税制将收入分成11类,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不同的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征税,各项所得不再汇总计算。

虽然它可以简化纳税手续,方便征纳双方,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收入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只规定11项所得已经显得过于狭窄,也可能导致纳税人分解收入、分次扣除费用来偷逃税款,既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原则,也对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巨大影响。

3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设想 为更好地体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原则,在今后的税制设计上,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本着少级距、宽税基、严征管、低成本的原则,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全方位的改革。

3.1 实行综合所得税为主分类所得税为辅的混合课税模式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既加大了税收的征管成本,又难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导致税源流失。

实行混合课税模式时,对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等实行综合征税,采用同一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而对于投资性所得和偶然所得实行分类所得课税,因其发生较少,不会给其征管带来多大成本。

此种征税制度,兼有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既能覆盖所有个人收入,避免分项税制的漏洞,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也符合我国目前税收的征管水平。

3.2 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现行的800元正式提高至1600元。

据测算,按1600元的起征点来征收个税,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0%~50%将来自于普通的工薪阶层。

而三至五年后,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的65%以上将来自普通的工薪阶层。

不难看出,1600元起征点仍相对较低,而且它在解决税收公平和调整贫富收入上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政府在这方面还需继续努力,通过调高征收起点,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分配。

3.3 减少税率级距降低边际税率[4] 按照国际惯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及税率结构应该朝着“降低税率,减少税率级距”这一趋势发展。

美、欧等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发展经验表明,过多的税率级距、过高的边际税率是无效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应减少税率级距,不要超过5档;降低税率,最高边际税率不要超过35%。

同时,在税率设置上应引进“指数法”,增加个人所得税弹性[2]1062107,考虑经济发展形势对纳税人的影响。

通过“低税率、宽税基”的个税改革,方便政府征管,切实照顾低收入者的利益,体现税负公平。

3.4 建立合理科学的费用扣除标准 对各个应税项目,应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赡养人口数、医疗支出、教育费用和购买住房等家庭主要支出,合理确定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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