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什么是合同
通过合同,可以把互相依赖的生产单位之 间以及生产与科研、销售单位之间联系起 来,巩固协作关系,推动专业化生产的发 展。
(四)合同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 力保障
合同一经依法签订,便具有法律上的 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要严格地按照合同 的要求,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 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按合同的有关条款 加以处罚。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依 照合同进行交涉,甚至诉诸法律加以解决。
4.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 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 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 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 金的合同。
3.条款表格式合同
条款表格式合同,是将某项合同中具
有共同性的内容用表格形式规定下来,对 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部分则根据双方当事人 的协商意见,用条款形式规定下来。这种 条款和表格结合的形式,比表格式具有灵
活性,可以让合同签订人有更多的选择余 地。
三、合同的特点
(一)合法性
合同具有合法的特点,其含义有二: 一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法 定资格;二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 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
15.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 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常考的合同类型
民法中常考的合同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买卖合同:指卖方将商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2. 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并承担维修责任,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3.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双方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并达成协议的合同。
4. 承揽合同:指定作人委托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5. 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处理事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处理事务并收取报酬,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6. 合伙合同: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经营一项业务,按照协议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7. 保险合同:指保险人同意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8. 担保合同:指保证人承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债权人支付担保费用,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
以上合同类型在民法考试中经常出现,考生需要对其内容、特点和法律效果有一定的了解。
民事合同的种类与特点
民事合同的种类与特点民事合同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具有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民事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并具有各自的特点。
本文将依次介绍几种常见的民事合同及其特点。
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民事合同,它以一方出售、转让货物或提供服务,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款或报酬为基本内容。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 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买卖合同是基于交易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自主选择是否订立合同,并协商确定合同的具体内容。
2. 目的货币化:买卖合同以货币作为交易目的,即一方支付一定的金额或报酬以获取另一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3. 保护当事人权益:买卖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旦有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履行或寻求赔偿。
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设备、土地或其他财产限期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的特点如下:1. 使用权的转让:出租人将财产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期内享有合法使用该财产的权利。
2. 经济利益的交换:出租人通过租赁合同获得租金收入,承租人则获得了所需的使用权,实现了经济利益的交换。
3. 责任和义务的明确: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按约定期限、利息偿还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特点如下:1. 资金交付:借款合同的核心是贷款人将一定的资金交付给借款人,帮助借款人解决资金需求。
2. 利息回报: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人需要按时支付利息给贷款人,以回报贷款人的风险和资金成本。
3. 债权期限:借款合同规定了债权的期限,借款人需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保证贷款人的权益。
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动者为基本内容的合同。
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1.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确立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约定了雇佣的具体条件和权益。
工程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工程合同的种类和特点一、工程合同的种类1. 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与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的,由该承包商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管理的合同。
这种合同适用于大型复杂项目,可以有效整合资源,简化管理流程。
2. 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在总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商来完成。
这种合同有助于发挥专业承包商的技术优势,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3.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业主与提供劳动力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通常用于特定的施工作业或服务。
这类合同的特点是只涉及人力的提供,不包含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4. 设计合同设计合同是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相关咨询服务。
这种合同适用于对项目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可以确保设计的专业性和创新性。
5. 监理合同监理合同是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由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种合同有助于保证工程质量,防止违规操作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程合同的特点1. 法律约束力强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条款详细明确工程合同通常会对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造价等关键因素进行详细规定,以减少双方的误解和争议。
3. 风险分配机制合理的工程合同会考虑到各种潜在的风险,并通过条款设置来分配这些风险,确保项目能够在可控范围内进行。
4. 变更和索赔机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变更设计和追加工程量的情况。
一个良好的工程合同会包含变更和索赔的机制,以应对这些不可预见的变化。
5. 结算和支付条款工程合同会明确规定结算方式和支付流程,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使用。
三、结语。
合同法中的15类合同4篇
合同法中的15类合同4篇篇1合同是法律的基础,是民事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之一。
合同法中规定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合同,各种合同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尽相同。
在合同法中,有15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分别是: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的合同类型之一,指卖方转让货物或者服务给买方,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物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法律行为。
3.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从事特定活动的法律行为。
委托合同包括代理合同、委托创作合同等。
4.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其他可转让的东西借给借款人,并收取一定的利息或者其他报酬的法律行为。
5. 合伙合同:合伙合同是指合伙人就共同投资和经营活动达成的协议。
合伙合同包括合伙事业合同、合伙财产合同等。
6.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完成特定工作或者提供特定服务的法律行为。
7.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工程业主之间的合同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等。
8.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货物或者人员从一地运至另一地,并收取运费的法律行为。
9.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风险,并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支付保险金的法律行为。
10. 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指债务人将其拥有的财产用作担保,保证债权人能够获得其应得的债权的法律行为。
11.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法律行为。
12. 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指特许方授权特许人使用其已注册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开展经营活动的法律行为。
13. 组织合同:组织合同是指主办者与参与组织的人员之间订立,以达到某种共同目的的法律关系。
14. 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合同: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合同是指开户人与银行订立的、由银行为开户人设立结算账户的合同。
合同的种类和写法
合同的种类和写法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交易或协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合同的种类繁多,不同类型的合同在内容和写作风格上有所不同。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合同类别,并提供它们的写作要点。
一、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最为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适用于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交易。
以下是销售合同的写作要点:1.合同标题:可使用 "销售合同" 或具体产品名称作为标题。
2.合同的参与方: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买方和卖方的姓名、住址等信息。
3.商品描述:详细描述所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征、数量、质量标准等。
4.价格与支付条款:明确规定销售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
5.交付方式和时间:说明商品的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
6.保修条款:约定商品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责任。
7.违约责任:阐明双方对于违约行为的违约金、赔偿责任等规定。
8.争议解决: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诉讼。
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适用于不动产或动产的租赁关系,如房屋租赁、车辆租赁等。
下面是租赁合同的写作要点:1.合同标题:可以使用 "租赁合同"及具体租赁物名称作为标题。
2.出租方和承租方:写明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住址等信息。
3.租赁物描述:详细描述被租赁物的特征、数量以及状况等。
4.租金与支付条款:明确规定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周期。
5.使用规定:约定承租方对租赁物的使用限制和责任。
6.维护责任:规定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谁承担。
7.违约责任:阐明双方对于违约行为的违约金、赔偿责任等规定。
8.租赁期限:确定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9.争议解决: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诉讼。
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写作要点:1.合同标题:可使用 "劳动合同" 或 "雇佣合同" 作为标题。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写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等信息。
合同的种类和写法
合同的种类和写法合同的特点、种类(一)合同的特点1.合法性合同是一种法律性经济文书,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签订合同,必须依据国家的法令和政策,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合同本身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当事人既可享受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又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认真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违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平等性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经济法律地位相等,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同当事人不论资产多少,地位高低,也不论其规模大小,经营状况如何,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等的。
3.自愿性合同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签订协约。
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双向性为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双方都必须享有要求对方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保证对方权利实现的义务,且明显表现为甲方的权利就是乙方的义务,反之亦然。
(二)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类型很多,从不同的角度,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2. 按照书面形式的不同,分为条款式合同和表格式合同。
条款式合同是把双方达成的协议列成条款,写人合同。
这种合同不受固定格式的限制,比较灵活,尤其适用于一些内容比较复杂的合同。
表格式合同是把双方达成的协议列人设计好的表格中。
这种合同体式固定,比较规范,便于管理。
它是实际工作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经济合同样式。
3.按照时间的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中期合同、短期合同。
三、合同的格式写法合同有着固定的格式,一般由标题、合同当事人名称、正文和结尾四部分构成。
1.标题标题即合同的名称,明确写明合同的隆质。
如《光明公司1999年第四季度纺织品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供电合同》等。
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 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国标)、行业标 准 (部标)、企业标准(企标)。国家有规 定的,按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无规定的,按行 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或企业 标准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质量的写作应写清标的名称、品种、规格、 型号、质地、性能以及保质期限、技术要求、 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条件和时间等。对特定 产品应写明用途,如酒精,有工业用、医用和 食用酒精。用途不同,质量要求不同,价格也 有差异。对成套产品,不但主件应有质量要求, 附件、配件也应有质量要求。 在买卖合同中,质量条款还是买方验收标 的的依据。
数量 除计量单位要用国家统一标准外, 应明确具体标识。如为成套供应的产品,应明 确规定成套供应产品的范围(如主件、附件、 配件等的数目)对钢材、煤等特殊产品还应明 确规定一定范围的差额,如正负尾差,合理磅 差、自然减(增)量等。
质量 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体现,在合同中起到标的的保证作用。质量不 保证,会使当事人权利受到根本损害。
经济法律文书 写作
合 同
一、合同的含义与作用
1.合同的含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是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基础上修订的国家法律, 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 ,1999年10月1日实施。
(2)自愿协商原则 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主体 的资格。在订立合同时,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订 立合同。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合理地提出自 己的主张,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的具体条 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涉。一方当事人需要变更、解除合 同时,应当与对方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方 能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撕毁合同。
合同的种类和分类方法
合同的种类和分类方法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根据合同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合同分为多种类型,并可以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对其进行划分。
本文将介绍合同的种类和分类方法。
一、种类分类法1. 根据合同的内容分类1.1 商品买卖合同商品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商品的买卖关系达成的协议。
该类合同常见于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例如购买商品、签订销售合同等。
1.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该类合同用于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力,雇主提供相应的薪酬和保障,常见于雇佣员工、兼职合作等场景。
1.3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借贷关系达成的协议。
该类合同用于规定借款条件、借款金额、利率等各项约定,常见于个人借贷、企业融资等场景。
1.4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关系达成的协议。
该类合同用于约定租赁物品的使用期限、租金、维修责任等,常见于租房、租车、租赁设备等场景。
1.5 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是指服务提供方与服务接受方之间就特定服务达成的协议。
该类合同用于约定服务内容、价格、质量标准等,常见于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合作等场景。
2. 根据合同的性质分类2.1 国际合同国际合同是指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同。
该类合同需考虑跨国法律、文化差异等因素,合同条款常采用多语种、国际惯例等,常见于跨国贸易、国际项目合作等场景。
2.2 内外合同内外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国内主体,另一方为国外主体的合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内外合同需要遵循相关的审批程序和法律规定。
2.3 公立合同与私立合同公立合同是指至少一方当事人为公共机构或政府机关的合同。
私立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均为私人主体的合同。
公立合同常受到法律、行政程序等方面的限制,私立合同相对自由。
二、分类方法1. 协议合同与契约合同协议合同是指合同各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一般无需经过法院认证。
合同的种类及其特点
合同的种类及其特点合同是一种法律上的协议,约束着合同各方在约定条件下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对象,合同可分为多种不同的类型。
本文将探讨合同的种类及其特点。
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用于约定双方之间的货物或服务的交换。
买卖合同有以下特点:1. 物品明确:买卖合同需要明确标示出交易的物品,包括数量、品质、规格等详细信息。
2. 价格确定: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双方交易的价格,以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3. 交付方式:买卖合同规定了货物交付的方式和时间,确保交易进行顺利。
4. 责任与风险划分:买卖合同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风险承担原则,如交付风险转移的时间点等。
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用于约定一方将房屋、设备或其他资产转让给他方使用一段时间,另一方支付租金的协议。
租赁合同的特点如下:1. 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分离: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了租赁方的使用权,但所有权仍归租赁方所有。
2. 租金支付:租赁合同规定了租金的支付方式、周期和金额。
3. 使用目的和期限: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资产的使用目的和租期限制。
4. 维修责任:租赁合同规定了资产维护和保养责任的承担方。
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约束,用于约定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特点包括:1. 工作内容和薪酬: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雇员的工作职责和工资待遇。
2.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3. 劳动保护权益:劳动合同规定了雇主对雇员的工作条件、安全保护和福利待遇的责任。
4. 解雇和解除合同:劳动合同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四、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一方借给他方一定金额的资金,对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协议。
借款合同的特点有:1. 借款金额和利率: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和借款利率。
2. 还款方式和期限:借款合同规定了还款的方式、时间和分期安排等细节。
3. 违约责任:借款合同约定了一方违约时应负担的法律责任,如逾期还款的罚息等。
项目合同的类型及各自的特点
项目合同的类型及各自的特点项目合同的类型及各自的特点一、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指销售方将其所有权的物品或提供其所有权的服务转让给购买方的合同。
销售合同的特点是明确双方交易的物品或服务、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等内容,同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条款包括:1.双方基本信息:包括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及地址等;2.物品或服务:明确交易的物品或服务的种类、质量、数量、规格等;3.价格和交款方式:约定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4.交货期:约定双方交货的时间和交货方式;5.保修期与售后服务:约定物品的保修期和服务范围,包括售后服务;6.知识产权:约定交易涉及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及授权范围;7.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补救措施;8.解决争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及途径;9.法律效力:约定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可执行性。
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方向劳务接受方提供一定的劳务,以获取报酬的合同。
劳务合同的特点是明确劳务内容、报酬、劳动保障、责任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权益,且需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
具体条款包括:1.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劳务提供方和劳务接受方的名称、联系方式及地址等;2.劳务内容:约定劳务的具体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等;3.报酬:明确劳务报酬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4.劳动保障:约定劳动保障的项目、费用承担、责任等;5.终止与解除:约定劳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方式及其后果;6.知识产权:若劳务涉及知识产权,需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范围;7.违约责任:约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补救措施;8.解决争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及途径;9.法律效力:约定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可执行性。
三、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特点是明确借款金额、利率、用途、期限等内容,同时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管理基础知识概述
自然人作为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可以独立 进行民事活动。(可以订立合同)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也可订立合同)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订立 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
行方式的变更。
3、标的数量的变更。
7、结算方式的变更。
4、标的价格的变更。
8、所附条件的增加或删除。
二、合同的转让:
1、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即当事人将 合同的权力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人的行为。
2、合同转让的特点:
①、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也就是由第三人取代 原合同一方当事人。
2、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①、严格责任原则。 ②、补偿性与惩罚性相结合的原则。 二、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2、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3、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4、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5、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6、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7、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和因当事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2、可撤销的原因 ①、重大误解。 ②、显示公平。 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五、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②、须有过错。 ③、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须有因果关系。
第六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述 1、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法 律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2、履行合同应尽的基本义务: ①、通知。 ②、协助。 ③、保密。
3、同时履行抗辩权——互负债务,又有先后履行顺序 的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或者在对方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享有的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 权利。
合同的种类和特点详解
合同的种类和特点详解一、合同种类合同是法律上约束两个或多个当事人的协议,通常包含许多不同的种类。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合同种类及其特点。
1. 购买合同购买合同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它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购买商品或服务,并约定价格和交付方式。
购买合同通常包括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关键条款。
2. 雇佣合同雇佣合同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力,并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雇佣合同通常包括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劳动保险等条款。
3.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不动产或可移动财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协议。
租赁合同通常包括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使用权益、损害赔偿等条款。
4. 借贷合同借贷合同是一方将财物交付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有义务归还等额的财物或者同等价值的财物的协议。
借贷合同通常包括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条款。
5. 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是指股权的买卖合同,即一方通过购买股权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
股权转让合同通常包括股权转让价格、转让对象、股权转让方式、股权转让手续等条款。
二、合同特点合同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具有一些特点和规定,下面我们来仔细了解一下。
1. 自愿性合同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当事人在合同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可以根据各自的意愿达成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自愿性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经济自由交易的原则。
2. 平等性合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订立的,当事人在协商和订立合同时应当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平等性原则确保了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 约束力合同一经订立并履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约束力是合同的最重要特点,也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础。
4. 有偿性合同是基于对等有偿交换的原则订立的。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并据此支付或接受相应的报酬。
合同的四个种类范文
合同的四个种类范文1.单价合同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
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
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
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2.固定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
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①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②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
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
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①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
②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③工程量些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谈谈对合同的认识
合同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件,它体现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合同的概念、特点、种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对合同进行系统阐述。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依法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重要载体,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特点1. 自愿性:合同的订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自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2. 法律约束力: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 民事权益关系:合同涉及的是民事权益关系,包括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
4. 平等性:合同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相互尊重对方的意愿。
5. 具有法律地位:合同是确立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三、合同的种类1. 买卖合同:买方支付货款,卖方交付货物,实现货物所有权转移。
2. 租赁合同:出租人将财产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
3.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事项。
4. 借款合同: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承诺按约定还款。
5. 承揽合同:承揽人承担完成工作,定作人支付报酬。
6. 运输合同:运输人承担运输货物或旅客,收取运费。
7.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收取许可费。
四、合同的订立1. 要约: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 承诺:收到要约的当事人对要约内容表示同意。
3. 合同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4. 合同的生效: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五、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
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实现。
聘用合同的种类
聘用合同的种类聘用合同的种类聘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同的工作环境和职位类型中,聘用合同也有不同的种类。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聘用合同种类及其特点。
1. 长期聘用合同长期聘用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聘用合同形式,适用于劳动关系较为稳定的职位。
该合同通常约定了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工作职责、薪资福利、劳动条件等内容。
长期聘用合同的签署表示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将长期合作并互相承担相应的职责。
2. 短期聘用合同短期聘用合同适用于劳动关系较为短暂或临时的职位。
该合同的工作期限一般较短,通常包括特定项目的工作合同、季节性工作合同、代理工作合同等。
短期聘用合同相对于长期聘用合同更加灵活,适用于雇主临时性需要劳动力或劳动者对职位的临时性需求。
3. 全职聘用合同全职聘用合同是一种约定劳动者将全职从事雇主指定的工作,同时获得相应薪资福利的合同。
在全职聘用合同中,劳动者需要按时上班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雇主则需支付相应的薪资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4. 兼职聘用合同兼职聘用合同是一种约定劳动者在原本工作之外,额外兼职从事其他工作的合同。
在兼职聘用合同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较为灵活,通常是按照小时计酬,而不享受雇主提供的全职福利。
兼职聘用合同适用于劳动者希望在业余时间增加收入或丰富经验的情况。
5. 实习聘用合同实习聘用合同是一种约定劳动者在特定期限内以实习身份参与工作的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实习聘用合同提供了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并且通常不同于正式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
对于雇主来说,实习聘用合同则是为了培养新人才,挖掘潜在人才,并且能够进行更长时间的试用。
6. 季节性聘用合同季节性聘用合同适用于需要在特定季节或特定时间段内补充劳动力的行业。
比如旅游季节性工作、农业采摘季节性工作等。
季节性聘用合同的特点是工作期限短暂,通常约定在几个月甚至几周内,根据工作的需要灵活调整工作时间和劳动力规模。
7. 跳槽竞业禁止合同跳槽竞业禁止合同是一种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在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行业或岗位的合同。
服务合同种类
服务合同种类一、引言服务合同是指为明确服务提供方和服务接受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关系,约定服务内容、方法、条件及双方权益保障的一种法律文书。
根据不同服务领域和具体需求,服务合同种类多样。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服务合同种类及其特点。
二、项目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服务合同,适用于工程建设、装修、软件开发等项目。
它规定了服务提供方的提供内容、标准、进度、费用等,并约定了服务接受方的支付、验收、变更、违约责任等事项。
项目承包合同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周期,服务提供方需要按照约定的要求完成任务,服务接受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
三、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一种用于雇佣关系的服务合同,适用于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等领域。
劳务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劳动保护、解雇条件等方面。
劳务合同一般具有固定的工作周期,双方需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条款。
四、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一种用于商品交易的服务合同,适用于各种商品销售活动。
销售合同通常包括商品描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内容。
双方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需明确商品的质量、规格、支付方式、交货期限等,以确保双方权益,减少交易纠纷。
五、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一种用于租赁关系的服务合同,适用于房屋、设备、车辆等租赁行为。
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方提供物品的品质、数量、期限、费用等,同时约定了承租方的使用范围、保养责任、租金支付方式等事项。
租赁合同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明确了租赁关系的法律关系。
六、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一种用于风险转移的服务合同,适用于财产、人身等方面的保险。
保险合同约定了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范围、保险费、事故认定标准等内容。
保险合同能够让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保障其权益。
七、维修合同维修合同是一种用于设备、家居维修的服务合同,适用于维修服务行业。
维修合同规定了服务提供方的维修标准、费用、服务期限等,以及服务接受方的支付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
常见的合同种类
常见的合同种类常见的合同种类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相互约束的协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合同种类也越来越繁多。
本文将按照常见的行业和需求,对几种常见的合同进行分类介绍。
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占有的房屋出租给另一方,并由租赁另一方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
该合同一般包括租赁物品(即房屋)的地址、用途、租期、租金、房屋装修及交割标准等事项,是租赁双方保证权益的有力保障。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需要,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该合同是一个双方平等、互利、协调的媒介,明确劳动关系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劳动双方保障权益的有效手段。
三、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贷方向借方提供贷款,借方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偿还本息的一种合同。
该合同是明确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有力工具,记载了贷款金额、借款用途、利率、还款期限等要素,是维护借贷关系文明规范运作的必要手段。
四、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是指出售方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约定价款以及各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合同。
该合同是一种行为文书,明确了双方关于股权转让事项的约定,是股权转让过程的法律基础,保障了双方股权的合法权益。
五、售房合同售房合同是指房屋出售方和购买方之间关于出售和购买房屋的书面协议。
该合同记录了双方的交割时间、交货地点、跟进及售后服务等约定,是房屋买卖双方保证权益的有效工具。
六、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合伙人为了共同实现某项经济目标而达成的协议。
该协议是明确合伙人合作关系、分配利润、责任承担、协议期限等要素的一种法律文书,是合伙关系文明顺畅运行的重要保障。
七、供货合同供货合同是指供货方向订货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货物,并约定交货方式和时间和支付方式的协议。
该合同是记录制造商与经销商、提供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协议,约定各项交易细节和义务,是商业交易的保障。
总之,不同的合同种类有不同的用途和特点,它们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利益和规范交易行为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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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一般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根据2015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目第一章第一讲的考试内容要求为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种类和用途,分四个方向,即一般合同、工程合同、货物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等作为教材和考试内容重点。
小编根据考试大纲规定整理了《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在教材出版前对应考人员的备考复习奠定基础。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合同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消灭原法律关系。
三、合同的种类《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
1、买卖合同。
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
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
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
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
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
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
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
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
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仓储合同。
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委托合同。
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
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
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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